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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汇总18篇)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汇总18篇)



在一个组织中,规章制度是维护秩序和促进协调运作的重要手段。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和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制度: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申请制造许可证的条件)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施;。

(四)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等;。

(五)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条件;。

(六)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申请制造许可证受理部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并附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申请制造许可证的许可程序: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受理后,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事项进行评审,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审结果的审核。审核合格的,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制造许可证期限: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者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续期为五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相应的计量器具。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批准的项目有效。新增项目的,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属于扩大量程或者提高准确度等超出已取得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范围的相同类型的计量器具,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者的'生产条件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制造者更名、兼并、重组未造成生产条件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委托制造计量器具的规定:以销售为目的,委托其他单位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制造的计量器具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的出厂检验:计量器具的制造者必须对制造的计量器具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计量器具标注的规定: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制造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制造的计量器具、外包装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标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制造者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型式批准要求: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由制造者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计量器具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

进口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由境外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计量器具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

型式批准程序: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受理后,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型式评价结果的审核。审核合格的,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型式评价应当依据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进行。用于出口的计量器具,合同对型式评价要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理型式批准和负责型式评价单位的义务:负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和从事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保密。

型式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者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续期为十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或者进口相应的计量器具。

型式批准的有效性:计量器具的制造者应当保证所制造的计量器具与型式批准的型式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变更已经批准的型式。对已经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在结构、材质等方面作出改动、变更,影响计量性能的,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发生变化导致已经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符合新的技术要求的,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型式的废除:对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或者技术水平落后的计量器具,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废除原批准的型式,原发证机关同时注销相应的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修理计量器具规定:从事计量器具修理、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修理、改造后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负责,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不得借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之便对计量器具加装欺骗功能。

计量器具的修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计量器具修理档案,并将修理情况定期报告当地县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禁止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和销售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但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计量器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口和销售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但未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进口计量器具。

禁止规定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证书、进口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家颁发的同类证书。

禁止规定三: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制造、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计量器具;不得开发、销售、安装和使用以欺骗为目的的计量软件和装置。

禁止条款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不得破坏封印;不得弄虚作假。

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禁止性规定: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有哪些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文档为doc格式。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铁路快速发展后,随养生产装备、工艺水平的日益提高,对计量器具提出了更高要求。计量器具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运输安全,因此,保证站段生产和运输用计量器具的配备科学合理,量值准确可靠成为站段计量部门的重要工作。

站段计量器具包含通用计量器具和铁路专用计量器具,通用计量器具是指单独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是指铁路专用的、具有与铁路有关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性能要求、可单独地或与辅助设备一起,用以直接或间接确定被测对象量值的器具或装置。

根据铁路站段具体工作实际,计量器具的配置应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2.1准确性原则。

根据被测对象的具体要求,所用测量仪器的综合准确度指标不超过被测量对象准确度要求的1/201/3,测量仪器的最主要特性不超过被测准确度要求的1/20-1/5。测量仪器的测量范围应与被测对象的实际范围相适应。

2.2经济性原则。

(1)测量仪器的使用成本应尽量低,主要包括环境要求、对使用人员要求尽量低。还要考虑可能的后续投入。

(2)若使用率较高,应优先考虑选用专用测量设备。

(3)考虑某些特殊情况的要求,包括技术、管理和工作效率等。

2.3溯源性原则。

溯源是实现准确性的关键保证基础,必须重视溯源问题。

(2)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进行。无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无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也无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检测方法的由计量部门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并依据该检测方法实施检测。

(3)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对于强检计量器具和实行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不得长于但可以短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对于一般管理的计量器具由段技术科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养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检定周期。严格进行周期检定。

(4)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计量器具,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

(5)计量器具购置后不管是否立即投入使用都必须经过首次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才能发放或入库保存。

新购量具经检定发现不合格的一般不作修理,应作退货处理。计量部分应积累新购计量器具的有关数据,避免从质量不可靠的厂家进货-因各种原因收同计量部门的计量器具,应比照新购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才可入库。

计量器具按不同的使用目的和要求实行a,b,c分类管理。

用于检定计量器具的标准器及配套设施、一级能源计量器具、列为强检的计量器具、除样板以外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允许根据使用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缩短检定周期,但不得延长检定周期。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标准器,必须经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脚)。检定合格的,贴a类深红色合格证标识;校准后确认合格的贴a类深红色准用证标识;检定不合格、校准后确认不合格的,经修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作报废处理。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自检或对外送检。检定合格的,贴a类绿色合格证标识;校准后确认合格的贴a类黄色准用证标识;检定不合格、校准后确认不合格的,经修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作报废处理。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依据检测方法检测,符合使用要求的,贴a类黄色准用证标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且经修理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作报废处理。

生产经营活动中非关键测量过程使用的对量值有一定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除实行a类管理和c类管理以外的计量器具均实行b类管理。列为b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对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输装置上而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相应的安排检定周期,但应加强其维护保养及监督工作。其它b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测量准确度要求不高的指示用和简易的计量器具、计量性能不易发生变化的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等。列为c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可采用只作首检、不作检定、只作定期外观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比对等管理方式。

运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台帐维护功能实现计量器具台帐的动态和实时管理,并做到帐物相符,周检计划和送检通知单的自动生成,对到期计量器具进行提醒,进行计量器具检定后的确认,实现了计量器具的检定溯源功能,确保了在用计量器具合法、有效。

6结束语。

计量工作是铁路运营质量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保障,计量器具的管理是站段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其复杂性和繁琐性的特点,需要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尽量做到科学管理,从而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器具整改报告

按照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具体要求,我院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整改项目开展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完善医用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

(一) 建立和健全各项计量档案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

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 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 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 周期检定制度; 4. 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二) 医用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

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医务科,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各队组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技术组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院长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医务科根据临床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

二、强检医用计量器具登记备案

(一)医务科统管全院计量器具和有关科室配合制订计

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二)强制检定医用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

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

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三、健全医用计量器具档案内容

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

容主要有: 1、 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 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 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证书 5、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兖州市小孟镇卫生院

2012年8月

1、计量检测中心共有工作室4间,共300㎡,其中水表检定操作试验室一间,水表存放库房二间,接收水表办公室一间。

2、水表操作实验室空间明亮,简单大方,布局整齐,环境清洁卫生。共有水表检定装置三台,其中两台按照检定规程要求已经作废,另一台是新购的全自动摄像检定装置,各个设施配备齐全。

3、水表按照不同型号和不同的用途分类分区的存放,并标明了各水表的型号。

二、人员的配备

1、实验室配有3名检定人员,都持有计量检定员证。

2、检定人员都能熟悉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能按规定正确、熟练的开展水表检定工作。

3、检定人员都能熟悉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性能,了解被测对象性能。

4、检定人员都能正确处理数据,并出具检定证书和填写原始记录。

三、技术资料及技术资料管理

各检定人员能理解和正确填写计量标准申请书、履历书、技术报告等。技术资料的管理,能按照技术资料实施标准装置管理。

五、计量检测中心建设

1、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配置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15)和jjg162-2015规定和集团公司实际需要,满足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检定的需要。

2、根据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考核证书,检定证书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标准考核申请计划和送检计划。

3、保持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技术状态良好,保持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有效溯源。

六、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

1、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的周期校验率100%。

2、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的周检合格率100%。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班组检定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还有待提高,对计量器具的用途和性能还有待更深刻的理解。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现在我们不能固步自封,要进一步的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势的学习,根据需要,适时邀请业内和专业的技术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学习了解新的标准、检测方法等前沿的知识和信息。同时参加省内外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新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达州市水务集团计量检测中心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分局:

xx-x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xx-xx年xx月,是从事石油化工生产的股份制企业,主要经营产品有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等。

企业现有总资产30亿元,员工496人,占地700余亩;就业人员485人,其中管理干部185人,专业技术人员78人。

近年来,随着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特别是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应用,使计量工作越来越显示出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它对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管理效益,降低物能消耗,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成立公司来,我们坚持狠抓企业计量工作,建立健全了计量管理机构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计量检测、器具配置、周期检定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一系列整改工作,经济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使我公司计量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做到“优质、高产、低耗”,现就我公司计量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望提出宝贵改进意见,以利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计量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公司专门派专人参加了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计量管理工作培训学习,随后,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直接负责下的计量管理工作小组,对全公司所有涉及到的计量工作进行有序管理。且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计量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实施,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了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对其实行分类管理。经过严格的管理以后,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使公司的计量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迈进。

二、搞好计量器具配备,确保计量检测工作需求

为了保证计量单位的准确可靠,我公司首先从各环节的计量器具配备入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凡属工艺过程控制的仪表设施,坚持配备齐全,坚决杜绝无表操作,对各部门的在用计量器具也严格按照配备规范运作,联系行业实际,对化验室的设备进行了全面的`补充和更新,从而确保了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使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二是严格按制度办事,所用设备仪表监控责任到人,从而保证了所有仪器仪表完好无损和计量性能的准确,为我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二、确保计量器具配备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测

或检定周期超期继续使用情况,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持有国家法定检验部门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同时,我公司其他非涉及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如电子汽车衡、温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也按规定进行检定,且具有检定合格证书。

通过本次自检发现公司过去对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管理存在不足,对两证的管理不严格,今后必须加强对两证的管理,在计量器具采购中必须要供应商提供两证,同时建立档案,将两证与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保管。

计量管理是我公司的重要的基础工作,尤其是与安全相关各种计量器具更是重中之重,我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要坚持对计量管理不放松的态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使公司各计量器具时时处于合格、可控状态。

xx-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计量器具自查报告

一、我院涉及医疗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共19件,包括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彩超,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ct,cr等。

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仪器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计量检定合格标签也有脱落丢失的情况,对此我院将及时排除故障,缩短停机时间。

二、我院现配备的用于医疗计量器具都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并有专职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对所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送检。

本次自检中,未发现有检定不合格或检定周期超期继续使用情况,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持有国家法定检验部门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同时,我单位其他非涉及医疗计量器具,如血压计、体重秤等也按规定进行检定,且具有检定合格证书。

三、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质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

指定总务科为计量器具管理责任部门,由总务科并配备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计量进行抽检和自检,以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及时送检和不合格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规范各种计量器具管理。

四、通过本次自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管理力度,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两证的管理,在计量器具采购中供应商必须提供两证,同时建立档案,将两证与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归档保管。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使我院各计量器具时时处于合格、可控状态。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1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6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器管理制度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2、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计量实施细则,按计量法规搞好计量工作。

2各车间每月按实际需用报计量器具领用计划,由计量员统一整理后报综合办公室。

3各车间新领计量器具的说明书等资料,由计量员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4各车间建立完整的`计量器具台帐,与现场和公司计量器具总台帐相符。计量员必须掌握现场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有变动及时上报。

5使用计量器具的人员须了解其性能、使用范围、注意事项,要爱护计量器具,严禁超温、超压、超载运行,防止损坏其精度。

6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按时送检,未经检定或超期未检以及检定不合格或无合格印证和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7各车间计量器具报废、检定、反馈等通知单,由各车间计量员统一交资料室保存。

8对检定期应检定而未及时送检,使用中造成数据误差的事故责任者,要给予一定处罚。

9计量员对使用、送检等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修改台帐,填写相应表格。并于当月25日前送交综合办公室。

10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于不能按要求使用、保管计量器具的车间,给予一定处罚。

11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使用维修、事故记录,并妥善保管,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外借计量器具。

12计量器具搬运及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得无故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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