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系列挑战和困难后,我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秘诀,希望能对其他人有所帮助。下面是一篇对艺术创作的心得体会,通过作者的实践和思考,我们可以了解到艺术创作的灵感和过程。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共10章48条,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如何开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我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认识:
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了我们,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二、《条例》第四章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要想办法带领群众致富。
三、《条例》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就要求了我们要联系群众,对党的政策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条例》还明确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有: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等。这就要求各村党组织,要把党的政策方针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级精神相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工作。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这就要求机关必须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适应机关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从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出发,科学确定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组织机构,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要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突出抓好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坚持党支部建在司局、党小组建在处室,着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生机活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要突出强化政治功能,牢牢把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化服务功能,从实际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贯彻党的中心任务中去把握,放在团结凝聚党员群众中去推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发挥风向标作用。
三是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干部。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基层党建工作岗位,做到导向鲜明、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素质优良,充分发挥书记的“头雁”作用。要着力提高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岗位历练、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使基层党务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一是把好组织工作阵地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循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章,要将党的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创新活动方式,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组织的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是主责、是本职,抓不好党组织建设是失职的要求。党组织的委员或者成员必须根据分工,将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责、首业。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规则,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导向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把好组织工作人才选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关键在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培养,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多渠道选拔人才,要把好“入口关”,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作用突出的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多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才,要建立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建立源头、跟踪、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干部成长通道,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政德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建立能上能下、全过程考核的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是把好组织工作作风提升。作风兴,则事业兴,没有良好的作风作为保障,一切都是空谈。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治理,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管好组工干部,将人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高悬于头上,时刻做到正直正派、公正公道,坚持组织原则,让干部选拔任用的歪风邪气没有市场,让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抓好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提升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让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让每一名党员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形象、出色的能力、过硬的作风投身到工作中,担当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党组工作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是为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而制定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党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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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1月24日上午,部机关组织组工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全文通读和系统的阐述,加深了我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认知。
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践行廉政准则,切实与本职工作联系起来。
一要加强学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铭记在心,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要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
二要加强宣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有力推动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基层党员都熟悉、理解、领会和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要加强落实,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从自身做起,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思想教育,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党员干部要严厉的指出,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做敢于担当的组工干部。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一是要把握好党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绝工作中出现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情况,有效推进党组决策明朗化;只有不断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治党,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党组书记职责:作为单位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单位党建第一责任人,推进单位党组工作,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党组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管干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将单位职工培养成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党组在议事决策时必须要做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充分协商,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相关规定,推进党组议事制度建设,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四是终身责任追究能有效推进党组决策:终身问责制,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有了制度的边界,才能让党员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制度作为行动的底线,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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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1月24日上午,部机关组织组工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全文通读和系统的阐述,加深了我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认知。
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践行廉政准则,切实与本职工作联系起来。
一要加强学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铭记在心,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要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
二要加强宣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有力推动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基层党员都熟悉、理解、领会和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要加强落实,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从自身做起,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思想教育,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党员干部要严厉的指出,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做敢于担当的组工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深刻指出,“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忠诚干净担当”可谓对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为干部队伍建设指出了明确方向,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准绳,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为官从政、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
坚定信念,把“忠诚”作为立身之本。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操行、责任和奉献,从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到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应时刻树立忠诚意识。要自觉对标对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提高“政治三力”,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为。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言论和不良诱惑,防止“精神蛀虫”的腐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切实做到表里如一、身体力行,时刻把“忠诚”作为人生指南、为官底色。
正身直行,把“干净”作为从政底线。
“流水不腐,官廉不败”,干净做人、干净做事,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底线要求。党员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最大的诱惑和敌人是自己,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抵挡各方而来的“糖衣炮弹”,不接受吃请、不行贿受贿,净化工作圈、朋友圈,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保持头脑清醒、“守身如玉”,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吾日三省吾身”,党员干部要时刻检视自身,对照党章党规,找一找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哪些差距,对照焦裕禄、廖俊波等党的先进干部典型还存在哪些不足,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
善作善为,把“担当”作为成事之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舍我其谁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历史使命感,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攻坚克难,一步一个脚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敢啃硬骨头、敢涉深水区、以不屈的意志和无畏的勇气战胜发展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和改革困境。要锤炼干事创业的本领,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学懂弄通用活,常学常新,树立科学发展理念、长远发展目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开花结果,努力争创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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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三是互相谅解,提倡友谊和谅解,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工作规则》。
村党组织必须全面领导本村所属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农村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础组织中的战斗要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负责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集中群众、服务群众。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基础,规范组织活动。
一、强调党支部阵地作用,坚持全权复盖、常态化,依托两学一学、三会一课,创造文明城工作,切实加强党员思想和教育建设,牢牢确立开拓意识、献身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团结力。
以解决问题的效果推进分部的学习效果。
三、认真倾听党员、大众的真实诉求和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与党员、大众有关的问题,让党支部始终了解舆论信息,稳定民心。
党员权利义务和党组织常规、日常工作安排、决定、决议等党员大众关心的问题。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支付党费、民主评议等情况。
党组织重大活动等内容,每月在公示栏公开,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公开,接受党员大众监督。
要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坚持支部建设村上,实现农村各领域全权复盖,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期机制,不断整顿软弱的村党组织,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训练,使所有农村党支部成为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共10章48条,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如何开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我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认识:
一、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了我们,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二、《条例》第四章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要想办法带领群众致富。
三、《条例》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就要求了我们要联系群众,对党的政策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条例》还明确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有: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等。这就要求各村党组织,要把党的政策方针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级精神相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工作。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2。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必须夯实基层在基层,加强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为何能带领13亿多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何能领导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阔步前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步入新时代,面临新问题,彰显新担当新作为,更需要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有利于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令出法随,令行禁止。《条例》已经出台,贯彻执行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要做支部工作条例的践行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3。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支部是党的组织细胞,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建设,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出台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的定位和工作职责,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细化了不同党支部的工作侧重点,为基层党支部工作指明方向。党支部密切联系着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党支部是党在基层舆论的喉舌,党中央从顶层设计支部工作,出台党支部工作条例在当前非常正确和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印发支部工作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升级版。党支部担负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党支部最了解党员的动向。每一个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管理好每一名党员的职能,党内就少一些腐败分子,具体到基层也就会少一些黑恶势力存在。当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这与党的建设工作一脉相承。基层黑恶势力不是一两天形成的,少数党员长期养成的恶习,逐渐演化成为黑恶势力,原因在于党支部疏于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对少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下手抓,对没有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自以为是的党员没有管理好、没有教育好,使少数党员逐渐发展成为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支部教育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有利于扭转过去党支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的局面,有利于净化基层社会歪风邪气,对当前支部建设意义重大。
党支部担负宣传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是党在群众身边的宣传者也是党的决策部署落实者,把党的各项政策制度传递给千家万户,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证了党的声音在基层不变调,决策部署不走样。《条例》对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教育党日等党内活动细化,通过党内活动高效的将党的声音和决策部署传递给千千万万名党员。
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给支部定了规矩,明确了义务也压实了责任。随着《条例》在基层全面推行,支部工作的规范运行,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建强党支部堡垒为核心,基层党支部工作一定会开创新得局面。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共10章48条,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如何开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我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认识:
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了我们,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二、《条例》第四章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要想办法带领群众致富。
三、《条例》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就要求了我们要联系群众,对党的政策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条例》还明确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有: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等。这就要求各村党组织,要把党的政策方针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级精神相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工作。
最近,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我们知道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复杂,工作面广,《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发行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
学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促进振兴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掘发展亮点,发展特色产业,展示村庄亮点,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基层振兴发展提质升级。
最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面对新情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集广益、遵原则、扣时期、阐原理,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重要唆使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领全篇、作规定、提要求,切实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夯实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创新性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治在队伍。“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材,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条例》坚持抓在常常、严在平常,将制度建设与教育管理相结合、发挥鼓励与严肃纪律相结合、严格组织与关爱关心相结合,为进1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着力培养1批能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优秀干部队伍提供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在监督。“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切时弊、安制度、定群心,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监督职责、展开平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强化党内监督,应以“严”字当头,以“严”字贯彻始终,从严管党治党、实行严格党内监督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统1意志、行动、思想、步调1致前进的重要保障。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贵在落实。学贵致用、知贵以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履行。“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制度优势需要在抓好落实条件下,才能真正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实干真干是最响亮的语言,勤干肯干是成功的保障。学习宣扬《条例》是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条件,数10载沧桑虽艰巨困苦,却也砥砺奋进玉汝于成。《条例》精神需要每位共产党人去学思践悟、遵照履行。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对进1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保证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贯彻履行,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1步落实本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役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3个增强”方面体现:1是能增强机关风格建设。进1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2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3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1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
2、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期先进性。
2018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行。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期步伐,密切联系基层大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1步的`论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1)新《条例》在原本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107届4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1体现。这1要点侧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干规章制度构成统1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风格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动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定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2)在新《条例》第4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1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大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成主动为党员为大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扬,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遭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依照讲党性、重品行、作榜样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1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履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根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勇于先行提供了根据。
3、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1)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1是深入展开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本身综合素质。2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3是大力宏扬艰苦奋斗、节约节俭的良好传统和风格,杜绝浪费浪费的奢侈行动,构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2)抓风格,不断增强履行力。尽量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力,方便大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1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同时在局机关内提倡“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良服务”3大服务意识,让大众和客商感到满意。2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1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许诺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效能错误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动规范、运行廉洁高效。3是常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困难。
(3)抓新风,不断增强开辟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建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勇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1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进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应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领》对接工作中要牢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1025”计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动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4)抓和风,不断增强调和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3个相互”:1是相互信任,建立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他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2是相互沟通,依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常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3是相互体谅,提倡友谊和体谅,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增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最新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情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9章43条,为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守,对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员干部、后备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1、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保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履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坚稳重要论述为指点精神,认真实行新时期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彻彻底底的履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主旨,切实做到“两个保护”。2、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久长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1起谋划、1起部署、1起落实、1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兼顾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工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延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履行,带头学习、遵照、履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平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展开工作。
总之,《条例》颁布实行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保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遵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势必起到重要的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细化了工作分工和责任,有利于从严治党的实际践行,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新时代下党支部的完善、党组织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标准。
通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既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又能提高对于党支部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综合素质。作为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认识到自身的缺陷,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规范各个党支部,严肃党组织环境,完善工作制度。通知指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要紧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发挥创造性思维,推进新的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证遵照执行。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地基牢固最为重要,千里大堤坚固无比也会因小小蚁穴一溃千里。由此联系到社会治理也是如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明法律法规,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充份释放基层活力。
基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落实执行。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制度法规执行到人到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那么国家从上到下便可自行高效运转。此次印发的《条例》,就是要营造尊崇法治、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要强有力的队伍。无论是基层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执行《条例》中的规定,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其头脑,使其思想更加坚定。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基层工作更加热爱,对基层群众更加敬畏。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好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为党员的一份子,就应该积极响应国家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认真学习的同时更应该真正落实到生活中去。这一次重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近年来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修订主要新增了“乡村治理”“领导和保障”两章。着重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规定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党员队伍的明确要求;强化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履行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这次11月份新修订的党组织基层工作条例,在总的定位上,明确规定乡镇单位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在组织设置上、明确规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在职责任务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为组织讨论决定本乡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基层治理;在体制机制上,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委监督委原主任一般有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委组织成员兼任;在议事决策上,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在保障支持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等。
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作为基础党组织的细胞,对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责无旁贷,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制度,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幼儿园组织了老师们进行学习、讨论。尤其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反复研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老师们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重的师德建设原则,对教师不断进行思想工作和政策导向,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师对自己职业的认识决定其从业态度。如果教师把教育工作当成事业、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就会学无止境,不断精进。
(三)业务学习长抓不懈,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学高、技高方能为师。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培训。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新的东西不断涌现,高新科技层出不穷,要求教师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本专业及相关知识,使自己拥有丰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积累,为教学打好坚实的功底和基础。
(四)制定制度,加强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注重发挥青年教师的骨干作用,发挥年轻教师的优势,积极为青年骨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的成长创设各种条件,使他们在教学实践中锻炼成长。
对此,我们老师应牢记共产党宗旨,强化学习意识,明确目标树立责任担当大局的意识,用行动来塑造实幼教师高尚的师德形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组织工作做出了全面的规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为高质量党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党的执政组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上的重要内容。要领悟核心思想,提炼纲要,从而提高党员的自我修养,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的良性发展。
把学习到的内容应用到实践中去,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抓紧抓细,用实际的行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党内监督,确保《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体推进《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基层落地开花,结出累累硕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使得新時代加强党支部建設有章可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对基层党支部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干部的任职专业能力。《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培训,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要参加党的理论培训。规定对党支部的任职轮训,有利于加强党支部书记对党的政策、理论的理解熟知,促进对党支部的建设和对支部党员的理论教育,也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在理论素质方面的建设。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直击基层群众和党员反映的问题,监督问责从农村党支部抓起,这使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织密织牢了向基层全覆盖的监督网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支部队伍。
有利于组织生活会系统化进行。《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求经常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共产党员一起学习提高,了解党的政策方针,增长见识的生活会,也是团结党员、凝聚党员力量的重要举措。
新的支部工作条例一出,中纪委就对此条例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解读,从三个方面,讲述了“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其一是对党员从严,将严字落实到八千多万党员干部的身上,哪些行为可以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党员干部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什么,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
其二是对组织生活从严,将严字贯穿于每一次组织生活当中。“三会一课”怎么召开,组织生活如何进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如何体现,等等,都应该严格、严肃、认真地组织好。特别是对于一些党支部组织职能弱化,担当意识欠缺等情况,更应该以严格的组织生活,填补相应的空白和盲区。
其三是对支部建设从严,将每一个支部都建成能打胜仗的坚实战斗堡垒。多少党员可以组建一个支部,如何组建、如何运行等等,都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将支部建设好,让每个党员都能在一个合适的平台上绽放光彩,让每一项政策方针,都能通过基层的党支部落地落实,才能不会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那么,在如此之多的“从严”下,党员干部以后该如何工作,怎样担当,恐怕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个基本的意识和明确的判断。遇到艰难险重的任务时,该如何挺身而出,遇到棘手问题时,该如何砥砺奋进,最能彰显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家国情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指出,要“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组织部作为“干部之家”,要深入贯彻条例精神,用好“谈心谈话”这个“传家宝”,做好“谈前、谈中、谈后”三个环节,切实了解掌握干部情况、关心关爱干部心理,帮助干部解除思想包袱、激发干事激情。
深刻理解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让党组织聚焦聚力、总揽全局。“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以《条例》为遵循,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关乎指引中国前进方向的纲领和旗帜问题,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必须走在前列、作好表率,方能站在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的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这个“最初一公里”建设夯实把牢。在思考、谋划、推进组织工作中,要实现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而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让党步调一致、坚如磐石,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扎实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让党组织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所在。《条例》系统梳理了我们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组织方面的丰富成功实践和宝贵工作经验,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要把《条例》总结好、坚持好、运用好,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全面覆盖、党的工作全面过硬,从而避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拦路虎”“中梗阻”“断头路”。要紧紧抓住组织体系建设的“牛鼻子”,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架构、理顺职能隶属关系,优化党的组织设置、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搭建起党的肌体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骨骼”,方能管理好万个党组织、万名党员,把党的组织体系织密建强、把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夯实,开创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抓好建强党的干部人才队伍,让党组织堡垒坚固、活力迸发。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队伍是组织路线的执行者、贯彻者,是干事创业的“第一资源”。《条例》第四章重点强调了党管干部原则,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要对干部精准识别、立体考核,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方向盘”。要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坚决用好《条例》“指挥棒”,既观其言、又察其行,既看关键时刻,又看一贯表现,让干部“上”得公认、“下”得服气。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要打破“党政机关”视野局限,广开进贤之路,广聚天下英才,从而打造一支结构搭配合理、专业素质优良、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队伍,为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支部工作会议的法规。它对支部多个不同领域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将支部工作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动支部建设全覆盖、全渗透。《条例》中指出,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中央想要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基层党支部这一基础单元,要吸收优秀人才,就需要建强、建好基层党支部,为党的肌体注入健康、新鲜、有活力的血液。只有真正做到基层党支部的全覆盖,才能让党组织的力量常随百姓身边。
推动支部体系的完善。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把党支部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能够带动党员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支部工作的开展。条例规定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标明了各类机关党支部不同的工作重点。杜绝千篇一律的工作方式,开展更加适合支部工作的工作。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建立严明的体制机制,划分岗位,明确责任,让每个党员认清“糊涂账”的危害,主动承担责任,这是新时代中国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要求,能够督促党员干部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党员。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细化了工作分工和责任,有利于从严治党的实际践行,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新时代下党支部的完善、党组织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标准。
通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既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又能提高对于党支部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综合素质。作为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认识到自身的缺陷,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规范各个党支部,严肃党组织环境,完善工作制度。通知指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要紧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发挥创造性思维,推进新的发展。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这就要求机关必须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适应机关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从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出发,科学确定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组织机构,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要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突出抓好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坚持党支部建在司局、党小组建在处室,着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生机活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要突出强化政治功能,牢牢把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化服务功能,从实际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贯彻党的中心任务中去把握,放在团结凝聚党员群众中去推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发挥风向标作用。
三是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干部。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基层党建工作岗位,做到导向鲜明、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素质优良,充分发挥书记的“头雁”作用。要着力提高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岗位历练、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使基层党务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一是把好组织工作阵地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循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章,要将党的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创新活动方式,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组织的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是主责、是本职,抓不好党组织建设是失职的要求。党组织的委员或者成员必须根据分工,将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责、首业。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规则,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导向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把好组织工作人才选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关键在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培养,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多渠道选拔人才,要把好“入口关”,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作用突出的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多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才,要建立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建立源头、跟踪、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干部成长通道,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政德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建立能上能下、全过程考核的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是把好组织工作作风提升。作风兴,则事业兴,没有良好的作风作为保障,一切都是空谈。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治理,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管好组工干部,将人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高悬于头上,时刻做到正直正派、公正公道,坚持组织原则,让干部选拔任用的歪风邪气没有市场,让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抓好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提升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让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让每一名党员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形象、出色的能力、过硬的作风投身到工作中,担当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8章34条,分为总则、组织设立、责任、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附属规则,通过学习有以下心得休会。
最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面对新情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集广益、遵原则、扣时期、阐原理,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重要唆使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领全篇、作规定、提要求,切实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夯实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创新性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治在队伍。“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材,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条例》坚持抓在常常、严在平常,将制度建设与教育管理相结合、发挥鼓励与严肃纪律相结合、严格组织与关爱关心相结合,为进1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着力培养1批能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优秀干部队伍提供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在监督。“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切时弊、安制度、定群心,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监督职责、展开平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强化党内监督,应以“严”字当头,以“严”字贯彻始终,从严管党治党、实行严格党内监督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统1意志、行动、思想、步调1致前进的重要保障。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贵在落实。学贵致用、知贵以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履行。“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制度优势需要在抓好落实条件下,才能真正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实干真干是最响亮的语言,勤干肯干是成功的保障。学习宣扬《条例》是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条件,数10载沧桑虽艰巨困苦,却也砥砺奋进玉汝于成。《条例》精神需要每位共产党人去学思践悟、遵照履行。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对进1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保证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贯彻履行,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1步落实本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役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3个增强”方面体现:1是能增强机关风格建设。进1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2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3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1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
2、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期先进性。
2018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行。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期步伐,密切联系基层大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1步的`论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1)新《条例》在原本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107届4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1体现。这1要点侧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干规章制度构成统1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风格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动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定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2)在新《条例》第4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1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大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成主动为党员为大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扬,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遭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依照讲党性、重品行、作榜样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1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履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根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勇于先行提供了根据。
3、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1)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1是深入展开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本身综合素质。2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3是大力宏扬艰苦奋斗、节约节俭的良好传统和风格,杜绝浪费浪费的奢侈行动,构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2)抓风格,不断增强履行力。尽量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力,方便大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1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同时在局机关内提倡“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良服务”3大服务意识,让大众和客商感到满意。2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1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许诺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效能错误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动规范、运行廉洁高效。3是常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困难。
(3)抓新风,不断增强开辟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建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勇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1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进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应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领》对接工作中要牢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1025”计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动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4)抓和风,不断增强调和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3个相互”:1是相互信任,建立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他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2是相互沟通,依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常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3是相互体谅,提倡友谊和体谅,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增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最新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情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9章43条,为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守,对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员干部、后备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1、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保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履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坚稳重要论述为指点精神,认真实行新时期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彻彻底底的履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主旨,切实做到“两个保护”。2、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久长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1起谋划、1起部署、1起落实、1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兼顾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工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延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履行,带头学习、遵照、履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平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展开工作。
总之,《条例》颁布实行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保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遵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势必起到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一是要把握好党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绝工作中出现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情况,有效推进党组决策明朗化;只有不断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治党,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党组书记职责:作为单位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单位党建第一责任人,推进单位党组工作,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党组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管干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将单位职工培养成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党组在议事决策时必须要做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充分协商,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相关规定,推进党组议事制度建设,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四是终身责任追究能有效推进党组决策:终身问责制,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有了制度的边界,才能让党员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制度作为行动的底线,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共10章48条,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如何开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我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认识:
一、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了我们,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二、《条例》第四章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要想办法带领群众致富。
三、《条例》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就要求了我们要联系群众,对党的政策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条例》还明确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有: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等。这就要求各村党组织,要把党的政策方针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级精神相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工作。
通知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段:引言(200字)。
条例是一个国家或组织为了维护秩序和规范行为而制定的法规文件。学习条例的目的是让人们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条例心得体会学习是指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精神,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这种学习不仅可以提高法律意识,还能培养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下面将从条例心得体会学习的重要性、方法以及我的具体体会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二段:重要性(200字)。
条例心得体会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学习条例可以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工具,只有明确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其次,学习条例可以培养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条例规定了每个人在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最后,学习条例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只有大家都遵守条例,社会才能有序进行,发展才能更加稳定和持久。
第三段:方法(200字)。
学习条例的方法可以多样化。首先,可以通过阅读条例原文来了解其内容和规定。重点阅读条例的主要章节和重要条款,理解其背后的意图和目的。其次,可以通过学习案例分析来深入理解条例的运用。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条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场景,为自己的行为提供参考。最后,可以通过讨论和交流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可以与同学、老师或其他相关人士共同学习和探讨,分享经验和心得,从多方面获得启发和帮助。
第四段:具体体会(300字)。
在我学习条例心得体会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其对个人成长的积极影响。我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到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这使我更加关注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并在与未成年人的互动中更加注重他们的权益和需求。同时,我学习《消防法》,了解到自己在火灾安全方面的责任。从此,我开始定期检查家中的消防设施,确保自己的家人和自己身处安全环境。通过学习这些条例,我不仅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还成为了一个更好的公民。
第五段:总结(200字)。
条例心得体会学习是一种有益的学习方法,可以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培养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通过阅读条例原文、学习案例分析和讨论交流,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条例。在实际生活中,我通过学习条例,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日常行为中更加注重他人的需求和社会的规范。通过条例心得体会学习,我成为了一个更有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的人,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我坚信,学习条例的重要性绝不可忽视,而通过条例心得体会学习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并在实际生活中做到守法守规。
新版的《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作出了全面规范,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指出,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基础,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看,条例是党内法规的最高形态,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与新近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再加上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等相配合,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面来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抓好了,地方党委的工作才会规范有效,地方的发展才有坚强的领导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审议通过和下一步的出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进一步加深认识,提前分析本地地方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前思考如何将条例贯彻好。只有这样,这个治党治国的“重器”才能发挥重要作用,才能确保党的建设更加有力,确保国家治理更加有效。
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加强学习。各级地方党委应有计划地组织党委成员特别是领导成员学习《条例》,做到熟读、牢记、领会深透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关键是要增强各级地方党委领导成员法纪意识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转变思想,强化法纪意识,增强自觉性,加强检查监督,是对各级地方党委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把贯彻执行牢固建立在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条例》的各项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20xx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按照县纪委的统一的安排,我委认真组织学习和阅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党中央决定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义十分重大。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党员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县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基层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部门领导干部。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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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怎样写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法规条例,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反响强烈。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这段时间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对物业行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义务的界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管理及纠纷事宜——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
条例第七条明确写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此项可以使物业管理过程中平衡各方关系,各项事宜均可落地实施。
三、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
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通过对物业管理的条例的学习,和以往工作经验的进行对照总结,能够深刻的了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及时查漏补缺。
为更好地维护我们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不断促进医院护理事业的发展,医院组织我们学习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共6个章节35条内容,条例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患关系,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护士肩负着救死扶伤,减轻疼痛,促进康复的使命,她是美丽、善良、纯洁的使者,她是幸福的播散者,她受人敬仰,这是一个充满幻想的职业,而现实给我一记重的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忙,忙就是你说声忙的实忙的时间都没有了;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苦,苦就是上一天班下来双腿酸到下楼梯都在发颤发抖;广大护士们默默无闻工作在临床一线,奉献着青春和热血,正是她们的辛勤劳动,才换来了无数病人的康复。广大护士承担了大量繁重、超负荷的护理工作;护士配备不足,护士缺编严重,使基础护理滑坡。这种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也严重影响了护士的身心健康,致使一些临床护士流失。
这就更需要《护士条例》来对护理工作进行规范和保护。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无奈,即就是几个家属围攻你,还用手指着你的鼻子破口大骂,有时还会给你一记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失望,当办公室的大门玻璃办工桌被砸碎,当我的同事被病人打伤,当我们眼中噙着泪还要对病人道歉赔礼时,当我满身疲惫,满心伤痕时,我明白了什么叫失望,当我有苦却欲诉无门时,《护士条例》将从法律层面规定护士的责任、义务、权利等,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护士的执业规则,将有力地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护士安全,必将推动护理事业更加规范、和谐、健康地发展,使我们护士的人格声心都得到了全方面的保障。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需要。这就更加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以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新出台《护士条例》正当其时。
新的《护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护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策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映新时期、新形势对护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进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对于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为条例有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二是加强基础护理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护士职责,促使全体护士尽职尽责;三是重视护患沟通,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四是在社会上要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促进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都认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通过对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认识,受益匪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创安队伍和管理。
创造文明安全的环境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维护校园治安稳定。争创治安安全单位是我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全校师生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事事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积极修改、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如:《学校安全检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坚持以班主任为创安工作的中坚力量,大胆与校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学生或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扎实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逢会必提安全,及时将上级的安全工作要求或各地发生的事故传达到教师,经常分析本校的安全隐患提醒教师加强在班内组织教育。
三、加强硬件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1、将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2、加强对危房监督使用的力度。
3、做好防火工作。
4、及时检查,消除不良隐患。
5、坚持周报表和月报表制度。
安全工作千头万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检查、督促整改,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大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内部环境,不断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五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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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使得新時代加强党支部建設有章可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对基层党支部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干部的任职专业能力。《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培训,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要参加党的理论培训。规定对党支部的任职轮训,有利于加强党支部书记对党的政策、理论的理解熟知,促进对党支部的建设和对支部党员的理论教育,也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在理论素质方面的建设。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直击基层群众和党员反映的问题,监督问责从农村党支部抓起,这使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织密织牢了向基层全覆盖的监督网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支部队伍。
有利于组织生活会系统化进行。《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求经常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共产党员一起学习提高,了解党的政策方针,增长见识的生活会,也是团结党员、凝聚党员力量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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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随着从严治党、管党的深入,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观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党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在宏观上搭建了全党科学配置党内权力的平台。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这十几年以来,从制度反腐到制度监督再到制度建党,制度建设的实质越来越涉及到权力结构。从十六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到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这都是一脉相承地在解决我党在执政治国中出现的问题,全党在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上,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在微观上抓住了是地方党委工作的根本。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抓经济“得心应手”,抓党建却敷衍应付,存在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个别独断专行的领导在重大决策上造成失误后,不负任何政治或经济责任,拍拍屁股走人,成了“没事人”,主要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强;有的地方会代替全会决策,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一些地方党委仍然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本地方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在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和谋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落实依法依规全面治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条例》强调,地方党委要在聚力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所以贯彻执行好《条例》要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上做好硬功夫,确保其“中枢神经”的运行跟上党中央的“大脑”行动节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做出的新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
《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指出,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指出,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条例》为新时代如何做好老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遵循《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担负起凝聚离退休干部、关心照顾离退休干部的重大职责。用真心、真情、真诚为离退休干部多做好事、实事,多解难事,立足新形势,切实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
加强政策宣讲,提高离退休干部思想认识。
《条例》指出,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因此,要继续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通过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听党课、听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交流、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班、培训班、通报会等形式,引导离退休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至党的重大决策上来,同时,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思想常新,又帮助他们排忧解困,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条例》指出,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因此,要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根据他们的年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和居住地分布情况,灵活组织各项活动,鼓励他们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城市治理、关心下一代等方面有所作为。要把离退休党员的学习培训纳入党员学习教育范围,统筹安排部署,同时,积极选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和骨干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培训。
强化服务,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
《条例》指出,要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积极探索更为人性化的服务体系,拓宽精细化日常服务路子。如针对离退休干部所患疾病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体检,邀请红十字会养老护理专家传授养生保健与营养膳食以及常见心理问题康复指导;针对离退休干部进入“双高期”后带来诸多心理的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开解等工作,为离退休干部的健康长寿创造条件;针对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加强干职工与离退休干部结对帮扶,开展“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建档立卡、畅通离休干部就医“一条龙”服务绿色通道等做法;针对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对待,充分调查,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办理回复,不符合政策或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针对为离退休干部办实事情况,高度重视,及时汇报,多方协调,全力解决;针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群体和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孀,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针对重大节庆日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切实做好倾听离退休干部心声,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体察离退休干部心情,深入了解离退休干部的困难,及时解决离退休干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离退休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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