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具有跨越时空的特点,不论在什么时代、何种环境下,它们都能给人以启迪和指引。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文化的介绍,让我们一起了解和传承这些重要的文化遗产。
每当失意失落,每当犯病卧床,每当夜深人静不眠难耐,每当孤独无聊等等的时候,我就随便拿起一本书,躺在床上,将书慢慢打开,沿着文字进入摆脱现实的故事情节。读着读着,躁动不安的心情会慢慢平静,孤独无依的心灵会有了依托,整个思想和心灵像经过沐浴般的清澈,洗去了所有的尘埃污浊和烦恼。片刻,整个心空顿觉神清气爽。书,对人心灵的净化,给人的精神意志是任何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书,成为我孤独人生最忠实的伴侣和挚友!书,是我吸取知识、增加智慧、开阔心胸、加强意志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和营养源泉。
在我不到六平米的小室里,到处是书。书,占据着小室很大的空间。仅有的一张简易桌上,仅有的一张床的两头,还有床头靠门狭窄的角落垛摞的硬纸箱里,全都堆积着我在县城十多年来省吃俭用购买的书刊。书籍加上日常生活必备的用品,还有一日三餐必用的灶具,锅碗瓢盆,使本来就狭窄的小室更加拥挤不堪。一扇门被存放书籍和储存衣物的纸箱、水桶抵挡着仅能开三分之一。如果有人要进来,必得侧身进入,床和桌留下的窄条形空间恰巧仅能站下两个人,假如这时外面有人要进来,必得一人出去腾出空间,外面的人才可进入。因而第一次走进来的人都会因这屋的小显出吃惊的样子,吃惊中都会很自然的说一句:“这么小个屋?”有的会说:“把这些书卖了吧,这样堆着有啥用?屋子本来就小,有这些书堆着就显得更小。卖了这些书,这小屋的空间会大一些,也清爽一些。”我怅然中哑口无言,并无以对答。那些有家有室并住着宽敞明亮洁净楼房的人,哪里知道我拥有这几平米小室也是来之不易的。尽管这小屋不属于我,但我在此已延长了十多年的生命了,我与这不足六平米的小屋已结下了胜过多少甜言蜜语的感情。他们又哪里知道,不是这些书,不是我从书里的世界吸取的精神营养,我能有顽强的意志和精神抵抗住多灾多难的坎坷人生吗?!会与文字为友,会有写作爱好,会有那些不足挂齿的文章见报见刊吗?书,让我受益匪深!虽然我从不敢自豪我有什么成绩和收获,但是,我自从年过而立有了书的相伴,我的思想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天地和境界。
我感谢书、敬重书!然而我又确实对不起书。对书,我有诸多难以言表的愧疚和不安。每天面对我十多年集攒下来的书刊,一如我这个孤独无依者失去了呵护与依靠。每天与书相伴,却又不能尽到关心呵护的责任,这是一种极其严重并不可饶恕的失职。因而面对书,我常常自责和惭愧。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书,我多少次在心中默语:书呀,你们应归属于富有者,只有富有的人才有能力和条件将你们好好的珍惜与储存。
书少时,我还可将其一本本的摆放在桌上适当的位置,并将灰尘一遍遍的除掉。可随着书的逐渐增多,我已无力依序的将它们分类的整理存放了。一张仅有的小桌上,几摞横竖不齐的书在逐渐增高,将整个桌面全部占据。于是我看书、写作时只能在床上或坐或爬着完成。书,越增越多,凡是小室内能放书的任何一处小小的空间都放满了书。能看得见的灰尘可时不时的扫除,看不见的地方灰尘却在日积月累的增加。耗子也来凑热闹,躲在只闻其声不见其影的暗处无止境的啃噬。潮气也在经久不断的腐蚀。我这个架在双拐上下肢瘫痪的书的主人,看着想着这些难以保护的书籍,只能茫茫然的常常发呆、沉思而又无从下手整理。可是因知识的贫乏,我每次走进书店时,总是不由自主的将节俭下来的可怜的钱变成几本我心爱的书。每到年终增订的季节,就是借钱我也要订上我喜爱的一些刊物。
想着书归于我的糟糕,就想着我的残疾、贫穷和无能。我实在不配做收藏书的主人,更不配一个爱好文学或什么的写作者。我真的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配。爱一个人,要对一个人负责;爱一本书,要对一本书负责,起码应爱护好管理好,将其完好无损的珍存。可我呢,自己的生存都一团糟,并危机四伏,自己连自己都呵护不好,怎能呵护好逐渐增多的书籍呢?!
多么想和很多读书人一样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间书房,我可在那属于自己的空间将无依的心灵安放,可随意取一本书不再有任何担心和困扰并心静如水的阅读和思考,或者聚精会神的写些我可写下的文字。可是,我已深知这对我这个残疾的落魄者已是梦幻和空想的事了。退一步说,能拥有一个即使简单粗糙能让自己存书的小小的书柜,我可将伴我于危难和孤独中的一摞摞被灰蚀鼠咬的书分类整理依序珍存入柜也就心满意足了。这样,一是可使杂乱的书籍有一个合理的归处,二是我再不用因找一本急需的书,翻遍找遍所有的书而累得浑身冒汗精疲力尽。可是这个对别人来说轻易而举便能心想事成的小小愿望,对我来说这生已是永远难以实现了。甭说自己没有余钱买这书柜,即使借钱买来,拥挤不堪的小室也没有它的空间和位置。况且,尽管我在这个小室已生存了十多年了,可它不归我所有,并时刻会被所有者轻易的一句话迫使我从速搬出,并且我会再度陷入无处安身的困境。我都是如此现状,哪里还敢幻想和奢望什么书房书柜?!
书柜成了我的梦想,梦想的书柜不鄙视我,不冷落我,让我总是充满希望!
二:鼠。
鼠,也叫耗子,从我记事起家乡人就称其为老鼠。
今天在我本来就拥挤不堪的小室又添了那么多赶杀不尽的老鼠,除增添了我对老鼠的无奈和烦恼,也增添了持续不断的鼠声和热闹。孤独时有它,人多时有它;白天有它,夜里更有它。它与我可算是相依相伴似乎冥冥中注定有一种相守终生的缘分。
从生命之初的记事起我就与鼠相伴。家里那些经年已久的木制家具常被老鼠咬坏。白天可见老鼠楼上楼下随意往来,夜里鼠声可将整个长夜覆盖。鼠声伴我躺下、入眠;鼠声又伴我在黎明中醒来。柜里的粮食,箱里的衣物,都是老鼠们充饥的食物。记得父亲不知多少次将老鼠咬坏的箱柜一遍遍在咬开的口子上面钉块比那口稍大的木板。父亲就这样长年累月的被老鼠咬了钉、钉了咬,最终也是败给那小不点的老鼠。家里人无数次念叨鼠、埋怨鼠、谩骂鼠时,奶奶却说:“老鼠又没种地,它不吃人种的五谷它吃啥?”她还说:“成人家就不能没有老鼠,没有老鼠不像个人家,没有老鼠反道不好,没有老鼠不是穷就是灾。”可是,我家的老鼠就从未间断过,可仍然贫穷,仍然灾难不断。
我的生命是在老鼠的身影中、老鼠的啃噬声中相伴成长的,一起从家乡伴随着我走进日新月异的县城。今天的老鼠像进步的人类,更灵活、更机巧、更胆大,总使人无计可施拿其无着。
现在的老鼠胆子真的是越来越大,按说在晴朗的光天化日下老鼠可收敛入洞穴让我这窄小的空间安静片刻,可老鼠却不这么想,它仍然我行我素旁若无人的在小室的.床下、纸箱和桌上桌下书报中窜来窜去。不管室内人多人少,它都可时不时的从人的脚前脚下窜来窜去,冷不防会吓得胆小者一跳老高惊恐万分。一个小小的老鼠竟会将人吓成这样,真是滑稽又可笑。有几次我坐在椅子上正将烫手的饭锅端至半空,冷不防有几只老鼠追赶着从脚面上窜过,吓得我心跳中差点将一锅做熟的滚烫的饭汤撒手扔掉。现在想起这个经历仍会心跳紧张。
夜里,小室更是鼠的天地。老鼠可在灯光明亮下、灯灭黑暗中任意所为。那窜动的声音,那啃撕书报的声音,钻进纸箱里啃噬方便面的声音充斥着小室整个空间。很多时候我被这经久不息的声音搅得彻夜难眠;很多时候我也烦躁不安中一次次从暖烘烘的被窝里钻出,穿衣下床,取拐支身,以拐击打鼠声响起的角落、纸箱、书报,以此吓唬撵赶那些胆大妄为目中无人的老鼠。只是声息影消片刻,巧的是在刚躺下的瞬间,它又会明目张胆的窜动、啃噬,那熟悉的啃撕啃咬声又会经久不息的声声入耳。更可气的是,胆大的老鼠在我的枕边头前被子上窜来窜去,你追我赶的鸣叫着撒欢,有时朦胧中刚将胳膊伸出被外,冷不防可触到老鼠那毛茸茸的身子。老鼠被惊得猛跳一下逃得没有踪影,可我却吓得冒了一头虚汗。这鼠张狂得令人实在无奈。一个莫大的人,一只小不点的鼠,到底谁强谁弱,真是难下定论。
前些年老鼠张狂得难耐时可到街上随便买几包毒鼠的药,夜里放到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这办法很管用,尽管不能让老鼠从我的小室完全消声灭迹,可总能削减鼠的数量并制约鼠的张狂。这样制服几回,小室里可在短暂的时间内得以略微的平静,尽管有时还可听见鼠的窜动和啃噬的声音,可那已可忽略不计不把它放在心上。可是,因毒鼠药被进步的人类中的某些人利用来危害同胞的生命后,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保护每一个个体生命,对鼠药进行了严加管制和取缔,不允许再上市销售。从此买不到鼠药,这老鼠就又开始大量繁殖,数量在成倍的增加,于是我的小室里又开始鼠影四出、鼠声四起,那些群集在我小室的老鼠又开始兴风作浪大有压倒一切之势。有人提议说市场上有可粘住老鼠的粘鼠板,于是托人买来一块。这东西还真管用,第一次就让一只鼠自行灭亡,将尖尖的嘴、小巧的四肢、长长的尾巴以致整个毛茸茸的下部全部粘在了胶板上。只是往下撕扯时胶板上会粘一层鼠毛和血迹。这样几次下来几只老鼠就轻而易举的被消灭了。没想到这活着的老鼠们也会积累经验吸取教训,眼见着自己的同类就这样被人不声不响地消灭,它们似乎找到了同类灭亡的直接原因。所以夜里再将粘鼠板放到那老鼠出没的地方时,再也难以粘住一只老鼠了。这老鼠可贼精!
想这拥挤不堪的小室之所以能存在住老鼠,大致有如此原因:一是那些堆摞的书刊、那些装衣物、书籍的纸箱、灶具、杂物等,为老鼠造就了隐蔽的屏障。二是那点并不丰足的粮食,成为吸引老鼠们来巧取豪夺的罪魁祸首。三是这小室因粗糙简陋,所以造就了老鼠们安营扎寨的天然的鼠巢、鼠洞、鼠道。鼠,无孔不入。
现在我的小室没有老鼠了,原因是经过了内部改造。没有了,我却难忘那段与鼠相伴的岁月。
我想,人类,无论有多么先进豪华的建筑,都只可隔离鼠,却永难灭绝鼠。鼠,因其的阴暗、隐蔽、机灵、敏捷,使人防不胜防又鞭长莫及。否则这小小的鼠就不会在十二属相中抢先龙虎的位置排在首位了。
小屋是不见鼠了,但不等于鼠失去天地。我知道,人类的“硕鼠”更加隐蔽,更加张狂!
翠儿刚张开嘴准备回爹一句,坐在一旁的弟弟马上抢过话:爹,姐姐的通知书早就来了,被武汉大学录取。
翠儿端着饭碗瞪了弟弟一眼,嗔怪道:就你话多,你不说黄鼠狼不会把你嘴巴叼走。
刘本根凝视了女儿好半天,最后笑着说:还是我的女儿有出息。翠儿,通知书来了,怎么也不告诉爹一声?爹好想办法筹钱啊!
爹,我不去上大学了,把钱留给弟弟吧,他明年就要高考了。翠儿看着爹说。
刘本根看着懂事的女儿,生气地回道:傻孩子,有书不读,准备当一辈子农民?你看隔壁春宝她哥,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官,多风光!
可是我们家太穷啊,翠儿十分体贴地瞅着爹。娘刚过世,你身体又不好,还欠别人一屁股债,我想留在家里帮你。
刘本根放下碗筷,用布满老茧的手抹了一把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翠儿,读书是第一大事,没有钱,爹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想办法的,不然我就对不起你那死去的娘啊。
翠儿把碗搁在大腿上,看着刘本根说:爹,我不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你就让我留下吧,在家也好有个照应。
刘本根重重地叹息了一声,起身走了出去。
刘本根抽完一袋烟又点燃一支抽着,把所有的亲戚像排队似的排到他的脑海里。突然,他想起了在县城工作的堂弟刘本善,听说去年就当了县法院的院长,两口子都有工作,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再说,堂弟的父亲前年过世,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操办,前后忙碌了半个多月。如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堂弟回单位的那天上午,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大哥,这次辛苦你了,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托人捎个信,我一定帮忙。对,堂弟就是这么说的,找他没错,看来女儿读书有望了。刘本根立时兴奋起来,一拍大腿,有了主见。
家里的农活忙完之后,刘本根决定去一趟县城。
那天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刘本根吃罢早饭,对正在喂猪的女儿说:翠儿,你在家照看好弟弟,我去一趟城里。要是顺畅的话,明天就回来。
爹,你去城里是找叔叔借钱吧,天这么热,你要小心中暑。翠儿关切地对爹说。
刘本根摸了摸女儿的满头秀发,笑了笑,然后便把捆绑好的两只母鸡和自家产的一些瓜菜装进一个蛇皮袋内,拿起挂在壁上的一顶斗笠,与女儿打了声招呼就出了门。
日头已经升上屋头的树梢。刘本根见日光有些灼人,又没有一丝风,便戴上斗笠,沿着门前那条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朝山外走去。
来到乡政府路口的停车场,刘本根正好赶上一辆开往县城的中巴。一个小时之后,汽车到了县城。
这是刘本根第二次进城,第一次是送堂弟刘本善的父亲来县城医院看病,当时是来去匆匆,只看到县城的大概轮廓。这次他发现,县城的变化很大,一栋栋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就连马路也比先前宽多了。刘本根戴上斗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顶着火辣辣地日头,兴高采烈地拎着蛇皮袋朝县法院走去。
事有凑巧,刘本根刚走到传达室门口,正好看见堂弟媳妇拿着报纸从传达室里走出,他急忙走上前,嘿嘿地冲着堂弟媳妇笑了笑,按照儿子的称呼叫了一声:他婶!
听说堂弟出差未回,刘本根心里凉了一大截。他知道今天是白跑了,堂弟不在家,要想从弟媳手上借钱,只怕要泡汤了。
见刘本根痴呆地站着,堂弟媳妇瞥了一眼刘本根手中的蛇皮袋,佯装笑道:大哥,外面太热,有什么事到家里去说吧!
来到堂弟的家里,刘本根从蛇皮袋里将两只乡下喂养的'土鸡和一些瓜菜拿了出来。堂弟媳妇一见,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问他有什么事。于是,刘本根便把女儿考上大学没有钱读书的事说了出来。最后,他向堂弟媳妇恳求道:他婶,我是没有办法了,看在我和本善同宗的份上,帮帮我吧!
这个嘛,堂弟媳妇面有难色地回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本善都靠几个工资钱吃饭,又没有什么额外收入。再说,你侄女又在读研,每年的花费都在五六万元以上,家里也没有什么存钱。不过,堂弟媳妇下意识地瞥了刘本根一眼,你既然找上门来了,我就看在本善的面子上,送五百元给你,这钱也不用你还了。说着,打开手中的小坤包,抽出五张百元大钞递到刘本根手里。
刘本根心里感到一阵心酸:毕竟不是亲弟媳妇啊,五百元钱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他将堂弟媳妇送给他的五百元钱藏好,眼里裹着泪,脸上却装着笑容,双手作揖地连声感谢。
时间尚早,堂弟媳妇要留他在家里吃饭,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还要去找在县城打工的几个乡下朋友借钱。
离开堂弟的家,刘本根沿着一条小巷来到城东大市场。他老伴在世时曾说起过,他的小姨子冬妹在这里做服装生意,也许从小姨子那儿可以多借一点钱。
正当他准备朝大市场里面走去时,竟以外地碰到他小学时的同学张家茂。几年没见面,张家茂却一下子认出了他。
老同学,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到县城来了?张家茂高兴地走上前,紧紧地抓住了刘本根的手,然后递给他一支烟。
刘本根抽着烟,用十分低沉的话语说:家茂啊,不瞒你说,我家翠儿考上了武汉大学,可是我现在拿不出钱让她去读啊,我正发愁呢!
张家茂一听,安慰他道:这有什么发愁的,翠儿考上大学应该高兴呀,没有钱可以想办法嘛,可不要误了孩子啊!
我也是这么想的,刘本根说着,重重地叹息了一声。可是那么多学费,我到哪里去弄啊!
没想到张家茂竟这样出手大方,刘本根几乎要跪下谢恩了。家茂,让我怎么谢你好呢?刘本根的泪水出来了。
说什么谢嘛,张家茂又一次抓住刘本根的手说。你还记得吗?小时侯我们到一起洗澡,我差点被水淹死,如果不是你老兄相救,我这条命早就完蛋了,要谢还得谢你老兄呢!
刘本根傻傻地笑着回道:这事我早就忘记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
刘本根说完,张家茂把他带进大市场旁的一家餐馆里,从随身挎着的提包里取出5500元钱。老同学啊,张家茂把钱递到刘本根的手中后提醒道:城里小偷比较多,这钱你可要放好啊!
你放心吧家茂,我就是豁上命,也要把钱保管好!刘本根说着,从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布包,然后把钱装了进去。
刘本根把钱收藏好后对张家茂说:家茂,等我家里的柑橘明年挂果后,就可以还你钱了。
不要那么性急,张家茂笑着说。侄女妹子读书要钱用,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好了。说着,唤过餐馆老板,叫了几叠菜,请刘本根喝了几盅酒。
与张家茂分手后,刘本根借着酒兴来到大市场里面的营业摊点,他左找右寻,也没有发现小姨子的服装摊位。于是,他问旁边的一位大姐,有没有一个叫李冬妹的中年妇女在这里做服装生意。那位大姐听后,摇了摇头。他又接着继续找,还是没有小姨子的影子。
这时已近中午,刘本根戴着草帽,顶着火辣辣的烈日,从大市场走出,来到马路边的一个拐弯处。他站在一棵葳蕤的梧桐树下,不知道此刻应该去哪儿。他在心里想,一定要找到小姨子,如果还能多借一点钱的话,那么翠儿一年读书的费用就不用愁了,到了明年,他栽种的五十亩柑橘挂了果,用钱就不成问题了。
躺在地上的刘本根痛苦地睁开眼,看到堂弟蹲在自己身边,有气无力地说:本善,我、我的脚!
有对母女的感情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它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劳碌辛苦,也不能是女儿快乐起来。20xx年2月,母亲邀请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前来搜捕他们的直升机几次都无功而返,因为她们身穿的是银白色滑雪装,很难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但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他,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他。原来,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母亲,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回味我的童年,至今记忆犹新。尽管出生在穷乡僻壤,大山深处,但童年依然充满了快乐。
童年的乐趣概括起来说,大抵是游戏、读书和帮大人干活。
也许是生活在信息最为闭塞落后、条件最为艰难困苦的山村,童年游戏里没有唐老鸭和米老鼠,更没有现在儿童看的灰太狼和喜羊羊。游戏最多的就是捉迷藏、捏泥人、溜山坡、吹柳咪、踩泥印、扇元宝、刨草根、踢石块、滑冰车……算来也比较丰富。捉迷藏是小时候玩的最多的一项,几个小孩分为两组,一组闭住眼睛,等待另一组藏好了发话去寻找,往往循声而查,找遍每个可能藏起来的角落。
甚至被藏的伙伴就在身边,屏息凝视,生怕发出声响漏了马脚,但往往却被发觉,捉住对方的那份快乐,藏起来的那份隐蔽,快慰无比。小时候没有儿童公园里的滑梯,那黄土山坡就是天然的滑梯了,从最高端顺着往下滑,反复操作,扬起一路尘土,满脸满身的土,但嘴角却乐得合不拢。
雨季过后,烤人的阳光照耀在坝面上,没水的地方便晒起了泥皮卷,踩上去有种按摩和发痒的感觉;在有泥的坝面,脚就反复的踩,直至踩为泥圈,有明亮亮的水泛在上面,我们乐此不疲的踩。我们还常常在坝面上寻找已经干枯的蜗牛,有大的,有小的,有尖硬的,有尖虚的,小朋友们拿来便比赛“顶牛”,看谁的蜗牛尖最坚硬。
扇元宝算是儿童带有“赌博”性质的一项活动了,用书纸折为相互交叉的方形,在地面上扇,看谁把元宝的面扇的“翻过身”,为此曾把手指头蹭在地面上,疼痛难忍,也曾为此挨过大人的骂,因为破坏不少书纸,但还是偷偷地折元宝,相互攀比谁的元宝多,那种赢的`感觉,输的滋味难以言喻。
其实,小时候我也最爱看书,但农村条件不允许,那里有课外书籍可看呢?只要手中有了一本小人书,便开心的不得了,孩子们相互交流着看。记忆最深的就是最爱看的《杨家将》、《岳飞传》。那个岳云、那个金弹子,各使一对圆溜溜的铁锤,厉害无比。
那个双枪陆文龙,那个挑滑车的高宠,武艺超群……但小人书毕竟少的可怜。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到乡镇供销社买东西,我突然看到供销社的柜台上还售有小人书,便叫嚷着要爸爸买一本看,爸爸死活不给买,我就开始哭,售货员劝说爸爸出了2角钱买了一本,记得是《红楼梦》系列小人书中的一本,好像是《凤姐弄权》什么的。
直到上初中,才开始浏览起课外书,但是很少看,因此啊就对《林海雪原》之类的书都不知道。记得初中看的第一本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个黑黑瘦瘦的保尔,那个洋气漂亮的冬妮娅,在我记忆中是那么的深刻。现在,我的书多了,但却没有了童年、少年那份求知若渴的劲头,看了难以记住。
很多的野草名都认得,现在反倒忘记了。有时候为拔不满筐里的草而烦恼,怕回家后挨大人的骂,就把草弄的虚虚的,但怎么也瞒不过大人的眼睛。于是,偷人家的苜蓿草就成了最简洁最不费劲的办法了,一旦被人家发觉,就慌不择路,丈八高的崖畔一跃而下,现在想来,都为那时的勇气心惊胆战。再就是抬水了,大人们忙农活,就与弟弟两个人,走远远的路,到沟底那个有泉水的地方去舀水,因为天旱,往往水井水也少,就跪着慢慢的用马勺轻轻的舀,生怕把水弄浑浊。
好不容易舀满后,就与弟弟摇摇晃晃抬一桶水上路,因为力气小,一路上得歇息几次脚,到家后,一桶水就撒成多半半桶了,那种抬水回家后的感觉和水被撒的泄气历历在目。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帧美丽的回忆。我的童年为我现在的回忆增加了美丽的色彩。虽然比起现在的儿童少了些玩具,但依然感觉儿时是那么的天真灿烂。但愿每个人都有一个充满幸福和快乐的童年,那是我们人生的起步。
我是一匹出生在雪中的狼,注定是草原上的霸主。
我出生后几个月,母亲突然不知去向,离我而去。我急的团团转,四处寻找着那熟悉的身影,当我饿的想咬自己时。妈妈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内。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奔向了妈妈。
当我想跳到妈妈背上时,一只巨大的狼爪将我拍了出去,在我脸上留下深深的爪印,血一滴滴的流了下来,染红了我脚下的雪地。我看清了那爪子的主人———他是这狼群的头领。他又冲我大叫一声,便领着狼群离开了。
我怒视这它们,看着他们离去。
我告别了那片草原;告别了我的出生地;也告别了稚嫩的心灵。
我开始疯狂的锻炼,磨尖自己的爪子,让自己饿到发疯再去捕猎,激发自己的潜能。
几年后,我回来了。我又踏上了那片草原。我闻着气味来到当年我流血的地方,那里的血迹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撮青草。我站在那里回想当时的情景,眼泪却冒了出来,那是恨的泪,那是复仇的泪。
第二个冬天,我找到了狼群,它又扩大了好多,还是一样的霸气,一样的无情。我站在狼群的对面,发出一声雄壮有力的狼嚎。狼群慌了,头狼走了出来,看到我脸上的伤疤,仿佛想起了什么。竟发出戏谑的声音,我怒了。冲向了它,它叫狼群后退,便开始迎战。
我挥武狼牙和锋利的狼爪,连连击退头狼。终于,我的牙齿刺入了它的脖子。我终于复仇了,长长的一声狼嚎代表了我喜悦的心情。
我兴奋的在草原上奔驰着,仿佛在只属于自己的天堂一样。一段时间后,一声枪响结束了我的生活。在闭眼的一瞬间,我回想了好多,我用嘴吻了这片土地,让我告别稚嫩走向成长的土地。
我的血再一次染红了雪,而我却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我回归到了故土。
伴着明媚的春光,带着满怀的敬意,我们全体师生肃立在雨花台的烈士墓前。望着眼前那尊令人敬畏的雕塑,脑中那血染的记忆仿佛浮现在了眼前,令人感慨万分。
当年,有多少伟大的人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为了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样去做?是那颗永远向着祖国的爱国心呀!
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端木蕻良对着土地发出的誓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光未然向着黄河唱出的赞歌;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李大钊所提倡的雄健的精神;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祖国的今天!
面对烈士,我们怀念、我们敬佩,敬佩他们的那个不屈的灵魂,敬佩他们的.顽强意志。因此,我们向着雨花台的烈士纪念碑默哀,以表此情。
在那令人奋起的音乐中,我感受到了崛起的力量;在那尊雕像中,我感受到了宁死不屈的精神。这种种事迹与精神,凝聚成了一种力量,一种声音:“振兴中华!”他不仅是对历史的鉴证,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继承革命烈士的精神,去振兴中华,富强祖国!
因此,我们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不能让那些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我们应将祖国的耻辱铭记与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奋斗,让祖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辉煌!
那便多好……。
过了夏地秋天,带走了烦闷的夏热,换上了一幅悲凉枯寂的秋色。
灰暗的天空一条带着银光地闪电降下,一波又一波的雷声让人胆战心惊。
一座几乎看不到山顶的峭壁上,隐约有个不停向上爬动的身影。
全身上下脏的看不清衣服颜色,头发全被雨水打湿,结了疤又裂开的手臂抓住石岩的`一处缓缓上移,吊在身上的攀岩绳索一点一点上升。
徐子轩停下来,看了眼脚下的深渊,嘲讽地勾起嘴角,俊朗的脸型,高挑的身形,虽算不上绝对帅气,但也不是多难看。
当他转过头,刚抬手向上爬时。
‘啪’一声,攀岩绳断了?!
没了吊绳的拖力,身体瞬间向后仰去!
“呵呵……”徐子轩拿着手上只剩半截的绳索,整个人急速下坠。
缓缓闭上眼的他,忽的想起了那张纯真甚至可以说有些傻气的笑脸……。
“我想……嫁给轩哥哥……”后花园里,大约十五岁的女孩扎着乖巧地麻花辫,急慌慌地跑到正在亭台复习高考试卷的男孩身边,说道。
徐子轩皱起眉,呵斥了女孩一声,“小女孩家家的,哪来什么嫁不嫁!”。
女孩看着严肃的他,瞬间湿红了眼。
他叹了口气,放下试卷走到女孩身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犹豫不决。
“轩哥哥,你是不是会娶别的姐姐?”良久,坐在亭台地上的徐子清抬起头,望着他,红肿的眼睛带着坚定。
“嗯”他习惯性伸手去揉她的头发,却被一股力道推倒在地,她捂着脸跑远了。
望着她消失的背影,徐子轩轻笑摇摇头,还是这样。
回到亭台后,重新拿起,试卷做起习题的他,却没料想……。
医院急救室外,他看着鲜血淋淋的她痛苦闭着眼被护士推进去时。
心里好像被什么撕扯下一块肉,从心脏痛到全身每一处……。
当医生出来跟他说的每一句话。
他都仿佛听不见似,木讷着脸。
她死了……。
她是徐家收养的养女,名义上是他的妹妹。
从小就不善说话的徐子轩,一直不惹大人喜爱。
但自从她来了。
他的身边就一直吵闹个不停。
“轩哥哥?对吗?”
“从现在,我就是轩哥哥的妹妹了!”
“嘻嘻!轩哥哥原来你在这!”
他离不开她了,是的!
他一直都知道!
可是残忍的老天偏偏将她夺走!
为什么啊!!
为什么!
疯了似的他抱着冰凉的她,头一次哭的撕心裂肺。
之后,也就没有之后了……。
其实那天我想说的是。
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好不好?
1.你若给不了我未来,请别给我实现不了的承诺。
2.路还是要走,只是不会再回头了。
3.有些事以温暖而美好的姿态定格,停留在我的记忆。
4.爱情不会有永远,随便找个借口,谁都可以先离开。
5.如果你能记住我,全世界忘了我又如何。
6.鱼的七秒记忆决定了它一辈子的爱情,我的七秒记忆决定了我爱你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7.你离开我,忘记哪年哪月哪一天,刮风下雨飘着雪。
8.水对鱼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9.我有很多病,那都是你造成的致命伤。
10.不会离开,这是你说的,扭头就走这是你做的。
11.当你走进我的生活,给我那么多的抉择。
12.别站在你的角度看我,我怕你看不懂。
13.我不奢求被谁牢记,只希望在他心里有一席之地。
14.除了做个生命的强者我还能有什么选择?
15.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16.我同情鱼只有七秒中的记忆,八秒开始的那一刻就要遗忘,甚至没有开始。
17.我不再是从前,不会因你哭得红了眼。
18.你说你不想长大,可是时间不允许你这么放肆。
19.鱼不是只有七秒的记忆,而且它不想把七秒前的回忆用来回忆。
20.现实本是重口味,何必强颜小清新。
21.鱼对水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22.我以为我很坚强,可到头来还是受了伤。
23.父母不让我们早恋,是怕我们太早受到伤害。
24.我希望找到一个会担心失去我的人。
25.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
26.现实本是重口味,何必强颜小清新。
27.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还在为了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执着。
28.我想你,可是你离我太远,我没那么长的手臂。
29.我可以游入你的心里吗?
30.因为我也许根本就不在你的心里。
31.不要用分手来开玩笑,因为爱情开不起玩笑。
32.太平淡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我的存在。
33.时间告诉我,无理取闹的。年龄过了,该懂事了。
34.我想成为一条自由尘封记忆的鱼。
35.不会离开,这是你说的,扭头就走这是你做的。
36.我以为我很坚强,可到头来还是受了伤。
37.就是那几天的变化,我们就变得如此陌生。
38.有些记忆就算是忘不掉,也要假装记不起。
39.紧握的手松了,放掉的不只是旧人,还有回忆。
40.水对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41.你说你等我,你找了个别的女人一起等。
42.太平淡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我的存在。
43.谢谢你的置之不理,让我明白了改死心。
44.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45.谢谢你的置之不理,让我明白了改死心。
46.我原本就可以看的透彻,又何必自找失落。
47.我真想知道,为什么人一旦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就会突然变了。
48.有些风景过去了,感受只能在心里。
49.有些话,说的人只是动动嘴,听得人却动了心。
50.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
郭敬明说过: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而我一个健忘的人却恰恰好记住了他,还有许多个有他的瞬间。
li是我的小学同学,小学6年的同学,此刻算起来我们已经相识了了。
很幸运毕业后几年我我拿到了他的微信,我本以为他早就忘记了我,却没想到他还记得。在朋友圈里得知他已经出国,在朋友圈里看他几个月才更新的讯息。从不主动联系也不评论,最多就是点赞,让他不要忘记还有我这么一个老同学。
li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他是我们班唯一的男班长,小学里的班干部大多都阴盛阳衰,而他却是每次都会当选。因为是混血儿li长的浓眉大眼,英语也很好,唯一的不足就是个子不高,但是那个年纪的男孩大多都还未开始发育窜高。纵使个子不高,但他的体育依然是我们班数一数二的好,篮球打的好,跑步跑得快,连女生的毽子他都踢的好,能够说没有他不会的运动,于是他就有一个可爱的花名——小巨人。体育好就罢了,偏偏他成绩也很好,数学英语常常名列前茅。这样自带主角光坏的发光体自然也会得到女生的青睐的。我们班的女生只要讲悄悄话互相透露自己喜欢的男生基本都是同一个名字——li。
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生,自然也是随大流对他有好感的,可我又是一个个性内向而且有些倔强的女生,所以我从来都是嘴硬说着不喜欢。
因为我们三年级重组了班级,所以和li做了6年同学的人寥寥无几,而我算是其中一个,每每一想到这个我就会暗自欢喜。
我对li魅力之大的了解是在一个午后,那天我们刚午休完,女生宿舍8个人都坐在床上聊天,聊到喜欢的男生时,aleen忽然大声喊着:“我喜欢li,我喜欢你,我喜欢li!”声音大到楼道里都听得到,我惊呆了,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理直气壮说喜欢的人。但我却暗暗羡慕她的勇气。
之后li也没有和aleen在一齐,但是li一向在和一个四年级转学来的女生诗传绯闻,半年前我看到li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关于诗的讯息:9年了都还是那个感觉。他和诗的合照我是第一次看到,诗成绩不是数一数二,样貌也并不算漂亮,有时还有点作,但是这样的女生人缘却很好,以致她转学了一年以后有次回来,大家都拉着她很亲密的说话。说实话我很羡慕她的好人缘。
9年了li出国了又回来了,我依旧连发一句欢迎回国都不敢,我从他的朋友圈关注他的动向,看到他回母校了,看到他见小学同学了,看他去小蛮腰了,看他去香港了,看他去很多地方去见很多人。我个性对他说一句欢迎回来。终归还是害怕突兀,不敢说。
对li的感情最热烈的时候是初一,从小学的群众生活变成初中的走宿,班级的同学因为都是同一个地区的所以彼此认识,我内向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明白怎样和那些已经玩成圈子的同学相处,我此刻还记得当初想找个一齐回家的同学怯生生的一个一个同学的问。问了3.4个后,颖走过来说:我和你顺路耶,你要和我一齐走吗?因为这句话我和颖成为了3年里最亲密的人。因为这样的融不进班级,于是li成了我很重要的精神支柱。
li在很厉害的学校而我却只在一个很一般的学校。初一的时候想着要努力学习与他在同一高度,之后…之后就放松了,觉得就算努力也比不上。所以就放下了。
其实我自己早在初中时就想清楚了,对于li我的崇拜就应多过喜欢,我其实并没有对他有多少男女之情,只是一种精神支柱的感觉,在我的生命中小学的.时光有些很重要的分量,而他恰好是我小学生活里很耀眼的存在,我自然而然的会注意他,但此刻想来喜欢还是算不上的。
我一向都认为有好感很容易,喜欢有点难,而感情真的离我太遥远了。很多很多的好感构成了一点点的喜欢,而很多很多的喜欢又构成了一点点爱。感情真的是太难太难了。
li对小学的我来说是崇拜的很有好感的对象,对于初中的我像是精神支柱,对于此刻的我来说是窗台的一抹白月光,是我小学生活中靓丽的风景线。我见证过他的完美瞬间,所以想就停留在完美中不去打破。所以也不想去和他说话,生怕他的此刻破坏了以前的完美。
这是我的独家记忆,只有一个人明白的记忆和小情绪。
画外篇。
祝情侣们情人节快乐喔!额单身贵族们也情人节快乐喔,单身的日子一样也能甜甜蜜蜜喔!(咳咳,总有一天翻身当地主的)。
二月二龙抬头,家家户户要剃头。
小时候,老人有讲究,有钱没钱,剃个光头过年。家家户户的男人、娃娃都要在年前理发,理得清清爽爽地过年。那时候年前这次理发很重要,要理得非常短,原因就是正月里不能理发。老人说,正月理发死舅舅,所以经过正月之后,二月二龙抬头这天,理发馆的生意就好得不得了。
而我小时候,理发是不去理发店的。妈妈说那时候谁都舍不得花五分钱去理发店理发,村里手巧的男人女人就是最红火的理发师。院子里放个方凳,村里老老少少的爷们和孩子排好次序,挨着理发。理发最早几年用的不是推子、剪子,而是剃头刀,理发也不叫理发,叫剃头。烧一锅热水,舀在脸盆里,热气腾腾的,剃头刀在热水里蘸一下,在一条油叽叽黑qq的布带子上来回一摩擦,就开始在头顶刮起来了。大部分成年男人都是剃光头,只有小孩子在头顶剃一个茶壶盖形状,四周都是光的,看起来非常俏皮可爱。后来有了推子、剪子,年轻一些的男人就开始注意起发型,不让剃光头了。再后来就都去理发店理发,只有老年人和半大孩子还是在村子里用剃刀剃。女人在这一天也是要剪发的,不过她们相对就简单的多,脖子里围个毛巾,手巧的女人用剪子剪个长短,有的就剪掉一些头发梢,意思意思,表示“龙”抬头了。
理完发,村子里的孩子就都去忙活另一件事――炒玉米花、炒豆子。
据说,喊得越响亮,玉米粒就会全部开花,一个个像爆炸的蘑菇头,这样的玉米花吃起来松软、酥脆、喷香。如果是那种没有开花的玉米粒,炒熟后不仅吃起来费劲,而且也不香。等到再大一点,就想明白了,开花并不是因为喊的缘故,而是锅里黄土的.温度和搅拌的速度在起作用。等到锅里不再想起哔哔啵啵的炸裂声,玉米花就算炒好了,连锅端起来,倒进一个筛子里,来回晃动,细细的黄土面顺着筛子漏下,筛子里就剩下玉米花了。拿起一个玉米花仔细欣赏,会发现,每一个玉米花都是从玉米粒底部向上开始裂开,汇聚在顶部,绽放白白的棉花朵一样的花瓣,非常漂亮。炒完玉米花,就继续炒豆子,豆子是不会开花的,最多在半腰裂开一道缝,手一搓,就把皮搓掉了,一把一把丢进嘴里,吃起来发出咯嘣嘣的声音,满嘴都是豆子的香味。
等我们再大一些,每到二月二这天,村里都会来一个穿着脏兮兮衣服的老头,他的自行车上推着一个爆米花机,在村子中间一个宽敞地上支起摊子,放开嗓子吆喝几声:爆玉米花来,爆玉米花来……老头自己不带柴火和煤炭,谁家爆玉米花谁家就要提供柴火或煤炭,所以你看吧,一听到吆喝声,有的大人带着孩子,有的孩子自己端着玉米、豆子,抱着柴禾,提着一兜煤炭就纷纷跑过来、聚拢在爆米花的老头周围了。开始还分谁家的柴禾谁家的炭,后来就混淆在一起了,拿得多的用不完也不再拿回家,后面的人就不用拿柴禾和煤炭了。爆米花机爆的比自己在家里用黄土炒的干净、卫生,用的时间还短,不仅可以爆玉米花、炒绿豆黄豆,还能爆大米花呢。
到现在,城市里几乎家家都有微波炉,超市里买来专用的玉米,连着包装纸在微波炉一转就是一袋香喷喷的爆米花了。街头巷尾也有很多卖爆米花和饮料的小店,随时想吃爆米花都可以买来吃,不用再等到二月二这一天了。
当你还能忆起那个少年时,会不会也是在那个秋日,那个与他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或许你也会随着时间忘记他,但是现在给你写信的我不会忘记,至少现在不会。当时的他,很好。不然现在的你怎么会第一眼就喜欢他。不知道你还能不能忆起少年的相貌,少年的穿着。其实少年也不是特别好看,可那时的你还是喜欢他了。他就是那是你心中的一个信念,不用认识他,只要能看见他,他能够看那时的你一眼就足够。
——写给十年后的自己。
那年秋日,你穿着一件v字领黑色的衣服露出好看的锁骨,你带着一条十字架项链,项链透过你的锁骨放在了你的胸口,深蓝色牛仔短外套,两边袖子有两道白色的杠,衣服后面有白色的数字“67”,黑色的牛仔裤衬出你修长的腿型,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穿在你身上异常好看。树叶纷纷落地,走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当你听到了这声音,转过身来时,世界仿佛静止般。你的头发蓬松,睫毛低垂时,眼底会映出剪影,眼尾深陷,勾勒出极长的黑线。你的皮肤不是很白却也比其他的男生好多了。
那一眼便是永远。
而你只是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而我却一直想着你。我不知道你知道我的'想法时会是什么心情?无所谓,还是厌恶?但后来在我心里你却是在最中间的位置。
后来我就每一次到山上去,但却总是遇不见你,你仿佛消失一般。你比我高一届,那一个学期最后一次遇见你。是你在山上和我认识的男生一起,总是这样,我能和其他男生玩得很熟,却不能与你,和你的兄弟。你从我的身边跑过,我认识的男生跑过来问我和她们,看见一个穿着深蓝色衣服,身上有一个数字的男生跑哪去没有?她们说往那边跑去了。
而后每次在学校监控的死角处,你总能快速的翻过围墙。而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每天等你,看你。
后来我去问了我认识的男生,他说你在八班,于是我和她们每天去你所在班级的门口,但是依旧每次都没有看见你。每次看见有人穿着那件深蓝色外套,我都会想,没有你穿着好看。
此后我再没见过你。
就这样一直到了下学期,我照旧每天去你的那一栋楼找你,你也照旧不在。
当时我和她们走在通往那栋楼的小巷子,其实还有一条比较近的大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走小巷子,或许是因为你也经常走这条路吧。终于。那时的你从我和她们的旁边跑过去,你跑得很快,我都没看清,所以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追了上去,身体总是比心理要快得多。后来,她们对我说,她们开始谁都没反应过来,当她们追上我时,看见了你,一下子就理解了。我看着许久未见的你,你变得更沉稳,更清冷了。你还是一样的翻过学校的围墙,我连你的余影都没看见,多么可笑。
而此后我都能在操场旁边第二棵树边看见你和你的兄弟,而我和她们就在乒乓球台上偷偷的看着你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能觉得你在看我,有时你不在那棵树下,我就去你在的那栋楼,而你却在五班。你坐在一个特殊位置,教师前门的旁边。可是也很好,这样我就可以第一眼就看见你。那一次,我们上体育课,而你正在教室里,我看见你在位置上睡觉,我站在你教室外的斜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你眼睛下淡淡的黑影,莫名的一阵心疼。
那棵树正对着小巷,我从那栋楼走过小巷,只有你的兄弟,而他们看见我,总是会回头,然后就有另一个人跑出来,一边看着我,一边跑走。而我每次都会在旁边看着你。
我总是在msn上找寻各种你们年级的人,终于有一个人说,你叫张宋,你打架很厉害。看到这些,其实也不是很意外,可以说是意料之中。
后来,像是默契一般,你们依旧在那棵树下,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洒下,零星的残光在你身上回转,仿佛只为你洒下,我们依旧在乒乓球台上时不时看着你。
其实你是不笑的,透着清冷的脸站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就看着他们调笑。
记得第一次见你笑是在那栋楼的小门口,犹记得你从小门口出来,唇角微微勾起,眼角眯起来,笑得很淡,但却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你笑了。
此后再没见你笑过。
你退学了。
还是那个秋日,阳光透过树叶洒下的地方再也不是你,那个唇角勾起便倾城的少年再没出现在视线内。
我幻想着或许还是在这个秋日,你我还会相逢,你依旧会站在那个位置,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看见穿着深蓝色衣服的男生,我会想会不会那就是你,你会不会回来了。依旧站在那个我所希望的地方。
《记忆大师》是由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瀚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悬疑片,由陈正道执导,任鹏担任编剧,黄渤、徐静蕾、段奕宏、杨子姗、许玮甯联合主演,影片于2017年4月28日全国上映。
影片讲述了江丰因手术失误载入一段杀人犯的记忆,进而引发了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惊险故事。
剧情简介。
故事发生在2025年,因为和妻子张代晨(徐静蕾饰)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黄渤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却不料手术失误记忆被错误重载,他莫名其妙变成了“杀人凶手”。警官沈汉强(段奕宏饰)的穷追不舍让他逐渐发现,自己脑内的错误记忆不仅是破案的关键,更是救赎自己的唯一希望。与此同时,妻子身边出现的女人陈姗姗(杨子姗饰)、记忆中浮现出的神秘女子(许玮甯饰),似乎也和真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场记忆烧脑战也随之开始。
1.神秘女人:你还记得你是来做什么的吗?
江丰:我是来删除记忆的。
神秘女人:它的重点不是在删除记忆,而是将你由参与者变成旁观者。
2.江丰:前段时间我去做了个记忆手术,可是我把记忆拿回来以后却清晰地看到这个女人被人给害了,在记忆里那个是杀人凶手就是我。
3.沈汉强:你已经失控了,这样下去很危险。
4.张代晨:如果当时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啊?
5.沈汉强:我们不能为了抓到一个怪物,而去制造另一个怪物。
6.字幕:记忆是最危险的证据,沉默是最强大的指控,谎言是最关键的口供,冷漠是最残忍的帮凶,人心是最致命的凶器。
7.这么说,你知道凶手是谁?
在记忆里,那个杀人凶手就是我。
8.目前我没法确认,谁和你的记忆交换了,找出他的身份,你只有72小时。
9.她们根本不知道丈夫对自己施暴是一种犯罪。
10.2分钟,杀人、嫁祸、逃走,这杀人凶手很可怕呀。
11.你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是你的本性吗。
12.现场每一件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案发的时候,都有它的特定作用。
13.如果当初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14.离婚协议我已经签了,我都没改,你签吧。
15.等到那个时候啊,我担心的是这段记忆就得永远留在你的脑袋里,值吗?
那让凶手逍遥法外值吗?让我跟我太太永远活在恐惧中值吗。
角色介绍。
江丰。
演员黄渤。
小说作家,因手术事故意外载入一名杀人犯的记忆。由于和妻子张代晨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因记忆手术失误被牵连到李慧兰被杀案中,出人意外的是错载记忆的江丰成为凶杀案的真凶。
张代晨。
演员徐静蕾。
作家,江丰的妻子,两人在片中经历了一场感情纠葛。从懵懂青涩的情侣到历经沧桑的夫妻,可以看出二人婚姻生活中甜蜜的过往,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日积月累的夫妻矛盾,却让江丰选择走进记忆中心,忍痛将这段相爱记忆抹除。而他因手术重载失误身陷凶杀案记忆迷局中,更是让二人的情感接受严峻的考验,隔阂、误解愈来愈深。
沈汉强。
演员段奕宏。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老牌警官,深得警局上下所有人的信任。为寻找真凶与梁杰理饰演的警员雷子激烈谈论、审阅卷宗。对凶杀案进行鞭辟入里的调查,另一方面又露出犀利的目光审讯犯人,从蛛丝马迹的细节中寻找真相。
陈姗姗。
演员杨子姗。
急诊室的一名医护人员。在救治病人的时候怀疑江丰就是犯罪嫌疑人,并且协助沈汉强抓住真正的犯人,在与江丰碰见的时候被江丰一把直接撞向墙面。
神秘女人。
演员许玮甯。
一个身份神秘的女人。此次饰演一个被家暴的女人,因为患斯德哥尔摩症状,即使被暴打,也对丈夫不离不弃,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还有一个孩子,因为爱孩子,所以想给他一个完整的家。
影片评价。
该片以记忆为核心点,其中夹杂凶杀案、软科幻、家庭暴力等诸多元素,整个故事弥漫着浓厚的悬疑气息。(网易娱乐评)。
《记忆大师》承载的内容和想要探讨的主题过于庞杂,故事情节在逻辑上存在牵强之处,有刻意之嫌,人物动机还有待进一步推敲,日常对话等台词表演起来稍显突兀生硬。但对社会问题投来关注的视角使其富含深意,在国产悬疑片中无疑属质量上乘之作。(1905网评)。
《记忆大师》是一部进取心与创作力兼具的悬疑佳作,它把软科幻设定与类型元素以及社会派视角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足够强烈的新鲜感,规避了华语类型片一直普遍存在的雷同与跟风现象。(网易娱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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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乌镇的大街小巷,眼里不时被沿途店铺里各式蓝印花布衣、包所吸引。它们虽然制作简单,但做工讲究,款式特别。这些面料都来自该镇的染坊。
乌镇的蓝印花布染坊是当地的一大旅游景点。走进染坊,便见偌大的空地竖起了一个个高大的简易木架,丈把长的布匹就从那高高的木架上垂挂下来。这些几近成品的布匹都是蓝底、白花。它们晾在那儿,被风吹动,就象一个个成熟的女子在向世人展示着自己的美丽。这时候,你仿佛走进一个裁缝店,看到中意的布料,情不自禁地走过去,随手抓起那块,把它贴在身上,比划着、遐想着。
乌镇的蓝印花布吸汗、透气性好,穿在身上随意、舒适、又不失风情,老少皆宜。男人可把它制成马褂、马裤。女人可用来制成对襟的短衫或旗袍。老年人可以把它制成头巾。设若制成背包、手提袋、吉祥物,却也是别具一格。
记忆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慵倦时,走进一座宜人的茶楼,身着蓝印花布衫、扎着麻花辫的姑娘巧笑盈盈地走过来,纤纤玉手提起白底蓝花的瓷壶将淡香的清茶倒入一样白底蓝花的瓷杯里。茶未入口,而人已醉了。
在乌镇,我有幸看到了蓝印花布的制作过程。首先是白色的底子上刻上精美的花纹,然后把它放在染缸里浸泡。每一种布制作完成,需浸染九次。那染料不是其它的东西,而是普通的板兰根汁水。浸染过的花布不仅色泽鲜艳,且不易褪色。
在乌镇,一位穿着蓝印花布衣的大妈将花布的制作过程一一展示给我们看。她们一边熟练地操作,一边面露笑容地向游客介绍。那感觉多象蓝印花布,亲切、温暖、舒心。
小桥流水人家。
没有想象中的惊险和跌宕,一脚踏进周庄,我便被青碧的流水,如虹的拱桥,枕河人家所吸引。典雅、宁静、古朴的周庄就象一幅淡彩画,含蓄、温婉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六月的周庄,细雨菲菲,垂柳飘飘。绿莹莹的'水面不时被一个个雨点弄破,溅起一朵朵银色的水花。河面上散泊的小舟象一只只水鸭停在那儿,偶尔被穿着雨衣、戴着斗笠的船家撑开长篙划向远处。那欸乃橹声、舞动的桨影,让人想起宋时“吴树依依吴水流,吴中舟楫好夷游”的诗句及“水乡深处烟柳浓,轻舟摇橹碎照影。踏歌寻觅前人迹,幽深巷弄待故人”的美妙意境。
站在石砌的河岸边,踏着齐整而又狭窄的青石板路,我的视线向着河流的方向延伸。弯曲的河道每隔不远就有一座石桥横跨两岸。这些桥古朴意拙,形态各异,却又浑然天成。早年的周庄“咫尺往来,皆须舟楫”,而现在,船多成了游玩的工具,桥则承载着不计其数的游人走动、货物运行。周庄的桥很多,有贞丰桥、富安桥、世德桥、寿庆桥……最有名的应属“双桥”了,当年陈逸飞将这座桥画入了《故乡的回忆》,带到了美国。从此,这座跨越太平洋的桥便蛮声海内外;从此,周庄便在世人的眼里惊艳起来。
倚桥凭栏观望,河道两岸粉墙黛瓦的店铺、宅院满目皆是。各种各样的特色小店,大部分卖的都是手工艺品:木制的、陶瓷的、蜡染的、刺绣的、泥塑的,也有卖字画的、古玩的……走进古老的民居,饮一饮主人热情端上的阿婆茶,品品味美的阿婆菜,听听吴侬越语的昆曲,不知不觉,丝丝甜润便在心里弥漫开来。抬头望楼檐下窜窜红灯笼,更感到周庄的安静和祥和!
拱桥,流水,青石板路,依水而建的老宅,这就是周庄。如此恬静、隽永、雅致的周庄,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人的心境呢?三毛曾说,这是她魂牵梦绕的水乡,是她心中的故乡。
的确,当我们羁旅千里万里,能够寻到故乡的感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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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大师》是由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瀚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悬疑片,由陈正道执导,任鹏担任编剧,黄渤、徐静蕾、段奕宏、杨子姗、许玮甯联合主演,影片已于4月28日全国上映。
影片讲述了黄渤饰演的主人公因手术失误载入一段杀人犯的记忆,进而引发了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惊险故事。
剧情简介。
故事发生在2025年,因为和妻子张代晨(徐静蕾饰)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黄渤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却不料手术失误记忆被错误重载,他莫名其妙变成了“杀人凶手”。警官沈汉强(段奕宏饰)的穷追不舍让他逐渐发现,自己脑内的错误记忆不仅是破案的关键,更是救赎自己的唯一希望。与此同时,妻子身边出现的女人陈姗姗(杨子姗饰)、记忆中浮现出的神秘女子(许玮甯饰),似乎也和真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场记忆烧脑战也随之开始。
你已经失控了,这样下去很危险。――沈汉强。
如果当时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啊?――张代晨。
我们不能为了抓到一个怪物,而去制造另一个怪物。――沈汉强。
目前我没法确认,谁跟你交换了记忆,找出他的身份,你只有72小时。――沈汉强。
这就是另一个李慧兰,她们根本不觉得丈夫对自己施暴是一种犯罪。――江丰。
现场每一件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案发的时候都有它特定的作用。――沈汉强。
你今晚上的所作所为,是你的本性吗?――沈汉强。
过去有一段时光,我很想讨厌自己的“不作为”,强烈的想让自己“做一个行者”。不用去顾虑那么多,不用去思考未来这么样。与你相逢读书那段日子,我便被你有所吸引,你的每一个动作和话音,都会让我引起注意。或许,你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我们同时在某个时光出现,一个我很想相识,一个很有感觉的人,一个我,你所不了解的人。”我从来都不相信,我对你的爱慕与希望,却被你的一次次不经意的忽略,到现在我一次次坦然面对。有人说:“你应该,早点说出那一句话,即使你与她错过也好,你也会无怨无悔,她也会知道你的用心良苦。”
于风景寻觅你。
因为现在,我已经相识了你,我就不能停留原地,我就不能因为距离,将你遗忘。而我是一个随性的人,一个理想主义者,从来不会因为人生中失去重要的一些人,而让自己无法去面对生活。照样,过着一种别人所不了解,过着一种快乐自由的生活。但是,在你没有经过,我的世界里,我没想过,为自己后青春的幸福而去联想。因为,你在途径的盛放中,你惊艳了我的“梦中情人”,也因为有你的存在,我有过爱一个人的想法。而我现在,还一直想找到了一个你的模样明媚的女子。
陌上唯你最美。
而你,到现在还是一个人走着,还在等一个对的人出现。有时候,看着你拖着沉重的包袱,欲想创建一个自己的“青春舞台”,欲想拥抱一个自己“爱的人”。时光老人曾告诉过我们,每个人的`等待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谁都充满过希望和憧憬。但是,相信缘分的人,也相信文字的力量的人,将不会忘情与你。我依然可以答应我自己,不爱你,或者让你,不见我。你的一切不想,我都可以包容,让你不再去想,我这个,甘于平凡的人。
后记:
眼前的文字,随意随情,当你看着这大大小小的文字时。我为你,书写一句又一句的话语,即让你,从字里行间获取一份又一份知觉感罢了。而这些字,这些词,这些话,我在练习着你这么一个人文字时,应当来感动与你,倾心与你。便是过去式的时光里,你给我最美的“独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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