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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夜里,小主人睡着了,铅笔和直尺吵了起来。铅笔首先说:“直尺,你太差了,小主人以今不用你了。你赶快卷起铺盖滚回家吧。”直尺可不服气,说:“你仗势欺人,别仗着小主人对你的疼爱。你就欺负我们。”“我呸,”铅笔说着:“我就欺负你怎样,我叫你快滚。你不服气,得了吧,总有一天,你会被小主人扔到拉极箱去的。”
从那以后,铅笔和直尺就在也没有和对方说话了。直到有一天,小主人突然买回一只圆珠笔,偏偏圆珠笔跟直尺成了好朋友,小主人也重用圆珠笔了。自然,就冷落了铅笔。铅笔又悔恨自几当年对直尺说的话,又悔恨自几的骄傲。至少直尺有个朋友。自几一个朋友也没有。
终于,铅笔向直尺道了歉。直尺也原谅了铅笔。铅笔也下决心要改掉骄傲的坏毛病。
铅笔,圆珠笔,直尺,像桃园三结义一样结拜了起来,永远是好朋友。
仿佛童话里的公主。
幻想着,幸福。
好像长不大的孩子。
呆呆的,望着窗外。
说好一辈子在一起。
那时的我,总偷偷的点点头。
夜晚的天空,流星划过。
我许下一个心愿。
笨猪猪,永远笑着,疯着,玩着……。
安徽宣城绩溪县绩溪中学高一:章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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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到楼下找他去玩,他请示了一下他妈妈然后就出来了。我们商量了一下,我说:“我们去徐方舟家吧。”他说:“我想去智日辉家。”经商议我们决定用最公平的方法--------石头剪刀布来决定,我说:“三局两胜怎么样?”他说:“好啊,来吧。”“哈哈……”我先下一局,但他接着也赢了一局。到了决胜局,我们连平了好几盘。我说:“我们换一种方法吧,看谁先骑到徐方舟家,如果你先到那我们就去智日辉家,好吗?”“当然可以,let’sgo。”我们准备好了后,由我当裁判,随着一声“开始”我们立刻像离弦了得箭一样冲了出去。骑了一会儿,我感觉车不对劲,我下来一看,原来是车爆胎了。他看见我停下来,就问我:“怎么了?”我说:“车爆胎了,得去修一下。”“哦,那我陪你一起去吧,前面不远就是修车的地方。”太丢脸了,修完车才发现没带钱,到最后竟然是他帮我付的钱,从那时起,我就对产生了一丝敬佩之感。
而真正让我记住他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电脑室玩电脑,路上,他看了一张50元的钞票,他赶忙去拾起来。我说:“分点给我吧。”他说:“我拾起来又不是拿去用的,我要把它交给老师。”我说:“哦,那先去老师办公室吧。”那时我感觉我的脸红得都能煮熟一个鸡蛋了。到了办公室他把钱交给了老师,然后就走了。自从那件事后,他就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的这位朋友虽然现在和我分开了,但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对了,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以前住在我家楼下和我同学六年的好朋友—张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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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把她当成知心朋友。我和璐璐从小在一个幼儿园长大,直到现在,我们还从未分开过。在这5年的时间里,虽然也曾闹过矛盾,但是伟大的‘友谊’总会帮助我们化解,总会告诉我们:要学会珍惜。因为时间的缘故,让我们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姐妹。跟璐璐在一起,我有说不完的心里话,每当我高兴、悲伤、委屈的时候,璐璐总是我的倾诉对象。
而且,璐璐还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小姑娘。形容她,有一句老歌最合适不过了“该出手时就出手。”记得有一次,班里的两个男生打起了猛架。璐璐见其他男生只顾看热闹,而不去拉架时,便告诉我她要去阻止“战争,”我担心的对她说:“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呀。”璐璐却只对我笑了笑,便走上前。班里的男生被她带动了,一窝蜂拥了上去,拉的拉,扯的扯,终于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看到璐璐的这种行为以后,我很敬佩她,觉得自己应该向她。
小的时候,家里的菜地头上总会种上很多个子很高的向日葵,没事的时候,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总会跑到那里做各种各样好玩的游戏,我们都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最隐秘,父母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里,也许是这个缘故,我从小就喜欢这种植物。
那个时候家里的地少,父母对每块地该种什么都有精心的打算,按照父母的意思他们是不打算种向日葵的,因为种它卖不了几个钱,却要浪费很大的田地,可是这在我们所理解的范围内是最不希望见到的。于是,在种地的时候,我们就天天嚷着父母一定要种点向日葵,父母们没办法也就同意了我和弟弟的要求,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高兴极了,仿佛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似的,那一刻所有的.幸福都属于我们。于是,我们就开始了一个很漫长的等待。
由于有了期望,所以每天我们都会过得很快乐。父母忙于大田,于是那块向日葵地就由我和弟弟负责,我们又是浇水,又是除草。那些向日葵仿佛是很理解我和弟弟似的,生长得很茂盛。很快到了秋天,向日葵也到了成熟的季节,我和弟弟迫不及待地去地里收割,没想到不大一块地的向日葵竟然打了两麻袋的葵花籽,我和弟弟高兴极了,这回我们也有葵花籽吃了,以前每当过年的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吃,我的弟弟很眼馋,心里也会很不安,可是当时日子苦,我们不敢有过高的奢望,更多的时候,我和弟弟选择了离开,只有远离他们我们才会不想那些事情。可是,现在不同了,这下我们也可以有吃的了,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站在同龄的小伙伴面前,当他们要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送给他们,这是一种多么大的幸福啊,高兴洋溢于我们的腮边,父母的脸上也露出了少有的笑容。
当父母忙完了地里的农活,也会很惬意地休息一冬了。那个时候,每当有客人来的时候,我们就会炒上一锅的瓜子,用很大很大的簸箕装着,这算是我们乡下人迎接远方来客的最好也最真挚的方式了。一家人和客人围坐在簸箕旁一边聊着农家的琐事一边品尝着这美味的瓜子,真是一种很幸福的事情。不大一会儿的工夫,地面上就堆满了我们的“杰作”,瓜子皮厚厚地铺满了地面,我们的快乐和幸福也会一点一点地展现。有时候,我和弟弟会把剩下的瓜子偷偷地藏起来一些,等过一段时间再拿出来吃。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可吃的,当我们把藏起来的瓜子再次拿出来的时候,一种满足感徒然袭上心头,于是我们的快乐和幸福也被定格在个那样一个特别的时刻。
在那些冬日飘雪的日子里,一家人围坐在暖烘烘的炉火旁听父亲将往事一遍一遍地讲述,我和弟弟有时会很顽皮地跑到外面的仓库里拿出一些生的瓜子放在炉子上,父亲的故事讲完了,炉子上的瓜子也熟了,当我们把少得可怜的瓜子捧在手里的时候,童年的乐趣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我们把烤熟的瓜子呈现在父母面前的时候,父母从来都舍不得吃一个,他们总是以自己不喜欢吃为借口,将我们一次次地拒绝,可是在父亲转身的那一刻,我分明发现了他眼角的泪水。
后来,父母每年都会特意留出一块田地来种向日葵,我和弟弟别提有多高兴了。普通的向日葵让我和弟弟萌生了太多的想法与憧憬,我们会把这种期待转换成学习的动力,我们知道只有通过学习才可以让梦想变为现实。花开花谢、云卷云舒,转眼间,我和弟弟都上了大学,临走的时刻,母亲破例炒了一大锅的瓜子,并给我和弟弟每人都装了很大的一兜,这应当算是最奢侈的一次了,以往没事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炒过这么多的。
我的好朋友吴云峰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它时而发出开心的目光;时而发出喜悦的目光;时而这双眼睛可令人羡慕了!
记得在上星期天,吴云峰与我在我家店里玩,不料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只好留下来看店。不一会儿,我就打瞌睡了,吴云峰建见了,假装正经地说:“你睡会儿吧,我帮你看店。”我听了,不知是计,就睡了。这下,吴云峰可没闲着,一下骗我说有顾客,一下又说有老鼠,弄的我睡意全无。这时,她便露出了开心的目光。
还有一次,我和吴云峰立了一个约定,说谁的数学成绩超过对方,谁就为对方背一个星期的书包。可每次数学成绩一出来,她都是比我高,没办法,我只能帮他背一个星期书包了。这时,她又会露出喜悦的目光!
我的好朋友这双会说话的眼睛是不是也令你羡慕啊?
一天夜里,小主人睡着了,铅笔和直尺吵了起来。铅笔首先说:“直尺,你太差了,小主人以今不用你了。你赶快卷起铺盖滚回家吧。”直尺可不服气,说:“你仗势欺人,别仗着小主人对你的疼爱。你就欺负我们。”“我呸,”铅笔说着:“我就欺负你怎样,我叫你快滚。你不服气,得了吧,总有一天,你会被小主人扔到拉极箱去的。”
从那以后,铅笔和直尺就在也没有和对方说话了。直到有一天,小主人突然买回一只圆珠笔,偏偏圆珠笔跟直尺成了好朋友,小主人也重用圆珠笔了。自然,就冷落了铅笔。铅笔又悔恨自几当年对直尺说的话,又悔恨自几的骄傲。至少直尺有个朋友。自几一个朋友也没有。
终于,铅笔向直尺道了歉。直尺也原谅了铅笔。铅笔也下决心要改掉骄傲的坏毛病。
铅笔,圆珠笔,直尺,像桃园三结义一样结拜了起来,永远是好朋友。
朋友,是什么?相信你们都知道吧。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朋友,我也不例外。
那是挨不过去的日子,没有人关心你,爱护你。更没有人愿意跟你玩,就像《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整天孤零零的。我们每天跟朋友在一起,来学习嬉戏。自由自在的生活,当你遇到困难了,朋友就会伸出援助之手,在第一时间帮助你。当你不开心,你的朋友就会哄你开心,是你不在伤心。当你被什么人欺负了,你的朋友也是第一个来帮助你当朋友有难,你也立刻过去帮他。这种日子,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可有些人却认为朋友没什么了不起,你想想,朋友不会一直陪伴着你。总有一天他即将离开了你。那些日子再也不会再有了,你说,你改不改珍惜朋友。
记住,珍惜朋友!朋友总会离开你,那些日子再也不会有了。珍惜朋友吧!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每天时时刻刻的陪伴着我。它虽然朴素,但它时时帮助着我。
它——是一个笔袋。整个笔袋是蔚蓝蔚蓝的,如蓝天一样。上面有一条彩虹,五颜六色。上面画着喜羊羊和懒羊羊。喜羊羊双手举着,似乎在喊加油,懒羊羊使出一根手指,似乎在鼓励我,要我好好学习。我十分喜爱这个笔袋。
别看它“人”小“肚子”大!它“肚子”里可有好多东西呢!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铅笔、橡皮、尺,每天都在它肚子里开联欢会。前面有两个小袋子,是用来放纸的。它作用可真多。
它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鼓励我。遇到开心的事时,它静静看着我。它是我的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完成家庭作业。由于作业太多,正趴在课桌上犯愁,可它却在鼓励我。喜羊羊仿佛在说:“别担心,有我们,不用怕。加油,一定行的。只要肯吃苦,努力,努力,一定可以做完的!”懒羊羊仿佛在说:“这么一点难度你就受不了,你太弱了!”我受到了鼓舞。便从它的“肚子”中抽出一支笔。开始向功课,作业进攻。有了它的鼓励,我笔走如飞。看着它,它似乎在笑:“好样的!加油,胜利就在眼前!”不一会儿,我就做完了。我久久得看着,十分感激它。
这个朋友,是我的朋友,是我的伙伴。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很奇怪——正正方方身体,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汉字。“她”就是我的。
日记。
本。我高兴时对着她笑,不高兴时对着她诉说。
一天,妈妈一大早就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还说我是饭桶。我的心被这句话伤透了。我没有亲姐姐,也没有亲妹妹,我的痛苦,没有人听我诉说。我就把日记本当自己的知心朋友,我把这件事一五一十地记叙下来。当我写着我难过的心情时,我边写边哭,“金豆豆”落在日记本上,留下了一滴滴的痕迹,我心疼地抹去日记本上的泪水,生怕这位朋友受到伤害。
前一段时间,听说要去秋游,大家都开心极了。晚上,我回到家,兴奋的心情还没有散去,便拿起了笔,告诉躺在字字台上的日记本。日记本总是躺在那儿静静地听着,听着我的诉说。
我开心时,拿出日记本写一写;不开心时,也拿出日记本记一记。现在日记本已成了我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和我的日记本一起挨过了伤心的日子;我和我的日记本一起度过了开心的时光。
红领巾是由革命先烈的鲜血和智慧凝成的,是传承革命先烈优良传统的一个饰物。可我却把它当作一位朋友,一位知心的朋友。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佩戴上了它,它就像一位朋友,永远地陪伴着我,提醒着我。
雷锋叔叔有一句。
名言。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佩戴上红领巾的孩子都有一个光荣的称号,那就是少先队员,他们的任务是助人为乐。有些话说得好:帮助别人,就是快乐自己;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要做好事,就应该从身边的一切小事做起。我随手扔了一张纸,红领巾提醒道:不能乱扔垃圾,赶快把它捡起来。我听到后乖乖地把纸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姑娘,由于事情紧急,我不去管她,红领巾说:“小妹妹都哭了,把她扶起来吧!”我又跑过去把小妹妹扶起,再去办事情。
我和“朋友”一起做好事,一起把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传承下去。
王思洁是我的知心朋友。我有什么事都向她诉说。有时,我有烦恼,向她一说,我的烦恼就没了;我快乐时,我也向她诉说,看起来,她比我更开心。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她的爱好与我相同,都喜欢唱歌,所以我每次和她在一起,我都会很开心。她笑起来,嘴就像一个倒着的月亮,露出了一颗颗雪白的牙齿。
一天早晨,上语文课,我突然发现我的钢笔忘记带了,我心慌意乱,一时乱了阵脚。这时,王思洁看到我皱着眉头,马上跑过来,问:“闻楚歌,你怎么啦?”“我钢笔忘带了。”我苦着个脸说。王思洁马上把铅笔盒打开,拿出来一只钢笔,说:“拿去吧!”我兴奋地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我刚想说声谢谢,可是已经上课了。但是我对她的感激永远记在心里!
我为我有这么好的朋友,这么好的伙伴而感到自豪。
我也把她当成知心朋友。我和璐璐从小在一个幼儿园长大,直到现在,我们还从未分开过。在这5年的时间里,虽然也曾闹过矛盾,但是伟大的‘友谊’总会帮助我们化解,总会告诉我们:要学会珍惜。因为时间的缘故,让我们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姐妹。跟璐璐在一起,我有说不完的心里话,每当我高兴、悲伤、委屈的时候,璐璐总是我的倾诉对象。
而且,璐璐还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小姑娘。形容她,有一句老歌最合适不过了“该出手时就出手。”记得有一次,班里的两个男生打起了猛架。璐璐见其他男生只顾看热闹,而不去拉架时,便告诉我她要去阻止“战争,”我担心的对她说:“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呀。”璐璐却只对我笑了笑,便走上前。班里的男生被她带动了,一窝蜂拥了上去,拉的拉,扯的扯,终于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看到璐璐的这种行为以后,我很敬佩她,觉得自己应该向她。
咦!他胳膊旁边好像露出一瓶胶水,怎么回事看他这劲头,比我还足呢,没错!他肯定是装病,在拼模型呢!我像抓了他的把柄一样,兴奋极了,对!告老师去。哼,老师先找他谈话,再请他家长,陈明回家后再挨一顿打,看着他走进老师办公室,我都快笑出来了,总算为我的小木船报仇了,我轻松地舒了口气。下课后陈明主动找到我,他一脸愉悦,脸上连一丝怨恨的情绪都没有,他双手慎重地捧着满是胶水的木船,递给了我。“给,修好了我们的友谊也能重新修筑起来吗”我愣愣地,羞惭地接过木船,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什么滋味。我刚才怎么能那么做,“对不起,我不该……你不仅修好了木船,也修好了我们的友谊,它比以前更牢固。”。我们将木船放在水中,它满载着我们的友谊在永流不息的河水中漂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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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红月,是我童年时要好的朋友,两个羊角辫,脏兮兮的小脸,还有那朴实的笑脸,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如此的天真,有一天,下起了小雨,我们无法出去“疯”,只好乖乖的在门槛前的小椅子上坐着,看着眼前的小竹林,红月还傻乎乎的数着小雨滴,虽然只是童真,但也是很令人回味,外婆曾经教我唱过一首古老的童谣,现在早已记不清,红月和我便一直唱着这首童谣,不觉厌烦,那时的红月比我矮一头,她扭过头,笑嘻嘻的问我:咱么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不好?’我不明白什么一辈子的朋友?“嘿嘿,一辈子的朋友就是,到了死也是好朋友,谁都不可以背叛对方。”“那好,谁都不可以背叛对方,也不可以离开对方……”这句话,令我愧疚了多年,只因我未曾遵守。
那年以是我快上五年级的时候了,父亲在外地做了生意,赚了点钱,想让我和母亲一起去,母亲没有拒绝,收拾好了行李,我的泪水涌上,我说过谁都不可以离开对方,我却食言了,我和母亲走时,她送给我一把木梳,还记得临走前她跟我说“晴茚,那里要是呆不习惯,就回来,别忘了,一辈子的好朋友。”我点点头,“红月,对不起……”我们就这样分开了,其间我没有回过乡里。
我一边跑,一边哭,你在哪?突然,我找到了,墓碑上的字早已看不清楚了,岁月经过时,带走了很多,包括红月,“红月,对不起,对不起,”雨下着,耳边却回忆了年幼时,她那稚嫩的声音。
记忆中那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女孩,单纯的笑声,游荡在心间,心中有个人真好,可我却将你弄丢了,我多盼望有一天我们还能回到从前,此后我便在故乡工作,守着那片孤寂的小竹林。
岁月匆匆,时光飞快逝去,但是,她们永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抹也抹不去。
她们,就是我的几个好朋友。记得,我以前读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带着我们搬家了。搬到新的小区里,我便结识了几个小伙伴。房东家的女儿非常的大方,她主动找我交朋友,我很乐意。一开始,我以为她比较小气,但,完全了解她的人后才知道,她待人很热情。就这样我们就认识了,因为她比我大一岁,所以我一般都叫她是小姐姐。我每天放学后,都要从她家门口经过,和她聊上几句。问问对方今天的回家作业有多少,如果作业不多的话,还可以去小公园溜达一圈。一到星期五,大家便兴奋起来,通宵也要把作业写完,这样明天就可以跟小伙伴玩了。星期六早早的就醒了,去找姐姐玩,和另外两个小伙伴们一起玩。
在我搬来之前,我有一双溜冰鞋,小姐姐看我有,她就借我的溜冰鞋玩,我和她一人一只溜着玩。她越玩越喜欢,就让她的爸爸也给她买一个,就这样我们四个小伙伴每人都有了一双溜冰鞋。我们到了夏天,作业都写完了,大家就一起出去溜冰玩,玩热了,我们就坐在长椅上歇息,大家在一个长椅上,虽然很挤,但是大家都很快乐。就这样,我们创立了一个“极速溜冰小队”,我就成为了副小队长。
但是,我现在又搬家了,我也很少和她们联系,也不知道她们现在过得还快乐吗;也不知道她们现在住在哪里?不管她们在哪,她们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叫黄秋胜。似乎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他于一年前转学了,这为我们的友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遗憾。记忆中的他身材非常的“苗条”,绝对是一个符合现代美标准的“骨感”帅哥。自然而然的,他就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外号?黄瓜,说真的,这外号与他的身材是再匹配不过的了。
他长着一张瓜子脸,上面镶嵌着一对儿调皮的大眼睛,眼珠大眼睛,眼珠子忽闪忽闪的,好像两颗水灵发亮的黑宝石。他的性格跟他的长相一样――调皮而不拘,但他是我学习上的一个好伙伴,因为我们涉及的知识领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算是互补型的朋友。
我之所以和他成为了朋友,是因为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而且无论是在行动上,还是在语言上,都很有一种幽默感,他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都会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一次,我们正在教室里安静地做作业,黄秋胜趁老师有事时,悄悄地走上了讲台,对大家说:“我来给大家表演一个特别节目!”说完,便在台子上阴阳怪气地唱起了他那“新型《小螺号》”,同学们哄堂大笑。他好像还没有满足似的,又在台上跳起了“新型迪斯科”。只见他的屁股一扭一扭的,头晃来晃去的,全班同学笑得更欢了。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几位女同学在排练节目,黄秋胜也跟了上去。她们并没有注意到后面突然多了一个晃来晃去的“小尾巴”,这个小尾巴摆也摆不掉。这时,黄秋胜故意打了几个古怪的饱嗝,并且立刻钻到了她们中间,跳起了刚才她们跳的舞蹈。他的动作滑稽极了,东摇摇,西晃晃,这边扭扭腰,那边踢踢腿。弄得各位“舞蹈演员”捧腹大笑,刚刚排好的队伍瞬间拧成了“大麻花”。
黄秋胜对机械、汽车方面的知识可以称得上是情有独钟,但在这两者中,还是更为迷恋汽车。他迷恋到什么程度了呢?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可是再合适不过了,那就是“废寝忘食”。一次,一位同学的一本汽车杂志被黄秋胜发现了,他急忙向那位同学借来看。但是,对方也是一个“把守堡垒”的好手。为了达成愿望,黄秋胜摆出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对那位同学软磨硬泡。在他的攻击下,对方的“防御工事”彻底倒塌了。为了看完这本“珍贵”的书,他一分钟也没有放过,包括午餐时间。
他有一个毛病,就是不爱吃饭。在他转学前的那一学期,这个毛病更为严重了。每天中午,他就只凑合着吃点零食、雪糕之类的,有时候还只能用些“精神食粮”来填饱自己空空的肚子。每次我问他时,他都推说是因为卡上没钱,不能刷了。但是,据我所知,他的卡上还剩了大约30多元钱。明白了吧,这就是他身材苗条的原因,我们班上的同学经常戏称他为“非洲难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黄秋胜,他的幽默使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快乐,他对知识的渴望令我感动。但是,我还是劝他一定要好好吃饭,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但凡正常一点的女孩子都会嫌她神经质,老师们也一致认为她不是一个好学生----不尊重老师劳动成果。而学霸王们则认为她是个累赘、专业拖后腿儿的。我却认为她根本不是地球人。
她人不很讲究,走路就很夸张:前脚一个大步能甩出了十里远(鞋),腿又短,后脚跟不上节奏,啪!一个大跟头。
她对我而言,很有纪念意义。她是我在初中时代的第一个朋友,关系也不错。
军训的第一天,我看见了她。美丽,浓眉大眼,雪白皮肤,嘴角总是上翘着,而且常有两个“j”形酒窝。金黄的长发总是乱乱的,一副欠揍的表情。这形象勉勉强强还能说得过去,只是……身高过于迷你。
放学了,解放了,我心里乐滋滋的正走着,只听一声“大哥!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过去就得请客!”
声音从后面传来,很近,很甜腻。是她!这声音、这称呼!我心里怦怦地跳,好像小兔子在跳。和她在一起准是没好事!乌鸦!
转过头一看,是馋得流口水的她。
“请客!请我吃蛋包。”“啊呸!面糕?”“啊,不是不是,什么名字来着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啊,忘了!”酒窝好像也在不好意思地扯动。
“是荷包蛋还是面包、蛋糕?”我问,一边问一边琢磨着。
“蛋糕!”她说,“你倒是请我啊!”
“no!”我摇了摇食指,“不请,说不请就不请,别自作多情了!”
她一脸失望,一秒钟后就撒起娇了。一边蹭着我的衣服一边叫:“求求你了!哎哟—请我嘛!”
比平时更加甜的声音加之可爱的容颜叫我心软,但她的死磨硬缠也让我反感,我说“我囊中羞涩,别让我请。”
我满以为她会就此罢休,结果她也不是省油的灯,硬把我绑到原麦时光的大门,可是—我无力支付!
“不!”
膝盖直直地砸在冬日的水泥地上,手松了玻璃瓶也碎成小水晶片,锋利无比,划破了我脆弱的上皮组织,一处惨白的口子。
“叫你不请客!”她扬长而去。我目送着她的背景走到了马路对面。
我已经欲哭无泪了,史氏曰“:呆妹纸不好惹。”
又一天,下了操,带队回班时,发生了一场“血案”。
她在我后面松散地甩着双臂,而且手还是张着的。本来没什么,无奈她的指尖……严重怀疑是不是倚天剑变的。
一颗米粒大小的红水珠涌了上来,暗玫红,一抹惨淡的样子。漂亮漂亮。我还没有意识到是我在流血,我欣赏它如同在欣赏他人的“杰作”,没有什么不适应。可当我擦去它时,顿觉火辣辣地疼,蔓延全身。
对!是她弄的!
“太平!”我扭头便骂,状若女鬼。
她一派安适:“你没长眼睛?”
血滴滴答答地流,我却无言以对。
唉,谁让我摊上个这样另类的朋友呢?她这不同于地球人的行径简直罄竹难书!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会很无奈?很失落?笑活!我就喜欢疯狂!
不惜代价一定要雇用。
在一家投行的前两轮面试中,通常要接受五六个人的“拷问”,到纽约参加最后一轮面试,则要在一天之内至少见8个人,这么多轮面试成百上千的问题中,“钱”的问题并不算刁钻,rob也不算最恶的“恶人”。
参加摩根斯坦利的最后一轮面试时,一位分析员刚走进会议室,样子就让我颇感意外:他的衬衣袖子高高地挽起,领带歪斜着挂在胸前,双眼还布满了通红的血丝。面无表情地与我握手寒暄后,他不动声色地发问了:“如果你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有两种支付方式:一年1美元,一次性全部给你;同样一年12000美元,按月支付,每月1000美元。你会怎么选择?”
我心里“嘭”地一跳,这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我嘱咐自己千万别慌,刚要迅速回答,却又突然意识到,如果简单地说选择第一种,答案太过绝对了。
我想,我不如搬出课本里的名词:“这取决于现在的实际利率。如果实际利率是正数,我选择第一种;如果是负数,我选择第二种;如果是零,两者一样。同时,我还会考虑机会成本,即便实际利率是负数,假如有好的投资机会能带来更多的回报,我还是会选择第一种。”
说完这一长串的答案,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因为我知道回答这类问题时,相对于答案本身,思考的过程更被看重。
“一般人都说选择第一种,你还不错,考虑得很周全!”淡淡的一句点评后,他并没有就此罢休,“那实际利率又是什么呢?”
“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幸好经济学的基础知识还没有完全荒废,我在心里庆幸。
“现在的联储基金利率是多少?通货膨胀率在什么水平?”
这一次,我真的被问住了!我实在想不通,我与他素昧平生,他何苦这么咄咄逼人呢?
于是,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对不起,我不知道,不过如果需要,我回去查清楚后,马上打电话告诉你。”
后来,我的确听说过一个中国女孩为了表现自己与众不同,告诉面试她的美国人,说她的最爱是开赛车。乖巧的东方瓷娃娃却热爱西方式的疯狂和刺激,这让从小就不说谎的美国人信以为真,神魂颠倒。然而,公司里的中国同事却一语道破天机,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女孩是在杜撰。结果可想而知,空欢喜一场的美国人发现,乖巧的'“瓷娃娃”居然连驾照都没有,于是高呼上当受骗,而那个中国女孩,自然也无缘那份工作。
那位分析员不依不饶又提出一个通常只有咨询公司才会问的智力测验:“9个硬币,有一个重量和其他的不一样,你用两只手,最多几次可以找出这枚特殊的硬币?”
“三次。”我不服输地飞快回答。
“还是9枚硬币,改变其中的一个条件,两次就可以找出这枚特殊的硬币,这个条件应该怎么修改?”
“告诉我这枚特殊的硬币比其他的硬币重还是轻。”
当我再一次以飞快的速度给出了正确答案,他终于低声说了句“good”,然后问,“你现在有没有其他投行提供的工作?一共有几个?是哪些公司?”
笑容悄悄地爬上了我的嘴角,他的表情终于不再横眉冷对,提的问题也终于走上了正轨。
据说在我的评定书上,他填写的意见是:不惜代价,一定要雇用!
明天请看:我到摩根斯坦利总部报到,正式成为了m&a的一名分析员。自从坐在办公桌前,一天一天,我时刻都在等待着召唤。直到第10天我忍不住主动拨通了jim的电话,要求面谈,但jim居然一口回绝了。
与“恶人”斗法。
进入第二轮面试,常常是应试者同时面对两个人提问,半小时后,再迈入另外一个房间,接受同一家公司另两位银行家的评判。
两位考官,常常一个扮“好人”,一个扮“恶人”。
与摩根斯坦利进行第二轮面试时,我就曾经成功地把“恶人”感化成了“好人”。
那天上午9点,我准时走进约好的房间,两位男士早已经在那里等候。其中一人友好地站起来,热情地说:“子墨,你好。我是mike,m&a的董事。这位是我的同事,merchantbanking的经理,rob。”一见rob好似阴天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一定是那个“恶人”。
“为什么对投资银行感兴趣?是因为钱,还是因为喜欢接受挑战?”
好人mike抛出的第一个问题如同一份押中了50%的试卷,前一半在复习范围之内,后一半却只好临场发挥。比临场发挥还折磨人的是,这个问题让人左右为难:虽然无论对本科毕业生还是mba,投行的起薪确实高于平均水平,但如果你的答案是钱,你会被看做“贪婪”,如果答案是挑战,又会被视为“虚伪”。
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对投行感兴趣是因为我非常适合投行的工作……”
设计这样的答案,“首先”是为了告诉对方,我了解投行的业务,“其次”是一半奉承一半真心,当然主要是为了让他们俩高兴,“第三”是表明我还有宏观的视野,最后,之所以又把“自我表扬一二三四”加了进去,哪怕有些答非所问,是因为我不能放弃任何一个诠释自己的`机会。而且,我必须为自己赢得时间,必须在滚瓜烂熟地背诵“台词”时,腾出一半大脑,认真地思考“钱和挑战”,我到底该如何应对。
“做投资银行的确是很好的学习过程,但是钱呢?钱重要吗?”“恶人”rob果然看穿了我的小把戏,将了我一军。
“不能否认,投行的薪酬是有诱惑力的,但是如果以一周工作八九十小时来计算,分析员每小时的薪酬又能比在麦当劳打工高多少呢?人应该有长远的目光,作为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份工作,最重要的不是薪酬有多少,而是你学到了什么,能让你终生受益。”
短短的几句话,我眼看着rob的表情阴转多云,又多云转晴。我知道,我的左右逢源又帮我逃过了一劫。
明天请看:这一次,我真的被问住了!准备面试时,我就告诉自己要秉承一个原则:不懂的千万不能装懂,不知道的更不能胡编乱造。于是,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对不起,我不知道,不过如果需要,我回去查清楚后,马上打电话告诉你。”
我并不感到突然。
知你重病卧床近两年。
心中仍是伤痛不已。
眼里仍是泪水如泉。
往事历历清晰浮现。
我们相识仿佛就在昨天。
那是二零零八年。
论坛朋友聚会郑州。
相约结伴游览太行山。
百忙之中,你用周末。
赶来郑州与大家相见。
我到楼下迎接你。
“一见如故”正是同感。
身体壮实,笑容满面。
是你给我的第一印象。
言语不多,句句真诚。
让我愿意和你无话不谈。
二零零九年,朋友再聚。
重逢就在美丽的春天。
十丈洞,四洞沟,白虎潭。
我们一路欢歌笑语。
徜徉在赤水秀丽山水间。
还记得,有一回。
女士们把背包全挂上你的肩。
简直就像被五花大绑。
可你依旧笑着,任劳任怨。
同伴夸你就是活雷锋。
我明白,珍惜友情是你的心愿。
二零一零年,刚刚进入秋天。
“月亮家族”三元老。
相约一起去坝上看草原。
忙于工作的你无法陪伴。
却不辞劳苦为我们接站。
快乐旅行让我们忘记了一切。
电话中才得知你一直在挂念。
千叮咛,万嘱咐。
一定让你尽尽地主之谊。
表达对好友的心意一片。
兴隆古寺,赵州桥畔。
你全心陪伴在我们身边。
短暂的相逢仅仅三次。
友情的深厚从未间断。
还记得,当我沉浸伤感中。
是你开导我直到更深夜半。
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
是你给我鼓励和安慰。
那些话语曾经深深感动着我。
我认定:你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们的友谊必定天长地久。
天意弄人?还是老天无情。
退休不久的你,躺在了病床上。
腿疾恶化,无药可医。
于我,这是多么残酷的消息。
远隔千里,总想着去看你。
电话里,说好了要去看你。
无奈琐事缠身。
更害怕看到憔悴的你。
从不失约的我,终于失约了。
你走了,静静的走了。
遗憾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山,依然苍翠欲滴;水,依然潺潺不息;花,依然迎风摇摆;鸟,依然自由欢唱,夏依旧相约而来,乘着欢快的风,载着跳跃的光,挟着绿野仙踪,一切似乎如故,却发现身边的人已更换,那些铜铃般的声音,那些夏日里最灿烂的花朵,那些熟悉的身影已然成为记忆。我很庆幸他们没有成为踏蹄而过的路人甲乙丙丁,记忆证明我们曾经共同感伤,一起享受阳光。他们依然存在,在这个国家的某个角落,在同一片蓝天下或许我们正同时感伤,同时仰望天空,同时流泪,同时回忆那些箐箐校园里或甜美或酸涩的日子,那段拥抱取暖的时光。
我是个走路习惯回头的人,记忆中回头时总可以看见你们明亮的眸子,看见你们在阳光下招手笑着唤我“鸭子”,如今回头是伸向远方的大路,没有尽头的路。忽然你熟悉的身影闪现,我不敢眨眼怕你消失,可是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你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了。我回过头急步向前走,想把一切都丛脑子里甩出去。
友情是一张无形网,你我皆在网中,不曾脱离,纵使天各一方,纵使分离多年,回忆起共同拥有的曾经,我们怀有相同的感伤,相同的快乐,同样深陷记忆的旋涡,痛并快乐着。我常被记忆牵引,回忆得渐渐多了,记忆的牵引力也渐渐增大,牵引着我迈向阳光下流泪。回忆是快乐的,回到现实中,物是人非,那是别样的一种痛。
记忆是过去,是存在的证明,是快乐也是一位良师。它让我在记忆中领悟:要珍惜现在身边的人和事,不要在记忆中添加的只是沉浸在记忆里的痛。珍惜高中这段人生中的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感动,每一个拥抱,每一次流泪,还有每一滴友情。
。
从不和我计较。你长得比较黑,我没少拿你开玩笑,给你起外号,还特地写了一首打油诗:“若黑若黑,世界之最,赛过张飞,气死李逵!”你却朝我翻个白眼,一笑而过,从不计较。但是如果是别人,你非要骂他个“狗血喷头”才肯罢休。
很开朗、乐观。六年级时咱俩打算在学校的文艺演出上说相声,当时很多人说:“两个女生说相声,也不怕笑话。”我听了心里直打退堂鼓,你却笑着说:“没事儿,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听了,坚定了要说相声的决心。每天下午放学后操场上只有我和你排练的身影,练了整整三个月。
终于到了彩排那天,咱俩穿上大褂,拿着扇子有说有笑地去了排练台。还没表演,评委老师说:“这次文艺会不要小品、相声,你们回去吧。”我听了,犹如天打五雷轰,心里很难受。三个月的努力全没了。你却强装镇定地笑着对我说:“过程永远比结果重要,咱们已经努力了,我问心无愧。咱们还可以在班里的文艺会上表演啊。”其实,你比我还难受。在班里的文艺会上,我逗你捧,咱俩的相声赢得了班里人的.阵阵掌声。
又像一位学者,话说得意味深长。毕业那天,谁都不想走,不想离开在一起待了六年的同学。每个人的眼里都含着泪水。你却笑着说:“这一天早晚会来,但珍惜平时的一点一滴,将它们永远留在脑海里,就不会抱怨时光过得太快了。虽然我们毕业了,但咱俩还是朋友,是一辈子的朋友。”可离开学校的时候,咱俩都哭了。
时间在指尖匆匆流逝,谢谢你陪伴我走过小学,这些与你共同经历的点滴,成为了我永恒的记忆。有人说,朋友如花,散发幽香。有人说,朋友如树,在危险的时候帮助你。可我觉得你如太阳一般无可取代,照耀了我整个小学时代。
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而人的记忆会很长。记忆就像一场值得留恋的电影可是属于你的电影的电影劵只有一张,回忆儿时的记忆你会笑你会哭还有可能你会发呆。但这都是的人生的一部分,我电影中的你,讨厌,友好。可爱。
‘叮叮叮’上课铃在校园的回荡着,而我却在前往学校的路上狂奔,时不时的看着手上的表,嘴里还不停的嘟囔着……一路狂奔到校发现班里没有老师自己也松了口气正往班走,突然听到‘等等我,跑这么快看嘛我都跟不上了’‘你不能小点声吗’我大声的冲他吼着。这是老师很生气的从办公室走出来你们迟到也就算了,还在班级门前大叫你们不影响别的同学吗。发你们抄写课文50遍希望没有下次,上班吧。自己不情愿的的走了进去班里的同学也投来了同情的目光,老给我填麻烦。
每个人都有自己脾气和性格也许不能单单只看一个方面。就像冰糖你放进嘴里只有慢慢品味才会发现他比其它糖果好吃一样,即使没有五彩的外表。‘好重啊这么一大桶水怎么提啊哎‘自己在低头发着牢骚。‘怎么了来我帮你啊’说着他提着水往班级走去。我开心跟着心想’其实他也蛮有乐于助人的精神的嘛‘好像也不那么讨厌。
’今天我们要打扫教室同学们分配一下工作吧‘老师在讲台上看着底下的同学宣布这,我们都努力的干着,总会帮助同学做比较困难的事,’你下来我去擦,上面太危险‘我抬头看见他对那个同学大声的说着’嘻嘻他还蛮有责任的嘛’心里慢慢的崇拜起来。很伟大。
外面的阳光好像没有以前明媚,我拖着步子往前走着因为早上爸爸说要我转校回老家上学。到班里我很好朋友道别中隐隐听到你说‘好好上学,别老玩了‘。
时光在流逝我们都在成长都在适应这新的生活新的环境又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朋友,还记得我吗、虽然不知道你现在长的是不是跟以前一样。但我会记得我们的回忆,记住属于那是作为主角我的电影。
你还好吗?
那是一个傍晚,我正坐在书桌旁写作业,妈妈突然哭丧着脸走了进来,好像发生了什么,果真不出所料,妈妈说:“你姥爷去世了,我的回老家一趟,你不可耽误了学习。”听了这句话,我愣住了,放下手中的笔,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从小,父母外出打工,我就被外祖父母照顾着。那时,姥爷每天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还时不时的买一些好吃的给我。记得有一次,姥爷去接我放学,我在校门口看到他,便向他奔去,还非要他背我。一路上,他走地踉踉跄跄。我终于忍不住了,气愤地问道:“姥爷,你怎么了,走得这么慢?”他却不解释什么,只是闷头背着我走。夜晚,我朦胧的听到了姥爷和姥姥的对话,姥姥说:“明明干活时摔伤了,还不跟孩子说,你呀,就逞能。”只听姥爷说道:“就是一些小伤,没事的。再说了,孩子也不可能一辈子陪着我们,看到她开心,我就高兴。”我知道了原因,泪不禁簌簌往下流,却没有勇气去道歉。
正如姥爷所说,我不能陪他们一辈子,七岁那年,我便随着父母来到了大连,开始了在大连的生活,由于学习任务的繁重和路途的遥远,我和他们只有在过年时才可以看到对方,一年连通电话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但他们却没有一点责怪我的意思,每年回家的时候,姥爷他总是买了好多好吃的等着我回去,离开时,他也会从后面远远地望着我们,直到消失。但如今,他却离开了我们。
在父母回去的那几天,我度日如年,盼着他们早点回来。终于,他们回来了,还带回了一袋东西,打开一看,竟是我最爱的零食。妈妈哭着说:“你姥姥说这是你姥爷老早就准备好的,就盼着你回去吃。他总是看到东西就买。他走时还喊着你的名字,想见见你。”我也哭了,哭得很厉害,想起姥爷为我所做的一切。小时候,我在他身边却不懂事,时不时地抱怨,从来不会考虑到他们的感受;而现在,我长大了,却以作业为借口一年也没有的几个电话给他,就连最后一眼也没有见上。记起小时候用稚嫩的口音对姥爷说:“姥爷,你对我这么好,我长大后也一定要对你好。”但如今,一切都只是浮云罢了。
姥爷,谢谢你对我的爱,这,使我刻骨铭心。姥爷,我爱你!
大雨如期而至,从令人头昏的天际中破空而至,雷电在云层中肆虐,厚厚的云层透出雷光,看来是场暴雨。暴雨倾泻而下,一滴一滴打在我的脸上,黑色短衫被打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咸湿味还透出一股闷热。头发紧贴着额头,眼睛被雨打的几乎快要睁不开眼。
内心一片怅然,愣愣的站在暴雨之中,有几个人撑着伞从我身边跑过,拖着沉重的腿缓慢行走在雨中。沉默着,双眼迷离看着这个被暴雨冲刷着的世界。曾经也是这么一场大雨,在补课后的夜晚降临,毫不留情的打在我脸上,浑身湿透的我躲在一家便利店内,等雨停了再走。那一刻心中多么希望下一秒老爸老妈就会开着车来接自己,可是并没有,浩大而磅礴的暴雨中没有人经过。
雨渐渐小了,只有毛毛细雨中空中飘零,推开便利店的玻璃门,“叮铃——”一声后,自己再度踏上了回家的征程。
默然间在经过电影院时前方出现了一个打伞的妇人,“没被淋湿吧”她温柔的问。
“没”我回答。
“走,我们回家”
“——嗯”
蓦然间再次走到那一晚的便利店,轻轻推开玻璃门“叮铃——”一声后,我站在店内,服务员热情的走过来问我要买些什么,我摆了摆手示意并不买东西只是来避雨的,服务员闹了个没趣转身坐回到椅子上,玩手机。
我站在店内心想:一会怎么回去?爸妈还在吵架,自己觉得他们太吵了便大吵大闹着摔门而出。估计不会管我跑哪里去了吧。我抓着头发无聊的看着玻璃门外的零星几人,不知过了多久,雨渐渐小了,又是这样的鹅毛细雨,推开玻璃门时的叮铃声依旧。
漫步在零星飞雨的街头,又是在这电影院,老妈打着伞朝我缓缓走来。
“赶紧跟我回去,别在外面淋感冒了”老妈催促道。
。
窗外依然是大雪纷飞,我这才感到冬天来了。想把眼前的景和,融为一体。总想找到那最初的纯洁。
记忆中,那场雪在空中飘洒,像洁白的雪莲美丽而忧伤。它们轻轻地把整个世界拥抱,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动啊!盈润的雪是那么的脆弱,稍纵即逝。
心竟被眼前的画面撩起一丝惆怅,但失落并不代表着无奈。灰色的阳光,也可以用信念去擦亮。冬天已经来了,那春天还会远吗?就算我们什么都失去了,但依然拥有着梦,拥有着永恒的信念,拥有着永远不会被磨灭的激情。
我满怀着渴望,洗尽了心中的污秽。我听见了那血液里的笛声,一朵朵百合缓缓绽放,那沁人心脾的芬芳啊!是生命的幽香,带动了雪花,也带动了我的思绪,在空中缠绕着,翩翩起舞,升腾出无限的幻景,这是充满希望的未来呀!
呵!记忆中的第一场雪,我的生命沐浴在一片洁白中。雪融化的水,浇灌着心中的激情与渴望。这一切我都会永远地珍藏。这花纯洁的吃语,这雪高傲的灵魂,恬守着生命中最初的贞洁和诺言。我深深地怀念那最初的感动和纯真,我会不停地追寻。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再次找到它们的,因为我拥有着对未来的梦,拥有着无穷的希望。
雪还在落着,风还在刮着,可我真的感到了春天的气息……。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周末,强烈的阳光有所收敛,云朵厚起来了,我没有晨跑,取而代之的运动是把菜地的草丛除掉。干旱期间的菜地没有了先前童话般的热闹,唯有野草趁机用极短的时间霸占了整个菜畦,迅速生长开花结籽,到今天我去除去它们时,它们已经完成的上帝赐予它的生命过程,留下它无数的生命延续,它的孩子----草籽!在它们面前,人类只有感叹,生命真的有奇迹。
晚上继续饭后万米走,疾走中,反常的.气候让秋后的田野上的蚊子死灰复燃,正是它们上潮的时间,一团团的蚊子在身前身后簇拥,一呼一吸间,竟能把蚊子吸进鼻腔,眼睛里也能淹死几个迷了路的蚊子,只见水泥路上散步的人们优哉游哉,一点也不在乎那些蚊子的横冲直撞。树上的夜蝉凄惨地嘶叫着,蹲坐在夜幕拉拢时的阔叶杨上唱着今天的小夜曲,“嘻.......呀.....嘻.....呀.....”
脑海霎时有一幕过去的景象闪现,宁静的小山村,一幢幢木屋依山而建,我家老屋前的院子前的禾场上,几株枣树围拢四周,夜蝉嘻嘻,一堆瘪谷子烟火燃起白白的浓烟,随着微微夜风摇晃着烟头,我们一家大小躺在竹床上,凉凉的竹床并排放好,我们分成两头睡好。偶尔烟头顺风吹到我这,那个呛味不仅赶走了蚊子,也让我们鼻泪汹涌,这时我们兄妹几个挠嚷起来了,大声唱起来“烟儿烟,去那边,这边狗屎臭,那边桂花香!”不知是说话的口风大吹走了烟头,还是风本来就摇曳不定,居然一唱就真的飘走了。那头的小哥哥呛得不行了,也大唱起来,不一会儿,就发展到肢体赶烟了。这时候,大人么就摇几下老叶蒲扇:“莫吵莫吵....”话音落下,呼噜声就又响起了,也许大人白天太累了。我们就只好看着天,明亮的月亮,团团的星星,一条银河从北到南看不到边,找着北斗七星,说起七仙女,唱起流传了不知多少代的儿歌:“七妹子,七支花,七个妹妹嫁老家,老家有棵桂花树,桂花树上喷喷香,桂花树下好梳妆;老家月光圆又圆,做块镜子照眉面......”唱着唱着,调皮像随着梦飘向了天上......
翻开陈旧的相簿,望着那张熟悉的脸庞,不禁一笑,我想你,但你还是离我越来越远。
三岁,你第一次跨进幼儿园的大门,在望着爷爷的背影远去的那一刹那,你和同学一样都哭了,红着眼,肿着鼻,眼泪和鼻涕融合在一起,一滴一滴…你越哭越凶,连老师也那你们没办法。那是你第一次和老师对着干。
九岁,你不听妈妈的话,还嘟着嘴,一脸委屈,妈妈怒了,掀起衣服,“啪”往你手上就是一鞭,拉链无情,肆意地在你的臂膀上作画。这次你没有躲,尽管眼泪闪烁的都是泪。
十二岁,你拿着一张张同学录,递给曾与你一起欢笑的的挚友,你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坠入了一个不见底的空洞。你从座位上拿起一份精致的礼物递给了她,你没有转身离开,因为你还在等待一个声音,最终你等到了,尽管声音很小,尽管来到太迟。在回去的路上,你又遇见了她,刚喊出半声有收了回来,但她还是听到了,转身向你招了招手,你看着她的背影逐渐远去,走的太匆忙,忘了说再见。
你是我,我是你。
如果,人这一生中非要留些什么在心中不可的话,就留些回忆吧。快乐的也好,悲伤的也罢。
——题记。
回忆如景。
“有些事过了就过了,有些人走了就不再回来了。”在生命中曾留下过足迹的人或事,也如此,过去了就不再重来了。但是,还是不情愿吧,或许,是不甘心?心里一直空荡荡的,想找些什么来补充,是回忆吗?是的。
回忆如景,将一切事物刻画在脑海里,心里,甚至眼前。即使过去了,但任留有一些东西,回忆,记录了这些东西。
回忆似歌。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我叹息。”我的生活正如歌词那样,一直一个人。即使最重要的人错过了,最绝佳的机会流失了,生活还是如此,但是,还是不舒服吧,活着,是太压抑?心里一直被一块大石头压着,想找些什么将石头顶着,是回忆吗?是的。
回忆似歌,将一切重担顶着,是心情愉快。即使曾压抑过,但仍觉得庆幸,回忆,编织了快乐。
回忆若梦。
是的。
回忆若梦,将一切快乐、悲伤重现。即使曾克服过了的困境,但任留有一些恐惧,回忆,巩固了勇敢。
快乐的、痛快的回忆,都应留些在心中,它能帮助你记起快乐的、克服痛苦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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