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庭审是法律工作者重要的职责之一,具有良好的庭审技能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而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我们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实践探索才能更好的掌握庭审技能。近期我参加了庭审训练,从中获得了很多收获与体会,下面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享。
第二段:分析庭审训练的意义
庭审训练可以提高我们对庭审程序的认识,培养我们的审判思维和专业素养,不仅仅是为了承担法庭责任,同时我们还可以更好地理解司法工作。参加庭审训练可以让我们感受庭审现场的气氛,学习庭审技巧,进一步提高庭审能力。通过庭审训练,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庭审中的技巧和策略,提高我们的讯问和辩护能力,在真正的庭审中可以更加游刃有余地开展工作。
第三段:分析庭审训练的实践
在庭审训练中,我们看到了许多模拟案例上的不同庭审程序与模拟庭审现场不同的气氛,更好的理解了庭审的流程。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庭审不像平时口头表达那么简单,需要我们掌握有效的庭审技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而更好的理解庭审,探索出最优的庭审方案。在庭审训练过程中,我们除了需要具备口头表达的能力,还需要尊重相关法律程序,注重证据保全等方面,更加贴近庭审实战。
第四段:总结庭审训练的感受
庭审是一项高难度的技能,需要我们进行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参加庭审训练使我们更好地接触庭审社会现实,探究其庭审技巧与策略,从中有益于我们的专业素养提升,让我们更加知道庭审的挑战和工作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庭审训练的过程中,我们不能认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知识,而应该既尊重庭审流程,又注重自己的实践探索,将庭审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第五段:结尾
在庭审训练中,学习到了很多庭审相关的专业技能,我发现庭审真的很不简单,庭审经验能够对我们个人和整体的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定要珍惜机会并不断努力去提升自己的庭审能力,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至关重要。
物业庭审是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运营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作为小区业主之一,我有幸参与了最近一次的物业庭审。通过亲身经历,我深刻地意识到了物业庭审的重要性,也对物业管理的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物业庭审让我们意识到管理公司的责任非常重大。在庭审中,我们逐一审查了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运营中的表现,包括安全管理、设施维护、收费合规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听取业主们的投诉和意见,庭审小组对管理公司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问询和评估。从中,我们看到了管理公司背后所肩负的巨大压力和责任。他们需要面对日常的抱怨和矛盾,同时还要保证小区安全、设施更新、费用透明等方面的工作。物业庭审的过程让我们更加珍惜管理公司的付出和付出背后的压力。
其次,物业庭审让我们认识到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反馈非常重要。庭审过程中,我们与管理公司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流,将我们的需求和意见传达给了他们。管理公司也在庭审中对我们的问题做出了解答和承诺。这种交流的机会让我们感受到了沟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及时的沟通反馈,物业管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小区的居住环境才能进一步提升。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物业庭审,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为小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再次,物业庭审加强了我们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意识。在庭审中,我们对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监督。通过听取其他业主的问题和意见,我们能够了解到管理公司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监督意识。物业庭审让我们成为了小区建设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有助于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此外,物业庭审也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自身的作用和责任。在小区庭审中,我们不仅仅是被动的评审者,也是积极的参与者。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和责任,才能促进小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物业庭审是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它让我们意识到了管理公司的重要性、与管理公司的沟通反馈、加强对管理公司的监督意识以及我们自身的作用和责任。只有在小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物业庭审,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物业庭审,为小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制是国家社会的基石,法制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法制建设中,法院作为最后的审判机构,司法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庭审则是法院审判案件的重要环节。我作为一名学生,曾多次参与庭审观摩,今天来分享我在这个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关于法制基础的理解
法制基础是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保证,它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司法,都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的重要工具。通过观摩庭审,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不容侵犯性和司法的公正性。每一次庭审,都是一场权利和义务之间的斗争,更是一种责任的体现。而这种责任就是在法制基础上落实的。
第三段:关于庭审的心得体会
庭审是一次文化的交融和理性的碰撞。在庭审现场,我感受到了审判员的尊严和威严,更接近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深厚内涵。庭审中各个当事人的论述,司法人员的审理,以及律师的辩论,在有限的时间内展开,最终得出公正的裁决。庭审让我更加明确地认识到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重要性。
第四段:关于司法人员的作用
法庭上的每一个人,都是耐心和认真的。作为审判员和陪审员,他们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理,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相比之下,律师则是案件的“辩手”,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而证人则是寻求事实真相的人。从中我得到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司法人员的工作非常辛苦,但是他们都是非常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
第五段:结论
通过观摩庭审,我深刻地领悟到“法制庭审”的重要性和意义。每一次庭审,都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全表彰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威严。相信在我们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法制化建设和司法公正的实现,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庭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学法律的过程中,也常常要学习并参与庭审的实践。最近我也有机会参加了一场庭审课堂,并在其中获得了一些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庭审的初步了解
在课堂开始前,我先对庭审做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发现,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和证人的证言、律师的辩词以及法官的判断和指示,都构成了整个庭审的核心要素。此外,庭审还需要非常严格的程序和规则来保持公正和有效性。
第三段:体会庭审的过程
在课堂上,我得以更深入全面地体会庭审的具体过程。在庭审开始前,当事人需要递交证明材料以及辩护词。接着,在法庭上,法官审查证言和证据,当事人和律师进行直接的质证和辩论。这个过程中,法官需要作出适当的指示,满足程序的合法性和效率性,同时保持高度公正性。
第四段:学习庭审的价值
通过参与庭审课堂,我意识到,学习庭审并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法律某个领域的具体规则,或者准备将来进行实际诉讼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学习庭审是为了培养一种专业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即坚定的公正、客观和有效性。
第五段:总结体会并对未来展望
总之,参与庭审课堂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庭审的全部要素和流程。同时,它也启示我,学习法律、参与实践、培养价值观是形成一位合格律师的重要途径。所以,我认为,未来我会继续学习和参与庭审实践,并在其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见解。
(1)认真阅卷
庭审中,律师对被告人充分、有效的发问是建立在对全部案件材料掌握的基础上的。
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能够相互印证,同时,这些证据也需要被告人的辩解相印证,律师才有可能作为需要提出的问题在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
同样,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相矛盾,律师才能向被告人发问,让被告人在庭审中作出辩解,并用这一辩解去质证与之有矛盾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与被告人在庭审前的供述有矛盾的证据,也有助于帮助被告人在庭审中解释这一供述的虚假性。
其次,如果律师在庭审前没有认真阅卷并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即使在庭审发问时律师向被告人提出了问题,被告人回答后律师也无从判断被告人的回答是不是事实、是不是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或是否与某些证据相矛盾,从而无法有效地与公诉人对抗和辩论。
在全部阅卷的基础上,律师应当在庭审前重点审查、分析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有关的一些重要证据。
有哪些不一致的地方,是被告人的辩解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还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在场证人的证言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
比如重点审查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较强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有与这些证据有矛盾的地方,是否能够得到这些证据的印证。
(2)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
首先,律师应当给被告人具体解释庭审的程序,特别是被告人对起诉书异议的程序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其发问的程序。
告诉被告人应当认真对待庭审、认真回答上述人员的提问,对自己不利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充分、合理、有依据的反驳意见。
其次,律师应当就庭审需要发问的问题与被告人沟通。
律师准备在庭审中提出什么问题,想查清哪一个案件事实,完全可以在会见时先向被告人提出,听取被告人如何回答,必要时让被告人进行解释。
在与被告人沟通时,律师还应当将自己发问的总体思路和哪些问题是重点问题告诉被告人,让被告人自己有一个具体的、充分的准备。
律师还应当向被告人了解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如果有异议,是对整个犯罪事实都有异议,准备做无罪辩解,还是对犯罪事实的部分事实和情节有异议,准备做罪轻辩解。
必要时,律师可以听取被告人准备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这样,有助于律师拟定庭审发问被告人的提纲,也有助于避免律师在发问时重复。
律师在庭审中向被告人发问,不是律师不知道相关的案件事实,也不是律师不知道被告人会怎么回答。
律师只有知道了相关的事实和被告人会如何回答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向被告人发问。
律师发问的主要目的是给被告人提供一个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的自我全面辩解的机会,让审判人员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情节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
(3)拟定书面的发问提纲,并标明被告人曾经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的情况
在认真阅卷和与被告人充分沟通之后,律师应当拟定庭审发问被告人的书面提纲。
在拟定提纲时,应当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是律师发问的整体思路应当与律师的辩护思路一致。
二是律师发问的重点应当与质证和辩论相衔接,并与辩护重点相一致。
三是律师发问应当区分无罪辩解和罪轻辩解。
对于无罪辩解,应当结合被告人具体的无罪理由和依据重点发问,没有必要面面俱到。
对于罪轻的辩解,应当对公诉人没有讯问到的被告人具有的法定免除、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发问;对于公诉人讯问的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和情节,被告人没有解释清楚的,律师应当有针对性地发问,让被告人及时予以澄清。
律师的发问应当重点突出,对重大的情节和一般的情节,发问应当详略得当,该详的则详,该略的必须简短。
对于重大的从轻和减轻的量刑情节,除了应当证明该情况确实存在外,应当充分揭示出该情节对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影响;对于一般的量刑情节,一般情况下,问清楚该情节确实存在即可。
另外,对于罪轻的事实和情节,应当一项一项列举清楚,在详略得当的基础上不要有遗漏。
四是律师发问应当考虑到公诉人可能讯问的问题和被告人对起诉书异议的内容,在尽量避免重复的情况下,尽可能形成思路完整、重点突出的发问提纲。
五是应当注意避免诱导式讯问。
发问时需要做铺垫的,要充分利用被告人在庭审前的辩解和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起诉书的异议和对公诉人讯问的回答。
六是在发问提纲上标明与被告人的辩解能够相互印证或有矛盾的证据及其所在卷宗的页码,以便于律师判断被告人的回答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律师的问话技巧2、针对被告人的认知能力,采取让被告人理解的方式发问
律师对被告人发问,不能出现被告人不理解律师发问内容和意图的情况。
除了在庭审前与被告人充分沟通外,律师还要注意在庭审中发问的语言表达方式。
因此,律师的发问要简洁,不能铺垫太多,否则可能会让被告人弄不清律师的目的和意图而不知所措,作出对被告人、对律师辩护不利的回答。
必要时,律师可以直接表明律师想要通过发问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
律师的发问一定要让被告人听明白,并且,不能引起被告人的误解和歧义。
律师的问话技巧3、采取与辩护律师职能相适应的方式和语气发问
在庭审前,侦查、审查起诉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一般都是声色俱厉,甚至不排除精神上施加压力。
就是在庭审中,公诉人的讯问语气一般也是比较严厉的,审判人员往往也是这样。
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绝对不能板起面孔,一脸严肃、语气严厉地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律师是被告人在法庭上唯一的希望和依赖,应当通过发问将律师对其友善的态度和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业责任感及时传递给被告人。
因此,辩护律师发问的语气应当缓和,让被告人感觉他终于有机会充分阐述他对案件事实的认识,终于有机会讲出自己罪轻、无罪的理由;辩护律师发问的语气还应当亲切,让被告人感觉到还有人愿意、有人准备听取他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理由。
发问时,直接提被告人的名字即可,律师没有必要在称呼时在名字前加上“被告人”。
律师应当通过自己的发问,在被告人感到备受压抑的法庭的紧张气氛中,为被告人争取自由表达、充分表达的机会。
律师的问话技巧4、注意发问的方式,尽量避免公诉人的反对和审判人员的制止
首先,不要用诱导的方式发问。
诱导式发问,指律师在发问时,通过铺垫,将需要被告人回答的内容在发问中直接表述出来的发问方式。
这种发问方式,混淆了发问者和回答者与案件事实的关系,是任何调查事实程序明确禁止的。
因诱导发问被审判人员制止后,律师发问的系统思路和重点问题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其次,在发问时,不要有明显的重复。
对同一个重点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发问时更要注意问题的设计,要让审判人员理解到每一个角度和每一个层次的发问都有不同的意义和价值。
律师的问话技巧5、紧紧围绕发问的目的进行发问
律师在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主要目的就是给被告人提供一个进行充分辩解的机会,并通过律师的专业引导,让被告人的辩解有完整、清晰的思路和重点、关键的问题得到充分的辩解,从而让第一次接触被告人的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辩解有全面、充分的深入认识,并对辩护律师的辩护思路和立场有明确的认识,并在接下来的审理程序中给予关注。
因此,律师在发问时,应当把握住两点:一是律师发问的各个问题应当前后思路连贯,发问一组问题后,律师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应当让审判人员及时理解;二是发问的重点问题应当尽可能展开发问,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发问,充分揭示问题的'实质内容,对于一般问题,应当尽可能简洁,从而使哪个问题是重点问题,哪些问题是一般问题,及时被审判人员理解。
律师的问话技巧6、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发问
首先,对于不能确定被告人如何回答的问题,不要进行发问,特别是不能以开放式问题的方式发问。
开放式发问,一般指被告人不能直接肯定或否定回答的发问,对于这样的发问,被告人会如何回答,如果没有事先的沟通,律师无从判断和把握。
其次,对于需要一定的表达能力才能表达清楚的问题,律师可以逻辑清晰地表达出来,然后向被告人发问是或不是。
这样,被告人不容易表达的内容都借助律师表达清楚了,同时,律师的发问合情合理,公诉人没有机会反对,审判人员也没有理由制止。
律师的问话技巧7、要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发问的思路和重点
律师的发问是在公诉人的讯问之后,虽然在庭审前律师对公诉人的讯问可以进行预测和判断,但公诉人如何讯问毕竟到公诉人讯问后才能确定。
而律师庭审前拟定的发问提纲可能不能完全适应公诉人讯问后的情况,律师应当根据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思路的调整和重点问题的调整。
律师的发问既不要和公诉人的讯问有重复,同时还要针对公诉人的讯问及时设计出有针对性的问题。
律师的问话技巧8、要充分考虑到被告人自己的具体情况
每个案件的被告人,其自身条件可能都不相同。
在发问时,律师要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对于不善于理解的被告人,律师发问时就应当将要发问的问题一个一个分解成具体的问题;对于不善于表达的被告人,律师可以将内容逻辑严密地表达出来,让被告人确认;对于善于理解的被告人,律师可以将能够说明一个主题意思的一组几个问题同时提出,让被告人以自己的方式和语言表达出来,有时被告人还可能引申或用其他事实来印证,这样,对事实的证明可能更充分;对于善于表达的被告人,律师可以直接提出问题,让被告人自己表达,这样被告人对事实的叙述可能更生动。
总之,向被告人发问是律师在庭审中有效辩护的一个重要的程序,精彩的发问,能够在法庭审理的前期就充分展示出律师对案件辩护的策略和综合辩论能力,能够把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的明确态度和系统思路充分地展示给审判人员,为接下来的质证和辩论做好充分的铺垫和准备,以达到有效辩护、有效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辩护目的。
终于,在中午xx:30抵达了目的地。由于审判还未开始,我们在法院外小憩了一会儿。经过了半个小时的等待,我们通过安检进入了法庭。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入座后,法庭人员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并让我们稍作等待。开庭后,经认真听取明白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听着原被告条理清晰的陈述。取证。这让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断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款,才能运用自如,如鱼得水。实习后,经查阅资料我明白了许多。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资料和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往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似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沦,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习等途径,存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习。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习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
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习,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习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以上对我影响很深,由记之。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早上8点24分,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开始了“于欢案二审庭审”的微博直播.据记者统计,@山东高法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微博直播
这场从早上8点24分持续到23点04分,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让法庭之外关注于欢案的社会公众成为了这次庭审的见证者和监督者.以公开促公正,随着@山东高法这场全程全方位的微博直播,社会公众此前对于于欢案种种疑惑和担忧也随之消除.
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庭审不仅广泛邀请了各界代表来旁听,在审判公开方面做得非常充分,而且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回应了民众的极大关切,可以说,于欢案二审的司法公开做得非常好.”
另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公司经理焦文玉也感慨道:“于欢案被媒体报道后,朋友圈里传什么的都有……微博直播让谣言不仅止于智者,还止于公开!”
法庭调查不回避“敏感案情”
于欢案二审开始前,一名法学院学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于欢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和同学们都很关注这个案子,也经常讨论.但大家对这个案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后来发现造成大家看法不一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所有讨论的基础都来自媒体上碎片化的报道,人们对于一些很细节的案件事实并不清楚.”
这名学生说,比如说媒体都用“辱母”,那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和程度?还有于欢拿刀捅刺的时间点前后都发生了什么?我觉得这些对于讨论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很重要.所以还是很期待可以从这次微博直播中了解案件的全貌.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于欢案庭审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各方证人均到庭.其实在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陈光中认为:“各方证人到庭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更有利于查明真相.”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微博直播会和谐掉”辱母的情节,但事实是,@山东高法的微博一字不差地发布了于欢本人及其母亲苏银霞对于受辱情节的描述.
焦文玉代表说:“庭审之前,我们朋友私下讨论的时候最常提到的一句话是‘是你,你能忍吗’,但是对于事实究竟是怎样,我们确实也不清楚.这次庭审恢复了案件的原貌,消除了此前的各种传闻和猜测.”
庭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是此次受邀前来的专家学者,在被问及旁听观感时,他告诉记者:“于欢案二审的庭审过程是一次结合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实践.这次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贯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比如第11条要求,‘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质证’,这点在此次庭审的法庭调查环节中就体现得非常充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黄京平还提到:“此次庭审中,审判长对于各方尤其是于欢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予以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这么说,这次庭审让人感受到了法庭是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
另一名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表示:“此次山东高院的庭审还是值得肯定的.庭前会议准备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过程严格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保证了事实调查、证据展示、论证说理辩护在法庭.此次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各方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都严格依法.”卢建平补充说:“还有就是庭审中回应高利贷、正当防卫、涉黑、警察处警、司法与與论关系等,释法说理,使审判成为绝佳法治教育课堂!”
审判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在采访几位旁听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审判长点赞.受邀在现场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律师、人大代表,感触最深的是审判长对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充分尊重.特别是有代理人未能围绕案件关键点发表意见,辩护人也有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时,审判长有足够的耐心在专业上进行提醒引导,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这充分体现了在庭审中对律师作用的高度重视.”
卢建平说:“审判长调度有方,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比如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到庭作证时,于欢的情绪有些波动.此时,审判长照顾于欢的情绪,宣布休庭10分钟,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彰显了法庭的人文关怀.”
焦文玉说:“审判长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里对现场的掌控能力非常好,整个庭审非常有秩序.最让我感动的是,审判长对于欢的眼神、语速和语气,让人感受到了善良与正义.尤其是审判长与于欢对视的时候,我当时就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句话.”记者看到笔记本上面写着:“法律无情,法官有爱”.
文档为doc格式
近日我有幸参与了一起法院庭审的观摩,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法庭上,我们不仅能够在法官、律师之间观察他们的表现,更是能够深刻感受到法律规则和秩序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院庭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旁观者,我们在庭审现场有大量的时间去仔细观察,分析庭审过程和细节。在每一个环节都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记录和监督,以保证庭审活动的公正和合法性。这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工作背后严谨的组织和执行。
其次,律师的表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庭审中,律师是当事人的代表,需要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我们可以看到律师们处理每个案件时都有自己的思考和方法,掌握好每一个细节和案情,并提出合理的辩护。当律师们成功地为当事人赢得了权益时,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专业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
然后,在庭审中,法官的表现也是十分重要的。法官需要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适时地制定调解办法,顾及司法公正,将案件处理好。我们看到法官在庭审中反复审视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严密的质询,使案件真相得以揭露。并且每一个问题都是在公正、客观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发表的,这体现了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性。
最后,从庭审中我学习到了法律规则和秩序的重要性。庭审中的审判活动是维护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具体体现。庭审过程中,每一个案件都必须在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遵循法律程序。这让我感受到了法治社会的底线,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并为人们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做出了强烈的呼吁。
总之,通过这次法院庭审的观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体会到了法官、律师和司法机构等司法工作人员在其它领域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在今后的生活中,尊重法律,坚守法律底线,为法治的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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