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思考。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推荐一些写作优秀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与学习。
---题记。
偶然,邵燕祥的《短句》映入我的眼帘:
走在秋天的田野上。
我问老托尔斯泰:
一切成熟了的。
都必须低垂着头吗?
一张照片,记录一抹回忆;一抹回忆,牵出一个故事;一个故事,代表一个岁月。岁月,惹了回忆,改变了你,改变了我。你说,你成熟了,看淡了岁月,看轻了流年,于是你拥有了自己的灵魂;我说,我成熟了,有了责任,有了但当,于是我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十年前,不短的时间,曾经被公司作为主干分子,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魔鬼训练,公司特地从某知名企业聘请了一位精英人士作为教练。那个苦呀,早上五点钟集合,长跑十公里,然后俯卧撑五十个,中午灌输企业管理理念,下午进车间与员工同样做事,夜晚有时加班到深夜,第二天正常训练。劳心劳身了一天,有收获,有失去,累着也快乐着。
他淡淡地说:我羡慕你们的青春年少!
教练说,我们是社会人,我们的眼睛有选择性。绿意,远方,事业,成功,更高的山峰,或许人生便是如此。一览众山小,可是一山更比一山高。或许,真正的成熟就是不再羡慕别人的.人生。
是的,我们看到别人依着光鲜,名车豪宅,曾是别人一路披荆斩棘拼搏而得;我们看到别人公司规模宏大,人才济济,也曾是别人一分一分,一个一个累积而成。他们也曾哭过,累过,彷徨过,烦恼过,可是他们最后成功了!我们羡慕别人的人生,可能是我们不能走,不敢走,而别人努力奋斗之后才获得的人生。
你有没有花时间去羡慕别人?我承认,我有。
如今,我清楚地知道,关于羡慕的记忆,一点点抽离了我的身体。我坐在羡慕的对面,成熟成了一道靓丽的景致!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些我曾经羡慕的人生,是我生活的遥不可及;那些我曾经不愿接纳的人生,却是别人的求之不得。如此,而已。
真正成熟的人,他会知道:任何人的光鲜亮丽,必有他该面对的艰难险阻;任何人的潇洒人生,也有着难以言说的苦衷;任何羡慕之谈,或许是对自己不能重塑的人生的向往。有人如是说,或许,他已经成熟了!
静谧的夏夜,成熟的夏夜,竟然那么迷人,那么深邃!
生命,是一场虚妄的坚持,很是喜欢这句话。其实,经年过往,每个人何尝不是在这场虚妄中跋涉?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美,但都有缺憾。正为此,有缺憾才有追求的动力。
起风了,我知道,又该远行了,与成熟有约。
这本书描写了16岁的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游荡的三天所遇见的事情。这本书的语言充满着愤怒和无奈。
霍尔顿是本篇文章的男主人公,他是一个讨厌世俗社会,向往田园生活的人。霍尔顿有个妹妹,十分天真可爱,十分依赖霍尔顿。在霍尔顿厌烦这种社会,准备去田园流浪的时候,他的妹妹劝阻了霍尔顿。在他游荡的三天里,虽然讨厌着世俗的社会,但却同时又在享受中,沉沦在这种虚伪枯燥世界里面。他被迫生活在这虚伪且浮躁的世界。他能做什么呢?他只是个16岁的少年,他只能接受和忍耐。
霍尔顿是大多数少年的缩影,一部分少年最后和那些虚伪的人一样,成为了自己所讨厌的虚伪的人。而霍尔顿的结局也是悲观的,他逃避社会,即使他一心想改变这种现状,远离这种社会,然而他最后又被送去了其他的学校,继续生活。
霍尔顿说他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想离家出走,过着田园般淳朴的生活。但我更认为这麦田是他心中的净土,他想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着自己内心最后的倔强,和那已经支离破碎的梦想。
“智慧是命运的一部分,一个人所遭遇的外界环境是会影响他的头脑的。”
我羡慕那些在逆境中仍然能闪耀出自己光芒的人,更羡慕在逆境中不仅闪耀光芒,还能改变他人的人。就像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像夏榆的《白天遇见黑暗》,就像鲁迅的《狂人日记》。他们身处逆境却能在历史的暗流中成为一道耀眼的光。
之前在某个节目中看到过这样一个论题:生活带给你的痛苦让你成长,你是否会感谢生活?
我之所以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有一个人,他说:我一定不会感谢生活。他说:有些人在痛苦中成长,磨练自己。但有些痛苦磨平了多少人心中的理想,更别说理想,甚至连一点小小的目标都会从你的心中抹去。就像霍尔顿一样,他内心愤慨他内心不平,但他最后却又服从了这种生活。
我想说:如果你有梦想就去做吧。如果你一直是我想这样做,我想那样做。那你最后也只是想成为你想做的人。
我希望:我们,都可以守护住自己内心里的麦田,无论是别人的言语,还是周围生活带给你的压力,我们都能成为自己人生中的那一道闪耀的光,成为自己心中麦田里的守望者。
。
暑假的一天清晨,我和妈妈走在石板铺成的小道上,感受着汉江两岸吹来的晓风,听着阵阵清脆的虫鸣,感受着生命的美好。一路欣赏美景的我们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汉江西岸的龙舟文化园,妈妈突然停下说:“我们一起去阅读吧看书怎么样?”“太好了!”我一蹦三尺高,兴奋地回答道。走进安康阅读吧,妈妈从一排排书架中拿起一本书递给我,书名叫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妈妈意味深长地对我说:“我觉得你可以看看这本书。”我当时觉得这本书很薄,名字很有趣,想着随便看看好了,可没想到就是这本薄薄的书却带给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我读着读着就入迷了。书中描写到当时的美国正处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社会十分混乱不堪,人们全都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就像一台台机器,机械地过着自己所能过的生活,浑浑噩噩以终日,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也是其中之一,他嗜烟酗酒,不求上进,但还不至于到吸毒的地步,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在他心里的最深处有一个最美好、最纯洁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正在日新月异地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理想也如同一缕轻烟,越飘越远,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渺茫,越来越遥不可及。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对生活最初的热情,甚至连那一点对生活的希望也消失得无影无踪,逐渐开始向往碌碌无为、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曾经问过这样一些人,他们告诉我,这是“活在当下”,还告诉我“努力过好每一天吧,不要去追求那些所谓的理想”。可我对这话并不苟同,整天不求上进,这是“活在当下”吗?生活浑浑噩噩,这也是“活在当下”吗?忘记所谓的理想,这还是“活在当下”吗?我从来不这么认为!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少年,我们也会有困惑、有烦恼,但是它们终将会被理想驱逐出我们的心境。我们应该有理想、有抱负,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奋斗,即使失败了,至少我们曾经努力过。在前行的道路上,有理想的人生才会精彩,有理想的人生才会绚丽!
裴多菲曾说过:“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也便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与热”。为什么霍尔顿不至于去吸毒,正是因为理想在为他指引方向。所以,不管在怎样的困境里,我们都不要忘记自己的理想。
走出安康阅读吧,蔚蓝的天空中时不时飞过几只鸟儿,望着一江碧水,我突然想起李白的诗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同学们,让我们一同挂起理想的风帆,在这广阔的世界中“乘风破浪”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我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看完《麦田的守望者》这本书,相信大家它给大家带来的震撼以及精神上的鼓励是巨大的。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麦田守望者读书心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看完这书,已经时隔半月了。在回味了无数次以后,觉得应该写下来,深怕这味道会被忘记。
第一遍看的时候,感觉这是一本杂乱无章的书。讲述了一个思想混乱的少年三天两夜的经历。一切都是那么盲目,那么叛逆。这样的书只能一口气读完,不然你是不会有第二次翻开他的欲望的。
但是我花了一下午读完他的时候,我发现我爱上了这本书,应该是太爱了。
在你读他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个少年,他眼里的世界,他脑里的世界是多么夸张,我很难理解他在想什么的。
他的任何一个奇怪的举动,不可思议的想法,我的身上都轧历过。
感觉,霍尔顿忽然变得那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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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开始觊觎此书了,但是碍于想要看的太多,所以久久未能一睹芳容。这天最后看完了。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塞林格这家伙真够味儿,结局居然来了个悬而未决。好吧,我想说的是,小说的最高境界不就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么?如果这样说的话,塞林格这家伙就真他_的成功了(引用了作者著作里面的惯用词语,算是对作者的肯定吧,毕竟我是不爱说脏话的)。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述说,让人身临其境。出色的心理描述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以至于不会感觉生涩难懂,相比《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小说浅显易懂多了。当然,这两部著作是不能拿来作比较的,毕竟都不是同一类型的著作。但是因为我是同时看这两本书的,所以尽管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因为思考到理解层次上的话,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样的想法,但是现实却总是把我拉回来了。(菲比的能耐是我所料不及的,这也是导致我没能准确预测结局的原因。但是,毕竟霍尔顿太爱菲比了,我也爱菲比。看菲比的那一段,我总是想到的是我的妹妹,呵呵,以至于感觉个性亲切。所以这样的结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小说中这么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把“委屈求全”这个成语诠释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人懂得怎样去委屈求全。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能够不做。”细细想来,多么让人纠结矛盾的两句话哦。给你一个选取题,你是要成熟还是要自由?到此为止,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一个关于智者和圣人的问题。大凡智者不必须能成为圣人,而圣人在我看来就应都是智者,就算他们没在某个学科领域内有所建树,但是他们的心境已经能够折射出他们就是一个智者,因为他们能够在成熟与自由之间游刃有余地做出选取,或者他们根本不用选取,因为他们两者兼有,这是你我此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企及的。很悲戚地承认,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更不是一个自由的人。如此种种,我还是一个存在很大提升空间的人。
言尽于此,这部著作给人的感想不会只有这些,我暂且写上这么一些,相信我哪天重新翻看必须还会更有一翻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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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我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這個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麦田守望者》是塞林格的代表作,也是世界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这本书的主题主要是通过一个少年的视角来展现的,让我们从他的观察和思考中,对现代社会和人性进行深入的探讨。
整本书以一个少年的内心独白为主线,描述了他对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观察和感受。少年的观察细致入微,对社会的荒谬和人们的虚伪进行了深刻的揭示。他以独特的视角对成人世界进行了批判,让我们重新审视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塞林格通过这个少年的形象,表达了对人性的深刻思考。他强调人的`自由和独立,认为我们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和独立思考能力。这种思想对现代社会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让我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不要忘记人的本质和价值。
在阅读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塞林格的写作风格。他的语言简洁明了,却充满深刻的含义。他的比喻和隐喻,让我对现代社会的荒谬和虚伪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他的描述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少年的孤独和无助,以及对自由和独立的渴望。
总的来说,《麦田守望者》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书。它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现代社会和人性,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和这个世界。同时,塞林格的写作风格也让我感受到了文学的魅力和力量。
西多夫是罗马帝国的北西班牙征北大将军,他随先帝维尔多尼征战多年,战功显赫。他得到了先帝的承诺——打完这次仗便可解甲归田,重复西班牙的故乡,实现他和妻子儿女骑着马,在绿色的田野里徜徉,共享天伦之乐的愿望。
“咚咚——”战鼓声四起,西多夫终于盼到了最后一役——征服巴伐利亚之战。西多夫显得异常兴奋,有一块伤疤的脸上掩饰不住那发自内心的欢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对天长啸。他的战马也跟着他兴奋起来,不断地用前蹄击打着地面。
三声鼓响后,罗马在大将军的指挥下奋勇向前,与巴伐利亚在一片茂密的树林相遇。当时正值夏季,葱郁的树木下,是士兵厮杀的身影;绿油油的草地上,流淌着鲜红的血水。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去了,没有主人的.战马在树林中来回狂奔着,悲鸣着,好像在深情地呼唤着主人的名字,而对足下的绿草失去了原有的渴望。
一阵恶杀之后,原本充满生机的树林变成了令人生畏的地狱,到处是尸体,到处是鲜血。在这堆尸体中,有一个人慢慢地站起来,他就是西多夫,他完成了维尔多尼交给的使命。
他踉踉跄跄地向营地走去。当他靠近营门时,迎接他的却不是鲜花和美酒,而是一队严阵以待的卫兵,他们手持长矛,直指他的咽喉。一个身着皇家服饰的人缓步来到他面前,他就是一直阴谋篡位的皇太子维克多。维克多告诉他,先皇已经归天,他已成为罗马帝国的新主人。
西多夫明白一直对自己恨之入骨的维克多会如何对待他。他拔出佩剑。他说他只有一个请求,那就是死后能回到家乡。维克多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自此以后,西多夫家乡的麦田旁多了一个座坟墓和一匹久久徘徊不肯离去的战马,他们一同默默地守在绿油油的麦田旁。
后记:有时真弄不明白,为什么人类总是为了那一点点权势和一己的利益而相互仇杀。真希望绿色在给人们带来更多生机的同时,也把和平遍播人间。
“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译序p。2”再次证明了“幸福递减律”。人们将由过去的从增加物质财富中获得幸福,转而由充实丰富精神生活满足内在快乐,获得幸福感。
“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精神分析学家威尔罕姆·斯塔克尔”)——p。3、172”无论哪个阶级,这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文化、信仰不同,对此的理解、认识不同。我们不能说哥白尼为了维护科学的真理性而死是“不成熟”的,更不能说无数先烈为了后人的民主、自由、解放和幸福生活英勇牺牲是“不成熟”的;不知有无人认为《巴黎圣母院》里那个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的牧师卑鄙地活着是“成熟”?《红岩》里江姐、许云峰等先烈的死法在今天一些人眼里可能就是“不成熟”甚至被有些“成熟”的人拿来调侃,但为笃信虔诚的信仰而壮烈就比没有灵魂苟且偷生的社会混混成熟千万倍——因为他们活的是有正义思想和精神的大写人而非形式上尚存的行尸走肉。
“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以外,好像什么都没有,那些长椅看去湿漉漉的,简直没法坐下。这幅景象实在很叫人泄气,而且你走着走着,不知怎的隔一会儿就会起鸡皮疙瘩。——p。108”可见70年前的纽约和今之国中不少地方一样,市民素质亟待提高:随地吐痰、随手乱扔果皮烟头口香糖塑料食品袋等杂物垃圾。无论大人小孩,稍微有点良知或好习惯的人都会对这些不文明的恶习深恶痛绝。为此,近年各地纷纷开展了争创文明城市活动。有些效果,但与期望的效果相差还较大。从外在看或还需10年、20年,从根子上看重在“从娃娃抓起”。指望有些老人瞬间改掉6、70年来习以为常的某些动作似欠现实,然若今天的中学生继续抽烟、乱扔烟头、果皮垃圾、说脏话、故意损坏公物,“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的文明城市,恐怕尚需几代人来创建。
妹妹“每星期六像我一样上博物馆。想着她怎样观看我过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艺儿,怎样每次看的时候她这个人总会有所不同。…有些事物应该总保持着老样子。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p。111”由此可见各国教育方面的差别。按说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应该非常注重让中小学生从小就经常到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领地去亲鉴、感受历史,陶冶、颐养情操,传承中华文脉。博物馆内藏物多是有历史记忆或历史遗迹线索的珍品,后人常去看看,对了解认识传承本根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感,会起到更加直观的作用和效果。且对好学、用心、善发现的人,每到一次博物馆就会有新的发现认识和提高。人如草木可一代代逝去,而博物馆则承载下了一代代人当时生活、打造文明的过程与成果。这方面我国显然没有欧美一些国家做得好,关键是人们的思想认识不到,不仅吾辈、孩子们这代中小学时期都没听说过老师带大家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什么的,客观上这些馆少,主观上是没认识到它们的作用、不重视这方面建设。长此下去必将丢掉自己文化、文明的根脉,人们失去了这个了解认识自己本源的重要途径,便只有去博览、了解、学习、甚至崇拜、宣传异域文化了……迷失自我、则自身难保。
“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p·116”可见,喜欢低调、不卖弄的人,是不分国籍、民族、性别与老少的,这是人们的共性。而现实中稍有成就的人常常也确难把握住自己不卖弄,使自己从一个受尊敬的人沦落到被讨厌的人的一端,自然“也就不再那么好了”。
“只有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才能够对这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这样说当然不对。不过,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帮光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的人来,确实要宝贵的多。他们表达自己的思想更清楚,他们通常还有热情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十有九个要比那种没有学问的思想家谦恭得多。——p。173”这样说不完全对,因为绝大多数受过教育和有学问的人的确能对社会做出较大贡献,但又不是百分百、所有这样的人都能对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当然他们的确是比其他的人更聪明、有智慧、要宝贵一些,正如这位教授说的“谦恭”也因“满灌不响半罐咣当”,知识越多的人越敬畏知识、越谦逊虚心。
“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像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有什么类型的思想。这可以让你节省不少时间,免得你去瞎试一些对你不合适、不贴切的思想。你慢慢就会知道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头脑武装起来。——p。174”自我认识,对自己内在灵魂思想的正确认识。自己对自然科学更感兴趣还是对社会科学更有天分?而后按此“尺寸”再充实填入“合适”的东西。少年的身心特点决定了这个时期很少想到这样的问题,虽然这的确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很幸运遇到这个极负责任的老师告诉他这些,尤其他记住了并为自己开辟了一条作家之路。但愿看了这本书的所有青少年都能深刻理解这句话、记住这句话,并用自己的成败经历来检验这句话。
“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如果说什么话去阻拦他们,那可不好。——p。192”孩子们涉世未深,对一切都极好奇,求知心极强、极具探索精神,甚至对一些有危险性的事也毫不在意,有时对成人或家长的提醒、告诫也置若惘闻甚至反感。so,只有自己“摔下来”,摔几次跟头才会从中学到需要记取的经验教训——更终生难忘的直接知识。别玩火自焚就是了!
“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p·194”是的,人事人事,若不涉及人就谈不出任何事。你谈的事至少是自己感兴趣的或一定得说的,其中不可回避地要提起相关人——过去的或将有可能关连的、合作的、远的、近的、喜欢的、漠然的。
雨点打在浅灰色的水泥地上,染出一个小黑点。黑点一个个扩散,很快就覆盖了整个地面。雨敲打着旋转木马的猩红色天花板,几乎没有超过旋转木马上的爵士乐。为了躲避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所有的父母都躲在转盘的屋檐下。而你,霍尔登,还坐在圆木前的长椅上。雨水像一条透明的长线,顺着你深红色的帽檐流进你的脖子,浸透了你的风衣。可是你不在乎,却觉得好幸福!你看你妹妹费欣穿着一件篮装大衣,金发被风吹动,像一阵麦浪;她骑着那匹棕色的木马绕着圈子跑。你说她看起来很棒,你差点大喊大叫。你浑身发抖,却不知道是因为冷雨,还是因为内心的震颤。我知道你可能永远不会这么开心,即使和女朋友在一起。即使在你的梦里。
你说你讨厌你女朋友莎莉的虚荣和庸俗。但承认吧,你无法抗拒她的美丽。甚至当你遇到她,突然觉得自己爱上了她,想娶她。但是你跟她说话,她否定了你的未来,你又开始讨厌她了。最后,你在后悔中突然分手。想想,整件事都有点搞笑。你笑得很大声,你笑得很大声很傻,你可以向上帝发誓你真的疯了。心里的矛盾像雨一样敲打着头上的帽子,雨水在脸上流成了酸酸的泪水。你真的躲不掉。
你说不想吐肠子就不要去看这个假电影。但承认吧,你去看你最讨厌的电影,只是因为你想消磨时间。你的精神世界如此空虚,你只能用电影来填满它。你想造反,但你不可能是真正的造反者。就像北风吹掉了你的帽子,但你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风向,你只能捡起掉在地上的帽子。你无力反抗,只能与现实妥协。
你说你想去西部装个聋哑人,用赚来的钱在树林边盖个小屋,然后娶个又聋又哑的漂亮姑娘;当他们有孩子的时候,他们会给他们买很多书,并亲自教他们读写。但是你做不到,因为你有一个爱你的姐姐,你心疼她。她拖着一个几乎拖不动的大行李箱,说要和你一起去。你觉得你会晕倒。你用你最凶的语气告诉她,她绝对不能跟你走。但最后,为了让她生气,你答应她哪儿都不去,让她带着你无限的回忆坐旋转木马。看着飞信骑着木马,你终于开心了,身边的风雨不再萧瑟,在你眼中几乎是动人的。但依然是漫长的矛盾和悲哀。你还是逃不过风雨。
你坐在长凳上,像落汤鸡一样浑身湿透。你曾经对费鑫说,你只是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玩黑麦的孩子跑到悬崖边,你会抱着他们,防止他们掉进深渊。你知道这很过分。你知道你父亲会杀了你,但你就是想这么做。我也知道你守口如瓶,说脏话,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但你不喜欢暴风雨的世界。你会在遇到善良的尼姑时慷慨解囊,擦掉学校墙上的脏话,帮一个陌生的小女孩收紧冰鞋。你想反抗,你有一个简单的理想。即使你不能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你仍然可以在风雨中守望。
你可以打开一把伞,当孩子经过时,你可以把它举过头顶。他们不会被风摇动,也不会被雨颤抖。他们会用温柔的声音说“谢谢”。他们会用温暖的小嘴唇轻轻抚摸你湿漉漉的脸。你会为此非常高兴的。
我相信会的。
所以,霍尔登,无论你是在麦田里,还是在风雨中,请时刻保持警惕。看没有被虚假淹没的真诚,没有被虚荣刺伤的单纯,没有被庸俗抹黑的爱情,没有被金钱和名誉包裹的梦想,还有所有纯真无邪的孩子。
那天去书店的时候,从很多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书会对我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这让我深受感动。我认为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棒。
美国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还没有散去,冷战的硝烟再次升起。一方面,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情绪低落,在无法改变的社会背景下过着悲惨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登就是其中之一。他抽烟喝酒太多,但他不想进步。但是,他并没有堕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有一个美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国家在这个时代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一切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有点类似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许多人感到困惑和沮丧。他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失去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我们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我们应该专注于我们的前方和我们的道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登没有他纯粹的理想,他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了下来。理想是人们的指路明灯,指引着人们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的未来。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即使生活让我们这一代人有些迷茫和困惑,但一切都只是暂时的,所以会过去的。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才有希望。希望是明天,明天会更好!
顾名思义,有一个17岁的男孩,他讨厌世俗的干扰,梦想一个没有城市干扰和成人虚伪的儿童世界。
“反正我一直想象有一群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玩游戏。成千上万的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大人,我是说——除了我。至于我,我站在那该死的悬崖边上。我的工作是在那里观察。如果哪个孩子走到悬崖边,我会抓住他。我的意思是,孩子们在疯狂地奔跑,我不知道他们在往哪里跑。我必须出来抓住他们。我整天都是这样。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些都是他在天真无邪的妹妹面前发自内心的话,诉说着他心中的所思所念。
当今社会,人们被现实和残酷严重包围。很多进入充满梦想的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他们的梦想消失了,他们的人性也逐渐消失了。
我奶奶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另外两个是我二姨三姨。
表哥是我三姨的儿子,五岁左右就出门了,带着表姐去了她几年有所成就的城市。但是,养我表妹的人不是三姨,是二姨。二姨脾气好是出了名的。不管你怎么做,只要不违背她的底线,她就不会生气。就是这样三舅妈才会用她——让二舅妈带孩子。
表哥去了大城市后不久,我和妈妈就陆续跟着去了。所以我们都团聚了,很开心。二姨对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事,三姨连面子上都没做。她早些时候去了我的家乡,看到了那个土气的样子,假装很珍惜我。在她怜悯的眼神里,我也看到了不屑。她带我去县城给我买了套西装穿。我太高兴了,她笑得像个乞丐。她带我们去餐馆吃饭。食物上来的时候,她没尝几口。她拿出“文化人”的女人味说:“这家餐厅还是本市最好的,厨艺这么差。”
后来三姨让我去他们大城市看看世界,我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和嫂子为了勤俭节约,和三个姑姑两个堂妹合住一个房间。为了迎接妈妈和我,哥哥和嫂子专门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间,我们四个人搬了进去。我们到的那天,哥哥和嫂子在超市给我和妈妈买了几百块钱,嫂子对我和妈妈都很客气。
我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天还没亮,哥哥和嫂子就在车站等着接我们。我们去了三姨家,表姐还在睡觉。三姨和二姨都是在我们的敲门声下才醒过来的。表哥被三舅妈叫醒的时候特别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哥拉到了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色的是他的,黄色的是我的。三姑也乐在其中,说她把儿子“照顾”得很好。饭做好了,我好心的把菜给了表哥,他嫌恶的骂了我一句,把菜推开了。三姨没有替我出头,只是笑着说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喜欢城市人的独特优势。这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
到了大城市没多久,哥哥嫂子天天照顾的很好,给我买了这个买了那个,吃了无数的水果,把我褐色的皮肤白的水灵的。我记得三姨看我的时候那种嫉妒的眼神。我的黄头发变得又黑又亮。我瘦得跟木头一样,还长了点肉。三婶看在眼里,心里很生气。他儿子只有白,没有肉。结果她到处指着我,还叫周围的人指着我。
我和表哥打架,我打了他。他去投诉,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身上。三婶和二婶一起说我,说我比表姐大,让我放弃表姐。我打不过我表哥,所以我跑去告发了它。我的三姨和二姨回来时,眼里闪烁着他们儿子的骄傲。他们还要求我长得像个妹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后安慰我。其实我只比表哥大两岁。大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小孩子吗?这个不知道。
我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表哥每隔几天就要缠着弟弟一次,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可是他怕弟弟少花一分钱。看不出来说一两句。表哥还是不在乎:“他应该的。”
过年的时候哥哥嫂子赶回家结婚,妈妈也回去主持婚礼,把我一个人留在大城市。我表哥有机会报复我。
有一天表哥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起来了。因为每次他先惹我,我都不理他,他越来越自满,违背了我的底线。直到我忍不了,他才和我打架。
我和表姐打架的时候,二姨正好从这边过来,表姐赶紧躲在二姨身后。
最近翻读了一下《麦田的守望者》这本书,发现它带给我的震撼以及精神上的鼓励还是一如最初。相比之前看的时候,这次看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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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的美国,仿佛又经历着一次文艺复兴,太多新鲜事物忙不迭地涌现而出,传统的主流文化与其产生剧烈碰撞。大批大批的年轻美国人悲观空虚,他们把肉体托付给酒精和毒品,让灵魂永远漂泊在路上。这些垮掉的色彩鲜艳的年轻人们,浑身长满锐利棱角,所拥有的青春像吸食大量一样迷幻,一次又一次,用身体撞击命运的表层。
独居时代特色的垮掉派中,有一个人叫j·d·塞林格,他写下小说《麦田守望者》,书一经出版便被许多保守人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有些学校将其当成。可不论怎样,该书获得的成功都是巨大而非凡的,年轻的美国人寻找到新的精神领袖,他们学着霍尔顿笑起来带有邪气,剃上同样乱蓬蓬的褐色水兵发型,戴上红色鸭舌帽,在冬天没有了手套。后来过去多年,塞林格赋予霍尔顿永恒的青春期,自己却抵挡不住时光侵蚀后带来的生老病死,老年时期灵感枯竭,二零一零年驾鹤西去,他那些充沛的生命力只在文字间长存。而那个麦田守望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人,青春期从未这样冗长绚丽到堪比烟火。以至书被不停重印再版,越来越多年轻人将其奉为圣经,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成为有关青春期,有关少年,有关整个美国,不灭的经典。
以至于在多年以后摇滚教父约翰列侬的死亡,都同这本书有着扯不清的关系。列侬在公寓门口被一个疯子开枪打死了,而那个精神癫狂的杀人凶手随身带着一本《麦田守望者》。他神志不清地诉说自己喜欢着霍尔顿,和他一样希望世界上虚伪的人越少越好——虽然因为精神上的疾病使得列侬这颗摇滚巨星陨落,但他的内心深处那份对于纯粹的向往,透露出了对于麦田式青春的无比热爱。
从古至今谁都想要最纯粹的回忆,谎言被驱逐得很远,大片金黄麦田填充整个视网膜,一大群孩子在奔跑。年龄永远是十六七岁,连穿帆布鞋都好看得要命。一直都倔强地拒绝着长大,像蚌一样牢牢闭紧贝壳,畏惧着咸涩的海水,内心柔软似鲜美蚌肉。现实却往往违背人们的意愿,蚌终究无法抵挡凶猛的海,再也没有灵气去孕育珍珠。学校里学生个个无法理解,看似道貌岸然的老师有不为人知的癖好,每天都充满不安,在一无所有的年华里总没有什么太痛快的事。
只能用偏激行为表达对社会不满,嬉皮装扮下是柔软的.内核。抽烟也好,酗酒也罢,日以继夜地举办着纷繁的派对,都是一种宣泄的方式。垮掉的一代形成的独特文化,从来都有毒迷人。青春很短,哀愁很长,在短暂得几近转瞬即逝的青春期里应该努力疯狂几把。
第一次看《麦田守望者》时我还是个小学生,为书中出格描写而感到惊讶。等上初中后再看两遍,不由为垮掉派而倾倒。仔细琢磨霍尔顿的每一句值得玩味的话,一些看似粗鄙的比喻,文中形形色色的出场人物,尔后对着书页发呆,反复看封皮上塞林格的名字。想象着当年垮掉的一代早为人父母了吧,早已将年轻时破碎成一地的故事束之高阁。不知道他们其中还有谁会说,“我只是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只有书中的霍尔顿,松柏似的万古长青,无论怎样也不会衰老、干瘪与死亡,童颜永远,给一代代年轻人输送叛逆自由的能量。
不知道霍尔顿最后有没有抛开一切成为守望者。但他守望于码头,目送一艘艘船驶向遥不可及的未来。
喜欢看着野鸭子的霍尔顿,不知我能不能陪你走过那片麦田。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塞林格将故事的起止局限于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内,并借鉴了意识流天马行空的写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
这本书虽然篇幅不大,只十几万字,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人们认为是“现代经典”,其中一本就是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校园里到处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例戴着红色鸭色帽,讲着“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的愿望。甚至到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的是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霍尔顿是个孩子,的确是个孩子,不虚伪也厌恶虚伪,而他爱装大人,希望成熟却厌恶虚伪,内心矛盾。他一面在厌恶着那些人那些事,自己却跟着这样的世界潮流,向往着某种简单纯美的生活,却无法在现实中兑现,矛盾是可以把人逼疯的。霍尔顿的形象代表了美国五十年代部分青少年的精神状况,他在现实中处处碰壁,与现实格格不入,精神上极度苦闷彷徨,于是他以自己的方式开始消极地反抗现实,他从家里、从学校逃开,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真正能做些什么,最后,他只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
正如书中有句话这样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在现实生活中,或许每个人心中也都存在着这样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愿望,或许是你对现实的生活有着种种的不满,又或者是遭遇的挫折让你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又或者所谓的“机遇”没能给你实现价值的机会,总之,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每当这时,我们也都会在脑中幻想,想着在那么一个遥远的地方,一切都如理想般美好,没有让我们烦心的人和事,没有让我们厌恶的不公平,甚至没有许多需要我们操心的学习和工作,远离尘世,远离芳华,只有我们自己,做着想做的事,念着想念的人,实现着简单而又充实的人生价值,既不虚度,又无烦忧,是如此的美好。梦里,我们常常在梦里这样构建着,像霍尔顿对着妹妹菲比念着的一般。可那毕竟是梦,当我们醒来,一切如旧,生活还是周而复始的继续,丝毫没有改变。
也许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改变,一种对于自己向往生活的构建,一种把梦想变成现实的努力,我们更应该相信,纯净而美丽的“麦田”不是只有梦里才有,眼前没有“麦田”是因为我们从没撒下希望的种子,一味的自怨自艾毫无任何意义,所以,我们该做的,不是期盼,不是等待,不是埋怨,而是从现在起,从自己的努力出发,真诚的撒下一粒粒希望的种子,用自己的双手打造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想,到那时,我们就真的会变成一个守望者,一个守望着自己的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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