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我们就很难在突发事件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防范灾害风险也将成为一项巨大挑战。应急预案范文的收集和学习可以提高应对风险和危机的能力,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工程分布于吴中区东太湖沿线,茭白港泵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茭白港上,茭白港泵闸轴线与大堤的斜交角度为35.24度。茭白港泵闸包括一座排涝泵站和一座套闸。泵站与套闸并列布置,泵站布置在北侧,套闸布置在南侧。泵站安装4台立式轴流泵,单泵流量2m/s,采用单列布置,总流量8m/s。泵站工程由主泵房、安装间、进出水池、海漫、翼墙等组成。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河海漫及防冲槽、外河连接段、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泵站侧设管理区,包括管理楼和副厂房等,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
南渡水港套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南渡水港上。南渡水港为等外级航道,根据规划,套闸按原规模拆建,内外闸首净宽均为6m,闸室尺寸(宽×长)为15m×19m。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及门库、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内外闸首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式结构,顺水流方向长均为15m,套闸工作闸门采用横拉门。
2.水文气象、地质。
本工程所在区域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69mm,历年最大年降雨量为1535.2mm。多年平均气温16.8℃,多年平均日照为1994.5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20天,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822.2mm。
3、工程地质。
通过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主要地层为粉质粘性土等。
二、水力和暴雨强度计算。
由于本工程持续时间约为12个月,茭白港与南渡水港都需进行断航围堰施工,围堰上下游的河道均可排水,施工时主要考虑的是施工范围内的积水、降水排除。
三、排水机具的选择。
根据排水量和扬程的要求,茭白港选择采用2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外加3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3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正常情况下使用1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2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2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台进行排水,另外各准备1台备用。因南渡水港水下部分工程工期与茭白港错开,南渡水港施工时排水机具将按照需要进行增加。
四、排水时间、用电量和人工估算(单个套闸计算)。
3、中到大暴雨天气:按每天抽水24小时,日用电量为(1x22+2x3+2x1.5)x24=724kw,人工7工日(抽水5,巡查2)。
五、其他事项。
1、施工进场阶段要注意利用原有的河道和鱼塘,按照有利于排水的原则,按照当地的地势建立相对完整的排水沟网,以协助上游水流的排放。
2、围堰构筑阶段注意采用自然排水和机械排水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除渍水,并且确保排水量大于渍水可能发生的最大峰值。
3、为防止突发险情,我方将准备专用大功率排水泵和相关设备,确保24小时排水畅通。
建立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队员。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恶劣天气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基础平场作业最容易产生边坡、高切坡,造成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此类事故发生,公司及项目部采取了许多安全措施,搭设临边防护,采取各种不同方式的锚固支撑,防止坍塌,及时转运基础周边的松土,保证环境和道路的通畅。但只要基础开挖未竣工交验,人未全部拆场,都有可能发生此类大小工伤事故。
为了应对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有序地救援工作,把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现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成立基础平场作业应急救援小组,编制基础平场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处置机构。
1、为了增强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本项目部组建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组员:
3、急救电话:120、119。
三、实施救援工作的程序。
1、当现场发现或接到事故报告(或信息),立即面告或电告全组人员开展施救工作,迅速派组员奔向事故现场,排除救援道路上的一切障碍物,使救援道路畅通,并迅速将伤员进行抢救(背或抬),看伤员的受伤部位确定运输方法到安全地方,派人进行临时施救处理(人工呼吸,按不同的受伤部位进行指压止血,和加压指血或用绞棒指血,用纱布或干净白布对伤口进行包扎处理),同时准备资金,立即送出工地,呼唤小车(或等120急救车)送医院进行医治。
2、在施救过程中派人对现场的环境、所带工具、劳保用品、救援方法进行安全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救援工作不引发安全事故而顺利进行。
3、同时指派专人封闭出事现场,并取证(拍照),找事故目击者、知情者、相关者了解事故经过,并作好原始记录,并负责处理应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派人查阅出事人员入场身体资料。
4、同时立即召开目击者、知情者、相关者及相关班组了解事故情况,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5、同时派人到伤员救治医院,了解救治情况,布置下一步救治方法及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救援工作结束后,立即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最后处理,同时布置善后处理工作。
7、作好现场所有机电设备、外架等设施的.检查工作,恢复正常施工生产。
为了防止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1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企业一把手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组成。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抢险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8)工程抢险交通车辆3台。
(9)吊装、推土设备各两台。
4.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本程序对饭店内发生火灾、防汛、电梯困人、停水、停煤气、煤气泄漏、停电、触电、漏水、停蒸汽等紧急情况时,工程部采取的应急措施予以表述,为了规范应急事件的应对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1在工程部管辖范围内的各机房或工作区域发生火灾,发现人员应根据火势大小,尽最大努力灭火,扑救不及的要及时向保安部报警。
2.2饭店内其它区域火灾发生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切断火区电源,根据情况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抢险救灾。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火灾扑救系统维护的技术人员应立即赶赴中控室协助饭店扑救总指挥开展工作,水暖组值班人员立即在消防泵房就位,按照饭店扑救总指挥的指令开启扑救系统。
2.3工程部应设值班管理人员坚守岗位,随时指挥调动各班组人员到达现尝抢救物资,并在出现险情时组织人员撤离。
2.4工程部各岗位或未受火灾危害的要害部位如: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配电室、电梯机房、等机房值班人员都要根据需要迅速就位,随时关停设备。
2.5对店内容易发生火警的部位根据不同季节加强巡视检查。
3.1.工程部值班管理人员、水暖值班人员应熟知饭店内的各种防汛设施和防汛设备的操作,每年定期由主管与水暖领班对各有关岗位进行专门培训。
3.2水暖、强电组须根据工程部年度保养计划,定期对各类防汛设备进行保养、检验、试运行,保持防汛设备在防汛期处于良好投入状态。
3.3水暖值班人员在防汛期应加强对防汛设备的巡视,随时注意雨情的大小变化和各排污泵的工作情况。
3.4当雨量大,防汛排水有困难时,工程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做出恰当决策。
4电梯困人解救方法。
4.1.当电梯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困于电梯内时,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采取应急措施盘动电梯解救被困人员。
4.2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乘客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以免发生危险。
4.3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4.4盘动电梯应遵守就近原则,选择上或下行至最近楼层。
4.5完成上述操作后,必须恢复制动装置后,方可用电梯外门钥匙在该层打开电梯内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4.6盘动电梯放人时,操作人员必须小心缓慢松开制动装置,防止电梯轿厢由失重加速造成失控发生危险。
5给排水系统故障应急程序。
5.3对于外网停水由综合水暖组值班员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原因和恢复时间,据此上报工程部经理提出并实施限量、限区域供水方案,尽量保证营业需要,由工程部及时通知各部门供水具体方案;由于突发原因造成的停水参照第9条漏水应急预案进行。
5.4综合水暖值班员及时检查蓄水池水位;
5.5综合水暖值班员必要时关停供水泵;
5.6保持与工程部值班人员的联系;
5.7综合水暖值班员在岗位待命;
5.8供水系统正常后,由综合水暖值班员通知服务中心、餐饮部、大堂副理,说明供水正常,由各服务单位做好供水的善后工作。
6停煤气、煤气泄漏(污染)控制程序。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煤气泄漏及管路停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气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3供气正常后由综合水暖组通知用气部门,由用气部门做好供气的检查善后工作。
由于供气管路、用气设备出现故障,发生漏气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4煤气报警程序。
监控室保安员---保安部----工程部值班人员---饭店值班经理。
6.5北门警卫室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控制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的一切火源(包括明火、吸烟、电器火花、车辆启动等),禁止车辆通行,待接到撤除警戒命令后恢复通行。
6.6工程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奔赴现场,进入泄漏区域迅速判明设备的泄漏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止漏和排放。若情况严重,要立即采取停气措施,由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向店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修。
6.7保安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往现场,协助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室内外情况,排除各种可能引爆的条件,布置安全措施。
6.8饭店值班经理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视情况组织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如情况严重,需向上级汇报处理。
6.9排险后由工程部负责向饭店领导写出事故报告(事故原因、责任人、采取的措施、有无损失等)。
7.1外网计划停电。
7.1.1领班确定停电时间及区域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批示。
7.1.2领导批示后,文员根据批示下发停电通知。
7.1.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7.1.4停电前领班再次通知重要部位:服务中心、前台部、保安部、餐饮部、娱乐部、中控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
7.1.5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7.1.6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7.1.7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7.1.8如两路高压均停电可启动发电机。
7.2正常送电。
7.2.1高压倒闸完毕检查正常后,
7.2.2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7.2.3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7.2.5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7.2.6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7.2.7正常倒闸完毕。
7.2.8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7.2.9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6分钟左右。
7.3.1.非正常停电(高压突然停电、供电局线路故障急需马上停电、自身线路故障引起跳闸)。
(1)突然停电或接到紧急停电通知核实后,
(2)接到通知人员马上向领班或主管或经理汇报。
(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4)配电室当值人员做好倒闸准备工作。
(5)检查高压供电情况及各主进开关状态。
(6)如双路高压正常低压主进跳闸可由1.3条款执行。
(7)如双路高压均停电可进入“发电机供电应急预案”。
(8)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9)分断低压负荷开关同时,检查各负荷开关是否有跳闸现象,如有通知在场人员并记住标牌。
(10)进入倒闸程序。
(11)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12)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14)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
常。
(15)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
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16)倒闸完毕。
(17)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18)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
6分钟左右。
7.4.1.启动发电机。
(1)确认双路高压停电。
(2)分断低压主进开关及分路负荷开关。
(3)配电室值班人员(一人除外)其中一人去发电机房,将排风机打开,手动或自动启动发电机。
(4)检查发电机油压、油位、水温、电池电压、输出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并作记录。
(5)配电室值班人员按照先送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其次送非面客区域照明的原则送电并观察各路负荷电流是否正常。
(6)发电机房人员注意观察发电机各项指标的变化,每30分钟做记录一次。
(7)配电室人员对各路负荷加强巡查,及时观察高压是否正常送电。
7.4.2高压正常供电,停止发电机供电。
(1)配电室值班人员确认高压正常供电后,
(2)领班通知重要部位: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大堂福理停止发电机供电改由外网供电的时间。
(3)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4)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5)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6)配电室值班人员通知发电机房人员发电机停止供电。
7.4.3发电机停机后,
(1).检查发电机组各紧固件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油箱内是否需要加油。
(2)各处检查正常后,做好记录,打扫卫生。
(3)停机10分钟后将排风扇关闭,并锁好门。
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8.1脱离电源的方法:(低压)。
8.1.1拉闸断电:触电附近地点有电源开关或插销的,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拨下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拉线开关、平开关等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只切断了零线,而不能断开电源。
8.1.2切断电源线:如果触电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销,则可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锯、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应做到一相一相切断,在切断护套线时,应防止短路弧光电流伤人。
8.1.3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搭落在触电人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护工具,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8.2脱离高压电源的方法:(高压)。
8.2.1拉闸停电: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马上拉开断路器。高压配电室外触电,则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紧急停电,值班人员停电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8.2.2短路法: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并且要二次以上。
8.3脱离跨步电压的方法:
遇到跨步电压时,可按上面的方法断开电源,或者救护人穿绝缘鞋或单脚着地跑到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他拖或躺在等电位地面上(即身体躺成与触电半径垂直位置),即可就地静养或抢救。
8.4脱离电源的注意事项:
8.4.1救护者一定要判明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在切除电源前不得与触电人裸露接触(跨步电压触电除外)。
8.4.2在触电人脱离电源的同时,要防止二次摔伤事故,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人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伤头部。
8.4.3如果是夜间抢救,要及时解决临时照明,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8.5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8.5.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8.5.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8.5.3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b口对口(鼻)人口呼吸c胸外挤压(人工循环)。
8.5.4需要抢救世主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漏水事故,减少漏水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漏水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1漏水事故是指饭店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生活冷热水系统、喷淋消防系统、雨水系统等因管道损坏造成的大面积、突发性漏水事故。
9.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报修后应立即通知水暖维修人员赶到漏水现场,并通知综合水暖领班及工程部总值班。
9.3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关闭相应阀门,漏水管道无法关闭控制阀门或没有控制阀门的,维修人员应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尽量减少漏水量。
9.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在接到漏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漏水现场,指挥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水无法控制需系统泄水的,由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经理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对相应系统进行泄水,并通知可能影响的部门。
9.5漏水事故危及用电安全的,维修人员应立即通知强电组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电力事故。
9.6漏水被控制后,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漏水部位,尽快恢复供水。
9.7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事故的部位进行检查。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蒸汽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0.3对于较长时间的外网停汽,由工程部开启电锅炉对洗衣房供汽,对客房供应热水,具体方案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白天8点至19点供应洗衣房蒸汽,20点至次日7时按实际需要供应中区或高区客房热水,除洗衣房和客房外,其它部门应停止使用热水以保证应急经营使用。
11空气(污染)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空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及由饭店引起,其它区域)发现如流感、军团病等空气传播疾病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1.4空调风机停止送风后,开启相关门窗,尽量采取自然通风,以保证新风量和保持良好室内环境。
11.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12水源中毒(污染)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水源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发现由于水源引起的中毒情况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2.1迅速查找中毒原因和供水源头,停止相关区域的供水;
12.3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重新蓄水,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供水;
12.4检查供水管道内的水质,正常后方可供水使用。
12.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3.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13.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13.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13.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13.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13.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13.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13.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14记录。
相关事故处理过程总结报告。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1)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2)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1)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2)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程序,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出现的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务会成员及各班主任。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一10分钟)向校长报告,经请示后及时向教育、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1、学校在举行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前必须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2、在没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绝不允许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游,在举行大型活动时不允许盲目地模仿影视人物的危险动做作为活动项目。
3、在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故,必须迅速把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将事故信息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由校长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4、身先士卒,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抢救,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
5、调派人员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向120报警,请求援助救护伤员。
6、及时向11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请求其他部门支援。
7、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报材料,反思事故发生隐患。
。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做好校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加勇
副组长:王长明
组 员:周现峰 李裕 李光波 孙凤民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 应作出快速反应, 分工合作, 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 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集结待命,开展工作。 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说明: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均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应及时调动属下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本预案与学校原有相关预案结合执行。
一、目的: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为使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不使事故扩大和蔓延,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工程的特殊性点,特制定此预案。
二、工程的基本概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领导小组
公司由公司经理(钱亮兵)领导等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芮建军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突发性以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材料员: 俞秋香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等以及所需调度工作,电话: ;
急救联系电话:江浦卫生院58841127;江北人民医院57067000(葛关路552号);省人民医院(广州路300号)83714511。
四、应急预案设备
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措施设备一览表
五、安全事故的应急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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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去减轻事故灾难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应用于本项目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属下各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预案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措施不力,进。
行分级管理、实行层数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当工程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始工作,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重大火灾事故;
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四、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五、高处坠落事故。
六、物品打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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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坍塌事故。
八、机械伤害事故。
九、触电事故。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帮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设置抢救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三个专业组。
二、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行替补原则,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行政副职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
第七条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市场经营部、财务资金部、材料部、造价预算部、合约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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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项目部应急救援组为公司指挥部属下机构。
第九条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实施应急响应,并协助公司“事故抢险救援小组、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善后小组”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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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指挥,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临时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控制、防止事态的扩人。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三、应急抢险通讯电话。
指挥部应急办公室:87318982急救中心:120报警中心:110火警中心:119交通事故急救:122陈超明(项目负责人):***关康强(施工员):***陈飞(材料员):***凌尚福(安全员):***李守明(安全员):***第十一条项目部生产经营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工作程序。项目部发生生产经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分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及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二条项目部员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项目部全体员工有责任及义务投入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
第四章应急救援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项目部)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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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二、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呼120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三、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定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四、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下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五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一般规定。
一、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二、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单位(施工现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三、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四、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五、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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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第十六条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数上报。
第十七条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随着职务的自然任免而任免,负责、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
第十八条成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救、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成员。当施工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到信号必须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救、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公司指挥部核实情况,负责上报事故快报,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
第二十条施工负责人协助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核实情况及有关报道工作,检查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
第六章事故调查与总结。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的时效性。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第二十二条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四条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现安全科学评价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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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深入彻底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检讨有关措施及方案,对相关预控措施及方案不断充实、完善,以保证其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必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懂得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第七章现场急救技术及应备药品。
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正确的应急性急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以减少伤亡。现将一般常用事故紧急救护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一、紧急救护技术知识。
1、严重创伤伤员现场急救(1)迅速使伤员脱离危险场地。
(2)保持呼吸道通畅: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阻和呼吸机能障碍。解开伤员衣领,清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对心跳、呼吸停止的伤员应尽快进行心肺复苏。
(3)有效止血:防止休克大出血可引起失血性休克,甚至死亡,必须立即有效止血。可根据不同伤情应用指压法、加压包扎等方法止血。(4)包扎伤口:伤口给予包扎,可以避免在运送途中伤口暴露,增加感染机会。包扎物品用急救包内的灭菌纱布或清洁的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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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伤伤口现场的一般处理:
(1)清洁伤口:清洁伤口周围皮肤,剪除毛发,除去油脂、污垢。然后以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取出表浅的异物及血凝块,无菌纱布覆盖伤口。
(2)消毒:用碘酒、酒精或碘伏等消毒剂消毒伤口周围皮肤,用双氧水(3%过氧化氢)、0.1%新洁尔灭、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无菌纱布覆盖伤口。
3、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只工呼吸法效果最好。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
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抑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要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道畅通。
4、胸外心脏挤压法。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
5、中暑抢救。
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或工作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疼、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霍香正气片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6、一氧化碳中毒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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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道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及时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出,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八章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及加工厂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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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第十章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总则。
1.1。
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
(
1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
2
)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
3
)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
4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
5
)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
6
)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
7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4.2。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水利部及其所属流域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代建机构,下同)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3。
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水利部予以协调和指导,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4.4。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水利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2.2。
2.
2.3。
水利部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
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
成员: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京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名先后递补)。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
1
(
2
(
3
(
4
(
5
(
6
)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3.2。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其组成如下:
主任:建设与管理司司长;
副主任:人事劳动教育司副司长、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分管水利工程建设);
联络员:建设与管理司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
1
(
2
(
3
)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
4
(
5
)承办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
6
2.3.3。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工作组(以下统称为“工作组”),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工作组的具体设置,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关专家从水利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择,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各工作组在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援和技术支撑,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
1
)专家技术组:根据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集和组织安全、施工、监理、设计、科研等相关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
2
)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关事件,详细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4。
流域机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水利部流域机构应当制定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流域机构的职责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需经水利部核准并抄送流域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下同)。
2.5。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应急预案报水利部及所在流域机构备案。
2.6。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
(
1
(
2
(
3
(
4
(
5
)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
6
)配合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
7
)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
8
)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
9
)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
10。
)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7。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7.1。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7.2。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3。
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4。
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2.8。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
3.1。
工作准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
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2.3。
4.
应急响应。
。
4.1。
i
ii。
iii。
iv。
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
i
级、
ii。
级、
iii。
级、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0。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100。
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4.1.2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上、
5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4.1.4iv。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事故分级将适时做出调整。
4.2。
4.2.1。
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
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或副指挥长(水利部办公厅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
i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司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2.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和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的工作。
启动。
i
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i。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3。
事故报告。
4.3.1。
事故报告程序。
(
1
4
小时。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夜间和节假日向水利部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室归口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
2
(
3
)对于水利部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应当报告有关流域机构。
(
4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水利部报告。
4.3.2。
事故报告内容。
(
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
2
3
)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
2
)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
2
)事故原因分析;
3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
)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5
)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3.3。
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2。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5。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
新闻报道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国务院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
善后处置。
5.2.1。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1。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
(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5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
6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
2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
3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
4
)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
5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
6
)事故结论;
(
7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
8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
9
(
10。
)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5.3.4。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5。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它参建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5.3.6。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方式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备案。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编印分送各有关单位,需要上报的,报有关部门备案。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6.1.2。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
24。
小时正常畅通。
6.1.3。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动通讯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
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
1
)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
2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
1
)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
2
)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
3
)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
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整合水利工程建设各级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6.3.2。
各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应急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的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
6.3.3。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
(
1
)本应急预案及相关信息公布范围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2
)项目法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公布至工程各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6.4.2。
培训。
(
1
)水利部负责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2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各类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
3
)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4.3。
演练。
(
1
(
2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必要时邀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
3
)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
监督检查。
。
6.5.1。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对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协调。
6.5.2。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项目法人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5.3。
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实施应急预案进行督促检查。
6.5.4。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本预案报国务院并抄送有关部门,由水利部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
7.1.2。
适时对本预案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有关部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并视评审结果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完善或修订。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1.3。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制定及其更新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4。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水利部及时组织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7.2.2。
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
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水利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
联系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人:赵东晓。
;李富根。
传真: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999。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一.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对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预防措施。
3.制定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对应: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3求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4.3车间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撤离。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航道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要求,参照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并结合我省公路航道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预案编制内容指导意见:
一、施工单位。
1、中标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工程内容、控制和关键性工程结构或类型,主要施工计划及相应的人员设备配备计划等。
2、安全事故诱因分析情况。应根据当地地质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部位、环节,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仔细排查,从而归纳总结出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为有针对性地编制预案奠定基础。
3、应急预案组织建立情况。应明确应急救援工作总体与各部门负责人和他们的工作职责,公布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
4、应急救援启动程序。要明确在什么条件下、出现什么样情况、又由谁来通过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来启动整个项目的应急救援。
5、紧急处理措施方案。在归纳总结各种事故诱因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紧急情况下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措施方案。
6、救援器材、设备。根据应急措施和现场情况,列出救援器材、设备清单,落实责任人,保持其日常完好工作状态。
7、救护路线、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公示就近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抢救伤员的运输路线。
8、定期演练计划。根据气候、施工的实际情况,排出重点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二、建设及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根据所监管工程的情况,明确相应责任人、协调人及其相关职责,与施工区域就近地方各应急救援机构工作关系,相邻标段紧急情况下互相支援工作协调等。配备单个标段没有配备的而整个项目需要的应急救援设备。与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整体呼应。
监理单位应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在建设单位应急预案框架内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为了确保我校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及时、妥善的处理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沼气系统使用不当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件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李(校长)。
副组长:刘(副校长)、张(副校长)。
组员:张(政教主任)、樊(教导主任)、李(团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辖抢险疏导组、安全纪律组、巡逻治安组、后勤供应组、急救室等组室。
1、抢险疏导组:
组长:刘副组长:张。
组员:张、樊照耀、杨、白、范、何、魏、王。
2、安全纪律组:
组长:张副组长:樊。
组员:穆、范、李、22名班主任。
3、巡逻治安组:
组长:李。
组员:张、李、程、吕、刘。
4、后勤组:
组长:付。
组员:李、范。
5、急救组:
组长:米。
组员:王、唐、付、王。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各组室人员各负其责,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指挥,教导处值班干事值班。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通畅、运转有序。
学校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值班领导——校长(110、120、119)——镇政府、县教育局,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一)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沼气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
应急预案。
并拨打119报警。
2、后勤组立即集合,采取切断电源、沼气的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的发生,并准备救灾用具。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自己的岗位,组长及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疏导小组成员开展救人和救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各班主任立即赶赴各教室维持学生秩序,负责本班学生纪律,安全纪律组其他成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时演练的逃生路线迅速疏散到操场。
5、急救室成员迅速集合准备救护伤者并拨打120。
6、巡逻治安组迅速集合保护校内其他设施,防止外人趁乱而入。
7、抢险疏导组画出警戒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转移重要物产。
8、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上报上级部门,研究下一步工作。
(三)沼气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沼气爆炸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119报警,同时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全面检查沼气系统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调查与结案。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事故的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6、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xx初中。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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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有每天不断地学习锻炼,才能渐渐掌握立定跳远的动作要领,渐渐的接近那根优秀线,最终超越那根优秀线。下面应届毕业生考试网编辑整理了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通过培训和演习,可以使应急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能力,并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评估应急人员的整体协调性。
2.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资源等方面进行了先期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
3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应急准备活动。
4.应急预案建立了与上级单位和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确保当发生超过本级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与有关应急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5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利于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事故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各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中第四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基于可能面临的多种类型重大事故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一般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的功能和目标,应急预案可分为3个层次。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综合预案可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而编制的。它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处置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现场处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为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可以是针对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或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或维修活动(如人口高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线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随着这些活动的结束,预案的有效性也随之终结。单项预案主要是针对临时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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