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1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招标(采购)分类。
2.1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招标采购计划。
3.1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招标文件。
4.2.1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信息发布。
4.3.1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投标单位预选。
4.4.1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发标。
4.5.1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开标。
4.6.1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评标、定标、中标。
4.7.1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签订合同。
5.1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供方管理。
6.1供方合格评定。
6.1.1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第一类招标。
ppp300第二类招标。
ppp400第三类招标。
ppp500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
3 公司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 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 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 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 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 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4)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6) 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 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 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 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2. 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专利动 向、产品配方等;
5.重要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客户和贸易渠道;
6. 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财会室、档案室、化验室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四条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七条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本规定由xx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以便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单位要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的主管领导,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单位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安全隐患,各项目部应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看护本施工场所需用的物资、器具等,施工人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对所属施工人员必须全部登记造册,留存身份证件以备查,工地负责人要对本工地所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防止人身伤残等安全事故发生。经常性出入公司的应办理出入证件,无证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的办公区域。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机、配电箱(柜)、食堂、仓库、员工宿舍、施工现场等处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配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注意防潮湿、防高温,并且做到人人会使用。加油机处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有专人看守,油罐要全部进行掩埋,周围要进行围栏防护隔离,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单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过期、任意乱放挪作他用,对损坏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设施,单位不能及时更换维修,完好率达不到100%的,给予单位处以200到500元的罚款。
四、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间距,道路上不能有沟、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五、加强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乱接插座,敷设线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线槽,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压电器。
六、二级以上动用明火(火灾危险的场所)要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全保卫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批准才能予以实施。三级动火(电气焊、切割、喷灯等)施工队要有防范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灭火器材。五级风天气不准实施动火作业,严禁动火时交叉作业,在进行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施工人员擅自焚烧垃圾,。
七、电工、焊工、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专用机器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随意接近设备危险部位和在设备的空隙间穿行。
八、凡登高作业,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内距地面2米以上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绳。梯子、跳板等设施必须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或修理好。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一律不准在野外登高作业。凡患有癫痫病、心脏病、精神病、高血压、低血压、头昏、弱视等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和接近机械、电器、动力设备。
九、施工所需用的车辆必须为无“三漏”车辆,并告知驾驶员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规定,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不准酒后驾车、开快车、疲劳驾驶,车辆必须自配完好的灭火器材。施工单位生活保障用车进出公司要办理通行证,所需拉出去的物资必须开出本单位证明到安全保卫部签字盖章办理出门手续。
十、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和带情绪工作,更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治安案件,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和施工单位给予一定数额(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一、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工地第一责任人,施工人员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工地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三、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十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经检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可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嫁祸于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安全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设备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发生同类事故。
为加强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监督监理公司严格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内容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配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检测设备,报业主审核,监理工程中若需更换监理人员,必须书面申请经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重点落实施工阶段质量及进度控制,切实做好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
四、坚持由总监主持及业主代表参加的工地例会制度,做好会议纪要和监理月报。
五、监督总监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点部位的旁站制。
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主管项目不宜超过2个,大型项目不超过1个。
七、严格对进场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和见证取样复检手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签发书面通知,撤出现场。
八、加强验工审核,有关增加工程造价的签证需事前经业主方认可。
九、监理部门必须依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工程合同条款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效益显着的给予奖励,出现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延误、人生安全等重大问题或事故,给予惩罚和追究责任。处罚额度由工程部同办公室提出,按指挥部办公会议决定。
十、监理人员在政治方面、业务方面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单位提出更换人选,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及时调整人员。
十一、监理管理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工程技术管理部下设若干个项目管理组,按规定实施组长管理。
十二、本管理规定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3、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现场监督与检查: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对
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伤亡、设备故障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工程部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5、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现场安全标志齐全、醒目
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按规定上报工伤事故
10、完善现场安全设施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档
3、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
4、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排水、绿化等处理措施
5、按规定标准为工人提供现场住宿设施
6、完善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设施
7、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8、完善施工现场标牌
9、完善生产工人各种生活设施
10、健全保健急救人员和器材
在遇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处理报告。
1、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3-5%,且必须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仪,否则对泵站司机罚款30元/次,泵站压力达到25mpa,否则对泵站司机罚款30元/次。
2、开机前首先检查油量,严禁缺油开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泵头螺丝松动,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
4、柱塞密封漏液,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5、各部位管接头密封漏液,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6、滑块与柱塞锁紧部位螺丝松动,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泵壳、电机、乳化液箱内外卫生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8、因缺油导致轴瓦烧死、连杆断等事故,对集体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9、井下存放的千斤顶、操作阀必须封闭盖严,防止煤尘侵入阀体内,否则罚款50元/次。
10、新下井的操作阀、千斤顶必须安上防尘堵方可出库,否则对综采车间罚款50元/次。
11、支架工连接高压胶管时,必须先对进液孔、管子头的煤尘进行冲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乳化液箱的吸液滤芯、回液滤芯、高压滤芯及泵箱必须及时冲洗。发现一次因滤芯不冲洗而造成滤芯堵塞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各种滤芯损坏而不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50元。支架主进滤网保证每十天更换一次,网烂超过五个孔,对当口支架维护工罚款20元/个。
13、综采队每月必须对乳化液泵及泵箱蓄能器的压力检查一次,若压力低于标准,必须及时充氮。发现蓄能器不起作用,罚款500元/次。
14、加强液压泵站修理,修理后经生产科、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奖励200元/台。安装工作面奖励500元/套。液压泵站修理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罚款200元/次,对车间主任罚30元/次。
15、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1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1、品牌维护,是指企业针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给品牌带来的影响所进行的维护品牌形象、保持品牌市场地位的一系列活动的统称。品牌维护是品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集团系统各单位、各分公司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维护集团品牌形象。要求全体员工都必须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并有意识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塑造品牌形象,为品牌的建设添砖加瓦,并且为维护品牌而约束自己的言行,为品牌承担责任。
3、树立全员品牌意识,即每个员工都是品牌建设者和维护者;每个员工的业务活动和社交都是品牌工作的一部分;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恒大,热爱恒大,做恒大品牌的宣传员。
4、树立全时品牌意识,即每个员工时时刻刻都代表恒大品牌;每个员工不管身在何处何时,都是恒大品牌的一名形象代言人,都必须表现企业的风采、风貌,准确体现恒大的品牌精神。
5、树立全责品牌意识,即以责任为品牌的核心内涵和价值,将责任体现在产品上、工作上、言行规范上,体现在处理各自公共关系以及媒体关系上。
6、房地产是高度资源整合的行业,产品是一个整合的过程和系列链条,因此,通过整合资源达到产品质量最优化,是维护品牌的核心,集团系统各单位、各分公司务必整合各类资源,共同维护恒大品牌。
7、产品质量是整合的核心:是企业经济和行业责任的基本要求,是企业诚信活动和结晶的载体,是在市场和社会立足的根本;集团系统各单位、各分公司要加强对所有合作单位在设计、主体施工、景观园林、装修、配套、物业服务等整个链条的诚信合作。在与建筑设计公司、工程建筑商、专业装修公司、园林公司、营销代理公司、广告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各媒体合作单位等合作者及利益相关者合作中,严守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义务。
8、对各种合作资源整合后的监管,是维护产品和品牌形象的重点。各个合作环节管理部门和员工要强化监管的职责,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细致化的工作体系,做到没有任何漏洞和忽略;合作商代表恒大工作直接或间接面对消费者和公众,是恒大员工的延伸,他们的言行会相当程度的影响公众对恒大品牌的认识和评价;让合作商了解和尊重恒大品牌,树立恒大品牌思想意识,努力让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成为恒大品牌建设者和宣传员。
9、服务是保障,必须对全社会承诺和负责。没有服务,没有好的诚信的细心的服务,品牌其实等于零;公司全员都必须重塑服务意识,强化各系统各环节的服务言行和服务管理,并进一步形成具体监管措施,引导和管理所有合作商在恒大产品、活动各链条上的服务理念和质量。
10、保护品牌是关键。诚信、服务、责任,是对品牌最好的保护,集团系统各单位、各分公司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必须从保护品牌的根源做起,狠抓诚信,服务、责任三大环节,防微杜渐,保持高度的品牌敏感,发现任何品牌危机苗头,必须严格按照品牌管理办法和流程加以汇报、处理;在保护品牌方面,没有个人利益,没有个人理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轻重之分:保护,就是全面的保护,就是细致入微的保护,就是滴水不漏的保护,包括在品牌危机和品牌伤害事件发生后,全员一心,不折不扣的为保护品牌而行动。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xx]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企业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挑战。面对挑战和机遇,企业想要更好的发展,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需要企业不断的创新、完善体制打在自己的知名品牌。
创新是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现代企业进步的原动力。知识经济时代的管理者,必须把握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新要求。应认真分析激发组织创新力的影响因素,不断进行创新实践,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获得跨越式发展,实现持续成长。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是其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等一系列创新活动的前提,是产生主动创新和持续创新的重要制度保证;其次,企业制度要随着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而不断完善,就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不断创新;另外,制度创新涉及企业内部不同层面的机制变革,同时还涉及企业外部的金融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外部制度变革,企业必须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注重企业外部制度创新与内部制度创新的协调运行,促使其互动共进。 当今民营中小企业存在的制度缺陷: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缺失的起点就是企业规模的扩大,这也是其发展进程中最危险的时期。管理则表现出更多的随意性,缺乏全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受经济转轨时期的体制、法律背景和传统习惯的影响,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选择了家庭式管理方式。这一方式在企业资金规模较小的初创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需要大量引进外来的各种专业人才进入企业的核心领导阶层,这一方面往往导致专业管理人员与企业主亲属形成两个利益集团,诱发企业内部各种矛盾,造成有些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难以执行。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家习惯于业务管理,习惯于自己独立操作,习惯于自上而下地指挥别人,使有才能的员工感到不能获得尊重,不能实现自我。所以,民营中小企业很缺人才,但又留不住人才。 当今管理制度的创新:现在的民营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仍处于原始管理阶段,真正好的科学管理必须要有监督管理。因此,民营中小企业在进行质量管理、人事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 理、薪酬管理、组织管理、战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时,还得建立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而这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实现管理的专业化和制衡化,使原来的利益共同体导向向命运共同体导向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在wto环境下,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使得中小企业更需加强由生产质量、劳工工作环境、环保等方面所构成的生态管理制度的建设。 在我们所研究的案例中,有很多创新改革的案例。如:百色市粮食站,他们改变以往的耕作方式,创新耕作方式,划定试验田进行粮食的培育和实验,从而使粮食的产量大大增加。他们的改革与创新为国家的.粮食增产作出了显著贡献。还有北京的白领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董事长苗鸿冰在公司的管理上进行了改革,注重品牌的树立与建设。而且苗鸿冰在品质建设上也有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说:“创造品牌需要胆识,维护品牌需要耐力,著名品牌需要智慧。在创造品牌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胆识、魄力、勇气,干了五年以后发现力量不足,坚持住了就行,要想成为世界著名,想在行业里一说话人家报道,人家觉得我现在已经很好了,但我觉得现在还不够,需要智慧,我还得继续学习。”在这两个案例中我们认识到:一个企业如果想发展,那就必须创新,如果想在创新中走得快走的稳,那么就必须坚持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与落实。品牌的树立与保持更离不开管理体制的完善和产业的创新。
管理体制的完善,创新机制的完善与品牌建设息息相关,与企业的兴旺也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一个企业如果想真正的做强做大,走的更远,那么就必须处理好管理体制与创新机制和品牌建设的关系,二者与企业的未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品牌形象是一种具有文化内涵的概念,需要长期塑造,不可一蹴而就。因而品牌形象的塑造需要从细节做起,日积月累,坚持不懈。只有这样,品牌才能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牢固的形象。由于市场竞争和消费需求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品牌形象也要跟上时代步伐和社会潮流,及时创新形象,从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新的形象。品牌形象创新是品牌创新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品牌名称创新、品牌标志创新和产品包装创新等方面。
品牌形象创新常常基于以下几种原因:
(一)消费观念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迫使企业创新品牌形象
例如,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已开始把无公害消费作为选择商品和品牌的重要标准。面对这种变化,企业就有必要创新品牌形象,加入环保概念,以跟上消费者消费理念的提升。
(二)品牌延伸的需要
企业要开发新市场,进行品牌延伸,就需要为新市场塑造新的品牌形象。如日本小汽车在美国市场的形象,就经历了由小巧、省油、耗能低、价廉的品牌形象到高科技概念车形象的转变。为品牌成长注入了新元素、新活力。
(三)维持品牌生命活力,以利于长远发展
企业不仅要维持品牌现在的生命力,还要高-瞻远瞩,从长计议,创新品牌,以利于将来的长远发展。例如2000年中央电视台更换使用了几十年的台标就是一种品牌创新,是为了中央电视台的长远发展。 名称创新是品牌形象创新的一种重要方法。如果由于最初设计上的缺陷,或者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品牌名称不利于品牌传播,那么就有必要对品牌名称进行创新。
品牌标志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易辨易记,简洁醒目。如果在品牌运作过程中发现品牌标志未能体现企业的经营理念,不利于品牌形象塑造和品牌传播,也要及时予以创新。演变是一种迂回的方式,是积少成多、循序渐进地更新品牌形象。虽然每次变化甚微,但这些变化仍然是创新,同时又使消费者的认同感相对不受影响,这是传统营销常常采用的做法。突然的变化容易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导致消费者对立的情绪反应。
不同的包装对营销和品牌形象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致使包装的影响力降低,或包装最初的设计本来就存在缺陷,这就有必要进行包装创新了。包装创新是品牌创新的延伸,要符合保护产品、便于使用、特色鲜明、符合品牌定位、无公害、经济性等原则。
品牌视觉形象的改变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因为名称、标志和包装具有消费者认同的成分,这种认同感会在消费者心中触发对该品牌的一系列情感效应。企业在改变品牌形象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些改变带给消费者的各种反应。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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