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一个具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节日,它代表着对过去一年的告别和对新的一年的期望。细数春节期间的各种传统美食,以下是一些经典菜品和制作方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20xx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生产生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镇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人民欢度新年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成立老城镇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大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家壮(镇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曾繁河(镇人大主席)。
黄世敏(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符厚雄(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德清(镇委委员、副镇长)。
邓家明(镇委委员)。
黄光涛(镇委委员)。
林绍钦(镇委委员)。
王运平(镇人大副主席)。
王广深(副镇长)。
曾德奋(镇纪委副书记)。
吴泽文(镇工会主席)。
成员:
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入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检查.认真检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我镇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三)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政府大楼。组织人员对老城镇政府大楼的电梯、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
(四)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城、白莲、马村驻点组及安监所负责)。
(五)检查烟花爆竹、学校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学校、安监所负责)。
检查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是否存在租用报废车、无证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管道占压塾改方案,并做好占压农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占压农户安全意识,全力配合做好拆迂工作。
(六)治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敏感时段,须贸行全员备勤值守,确保出差错。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对值班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各居(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突出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老城镇安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老城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巡检、检查、互检等工作;纪检部门要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寻,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老城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查工作,要掌握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亲自带队到前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带队领导要签字、归类登记上报,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和值守,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报告。联系电话:67488xxx。
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口大规模集中迁移,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大运行阶段,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北京冬残奥会又将在近期举行,今年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重大。为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运力安排、道路拥堵、疫情防控、平安出行等问题,为了全旗人民能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此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总体要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绿色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旗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照森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30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永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629054;13904779060。
(一)平安春运。
1.“把好三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者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清除出运输市场。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春运。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3年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2.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春节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要持证上岗,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达到100%。
3.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春运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营运,倡导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要教育广大出租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营造春运良好的交通环境。
4.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雪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立即进行清除冰、雪,全力抢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沙阻,陡坡、急弯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储备防滑材料,以便及时铺撒,重点线路及重要路段要做到定线定段定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收费站收费区域要求无积雪。同时,要保证有完好的抢通机械,以便随时调用。各路政大队要坚持24小时路政巡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排除不了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病害情况。要坚决制止49吨以上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各二级单位在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追堵车辆、超速行驶等,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春运期间要不间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整改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同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爆雪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公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公路气象、通行信息发布,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告知营运驾驶员。
7.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一是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带头遵守运价规则,绝不能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车,造成客车超载的,谁签字、谁负责,除按规定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三是要严格实行客运班车路单签证制度,凡我旗从事旅客运输的班车,行车路单要在始发站和终点站签章,否则不予安排下一班次;四是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联系公安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要做好途中旅客“三品”的检查工作;五是客运站要把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日常工作,对班车动态监管不能正常使用的营运客车不得予以安排班次;六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要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运行时间,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七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甩客、倒客、宰客”和乱涨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八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必须严格春运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管理,认真执行“谁发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将加班、包车牌交给企业自行填写。
(二)健康春运。
1.减少旅客聚集度。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场站,农村牧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度。
2.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货物装卸搬运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
3.严格落实客运服务防疫措施。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负责对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报备。做好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5.各单位要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排查、检查,发现有从高中风险和国外运输来的货物,要及时报备,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汽车客运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期间出行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出行乘客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机场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在醒目位置、途经路段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防疫小常识,提醒旅客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排查方案,针对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春运安全保障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排查、全面“体检”。
(三)便捷春运。
春运期间,客运站根据客运量的预测,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预留部分运力,以应对突发性客流时,能够及时进行疏导。要合理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运力、全面做好持续接驳工作。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要加强etc的运行监测,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四)温馨春运。
1.美化候车环境。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全面的检查,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车上设施符合要求,特别是要保证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热情文明服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达到“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大方”。
3.加强规范化服务。发车前,乘务员要做到“安全告知”并说明本次行车安排、到达时间、途中注意事项,要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司乘人员须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及行驶途中,反复提示乘客佩戴安全带。
4.增设多窗口服务。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及时准确地向旅客提供班车运行信息。广播人员、站务人员要尽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少数民族旅客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提供医疗室、母婴室、手机充电站,要24小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物供应。
5.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活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积极组织驻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引导咨询、维护秩序、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绿色春运。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要及时让出行群众便捷地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旅客选择绿色出行、低碳和集约化出行方式,鼓励旅客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
(二)强化春运运输管理。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管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事故多发路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深化“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热情,让旅客拥有宾至如归的出行感受。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提高志愿者数量、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四)广泛宣传。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疫情动态、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二是旗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保证旅客运输统计数据在次日上午8:30时前,准确、及时地报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统计工作由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再琴负责;三是春运期间,旗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春运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5日前上报春运工作总结。
20xx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1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寒假及春节期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我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校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张掖铁路学校20xx年寒假及春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肃。
副组长:
成员:
春节及寒假期间,师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从事危险的活动,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结冰的河面、湖面上行走或滑冰。
4.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学校对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学校冬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仓库、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
3.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要严格按使用计划进货,放假前要清空食堂及仓库内的食品及原料,切断电源,门窗落锁,监控覆盖,假期专人值班。各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校饮水安全,严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发布预警,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超载、违规车辆、“黑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被拐骗等造成意外伤害。
6.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巡逻,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7.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对周边的危房危墙、大型标牌、临时框架、堆积物滑坡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要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春节和国家、省“两会”临近,为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各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各项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办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确保大型活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必须对活动安全负责,明确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督促依法申请安全许可,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督促活动主办方、场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公安部实施安全许可。各县区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市公安局备案,市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公安厅备案,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并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非许可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即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参照许可类于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按照活动内容,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安全。
每场大型活动举办前,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公安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会同质检、安监、交通、文化、卫生、市政等部门深入活动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责令主办方、场地方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检。要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综合考虑活动规模和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治安、天气等条件,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要建议停止举行活动,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解决。要安排充足的警力和安保力量,合理设置警戒和控制范围,对现场人员进行限控、分流,确保现场可控,对桥梁、弯道、陡坡、台阶等安全情况复杂的部位,要派专人值守,开展秩序疏导。要根据现场安全形势,通过广播、短信、电子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发布现场安全提示、人流疏散引导等预警信息,并做好对外现场和舆论引导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春运在即、春节将至,省“两会”即将召开,大量人员探亲访友、人流车流剧增,各地节前活动陆续开展,加之受极端天气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加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开展大型活动所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力抓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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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__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__]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__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春节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春节长假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春节前夕,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施工存在年前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春节期间探亲旅游、商贸促销等活动大幅增加,人流、车流剧增;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天气易发多发,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面临的安全防范任务十分艰巨。各责任人、村、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分片管理、分线包保的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遇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责任人、村、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或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得以消除,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分片分线责任人、各村要于1月26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表(附件1)报镇安办,1月27日前镇安办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二)深化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各责任人、村、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节日期间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执法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督促储存、使用危化品企业落实设备防冻、厂区防火、值班场所防中毒、作业人员防滑等冬季“四防”措施;加强对加油站等经营类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冻、防漏、防滑、防倒塌和防高空坠落工作。烟花爆竹领域。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燃放等行为。综合交通领域。要着力抓好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运安全运行,加强对重点危险路段、重点道路水域、重点企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酒后驾驶、农村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控,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要组织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春节前后停复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停工期间值班值守和复工前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消防领域。要加强对扶贫车间、医院、门店、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冬季取暖方面。要严密防范熏腊肉、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类事故,突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探亲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大排查和提醒力度,及时整治消除用电用火类安全隐患。其他领城。特种设备、校园、医院、电力、水利等其他重点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严密织牢森林防火网。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和返乡人员进山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二是强化火患治理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护,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反复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强化关键时段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横幅、广播、巡逻车等媒介,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春节期间,各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上下畅通、反应及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突发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质、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镇安委会将组织开展明査暗访,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背景,坚持“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遵循“依法行政、社会治理、从严管控、民意主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确保《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全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现制定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九渡河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肖东亮镇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镇派出所人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兼任、副主任由镇武装部长宿东兴兼任,成员单位为镇派出所、镇相关责任科室、各行政村及镇域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起至春节结束,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下旬)。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阶段(从20xx年1月下旬至春节结束)。围绕新规定,各驻村工作站、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结合职责,全面开展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并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12月至春节结束)。镇政府烟花办围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春节结束)。围绕重点时段,建立禁放区、限放区“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发动专业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限放区、禁放点和燃放区域重要时段重点看护措施。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春节结束后)。围绕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烟花办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表彰成效显著的单位。
除去以上五个阶段工作外,另强调三个防控重点时段,除夕(20xx年2月11日)、初五(20xx年2月16日)、十五(20xx年2月26日)。
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携带及违反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办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镇安全科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未经许可生产的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城管执法分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两级烟花办公布举报电话,九渡河镇举报电话为:。区烟花办举报电话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限期核查。
重点强化宣传发动,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工作舆论导向。各行政村要广泛组织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条幅”等资源,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会议部署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新规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措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亲属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禁放区、十六类禁放点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研究制定分层次、划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坚持专业排查、单位自查、系统复查和滚动清查相结合,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五要”,即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严格,逐级反映要及时,盯住进展要到底。同时,春节前,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治主体”的管理作用,优化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禁放看护或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落实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督禁放区域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建立同禁放区域单位联动机制,按照“设立禁放标识、严格值守值班制度、配齐消防设施、浇湿阻燃处理、区域协作配合、周边可燃杂物清理、重点地区看护”等七个已建立的成熟机制,落实禁放看护工作。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镇烟花办将整合属地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村级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充分依托人防、技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体系,建立网格化实名制管控机制,推动镇域内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燃放工作目标。
同时,镇派出所及交通管理部门等,要围绕划定的禁放区及可燃放区域,加大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燃放秩序的管控力度;要充分考虑各重点燃放时段的人流数量、燃放规模,对可能出现聚集燃放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人流和车辆疏导,合理布局定点值守力量,严防发生道路拥堵、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在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可能出现的大人流聚集、火情灾害、极端天气和社会舆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强应急处置力量,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在春节期间建立火灾、伤亡事故联动处置力量,配合开展火情的前期扑救。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镇城管分队、镇村建办、镇派出所、镇安全科等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干旱、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应对措施;镇政府相关科室要针对大人流聚集、社会舆情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建立通报预警和处置应对工作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市大气治理的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文明宣传、文明引导的工作意识,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烟花爆竹的舆论导向,要围绕行业、系统和地区实际,开展内部宣传,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等相关规定;并围绕列管行业单位、目标人群和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子屏、条幅、短信和微信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严格遵守,并广泛争取社会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要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重奖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
(3)形成工作合力,整体全面推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牵动、基层组织落实、广大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宣传发动、依法严管等关键环节,确保实现法规修订的预期目标。各行业部门要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管理局面,确保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和各行政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具体推进,并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联动执法,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行业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围绕行业系统及列管单位,组织督促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商市场、建筑工地、教育机构以及婚庆、殡葬等行业单位,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禁放、必须管安全”。各行政村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单位、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全力做好宣传等工作,逐一明确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好属地责任。对因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事故、案件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冬春季节气温较低、天干物燥,世界杯、圣诞、元旦、春节相继来临,群众室内聚集型活动增多,各类致灾因素增加;加之年关岁末,部分场所重利润冲业绩,忽视消防安全,火灾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冬春季节和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根本原则,围绕国家公祭仪式、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精准研判、科学施策。根据“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直属单位自管场所、各相关科室行业监管安全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局机关办公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淮剧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健身场所、校外文化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等。
(一)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照附件4,重点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二)加强“小微场所”检查整治。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小单位和“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配齐“九小场所”三类人员并登记造册,落实教育培训和标识管理,做到自查自改和自防自救。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明确各方责任,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提升弱势群体消防本质安全。清楚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状况,着力解决员工消防责任心不强和少年儿童消防意识淡薄等根本问题。对于先天性消防硬件条件不足的.场所,要通过加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逃生自救组件等方式,有效提升物防技防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四)深化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局文博管理科、县博物馆要主动联合县民宗、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五)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对燃气使用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是否督促燃气使用场所加强停复气期间安全检查等。
(六)开展冬季消防演练。12月底前局各相关科室要指导管理行业,局各直属单位要自行开展以“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保“三不”(不起火、不烧大、不亡人)为主题的消防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加强火灾初期扑救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局各直属单位要自觉做好开放场馆入口人员查验工作,局各相关管理科室要利用线上提醒与线下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社会场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检查,确保各场所严格做好测温、扫码、查码、查核酸、防疫物资储备、每日场所消毒等工作,做好工作人员旅居史监管、按规定频次完成核酸检测等,筑牢文体旅市场疫情防控网。
(八)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以及消防安全“七严禁”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
(九)强化应急准备。局相关科室、局各直属单位要督促各管理场所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同时合理安排值班、巡查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值班值守、巡查工作。
(一)部署发动(20xx年11月底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2月底)。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按照附件2任务清单报送工作资料,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综合治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管理场所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重点场所要实施重点抽查。紧盯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函告应急、消防等部门用足用好查处、挂牌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肃督导问责。局指挥中心要对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冬春火灾防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并纳入科室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场所,要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落实跟踪整改措施。
请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本方案工作重点,对照附件2任务清单,提前谋划、有序开展、按时上报工作资料,确保全县文体广旅各行业冬春季及双节期间安全稳定。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停复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专委会〔20xx〕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岁末年初,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频繁,加上受疫情影响,容易存在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工人思归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为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须于春节期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实行停复工报告制度,并在停工前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项目要对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污损、不符合标准的围挡和广告应进行更换、清洗,未更换亚运广告围挡的复工前应尽快完成更换;要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加工区、场内道路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进行一次彻底消杀;停工期间的.各类裸土必须进行覆盖,所有易产生建筑扬尘的垃圾、杂物应清理外运或遮盖。
2、做好停工前安全检查。
一是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等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项目应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说明项目停工期间主要存在的风险点及重点部位,并同时说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尚未完成的危大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等,检查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必要的需提供专项维护方案,确保严守安全底线。
二是停工期间,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停工不停巡、停工不停监测”的要求。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工地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所有工作面安全可控,各类安全监测应当按方案要求按时开展,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空置的宿舍要切断电源,假期住人的宿舍要安装空调,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器火灾;要清理宿舍内的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假期住人的项目生活区要按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物资;严格遵守《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排查欠薪隐患,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各项目总包、分包及劳务等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六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排查欠薪隐患;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审核相应工程量、尽快结算工程款,在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确保不拖欠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节前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无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旦发生欠薪投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用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按时全程参与协调,确保妥善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五是施工单位应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停工期间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塔吊小车收回,保持吊臂可自由旋转状态,人货梯停至设备首层,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以及驾驶舱,其他机械设备按规定对机械进行维保并关闭电源。
各项目在春节停工前两日应报送停工报告(附件1)、《春节停工前施工安全检查表》(附件2)和《2022年春节期间值班表》(附件3)以及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至我站(区住建局507办公室)。附件4中,应当说明停工期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处于安全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等。
因项目工期等原因确需在春节期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我站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春节期间施工方案、保证措施和施工时间安排等,交至区住建局506办公室),经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节后复工相关要求和通知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于节后下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风险研判,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我站将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节前停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各污水处理厂要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办公场所和作业现场防疫管控,定期对设施进行消毒杀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进水水质监测,加大运行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质水量变化,及时精确科学的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确保运行稳定,出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特别是可能接纳医疗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应予以高度关注。
各污水处理厂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靶向发力,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行”。
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各污水处理厂应安排专人每日16:30前将设施运行、安全排查、水质达标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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