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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的24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戴春波等实施诈骗行为的方式为:一名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20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黄辉云等二十九人相继受上述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县撒潘通村19组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黄辉云等二十九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诈骗团伙成员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话术要求,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信用卡因购物等被恶意透支的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于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经马某某报案,9月26日,黄辉云等二十九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二)裁判结果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戴春波等三十二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该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的跨国电信诈骗行为不仅损害司法机关声誉,而且严重干扰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故对三十二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典型意义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根据统计,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出现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本案系近年来北京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诈骗团伙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揽人手并将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向境内拨打电话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话术体系,从而获得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向其汇款,达到诈骗钱款的目的。近年来,电信诈骗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愈发呈现出跨地域、团伙作案、难辨认、受害范围广等特点,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海淀法院通过本案的审理给所有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法律制裁,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为办理跨国类电信诈骗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11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1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11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15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15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为进一步提高师幼、家长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近日,汉阴县第三幼儿园多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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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园相关负责人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通过一个个真实的诈骗案例帮助全体教职工深入了解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了大家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会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大家共同承诺、互相监督,争做反诈防诈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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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一张张生动的图片、一个个朗朗上口的儿歌引导幼儿初步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和危害,孩子们也用绘画、情景视频的形式将反诈表现出来,让孩子们知道不能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不能随便爸爸妈妈的手机、不转账,才能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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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园通过安全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国旗下讲话、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园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防诈骗宣传氛围,增强全体师幼、家长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意识,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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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园向家长发放了《全民反诈骗告知书》,帮助家长理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细节,明确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防范措施。还与家长们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
通过开展防诈骗教育活动,引导了教职工及幼儿、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形成大手拉小手,家园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合力,确保家庭财产安全,共建“无诈校园”。
电信诈骗案的受害者,无论是传统意义上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弱的学生、工人,还是被认为防范意识较强的群体,如媒体记者、企业老板、国企高管、高校教授等,分布在多个年龄层。
在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案中,一大特征是,犯罪分子熟练运用心理“战术”,让被害人心怀恐惧,慌乱之中一失“手”成千古恨,被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将巨额款项拱手送人。
电信诈骗案高发,与个人信息泄露、通讯安全无保障等息息相关,在预防电信诈骗案时,除了堵住前述漏洞,公民个人提高防范意识,亦属重要。
长期布局。
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
早前多宗曝光的电信诈骗案中,一些诈骗持续长达几天甚至超过一个月。如10月9日上午,一个显示为“110”的号码拨通陈女士(化名)电话,对方自称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向她核对身份信息后表示其卷入刑事案,福州公安局正在调查,并将电话直接转入“福州市公安局”。
自称是福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通过电话告知陈女士,一个用她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账号大量转款,怀疑洗黑钱,该案主要嫌疑人已经落网,希望她也投案自首。
陈女士解释未涉案,可能存在误会,对方称相信她无辜涉案,可能是身份证遗失被犯罪分子捡到,办卡犯罪,但案件尚在调查,需要保证金,以防止其逃跑。
为了摆脱此事,陈女士向对方指定账户存款7200元。对方每天与她联系,拨打其手机报告案情称案件有进展,可能与她无关,但又查到新案,可能与她有关,并要求其缴纳相应保证金。
由此,月9日到10月23日,长达15天里,陈女士分16次向多个账户存款共计123.78万元,这笔款项悉数被骗走。
另一宗发生在9月19日的案件,深圳一市民张女士接到电话号码显示为11185,自称是北京邮政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在北京东市支行贷款3万元且有张罚单,并告知其拨打010-58423624的电话联系“曾警官”报警。
张女士联系上“曾警官”,却得知一个震慑住她的消息,她涉及一宗国际性的巨大洗钱案件,且在“曾警官”发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有包含她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头像信息的“通缉令”。这个逼真的网站和确切的个人信息让张女士蒙了。
紧接着“曾警官”让张女士去银行开户并办理网银,将自己的钱款转入这个安全账户中,又在骗子的恐吓下,张女士照指示打开qq的远程操作,在她不明真相时,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并被骗子掌控。
在随后的一周内,骗子多次与张女士通话,持续了一个星期,张女士向亲友借钱,总共将805万元分多次转入骗子账户。
另一单发生在深圳的案例,深圳宝安一名企业工程师被骗1127万元人民币,这一诈骗时间从月21日至2月1日,持续长达40天的时间。犯罪分子同样是冒充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以其涉嫌洗黑钱为由,对事主实施诈骗。
腾讯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冒充公检法诈骗金额庞大,占比达到23%。这一类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检法,制造紧张气氛,然后以电话遥控当事人,作案时间充分,往往竭尽其能将当事人钱财榨干,甚至要求当事人借债来支付有关款项。
制造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极力制造紧张氛围。
为何一通电话,市民就乖乖予以转账?
前述案例中,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向警方报案时,就表示被诈骗过程中,像着了魔一样,每天都要偷偷避开家人,与诈骗分子进行通话。
“着了魔”也正是该类诈骗案中受害人出现的`显著特点,他们对犯罪分子言听计从,除了将身家和盘托出之外,更是不惜与家人争吵,举债满足犯罪分子的要求。
如前述被诈骗123万元款项的陈女士,其中大部分款项是向朋友借来的。受害者陈女士30多岁,从事销售行业,她在被骗之前,也曾听说过该类电信诈骗案。但她真正卷入其中时,就失去了辨别能力。
一方面犯罪分子由于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犯罪分子通过已经掌握到的陈女士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来获得陈女士的信任。与此同时,犯罪分子演技极佳,与她通话过程中还放下电话与旁边的人“谈论案情”,“给人的感觉好像是真在办案”。
除此之外,犯罪分子还利用改号的软件,将来电号码改成当地公安局的号码。陈女士就告诉南都记者,实际上,这一过程中,她也不是没有怀疑,也曾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来电号码,发现确实是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因而更加信任。
被诈骗805万元的张女士,则是被犯罪分子假造的通缉令给震慑住。该类通过伪造通缉令的做法流行一时。犯罪分子引导当事人登录假造的国家机关网站,在网站上查询出假通缉令,而假通缉令上的个人照片以及信息均为真实。由于不少公民对于通缉令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程序,这一纸假通缉令,让不少公民陷入恐慌。
获得被害人信任的同时,犯罪分子也在极力制造紧张的氛围。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虚张声势,声称是洗钱大案,将情况描述得极为严重。一番盘查之后,又指出这可能是个人信息被冒用,他们会查清事实。借此给被害人以心理暗示,只要配合调查,就能洗脱嫌疑。
陈女士就表示,她当时听说被卷入洗钱案之后,非常急于撇清罪责。而从一开始,犯罪分子就要求她严格保密,否则对她不利,接听电话只能到僻静处。存款过程中,对方与她一直保持电话联系,要求她随时报告位置及银行工作人员的性别,并提醒她注意被跟踪,让她笼罩在巨大的恐惧当中。
“好像只有听他们的,才会没事”。陈女士描述,在与对方多次的电话沟通中,她对犯罪分子已极为信任,直到钱被骗光,对方拒接电话,她才如梦初醒。
一份由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高校教师江明君、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欣之等人,对深圳某派出所处理的近300宗电信诈骗案被害人进行的心理研究显示,受害人会因为受到编造的虚假恐吓信息受到精神刺激,出现急性应急心理反应,表现为出现焦虑、害怕、紧张不安的情绪,试图尽快解决事件以缓和情绪。
深信不疑。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对周围人的劝阻都置若罔闻。
骗到深处,被害人甚至只相信骗子,而对周围人包括银行柜台员工、银行保安,甚至身穿制服的民警的劝阻,都置若罔闻,执意要转款。
203月,发生在深圳的一宗电信诈骗案中,一名60岁的老太在接到诈骗电话获悉卷入刑事案件后,将老伴赶出门,在骗子的指引下,到银行开户,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再取现转走。
这一过程中老太太曾多次在银行外哭泣,举动反常,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确实曾发现她的行为反常,予以劝阻,但是对方仍然执意要求转账。
龙岗警方也证实,曾接老太家属求助,反映老太可能受骗,警方到场后,老太却不相信民警,不肯透露详情。
今年7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发生在农业银行福田口岸支行的案例则更为典型。当时,一对神色慌张的老夫妻赶到银行要转账。
首先是银行保安队长发现不对劲,“当时我看老两口站在自动柜员机前,神情很紧张,手都在发抖。”期间老人家还在不停打电话。
经过了解,这对老夫妇为居住在深圳的香港人,几天前老人接到一个自称“上海浦东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称老人的儿子利用老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了银行卡,涉嫌诈骗,数额达280万元,需要老人赶紧把钱补上。
对方在电话中要求老人打款280万元给他们提供的安全账号后,把钱还给被诈骗人员就可以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老人一听便急了,救子心切,马上跑到自动柜员机试图转账给对方。
保安队长瞿亮亮意识到这对老人受骗了,马上进行劝阻并耐心对其讲明原因。然而,老人家一直执意要转账,甚至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管”。
无奈之下,瞿亮亮将情况报告给行长,由行长出面。“当时老人还非常生气,一直情绪激动,一直说你别管我。我们在atm机上拦着,不让他操作。”半个小时过去了,行长好说歹说老人还是执迷不悟要转账,只好通知派出所民警到场。
民警到场之后,接过电话,与犯罪分子对质。电话那端骗子还嚣张地说,“他是我爸爸,我要我爸给我转200万怎么了!”
而骗子意识到有人阻碍老人转账,立刻电话遥控老人要他换个地方,老人竟然言听计从拿着电话走出银行,执意要去另外一家银行转账。
经过反复劝说和反诈骗知识普及,在场人员最后终于做通老人的工作,成功拦截下这一宗200万元的诈骗。
这一案例中,从银行保安到行长再到民警,轮番上阵,才终于获得老人的信任,成功阻止案件的发生。
前述研究报告指出,这一类无法劝阻的转账行为,表明受害者认知行为模式已经发生改变,受害人在接受精神刺激后,所得内容无法按照既往模式进行正确认知,坚定认为自己需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指示才能避险,即使有他人干预也难以中断。
心理较量。
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除了这一类制造恐惧的手法之外,针对职场以及官场,犯罪分子往往又是另一套玩法,利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等微妙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譬如发生在年12月10日深圳能源集团的3505万元被骗一案中,深圳能源财务管理人员李某先是被拉入所谓的公司高层qq群,收到公司高层领导的qq信息称,公司招投标急需一笔担保金,要求李某在1小时内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由于李某当时在香港,且是公司高层领导的指示,李某未经核实就将3505万元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第二天,李某回到位于深圳福田的公司后,找到领导核实情况才发现被骗,遂报警,此时距离案发已经24小时。
类似电信诈骗案中,资金一旦被骗,往往被快速打散,呈天女散花式,分散到诸多小账户,然后被取现,一些取现甚至是在境外。追赃难度极大。现实是很多电信诈骗案,警方能够侦破,抓获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但是赃款却难以被追回。
不过,此案虽然报案距离案发已过去24个小时,幸运的是,在深圳市警方专案组的努力下,李某报案后的十余个小时内,办案民警连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在8家银行开设的73个账户,共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4800余万元。
事后,深圳能源称,该公司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该名财务管理人员受骗后未遵守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违规直接向下属下达付款指令,是造成本次案件的主要原因。并且,深圳能源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金支付的制度管理,明确资金支付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加强资金支付的监控,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一案件中,犯罪分子盗取该公司高层信息,虚设所谓的高层qq群,通过qq群下达指令。而财务人员李某明知这样的转账程序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仍予以转账。
这一类案件,专门针对企业财务人员,钻的既是企业的财务制度不规范的漏洞,同时也是充分利用下级员工不敢违抗上级领导的心理。
而针对官场,目前流行的诈骗方式则有,犯罪分子冒充官员,先行发送一条短信给被害人,自报家门,称已更换号码。此后再利用这一号码与被害人进行联系,宣称要办急事,要求被害人打款。如果被害人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对方往往也以在外不方便为由,只同意进行短信联络。
这一类手法试图利用的也正是官场之中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筑牢防线。
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根据受害者在被骗过程中心理表现的突出特征,将案件种类分为6种。
这包括“突陷困境后积极避难”类,即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受害人牵涉到严重的违法案件或巨大生活灾难中,以此引起受害人的恐惧和慌乱,接着安排所谓的工作人员以帮助解决困难的身份出现,引导受害人积极“避难”,通过“验证资产”等所谓帮助解决困难的手法引导受害人将个人财产转移。以及“信任假冒公检法人员”类,利用普通群众对于警察等职业权威感的服从进行诈骗活动。而实际上社会也普遍有服从权威、相信权威的心理。
还有“期望好运气”类,这主要是涉及“中奖”、“低价购好物”、“高回报投资”、“高工资低要求工作”等可归纳为“天上掉馅饼”类案件。统计显示,青年人更愿意相信这类“好运气”。
除此之外,“希望挽回既有损失”类案件,表现为受害人由于各种原因已有部分钱款被诈骗,而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希望挽回现有损失的心理,指示受害人反复多次汇出钱款。
统计还显示,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7%,硕士学历占到3.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2%。
电信诈骗案,更新迭代速度快,手法翻新,防不胜防。
最近,随着多宗电信诈骗案引发的人命悲剧,如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眼下需要堵住的漏洞很多,这包括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伪基站以及来电号码被随意更改等通信安全问题。
前述对电信诈骗案被害人心理进行研究的报告则指出,需要完善诈骗案件受害人心理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诈骗犯罪,筑牢防诈骗“心理防线”。
数据。
受骗不是低学历人群专有,受害人群的学历分布在各个层次中,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大专和本科,占到36.7%,硕士学历占到3.9%。受骗的也不仅仅是老人和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17到35岁的青年人,占比74.2%。
防骗。
据警方透露,电信诈骗中的被骗人主要有四种心理:信息闭塞、关注度不够,好奇;恰好有骗子描述的相关经历,存恐慌心理;朋友义气、亲情关切,误信陌生人;领奖心切、占便宜心理。
面对无缝不入的电信诈骗,警方提示切记防骗九字诀: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xx三十一日。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现平安中国社会愿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在电信网络犯罪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合力未形成。根除电信网络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平稳的“两上升两平稳”工作目标,以变应变,综合施策,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力争使电信犯罪防范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案件发生,降低群众损失;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大批违法黑灰产业,年内实现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增幅明显低于全市增幅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增强执法危机意识,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长效机制,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止付,力求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依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各派出所要迅速反应,其他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开展涉案账户止付冻结、涉案“两卡”快速惩戒等工作,做到破案打击、追赃挽损、行业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关注舆情,有效引导。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舆情走势,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发展变化,按照“先发声、早发声、我发声、发正声”工作要求,重点案件统一对外发声,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按照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考评机制。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各镇街主管的全民发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详细任务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
1、负责县反电信网络犯罪中心的实体化工作。
2、以加强自身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工作。
3、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防范工作。
4、协调金融部门,共同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拦截阻断系统和平台。
5、完善快速查询、冻结、止付、拦截资金追缴返还等工作机制。
6、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纠错等事项。
7、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违规买卖、租借“两卡”等黑灰产业关联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二)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1、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文件,对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研究,统一思想。
2、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罪名,总结类案办理经验,汇同侦查机关研究出台证据采集认定执法指引,特别是立足用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现有法律。将银行、通讯、金融部门办理业务推出的强制告知纳入起诉证据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做好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1、指导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组织反诈宣传专项检查。
2、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搭建查询、冻结、取证等便捷平台,督促银行机构对公安机关发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3、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严查违规开卡,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机构监督银行卡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4、开展高风险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开户审核,完善交易监测,予以分级管控,按照“谁开户、谁负责”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我县“断卡”行动中银行卡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惩戒措施。
1、在县联席办、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的指导协调下,强化警银协作,提高资金止付、冻结、查询的效能。
2、严格实行开户审核,针对开户人(单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开户制度,杜绝不记名账户;做好开户后审核,检测账户状态,确保新开账户不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清理未实名登记或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在全县范围内各网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督导“断卡”行动惩戒措施落实工作。
(六)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1、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手机开卡审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政策;实行开卡后审核,检测新开手机卡使用状态,重点筛查人卡分离、主副卡不同地、漫游至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情况,主动开展封停工作。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技术和制度防控措施建设,改进和完善通信链条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3、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电话、短信进行拦截封堵。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半月至少一次向本地全网手机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
5、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通报的涉案手机卡人员、企业开户信息核查并反馈查询结果。
6、开展高风险手机用户清理排查,按照《工信部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认定的电话卡采取立即封停惩戒,对持卡人员实施三家基础运营商在我县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频发领域、企业、机构实施监管和查处。
2、协助配合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帮助信息犯罪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查处。
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协助排查梳理企业运营异常情况,做好“两卡”人员信用惩戒措施。
(八)县行政审批局。
1、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两卡”公司账户的企业法人信息核查并反馈结果。
2、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做好“两卡”人员限制准入,依据行政、司法决定对“两卡”企业采取强制注销等措施。
3、切实履行企业注册审核职责,定期排查梳理企业注册情况,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九)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协调本地各大网站开辟反诈栏目,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我县可播放标语的商业体参与防诈宣传,日常播放、展示反诈防骗作品。
(十)县委网信办。
1、组织互联网注册公民信息保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地涉诈注册域名、代理服务器、群呼业务,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2、关注重点案事件舆情动向,及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2、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在县派出所辖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生和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十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团县委。
组织全县团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开展“防诈全民行”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在固定时间、频道(频率)、专栏内播放、刊登反诈公益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报道反诈打防工作成效,协助组织反诈专题公益晚会和公益活动。
(十六)其他单位。
结合自身职责,每年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诈防骗培训,对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至少3次以上。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反电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广告牌、推送短信,散发宣传资料、微信提醒、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家进户、进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讲解诈骗手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力求反电诈效果最大化。
各单位、各镇街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工作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犯罪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断卡”行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本方案所示的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打击、治理、防范举措,不断打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预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责任、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要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敢于创新,真抓实干;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为基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法律政策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舆情引导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努力形成“情况互通、快速联动、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应对处置整体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应对处置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督导工作,将压力传达至基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日常联络办事机构,深入研究县委平安办下发的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压实下级部门与监管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1.通过情景对话,了解与陌生人通电话要注意的事情。
2.通过对话发展语言表达能力。
3.培养幼儿敏锐的`观察能力。
4.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大灰狼布偶、小动物布偶,玩具电话。
1.利用大灰狼和小动物布偶进行电话对话,请幼儿判断小动物做得是否对。
2.老师表演以下两段对话:
对话一:
3.大灰狼:小朋友,请问你爸爸妈妈在家吗?
小动物:他们都不在家。
大灰狼:家中有大人吗?
小动物:家里有爷爷。
大灰狼:我是你爷爷的朋友,想来看看你们,但忘记了地址,
请你告诉我你家的地址,好吗?
小动物:好呀,我家住在动物村12号。
对话二:
大灰狼:小朋友,请问你爸爸妈妈在家吗?
小动物:请问你找谁?
大灰狼:家里有大人吗?
小动物:请你等等,我让爷爷跟你说话。
4.请幼儿分析刚才的两段对话,谁做得对,为什么。
5.引导幼儿知道不能随便和陌生人对话,有陌生人打电话来,应立即交给家里的成年人接听。
6.提醒幼儿不能随便在电话里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
我们教育者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多进行正确行为的引导,使之形成习惯,同时还要经常督促和检查,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常给孩子讲解安全方面的知识,逐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乐意参与集体讨论活动,大胆地表述自己的看法。
2、通过看vcd、讨论等活动,了解一些安全常识,学习生词“陌生人”。
3、通过回忆性、创造性的讲述和表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考验小朋友们的反应能力,锻炼他们的个人能力。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故事《白雪公主》vcd;“陌生人”的胸贴。
一、观看录像,组织讨论。
(1)回顾童话内容
师:“小朋友们,你们看过白雪公主的故事吗?(幼:看过……)
师概括故事:白雪公主非常的善良、非常的美丽,可是故事里有个狠毒的皇后,她因为嫉妒白雪公主的美丽而多次设法害白雪公主,幸好每一次都被爱帮助人的小矮人救活了。
师:好,现在请小朋友们来欣赏,回忆一段小影片吧。(幼儿的积极性被调动)
(2)欣赏故事,学习生词“陌生人”。
1)播放的内容是白雪公主中哪段故事?(幼:白雪公主被毒死的小片段)
2)来敲门的人是谁?(揭示:皇后扮演的老巫婆)
3)白雪公主为什么会昏倒?(因为她吃了有毒的苹果,那是“老巫婆”骗她的,是要毒害她的)。
4)假如现在老师带你们去见白雪公主,你会对她说什么话?(引导幼儿大胆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教师小结:小朋友们刚才说的都非常好,一个人独自在家时不能随便开门,不能随便相信不认识的人的话,不认识的人叫“陌生人”,对“陌生人”要小心警惕。
二、角色扮演,建立自我保护意识
(情景模拟表演,分别请幼儿上来表演,给陌生人贴上“陌生人”的胸贴)。
a、情景表演:邮递员来家送信笺
应对策略:
1、不答应陌生人的请求。
2、不过多地于陌生人交谈。
3、坚决不开门,有礼貌的谢绝。
教师小结:颁发“安全”的胸贴,在这个表演中,xx小朋友表现很出色,知道一个人在家不能给不认识的人开门,说什么也不开,自我防范意识很强哦。
b、情景表演:远房亲戚来家探亲
应对策略:
1、不随便开门。
2、可以打电话向家长求证一下。
3、想办法拖延时间。
师小结:知道马上想到给妈妈打电话,求证一下事情的真实性,很聪明……
c、情景表演:公园里碰见陌生人
应对策略:
1、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
2、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
3、不跟陌生人走。
教师总结:小朋友们表演的都很出色,如果大人不在家,你们要自己注意安全,要学会自我保护不可以轻易的相信陌生人的话,不能随便的将门打开。
三、知识抢答,加强安全常识:(教师要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发挥幼儿的想象力,鼓励幼儿从多角度想办法)
师:小朋友都表演的很棒,那现在老师的好朋友猫头鹰告诉我啊,动物园里正在举行安全知识抢答竞赛,它送来了几道题目,想考一考我们班的小朋友,它说,如果都能答对的话,我们就可以去参加安全知识抢答竞赛了:
1、小羊喜欢吃“陌生人”给的蛋糕,你觉得这样安全吗?
2、小松鼠总爱接受陌生人的玩具,你觉得这样好不好?
3、小猴子喜欢同“陌生人”交谈,并常同“陌生人”外出玩耍。
4、小乌龟出去玩时与爸爸走散了,见到“陌生人”就嚷着让人带他找爸爸。
四,观看录象,巩固安全知识
师:小朋友们都说了自由的意见和看法;那现在再让我们一起来观看一段录像(关于如何应对陌生人的录象),自己给自己当小老师,评一评是不是都说正确了。
1)录像看完,幼儿开心地交流、讨论;
2)师小结:哇,我们班的小朋友真能干,都回答正确了。想不想去竞赛现场?(想......)好,让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欢快的音乐响起……)
活动反思:
此活动帮助儿童认识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冲突,通过分析判断,懂得在生活中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要跟陌生人走的道理。让儿童有初步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
1、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2、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重点: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难点: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讲授法、讲事例组织学生讨论
一、导入
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搜集到的被盗、被诈骗或者被敲诈的事例。
2.呈现主题。
二、新课探讨
(一)小心谨慎防盗窃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2、教师小结防盗小支招
(1)平时身上只备少量零花钱,大笔现金应及时的存入银行,不要放在身上或宿舍内过夜。
(2)外出时,要把门锁上,晚上在家也要把门反锁起来。
(3)宿舍无人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夜间睡觉不要敞开大门,防止不法分子溜门盗窃。
(4)养成随手关门、上锁、开门先看猫眼等健康生活方式,知道有情况先打110,提高安全意识。
3、物品被盗后我们应该:
(1)、上报学校老师
(2)、报警
(3)、汲取教训
(二)心中有术防诈骗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诈骗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诈骗事件的发生?
2、教师讲解诈骗后自我解救方法:
(1)沉着冷静。注意观察犯罪分子的人数、交谈内容,从中摸清犯罪分子作案的意图。在摸清对方的意图后,要想方设法,在适当的时候,寻找借口逃跑如上厕所、装病。不要与犯罪分子当面顶撞,以免受皮肉之苦。
(2)一旦被软禁,要装作很顺从的样子来麻痹对方,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一有机会就接近窗户、天窗、通气孔等通向外界的地方,想办法向邻居、路人呼救,或者写纸条、扔东西。纸条内容大概是“我被坏人关在××地方,请报警”,这不仅使自己免遭不幸,而且使犯罪分子很快落网。
(3)如果已被人贩子卖掉,要冷静,想办法拖延时间,可以说身体不适,或用温柔的语言哄骗对方。抓住机会向你能够接触到的人求救,如向清洁工人求助。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大声呼救。见到警察、机关单位等要想办法靠近并求助。
(4)打110电话求助。不论是哪个电话,都可打110,电话打通后,要讲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以便警察及时查找。逃出来后,要迅速找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妇联等机关组织报警、寻求帮助。
(三)小心行事防敲诈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敲诈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敲诈事件的发生?
2、教师总结:
现在有许多不良少年总是利用小学生胆小势弱的特点,向小学生敲诈财物。对此,小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防敲诈:放学后,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书包里放些零钱以备遭遇歹徒时,用之保护自身安全;一旦被歹徒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报警求救;及时向老师报告,由警方依法惩治恶少。
三、小结:
1、学生总结:通过这次活动,你学到了什么?
2、教师总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这节课能引起同学们对防盗防骗防敲诈的重视,也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一些基本的自我解救方法。愿同学们开心地学安地生活。
电信诈骗造成了人民群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谓危害巨大。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多措并举,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让反电诈宣传走进社区,走进群众身边,取得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识骗、拒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反诈宣传取得实效,博望公安分局筑牢社区基层阵地,组建由社区民警、江淮义警、村委会、网格员等组成的反诈防范宣传志愿者队伍,彻底打通反诈宣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共组织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海报、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
博望公安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校园、银行等重点列管单位,并针对老人、在校学生、财会人员、宝妈等高危人群,着力提升反诈宣传密度、广度、知晓度。
今年6月以来,该分局多次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通过“小手拉大手”,将防范意识传导给家长,取得校园安全宣传辐射的“最大面”;联合镇妇女联合会开展“谨防电信诈骗,‘她’群体防范指南”主题宣讲会,借助各村妇女干部力量,采取点对点、点带面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妇女、宝妈的防范意识;联合新华村镇银行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开展交流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进行宣传,形成了反诈防范宣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的反诈防诈意识。
与此同时,该分局还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结合身边的真实诈骗案例编发警情通报,同时发布电诈典型案例示警,并将村民微信大群纳入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防范的浓厚氛围,全力压降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全力打造“无诈社区”、“无诈网格”。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三十一日。
五月以来,按照人民银行、上级党委及县行党委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求,西平农商银行辖内各网点纷纷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5月20日,西平农商银行在柏城大道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营业网点门口摆放宣传台,放置各类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小扇子等方式,对办理业务的客户和路上行人耐心细致讲解电信网络防诈骗小知识。与此同时,我行流动银行车播放宣传小视频及宣传音频,全力配合本次宣传。为达到宣传效果,加强对不同文化程度及年龄群体的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结合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的`伎俩及危害,持续向公众普及相关应对措施,重点向客户讲解“六不、三主动、一及时”,即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汇款、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主动问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及时报警等,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群众防诈意识和本领。
通过本次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不敢卖卡、不愿卖卡、不能卖卡”和全民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贡献了农商力量。据统计,本次宣传制作横幅2条,展板4个,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受众人数达3000余人。
20xx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xx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xx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xx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让银行员工提高警惕性,所以我们进行了防电信诈骗的情景演练。通过情景演练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
1、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是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涉嫌经济犯罪,名下账户将被冻结,以此为由进行恐吓,最后以提供“公共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
2、冒充电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不受损失,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安全账户”,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不然损失更大。
3、冒充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
4、冒充亲朋熟人诈骗。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
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片中还给我们介绍了办理贷款诈骗、婚介、招聘诈骗、低价购物诈骗、敲诈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重金求子等等。看了这个情景演练以后,我觉得这种既令人恐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就会给予嫌犯多一分的机会来进行犯罪活动。在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而最终将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所以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我们只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客户的财产安全!
我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明辨是非。更希望我们的犯罪分子能改邪归正,自食其力,还人们、社会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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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盐池县公安局惠安堡派出所民警师正禹收到一条好友申请:警察您好,我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需要您的帮助!师正禹立即通过了好友申请。
经了解得知,当天,急需用钱的李某收到一条“可以无抵押贷款”的信息,便主动联系了“客服人员”,并添加对方为“好友”,随后根据对方发送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分期网贷”的app,并根据app上的提示,逐项填写了个人信息、贷款金额等信息。
在提现时,系统显示“银行卡错误、贷款已冻结”,提现无法成功,李某便立即联系“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知李某因其填写的银行卡错误导致贷款冻结,需要李某先缴纳6000元解冻保证金,然后再重新申请贷款,贷款成功后保证金将一并返还给李某,同时恐吓李某如果未按时完成解冻,资金将永久冻结,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这个是明显的贷款类网络电信诈骗,你把这些软件卸载了,不要再和他们客服人员联系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信息,更不用担心法院传票,如果有人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告知法院传唤你,这个也是诈骗,一定要警惕!”经民警耐心劝导,李某幡然醒悟,明白自己遭遇了网络贷款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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