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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正义的关系(模板13篇)

公平与正义的关系(模板13篇)



优秀作文可以通过丰富的事例、深入的分析和有效的论证来支撑观点和论述。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选段,它们的观点独到,用词精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公平与正义的关系作文字

与宪法同行作文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与宪法同行作文二: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同学们的宪法信仰,提高大家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同时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的平台,11月9日乐安中学举办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此次演讲比赛紧紧围绕学宪法,讲宪法展开,参赛选手自行撰写演讲稿件。参赛选手首先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慷慨激昂的演讲令评委们大加赞赏。演讲完毕,评委老师对每个选手的表现进行了现场点评,在演讲技巧和内容方面提出的建议。比赛结束后,评委老师与参赛选手分享了关于演讲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注意事项,为同学们解答疑惑,帮助同学们提高演讲水平。

此次比赛对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增强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加强了师生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真正走进校园,让每一个同学都能积极主动去学法、守法、用法。

与宪法同行作文三: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

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

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公平正义

3.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吕氏春秋。

4.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汉·韩婴。

5.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

6.一切背离了公正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柏拉图。

7.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8.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9.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10.大明无私照,至公无私亲——唐·张蕴古。

11.公者明,……无私者正——黄帝经。

12.公生明,偏生暗——荀子。

13.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14.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明·薛宣。

15.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明·薛宣。

16.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17.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18.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19.持心如衡,以理为平——明·刘基。

20.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公平正义的佳句

3、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孟子。

4、修身絜行,言必由绳墨。——宋·王安石。

5、火不侵玉。——唐·刘禹锡。

6、君子出处不违道而无愧。——宋·欧阳修。

7、把爱拿走,我们的地球就变成一座坟墓。——白朗宁(英国)。

8、正义是一种高尚的幻象。——特格纳。

9、正义至高无上的`尊号。——罗马帝国时期传记作家伦理学家普卢塔克。

10、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父》。

11、仁慈和正义是并辔齐驱的。——杜特斯。

12、守法持正,嶷如秋山。——唐代文学家刘禹锡《司空奚公神道碑》。

13、士穷乃见节义。——唐·韩愈。

14、本性流露永远胜过豪言壮语。——(英)莱辛。

15、真实之中有伟大,伟大之中有真实。——(法)雨果。

16、真实与朴实是天才的宝贵品质。——(苏)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17、激浊扬清,嫉恶好善。——唐·吴兢。

18、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淮南子·修务训》。

19、奉公如法则上下平。——《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0、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

21、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刘向《说苑·正理》。

22、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后出师表》。

23、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傅玄《傅子·通志》。

24、发号施令,在乎必行;赏德罚罪,在乎不滥。——包拯《论星变》。

25、有功则赏,有罪则刑。——司马光《进修心治国要札子状》。

26、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石成金《传家宝·绅瑜》。

27、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刘鹗《老残游记》。

28、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29、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30、诚无不动者,修身则身正,治事则事理。——(宋)杨时。

31、真诚是通向荣誉之路。——(法)左拉。

32、真诚并不意味着要指责别人的缺点,但却意味着一定不恭维别人的缺点。

33、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俄)列夫·托尔斯泰。

34、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宋·欧阳修。

35、正义是人类最大的利益。——美国作家韦伯斯特。

36、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宋·司马光。

37、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三国志。

38、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39、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40、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41、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42、一切背离了公正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柏拉图。

43、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44、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45、高于道德的东西必须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过公正的途径去获取。——享·乔治。

46、对他人的公正就是对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鸠。

47、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48、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9、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50、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51、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52、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53、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54、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55、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56、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公之谓也〈管子〉。

57、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清·康有为。

58、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59、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

60、天下事,坏于懒于私。——宋·朱熹。

公平正义

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引导学生知道了如何坚守公平和如何守护正义。坚守公平需要个人维护公平,也需要制度保障公平;守护正义需要个人守护正义,也需要司法维护正义。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指导学生懂得,在社会生活中要学会运用合理的方式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正确区分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能够做到见义“智”为。

本框题的教学过程分为:漫画导入、目标导航、自学梳理、合作解疑展示和点拨、合作探究、归纳小结、课堂检测七个步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传统常规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紧密结合;结构紧凑、有条不紊。学生始终积极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本堂课教学的不足在于,《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百度视频因白板故障未能播放;未能留出学生记诵时间;阅读感悟的内容未列入课堂教学内容等。

上好一堂课的前提是备好课。一方面依照常规教学要求备课,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同头课集体备课,凝聚集体智慧,还要紧密联系网络资源勤于查询和学习,争做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排头兵。

公平正义

虽然林肯1前已经在美国废除了奴隶制度,1955年黑人仍普遍被视为二等公民。美国黑人不仅不能投票,而且也不能和白人就读同一所学校或在许多餐厅里一起用餐。美国黑人痛恨这种不平等待遇,但多数人忍耐下来,直到一个叫罗莎·帕克的黑人妇女做了件不可思议的事:她在蒙哥马利市的公共汽车上拒绝将座位让给一名白人乘客。

当帕克因此事被捕时,蒙哥马利市愤怒的黑人们联合抵制当地的'运输公司,美国民权运动由此爆发。马丁·路德·金很快领导了这场运动,而且因为他的口才和强有力的哲学观,他成为了一个理想的领袖。在他的领导下,民权运动迅速发展成为大规模反对市、州政府的游行。全美各地的黑人都开始抗议行动,从工作场所依种族分开的午餐区到只允许白人就读的学校都成为了大家攻击的对象。

1955年12月,蒙哥马利市警察当局以违反公共汽车座位隔离条令为由,逮捕了黑人妇女罗莎·帕克。金遂同几位黑人积极分子组织起“蒙哥马利市政改进协会”,号召全市近5万名黑人对公共法与公司进行长达1年的抵制,迫使法院判决取消地方运输工具上的座位隔离。这是美国南部黑人第一次以自己的力量取得斗争胜利,从而揭开了持续10余年的民权运动的序幕,也使金博士锻炼成民权运动的领袖。

1968年4月4日,金被种族分子暗杀。

美国政府规定,从1986年起,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

提示:我们现在享受到的越来越多的公平,其实是许多先人用努力甚至鲜血换来的。

公平正义

3.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4.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三国志。

5.不看人行事——俄罗斯。

6.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7.水虽平,必有被;衡虽正,必有差。

8.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9.我们不能拒绝给人以公正,也不能拖延给人以公正——无名氏。

10.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11.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12.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13.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14.一碗水端平。

15.手抹桌子一字平。

公平正义心得体会法院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它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和公正的法律裁决。作为一个人民法院,我们的使命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几年来,作为一名法官,我有幸参与了许多重大案件的审判,深刻领悟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和精髓。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公平正义的心得体会。

段落二:公正的审判。

公正是法律裁判过程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了解法律,还要有独立审核和公正裁决的意识。在一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仔细分析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审查中避免错误或偏见。只有在公正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取得公平良好的结果,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段落三:巩固司法公信力。

公信力是法院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实现公正和合法治理的重要保证。法院必须努力让每一个行政行为、司法决策都充分体现司法公正,使当事人和社会认可和信任法律裁决的公正合理。维护司法公信力,需要法院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秉承公正公正、依法司法,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和品牌,强化法治宣传,扩大社会正义传播效应。

段落四:尊重人权。

尊重人权是公平正义的核心。人权是较高的权利,保护个体权利,确保个体在社会中的排除。人权的保护是法院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法院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努力实现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在人权保护方面,法院还应该尽力帮助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帮助,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

段落五:无差别裁判。

公正裁判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涉及的是无差别裁判。法院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充分遵守法规对所有人的平等法律地位,制定公正的裁判标准,避免没有某一类人的身份优势或劣势在裁决中反映出来。在没有任何偏见或歧视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审慎裁决案件,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论:

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法院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责任,遵循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尊重人权,努力实现无差别裁判,保障每个人都能够充分体现权利和求得合理的法律裁决。法院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人民群众,深入社会,加强和扩大公正宣传,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公平正义,增强法律意识,参与法治建设,共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解读罗尔斯“公平的正义”

在《正义论》问世三十一年后,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离开了人世,停止了他对于公平的正义的思考。从各方面来说,罗尔斯的《正义论》及后续的《政治的自由主义》、《公平的正义再陈述》都属于20世纪思想界最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列,其中理论贡献最大、最具有原创性的当属《正义论》。在这些著作里,罗尔斯提出了一个融汇西方正义概念的基本涵义并又极大丰富了其内涵的当代社会正义理论,即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总体地说,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观念是在自由主义框架内阐发的一种正义理论。但同时,它也将社会主义的实质平等观念的某些要素纳入了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核心的概念是平等的自由。

平等的自由及其核心观念。

罗尔斯认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缺陷是它作为一种系统理论不能充分保障所有人的平等的自由,需要做出某些修正;尽管在宪法民主制的政治传统中人们普遍将平等的自由看作是自然而然的原则,仍然需要从理论的反省、制度的可能程序以及它是否同人们的有个性的合理的善观念相容这三个方面,对平等的自由的概念加以省察,并使之发展成为实质性的正义原则。

平等的自由可以说构成了罗尔斯公平的正义理论的基石。罗尔斯认为,平等的自由尽管在自由主义自由体系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但这一观念却是人们将宪法民主制度理解为正义的制度的一个基本之点。在宪法民主制社会的公共政治文化传统下,当人们思考建立一种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的基本制度应当依循何种正义原则时,他们会同意,这些基本制度应当构成这样的保障:社会合作的每个成员在公平承担作的负担的同时,对于合作所产生的社会基本自由享有同任何一个其他人同样完整的一份权利;这份基本自由优先于对于同社会公职、地位相联系的经济社会利益的有差别的分配;并且,这份权利不会被为着某种目的而牺牲,不会由于自然的与社会的偶然性遭受严重挫折,也不会由于具体交易或协议的累积后果的影响而被剥夺。这种理解,罗尔斯认为,是宪法民主社会的人们对健全持久的合作安排的条件的公平的理解。这种理解,他指出,引向一种关于社会的基本制度的正义原则的基本观念:只要可能,社会合作产生的所有善都要平等地分配;一种不平等的分配将是不正义的,除非这种分配将使每一个人都从中受益。这一正义的基本观念的内涵通过一种合理的解释表达为他所提出的著名的公平的正义两原则:平等的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

有差别的经济社会利益分配的辩护:提高不利者的合法生活期望。

社会主义一向对自由主义的平等即公民的平等的空洞形式性质构成严重批评,因为它明确地要求实质的即社会的与经济的平等。从公平的正义观点来看,社会主义的这一平等要求本身有需要澄清的地方:如果社会的、经济的平等是未来社会才可能实现的平等,它显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实的合作体系的正义原则;仅当它把自身的意义限制在对构成这种要求的背景的社会与经济的不平等应当进行某种调整的范围时,它才可以成为一个关于现实的合作体系的有意义的原则――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来安排。但问题是,对这种安排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的适当的方式需要作出更清楚的说明。而且,从社会的持久的稳定性考虑,这种说明应当从社会中受惠最少的成员的角度来作出。首先,设想一下,一个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当他一旦获得了同样的管理社会的能力时最期望什么。可能有两个主要之点:一是,他期望机会对他是开放的,二是,他期望在对他而言开放的竞争中,他不至由于不利的社会背景与经济背景而处于劣势。一个社会是在两个有同等能力的候选者中间优先选择地位不利者,还是引入综合考察或某种进一步的指标选中一个候选者,是个同决疑法有关的问题。看起来,优先选择地位不利的有同等才能者倾向于鼓励地位不利者的合理社会期望。但是从社会的稳定方面考虑,偏向于任何一种特殊境遇都会影响人们形成稳定的合法生活期望。重要的是,若诉诸进一步的指标,这种指标同样不应当是只对地位不利者不利的。如果出于不利社会地位的有同等才能者的上述两个期望得到社会安排的支持,这种安排社会的和经济的收入差别的`条件对于他而言就是公平的。

另一方面,也是问题的更广泛的方面:一个处于不利地位、但不具备竞争高收入职位的人可能期望什么。这里也有两个主要之点:一是,他可能本能地愿望他马上从他人那里分得一份中等的甚至所能想象的最大的一份财产。但是在社会体系被普遍看作是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的社会,这种愿望在宪法民主社会中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它的实现要以剥夺一部分人的一些合法权利为条件。一种令一部分人权利损失来使一个人或一些人的境遇改善的期望被这个社会的人们的共同的基本正义观念视为不合理的。另一个可能是,这个处于不利地位而不具有竞争才能的人讲期望他能通过社会提供给每一个人的系统的帮助――主要是教育――获得更大能力,从而通过合法的劳动与交易获得更多的善,改善他的生活。这种期望在宪法民主制社会,实际上在大多数存在法律的社会,都被看作合法的。在宪法民主制社会,这种期望尤其得到鼓励。因为,一个地位不利者的合法期望越是提高,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就越是提高,他的后代人(假如他有的话)的生活起点就越好,社会就越越趋于稳定。按照公平的正义的观念,同公职和社会地位相关的有差别的经济社会利益分配,只有当它是最能鼓励地位不利者提高其合法期望时才是正当的。因为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从事社会管理的人通过从事管理工作而得到较高的收入就对于地位不利者而言是公平的。

深层的关切:减轻自然的、社会的偶然因素对人的生活起点的任性影响。

在这样理解的公平的正义观念里面含有这样一种观点:以公平的正义原则来调节的社会基本制度必须做出某种持久有效的安排,来减弱自然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对地位不利者的生活起点的任性影响。对所能想象的任何一个人类社会生活组织而言,根除这些偶然因素的影响都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设想减轻它们的影响。义务教育首先是这样的一种可能的制度安排。义务教育是不以一个人的家庭背景是否有利为条件而为他提供的一种系统的帮助。这种帮助的明确的意图在于减轻社会性的偶然因素对于一个人的生活起点的不利影响。我出生于一个山村农家,但是我同样可以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这使得我的生活起点对我的不利影响减弱;因为我如果努力,同样可以期望完成中等教育,选择某种适合的职业,改善我的生活;并且,我的后代(如果我计划抚养子女的话)的生活起点将比我的更好些。

按照罗尔斯的看法,义务教育虽然可以减轻社会的偶然因素对人的生活起点的任性影响,却不能够减轻自然的偶然因素的任性影响,因为除了纯粹的自然偶然性之外,只要地位不利者的家庭处于匮乏状态,他们的后代人就有较大的可能在自然天赋的分配上处于不利地位。所谓自然的偶然因素,在通常的理解中指的是人的天赋差别。社会主义对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批评是,自由主义维护资产阶级权利,默认自然天赋的天然特权:自由主义者可以同意实行义务教育,但不能接受将人的天赋视为社会共有的资产。在应当减轻自然的偶然因素对人的生活起点的任性影响这点上,罗尔斯同意采纳社会主义者的批评。但是他认为,减轻这种任性影响的理据不在于天赋是社会资产,而在于从公平的正义的观点看,有利的天赋不是一个人应得的东西,天赋的优劣对人的生活起点的影响是没有道德理由的。从公平的正义的观点来看,如果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是互惠的,即每个人都必须从社会合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中受惠,如果才能是自然天赋的偶然分配的累积结果,经济与社会利益就不能简单地按照才能来分配。天赋高的人们不能仅仅因为他们的天赋高而享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他们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利益只能基于这样的理由:他们培养其才能为社会节省了教育和训练的费用,他们运用其天赋和才能的活动最有助于因天赋较低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提高他们的生活期望。既然在天赋高者与天赋低者的社会合作中,天赋低者是从以往的合作中受惠较少者,一种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必须包含某种补偿性的安排。这种安排最重要的部分是在设立基本制度时,除配给部门和稳定部门外,还需要设立转让部门来根据需要确定最低福利水平,以保障不利家庭及其后代人不受市场偶然性的严重损害;设立分配部门来确定遗产和财产所得税的水平。这样,尽管自然的偶然性在宪法民主制度下也不可能消除,但是,由于转让制度与福利分配制度保障不利家庭的最低受益水平,这些家庭的成员――尤其是下一代成员――的合理生活期望就没有遭受到严重打击,自然偶然因素对于他们的不利影响就被降低到较小的程度。

公平正义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公平正义的讲座,受益匪浅。在这场讲座中,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公平与正义的定义、实现路径以及实践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让我深刻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对其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第一段,引入公平正义的概念和意义,展开讨论。

什么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一个社会或者国家各种权利的分配和各种规则的设置是平等和公正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公平正义同样是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基石。当一个国家依靠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与行动来维持社会秩序时,政府会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而不是被当做维护私利的大公司和权力阶层。

第二段,探讨实现公平正义的路径与手段。

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法律制度的建设、公共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公众的教育等方面。在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要加强依法治国的力度,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增加对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而在公共政策的实施方面,要以弱势群体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尽可能减轻他们所面临的压力。在社会公众教育方面,要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推广公平正义的价值上,提高公众对公平正义概念的认知。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社会才能更好的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

第三段,从案例入手深入探讨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得以体现。比如,在自己的身边,我们会看到很多机会的不均,例如同样的工作表现、等待时间等,有的人比另外一些人能得到更多的赞许和关注。这就是因为没有完全达到公平的标准,导致了机会的不均。而合理的公平分配机制则可以解决这些机会不均的问题,保证资源公平合理地分配,不偏向任何一方。这不仅能有助于每个人享有更好的生活质量,而且更使社会呈现出和谐的面貌。

第四段,从公平正义的实践中反思和总结。

公平正义是一种理念,更是行动。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诸如与他人的竞争、权利分配的纷争等问题,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关乎我们把公平正义理念落到实处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尊重每个人的权益,保障弱势社群的利益,才能在公平正义的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各种社会制度和机制。

第五段,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前景展望。

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推动社会和谐的元素。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和激烈竞争的时代,正义和公平更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公众意识的觉醒和价值观的调整,人们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和参与到公平正义实践中,推动公平正义在社会生活中的更好落地实施和深入发展。

总之,本次公平正义讲座让我深刻认识到公平正义对社会稳定和共同发展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强烈地意识到在社会实践中应当坚守公正正义的原则,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通过参加本次讲座,舞台下我的心中印刻了更多对公平正义的思考与理解,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也将致力于多方面的实践,共同促进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发展。

解读罗尔斯“公平的正义”

2、诚恳。不欺骗人;思想要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美)富兰克林。

3、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孟子。

4、修身絜行,言必由绳墨。——宋·王安石。

5、火不侵玉。——唐·刘禹锡。

6、君子出处不违道而无愧。——宋·欧阳修。

7、把爱拿走,我们的地球就变成一座坟墓。——白朗宁(英国)。

8、正义是一种高尚的幻象。——特格纳。

9、正义至高无上的尊号。——罗马帝国时期传记作家伦理学家普卢塔克。

10、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父》。

11、仁慈和正义是并辔齐驱的。——杜特斯。

12、守法持正,嶷如秋山。——唐代文学家刘禹锡《司空奚公神道碑》。

13、士穷乃见节义。——唐·韩愈。

14、本性流露永远胜过豪言壮语。——(英)莱辛。

15、真实之中有伟大,伟大之中有真实。——(法)雨果。

16、真实与朴实是天才的宝贵品质。——(苏)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17、激浊扬清,嫉恶好善。——唐·吴兢。

18、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淮南子·修务训》。

19、奉公如法则上下平。——《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0、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

21、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刘向《说苑·正理》。

22、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后出师表》。

23、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傅玄《傅子·通志》。

24、发号施令,在乎必行;赏德罚罪,在乎不滥。——包拯《论星变》。

25、有功则赏,有罪则刑。——司马光《进修心治国要札子状》。

26、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石成金《传家宝·绅瑜》。

27、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刘鹗《老残游记》。

28、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29、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30、诚无不动者,修身则身正,治事则事理。——(宋)杨时。

31、真诚是通向荣誉之路。——(法)左拉。

32、真诚并不意味着要指责别人的缺点,但却意味着一定不恭维别人的缺点。

33、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俄)列夫·托尔斯泰。

34、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宋·欧阳修。

35、正义是人类最大的利益。——美国作家韦伯斯特。

36、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宋·司马光。

37、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三国志。

38、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39、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40、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41、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42、一切背离了公正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柏拉图。

43、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44、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45、高于道德的东西必须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过公正的途径去获取。——享·乔治。

46、对他人的公正就是对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鸠。

47、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48、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9、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50、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51、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52、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53、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54、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55、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56、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公之谓也〈管子〉。

57、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清·康有为。

58、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59、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

60、天下事,坏于懒于私。——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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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正义》观后感

正义究竟是什么?罗尔斯认为正义就是公平,他用两个正义原则即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来保障;诺齐克认为正义应该是个人权利的自由保障问题,他提出了包含有持有正义三原则的权利理论来反对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及其分配正义原则;麦金太尔反对把社会公平与个人权利作为伦理学的主题,主张回到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向传统美德伦理寻找答案.三人的'见解各有千秋,理想的正义论应该是三人的合题,即公平与权利、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内在统一.

作者:戴桂斌作者单位:襄樊学院,管理学系,湖北,襄樊,441053刊名:襄樊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xiangfanuniversity年,卷(期):200122(3)分类号:b82-06关键词:正义公平权利美德。

公平正义讲座心得体会

首先,我非常感谢这次公平正义讲座给我的启示和思考。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人,公平正义一直是我关注的话题。在这次讲座中,讲师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案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其次,我们需要认识到,公平正义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道德观念,而是体现在我们日常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和做法中。这包括我们作为学生的行为,作为职场人士的行为,作为公民的行为等等。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公平正义的体现和实施,从小点滴做起。

第三,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需要更加关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和正义。这包括性别、种族、国籍、信仰等等方面。我们需要理解这些群体的不同需求和权益,避免歧视和排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公平和正义的待遇。

第四,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保障公平正义需要政府、市场、公民三者相互合作。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来保障公平正义;市场应该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在竞争中合理分配资源;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市场和政府的行为,捍卫公平正义的权益。

最后,我们需要从我们个人的行动做起,践行公平正义,一步一步推动社会建设。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坚定信念,积极行动,为实现公平正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总之,这次公平正义讲座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公平正义的机会,启迪了我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激励我们从个人行动做起,为实现公平正义共同努力。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热心关注这个话题,为我们的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公平正义心得体会法院

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核心的价值观,所有人都有权享有公平正义。而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某些不公正的事情,我们可以选择去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期望法院能够给我们公平正义的裁判。今天,我想谈谈我对法院公平正义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院的公平正义需要坚守。

法院的公平正义需要坚守,这是每一位法官都必须明确的理念。对于法院而言,公平正义不仅是一种价值观,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无论案件大小、重要性如何,法院都必须全力以赴,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判事实、断是非。而作为公民,我们也应该尝试从法院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尊重法院的判决,不轻易对法院做出否定的评价。

第三段:司法程序公正透明。

公正对于司法程序的要求不可或缺,司法程序公正透明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司法程序中,所有的程序都必须是公正透明的,不能因为案件的大小、社会地位等因素而偏袒或怠慢。而在这过程中,法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必须确保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公正透明的,让当事人获得公正、公平的维护。

第四段:法律应当公平适用。

法律作为社会文明的基石,它不仅仅是一套规定和管理社会的工具,它也是一个人权利的保障。而在法律的实践中,法律应当公平适用,不能因为人的身份、背景、阶层等因素而有所差别。从社会的角度看,法律实施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因此,法院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点,努力让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公平正义。

第五段:负责任的守护社会正义。

在实践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法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法院应该履行守护社会正义的责任,以人为本的思想引领司法业务的实践,以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公平适用的法律加强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而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也应该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积极参与到各种法律活动中去,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结语:

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仅在于法律的规范,更在于我们每个人对于公平正义价值观的理解和践行。只有大家都共同从自身角度出发去善待他人,既尽自己所能,又尽全社会所能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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