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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9篇)

食堂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9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是确保成员理解和遵守的重要手段。对于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和做法。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要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先消毒,生熟案板刀具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2、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3、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4、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5、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2、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3、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4、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5、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6、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2、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3、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4、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接受教育体育局、卫生、防疫、质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手,勤理发,必须着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上岗,不准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2、确保厨具卫生。砧板、案板等炊事用品用前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炊事机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所有餐具每日三次清洗消毒。

3、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厨房与加工场地做到无污物、污水;厨房、餐厅的门窗每周抹洗一次;餐厅地面每次用餐后拖扫一次;餐桌每次用餐后用洗洁精擦洗干净;厨房、餐厅、加工场地定期进行消毒。

4、采购员不得购入腐烂、变质、有毒、过期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物。

5、食物存放实行生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测、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每餐各类食品成品在冰箱留样24小时待查。

7、就擦人员应文明用餐,保持餐厅清洁卫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间。

8、加强“冷荤”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消毒设备。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食堂应设专门人员负责食品留样工作。

2、烹饪加工人员(厨师)及凉菜制作人员(包括面试制作师傅)每做好一种菜肴都要先进行试尝,特别是上一餐供应剩余的食品,更要细心试尝。

3、厨师及留样人员试尝时,不得使用加工工具直接进行试尝,必须另备碗筷,将菜肴装在碗里再试尝。

4、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面食制品),每种取样100克留样,并装好加盖放在冰箱冷餐室,留样24小时,并做好记录。

5、留样冰箱必须保持清洁,杜绝与避免污染留样。

6、留样的专用碗、盘等用具使用后要清洁、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1、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2、米、面、油、肉、调料等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常渠道采购。

3、采购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证,并进行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4、禁止采购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7、所采购物品必须逐日、逐样进行登记。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接受教育体育局、卫生、防疫、质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

厨房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之熄灭。

4、工作时切勿抽烟或将未熄灭的烟蒂随便放置。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罩,以防火星飞散。

6、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间或用完后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锅中的残油脂,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9、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与保养。

10、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11、电线配线除旧:外部绝源体破裂或插座损坏,立即更换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12、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万一煤气泄溢室内,容易引起火灾及中毒之危险。

13、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1)断绝煤气之源。

(2)断绝空气供给。

(3)降低周围温度。

(4)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14、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卫生,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兼职)检查厨房情况,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电源、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5、万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灭火。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石佛寺镇初级中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小学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水、电、燃气范围和用量都在不断扩展,使用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电、燃气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

一、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 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教师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和净水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三、 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 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 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应保证每6个班级拥有4个水桶,应分层放置,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 寒暑假开学前、每两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七、 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 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 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和靠近楼顶蓄水池。

十一、 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顶的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用电管理: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燃气管理: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手,勤理发,必须着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上岗,不准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2、确保厨具卫生。砧板、案板等炊事用品用前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炊事机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所有餐具每日三次清洗消毒。

3、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厨房与加工场地做到无污物、污水;厨房、餐厅的门窗每周抹洗一次;餐厅地面每次用餐后拖扫一次;餐桌每次用餐后用洗洁精擦洗干净;厨房、餐厅、加工场地定期进行消毒。

4、采购员不得购入腐烂、变质、有毒、过期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物。

5、食物存放实行生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测、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每餐各类食品成品在冰箱留样24小时待查。

7、就擦人员应文明用餐,保持餐厅清洁卫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间。

8、加强“冷荤”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消毒设备。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 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 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 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 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 直接灭火。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 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5、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6、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7、食堂的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食品用具、容器、加工工具和其它餐饮用具(包括学生碗筷)的清洁消毒和保洁,要严格按照《食堂餐饮具、学生碗筷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并随时保持清洁。

8、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9、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0、学校的小卖部,只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出租:

(1)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1、学校出租小卖部,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承租人必须履行小卖部承诺书。禁止出售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无相应检验合格证的食品;禁止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添加剂、色素过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冰棒及其它饮品;禁止出售“三防”措施不力,被苍蝇、螳螂、老鼠等爬过、吃过的食品。承租人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代购协议书”。

12、学校要协调卫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出租的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坚决没收禁止出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要求家长劝告、教育学生(或子女)不要在学校周边餐馆用餐及购买各类食品。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下雨天应该在食堂门口铺设吸水地毯,防止大量水进入食堂造成地板上有积水导致食堂过于湿滑,引起就餐人员的摔跤。

二、在食堂入口的醒目位置应该摆放警示标识,警示就餐人员小心地滑。

三、在食堂的楼梯口处,应该规定上下不同方向,防止地滑和逆行引起的摔跤。

四、在雨天应该安排相应的人员对食堂的地板进行清洁,防止地板古语湿滑导致摔跤。

五、对于食堂工作人员应该规定他们穿防滑鞋。

六、食堂应增加排水设施,在雨天水量过大时将水排走,避免地板过于湿滑。

七、在食堂放置吹风机,在雨天地板沾水时对其吹风,使地面迅速干燥。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平安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平安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平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平安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平安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效劳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平安。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平安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置、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平安。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防止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平安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师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2 、食堂有相应的除蝇、防鼠、防尘、污水排放、存放垃圾的设施。保证教师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 、 格进货渠道,采购教师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蔬菜,要保证卫生质量。

4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1. 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 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计算器等)

5.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 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1. 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2. 严禁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护栏、树木等不经教师允许不得到二楼活动或逗留。

4. 不准携带手机、随声听等与学习无关的电器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 若发现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及时报告教师或班主任。

6.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 课后活动不经教师同意不许离开校园,更不允许到小学购物等活动。

一、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

二、学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日制度和节假日带班制度。

三、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学校当天各项日常管理,具体包括:

1 .检查当天校容校貌,督促有关班级、有关人员做好当天卫生工作;

2 .处理校园内当天学生和教师中发生的偶发事件;

3 .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阻止无故闯入校园内的车辆、人员;

4 .巡视校园内学生课间纪律活动情况 ;

5 .两次放学时监查并维护学生离校时的秩序;

6 .写好当天值日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做好值日情况记载。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2011年2月

辛堤头小学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4、食堂应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辛堤头小学

2011.2

辛堤头小学食品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

2、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应由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3、仓库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冰箱食品应生熟分开存放,并分别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辛堤头小学

2011.2

辛堤头小学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并浸泡10分钟以上;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肉类、水产类、蔬菜类食品应分别在专用清洗池、操作台中清洗、切配,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辛堤头小学

2011.2

辛堤头小学食堂餐具、工用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2、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辛堤头小学

2011.2

辛堤头小学食品供应和留样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2、在用餐场地外就餐的,应在备餐间内分装成单人份再供应。

3、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4、每日供应的菜肴(包括含陷的面制品)应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辛堤头小学

2011.2

辛堤头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先洗手并用消毒水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那么关于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请跟小编看看吧。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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