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各不相同,有些是小型企业,而有些是跨国公司。我们精选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总结报告,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思路和灵感。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
(1)从抵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三、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转让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_______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_币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税费负担。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分担。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受让方于支付转让款之同时,一并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存档____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姓名(转让方):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让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
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乙双方均系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法人实体;。
四、乙方已经将_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为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股份委托乙方管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所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之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该项股权对应的股份数量为__________股,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总数的__________________%。
二、托管股权的权益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产及损益状况以_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度中期报告及其会计报表附注为准。
三、托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受让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内甲方持有的该项公司股权由乙方托管。
四、托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该项全部股权。在托管期内,除本协议的限制条件外,乙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行使甲方该项股权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甲方该项股权的股东义务。
2、过渡期内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配股、增发新股、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因其他方式形成的股份变动,甲方按该项股份比例所应获得的新增股份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3、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为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及《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4、过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托管标的上对任何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转让、还债或其他处置。
五、特别授权。
托管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规定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如无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决定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甲方如须特别授权,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作出。
六、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参加。
1、甲方应为乙方参加股东大会提供协助。
2、任何向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交的审议提案均由乙方决定是否提出和如何提出,甲方不得自行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交任何提案。
3、当乙方以代理人身份出席股东大会需要甲方对行使表决权予以授权时,甲方必须依法根据乙方要求的内容出具此项授权。
七、董事会的改组。
1、甲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改由乙方提出人选进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甲方不得更换。
2、在乙方指定人员当选董事之前,甲方保证使代表甲方的董事根据乙方的要求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八、托管责任。
1、乙方应通过行使托管的股东权力,保证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经营决策符合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托管期限内,因乙方过错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托管的股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九、托管费用及支付。
乙方受托管理甲方股权的费用相当于托管期限内甲方按该项转让股权比例应获得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分配利润(不含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分配利润,该部分利润归甲方所有),支付方式由甲方在所分配利润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十、股份过户。
该项股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甲方应根据《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股份过户的登记手续。
十一、甲方保证。
4、托管期限内,为乙方对托管股权行使股东权力创造必要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乙方行使股东权力所需资料;。
5、托管期限内,不滥用股东权力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
6、按本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所应履行之义务。
十二、乙方保证与承诺。
2、尽职行使托管人权力;。
3、托管期限内,未经甲方许可,不以甲方股权为自己或其他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5、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应履行之义务。
十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另一方及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一方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向其他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十四、批准。
涉及本次股权托管的批准事宜,由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报批手续。
十五、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十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和事件。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八、终止。
本协议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本次股份转让政府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4、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协议;。
5、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
6、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十九、适用法律。
1、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他后继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或双方以书面确认,对本协议无追溯力。
二十、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2、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4、变更方不履行上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应对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十一、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条款十九的有关规定通知另一方。
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计_________股。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年______月方能转让。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方持有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计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年_____月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支付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款项。
第三条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_____________。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项发出书面通知___________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完整性。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___________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时通知:
转让方。
受让方。
第十六条正本和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___________套。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预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给受托方,在签订《预转让股权协议》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之日,授权受托方代为行使基于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
合同。
所规定的条件,以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
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年月日订立于。
年月日年月日。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______(“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明之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订立并签署。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______。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设立依据: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主要经营场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市。
2.3.2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5合伙人。
2.5.1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____人。
2.5.2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______公司,其经营场所为____市。
2.5.3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合伙期限。
2.6.1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____年。
2.6.2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____年,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3.1出资方式。
3.1.1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认缴出资额。
3.2.1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2.2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出资缴付。
3.3.1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出资。
(1)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4)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合伙人。
4.1有限合伙人。
4.1.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1.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8)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和/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和/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普通合伙人。
4.2.1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合伙事务执行。
5.1合伙事务执行。
5.1.1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____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______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5)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1)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7)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______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关键人士、管理团队、雇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属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如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生变更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被强制退伙、自动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发生转让、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等),该等变更事项自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成就日或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之日即对全体合伙人生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相应更新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全体合伙人应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上述变更的效力。全体合伙人进一步确认,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退伙生效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和募集费;。
(2)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6)管理费;。
(7)托管费;。
(9)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6.2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管理费。
6.3.1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3)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托管费。
6.4.1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投资业务。
7.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投资限制。
7.2.1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2)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3)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同意对______进行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50%的投资。
7.2.3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4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5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
8.1合伙人会议。
8.1.1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5)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8.1.3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后,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会议议题;。
(4)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分配与亏损分担。
9.1分配。
9.1.1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如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度回报率8%,则全部收益中低于8%的部分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超出8%的部分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分配,其中70%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3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如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小于实缴出资总额年度回报率8%,则全部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1.4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非现金分配。
9.2.1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10.1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4)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3)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普通合伙人应: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财产份额转让。
12.1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3)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财产份额质押。
12.3.1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退伙。
13.1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退还的金额=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企业的净值*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比例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继承。
14.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14.3第14.1条及14.2条情形出现时,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及其他变更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5.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解散和清算。
17.1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清算。
17.2.1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清算清偿顺序。
17.3.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其他。
18.1不可抗力。
18.1.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名称。
有效证件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人地位;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持有方式。
甲方。
甲方自行持有。
乙方。
乙方自行持有。
丙方。
丙方自行持有。
合计。
--。
100。
--。
--。
--。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 】。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持有方式。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计。
--。
100。
--。
--。
--。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___.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__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__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_____股权________【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编码: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合同说明
1、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市场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标的
2、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 负责向乙方提供按法定质量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出具药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如因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4、 根据乙方所报销售计划,按期满足乙方的货源供应。 5、 负责提供营销及宣传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有效证件。
6、 负责产品的物价、包装等与药品销售及宣传有关的按法定要求需要审批的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负责产品的药盒、说明书印刷,每xx盒塑封膜及外xx箱,费用由甲方承担。 8、保证乙方的独家代理权,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提供本产品。如有客户向甲方打电话订货及咨询相关事宜,须协助客户了解乙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 9、 甲方不得在任何未经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与乙方设计相同或类似的内外包装盒。 10、为了规范市场,便于销售跟踪管理,每件产品编排一个编码,将该编码打印在该件产品的每个药盒内,并在药箱外注明该箱产品编码,要求内外保持一致。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本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市场销售。
12、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并备案过的中、小包装盒、说明书。 13、负责代理产品的宣传策划,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树立并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如因乙方的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相应后果及罚金由乙方承担。
15、本合同生效后,每批次生产销售计划单品至少生产xx-x盒。
第五章 结算、运输与验收
16、乙方需现款购货。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17、甲方收到乙方xx预付款xx-x天内并在乙方将全部货款结清的情况下将货物送至乙方仓库,费用由甲方承担。
18、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短少、破损等事件,乙方出具承运单位的有效证明,经甲方相关部门认可后,甲方给予补偿。
19、验收时间为甲方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地点的当日,逾期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20、乙方凭甲方成品药质量检验报告单验收,验收后须向甲方提供收货数量回执。 21、发货方式:甲方每批货一次性发到乙方指定地点。
第六章 价格预测
22、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第七章 发票提供
23、甲方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提货总额内税金由甲方承担,超出提货总额外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合同期限
24、乙方代理期为xx年,自20xx年月 日至20xx年月日止,代理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25、因包装需要设计并审批备案,故上述合同期限按包装真正到达甲方之日起顺延。
第九章 其他约定
26、协议终止后,乙方所印刷的包装可以用完,并仍由乙方销完为止,在此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甲方继续给予支持。
第十章 违约责任
27、遵照本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按照首年销量的百分之五十的货款承担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仲裁
28、双方就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与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应交守约方所在司法机关仲裁。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
29、自签定之日起,合同自然生效。 30、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授权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唯一全国总代理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乙方接受上述授权。
二、授权期限
本合同授权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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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甲方的产品授权乙方经销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以下条款。
二、授权
甲方仅授权乙方在厦门地区销售以下品种:_________________品名、规格、包装、单位产地、甲方规定乙方终端零售价格不得低于___________元/盒,二次出货价格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元/盒。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向授权以外的区域进行授权产品的`销售,一旦发现合同立即终止,并取消一切奖励政策。
三、目标任务量及奖励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对甲方的结算方式凭税票结款。
五、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双方可商计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经销合同,乙方在满足条件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若期满没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六、售后约定
甲方对所销售产品质量负相应责任,如果经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该批产品的检验费,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罚没,向乙方下游客户赔偿,乙方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城市,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产品到达后,乙方应及时验收。如发现破损,乙方应当即退货。
八、市场管理
1、价格保护:_________________为了稳定市场价格,避免恶性竞争,合同双方均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
2、其它支持: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宣传工作,同时能提供相关产品宣传彩页及样品包装盒。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应及时警告,如警告无效,可以书面要求终止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方有权索赔。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
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借款本金:4.借款期限:
1.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1.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_________作为在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email:
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专营权除公司外,甲方不得再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七条、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况。
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甲方的产品授权乙方经销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以下条款。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二、授权。
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仅授权乙方在厦门地区销售以下品种:品名、规格、包装、单位产地、甲方规定乙方终端零售价格不得低于_____元盒,二次出货价格不低于______元盒。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向授权以外的区域进行授权产品的销售,一旦发现合同立即终止,并取消一切奖励政策。
三、目标任务量及奖励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对甲方的结算方式凭税票结款。
五、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可商计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经销合同,乙方在满足条件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若期满没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六、售后约定。
甲方对所销售产品质量负相应责任,如果经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批产品的检验费,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罚没,向乙方下游客户赔偿,乙方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____市,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产品到达后,乙方应及时验收。如发现破损,乙方应当即退货。
八、市场管理。
1、价格保护:为了稳定市场价格,避免恶性竞争,合同双方均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
2、其它支持: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宣传工作,同时能提供相关产品宣传彩页及样品包装盒。
九、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应及时警告,如警告无效,可以书面要求终止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方有权索赔。
十、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破产企业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与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_日合作注册成立了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其中破产企业________注入资金_________元,占合资公司_____%的股权。
现因____________被___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其在____________公司占有的上述股权由甲方向乙方依法转让,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自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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