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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半年总结(模板19篇)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模板19篇)



半年总结是对过去半年工作和学习的一种总结和概括,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接下来是几篇优秀的半年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上,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至5月底,全县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4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85起,调处化解884起,累计调成率99.89%,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7期1170人次,建立人民调解员普法微信群87个,打造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化普法平台。

(二)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各行业调委会设立部门、单位间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对全县10个专业调委会就专业调委会阵地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人民调解员聘任、第三方专家库建立情况、调解程序的规范运行和调解文书的制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各专业调委会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八有”、“七上墙”、“五薄”、“三册”的标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制作统一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专业调委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至目前,全县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2件,化解成功42件,化解率100%,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实现了基层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7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建设,调整充实了40名干部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按照责任清单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

(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实效。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公调对接等联调联动,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77件,化解率100%。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3件,达到书面协议总数的55.62%;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办案79件,占案件总数的8.93%;调解中心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26件,占调解总数的14.24%;履行协议874件,协议履行率98.76%。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厅目标考核和市直目标考核的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我市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局之年,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工作至关重要。为使规划更加贴近我市实际,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各县、特区、区进行调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论证,形成“五五”普法规划初稿,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已将修订后的“五五”普法规划送市委、市政府,待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同时,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以行政执法人员为关键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强。二是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德育为首任,以法制为保障”的办学方针,切实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市法治办与综治、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星级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了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指导力度,推进了依法治校(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结合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进乡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用以指导农村普法工作。针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农民学法难以集中的实际,市局于3月13日举办了全市首期“三农”法律咨询服务培训班,对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联系的16个重点村的村支两委负责人、所在地司法助理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村法律咨询服务能力。市、县两级“三农”法律服务团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多次组队到有关乡镇、村,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为载体,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在“法律进乡村”工作中,做到了七个结合:即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教育工作相结合、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与信访工作相结合、与创建平安六盘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通过七个结合,将普法教育渗透到“三农”工作的各个层面。四是结合创建平安六盘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与平安创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将市中心城区49个社区的工作任务分解到41个市直单位,将“法律进社区”工作与各单位及所派人员的年终考核直接挂钩进行考评。五是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上半年以来全市开展的“3·8”妇女维权周、公民道德宣传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三下乡”等活动中,市县两级司法局积极组织有关科室人员,采取设点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讲法律,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出动宣传车56台次,办宣传栏86期,张贴标语486幅,散发资料8650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600余人次。

(二)戒毒劳教工作。

员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本化管理,加强劳教学员入、出所教育,“三课”教育,采取所内、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措施,使难危人员教育转化率达100。四是高度重视生活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生活卫生工作达标活动,保证劳教人员按标准吃足、吃熟、吃得卫生。搞好所内小卖部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严把进货关、质量关和价格关。广泛开展对流行性传染病、性病、爱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定《六盘水戒毒劳教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杜绝疾病传播,清除病源隐患。五是积极做好劳教所改扩建工作。完成了劳教所改扩建一、二期工程的设计和概算,并获市发改委审批,现市财政预算已下达,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

(三)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不断探索整合基层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服务中心工作的新路子。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按照基层司法所的九项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履行职能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函授教育,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司法所编制和待遇问题,目前,司法所编制问题已列入全市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任务分解表,成了市政府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二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18个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到46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目前,各县区司法局正在协商有关乡镇,做好选址和土地划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凉互让、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完善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体,以村(居)委调委会为纽带、以调解小组人员为基础的人民调解网络,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畅通、左右协调、依托群众、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纠纷的质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元至五月,全市共排查民间纠纷2323件,调解成功2230件,调解成功率为95。防止纠纷激化事件19件,制止群体性事件19件、劝阻群众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向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建议12条,被采纳10条。四是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帮教工作。元至五月共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698份(698人),各级帮教组织对其中的673人进行了帮教,帮教率达96。为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4月份,由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人员配合,深入四个县区,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文章一篇,为今后我市推行社区矫正和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经提请市领导批准,于5月22日召开了全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了《实施意见》,待最后审定通过后在全市组织实施。为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市局正与钟山区华实塑化有限公司协商联合开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示范企业。目前,已获市政府批准,有关事宜正在运作之中。

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加强了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在对律师的培训中,在往年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邀请市政府领导和省律协副会长讲解了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国有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等内容,增强了全市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了2次专题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综合素质。首次对全市1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增强了为“三农”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提高了办证质量。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二是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开展“三农”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契机,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四个县区司法局组织专门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办,将大量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开展咨询,积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深受群众欢迎。活动中,市法援中心制作了《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庭维权法律知识手册》,发放到外出务工人群以及农村独身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手中;将《法律援助受援证》发放到市中心城区低保户。半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其中刑事案件203件,民事案件51件,解答法律咨询529人次。三是认真开展法规仲裁工作,探索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六盘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案件。四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03件、民事案件236件、行政案件10件、非诉讼案件5件、担任法律顾问34家;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479件、国内经济公证138件、涉外公证48件、涉港、澳、台公证8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民事案件123件,解答法律咨询200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9件。

(五)队伍建设。

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坚持每周两次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创建“三满意”、“双拥共建”、“双争”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活动中,始终坚持步骤不能少,环节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阶段性教育活动任务,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从新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对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机关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思进取、墨守成规、敷衍塞责等问题,使广大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三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条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增强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积极开展行业培训的同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安排,派出一名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9名干部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协调劳教所公务员参加通用能力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司法行政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执法执纪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抓好党建扶贫工作。健全党建扶贫工作组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盘县老厂镇小坝田小学捐赠校服300套,为小坝田村党支部党员购买笔记本、笔和党建学习资料,积极指导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此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创建“平安六盘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禁毒、计生、信访、政务公开等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的人员编制、工作条件、业务经费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突出表现为安置帮教的管理体制不顺,司法所1人编制的问题影响了职能作用发挥,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经费紧张等问题制约了工作开展等等。二是法律服务队伍量少质弱,法律服务的拓展和规范面临挑战。表现为高素质法律人才匮乏,律师事务所规模小,人才外流严重,专业化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非诉讼业务拓展举步维艰。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县区之间、乡镇之间的工作差距较大,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整体推进。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五是信息工作不畅通,反馈不及时,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市实际,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树典型,研究探索“五五”普法新的工作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二是加强戒毒劳教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继续探索实践劳教办特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抓好劳教所改扩建工程,精心安排部署,及早开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抓好司法所国债项目的建设工作,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协调好土地划拨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解决司法所编制和人员待遇问题。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四是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困难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非诉讼领域的新路子。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双争”实践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力度,拓展工作领域,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馈能力,注重把好信息质量关,更好地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市司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做好总结和计划,以下是小编搜罗的2019年上。

希望对你有帮助。

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是总结表彰普法工作,确定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普法总结表彰和普法调研。

及时总结了普法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主要成效,深刻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市政府普法及司法行政。

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客观需求,起草漳平市普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开展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三头”,求落实。

1、从“龙头”抓落实,即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有效地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从“大头”上抓落实,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的广大群众。整合我市的普法资源,继续推行“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工作,通过部门组织、面上宣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普法网、手机短信、led电子屏、广场晚会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多渠道多形式地接受法制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继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农家书屋的利用率,重点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南洋茶乡的优势资源,利用群众的评茶、品茶等场所建立“茶室说事说法室”,作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放展板100余块,出法制宣传专栏5期,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

3、从“源头”上抓落实,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漳平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新学期之初,组织在校学生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主题班会、“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道德意识;积极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工作。

(三)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上半年来,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对《人民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法》、《防震减灾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在“安全生产月”“科技周”期间,共设立宣传图板50块,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宣传知识手册1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多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年初,组织关工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漳平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到永安、龙岩、漳州监狱,看望慰问漳平籍服刑人员,详细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改造情况,做好服刑人员的感化宣传工作,并通过组织观看漳平市撤县设市20周年宣传片、发放《致漳平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青年企业家的创业经历,将家乡的关心带给在监服刑人员,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灵地、吾祠等2个司法所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新桥司法所已装修完工,择日即可搬迁,溪南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业务指导,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231件,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医患纠纷6件;在原有的行业调委会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委会20个,共有调解员178人。四是强化纠纷调处,组织力量加大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物业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引发的群事件的化解力度,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特别是突出加强对春节期间和各级“2会”召开期间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为“两节”、“2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民间民事纠纷共1049件,调处纠纷1049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1037件,成功率达98.9%;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8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8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8万元。各司法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按照“生活上帮困、思想上帮教,工作上帮联”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着力做好档案登记、转送衔接工作做到不误、不漏、快捷可靠。同时努力在引导扶持服务上下功夫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跟踪帮教。完善市、乡镇(街道)二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内容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据统计五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来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28人;今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帮教率达100%;没有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做好社区矫正的启动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草拟了工作实施方案,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一卡”制度;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经济宏观调控、招商引资、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承包、农村规划、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小城镇建设、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4月份,我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标致着我市律师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上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132件,其中刑事辩护28件,民事代理97件,行政代理4件,非诉讼代理3件,担任法律顾问29家;市公证处办理公证279件,其中民事152件,经济35件,涉台15件,涉港澳10件,涉外公证67件。

(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降低了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55件;“12348”共接到电话咨询1009次,接待来访942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4件,提供上门服务266人次,解决纠纷122件。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古田会议会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

入党誓词。

唱红歌学党史观看专题片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意识,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得到全面提升。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维护班子的团结;用足用好专项编制,新录用公务员2名,春季再招考2名;调出2名;目前,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32人,实有29人。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四全”机关服务创优等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抓好局机关、法援中心和司法所的效能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岗位责任等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做好普法经验总结表彰暨普法启动工作;继续实行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8月份完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

2、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非正常死亡一类的易激化的矛盾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在建党90周年来临前举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创新农村纠纷调解途径,构建预防农村群众上访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继续拓宽法律援助面,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4、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9月份以前同机关、乡镇签定建设协议,按时完成龙岩市下达4个司法所的建设任务。

5、跟踪上级关于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批复,推进本局业务用房建设。

6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7、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下半年我局将扎实开展、精心组织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配备有新突破;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注重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xx区司法行政工作紧扣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围绕xx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打造“强富美高”新为目标,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强化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春节“2会”时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和人民调解进社区活动。二是加强区、镇(街道)大调解中心建设,切实履行“大调解工作平台”职能,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管理。四是积极参与全区“五无”村(社区)创建和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深化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着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六是加强调解工作队伍建设,镇、村(居)基本按照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联合法院建立了规范化的“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六是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完善纠纷调处考评工作,加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七是认真落实《江苏省司法所基本工作规范(试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强化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聘请社工等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上半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899起,调解成功892起,调解成功率99.2%,其中区大调解中心直接受理重大矛盾纠纷30起,调解成功30起,调处成功率100%,为全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规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区安帮办于年初制定下发《xx区2019年安置帮教工作意见》。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检查,对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有再犯罪风险的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对重点对象落实重点管控措施。三是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双严”集中整治活动;结合“2019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开展“送法进监狱”活动;建立“黄丝带”未成年人管护基地,定期开展两类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帮扶活动。四是对区矫正、安帮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区中心新设档案管理室、专门的安置帮教办公室和远程会见室,并对宣告室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各镇(街)安帮办同步添置电脑和读卡器,为全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了《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服务信息登记卡》。五是严格奖惩机制,强化重点人员监管。通过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全覆盖和司法所手机日定位两项举措相结合,加强手机定位管理;建立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通报研判和预警机制,开展重点人员月排查工作;对监所确定的必接人员一律落实必接制度。六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监管安全水平。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半年,全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7人,期满解矫7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4人,其中缓刑148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完成调查评估85件,其中刑事速裁79件。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9人,在册刑释人员1003人,其中社区矫正期满转入517人、刑满释放486人,建档率100%、帮教率100%、安置率98%,现有后续照管对象4人,均落实了工作措施。司法所到监所接回必接人员共计14人。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推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印发《xx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xx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xx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推进全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二是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明确年度考核内容、标准、条件、程序等各环节;“以案倒查”,全面展开对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三是指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完成网上注册和信息登录,加快推进“互联网+”的法律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体系。四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全覆盖网络,规范法援中心各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各服务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五是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分解法律援助任务,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六是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创新公证服务方式,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国有土地提供公证服务。七是结合“法润南京·2019春风行动”,积极开展法律惠民主题活动。上半年,市局检查组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进行了考核验收,充分肯定了区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法援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1025人次,解答电话咨询1444人次(其中“12348”平台电话咨询77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24件(其中民事404件、刑事20件),累计为困难群体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350多万元。办理公证共545件,未发现错、假证,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四)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为宗旨,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起草下发《关于做好全区“六五”普法先进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xx区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关于通报表彰全区“六五”普法先进的决定》,撰写并提请区两办转发《关于印发〈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上级规划拟制《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二是组织制播《安全监管重于泰山》、《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13档电视专栏;开设“普法”专版报纸,目前,已编排刊发“普法”大版4个、“以案释法”小版6个;在“xx普法”微博上创新设置“跟着狄白学法律”话题进行法治宣传;开通“司法”微信,实行专栏宣传。三是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对接力度,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工作,筹备开馆工作。指导固城镇蒋山村、漆桥镇、桠溪镇相关行政村建设“法治文化进景区”。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举办“农民工学法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开展以“12348法润千万家·志愿者服务”为主题的全省第二届“司法日”活动;“法治教育周”活动等专项宣传活动。五是连续组织三项先进评选活动,即:“法治好新闻”作品评比、2019年度“普法单项工作奖”表彰和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活动,有效激励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性。

一是与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性有待加强,经费装备保障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程度尚需提高。二是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亟需增加必要的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以确保各项工作能规范落实到位。二是法律服务人才缺乏,法律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我区30名律师和2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较于全区40余万人口来说,所占比例非常小,律师工作负担沉重,影响我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三是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不全、刑事案件案源不多、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手段不足。四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推陈出新、成果运用的任务仍很艰巨,重点普法对象如企业经管人员、流动人口的学法用法的机制、方法、成效还需要不断加强创新。五是镇街之间、部门之间的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协调的情况仍然存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任重而道远。

(一)大力构建社会治理推进体系,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制定出台《xx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规范,继续抓好“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二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完成区深改小组年度工作任务。召开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推行古柏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三是积极开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四是指导各街镇做好村(社区)换届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五是组织召开接边地区六县(市、区)工作年会,指导有关街镇做好边界联防联调值班交接工作。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一体智能化实战区镇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出台《xx区司法局社工办法》、《xx区司法局社工考核办法》。

(二)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对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的能力水平。二是继续做好法润·2019春风行动、黄丝带关爱活动,“2019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中家庭困难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重点抓好“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制度”、“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分析汇报制度”、“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区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办公执法装备配备配置;对矫正基地功能设施进行配套完善,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美化。四是狠抓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确保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无特殊人员失管、失控现象发生。五是继续推进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规范使用司法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各司法所平台工作的巡查力度,提高平台工作达标率。

(三)全力构建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一是通过层层筛选,完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考察工作,组建政府法律智囊团,为区政府主要领导配备“一对一”的法律顾问;二是围绕企业法治工作,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进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三是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力争发展区属2家律师事务所成为市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四是加强律师的教育培训,建立专职律师队伍,推进区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五是加强法援案件质量检查,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六是贯彻《南京市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通用目录》规定,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镇便民中心代办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和协助审查,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确保全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800件。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强化了组织领导,靠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学习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讲话精神和甘肃省政府“十不准”规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深化认识,认真对标查找梳理问题。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局班子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新华社文章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通过自己找、上级点、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找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对照查找出的问题,班子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根据共性和个性问题逐一进行了认领,建立了整改台账,并在台账中明确细化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建立临泽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例会,听取各基层司法所和业务股室当月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和下一个月工作的打算,分析研究在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对照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全力配合,各基层司法所狠抓落实。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经费保障。围绕重点工作,县司法局对镇村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在设施设备配置、阵地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物质保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局机关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实地查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及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保证了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及检查指导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月末周五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通过学习党章党规知识,外出观摩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开展法制文学作品的创作、心得交流、理论研讨形式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稳步发展。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了党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投入资金更新更换图板和公开栏内容,加大对典型和模范先进人物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文化氛围。上半年,在各级媒体对外宣传刊登信息146篇。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开展对贫困户的入户走访工作,宣传相关政策落实,制定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按照下派乡村振兴工作队的要求,制定了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计划,每周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到白寨村开展工作,联系村建立法治文化广场1处,开展法制讲座2次,帮助村上化解矛盾纠纷7件,帮办实事21件次,确保了联系村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

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抓住“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这个契机,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会议,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根据“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对部分乡镇(街道)、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同时,根据市督导检查指标,组织人员精心准备、选好抽查点,准备好文字材料、台帐,迎接上级检查。通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准备,掀起了普法和依法治理新高潮。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等地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法律书籍16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同时派员组织人员到开展迎奥运法律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为村民赠书、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深受村民欢迎。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5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300多本。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在省、市命名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等14个村又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继续抓好3个“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取得一定成效,并向全市推广,现创建工作现已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抓好全市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当地参加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撤诉)96件,调解结案率为55.2%。防止民转刑事件2件,涉及4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1件,涉及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47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2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8万元。上半年,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2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293件,调处成功率为97%。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涉及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460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3、安置帮教,增进和谐。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为摸清底子,从1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内刑满释放人员759人,-内解除劳教人员61人;原单位安置93人,落实责任田629人,社会救济11人,从事个体经营95人,其它方式安置350人,被帮教释解6667人,重新犯罪2人,重新劳教1人,脱管漏管(未衔接)92人,有犯罪倾向的8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许多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

三、抓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延伸律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和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3家律师事务所挂点10个社区,与所挂点的社区签订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设立律师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立标示牌,并为挂点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市公证处挂点1个社区,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公证法宣传及公证业务咨询活动。二是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制定了律师考评制度,对律师的工作业绩、公益业绩、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和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内容进行考评,凡有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之一的律师评定为不称职律师;加强对违纪违法律师的调查处理。律师何某因违反规定,我局及时派员调查并上报市司法局做出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在各律师所就何某被行政处罚一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律师公证业务稳步发展。在新《律师法》实施和《公证法》实施二周年之际,采取召开座谈会、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对《公证法》、新《律师法》的宣传。上半年全市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4家,承办各类案件277件,代写法律文书32份、解答法律咨询169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61件,解答咨询115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

2、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6件,受援人数39人,解答法律咨询296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8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8万元。“148”法律服务在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信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全市“148”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34人次,接待来访群众744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57件,提供上门服务243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20件,调解各类纠纷245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95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135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7.5万元。多次得到省“148”协调指挥中心的表扬和肯定。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上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7家,代理民事案件57件,调解民间纠纷241件,代写法律文书124份,解答法律咨询99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了乡(镇、街道)经济建设发展。

四、抓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签到、签退、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凡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予以批评,责令立即改正。

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树形象”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省委八届三次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展开讨论。同时,举办全市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根据安排,现“全员学习,提高认识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已转入“深入查摆,整改问题阶段”。在前一阶段活动中,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会、专题报告会、专题宣讲会等各类会议5场次,提出学习讨论题或学习专题3个,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5篇,出简报、专栏等3期。

3、切实推进党建、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加大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共建带创文明村(居)、互联互动活动,支持下沙镇分站村9000元;开展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干部职工捐款11000元;为“爱心超市”捐赠各类书刊380多本。加强平常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局机关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办公桌椅全部更换;为148指挥中心、公律管股各配备了1台电脑,使局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司法所的装备条件。按照规范司法所创建标准,上半年又为司法所配备了5辆警用摩托车,6台电脑,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司法助理员收编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龙头”,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基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重点,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切实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要求,精心培育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创建过程中,突出法治实践,使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

3、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和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认真组织“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继续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奥运会期间和国庆、春节期间的,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和国庆、春节的祥和安定,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2、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尤其是做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使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五薄二册”,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程,从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业务工作方面,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4、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继续积极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落实省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148”工作,认真开展“三比”活动,兑现四必承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各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加强司法所管理。全面完成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力争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有突破。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3、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干部建设,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业务、纪律、作风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更加廉洁、高效、务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人员结对帮教、跟踪帮教、分类帮教、示范帮教、联合帮教等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监管,认真抓好人员衔接,档案建立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帮教。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下发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经费补助和管理办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切实调动各方面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已创建的2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激励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自食其力、融入社会。止5月底,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14人。其中,今年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8人,衔接安置58人,安置率100%。开展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帮教活动12次24人次,为狱所服刑人员和家属见面沟通提供了近距离平台服务。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化建设。两节及两会期间,我局对各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和训诫活动,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调查摸底和谈话教育工作,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目前无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现象。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程序,两会期间,严禁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对新增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录入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内容,加强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全面落实手机定位监管措施,手机入网定位率达100%。严格落实周汇报、月报告、季考评和“双八”制度;各基层司法所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为落实监管措施及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止5月底,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71人(其中缓刑162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期:___________。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县政府全体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__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__年司法行政工作。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改进作风转换观念,突出在法制宣传教育上下功夫,突出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上下功夫,突出在履职___服务民生上下功夫,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向前迈进,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显著发挥,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基层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__,促进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层次的普法工作有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宣传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宣传形式进一步创新和多样化,普法宣传效果明显。重视普法教材的编印发行,编印《法律法规选编》___册作为干部学法的考试资料。对全县___余公职人员进行了学法考试,并将成绩予以通报。开展普法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活动,搭文艺小舞台,演普法大节目。精心___编排了一场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__”为主题的大型普法文艺宣传活动,巡回___多个乡镇和县直学校宣传演出,受教育群众___万多人次,受教育师生___万多人,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周、日这一载体,扩大宣传教育面。“12•___”法制宣传日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___了___个部门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县上分管领导、省司法厅基层处等领导亲临现场给予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县对乡镇、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等文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__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为迎接中省市的中期督导工作,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省市督导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村民自治进程,编印下发了《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简明读本》___册,作为新型农民教育的基本教材,同时在全县农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效果。依法治企、依法治校等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平时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实现了司法所人员由县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协管为辅的管理体制,使基层工作更加活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___个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的司法所办公用房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均在___平方米以上,设有法律咨询接待室、所长室、调解庭、档案室等,添置了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司法所的___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对司法所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强化了规范化管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年来,司法所为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参谋建议___余条,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司法所承担了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任务,使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保障了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司法所直接调处民间纠纷___件,指导村级调委会调处民间纠纷__件,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村委会换届后,司法所指导各村委会普遍健全了调解___,对辖区内的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并承担了综治办的日常事务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为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力度,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县___委会对《___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县财政对每个村___元的调解经费补贴,提高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加强和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村级调解___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调委会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___%以上的村达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加大了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配合并派员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的调解员普遍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在各级调解___中开展了创建“四无”活动。实行统一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制度。在完善各级调解___,配备调解人员,提高调解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推进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上档次,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对我县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刑释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刑释帮教工作网络,实行安置帮教协议书制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签订率达___%,落实帮扶措施,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

(三)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不断加大对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力度,___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信访工作,树立了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全年共代理(辩护)各类案件___件。公证机关加强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工作激励机制,拓宽了服务领域,提高了办证质量和数量,公证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___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服务“三农”,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年共代理各类案件___件。建立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整合了内部资源,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康开展。为使更多的群众能够及时就近方便得到法律援助,在___个乡镇和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法援覆盖面,做到了应援尽援。小河镇接待站建立后,成功办理了一宗涉及___户村民、金额达___万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当农民工拿到辛劳的工钱时,都非常感谢接待站。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___件,办结___件。

(四)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局机关制定了学习制度,使机关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及“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和“创佳评差”竞赛等创建活动,大力践行“三创”、“四实”精神,使全体干警在执政为民的认识上有了新提高,作风上有了新转变,工作上有了新进展,党员干警的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我们的辛勤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县局被省政法委授予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局长、党组书记___同志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五)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___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在司法行政队伍中经常性开展廉洁从政方面的学习和惩治___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警、自省、自律、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注重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六)围绕中心落实包村包企教育创强等责任。

为挂联村解决资金___元,学校___元,为企业办实事___件,为灾区捐款万余元。

__年,全体干警认真履职,以干克难,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我代表县局向奋战在司法行政工作一线的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突出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所和部分干警工作创新力度不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二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经费保障不足,办公设施和装备简陋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扎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做好__年司法行政工作。

__年,是___成立__周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奋力渡过难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一年。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握大局,找准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发挥职能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__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十七届__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___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___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县创建为抓手,紧扣构建___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人民调解源头维稳机制和普法教育活动这两大长效机制,突出基层基础、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___成立__周年。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一是继续推动“法律六进”机制完善。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单位、家庭,覆盖全县,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___、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法律进学校“四个一”建设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___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一是适时___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巩固提高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巩固率要达到___%以上。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强化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制。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积极作用。

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___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对国债项目建设的___领导和指导、协调。二是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___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探索完善调动司法助理员积极性和发挥司法所作用的制度,要以强化人、财、物保障为重点,从___领导、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发挥人民调解源头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源头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___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___建设。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___%。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___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将作为县局考核司法所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台账,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同时要积极探索建设安置帮教基地问题。积极做好准备,全面开展___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已做了安排,今年将全面展开。

(三)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工作。

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在纵向上加强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加强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推行设立法律援助信息员制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___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理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___,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县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经济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建设___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以及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公证处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公证问题。二是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以及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收费低廉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四是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四)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加强党___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___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今年的重点是科学发展观教育,我们司法行政系统的每一个同志都要自觉参加,扎实学习整改,认真践行提高。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___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的___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党___建设,以完善保持___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法执业和服务活动中。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深化___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___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司法行政干___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促进___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开展___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新举措,使其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做好干___伍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___伍。三是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创佳评差”等竞赛活动。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创建工作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优秀单位。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要将作风建设与完成全年工作有机结合,把抓落实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评选满意机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狠抓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深入基层挖掘一批新闻素材,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展现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___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___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___,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目标完成。

一是继续实行局领导和各股包抓片区工作责任制,把片区工作的好坏与机关包抓人员的考核挂钩;二是要真正的改进作风,县委领导指示政法队伍绝不能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害群之马”,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作风要务实,思想作风要端正,生活作风要勤俭,学习风气要浓厚;三是要协作共事,全系统上下级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要坦诚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理解,以形成抓工作任务落实的强大合力;四是要形成互相竞争、百舸争流的氛围,股与股比,所与所比,人与人比,看谁勤奋敬业、遵章守纪、工作创新意识强、贡献大、效果好,要以成效论英雄。

同志们,新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团结一心,大力践行“三创”精神、落实“四实”作风,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再鼓干劲,再添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率先突破发展,为创建平安、和谐、法治__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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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审的基础上,经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南通市司法局、陈建国等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在12月9日前,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1139。

先进集体。

市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在全省系统排头兵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被司法厅和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各一次;三年来,受到省市以上集体表彰28项,16次在省以上会议交流经验。

2、江苏省盐城监狱:该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13年实现“四无”。民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以来有274人次获得省厅、局以上表彰,9人荣立二等功,89人荣立三等功。监狱于2008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二等功,2009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

3、江苏省太湖劳教所:该劳教所深入推进平安场所建设,连续13年实现“六无”目标。积极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所内改好率、难改人员转化率达到100%和90%以上。大力提升民警队伍综合素质,核心专业民警273名,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民警103名,中级以上职称56名。2008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

案件和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该中心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真情服务群众。法律援助服务规模、窗口建设、经费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9年至2010年办案数连续二年位居全国第一。2010年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07--2009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先进工作者。

1、陈建国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江阴市司法局局长。他创新了法律服务中心“一条龙”服务模式,被江阴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新政府功能性服务项目和江苏政法创新奖;他推行农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星级化、专项矛盾纠纷调解行业化的“三化”经验,基层司法所实战能力大大增强。他坚持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获得全国先进,江阴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优秀司法局、勤廉示范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他本人也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平凡的业绩,近年来,她用自己的爱心、热心、恒心和真心长期照顾辖区4位孤寡老人,帮扶刑满人员126人,帮教社区矫正人员98人,参与矛盾调解697件,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267起,长期照顾服刑人员的女儿,多次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去年被中国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

3、张红星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泰兴市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2年,创新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宣传效果明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所在镇多年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对待矫正和帮教对象,以心换心,两类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有力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第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十大杰出人民调解员”、记“个人二等功”等多项荣誉。

4、宋洪兴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江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在他的领导下,江宁监狱保持持续安全稳定,连续7年实现“四无”目标,关押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监狱顺利实现3个关押点向2个关押点的收缩。因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06年、2011年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5、王志鸿女,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政治处副主任。该同志在监狱筹建初期的综合办、管教部、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办、基层监区等工作岗位上均作出突出贡献,尤其是在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上成绩显著,工作过的监区或部门在监狱工作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该同志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手、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6、许科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龙潭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该同志先后组织制定了10多项监管工作制度,先后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5个,落实对247名具有脱逃、行凶、自杀等现实危险罪犯的管控措施,成功预防罪犯企图自杀6起6人,侦破罪犯负有重大余罪案件1起,为确保监狱连续5年实现“四无”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于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被评为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者”。

劳动模范。

1、张林祥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为江苏省溧阳监狱轴承厂企业管理部技术员。该同志先后参与完成37项技术成果,其中:《小圆锥套圈毛坯塔形工艺》、《大锥角圆锥滚子轴承的优化设计及经济评价》获得司法部科学技术进步四等奖,《新型车工内夹弹簧夹具》获得国家专利,其论文在《轴承》杂志上发表。因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19次被省厅局和监狱评为先进生产者,2009年被评为江苏省机械工业技术能手,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陈扬女,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该同志一直以解决特定时期内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工作主线,化解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同时也努力推动新型商事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扩大律师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仅化解了众多重大经济纠纷,更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决策与系统性工作。此外,她还积极探索律师管理和培养体制上的革新,将公司化治理引入律所建设中,有针对性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律师,更通过强化律师所党支部建设,促进了全所律师对公益及民生事业的服务热情。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发挥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基础建设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

3、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位臵,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称赞。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积极为党和人民工作,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群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长期保持先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堪称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楷模。

5、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考核称职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

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充实调整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及时调整实体平台功能布局,选用“全科”律师值班,“一站通”提档升级;用好区、街、社区三级12348微信群,“一线通”转型覆盖;按进度推进12348全国法网基础数据录入,“一网通”加快实现。

8.推进律师管理工作惠民升级。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成立中国共产党xx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团结、影响和带动”作用,强化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弘扬我区律师行业正能量。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探索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调解室,着力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涉法涉诉信访、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正联合律所与区信访局、原道律师事务所与区检察院分别建立长期合作信访接待制度,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占比不断提高。扩大法律顾问示范点功效最大化,在10个重点社区创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示范点,印制社区法律顾问优秀课件及案例汇编,提高社区法律顾问知晓度。

9.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升级。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21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55%。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与xx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刑事辩护案件(法院通知)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推进我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已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件。结合学习雷锋日、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共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对7件重点法援案件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满意度回访,案件服务回访满意率为96%,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实行一案一评,优秀率达88%。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资源设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服务事项、服务承诺、受理流程及工作职责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服务窗口有人、有责、有服务。全县7个镇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按照“统一进驻、规范设置、定期值班”的要求,公开公示法律服务内容,配备人员负责法律服务,并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工作。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76个,设立了标识牌,公布了法律服务事项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相关内容,做到信息公开,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为群众提供了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12348甘肃法网”运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二)整合公共资源,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接待咨询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看守所、法院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止5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项,其中,行政诉讼1件,刑事辩护5件,民事代理41件,非诉讼调解37件,代书24份,受援群众达11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0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为开展法律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全面推进落实“一村一顾问”工作。各镇全部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并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上门为联系村及经济实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村规民约等内容及时帮助进行审核修订,帮助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修订完善章程、合作协议,对生产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完善经营并避免法律风险的合理化方案,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15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为76个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审核村规民约48篇,为村经济组织提出法律服务意见27条,为联系村村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12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4次。全县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32件,担任法律顾问53家,代书69件次,解答法律咨询395人次,参与信访接待9件次。

(四)公证业务进一步拓展。加快公证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完善制度优化人员配置,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公证社会影响力,按照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要求,以方便快捷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上门服务、限时办结等公证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公证工作稳步发展。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89件,接待来访群众68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6份,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9件次,为困难人群减免公证费用32件次,减免公证费1.4万余元。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下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临泽、法治临泽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全社会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健全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人员普法教育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政府全面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梳理和总结前期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打造工作亮点,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继续实施“一月一法一考”学法活动,促进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扎实开展;加强新媒体普法应用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纵深发展。

(二)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拓宽调解服务领域范围,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认真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接领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强化帮教措施,确保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积极开展服刑人员远程会见工作,为服刑人员和家属见面提供近距离的信息平台服务。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任务。指导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将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建设与“一村一顾问”工作相结合,加强律师和服务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建设,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区几大家领导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志百忙中出席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区几大家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行政干警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领导将要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局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2016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和突破,为推进平安市中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区荣获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我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市中建设、法治市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案承办、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一)法治市中建设成效显著,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快速启动“法治市中”建设年活动,制订不同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基本形成党政主管、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法治枣庄”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永安乡等7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今年3月,在法治市中建设中取得辉煌业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93名先进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隆重表彰。继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总结以往普法考试基础上,切实改进2016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区分行业、划分类别、扩大范围,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突出,263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知识竞赛、手抄报、法制论文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去年6月,与区法院在枣庄四十一中学组织举办“真实法庭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青少年盗窃案件,2800余名师生受到真实直观的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村创建办公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先后8次组织开展“解千家事、暖万人心”普法实践活动,赠送书籍8600册,发放资料5.6万余份,解答咨询757起,化解纠纷138起。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审查、修订经营合同1437份,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论证63起,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28起,避免和挽回企业经营损失180余万元。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青檀路两侧,设立站点42个,制作彩虹门2个,200余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普及法律知识,发放资料、书籍12.3万份(册),解答咨询360余人次。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区电视台向全区作法制讲座,《市中通讯》开辟法制专栏,使活动更具新颖性、应求性和普及性。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居、企)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调解主任职业化,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庭庭前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与区纪委联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化解效能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4件,处置群体性事件43起129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处理医患纠纷12起,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35起。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务管理创新三等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注重在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教育学习、评估体系等方面求突破。全区520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动态分类个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提高安置率,全区4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扩大,工作环境根本改善,职能和地位日益增强,工作效能愈加体现,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在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光明路司法所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齐村、孟庄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永安、税郭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职能、人力资源,努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于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9个‘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意见很好,应给予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文明律师所、和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法律服务诚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建立与信访部门的固定联系渠道,协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明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基层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护农惠农”活动成效显著,直接受惠农民群众8000余人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纵向上,在11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又在22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横向上,与残联、妇联、卫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8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和纽带,覆盖全区、运作顺畅、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在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全方位覆盖、多渠道便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成效》的典型发言,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

(四)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在全系统广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提质提速年、马上就办、民主评议行风等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做到深入学习调研与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分析整改与_发展难题、完善工作机制与激发工作活力、实践科学发展理念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四个结合”,切实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练功和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大规模培训干警,建立起各项学习激励机制,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推行执法服务公开,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诚信文明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谈话和专项监督,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用生命对待事业”的宋厚省干事创业精神广泛弘扬。去年,全系统共有31名同志受到各级记功、嘉奖,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代表,宋厚省同志被评为“感动枣庄十佳政法人物”提名奖,形成了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全系统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信息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20__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__-20__)》《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__-20__)》,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__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一是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打造工作亮点。继续推进法制学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讲师团管理、经费保障、督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3月23日专题研究决定今年按照每个村(社区)5千元的标准,为132个村(社区)安排市民法制学校建设经费66万元。今年我区所有法制学校均设置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今年来,全区市(村)民法制学校累计上课421堂,听课群众20000多人次。二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春节期间开展了返乡务工法制宣传活动。5月17日,我局在西湖路佳惠华盛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您身边”综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图板展览等方式开展,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本次综治宣传活动新增了有奖知识问答环节,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大家积极参与,踊跃答题,气氛热烈,在兑换奖品的同时,发送宣传资料。5月份我局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活动今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2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10月份我局深入贫困村开展“八个一”对贫困村进行“法律脱贫”,以此为契机,“八个一”活动将在板桥乡的泥湾村、蔡锷乡的山东村、罗市镇的希夷村等其他省级贫困村开展,共赠送法律书籍500余本,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律风险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按照省、市委法治办的文件要求,全区3389名国家工作人员登录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研究开发的如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部进行网上学法考法。我区国家工作人员比着学、赶着学,纷纷在单位工作群晒学习进度,分享学习经验,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宣法的浓厚氛围,参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四是做好“七五”普法启动筹备工作。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制定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区、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五有”、“六统一”标准对全区9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规范。做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摸底工作。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日常化。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区级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在“两会”、“清明”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今年1-10月,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610起,调处610起,化解成功59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6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台帐月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上半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6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矛盾纠纷能否有人调处”已纳入全省综治民调内容,为提高民调成绩,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我局对外公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张贴调解通报。同时,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调动村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严格管控特殊人群。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9月7日,在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全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会议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的汇报,并分析研究当前我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部署了下半年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同时,开展了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衔接责任,研究工作措施,健全协助制度,构建常态化共管机制,努力实现“无缝监管”。二是加大社区矫正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召开了为其3天的岗位大练兵培训活动,省厅抽调干警胡秋良就社区矫正工作作了专业培训,并举行了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业务考试,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截止今年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86人,解除241人,在册管理人数145人,其中判处缓刑92人,管制26人,假释11人,监外执行1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95起,120人接受gps定位电子围墙管控,没有发生的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持续提高法律援助影响力。建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到村(社区)。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98个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已全面规范,招牌统一、制度上墙。建立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平台,通过如法网在运行,如法律援助案件的登录以及法律援助年度考核。建立覆盖全区、惠及群众的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法援便民窗口的作用。实行社会律师值班制,每天安排2名社会律师值班,2016年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件,结案数312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案件1420件(来访咨询案件737件,来电咨询883件),为困难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为下阶段启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加强法援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把审查受理关,督促承办人员规范执业,对办案过程全程跟踪,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层层签订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法律援助工作分解到各地,落实到人,案卷归档工作到位,已装订180余本。加大宣传力度,每月上报2篇典型案例到市中心,定时上报信息内容。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我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争取早日将12个司法所辅助人员配到基层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达到上级要求的2名人员,我局2016年省考招录3名公务员现已报到办理入职手续,为推动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抓实事促落实。扎实开展“三联二访一帮”、“一站一校两活动”、“三进三争”活动,将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细化为“六项工作进村(社区)”,即法制宣传进村(社区)、法律援助进村(社区)、三调联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矫正帮教进村(社区)、戒毒指导进社区。我局落实《2016年全区综治重点工作》的要求,将我局综治重点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精细化管理和目标量化考核方案》,细化各股室和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内容,每月调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今年我局精准联系帮扶蔡锷乡罗市村38户,全体干部参与,分组落实到位。三是抓宣传促形象。通过“联创入户”、“干部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完善2016年的司法行政宣传资料,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我局于9月积极组织安排全体干警深入九井湾社区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9月27日,扎实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九井湾社区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民情恳谈会”,切实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继续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区的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迅速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以及学习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同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清查全局党员组织关系,并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四次讨论会。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xx年以来,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以下积极贡献。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镇在中心镇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行政能力提升为总抓手,全力推进十大行动九大品牌建设,全面助力我市“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路桥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车俊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司法局法治统筹工作得到了副省长陈奕君的批示肯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的批示肯定;“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时任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强的多次批示肯定;“两防范两打击”专项行动得到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海平的批示肯定;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副市长伍建利的批示肯定。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等媒体和浙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做法;法制日报、省委《今日浙江》刊物等报道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司法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台州召开,司法部简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浙江新闻客户端、法治浙江微信公众号等报道了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一、建机制抓考核,法治统筹更高效。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全域建成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实施以“四抓四化”为核心的基层法治建设路径,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实质化运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有力解决了影响法治浙江建设考评指标进展的系列问题。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由49个增加至87个,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均已公布施行。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分别纳入了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100项指标要求,全面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将79个市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化“宪法十进”工程,组织开展了“法治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和“两防范两打击”等专项宣传行动。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46个,建成宪法教育阵地5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15个,全市1495家文化礼堂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二、守程序严把关,法制审核更有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要求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和部门学法计划,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规范了决策方案形成过程。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专业审查意见。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审查标准和制定程序,严控发文数量和发文程序,市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比下降40.7%。加强具体举措的合法性审核,以及风险防范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市县两级2018年底前出台的33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收到送审材料22件,出具审查意见61条,围绕重点项目出具书面意见4份,提出反馈意见19条。清理政府合同逾16000件,对548件市级单位非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市仅1件合同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依法解决。整理近五年审查合同286件、备案合同183件,移交市档案局进行了统一编号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订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健全各县市区和市级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在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方面实现了与法律顾问的对口合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针对地下综合管廊、温玉铁路ppp项目开展论证,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6份,提出法律意见68条。

三、重改革强监督,法治督察更有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县两级执法单位废止权力事项、权利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及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调整。在全省率先创成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取消证明材料7285件,取消率为100%,“用承诺代替证明、用信息跑代替群众跑”的台州样本获全国推广。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并公告,审核执法证4396件3997人次。顺利组织完成年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创历史新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制证、发证,全市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4.20%。落实多种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市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对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有关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专项评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检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开展了执法监督。

四、定规程促规范,刑罚执行更科学。准确实施特赦专项工作。组建特赦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特赦政策专题宣讲53场次,3887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告知书》签收率100%。按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特赦314人次,裁定特赦310人。切实做好被特赦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接收被特赦社区服刑人员312名,被特赦监狱服刑人员9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出台系列文件,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各方面作出了详尽规范。配合市检察院在临海市司法局启动了法律监督巡察。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样板卷)》,并对队务管理、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场所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会上进行了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介绍。深化实施智慧化监管教育。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智慧矫正”的整合应用,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整合远程会见、亲情帮教、远程教育、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等五大功能,在黄岩建成全国首个“智慧矫正”vr教育基地。在刑释解矫人员中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落实监地协作工作机制。从队伍建设、部门协作、制度规范、机制创新、智慧管理等方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与多家监狱单位建立监地衔接工作机制,对监狱民警履行派驻岗位职责、职能发挥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五、破难题惠民生,法律服务更便捷。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实施“领导干部接待日”“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职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各级平台的应驻尽驻和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审批事项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平均压缩90%以上,即办件比例达90%以上。提供审批双向快递服务和网上核验渠道,建立健全信用审批红黑名单制度,共办理行政审批418件。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研究基地,研发推广优秀企业法律服务产品23项。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园区、商会、协会开展“法治体检”3009次。推动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公司律师事务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上报建议和提案31件,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16人次。发挥公证服务职能。探索设立合作制公证机构,在市区推进公证管理体制一体化建设,在仙居首创运行零编制公证机构,在玉环创新实施“报备员额制”管理,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42037件,业务总收入39220229.2元,其中“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7729件。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完善司法鉴定运作规程和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229件,业务收入1806.842万元。顺利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1368人参加客观题考试,523人参加主观题考试,267人通过考试。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以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契机,争取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意见》,组建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团,中心城区所属街道实现物业纠纷调委会全覆盖。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县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与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衔接机制、物业纠纷分级调处机制、“三长一顾问”调处联动机制、“以新调新”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吴兴区局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全市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0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192个、同比增长34%。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达到全覆盖。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共调处矛盾纠纷30050件、成功率98.2%,分别上升22.2%、0.3%,17个集体和个人分获全国、全省先进。

二、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发展和业务建设实现双赢。

围绕八大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组织4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平台推进、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农业提升和环境优化等工作,累计走访企业1524家,为246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重点项目41个,涉及资金8.2亿元,参与化解“三改一拆”矛盾纠纷288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8条。办理知识产权类公证72件,股权转让等融资类公证2507件,涉及金额22.97亿元,为15个重点拆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督查并列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入全市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纲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所所结对”,搭建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等五大合作平台。深化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强化监管自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进驻县区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办案数分别增长8%、0.4%、18.1%、9.2%。

三、培育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市两办出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完成沈家本纪念馆布展开馆,成功举办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精心打造长兴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中心、南浔法治景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53.97%、50%,创建市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17家。在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8个,建立普法微博27个,拓展楼宇电视、城市大屏幕等普法新阵地,《德清老娘舅》、长兴《娘舅来了》、安吉《王义说法》等公益电视普法节目成为品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开展,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邀请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守则》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创办《领导干部学法参阅》,组织1065名县处级干部和3104名公务员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开展第二届学法用法“双十佳”评选,举办“中国梦?法治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县区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实现全覆盖。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学校“法制四有”实施意见》,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创建安吉县天子湖新居民法制学校等10所流动人口法制示范学校。精心部署“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由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和110个市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

四、做实法律援助,保障群众法律诉求应援尽援。

深化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全市已建各类援助站144个、联系点1183个,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实现全覆盖。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出台加强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法律援助实施意见,不断巩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深化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强化援助中心窗口管理,实现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政府阳光热线双轨运行,实行24小时接听,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知名律师法律援助行系列活动,组织民工欠薪维权等专项行动,受理讨薪案件4505件,讨回欠薪4019.6万元。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财政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刑事援助办案补贴由每件1000元提高到2200元。实行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坚持每案回访,通过听庭、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办案督查,提升援助质量。累计受理援助案件6507件、同比增长115.5%,挽回损失6821.5万元,受援6744人次,增长48.3%。12348专线受理来电来访17485人次,增长11.2%。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监所管理,监管场所保持安全稳定。

扎实开展监所“教育质量年”活动,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平安监所”创建。湖州监狱全面落实“5+1+1”教育矫治,完善“两规范一日流程”管理模式,提升了教育改造水平。指导市劳教所组建“日常管理、转型发展、扩容迁建”三个工作组,在全省劳教转型改革中率先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12月28日市劳教所顺利摘牌,实现平稳转型,整体扩容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截止12月,湖州监狱和市劳教所分别实现9年9个月和14年9个月安全无事故。

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矫正执法监督流程管控机制、案卷质量考评机制、重大执法活动审核机制以及评查制度,开展专项督查,查纠整改问题,提升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日报告、日联系、日巡查、日查办”,做到“月见其人、周闻其声、日知其踪”,加强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和安全稳控。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对未请假外出、无故关机、人机分离等实施分级处遇,对违规人员作出警告处罚。德清县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执法岗位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并将社区矫正纳入县三色预警体系,安吉县完善社区矫正指导员制度,吴兴区开展指纹报到考核试点,南浔区审前调查案件采信率达100%。

七、落实安置帮教,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居乐业。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先后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意见》,与驻湖监所签订《监所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协议书》,联合市妇联组成“帮教服务团”,开展“姐妹牵手,共创新生”帮教活动,建有安置基地45个、各县区均达5个以上。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98%,预释预解人员信息回执率100%。安置帮教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名,帮教率99%,安置率97%。

八、完善行业监管,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得到提升。

指导县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实现双覆盖,市律协党委及清溪、振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以“改进作风行风、严肃执业纪律、廉洁从业行为”为主题的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律师,举行公职律师新律师执业宣誓仪式。完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协、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了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诚信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第一批24人通过省厅核准,第二批50名完成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注销清理了15名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

九、加强基层基础,服务功能得到完善。

全市建有直属司法所71个,直属所覆盖率93.4%,工作人员331名,其中司法专项行政编制4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数、专编人员数分别比去年上升7.5%、31%。制定实施《直属司法所指导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优秀司法所长评选活动,继续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37个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占48.7%。市局直属分局运行机制、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直属工作成效得到显现。两级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得到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有序实施,司法行政虚拟专网全部联通,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提升。

十、提升队伍素养,履职能力切实增强。

以创先争优和“两看两比”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阳光建设系列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先后制定《作风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机关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等,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集中教育。圆满完成局机关和湖州监狱、市劳教所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推荐市管副局级后备干部5名,局管后备干部6名,并分别落实上挂、下派、党校学习等措施,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组织调研破难,局领导分别牵头完成7项攻坚克难和8项重点调研课题,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健全助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等调研建议受到多名市领导批示肯定,成果得到转化。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2019年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一个统筹”、全面履行“四大职能”的第一年。一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感恩奋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

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地把政治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确保了“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38项具体工作安排。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红色教育、开展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西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点措施同步推进,厅领导围绕13个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蹲点式调研,设立了“六个一”意见征求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找差距、促整改、抓落实。主题教育梳理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的机制。部署开展以“五抓五强五争做”为主要内容的“双创”活动,完成了厅机关党支部改选和厅直系统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制定《厅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党建全覆盖“回头看”,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建立律师行业党委直接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机制;出台《江西省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履职指引(试行)》,走在全国前列。

(三)不断拓展“五型”机关建设成果。紧扣“争创‘五型’机关一流业绩、争当服务发展先锋模范”,出台《深化“五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工作业务和履职满意度网络评价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列出了151项请示报告事项的清单。坚决执行省委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召开全系统会议12个,同比减少40%;以省厅名义下发文件118个,同比减少45%。建立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了第三、第四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未巡先改”工作,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肃清周永康、苏荣等案余毒,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担当实干。

(四)持续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完成了厅直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谈心调研,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象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点核查,为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参考。组织厅党组任命的78名同志依法开展了宪法宣誓。建立了处、科级年轻干部的数据库。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2800余人次,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建立伤病干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制定干警荣誉退休制度、积极推进干警异地团圆等12件为民办实事任务基本完成,队伍的职业尊荣感和政治荣誉感明显增强。

二、部署实施“八大示范工程”,强化全面依法治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责,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践路径,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面依法治省“八大示范工程”,35项重点工作中已基本完成了6项阶段性任务,29项长期性任务正在稳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

(一)健全依法治省工作机制。组建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筹备召开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督察、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制度,明确了厅机关内设机构承担依法治省职责的工作分工,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运行机制。争取省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团全覆盖。统筹协调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各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了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17项主要任务,评定6个设区市和16个省直单位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了3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2个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举办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印发了《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3件,向社会公布了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和6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坚持以良法保证善治。承办了省政府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的立法计划项目启动暨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完成年度6件立法任务和66件地方性法规、57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建立在拟订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出台《江西省司法厅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内审会制度,提升了立法质量。制定《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支持全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定《江西省中医药条例》,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省提供制度支持。制定《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优化全省旅游环境,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江西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打造“法律明白人”品牌。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召开全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场推进会,上线运行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在全省15所高校设立了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大赛,全省累计遴选培养对象319万人、颁证上岗292万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86.6万件次。这一做法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写进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五)普法依法治理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普及了刑事诉讼法、外商投资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进一步把法治建设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建立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和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32个单位、3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199个集体、178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服务大局普法行”和“献礼七十华诞唱响法治江西”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知识竞赛19场,800余万网民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00余场次,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200余部,建立各类法治文化阵地9854个,命名了20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度司法行政改革任务。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年度改革任务79项,已完成74项,正在推进3项,另有2项待上级部署后及时跟进。省委改革办和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及时报送厅机关“三定”规定代拟稿,将省戒毒管理局由内设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迅速组建厅机关各部门,加强对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得到省级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根据改革重组后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出台了设区市和厅机关两个层面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有效促进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全面完成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级并行改革。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出台《江西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平台,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网上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完善与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全省三级行政复议机构收案2772件,办结2260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函)、建议书170余份。省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受理156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2件。行政复议工作得到省长易炼红的批示肯定。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承办省政府应诉案件110件、厅本级应诉案件11件,法院已裁判82件,胜诉率100%。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配套制度。完善了全国首创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构建了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得到易炼红省长的高度肯定。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双随机”监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布了2019年省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汇聚入库近400万条数据,位居全国前列。审核、指导有关部门编制监管、检查实施事项8万余项。

(四)加快法律服务改革步伐。争取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推进仲裁制度改革。部署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化水平评价等三项试点;出台江西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两个管理细则,全省共有218个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拥有公职律师537名、公司律师216名;召开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设立了两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全省办理公证事项21万余件。修订《司法鉴定条例》,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审核批准8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时先不预交鉴定费,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试点。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机考,规范考点考场设置。选任人民陪审员9281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等活动39场次151人次。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___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03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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