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自己的思考水平。下面是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的摘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读后感的写作要领。
东野圭吾的书总能让人意犹未尽,看似平淡的内容却总是环环相扣,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章会埋下怎么样的伏笔,也无法知道下一章会给你提供什么样的线索。并且看完之后总会让人不由的去思考书中所要阐述的哲理性的东西,《解忧杂货店》如此,《白夜行》如此,《虚无的十字架》亦是如此。
《虚无的十字架》主要讲述了中原道一和妻子滨冈小夜子在爱女被入室盗窃的匪徒杀害之后努力争取让匪徒被判死刑,但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宽容”让他们觉得很受伤害,最后匪徒因为嫌麻烦放弃了上诉而被判处了死刑。但小夜子和中原都觉得无法再在一起了,因为每次见到对方都总能想到女儿的枉死,所以两人离了婚。可是离婚后没几年小夜子也被杀身亡,中原在整理小夜子的遗物时发现离婚这些年小夜子作为自由撰稿人一直在致力于提倡死刑,小夜子采访了很多人,收集了很多资料也整理了很多数据。因为他们女儿的死让他们都明白如果杀人凶手还活在这个世上,哪怕是在监狱里对于被害人的家属而言都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然而小夜子却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惨遭杀害。她因为采访有偷窃瘾的女人而接触到了井口沙织,从井口沙织口中得知了她的过往,原来井口沙织有偷窃瘾是因为心理原因,她在中学的时候和男友仁科史也偷食禁果而怀孕生下了一个孩子,两个人都是学生,这个孩子当然是不能要的,所以两人在孩子生下之后就将其捂死了,井口沙织和仁科史也最终因为心理原因分手了,但这件事却一直折磨着她,所以最后她染上了偷窃瘾,她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小夜子觉得即便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是一条人命,杀人就应该偿命,所以她劝井口沙织自首。后来她又想办法找到了仁科史也,想要劝仁科史也自首,但这件事却被仁科史也的岳父听到了,仁科史也的岳父不希望仁科史也坐牢所以杀了小夜子灭口。最后真相被中原找到,但他没有像小夜子那样劝仁科史也自首,而是让他自己选择。故事的最后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都去了警察局,但由于警察在他们当年埋葬婴儿的地方没有找到残骸,所以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判两个人无罪。
故事的最后并没有一个真正的定论,到底杀人犯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其实我们都知道在日本死刑是非常少的,一般都是对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才会执行死刑。而死刑在判决后也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正如文中杀害中原道一和滨冈小夜子女儿的罪犯在此之前便杀过人,他在杀他们女儿的时候正是在假释期间,所以小夜子认为将杀人犯关进监狱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起不到任何改造罪犯的作用,他们假释期间或者出狱之后因为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所以还是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小夜子写的稿子里面坚持认为杀人犯就应该被执行死刑,他们是不会真正的忏悔和改过自新的。
然而文中的仁科史也却因为当年那个错误的“命案”努力当了一名儿科医生,救了很多身患重难症的儿童,甚至救了被男人欺骗而怀孕后准备自杀的花惠,并将花惠的儿子视如己出,对于花惠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也认真照顾,这才导致花惠的父亲听到小夜子要仁科史也去自首后要杀了小夜子,因为他觉得仁科史也是正人君子,他当医生救了那么多孩子,给了他女儿和孙子幸福,也愿意照顾他这个“人渣”,他觉得仁科史也不应该被送进监狱。
作为读者,作为局外人我觉得他们有自己的道理,当时在看到杀害小夜子女儿的罪犯的律师为罪犯辩护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我也同样感到伤心和愤怒。这样一个残忍的杀人犯,并且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为什么还要为他辩护,为什么还要保住他的性命?那对于被他杀害的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而言会是多么大的伤害?可是看到仁科史也的岳父说,即便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杀害了那个刚出生的婴儿,但也没有伤害到其他人,真正的受害者除了那个婴儿其实也只有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他们两个人,而且因为那个孩子的死,仁科史也救了更多的人,包括他的女儿和孙子并让他们过得很幸福,他的这种赎罪比在监狱里关着或者直接判处死刑更有意义。我也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最后的结局很耐人寻味,仁科史也岳父的律师因为觉得他杀人是为了隐瞒女婿的罪行,有酌情减轻量刑的余地而精神大振。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虽然自首了,但因为找不到婴儿的骨骸,所以很有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他们杀了婴儿而不会受到刑法。
看完之后最大的感触便是很多的道理,很多的事情都不是单纯的对与错、黑与白,就像我们这个世界充满了五颜六色一样,是不可能用单纯的某种颜色来定义的。很多事情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各人有各人的经历,所以有些执着只在我们自己这里有意义,与别人而言,甚至可能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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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越看越有味。开篇引人入胜,过程迂回曲折又峰会路转,让人摸不着头脑,最终柳暗花明,待合上书本又让人忍不住深思。
小夜子,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把爱女留在家中,被入室盗窃的小偷杀死。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她为爱女极力寻求检方判处对方死刑然而并没有成功。(杀人者是再犯,而且是在假释期间再犯)。小夜子无法接受爱女被害,在案件判决后,她致力于维持死刑。然而,执念终究还是成了偏执,导致她发现纱织和史也年轻时犯下的罪行(初中时生孩子后把孩子杀了)时,执意要求他们要去自首以接受刑罚,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她自己被杀害。
对于纱织和史也年轻时犯下的罪,他们虽没有受到法律上的制裁,然而他们一直背负着这个虚无又沉重的十字架在生活。纱织自我放逐与堕落,企图通过自虐来赎罪,她却始终无法走出自己的地牢;史也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尽最大的力量帮助他人救治幼儿,挽留了更多的生命。他们的自我反省与赎罪的心情,比接受刑罚在监狱之内服刑的罪人们更甚。
正如书中所说:每一个案件,都应该有不同的判定。所以,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有不同的结局。同样痛失爱女的中原,或许是他对小生命的敬畏之心,他没有走上前妻小夜子之路。
合上书本,第一个念头,教育是容不得丁点马虎的,且在孩子成年之前要持之以恒。纱织和史也的悲剧,纱织怀胎十月,她父亲居然没发现;读后感.这样的父亲得是多不在意她的女儿?!怀孕这么大的事情,为啥没有人寻求父母老师的帮助?是因为害怕父母和老师而不敢说?现实生活中不乏初中生生孩子的实例。这正是大多数家庭教育的失败之处。而爱美的悲剧,则是因为小夜子的疏忽。
第二个念头是,为啥同一事件对男女的影响天差地别?中原道正和小夜子,纱织和史也,为什么都是女的心理出问题?是因为男人更坚强女人柔弱吗?我想大概是因为孩子是女人怀胎十月所生,女人对于生孩子的付出是一般没生过孩子的人所不能理解的。
东野圭吾在《虚无的十字架》一书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讨论了包括死刑的废除,法律和道德的相悖之处,罪犯应得的忏悔教育等问题。小说文笔细腻温柔,情节设计巧妙,悬念迭起,作者通过人物形象的刻画和对人物内心感受的细致描写,展现出凶杀案背后加害人家属和遗族的心路历程。尤其是通过对男女主角既是加害人又是受害者唯一遗族的设计,引发读者对法律、道德、人性前所未有的深思。
死刑是否应该废除?
偶尔会听到死刑废除论的观点,总觉得只是有些人惯于争执,爱拿理想化的思维来做文章,却从来没有认真地去想过,作为被害人的遗族,凶手不能被判死刑将带给他们多大的痛苦;而作为法律工作者,感受到死刑对法律的巨大限制又有多么的无奈。
小说中中原道正和滨冈小夜子夫妇十一年前再三向法院上诉一定要判杀死女儿爱美的凶手死刑,甚至声称如果不判死刑,他们也不愿再活下去。凶手最终被判了死刑,可是这丝毫不能让他们从悲痛中走出来。小夜子在文章中写道:“判凶手死刑只是遗族恢复情感创伤的起点”。直到故事的结尾,二人也没有完全走出失去女儿的痛苦。
而死刑的局限性又实在太大,且不说冤假错案,死刑完全是对教育感化罪犯的一种逃避方式。甚至对于罪犯来说,他们也并没有从死刑中受到太多的惩罚,对于一些罪犯来讲,与其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余生,死刑可能还是一种获得解脱的方式。就像杀害爱美的凶手蛭川和男,他阻止辩护律师再次为他上诉,理由是“太麻烦了”,他觉得死刑是他的命运,接受这样的安排并无不妥。
小说中写道:“死刑最大的好处就在于让杀人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死刑废除论之所以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找到比死刑更好的刑罚,既能平复遗族的心理创伤,又能使罪犯改过自新。这也许是法律向前发展的方向之一。
法律能否完全依据道德?
道德也许是法律的起源,但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过程当中不断地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法律与道德之间并非完全的包含或从属关系,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律的某些条文可能并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道德要求。
毕竟道德是人们心中的一杆秤,对于不同的情景可能会有相差甚远的道德标准。比如说几乎所有的道德都认为“杀人偿命”,可杀人的情况实在是纷纭万象。小说中的三起杀人案,蛭川入室盗窃杀死户主的女儿,人人都认为应该判死刑;做了一辈子混混的町村作造,为了善良的.女婿的前程,杀害了知道当年真相的小夜子,又听女儿的劝告前去自首,对于他是否应判死刑,也许不同人的说法不一;而由于年幼无知杀害自己亲生孩子的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两人十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内疚的折磨之中,仁科史也打算用一辈子来赎罪,而井口沙织患上精神疾病,最后打算用自杀了结自己。虽然这两人同样是杀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而且手段也不可谓不残忍,可是一来他们当时都是未成年人,二来他们整个余生都感到良心不安,用尽各种手段只为赎罪,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二人根本不应该被判刑。就像小说给出的结局,刑警们没有找到孩子的尸骨,二人的自首没有成功。
都说法不容情,铁令如山的法律事实上限制了人们对于犯罪和罪犯的大多数感情。庆幸的是,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法律和刑罚都在日益向多样化发展,针对不同情形的犯罪划分得也越来越详细。同时,可调节性与标准性的平衡,也应该是现代法律的发展方向之一。
罪犯应该得到怎样的忏悔教育?
小说中设计了很巧妙的对比情节,蛭川因抢劫杀人在监狱里关了二十六年,可他刚被假释出狱,就再次杀人;而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二人虽未被关进监狱,可他们的一生都背负着痛苦和内疚,最终选择自首。这似乎是对监狱关押这种刑罚的讽刺,也让我们进一步思考对罪犯究竟应该施以怎样的忏悔教育。
对罪犯进行忏悔教育的目的,自然是让罪犯出狱后不要再犯罪,至少不要再犯相同的罪。对于一些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错态度良好,是可以争取减刑,假释出狱的。可是对“认错态度”的判断主观性实在太强,要判断罪犯究竟是真心悔过还是为了减刑而装模作样更是难上加难,且完全根据人为判断,很难让人相信这是绝对公平的。因此忏悔教育是否能达到期望的目的,很多情况下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从古至今的教育都讲究“因材施教”,忏悔教育也应如此。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性格不同、身份地位不同、犯罪的动机也各不相同,忏悔教育应该根据罪犯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这样做听起来似乎成本太高,且为罪犯花费这样多的资源也许会引人非议。但我们也应该想到,假如罪犯的教育工作没有做好,那么刑满释放的罪犯们将会给社会造成怎样的危害。
小说写道:“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也许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为社会所容,但他们并不能深刻地明白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自己和他人的不幸。《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当你想要评论某个人的时候,你只需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你所具备的优势。”同样的,罪犯们虽然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但他们本身也是不幸的,或是缺乏教育或是缺乏关爱,社会也理应对他们负责。
我想法律的终点就在于将“虚无的十字架”实体化,因为虚无的十字架是无法卸下的,只有先将罪犯们钉在十字架上,才能最终取下这层沉重的负担,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告慰受害人的遗族。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分别讲述,继而在第二次事故的时候出现交叉点,整体看似毫不相干,实则步步为营,息息相关。
整个故事围绕着犯罪分子重罚后没有真正悔改而觉得重罚不是最好的选择,以及遗族的悲痛和伤心必须用重罚来施以公道,左右摇摆。
小夜子在女儿被杀害后,穷其所有使罪犯被判死刑,然而只有宣判那一刻,她有一秒钟的解脱,之后,便是无尽的黑暗。女儿不会再回来,家庭关系也变得很奇怪,以至于在她以后的人生里,不管如何改变生活状况,心中的痛苦都不减丝毫。
公交车司机事件,杭州保姆事件,豪车事件等等。心理的病痛,又该如何发现与治疗?记得有一个故事,一个逃犯在水果摊旁,作为罪犯,为了一颗橙子伤人可能也不足为怪。摊主热心给了他一些水果,温暖了他心底最深的人性与善意,用举报自己的奖金回报了摊主的一番热心。
可能又会是另一番景象了。。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的是筑起高墙,是防患于未然,是早早的设下心防。于是那些一笑泯恩仇,一碗热汤,一次微笑,一个口罩才会让人心里一暖,弥足珍贵。希望我们都能传递正能量,不增添这世间的纷争。愿心底善火不灭,独善其身。
这是很久之前写的读后感,如今真切地认识到时间可以抹杀旁观者的情感,哪怕当初感到多么的寒冷彻骨,现在也好似平淡如水,但是真相却无法磨灭。
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本的手仍然忍不住地颤抖,可能只是轻微地发颤,但是毫无生气的纸张却仿佛透过指尖,从内心蔓上一股无以言喻的痛苦,如果不置身于冰冷的囚笼,就无法体会的窒息感。
开始动笔的时候,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是否要记录一个普通读者的感受,也许过不了多久,这段记忆就会被尘封。时间是多么神奇,却也足够令人畏寒。
二十多年前,冻着雪的天空,散发着死亡森冷味道的青木原,试图埋葬的罪孽也终将成为一个十字架背负在如今的人身上。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救赎,难怕是一点幻想中的勇气也能成为慰藉来挽回即将要放弃的生命。
然而到底什么对罪犯来说才是应有的惩罚,杀了人却毫无自责地活着,即使进了监狱也没有忏悔之意。一想到杀害了亲人的凶手仍然在这个世界某个角落苟且,遗族内心的悲伤就丝毫不能减弱,时间也无法抚平得知残虐真相的创伤。即便是被判处死刑,但是凶手只是放弃了自己的求生机会却对曾经抹杀了生命毫无自知,视作珍宝的亲人在他手下只是一滩肉块。
摘抄:“如果当时没有遇见我先生,我现在早就不在人世了,我儿子也不会来到这个世界。我先生或许在二十一年前夺走了一条生命,但他拯救了两天生命。而且,他作为医生也在拯救无数生命。你知道我先生拯救了多少罹患罕见疾病的儿童吗?他不辞辛劳地拯救一个又一个小生命。
即使这样,仍然说他没有付出任何代价,没有做任何弥补吗?有多少被关进监狱的人根本没有反省,这种人背负的十字架或许很虚无,但我先生背负的十字架绝对不一样。那是很沉重、很沉重,如山一般的十字架。中原先生,你的孩子曾经被人杀害,请身为遗族的你回答我,被关进监狱,和我先生这样的生活方式,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弥补?”
这一段话是整个书中最使我感触颇深的!让我想到了很多不能两全的事情,法与情,忠与孝等等…立法的目的是否能合理,其中的特殊的情况又该如何抉择?!人性,一直都是探索不完的话题!
沙织和史也在他们美好的年华里犯下许多正处于青春期都会犯的错――偷尝禁果。自然结出的果子也会让他们手足无措,只能选择最残忍的手段――杀死孩子。于是,背着这沉重的十字架去过余下的人生。
小夜子在里面也是一个凄苦的女性,但是她却选择积极地去过剩下的日子――罪与罚,我们到底应如何正确地去对待这两者。她在开篇就死去了,可是她却从没离开过整本书。
那个神秘的地方――自杀的绝佳点,也是许多埋掉罪恶并决心赎罪的地方。
所以最后死去的孩子不见踪影,他看到了沙织和史也这几十年所背负的十字架,而且也看到了他们正在积极地忏悔弥补……活下去的人总要继续向前,不能停滞不前。
这是我看东野圭吾的小说里,第二本觉得好看的了,第一本是《嫌疑人x的替身》。之前看的一些,可能是太短,也可能是早期作品,杀人手法非常精妙,但是不管是杀人动机还是破案过程都显得非常平淡,日常描写的人们也是克制守礼,就一碗温水端到头,没有起伏。
这两本不一样,我查了下,这本书是15年的作品,真的很厉害了。没有对比看不出进步有多大,知道自己想走到哪里,并且一直不停的走,真的很棒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女人被杀了,第二天凶手投案自首,受害者的前夫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并且调查下去,直到揭露出真相。
我是赞同死刑的,如果我是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看罪犯日日夜夜反省痛苦报答社会,当然更爽快点,但是看着他死去,一命还一命,也是我能得到的第二大的慰藉了。更何况,罪犯能够真正反省改过自新,这几率太低,我宁愿要赢面大的。
的确,罪犯死了,也不能使家属感到开心,毕竟他们是损失了亲人。但是如果在未来的路上还有可能开心的话,罪犯死掉是基本条件了。如果我的亲人死了,罪犯却逍遥法外,每每想到此,我一定痛苦万分。所以如果可以,我一定选择以命相抵。
至于说不同的犯罪,却用相同的死刑来抵。这是有点不太公平,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也是死刑,杀了五个人,也是死刑。这确实不太公平。但是,死刑也是他本人所能负责的极限了,如果搞连坐那一套,反而没道理了。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相对的公平就足够。
揭开的真相,作为一个妈妈,真是看的痛心疾首,《江湖儿女》里有一句话,深表赞同,说“这些小孩,不知深浅,最可怕了”。不管是身边的事,还是书里电影里,都有这样的案例。年轻人,为了掩盖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愿意付出非常大的代价。因为年轻,不懂得害怕,也不在乎以后,只要渡过现在就好了,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要。
书里的小孩做了什么呢?他们杀了自己的孩子。不是打胎,是把孩子生下来,再一起捂死,埋掉。这初听起来没什么,越深想越胆战心惊,于是他们半年后分手,女孩干什么都不成,认为自己不配活在世界上,有偷窃癖,两度入狱。男孩学医,跟怀着别人孩子的女人结婚了,并且一直致力救小孩子。
引产就已经是非常残忍的事,代表小孩已经较大,骨骼已经形成。七个月后,就算是引产的宝宝,也可能是活的。那已经不是一滩血肉,一个器官,而是一个生命。杀人就已经够胆战心惊了,杀自己的孩子就更是耸人听闻。
为什么父亲学医,去拯救?而母亲就堕落下去。因为母亲比父亲多当了九个月的妈妈。她的爱更多,负罪感更强。年幼的她也不够坚强,只能被打败了。
小夜子也是很值得一说。她是死者,她先是女儿被杀,罪犯判处死刑后,和丈夫没办法继续相处而离婚。然后她开始写作,写偷窃癖的事,写死刑废止论的事,女儿被杀后,她并没有消极,反而希望更明白罪犯,也更明白受害者,她想往更深层次钻研,这是她疗伤的方式,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
总的来说,小说值得一读,读完后也不会立刻就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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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分钟读完,发现不是我讨厌的那个写暴风雪山庄的东野圭吾,是那个我喜欢的,能写下恶意那么好的故事的东野圭吾。
如果从悬疑角度来看,故事一点点向前,两条线逐渐交织在一起,一切似乎都很清晰明了,不再有悬念性,如果从这一角度来看,读到后面略有些失望。但故事似乎意不再此,而将视角放在日本的死刑制服上。
奇葩说有一期蔡康永曾经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把一群犯了错误的人关起来,这样的制度是正确的吗。第一次听到这种看法的我吃了一惊,直到这本书的出现。我才从受害人,也就是遗族,犯人,犯人家属,犯人律师等各个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中原和小夜子的女儿被杀,他们希望凶手判处死刑,然而在若干年后才得知,当时的那个死刑犯只是坦然面对了自己的命运而已,他没有一点悔恨之心。
杀了人,凶手也被除以死刑,这样就可以了吗。但如果他们不被死刑,甚至若干年后可以出狱,那么是否对那些遗族和死者不公平?那些诚心诚意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悔过的人,是否还应该为当年的过错买单。
这一连串的问题不断的向我们抛过来,书里从,没办法,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到最后,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结束。才发现,在我们生活中有那么多无奈和待的难题。我还想说说,其中的几个人物。
第一个是小夜子,活在回忆里的人物,女儿被杀死,自己也被杀死。跟着丈夫的调查中,可以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坚定,勇敢的女人。难以想象,她采访当初杀害自己女儿辩护律师的心情。能够冷静下来,分析自己女儿案件背后更深一层的原因,并帮助她们。也最后毫不犹豫的登门告诉纱织和史也去承认自己当初犯下的罪行。
小夜子真是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女性角色了,东野圭吾能够写下这样的一个角色让我多了一个粉他的理由。再就是花蕙,评论区里很讨厌这样的圣母角色,她不像小夜子那样独立,聪慧。总是依附在男人身上,从讨厌的家里逃脱,但是依然从事着低廉的工作。被男人不断的欺骗到自杀,但是史也的出现又让她沉迷在做饭中,直到最后她也是自私的只是维护自己的老公,丝毫不在乎别人的心情。
说实在,看到最后,她那恶毒的婆婆当初看不上她我觉得也不无道理她还不知道什么才叫为自己而活,即使是史也也没有整正的把她从深渊中拉出来。
再说纱织,母亲早早过世,父亲格外疼爱她,希望她好好学习,但忙于工作没有太多时间陪她。纱织和史也偷尝禁果,怀孕以后,俩人杀死了肚子里的孩子。从此以后一直内心承担着罪恶感,自杀未果,最终沦为风尘女子,甚至染上了偷癖,一直觉得自己不配上好的生活。
从那件事情可以看出。纱织和史也两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女生不断自杀,最后去做了小姐。男生当了儿科医生,不断救死扶伤,为了偿罪,救下企图自杀的花蕙。。
对比和原与小夜子,女人走上了追查犯罪报道的道路,男人选择给宠物举办葬礼的职业。或许东野想让我们知道,在受伤过后,在犯下罪过以后,人也是有选择的。这个十字架比在监狱里受死刑的那个虚无的十字架更诛心。
很喜欢这个故事,也激发了我对相关法律研究的兴趣,东野圭吾的这次创作里,有很多的思考,看起来做了很多的功课,我认为,这本跟恶意不相上下,恶意的悬疑反转多一些,读起来更爽,但这本立意更深,我也很喜欢。
只是自用的书评,记录下当下的小想法。
"废除死刑论中最强烈的意见,就是可能会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张稍微不同。我质疑死刑,是因为我认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假设有一起a事件,凶手被判处*刑。另有一起b事件,凶手也被判处了死刑。虽然是两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遗族也不一样,但结论都一样,都是简单的一句死刑。我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的一部比较出名的小说,里面描述了有一对平原夫妇(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为他们的女儿被强盗杀死了,这对夫妇成为了遗族(死者的亲属)。他们对杀死女儿的强盗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诉,一定要让凶手"以死谢罪".因为凶手一直装得悔过的样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这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庭,凶手已经厌倦了这种法庭上的争吵,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虽然知道凶手要判死刑,但是这对夫妇并不高兴,因为凶手并没有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过而感到悔恨,而是因为厌烦才请求法官判处*刑。
后来这对夫妇因为女儿的死离婚了。几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抢劫杀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离婚后几年成为了一个作家,还在写一本关于反对"废除死刑"的书,认为只有凶手的死才能抚平遗族的伤口,杀人者必须偿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样因为女儿的死想让凶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书,在访问前妻的采访对象途中发现了妻子的死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而是有一场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个人叫沙织,跟她说二十多年前与作为学生的初恋男友怀孕把儿子生出来杀死儿子的事,小夜子认为他们杀了人,要求沙织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为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现任妻子花惠(因为被男人骗财骗色怀孕并没有钱和勇气生活下去想自杀的女人),而花惠的父亲想女儿的老公史也不因为年轻的过错坐牢,去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杀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告发女婿史也的杀子之过。
在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了杀人凶手杀人后的处境,并讨论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是不是杀人犯都要判死刑,死刑是否真的能让凶手悔过(有一部分杀人有期徒刑结束后出来还是会继续杀人)。而且书中有一个地方:遗族一致强调判处罪犯死刑,即使最后不能判处,也一定要向法庭提出死刑的建议,要让罪犯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我认为这个虚无的十字架也是这本书的中的精华,失去了亲人的遗族都想让凶手判处*刑,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想让凶手在死刑之前一直悔恨过他曾经杀过人,我也曾经思考过,如果法院没有判处凶手死刑,为什么不亲手去了结凶手的生命来为亲人报仇,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就知道这样报仇并不能抚平失去亲人的痛苦,只是满足了复仇的欲望而已。(书中失去女儿的平原夫妇一直在上诉,在最高法院上诉的时候,已经做好如果没有判处*刑就在法院前面自焚以示抗议,即使自杀也不去杀死凶手报仇。)。
书中有三件杀人事件。第一件杀人事件:平原夫妇女儿被杀,凶手在最高法院请求法官判处*刑结束;第二件杀人事件则是平原君前妻小夜子被要拯救女婿史也的老人杀死,老人的律师利用老人为了掩护女婿的罪过杀人打人情牌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第三件则是小夜子发现的年轻的情侣史也和沙织杀死他们的亲生儿子这件二十年前的杀人事件。
在男主平原君揭开所有谜题后,发现史也和沙织已经背负了二十年的虚无的十字架,史也不仅不顾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当作儿子,还成为了儿科医生去救每一个儿童,沙织因为杀子一直过得不好。
在男主揭开真相后,这对情侣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寻找他们儿子的尸骨取证却没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销对这对情侣的公诉,根据书中的线索我推断:即使法院撤销了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过的处罚,他们的内心也会对自己进行处罚,身上的虚无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还要严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却在接下来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过当中。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杀人犯对他们的罪过而悔过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处罚,而且他们如果后悔了自己的罪过,一定会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会,像史也一样,拯救他的妻子成为一个医生去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大概小夜子或者平原君把史也和沙织的儿子的尸骨偷走了,认为他们一直为所犯下的罪过而受到足够的惩罚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而已,只要他们去自首,也会因为找不到尸骨而不会对他们提出公诉。
在我看来这正是东野圭吾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他这本书立身于一个社会热门的话题(死刑废除),如果他偏向于一边,另一边的人就不会看了。但是他把可以选择的观点都列出来,并用事件来向人们说明,很多人其实与杀人事件相离很远,如果单单靠感觉和口耳相传的故事来做出是否支持废除死刑的决定是不科学的,因此就把几件杀人的事件用小说展现出来,引发人们对死刑废除的思考。对于读书如果单纯的欣赏是不够的,要多加思考,可是思考那么麻烦,又有多少人能去做,而东野圭吾则把思考和阅读联系起来,用悬疑的笔触调动读者的兴趣对事件的思考,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东野圭吾的书能那么流行的原因吧,不单单写得很深入人心,还能带读者一起来思考。
蛭川与作造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表面上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实则内心并不以为然,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便可以视他人生命为无物。而史也和纱织虽然没有受到众人能看到的惩罚,确实真真正正的在自己身后背上了看不见却极有份量的十字架,一个为了赎罪去做了小儿科的医生,并娶了一个怀着别人孩子的可怜的女人,一个背负着心理上极大的压力而患上了偷窃瘾,认为自己“只配吃偷来的东西”并多次想要自杀。而两个人当时“害怕被发现后会被迫分手”的初衷也无法达到,懵懂纯粹的爱情随着婴儿一起被杀死并掩埋。
文中有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说,“犯了罪的人,不可能有一个合适的方法让犯人能够赎罪。”
有的人,你以为他被法律惩罚了,其实他并不以为然。而有的人看似逃脱在了法律之外,但也许他反而能够在极大的歉疚与懊悔中自我惩罚、反省,甚至是补偿,对受害者家属或者是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的一种补偿。这两种,哪一种才更具有意义呢?这也许是东野圭吾想让大家都好好思考的一个问题。
东野圭吾的一贯写法。
中心集中探讨一个争议性的问题,里面事件从表面慢慢层层探索深入,挖出事件真相,结尾。
这次主要探讨的问题是,是否应该废除死刑,杀害他人的犯人是否应该被判死刑。
这本书里面对正反两方的观点描述颇深。支持废除死刑,一方面对受害者家庭意义重大。书中提到“俗话常说,“杀人偿命”,但对遗族来说,凶手的死根本不是“偿还”,只是走出伤痛这条漫漫长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及时经过了那一站,也无法看到未来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改克服什么、走向哪里,才能够得到幸福。但如果连这种为数不多的歇脚站也被夺走,遗族到底该怎么办?废除死刑,就是这么一回事”。
而反对死刑,更多是认为,不同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导向了同一个结果——死刑,那么这样来说,死刑并无意义。更甚,很多犯人即使再被判死刑后,并无任何改变,这样总结来说“死刑很无力“。
列完里面的观点,对此等分析深度,佩服佩服。
罪与罚是个横亘人类历史的话题,弥漫了整个人类发展历程。然而惩罚真的能减少犯罪吗?这个讨论一直在进行,我不知道答案。
文章的开头异常的平淡,一个个的凶手自首、认罪,在阅读时感到的愤懑----难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难道只是在探讨杀人罪给遗族(被害者家属)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遗族与审判机构对于法律适用判断的不同?不,文章远不止这些,随着看似不相干的人的粉墨登场,对死刑的存废开始思考,对究竟什么才是赎罪进行思考,对死刑与赎罪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进行思考。
东野圭吾通过三个故事、简单的十几个人将对死刑的思考表达出来。第一个是关于小叶子八岁女儿的死亡,是蛭川的第二次抢劫杀人。这个无辜女孩的死亡是蛭川出狱后为了生存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蛭川在监狱中不但没有改造悔过,出狱后反倒更加的容易犯罪的表现。这个结论在小夜子痛失女儿后,通过调查、数据收集进行了论证----杀人抢劫后再次发生此事件的概率大大提高,这是对审判时将“被告人具有悔过表现”作为减刑依据的否定,也是对被告人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明显,提前释放的否定。故事讲到此处,仿佛是死刑有了结论----为防止此事件再次发生,不让悲伤再出现,只有让凶手死去,除去后患。然而,蛭川在从开始想要争取无期徒刑、想要生存到后来接受死刑,心态上转变为死刑是他的解脱,他的淡漠仿佛是对死刑作为刑罚的否定,罪犯没有觉得那是惩罚,也没有思考过赎罪,这时的死刑是虚无的,甚至是被告人情愿看到的。再者,遗族也没有从死刑中获得解脱,小叶子与道正在杀害女儿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后,夫妻两看痛苦,分道扬镳,仍继续生活在心痛中。
第三个故事在小叶子被害的调查中被牵扯出来----二十一年前,年轻的中学生史也与纱织,因惧怕而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年少犯下的这一错误,随着孩子的埋葬,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并且两人为此背负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史也在树海悼念孩子时遇到被负心汉欺骗怀孕想要自杀的花惠,以娶她并抚养她未出生的小孩作为一生的弥补,而沙织二十一年来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没有资格再做一个母亲,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并染上偷窃瘾,通过不断偷盗进监狱然后惩戒自己。
随着小叶子被害真相浮出水面,史也二十一年前的秘密曝光于世面临作为杀人凶手被处罚,东野圭吾借花惠之口探寻什么是赎罪,史也和花惠结婚,善待花惠的流氓父亲,做儿科医生,这与抢劫杀人后淡漠的蛭川(杀害小叶子女儿的凶手)、与为了自己女儿幸福杀人的町村是不是更多的表现出悔罪、赎罪,是不是应该与蛭川、町村受到不一样的惩罚?到底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这沉重的赎罪十字架相比那虚无的死刑十字架,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当我们知道这些凶手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的时候,已经在赎罪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要再让他们背负十字架?刑罚、监狱那虚无的十字架并没有起到救赎遗族的作用,也没有使罪犯悔过,赎罪的改变是由罪犯自身发生的。那么死刑及刑罚的意义在哪里?文章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带给读者以思考。
东野圭吾这本书,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借此来引出一个个社会现象的思考,关于死刑,关于赎罪,关于遗族(被害人家属)。
沙织和史也在他们美好的年华里犯下许多正处于青春期都会犯的错――偷尝禁果。自然结出的果子也会让他们手足无措,只能选择最残忍的手段――杀死孩子。于是,背着这沉重的十字架去过余下的人生。
小夜子在里面也是一个凄苦的女性,但是她却选择积极地去过剩下的日子――罪与罚,我们到底应如何正确地去对待这两者。她在开篇就死去了,可是她却从没离开过整本书。
那个神秘的地方――自杀的绝佳点,也是许多埋掉罪恶并决心赎罪的地方。
所以最后死去的孩子不见踪影,他看到了沙织和史也这几十年所背负的十字架,而且也看到了他们正在积极地忏悔弥补……活下去的人总要继续向前,不能停滞不前。
自己看书确实囫囵吞枣,只是被情节所牵引,而而隐藏在句子里的意蕴却没有深深体味……。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坐在家里的沙发上,从旁边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虚无的十字架》读起来。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我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本书主要讲了道正与小叶子的女儿被杀,而凶手被宣判死刑后,他们觉得人生已经失去了目标,女儿已无法再生,两人被迫分手。过了几年,道正接到了刑警的电话,小夜子被杀了。虽然凶手不久后就投案自首,而道正却在小叶子的遗物中有所发现,她的死因另有玄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作者东野圭吾的一句话:“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事实的确如此,只要犯了错误,无论事后多么努力地去补偿,也就无法挽回当时的损失。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的办案细节。侦探和警察如何用非常巧妙的手法去破案,以及被害人家属那种据理力争永不放弃的精神,誓死也要给死者讨回一个清白的执着精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如何?是让他人听到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社会,用自己的一生来赎罪。
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值得思考。一本好的书一定是打开你的思维,引导你不断去思考。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儿,每天穿梭在茫茫人海中;她,自小体会不到母爱,却依然笑着前行。就是这么乐观坚强的一名少女,却被卷入了一个诡异的漩涡中,无法脱身。
父亲朋友之死,亡妻之痛,扑朔迷离的真相……无数条谜团和线索编织的巨大蜘蛛网中,这个女孩是案件唯一的突破点。死者一次次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个年幼的少女对前往渺茫的希望并没有退缩,为了查找最后的真相,她一次次冒险,侥幸逃脱。
人的一生中,可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女孩儿?她善良乐观,即使有再多苦难也笑着去面对,就好似天边最温暖的阳光;她正直勇敢,即使是一个陌生人遇到了困难,也会义无反顾去帮助。她就像一张白纸,不食人间烟火,如天使般降临在人间。在经历过种种苦难之后,她的美好终于来临。这何尝不是人生的真谛。
这样的女孩最后一定能快乐。正如,温暖与伤痛都来源于未知和那颗勇于去承受苦难的心。
借了一本《虚无的十字架》,借阅期为三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为了不辜负我当初借书的初衷,决定看完它。
竟然一上午就看完了,果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
应该说这是我看东野圭吾的第三本书。第一本是《白夜行》,第二本《解忧杂货店》。看完有一个总体的感觉就是,书中的人物关系构思很巧妙,总是那么引人入胜、出其不意。
看这本书时,也是如此。本书开篇写的是一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当我特别好奇他俩到底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时,作者却笔锋一转,写到了一个小女孩的被害。当时就一直在想,开篇的少男少女肯定会再次出现,但是以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出现呢?强烈的好奇心促使着我往下看,有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
书中作者花了大幅的篇幅讨论了死刑是否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从小夜子的遗作来看,她当然是倾向于"杀人偿命",这是一种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她认为刑罚并没有让犯人改过自新,他们会凭着高超的演技假装悔罪而获得减刑和假释,走上社会后依然会成为社会的毒瘤,祸害苍生。
但是我从里面也读到了一位失去女儿的母亲深深置于内心的那种复仇感,坚定而执拗,让人不禁会掩卷深思。
另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两对人对命运各自不同的选择,史也和纱织,道正和小夜子。史也为了弥补自己年少时犯的罪,选择积极前行,为救治更多的人而不懈努力;纱织却沉浸在懊恼和悔恨中不能自拔,自暴自弃。道正选择了告别过去,重新开始;小夜子却作为受害人家属,做了更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研究。
我不敢说哪种选择更好,毕竟我不是他们,并不能感同身受地去理解他们当时的处境。但是,我更接近于选择一种全新的生活。逝者已逝,生者还要继续前行,每个人都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颓废和逃避显然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本书的结尾,因为找不到婴儿的尸体,史也和纱织并没有受到审判,这无疑也说明了作者的态度。但是他们给自己的惩罚是一辈子,背负的是沉甸甸的十字架,而不是虚无的十字架。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接触东野圭吾文字。东野圭吾是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作品常常与犯罪、暴力、复仇这样冷漠的词汇联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和社会的炎凉。但也不乏一些温暖的语句。“我们这种平凡之人在面对胜负关键时,总需要找寻某种倚靠,但,在比赛中乃是孤独的,无法倚靠任何人。那么,该倚靠什么呢?我想只有自己曾经努力过的事实。”(选自《放学后》)“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选自《白夜行》)这些都曾给过我启迪。
《虚无的十字架》也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是围绕犯罪、刑罚讲的,有冷漠不知悔改的杀人犯,有依法宣判的法官,也有执着于争取罪犯判死刑的受害者家属,平淡的语言述说故事,通过人物命运批判法律。我读书向来只能触及文字最为浅薄之意。在我看来,十字架是说让人的心灵和肉体都得到惩罚的处置。虚无的十字架嘛,是说法律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能够让他内心忏悔的审判,只是关进监狱或者死刑,并不能起到任何的实质性作用,受害者家属也不会因此得到完全的安抚。从这个层面讲,法律并没能起到真正的教化作用,也就形同虚设,所谓虚无。“死刑很无力”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将作者的看法延伸到教育中也同样适用。教师教书育人,最重不过一个育字。首先要在孩子心中培养一杆秤,使其知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其次,惩罚和奖励都不要停留在表面,要深入其内心,唤起他的羞耻感、自豪感;最后引导孩子主动的重构那一杆秤,达到内心的道德平衡。这样让十字架不再虚无,惩罚才能是真的惩罚。
如何判断他是真的悔过,还是为了逃避再惩罚的假意伪装或是根本无惧惩罚,这是个问题。
希望能在之后的阅读和教育实践中得到答案。
罪与罚是个横亘人类历史的话题,弥漫了整个人类发展历程。然而惩罚真的能减少犯罪吗?这个讨论一直在进行,我不知道答案。
文章的开头异常的平淡,一个个的凶手自首、认罪,在阅读时感到的愤懑----难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难道只是在探讨杀人罪给遗族(被害者家属)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遗族与审判机构对于法律适用判断的不同?不,文章远不止这些,随着看似不相干的人的粉墨登场,对死刑的存废开始思考,对究竟什么才是赎罪进行思考,对死刑与赎罪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进行思考。
东野圭吾通过三个故事、简单的十几个人将对死刑的思考表达出来。第一个是关于小叶子八岁女儿的死亡,是蛭川的第二次抢劫杀人。这个无辜女孩的死亡是蛭川出狱后为了生存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蛭川在监狱中不但没有改造悔过,出狱后反倒更加的容易犯罪的表现。这个结论在小夜子痛失女儿后,通过调查、数据收集进行了论证----杀人抢劫后再次发生此事件的概率大大提高,这是对审判时将"被告人具有悔过表现"作为减刑依据的否定,也是对被告人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明显,提前释放的否定。故事讲到此处,仿佛是死刑有了结论----为防止此事件再次发生,不让悲伤再出现,只有让凶手死去,除去后患。然而,蛭川在从开始想要争取无期徒刑、想要生存到后来接受死刑,心态上转变为死刑是他的解脱,他的淡漠仿佛是对死刑作为刑罚的否定,罪犯没有觉得那是惩罚,也没有思考过赎罪,这时的死刑是虚无的,甚至是被告人情愿看到的。再者,遗族也没有从死刑中获得解脱,小叶子与道正在杀害女儿的凶手被判处*刑后,夫妻两看痛苦,分道扬镳,仍继续生活在心痛中。
第三个故事在小叶子被害的调查中被牵扯出来----二十一年前,年轻的中学生史也与纱织,因惧怕而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年少犯下的这一错误,随着孩子的埋葬,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并且两人为此背负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史也在树海悼念孩子时遇到被负心汉欺骗怀孕想要自杀的花惠,以娶她并抚养她未出生的小孩作为一生的弥补,而沙织二十一年来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没有资格再做一个母亲,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并染上偷窃瘾,通过不断偷盗进监狱然后惩戒自己。
随着小叶子被害真相浮出水面,史也二十一年前的秘密曝光于世面临作为杀人凶手被处罚,东野圭吾借花惠之口探寻什么是赎罪,史也和花惠结婚,善待花惠的流氓父亲,做儿科医生,这与抢劫杀人后淡漠的蛭川(杀害小叶子女儿的凶手)、与为了自己女儿幸福杀人的町村是不是更多的表现出悔罪、赎罪,是不是应该与蛭川、町村受到不一样的惩罚?到底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这沉重的赎罪十字架相比那虚无的死刑十字架,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当我们知道这些凶手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的时候,已经在赎罪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要再让他们背负十字架?刑罚、监狱那虚无的十字架并没有起到救赎遗族的作用,也没有使罪犯悔过,赎罪的改变是由罪犯自身发生的。那么死刑及刑罚的意义在哪里?文章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带给读者以思考。
东野圭吾这本书,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借此来引出一个个社会现象的思考,关于死刑,关于赎罪,关于遗族(被害人家属)。
这本书的故事线索在第一节中就做出了埋伏,看到一半觉得故事颇为平淡,直接跳到末章看结局,决定意外,然后又急切的翻回中间阅读故事进展。直到看完觉得一阵唏嘘。身为母亲后,看到小夜子和中原的孩子被前科犯人无助虐杀时,作者描述父母的情感时简直感同身受,难过的流泪,看到两个少年偷尝禁果生下小孩慌张无措残杀婴儿时,又觉残忍又觉可怜。也是对当前社会所有青少年恋爱的警示。结局的最后警方没有找到史也和沙织前埋在树海的婴儿尸骨,警官无法起诉他们,而作造因为他们的命案而有可能减刑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表达对死刑的态度。杀人案件是以死刑作为终极的结束和审判,还是说要按照案件本身的情况还有犯人的表现,审判死刑还是给予改造弥补的机会。结局似乎倾向与后者。虚无的十字架,是道德和良心谴责,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弥补原谅和内心的解脱,可能变成一块石头变成终身的枷锁,负重难以快乐。可能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惩罚可能比一个枪子干脆离世更加折磨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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