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规范的文书表达,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给读者。想要写一份出色的调研报告,不妨参考以下范文,了解一些写作的技巧和要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201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视察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晋东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市三院司法鉴定中心、城区阳坡垴社区、矿区社会管理中心、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干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工作方向、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阳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建立运行“1+6”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全面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5类重点对象的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三大治理工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个,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平定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
规范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基本完成了44个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70%以上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采取“四进四入”的方式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2%,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调整后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强化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创新教育手段,优化矫治模式,加强心理辅导,矫治质量稳步提高,连续九年实现“四无”目标。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局、所、站”三协管,通过建立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帮教档案、坚持定期回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集中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04人,安置总人数1279人,安置率达88%,帮教总人数1349人,帮教率93%,重新犯罪率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5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大恶性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政府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3万件(其中律师办案4950余件,办理公证163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6200多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7件),受援人数达35000余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严重制约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存在滞后性,开发区及部分县区新设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等刚性工作职能无法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利用新型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灵活性、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及现代化不够,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还有差距。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经费装备保障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基层司法所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未能单独立户列编,业务用房存在被挤占、合用和被拆迁等情况。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流失,空编现象严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普遍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法律服务业各项业务呈分散化状态,服务领域相对狭窄,不能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于做到“一站式服务”,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基层司法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为司法所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硬件设备,保障基层司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普法讲堂等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于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学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1+6”工作机制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民生,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工作,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全市司法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调研组针对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走访了市行政审批中心等8个行政部门,赴xx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14个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律师、政法部门负责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听取了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以来,市政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近年来,政府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在行政决策、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首长问责制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约束了行政权的运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分别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定期清理、实施评估、异议处理等一系列办法,并全面清理了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别实施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制度等。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投入,改善民生;进一步转变经济管理方式,更加注重优化行政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总结推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确定5个经济强镇实施强镇扩权试点,减少管理层级,下放管理权限,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探索农业、文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着力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
政府更加注重发挥法制部门与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安全生产、消防隐患、酒后驾驶的纠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强化内部监督,环保等部门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力求执法公正。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于2015年组织编写了《xx市行政案例选编》,对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监察部门加强行政违法专项治理,预防与惩治执法腐朽,促进了依法行政。
另外,政府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流动调解庭”、大接访制度等新举措,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等新机制,妥善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有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急功近利、搞政绩、树形象思想依然存在,随意突破法定程序搞资产出让、上建设项目。有的出于个人执政思路和发展理念,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个别开发项目(包括公建项目)先上马后论证再办手续,边施工边改规划。有的盲目决策、违法决策,以个人意志取代集体决策,甚至以言代法、越权违法,对一些具体工作违法批示、肆意指示,造成办事程序违法、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矛盾纠结而又长期得不到处理。据反映,我市有多个地块因未依法实施净地出让,土地征用出现矛盾纠纷,导致长期无法进场施工,土地出让款不能及时收缴。个别开发项目原集体土地未被征用有关部门却予以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土地出让款收缴不到位,导致业主产权手续至今无法办理。有的县(市、区)政府对一些项目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政府专题会议形式作出集体决策,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审批。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以行政应诉情况为例:《xx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本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应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而未出庭的仍占1/4多,出庭应诉率为73.86%(其中50%为分管领导出庭),最低的县仅为33.3%。有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但其行政首长几年来从未出庭应诉,甚至对行政诉讼情况不了解、不过问。有的部门将应诉工作全权委托职业律师,行政机关难以通过个案发现执法中的不足,更不利于队伍的法制教育。2015年,全市共有139件行政案件(占实体审理案件数的34.7%),行政机关未指派工作人员参加诉讼。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建议书重视不够,不善于自我纠错。据反映,2015年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送达司法建议书14件,仅1件得到反馈。
(二)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司法行政干部是落实各级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更是法治**建设的坚定践行者,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央、省、市等先后作出了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中对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要求、新问题、新形势,为坚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组成的重要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建设一支优秀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组织人事部门的首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司法行政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在职能运行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司法行政干部素质直接关系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直接反映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发展的爬坡期,矛盾的多发期。只有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成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才能带领干部群众实现近期、远期的发展目标。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行政队伍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动“四个全面”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以来,先后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的落实,需要各级干部的统领。司法行政干部是行政管理人才,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政府职能运行中,担负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四个全面”既定目标,司法行政干部必须学习并创新符合**县情的社会管理方法,提高在深化改革、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社会情况的挑战,在激烈的竞争发展中赢得主动,成为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提高干部素质的客观需要。虽然近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连续三年全市绩效目标考核第一的显著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司法行政队伍中为政不为、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有些司法行政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有的精神萎靡,工作疲沓;有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等。因此,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争取政策、领导和部门的支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部规模得到了壮大,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的高度,认真审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年龄老化。我局现有司法行政干部55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人员结构老化,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行政人员中40岁以上有43人,占78.2%,30岁以下的仅12人,仅占21.8%,其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有31人,占58.1%,专科文化有22人,占38.3%,高中及以下文化有2人,占3.6%。另外共有政法专编61个,基层32个编制,但全县共有38个乡镇(管理办),每个乡镇(管理办)目前按照编制还安排不到一人,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流动频繁。我局从起,先后四批次通过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长等,共计招考17名,计划招考4名。招考后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到基层,但现在全局干部中借调、上挂到县级及以上部门中有6名,调出5名,近四年来调入仅有3名,但流出干部共计11名,这11名干部都是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导致基层严重缺人,局机关大部分股室只有一个人,工作开展十分困难。
(三)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比较熟悉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我县司法行政干部中有部分是通过农村录用的,有部分是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安置的,有部分是从其他单位交流来的,只有少部分是通过从正规法律专业院校招考的。其中法律专业41占%,非专业占59%;从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有14人,占系统人员的25%;全局只有4名公职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因此,总体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与公检法队伍中存在较大差距。
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为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成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干部培养要“实”。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对系统内干部分行业、部门、阶段,组织到县委党校、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专门培训和业务学习,或者邀请相关专家到系统来进行授课,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实行年轻干部联系制度,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对年轻干部进行传、帮、带,把多年的丰富经验“手把手”的进行传授,每个党委成员联系2名,中层干部联系1名;实行干部上挂下派制度,每年组织3—5名干部有针对性的到市、县部门进行挂职,安排1—2名干部到乡镇、村(居)进行锻炼,跟踪考察,定期分析工作业绩;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空出1—2个中层岗位,通过公开竞岗,把工作能力强、业务熟悉、认真负责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锻炼,适时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科级领导干部;大力开展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文体活动、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搭建多方平台,促其快速成长。
(二)干部管理要“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通过扎实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通过经常向领导汇报、与人事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司法行政人员、编制配备,做到每个乡镇(管理办)司法所能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严格干部进出管理,严把进入关,整体要求达到年富力强、专业对口、品行端正,同时签订服务年限,推行培养违约金赔付制度。严把调出关,要达到服务期限、利于干部发展成长以及个人确有特殊情况,经县主要领导签字方可调出,确保队伍稳定;做好干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重点监督干部在服务群众、机关效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加强干部实绩管理,在年度目标管理的制定、考核和运用上下功夫,做到人人有任务,件件能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实行台帐制管理,教育干部遵规守纪,树立个人和单位良好形象。
(三)干部保障要“常”。积极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在干部职工的经济待遇上予以提高,如司法助理员津贴和差旅费报销全面落实,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使干部职工安心工作;继续落实干部关心关爱制度,如干部职工及家属生病慰问,干部职工生日送祝福、送鲜花、送慰问金等,进一步体现组织的关心,体现单位的温暖;继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单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真正做到“三必谈”,全面了解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等,促使干部职工健康生活,高效工作;大力树立司法行政工作自豪感,继续坚持“全省争先,全市创一”工作理念,坚持“三敢”、“四同”和“五个善于”的要求,认真履职,踏实工作,创一流工作业绩,让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有家庭认同感、社会优越感、集体荣誉感,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终生。
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六五”普法的逐步推进。我作为一名乡镇普通干部通过帮忙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和阅览资料等方式,于2014年5-8月对贾川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贾川乡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贾川乡位于清水县西南部,距县城27公里,乡镇行政区域面积48万亩,辖贾川、林河、董湾、梅江、崖湾、阳湾、上湾、韩沟、吊坪9个行政村,包括33个自然村,有人口13572人。
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普法宣传、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人民调解、两劳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贾川司法所属于清水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我乡司法所人员,受党委政府安排,既从事上述工作,又负责参与指导村务工作。
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三、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1.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双重领导的关系。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六月初,司法所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卷宗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乡党委政府安排的道路服务中心建设的协调工作,如何服从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到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向乡上的领导汇报,使其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2.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司法所在农忙建园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吃住都在村委会以及农户家里,充分利用工作闲余和茶前饭后时间,给农户做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农业建设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xx市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市委宣传部与xx市统计局组成课题组,开展xx市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本次调查采用统计抽样调查、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其中抽样调查2695家文化企业,占全市文化产业调查单位的39.68%,对全市文化产业10个类别100家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92份,对500名文化产业人才进行抽样调查,收回调查表478份,并深入15家有代表性文化企业进行调研。运用统计方法对全市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现状及特点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思考对策,为加快xx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xx市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xx市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古玩和艺术品产业、演艺娱乐业、新闻出版和印刷复制业等传统文化产业比较优势明显,持续稳步发展;影视产业、动漫产业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聚集发展的态势。厦门已逐步形成包括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图书发行、影视制作、动漫网游、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艺术品产业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发展格局。,xx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24.5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06%,成为厦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本次调研的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从事文化产业领域工作,并在本职工作岗位作出贡献的人。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6月,xx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41653人,其中人才数数为5620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7%。人才结构如下:
(一)人才行业分布情况。
本次人才调查统计按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业三大类进行统计,其中,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生产的文化人才24042人,占全部文化人才总数的42.78%;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的文化人才3127人,占全部文化人才总数的5.56%;从事文化及相关服务业的文化人才29031人,占全部文化人才总数的51.66%。在文化服务业中,新闻业51人,出版业906人,文化艺术服务业1266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7586人,图书、音像制品销售及出租144人,广告业3361人,动漫、动画业及网游业1476人,贸易经纪与代理131人,工艺及收藏品业1000人,油画业3593人,会议及展览服务业5755人,摄影及扩印服务业1403人,广播影视业2129人。从行业分布上看,文化人才相对集中在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广告业和油画业等行业,文化艺术服务、动漫、动画和网游人才则相对缺乏。
(二)文化人才年龄结构情况。
从文化人才年龄结构上看,30岁及以下的28382人,占人才总量的50.5%;31岁至40岁的18410人,占人才总量的32.7%;41岁到50岁的7413人,占人才总量的13.2%;51岁及以上2052人,占人才总量的3.6%。整体看,xx市文化产业的人才基本都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有83.2%的人年龄在40岁以下。这种年龄结构与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比较适合年轻人群的特征相吻合。年轻人富有创造性,精力旺盛,思维活跃,大批年轻人群的集聚预示着xx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巨大。
(三)文化人才学历构成情况。
从学历构成上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650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521人,博士学位121人,占人才总量的1.2%;本科学历10363人,占人才总量的18.4%;大专学历14357人,占人才总量的25.5%;中专学历12406人,占人才总量的22.1%;高中及以下学历18426人,占人才总量的32.8%。目前,全市从事文化产业的人才以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居多,高学历人才比例偏低。这种现象一方面是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目前处于成长期,人才有一个逐步集聚的过程;另一方面是依照行业发展特点,文化产业所需人才更多的是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学历与能力不一定成正比。
(四)文化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结构。
从文化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上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1866人,占人才总量的3.3%;中级职称4989人,占人才总量的8.9%;初级职称7837人,占人才总量的13.9%;未获职称41493人,占人才总量的73.9%。调查显示,xx市文化产业人才具备专业职称人员较少,特别是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才更少,未获职称的人员占人才总量的近四分之三,职称结构明显不合理。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xx市文化产业人才的学历层次不高,年龄较轻等,另一方面是专业技术职称设置系列的问题,大部分文化产业人才没有相应的职称系列可以参评,只能在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工程等几个相对接近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参加职称评审,而类似动漫网游设计、影视制作、会展、广告等专业,没有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系列,无法获得职称。
(五)文化人才问卷调查情况。
1.在文化人才需求方面。从问卷调查看,70%被调查企业表示存在人才紧缺问题,紧缺人才的类别依次是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企业对人才的引进与需求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创意设计人才,占调查企业的64.1%,其次是经营管理人才,占调查企业的33.7%,高技能人才也有较大需求,占调查企业的27.2%。从总体上看,xx市高层次和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比较紧缺,主要是领军人物稀缺,更没形成文化产业的精英团队;缺乏既懂文化建设又懂经营管理,擅长项目策划、文化经纪、市场营销、资本运作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缺乏程度较高、具有特殊专业技术的人才,尤其是研发设计人才;缺乏核心的创意人才和市场推广人才等。产业领军人才稀少和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缺乏,使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缺乏稳定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成为厦门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2.在企业引进、培养文化人才方面。针对影响文化企业引进人才主要原因的问卷调查中,76.1%的被调查企业和50.8%的被访人才认为创业环境和政策是制约的主要因素,72%的被调查企业和65.5%的被访人才认为厦门吸引文化产业人才措施一般,还有提升空间。53.26%的被访者认为行业发展前景堪忧,46.74%的被访者认为文化氛不浓,40.22%的被访者认为住房困难,21.74%的被访者认为企业格局小、内部环境不利,14.13%的被访者认为子女教育受影响。文化企业引进人才的主要途径是通过人才市场中介,占被调查企业的65.2%;其次是企业员工内部推荐,占被调查企业的54.3%,许多企业认为这是比较直接、可靠,且减少招聘成本的做法。在调查中,55.2%的受访者表示希望单位支持鼓励其继续在职深造,50.2%的受访者表示希望单位开展业务研讨、考察或学术交流,36.6%的受访者表示希望单位举办外聘专家讲座。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20xx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以创建平安阳江为载体,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不断提升。
1.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组织1294个,其中村(居)调解组织818个,镇(街道)调解组织4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29个,调解人员3536人,范修芬等14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阳春市春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壮大和强化。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取得突破。20xx年,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63宗,成功调解55宗,调解成功率87.3%,患方诉求金额1926.8万元,协调赔偿患方金额254.2万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直接或间接受理的纠纷案件15544件,涉及当事人50630人,调解成功15341件,成功率98.7%,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
2.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加强。以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目标,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有效稳控。区分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指导村居(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专人制定“一人一策”的安帮措施。加强与综治、公安、劳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提高就业和创业率。全市实现了社区矫正定位监控系统全覆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加大回归帮扶力度,组织开展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活动,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保任务,全市没有出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刑事案件、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20xx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807人,帮教刑释解教人员799人,帮教率99%,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6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860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70人。
3.精心部署开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成立了市局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和要求。同时,还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将“两会”维稳工作分解、细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实行每日一报、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片包干”制、“两会”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起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与特殊人群管控、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排查化解和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等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面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
(二)以法律服务为平台,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深入落实“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书记项目,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努力提高我市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渐推进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现场解答村民的各种法律咨询。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处置重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挂钩企业和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熟悉法律的专门人才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职能作用。成立了阳江市首个消费维权志愿者“3.15”律师团,于3月15日及5月15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着力规范发展法律服务市场,深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诚信体系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律师、公证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682件,其中刑事案件291件,民事案件1136件,行政案件3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2家,参与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859人次。公证总量稳中有升,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规范全市公证项目收费标准,着力提高公证质量。20xx年,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177件,其中国内公证3414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763件。
(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全社会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于7月中旬至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了考核。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对我市“六五”普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市“六五”普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称赞我市普法亮点突出,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突出了本地特色。紧紧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举办了5个专题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全市近5万名科级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四统一”集中培训和学法考试。突出“平安校园”主题,创新形式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规送到学校。江城区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题》,分别对阳江二中和白沙中学全体学生进行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全市通过开设法律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共组织23.4万企业员工、私营(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进行学法考试。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为村(社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成立“普法宣传文艺队”,在全市开展普法晚会34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阳春市春城街道石湖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阳东县雅韶镇平岚村等9个村委会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江城区城东街道金湾社区等3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结合节假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在全市掀起宣传各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热潮。
(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更加到位。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重点加大了异地务工人员的维权力度,努力扩大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的网点建设。深入农村、社区、工厂、企业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将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农民等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实行减免收费和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重点办理了“阳江市某商贸有限公司203名员工追讨欠薪案”、“阳江市某有限公司262名员工追讨欠薪案”等一批群体性案件,为受援人成功讨回了欠薪,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江城区、阳东县、阳西县把法律援助业务用房设在临街一楼,方便了群众办事。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统一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追加17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政府对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援助。20xx年,阳春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甘扬辉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全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阳东县法律援助处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3宗,其中刑事案件331宗,民事案件116宗,非诉讼案件26宗,受援人1363多人。
(五)以工作抓落实、见成效为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切实提高。
1.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全面提升。围绕效能提升年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当前我局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局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制定《阳江市司法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在减少办事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办好服务大厅、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机关考勤、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制定实施了《阳江市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定期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通过采取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多项措施,把八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一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组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和组织干部参加专题讲座和各类培训班、抓好网络在线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全局形成以学习提升理论素质,促进工作科学开展的良好局面。20xx年举办学习效能提升研讨班3期,组织大讨论3场,召开各种层次座谈会10次,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50多篇。二是开展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在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中竞争性选拔4名科级干部,最终选拔出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名参加竞争者确定为副主任科员人选。通过竞争上岗,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在竞争中找差距、受教育,有提高。
3.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制定下发《局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围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组织人事、物资采购、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清理,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了行政监察。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
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鉴定新领域不断扩展,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33件。圆满完成20xx年司考任务,全年有258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此外,依法行政、计财装备、信访维稳、保密工作、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司法行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执法执业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理念偏失,缺乏诚信,未能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制度有待完善。三是队伍建设与“五个过硬”要求还有差距,思想政治建设、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工作作风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创建平安阳江、法治阳江为目标,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实现幸福追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20xx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省、市的改革任务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保证同步推进。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重点要落实好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律师重要作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等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当前,公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与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在地区、城乡、人群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尚未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对于这些问题,亟需司法行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有效供给,通过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以解决。
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的重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实施者、推动者,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全力推进。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20xx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计划》,以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服务体制,加大服务投入,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推进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帮矫“两类人群”安民五项服务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进法律普及、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领域发挥好人民调解作用;要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要加强对“两类人群”教育帮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托县(区)、镇(街)和村(居)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三个层级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或大厅、站、点);努力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之中。
(三)不断完善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执业公信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健全执业监管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准入、日常监督指导、诚信执业评价、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和违法违纪通报等制度。各地各单位要以法律服务诚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做好法律服务诚信平台研发工作,逐步建立融合法律服务执业信用的信息采集、整合、共享、披露和应用的诚信平台。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律师进村居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服务群众的有效方式。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国情教育,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积极参与“进村居”等便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深度应用能力。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有关规划,将推进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基础建设,完成政法三、四级网络和相关配套建设,基本建成贯穿省、市、县、镇的全省司法行政信息高速公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厅、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实现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反馈办事结果、进度全程查询和监督。开展全省律师管理系统、律师诚信系统、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平台、全国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全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研究、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部署推广、培训使用等,促进各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司法行政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认识水平,配合省厅部署推广和普及使用各项信息化应用,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单位信息化和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书》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信息化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要充分利用目前全市上下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切入点,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职能,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领域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夯实群众基础。
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过硬上,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教育引导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业务过硬上,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抓好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信息科技化应用学习培训。在责任过硬上,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配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同志担任领导干部。在纪律过硬上,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在作风过硬上,要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四风”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行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在总结三年来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大力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我们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以中央“八项规定”和“正四风”为总要求,以“优质服务,高效办事”为主题,力争要在打造勤奋敬业的干部队伍、打造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打造机关服务品牌等三个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服务效率提升年日常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服务效率提升年的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的主要依据。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合力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强化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组、党支部责任主体和纪检监察监督主体的责任,以加强监督、风险防控、制度预防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围绕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覆盖,结合权力运行实际制定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机制。要围绕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深入开展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从政氛围。要围绕构建“不敢腐”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以责任追究为重点,逐级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细化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团结奋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幸福追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档为doc格式。
。
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建设法制政府、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县、乡政府处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第一线,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繁重任务,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进程,我们对**县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县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全面推进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谈一些思路和对策。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
县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情况次,研究重大事项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审批方式,建立了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的行政审批制度。以来,先后开展了2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个。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简化了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前置审批。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以来,全县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5件,其中县政府出台22件,乡镇、部门出台13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4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核,凡有明确依据的,予以保留、规范和修改完善,无明确依据的,坚决明令废止,做到一项不漏,一件不错,确保文件执行效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执法依据明确、主体职权法定,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完善公开”的原则,依法核准、界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一是明确执法主体,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统一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部门“三定”工作方案,严格依法核实确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执法单位,明确执法主体机关的名称、单位性质、实施主体的权力来源、执法类别、权限、范围、内容和职责,确定行政执法的主管、共管和配合机关及其法定职能,做到了执法类别、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明确。在清理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依据修订、修正或废止情况,适时将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整理汇编,调整执法权限,将法定执法项目一一列出,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有效避免了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和空缺。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和听证制度,建立了操作简便、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环节,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合法。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22件,督促整改和纠正13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不断提高。
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塑造了诚信政府形象。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及时予以撤销,坚决纠正到位,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个案反映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涉案机关提出建议,督促涉案机关完善管理,建章立制,加强执法工作,使个案的监督逐步向纵深的执法层次监督延伸和扩张,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近年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办理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依法答辩了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维持5件,改判1件。
(六)法制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监察、物价、编办、司法、法制、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乡镇、各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政府组建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2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有效发挥了其在政府决策中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佩戴标志,着装整齐,做到文明执法,逐步建立了一支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制干部形象。
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征用拍卖、违法建筑拆除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报县政府,经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定;对违法行为严重、情节复杂的较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的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惩处标准等项进行评查;对执法违法案件和执法错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使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纲要》上来,为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分批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建设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监督规定》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了权限法定、内容明确、程序公开、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县、乡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
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为确保司法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执行,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做好司法行政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谓督查,顾名思义就是“督促检查”、“督查督办”,是对上级或同级领导重大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我局还没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由办公室兼职开展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地位、作用、任务和方法都发生了变化,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提高政务效能、保障工作落实,对于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督查工作是正确执行领导决策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手段,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之一。要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取得好的效果,都离不开督查工作,反之,就会抓而不实。所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关键是抓落实,抓落实的手段离不开强有力的督查,而督查必须联系工作实际,取得实效,不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司法行政机关督查是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一个单位的工作好坏,取决于每个领导工作作风,而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如何科学地制定决策,扎实地抓好决策目标的实现。没有好的科学决策,就谈不上落实,没有落实,决策就失去了意义,要落实光靠自觉还不行,领导干部必须经常督查督办才行,在抓落实上下苦功,使硬功,抓出成效。
(三)司法行政机关督查是实现服务型司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如何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呢?我们的工作中现在仍存在为人民服务本领不强,不爱学习,工作效率不高,满足现状,不善创新,没有开拓精神,缺乏服务意识,领导的决策和制度得不到完全落实等问题。所以,督促检查是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实现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要把督查贯彻到工作决策实施的每个环节,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台阶。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实施督查制约机制认识模糊,意识淡薄,直接影响了督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认识模糊、缺泛协作精神,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二是接受督查的意识淡薄。一方面不愿意接受督查,不论是领导干部或者是一般干部,不愿意让别人监督或者说不情愿接受监督,片面甚至错误地认为,上级监督是对其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己过不去,下级监督是故意找毛病,对督查工作抵触情绪较大。
(二)机构人员不到位。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既没有专门督查机构,也没有专职督查人员,更没有职权。督查工作只是领导临时安排而已,工作开展较难。
(三)制度措施不到位。督查制度和措施是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还没有规范的督查制度及措施,有时对某项工作的督查,仅根据领导或会议临时要求而进行,没有一个长效机制和具体固定的制度,使督查工作无章可循,把督查人员当成消防员,哪里有火往哪里扑。导致督查不规范,不扎实,对督查出来的问题,虽然办公室有督查通报,但没有精力跟踪督促,及时纠正。
(四)力度效果不到位。督查工作的归宿就是讲效果,讲落实。从目前来看,督查工作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督查人员怕得罪人,怕失去满意票,影响个人前途,所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强调客观多,查找主观少,广开绿灯,绕道通行。二是领导思想不统一,督查发现的问题,领导随意表态,虽说督查是领导安排的,当遇到困难或处理问题时,领导意见不一致,使督查人员难以开展工作。三是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形成自觉接受督促检查的良好氛围,被督查的对象或工作靠临时应付,处于消极应战,而不是主动接受检查和积极配合,导致督查工作的效果较差。
三、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和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督查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逐步探索研究的系统工程,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诸多内容。要有效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抓手,紧密联系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实际,在强化督查、健全机制方面下功夫,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要彻底解决督查工作的的薄弱环节,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的督查意识。一是提高全体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督查意识。通过组织学习督查内容的条款,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查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各级领导一方面要增强办事透明度,为有效实施督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教育属下的人员克服各种模糊认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督查,主动接受督查,从而使重要活动都置于严格的督查之下。二是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领导重视是督查工作的生命线。督查是实施内部监督,代表行政主要领导抓工作、管队伍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代表主要领导行使职权,所以督查工作离开了领导的重视,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把督查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其他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集体领导、“一把手”负主责、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积极参与的格局。三是提高齐抓共管意识。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方方面面,渗透到司法行政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业务部门最有条件、最能及时进行事前事中、近距离的监督检查。因此,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队伍,真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培训,提高水平。要提高督查人员自身素质。作为“管司法行政人员”的督查人员来说,要求就要更高、更严,务必成为司法行政管理的“通才”。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要组织督查人员系统学习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和督查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二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着力提高督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思想意识,切实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教育督查人员严格、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谦虚谨慎,依纪依规督查,以理服人,特别要注意克服特权思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拓宽经验交流的渠道,通过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健全制度,树立权威。督查人员经常“唱黑脸”、“得罪人”,迫切需要局党组的支持和关心,才能使用好这支队伍,亮好这张牌,树立督查权威,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要配齐配强督查人员。选配具有全方位、高水平的司法行政工作技能和水准的同志负责督查,打造一支督查“精兵”。要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让督查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一方面应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让其充分发挥作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权威,以制度管人,用道理服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四个制度。一是健全督查通报制度,既要报喜又要报忧,既要及时又要具体,要实事求是报告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
总结。
推广。二是健全督查情况处置制度,要将督查情况与对相关人员的考核、职级升降、干部任用提拔等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体现督查工作的权威性。三是建立督查约谈制度。对被上级或本级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首次约谈、再次约谈,对经首次、再次约谈后同一问题仍未改正的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责令引咎等组织措施。
要通过督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无论大事小事,一经安排布置,都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廉洁地做好司法行政督查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个人简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心得体会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范文参考网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热门思想汇报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范文内容地图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工作总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本文目录。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61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6人、法律服务人员3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3个、法律服务所3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
先进性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要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成长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的横向交流力度。
同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用好领导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外输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二是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三是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宣扬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目前人员编制已不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要求,建议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适当关注,同时建议组织部门禁止从司法行政部门借调司法干警,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
返回目录。
接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人秘股、基层股、法宣股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今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征求调研材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县司法局有x个内设股室,x个副科级下属单位,直属司法所x个(其中xx个司法所有机构但未挂牌)。司法专项编制xx人,实有司法行政干警32人,另有占乡镇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助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面貌,建成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5个,落实了办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备了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基层司法所干警实现了每人一辆工作用车(摩托车),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今年录用了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使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88%以上;三是顺利启动了“xx普法”工作,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部署了今后我县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凸显,加强了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民间纠纷396件,调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22人;五是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果业产业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基地,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建好班子带队伍,增强素质,树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关键所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了局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项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机遇谋发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础设施,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加强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首批建设的南桥、丹溪、桂竹帽司法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职做贡献,求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在新一届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扎实的工作业绩。但由于司法行政基础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有些制约因素仍然阻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基层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难题。由于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原因,我局15个司法所中,仅有5个所的人员是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其余10个所仅有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在维持运作,而且司法助理员属于乡镇的编制,管理权属于乡镇,不能确保专职专用,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二)工作岗位待遇落实不到位。一是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仍执行每月18元的老标准,远远低于综治、信访等岗位津贴标准。二是司法局下派的司法员承担着矛盾纠纷调处的大量工作,连18元的岗位津贴都享受不到,工作强度与工作待遇不相称。三是村级人民调解员没有调解补贴,影响村级人民调解网络的完善。四是大部分县市的司法局机关干警都享受了参照信访岗位发放的岗位津贴,但我县没有落实。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行政系统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司法行政业务经费落实不到位。司法行政机关是纯服务性质的行政机关,没有任何预算外收费收入。有些上级明文规定应列入预算或足额预算的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经费的不足常常制约了司法行政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没有相应配套。xx年以来,中央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在保证每个所下拨中央财政资金5.5万元的同时,也要求省、市、县财政相应配套1—2万,省里的1万元得到落实,但去年县财政没有给配套资金,加上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规费也得不到减免,造成我县司法所建设项目落实上的很大困难。
2、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普法规划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县应预算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不处于3万元,但只下拨了1万元。经费的不足,致使法制宣传力度不强,个别地方存在死角。
3、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要求,我县法律援助经费应配套预算1万元,帮教安置经费应以人均0.3元列入预算,但以上二项经费只分别预算了5000元。
4、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不合理。按市政法委[xx]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具体安排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时,应“按15%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司法局,作为乡镇司法所建设资金”。以xx年为例,在分配安排款项时,司法局只有1万元,明显低于比例。
(四)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管理难度加大。
构;另一种是司法所挂空运作的乡镇,人员由乡镇选任(即司法助理员),司法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后一种体制占全县乡镇总数的2/3。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在乡镇政府,他们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都由乡镇安排。客观地说,后一种体制在司法所发展初期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现在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一是管人与管事脱节,不利于指导管理,司法局虽然负责对乡镇司法助理员的业务指导,但由于在行政上无管理权,对司法助理员往往是“喊不应、找不到、调不动、管不了”。
二是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隶属乡镇,加上乡镇人员流动及分工变动节奏较快,部分司法助理员不安心工作,不注重业务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三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不能专职专用,对司法行政工作客观上只能应付。目前有10个乡镇虽然在编办有司法所这个机构,但并没有真正挂牌运作,实际上是“一人所”(只有1名司法助理员),而且这“一人所”也不能保证专职。调查表明,目前,10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没有一个是专职专用。
三、xx年的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是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服务性、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特别是党的xx大提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争创一流的业绩,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1、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xx]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2、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各司法所应对帮教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同时大力宣传那些走向新生、劳动致富的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偏见和歧视,争取多方支持,营造安置帮教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3、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2、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四)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xx年,县局机关将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一是实行局领导联系挂点司法所制度,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对挂点单位的情况了解,帮助指导、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是找准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问题,研究对策。就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三是注重发现和培养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典型,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
四、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几点建议:
(一)理顺司法助理员管理体制。
为解决目前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特别是解决司法助理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可将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调整至司法局管理。县编委再调配给司法所10个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保障经费,落实待遇。
要按照中办发[1998]30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一是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对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信访岗位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津贴,比照综治岗位标准抽调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二是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建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xx]111号文件精神,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级别。三是有计划的逐步解决司法所建设和装备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状况,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需要。
返回目录。
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单位建设工作,司法局着眼基层、企业,面向群众,从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以群众信得过、靠得住为目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其主要做法是:激活一个窗口,把握两个重心,抓实三大活动,完善四项制度。
二、把握两个重心,贴紧大局服务。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两个重心,我局一是建立健全党政总揽、部门协调、社会参与,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大调解”格局。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89个村屯、12个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有针对性的在交通事故处置、医患纠纷解决、等领域建立了2个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就近解决问题。同时,在全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指派专人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签订了40份提供无常法律服务。
合同。
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强化矛盾排查机制加强与矛盾多发、高发领域单位的联动创新方式深化矛盾排查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优化我区经济环境。在“两节”、“两会”、清明的特殊时段开展了专项排查工作有效化解了易引发涉稳问题的赔偿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实现了民转刑、自杀事件、群访、械斗等多个零指标。积极开展部门服务企业活动通过现场调研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在生产、经营等环节面临的一些困难和矛盾帮助企业衔接解决融资、技改、用地、用工、周边关系等问题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努力促进企业快速高效发展。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今年来司法局狠抓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推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平台。目前我区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专职人员5名。今年仅1至7月就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80余人次解决矛盾纠纷212件。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多途径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通过普及宣传十部专法和今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司法行政工作者、律师、法律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专法普教讲师团”为主体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分片包干下到社区、村组进行宣讲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律大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等活动。五是改进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为促进律师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今年我局通过法律培训、“法律体检”、组建顾问团等多项措施督促律师深入企业多管齐下引导律师围绕企业高速发展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抓实三大活动,主动为民服务。我局着眼基层、企业,面向群众,扎实开展三大活动,主动服务于民。一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责任和分工,严肃纪律,专人负责,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干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二是大力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广泛了解、收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份,3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机关干警深入到辖区内的11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媒体报道等方式,为迎合我区、乡、村顺利换届,宣讲选举法,宣讲“”规划,宣讲法律法规,宣讲惠民利民政策,走访调查,征求意见,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廉洁、务实、高效”这一主题,组织局机关干部深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带法进社区”、“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活动。同时,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和监督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这一主题,不断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和综合处理各项事务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群众服务,努力塑造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围绕“服务与诚信”这一主题,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诚信建设,打牢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
四、完善四项制度,规范行为服务。司法局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从制度上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一是推行公开承诺制。为增强干警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司法局开展“推行公开承诺制,共建和谐爱辉”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承诺事项,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核后,制作承诺公开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落实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预约服务制。着眼于解决服务渠道不畅、部分群众"办事无门"的问题,健全完善服务基层体系,依托农村调委会,广泛开展预约服务。将机关干部沉到基层一线,通过区、乡(镇)、村(居)三级干部联动,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着力转变各级干部作风。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首问人负有回答或处理责任的首问责任制规定。按照“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帮困你我,服务大家”的服务宗旨,热情接待,依法办事,并由纪检监察室对首问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为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水平,严格按照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执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了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损害司法行政干部形象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等行为。
。
本文目录。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返回目录。
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司法部政治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40人;乡镇司法所29个,工作人员74人;律师事务所3个,执业律师60人;公证处1个,执业公证员3人;我县现有法律服务所8个,其中乡镇4个,有法律工作者64人,其中本科学历21人,大专学历40人高中(中专)1人,中共党员37名,从年龄结构来看,1930后出生的有2人,1940后出生的有4人,1950后出生的有11人,1960后出生的有22人,1970后出生的有28人,1980后出生的有9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
先进性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
规章制度。
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了《制度清理目录表》和《新化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制订了27项制度和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和“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活动,集中6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对接任务,自查自纠,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虽然近几年新化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塑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缺乏培训学习;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基层司法员存在慵懒松垮的现象。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
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或围绕重要政治理论、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问题,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组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10人次。谈话形式包括个别谈、集体谈、会议谈,谈话内容包括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在谈心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教育管理出人才。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定期学习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学习创新、沟通协调、为民服务和自我调节四种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人参与写作投稿。同时研究出台全局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完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开展创造性工作三个方面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为奖惩、提干、评优、调动等提供依据。
二是廉政教育警人才。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案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抽查、派员旁听、听取当事人反映、走访公检法机关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开通投诉电话,聘请机关、群团、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法律服务监督员,加强对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监督。
返回目录。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三)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
。
按照州政法电[2012]224号关于对于全州政法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现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
我局现辖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基层股、法制股三个股室,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男41人,女33人;藏族52人,回族1人,汉族23人;本科学历27人,大专学历32人,大专以下学历13人;中共党员21人;科级实职4人,科级非领导4名;共有编制3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个,事业编制10个,行政编制18个;年龄结构表现为:30岁以下的41人,31至40岁的22人、41至50岁11人;11个乡镇司法所配备所长(副科级)一名,专职工作人员2-5名。
台。
二、领导班子状况。
司法局现设局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2名。
三、业务工作和基层管理方面。
从完善内部管理入手,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等工作制度;从强化管理指导职能入手,着力规范工作程序。统一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文书的制作、台帐的建立等;从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上入手,加大了对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力度。每年与各基层司法所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安臵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全部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年终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坚持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基层定期汇报工作,领导不定期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扎实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的全面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继续深入“法律七进”活动。确保全县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100%。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四、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情况。
11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并于。
2008年全部立户列编,实行垂直管理,均为副科级建制单位。目前全县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1人,每所2至5人,11名司法所长已落实副科级政治待遇。2011年以来各乡(镇)司法所在局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解答各种法律咨询,以及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5件,调解成功率95%,办理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31件,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22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队伍建设方面。
当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进而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政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主动取得同级党委领导的支持方式和做法由于各乡镇司法所业务用车权责不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再加之部分司法干警从事包村组工作,使本职工作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和业务车辆。
六、2009年-2012年干部调整提拔情况。
杨占海同志于2010年10月由县人大任命,担任司法局长;杨马成、杨热。
九、王健等同志于2010年10月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司法所所长,巴吾同志于2011年被提拔为桑坝乡司法所长,帕九才让同志于2012年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多儿司法所所长;杨古都同志于2010年10月由多儿乡司法所助理员提拔为阿夏乡副乡长,杨为民、汤小军于2011年7月分别被提拔为桑坝乡、电尕镇副乡(镇)长。
七、所取得的成绩。
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司法业。
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均居全州前列,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八、工作亮点: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为筑牢预防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解决好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三月我局对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30余人在瑞峰宾馆四楼会议室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
2、为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我局在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为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经过司法所推荐、司法局审核决定,评选出三名优秀调解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方面的积累的成功经验,以司法所在案卷制作、归档方面的优势为依托,共同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解“大比武”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普法宣传工作。
重视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形式宣传多样。我局利用电视、手机等现代媒介为载体,以宣传栏、板报、散发宣传资料为依托,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局组织编印了藏汉双语《迭部县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余本,由县委书记仁青东珠亲自作序;制作普法挂历、纸杯分别为7000张和15000个;开辟了我县普法宣传新途径。
(三)基层工作。
1、为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局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司法所,局机关一般干部到乡镇司法所挂职锻炼制度。让局领导到各乡镇实地了解社情、民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局机关干事在基层积极帮助配合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积累基层工作经验。
2、加大基层司法所长、助理员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模式,除局里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训外,同时赴省、州学习培训次数逐年增加。
面貌。
4、继续深入推进矛盾大排查活动,走村入户,了解农民情、民意,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利于社会稳定因素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5、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工作软硬件,紧紧围绕社会稳定这一中心开展业务。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广大农牧民群众实际困难。去年,电尕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尼傲司法所荣获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九、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个别司法所地基下陷、房屋严重漏水,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局机关办公条件差,房屋紧张,办公设施紧缺且落后。
(二)、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偏小;
所的体制尚未理顺,司法助理员还在从事包村工作,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仍很突出;根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规定,要求县级司法行政系统每名干警由地方财政配套1.1万元的公用经费至今未落实,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人员多,车辆多,转移支付经费少的问题。因我县财力有限,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投入小,导致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困难。
(五)、部分乡镇司法所配备的警务车辆权责不清,存在安全隐患;
(六)、个别乡镇对司法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大,按照县委办发[2012]53号关于批转《迭部县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法所所需经费根据县财力情况每所力争解决1.5万元,其中县财政解决1万元,各乡镇解决5千元,确保司法所经费的正常开支,但一直未落实,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司法所长的提拔和任用,应该注重考虑县局的推荐,从熟悉热爱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法律专业毕业,且有工作经验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中产生。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因工作雪球需求我被调整到龙藏乡司法所,上岗三个多月,通过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对温泉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龙藏乡位于兴海县南方,地处两州、两县、四乡交汇的玛青山下,东与中铁乡毗邻,南与玛青县军工乡、西与温泉乡接壤,距县城76公里。辖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乐、甘田9个村委会(56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居住汉、彝、苗、仲五个民族。住户5754户,30933人。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县40%。境内山高坡陡,立体气候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沟良子米(属全县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岗坪568米(属全县最低海拔)。分为高寒冷凉山区、二半山区、燥热河谷地带三部分;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农作物有玉米、土豆、荞子、大豆等,人均粮412公斤,年均纯收入2079.
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梭山司法所属于鲁甸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上岗之后,受党委政府安排,我加入到机动小组,负责突击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挂钩挖水村进行锻炼,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梭山乡属于山区乡镇,山高坡陡,交通不发达,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民族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大多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到司法所工作近三个月,我共参与调解18件纠纷(11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纠纷、2件家庭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对此,一位调解员做过这样的一个对比,一个饮料瓶子在城市里就是垃圾,它的价值充其量就是几角钱,(买废品)。但是在这里,一个不要的饮料瓶子可以是一个调味盒,用来装盐巴味精。
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26人,矫正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年龄差别大,二是分布社区广,三是文化水平差异大,四是就业岗位不同,五是对社区矫正认识态度不一样,六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三月初,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征文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黄角树电站的协调工作。如何副总双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叫给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东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我所在计划生育突击会战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计划生育突击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协助其他成员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计划生育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工作中。其余23名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何吉煊。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部署,我局就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激活力、提效能,强素质、树形象”的思路,以教育、管理、监督为着力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为促进全县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围绕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整顿、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考勤纪律、警车管理、工作效率、窗口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健全了执法司法办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行政行为,使全体干警坚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干部队伍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有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履职能力。1、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包司法所制度,制定了《关于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基层所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指导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水平。2、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制订了《司法局各股室、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在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等部门中全面建立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并重新修订了局各项工作制度,制订了《县司法局制度汇编》,形成了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促工作落实的新局面。3、强化经常性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局把强化业务培训教育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除了及时参加业务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外,还不断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经常性业务学习,鼓励大家在重点学习自身工作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要认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修养和理论水平,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组织大家开展业务理论、法律案例交流等形式,有效激发全系统的学习热情,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我县司法行政队伍长期以来存在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缺乏的问题。目前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编人员29人,本科学历16名,大专及以下15名,政法类专业的3名,具有法律专业职称的仅有1名。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人才引进、搞好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急不可待。
2、人员年龄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40岁及以上的21名,约占68%;30岁以下的仅4名,占13%。在人员年龄结构上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并且由于年龄大,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有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不透,一知半解,对电脑等高科技知识了解得更少,不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3、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有的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整个政法队伍中地位低、职能软,所以缺乏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工作中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职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至今达不到司法部每所至少3人、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标准,司法所多为1人所,司法所长均为股级。司法所工作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少、任务重、待遇差、职能保障不顺的突出问题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1、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队伍活力。
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建议上级适当降低在编的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提高在编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法律业务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2、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等教育,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奉献意识,服务为民意识,树立激情创业、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精神,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各自岗位的要求,立足于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实事。
3、加强机制保障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
通过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和招录公务员,完善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改善人员不足困境,**基层司法所“一人所”瓶颈。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职级待遇。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业务、讲团结、讲争先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司法部政治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40人;乡镇司法所29个,工作人员74人;律师事务所3个,执业律师60人;公证处1个,执业公证员3人;我县现有法律服务所8个,其中乡镇4个,有法律工作者64人,其中本科学历21人,大专学历40人高中(中专)1人,中共党员37名,从年龄结构来看,1930后出生的有2人,1940后出生的有4人,1950后出生的有11人,1960后出生的有22人,1970后出生的有28人,1980后出生的有9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了《制度清理目录表》和《新化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制订了27项制度和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和“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朽专项整治”活动,集中6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对接任务,自查自纠,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新化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塑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缺乏培训学习;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基层司法员存在慵懒松垮的现象。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
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或围绕重要政治理论、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问题,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组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10人次。谈话形式包括个别谈、集体谈、会议谈,谈话内容包括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在谈心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教育管理出人才。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定期学习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学习创新、沟通协调、为民服务和自我调节四种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人参与写作投稿。同时研究出台全局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完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开展创造性工作三个方面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为奖惩、提干、评优、调动等提供依据。
二是廉政教育警人才。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案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qun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抽查、派员旁听、听取当事人反映、走访公检法机关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开通投诉电话,聘请机关、群团、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法律服务监督员,加强对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监督。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是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表达政治主张、维护自身政权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人治”所带来的影响,社会的法治和大众的法治理念尚处在萌芽阶段。如果我们不知晓或者不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表述自己的理念和传递法律的精神内核,那么社会和公众对于现行法律将盲目无从,随之对法院的抱怨和对法官公正性的斥疑将应运而生,接踵而来的将是缠诉、上访等问题所导致重复劳动的成倍增长。我们必须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旨。那么,当前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在基层法院的从事宣传工作的经验,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司法宣传制度规范中的缺失。一是现有宣传工作制度中仅有统一原则规定,具体报道的尺度范围则由各法院自行掌握,这使法院宣传工作因宣传人员能力的.差别而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二是为促进法院宣传工作而订立的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干警对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干警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消息报道,减少深度报道;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而增加个案报道,减少教育普法,结果可能反而使法院宣传工作偏离宗旨,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二)司法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与狭隘化。由于新闻媒体在报道内容方面越来越重视观众需求和广告客户的需要,而法院进行司法宣传的众多内容中,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进行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逐渐变得狭隘。同时媒体还为了在有限版面内尽可能多地刊载广告,不断缩减其他版面,使得在司法宣传报道中300字以下的消息报道日渐成为主流,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设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三)法院与新闻单位之间缺乏互动监督。法院有权有责对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进行审查监督,它与新闻舆论监督在实践中构成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但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比较滞后。部分法院宣传工作未能及时适应媒体变化和新闻需要,并进行应对调整,从而影响了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力度。
(一)完善制度,规范进行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根据新闻宣传具有的灵活性特征,在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纪律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各法院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上级部门在下达关于法院宣传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可以标注说明或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就现有考评机制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订,以促进司法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重视司法宣传的人才培养。从事宣传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辛苦活,需要具备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需要付出很多默默无闻的工作,牺牲很多休息和娱乐的时间。所以各法院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鼓励大家多做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干部加以提拔使用。
(三)努力提高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当前法院宣传工作要顺应政法新闻需求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方法,树立精品意识,加大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法院宣传报道的质量和层次。如在报道内容受限的不利条件下,法院可以案件审判为载体,深入浅出地阐释法律的含义、理论和道理,同时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作进一步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也可以在捕捉新闻点、遣词用语、报道技巧等方面加以改进,满足媒体报道和受众心理需要,能够为其所接纳。
(四)法院应与新闻单位进行广泛的联系合作。一方面法院应转变被动的工作作风,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关系。通过联系和交流,促进双方对一段时期的政法新闻宣传重点或某一方面问题达成共识,以把握好新闻宣传尺度,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还可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专栏报道等方式,经常性介绍法院的工作重点,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不仅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以弘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期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研究报告如下:。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工作人员和乡镇司法助理员。目前,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人;乡镇司法助理员**人;基层法律工作者**人。就年龄结构而言,30岁以下的有*人,占**%;30-40岁的有*人,占**%。就文化程度而言,大专以上学历*人。
近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了重学习、严制度、抓整体建设、营造氛围等措施。
优秀、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不懈努力。具体来说,我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近年来,在政府干部队伍中,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讨论、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所有司法行政队伍中,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各种业务培训和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是建立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规章制度。按照依。
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法执业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抓建设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
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虽然近几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干警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领导班子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领导干部自身对工作缺少诚心,奉献精神不足。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经费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目前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
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持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
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61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6人、法律服务人员3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3个、法律服务所3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
2、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要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成长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的横向交流力度。
同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用好领导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外输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二是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三是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宣扬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目前人员编制已不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要求,建议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适当关注,同时建议组织部门禁止从司法行政部门借调司法干警,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
。
我局现辖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基层股、法制股三个股室,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男41人,女33人;藏族52人,回族1人,汉族23人;本科学历27人,大专学历32人,大专以下学历13人;xxx党员21人;科级实职4人,科级非领导4名;共有编制3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个,事业编制10个,行政编制18个;年龄结构表现为:30岁以下的41人,31至40岁的22人、41至50岁11人;11个乡镇司法所配备所长(副科级)一名,专职工作人员2-5名。
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办公用房均在县政府统办楼,5间共126平方米。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均有独立办公用房,办公面积平均每所达100平方米。20xx年我局投入资金万元维修益哇、达拉等司法所,有7个司法所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13个司法所配备照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据统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配备警车11辆,电脑13台,打印机7台,照相机13台。
司法局现设局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2名。
从完善内部管理入手,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等工作制度;从强化管理指导职能入手,着力规范工作程序。统一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文书的制作、台帐的建立等;从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上入手,加大了对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力度。每年与各基层司法所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安臵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全部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年终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同时,坚持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基层定期汇报工作,领导不定期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扎实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的全面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继续深入“法律七进”活动。确保全县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100%。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11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并于20xx年全部立户列编,实行垂直管理,均为副科级建制单位。目前全县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1人,每所2至5人,11名司法所长已落实副科级政治待遇。20xx年以来各乡(镇)司法所在局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解答各种法律咨询,以及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5件,调解成功率95%,办理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31件,举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22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像,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建设学习型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司法行政队伍活动,最主要目的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员领导班子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当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进而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政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由于各乡镇司法所业务用车权责不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再加之部分司法干警从事包村组工作,使本职工作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和业务车辆。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司法业。
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均居全州前列,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全面贯彻党的xxx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认真研究其原因及对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xx”普法的展开,汤泉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对xx司法所的认识。
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今年,汤泉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二)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基层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都能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工作中。其余在册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三、针对调研,我街道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基层、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街道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led显示屏、电信、广告栏等以形式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xingzhenggongwen/100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