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涉及多个行业或领域,例如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3)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2)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3)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股权结构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三方投资及股权。
(一)三方投资。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2.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3.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二)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第三条预留股权。
(一)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1.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2.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3.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二)预留员工期权。
1.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2.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3.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第四条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六条各方股权的成熟。
(一)成熟安排。
(1)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2)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
(3)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二)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2)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四)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五)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六)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七)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1)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第九条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条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_______________(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3.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第十一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二)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________%的除外)。
(三)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十二条授予的程序。
(一)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二)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第十三条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四条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条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六条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占该公司%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____注入______即____%,注资____期限共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投资及比例。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方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由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3、利润分配比例:
三方经营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___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经营公司名称: 包头市嘉苑绒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麻爱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
公司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
第三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畜产品、绒毛加工;绒毛制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险品)的销售。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际购资为265万元。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3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麻爱国
股份分配协议书模板股份分配协议书模板日期:
乙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店中文名称: 南京三联野生肉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时代广场8-** 室
电话: 025-8**5 邮政编码: 2**0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 孔雀 野猪 梅花鹿等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二十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十万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乙方: 吴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出资额: 三万九千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39 %;
丙方: 李长余 ,住所地: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公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能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管理架构混乱待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或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会和甲方提出,以便甲方能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一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丙三方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两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 50 %金额汇至 三联肉业 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三其资金到位:甲、乙、丙三方第一次资金到位后 两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 一 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50__ %金额汇入 三联肉业 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股份分配协议书模板合同范本第十二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十三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 一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1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 1 %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九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资股东至本公司产品享有买单原价五折优惠。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休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体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体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体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署地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以购买甲方在公司的万元股份。
3、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万元股份的权利,亦不承担其义务,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签名:
受让方(乙方)签名:
注:1、转让双方是自然人的签名,是单位的盖公章;。
2、该协议书范本仅作参考,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057217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万元 甲方出资占股80%;乙方出技术,占股20%。
二.合作项目:
led各类灯具自造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永久,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 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并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所有人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其他事项:
2:生产期及时开发及样品制作由甲方出资,在做出合格的样品时,甲方付乙方每月8000元生活补助。
3:在做出合格样品后如甲方未履行承诺拒绝支付乙方8000元生活补助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日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日期:乙方:日期:
丙方:日期:
丁方: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江运大厦劳务施工承包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工资:每月施工员:工资:每月资料员:工资:每月塔吊工:工资:每月塔吊工:工资: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投资及比例。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3、利润分配比例:
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经营公司名称:包头市嘉苑绒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麻爱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畜产品、绒毛加工;绒毛制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险品)的销售。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实际购资为265万元。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3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它。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分配协议书模板股份分配协议书模板。
甲方:麻爱国。
日期:
乙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 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
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一、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二、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三、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一、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常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二、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二、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四、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一、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济南市签订。
五、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一、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二、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三、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一、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常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二、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二、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四、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x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一、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济南市签订。
五、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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