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学习或工作中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的总结。以下是一些写得很精彩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日,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它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明确规定。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的决心。我作为一名新提拔的基层干部,更需认真学好《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
一、学好《廉政准则》,严格自律,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是党员干部的红线,要弄清楚这些红线规定,在政治上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纪律和规章放在首位;在经济上保持纯粹廉洁,把程序和规范放在首位;在工作上保持务实高效,把效益和效能放在首位;在生活上保持健康向上,把公道和正派放在首位。我只是一名基层的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代表着党在基层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虽然不能做到像那些先进人物一样形象高大、业绩突出,但我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将我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与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共谋发展大计,共同克难奋进,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周围的人,让他们真正感觉到:“基层的党员干部,真正的和基层人员在一起”,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
二、学好《廉政准则》,率先垂范,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如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宜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不得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等,我个人认为这“8个方面”都是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现在党中央把这些作为“规定”以“准则”的形式下发,也说明在我们党内已有一部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滥用权利,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党的形象受到伤害,已经到了非要整治不可的地步。我作为基层的一员干部,位不高,权不重,但一定要把这个“位”、这个“权”当着一份荣誉,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位不高,但一定要为群众谋利益,权不重,但一定不能以此谋取个人私利。只有严格按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落实到行动上,时时刻刻严格要求、率先垂范,才能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取信于民。
三、学好《廉政准则》,脚踏实地,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廉政准则》在总则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这对于我们基层干部来说,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扎扎实实的工作,脚踏实地,让他们看到你务实的工作作风,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不沽名钓誉、哗众取宠,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势主义,而是认认真真的对待基层的每一件事,把“人民群众无小事”当着自己工作的行动准则,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生活上保持康健向上的作风,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并以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影响周围的人,让基层员工觉得与自己一起工作是一种幸福、一种安慰、一种享受,这才是一个基层干部所追求的生活境界,如此,才是一名合格的基层干部。
我是一名新提拔的村干部,但是是一名老党员,我一定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将规定牢记于心,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做一个的基层党的干部。
《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
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抓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对表”将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其次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黑河市纪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波: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当好表率,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维护党风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配干部、发展党员、聚集人才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的行为对党员干部队伍有着很强的导向作用。为此,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在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方面作好示范引领,以实际行动促进优良党风的形成。一是强化遵规守纪观念,切实将廉洁守纪体现在组织工作各个环节上。要通过完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把清正廉洁、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同时,按照中央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不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讲党性原则等问题,提高党员干部防微杜渐、遵规守纪的能力。二是依托载体,促进组工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开展“双学双建双比双争”活动,通过学理论、学业务,建制度、建机制,比作风、比贡献等措施,大力加强组工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加强行为约束,切实履行好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争做“忠诚、尽责、担当、守纪”的组工干部。三是完善制度,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强化立规执纪,完善组织部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组工干部行为,着力锻造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政治清醒、正气在身、为政清廉的状态取信于民。
黑河市纪委委员、市审计局局长白树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修订后的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体现了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为全体党员制定了行为规范,也向全国人民做出庄严承诺,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纪律保证。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铁还需自身硬。做为审计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守纪律底线,把纪律视为共产党人的政治生命,坚持以上率下,把两个法规作为严守党的纪律的新标尺,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做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忠诚捍卫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审计干部队伍虽然总体上是好的,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切不可盲目乐观,必须严抓严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坚决叫响“两个看齐”把审计队伍真正打造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审计铁军。审计机关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必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着力提示经济社会发展中违反两个法规的行为,加强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积极有效作为。加强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等专项审计,维护财经法纪。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安全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着力反映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推动深化改革。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
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当好表率,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维护党风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配干部、发展党员、聚集人才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的行为对党员干部队伍有着很强的导向作用。为此,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在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方面作好示范引领,以实际行动促进优良党风的形成。一是强化遵规守纪观念,切实将廉洁守纪体现在组织工作各个环节上。要通过完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把清正廉洁、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同时,按照中央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不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讲党性原则等问题,提高党员干部防微杜渐、遵规守纪的能力。二是依托载体,促进组工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开展“双学双建双比双争”活动,通过学理论、学业务,建制度、建机制,比作风、比贡献等措施,大力加强组工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加强行为约束,切实履行好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争做“忠诚、尽责、担当、守纪”的组工干部。三是完善制度,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强化立规执纪,完善组织部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组工干部行为,着力锻造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政治清醒、正气在身、为政清廉的状态取信于民。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修订后的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体现了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为全体党员制定了行为规范,也向全国人民做出庄严承诺,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纪律保证。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铁还需自身硬。做为审计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守纪律底线,把纪律视为共产党人的政治生命,坚持以上率下,把两个法规作为严守党的纪律的新标尺,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做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忠诚捍卫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审计干部队伍虽然总体上是好的,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切不可盲目乐观,必须严抓严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坚决叫响“两个看齐”把审计队伍真正打造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审计铁军。审计机关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必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着力提示经济社会发展中违反两个法规的行为,加强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积极有效作为。加强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等专项审计,维护财经法纪。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安全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着力反映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推动深化改革。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其核心思想是: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如何立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以《准则》为标杆,全面把握《准则》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做到'三个始终保持'.
始终保持思想纯洁。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思想纯洁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大量的事实证明,思想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仰危机是致命的危机。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的蜕化变质开始的,腐化堕落源于一念之贪,滥用权力源于一念之私,思想不纯洁,精神支柱就会坍塌,人生的方向就会迷失,工作上、廉洁上就要出问题。保持思想纯洁,必常修其身。何谓修身?简单地说,修身就是择善而从。对于一个人而言,修身贯穿生命始终,是一个自我进化的过程,即与自己的恶习和薄弱意志作斗争的过程。我们常常听到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意思是,人不替自己打算,就会为天地所不容。其实,这句话一直被人们误解,歪曲了古人的良苦用心。这句话出自佛经,'为'是'修为''修炼'的意思,这句话的本意是:人如果不修炼自己,那么天理难容!以往的实践表明,思想的纯洁,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需要每个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自身的'纯洁性'做起,用《准则》作为道德修养的标杆,在思想上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增强'免疫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坚持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始终保持崇高追求。加强道德修养就是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使自己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气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具体就是辩证地处理好三个关系:其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心中始终装着人民,装着党的事业。其二,人性和党性的关系。党员干部首先是普通的人,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既要讲人性,更要讲党性。要用自己的党性修养,最大限度地克制自己的私心,培养高尚的人格、美好情操和凛然正气,始终顶得住歪风,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节操。其三,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人品非常关键,老百姓也最看重。古语说得好,官贪民自刁,官懒民自散,要想先做事,必须先做人。做人要低调谦虚,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豁达大度。做事要高低有信心,就是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把眼光放远一点,目标定高一点,并对做成事有足够的信心。低调做人,你会一次比一次稳健,高调做事,你会一次比一次优秀。
始终保持公仆本色。'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干部的政绩在于群众的利益,干部的前途在于群众的幸福。,央视播出《走基层》栏目,开头语讲得非常好:'坐在同一条板凳上,才能缩短心与心的距离;住在农家的炕头上,收获的才不止是建议。我们脚下粘有多少泥土,我的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走近你,读懂你,为了你,依靠你……'.每次看到这个片头,身体总是充满一股热流,心灵会产生强烈的震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千万不要忘本,要多深入基层,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群众,态度要谦虚点,实事多办一点。否则,高高在上,脱离实际,不干实事,就失掉民心,失掉威信,甚至失掉工作。从某种角度上说,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就是维护好自己的饭碗。保持公仆本色,要正确对待名利,有一颗知足之心。人们常说,人生有两难:一是认识自己、塑造自己、找准自己人生坐标难;二是摆脱名利的困扰难。我认为第二难最难,但也不难,关键要有知足之心。从生活上来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就个人和家庭而言,工资收入不高,但犹如井中之水,取之不尽,足够保证一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对党和人民给予的这一切,我们应该知足。'贪者如鱼',难逃被'钓'之却。'鱼因贪饵遭钩系,鸟为衔虫被网羁'.渔夫用小小饵料作诱,意在钓取价值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于饵的鱼。钓鱼如此,钓'人'亦如此。大凡行贿者,无论以财为饵,以物为饵,还是以色为饵,其意无非在于以小钱钓大钱,以钱物钓权势、钓美名,钓所求。诱饵之下有金钓,小利背后藏大害。当然,这里所说的知足,是职位上、物质生活上的知足,而在事业上的追求,在为党和人民上的奉献,在高尚人格上的修养,应当永不满足。知足常乐,惜福如金。如今的时代,没有兵荒马乱的战争,没有刀光剑影的祸害,没有沧海桑田的灾难,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这本身就是我们福份,真正生在福中了。古人所指的福:好德、行善、温饱、子孝、无病、长寿、善终等。'衣有千件,只着一身;田有万顷,只睡三尺;权重倾朝,贵在一时;金银如山,死不带去'.做人就应该多一份平常心,少一点官僚气,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这才称得上惜福。
总之,我们要以《准则》作为加强道德修养的标杆,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保持崇高追求,保持公仆本色。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更好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的以来从严治党创新实践成果的固化和升华,是党员干部远离不正之风的思想与行为航标,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准则》《条例》内涵实质。
《准则》是内化于心的道德自律,为党员干部确立了道德高标准;《条例》是外化于形的刚性约束,划明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其深刻内涵着重体现为三个“有机统一”。一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准则》侧重正面倡导,分别向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两部党内法规刚柔相济、相互配合,很好地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二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补充,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若干具体化的纪律底线,体现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具有高效实用的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三是抓常抓长和落细落小的有机统一。《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为党员干部树立起一个长期践行、经常检视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从方方面面规范了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总体来看,两部党内法规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实现了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进一步扎紧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必须全面理解把握、不折不扣对标落实。
二、认真履职,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以责无旁贷的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做到贯彻落实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好全县党员这个绝大多数,发挥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凤县大讲堂、纪委书记说纪律等平台作用,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例子,加强两部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自觉回归共产党员的本真和宗旨;继续高举“全面争先创优,重振凤县雄风”的大旗,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目标考核、问责问效等方式,着力整治“太平官”“混事官”“享乐官”,焕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以正风肃纪的务实举措加强执纪监督问责。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反映出的“不严不实”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创新执纪方式,从严从快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完善和落实联组督查工作机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在八小时之内着重查工作纪律和为民服务情况,在八小时之外着重查处党员干部聚众赌博、同城吃请和公车私用情况。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充分运用警示训诫手段,通过开展百姓问政及《政风行风热线》、百姓评议科股长、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违纪党员重温党章和。
入党誓词。
等活动,及时提醒、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与公检法部门合作,严格案件审核复查,快查快办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三、严格自律,树立向我看齐的模范标杆。
一是当好学习的先行者。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学懂弄通其精髓和实质,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实际,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解读《准则》和《条例》,帮助同志们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自律要求和纪律底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
二是做好守纪的示范者。以“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以“三严三实”为准心校正人生坐标,自觉用党纪条规规范和约束自己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带头执行《凤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纪律规定》,扎实推进公职人员带头“遵法纪守公德转作风”活动,大力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三是勇为党纪的捍卫者。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以寸步不退让、丝毫不含糊、时刻不放松的态度,推动两项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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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近仔细读阅了7月31号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中更加有感。这项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加向群众显示出对党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
曾经,看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很及时的宣示了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的身份。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办事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向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我深刻相信,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让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面、纪律要求更严格、主题宗旨更明确,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
我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感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肩上责任重大,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把握。就是要坚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要对《准则》和《条例》原文从头到尾学,一字一句地学,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影响和诱惑,才能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努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做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的明白人。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在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自觉坚持“四个必须”,严守“八条规范”,真正用《准则》和《条例》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纪律底线。
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委、局的各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而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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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安全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牢精神之“钙”;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加强法治教育,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条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要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完善并强化学校议事决策、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招生转学、职称评聘、干部任用、人才引进、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监督制约,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的“电子眼”。要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推进党务校务院务公开,建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
严肃执纪问责,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线”。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执行《准则》《条例》,一寸不让,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在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是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法干警,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联系到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和服从于五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能。二是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目前要重点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三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邹碧华、杨竹芳及“昆明市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要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名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干警。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通知》要求,要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抓好学习培训,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要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加大宣传阐释力度,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不敢腐,就是通过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形成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对腐败心生戒惧、收敛收手。不能腐,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使党员干部没有腐败的机会,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党的纪律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不想腐,就是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筑牢理想信念这个魂,不忘初心,始终坚定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坚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新一届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切入口,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聚焦“四风”问题,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向实处发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找到反腐倡廉的着力点。十八大以来,通过以作风建设为有效抓手,不论是在“三公”经费支出还是楼堂馆所建设,亦或是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整治“会所歪风”,还是先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等具体管理办法,中央大力整治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不断将当的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使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对领导干部在作风上从严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永葆先进性。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开弓没有回头箭,狭路相逢勇者胜。当前一些制度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些重要领域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有盲区、有死角;一些党员干部规矩、原则、制度意识不强,重人情轻制度,以潜规则代替明规则;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重病、顽疾,只有重症用猛药、顽症持续医,才有可能去疾治愈,如果力度稍有松懈,或者目标稍有偏移,就会前功尽弃,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下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
历史证明: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财腐朽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历来清官颂扬,污吏遭人唾骂。
今天,有些在个人欲望的趋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观、金钱观、子女观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有的进了地狱之门,有的身败名裂。
教训是深刻的、令人心痛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所以廉洁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所应遵守的准则。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始终保持勤奋学习的习惯。
学习是每一名公民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方法就无法改进,执行政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灵就得不到静化,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如果不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就会破坏和扭曲一个人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近年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享乐,抛弃党纪国法,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我们要把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
最近,我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并逐一对照准则各项条款认真研读分析,从这次学习活动中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我们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名党员教师,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教书育人,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通过学习,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内涵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作为教师,就应该无私地把知识传授给给每一位学生,维护自己的学生,并关爱他们,以自己高尚的品行为学生树立起榜样。
一、争做勤政廉教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学校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富校强校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二、强化廉洁从教意识。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主管学校教学工作的我一定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努力学习,把学到的知识不折不扣地运用到工作中去。
三、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教之心恪守为教之责。
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必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坚持从学校大局出发,坚持学校和学生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学校的事业,为加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
五、追求完美“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为落实中央精神,推动纪检系统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各级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刻领会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要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搞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尽快培养一支骨干师资力量。要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体现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照两部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于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强对两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逐级向中央纪委请示汇报。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供参考。
四、自觉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运用好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指导案例,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准则》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级纪检机关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咀嚼”了新《准则》和《条例》,得出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新《准则》修订完善“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
四个必须”和八条自律规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更是现在形势下所必须的选择。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新形势,新常态,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纪检工作人员,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廉洁自律是对党和人民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起码品德。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而在制度尚不健全或完善时,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要做到廉洁自律,最重要的是做到持之以恒。一时一事易,一以贯之难。廉洁自律贵在持之以恒,始终不懈,一以贯之。在今天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十分激烈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的活动和权力延伸到哪里,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就会延伸到哪里。廉洁自律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真正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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