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通常表达了作者对于一个特定话题的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接下来是一篇优秀作文的案例,内容充实、观点独到,值得一读。
一踏上那列火车,便感到人们的视线有些异样,似乎都锁定在同一个目标上。
正惊诧间,火车已经开动了。我忙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竟然发现人们的视线似乎集中在了我的身上。我有点受宠若惊,又循着他们的视线去寻找那个引人注目的焦点,原来这焦点便是我身边的一位民工,他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着一身质朴的衣裳,腿上还坐着个孩子。我心中似有不解:为什么人们都注视着这位民工呢?为了揭开这个谜团,我的视线也被牵了过去:只见民工面庞黑黑的,额头上暴露的青筋与眼角数不清的皱纹把他的面容衬托得更加憔悴。他低着头,端详着自己腿上的孩子,孩子已经睡着了,安静地躺在怀里。
这一切很正常,可他的左手掌却始终罩在孩子的脸上。我心中更加奇怪了,他为什么要这样的呢?我的第一感觉是为了遮挡窗外射进的阳光可这很快被排除了,原因是那孩子分明大多时间在一片阴影之下。难道这个孩子的面容丑陋,不可见人?可这很快也被推翻了,他手掌下面隐约露出了孩子的脸,不但不丑陋,而且还十分漂亮。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我无从得知。我向窗外望了望,又把头扭向他,仔细地看着他,只见他的左手努力地向右伸,尽力去罩住孩子的脸,他的手悬在空中,不停地微微颤动。
我知道他的手臂一定非常酸痛,可他却不肯把手放下来,一直坚持着。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用右手来交替呢?我一直沉思着那个问题,几番想问那位民工,却没有勇气说出口,而只是埋着头沉思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列车就快到站了。我整理着自己的行装准备下车,却又情不自禁地将头转向了那位民工,只见他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而他的手抖的更厉害了,整个身体也动了起来,他轻轻地将孩子唤醒,孩子坐起来,他的手终于挪开了,在空中不停地颤抖,他试图将手伸直,但他的手臂却因为刚才的姿势保持太久而不能弯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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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一般之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也泛指人间真情,生活场景……风景当然有好有坏,关键在于个人的态度所决定。
最终我还是我失败了,我败给了父母。败给他们的一切一切。我可笑,竟然才发现自己长大了,有了应该承担的责任,有了强烈的感情。知此事件后,我真的发现自己变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幼稚凡事总为自己着想,那“自私自利”的我。
这件事可能是我今后生活中的一件不光彩的事,但它却成为我心中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是我发现自己长大,新的起点,新的开始的基础,我将会默默地把它保存着,静静的放在我的心底。
秋风瑟瑟,蓬草飞舞,满山的红色,刺激着他的眼球,战!战!战!四面八方的汉军如血浪般向他涌去,迅速将他淹没,力拔山兮气盖世,身边的尸体越来越多,可以堆成小山,黑色的气势依旧不减,鲜红的鲜红的血像脱疆的野马从伤口迸裂,顺着剑,滴落,在苍茫的大地上异常的扎眼,他爬上人堆,扫视每一个汉军,汉军的呼吸变得急促,他听到了,他满足的笑了,他看到了他们的畏惧,仰天长啸,秋风吹着他的利剑,发出阵阵清脆的“嘶嘶”声,振痛了每个汉军的耳膜,血发在风中乱舞……风忽的就停了,蓬草也落地了,汉军喘了口大气,他依旧站着,雷打不动,他像一座山,笔直地立在那茫茫天地之间,双脚在大地上硬硬实实地扎了个根。
项羽——英雄的宿命,最光荣的牺牲,古人云:“胜者为王,败者成寇。”胜者将会在历史的舞台上光芒四射,败者则会在历史的舞台上惨淡退出,被历史遗弃,但是西楚霸王——项羽却被历史铭记,成了千古绝唱。
生当作人杰,项羽以数万之兵敌百万秦兵,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是他在战争史上写下的壮丽诗篇,四面楚歌,败局已定,却仍不忘身边的美人虞姬,是一个铮铮铁汉的侠骨柔情,东城快战,纵有回天之力也覆水难收,以二八骑从千军之中突围而出,是他腾龙搁浅时的豪气冲天,乌江江畔,亭长请渡,却因无颜见江东父老而拒绝苟且偷安,是他英雄气慨中的崇高气节,死亦为鬼雄,宁肯战着死,不肯跪着生,是他为历史留下的千古绝唱。
项羽终究是败在了刘邦的手上,但他的霸王别姬,破釜沉舟,乌江自刎的故事却千古传诵,名垂青史,更是引发多少文人墨客为之感叹!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又引起多少人对他的推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项羽——永远的西楚霸王,留在每个人心中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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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心底的风景,是晚风吹过田野涌起的层层麦浪;是海鸥掠过海面点到的圈圈涟漪;还是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挽手并肩走过繁华的街市。其实留在心底的风景中最美不过夕阳红。华灯初上的北京实在是繁华,即使是在七点多的傍晚,天安门广场上依然是人头攒动。十一国庆,我同姥姥、姥爷舅舅来到北京游玩。一天的行程即将结束,疲倦早已蔓延全身,我们却依然不愿放弃来看一看前几天出现在电视上的花车。节日的花车和华灯把热闹的长安街装点得格外的繁华,人也格外的多。舅舅忙着给花车拍照,身后又有腿脚不太灵便得姥姥。我只好一手牵住舅舅,一手搀着姥姥,在人群中一边挤,一边走。突然,一股人群从旁边插过来,硬生生的冲开了我搀着姥姥的手。我叫了一声,顾不得手上的痛,急忙回头寻找家人。
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连两位白了发的老人,在拥挤的人群中,紧紧牵着对方的手,脸上毫无焦虑。我看着那两只紧紧相牵的手,忽然想起了一次全家人在一起吃饭。不知为什么,大家谈起了妈妈小时候。那时候,姥爷每次出门前,都会为姥姥和孩子准备好几天的饭菜,帮姥姥准备好所需的煤,水,柴。姥姥说,她这一生不能没有姥爷。而与她相对而坐的姥爷,只是一笑,却分明无比幸福。当两人的眼神碰撞在一起,我看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美,一幅从未见过的风景。
"快走,搀上姥姥,这儿人太多了。"舅舅的话一下子冲断了我的回忆。回头一看,姥姥姥爷已经挤了过来。"没挤着你吧?"姥姥关切的问。"哦,没事。"我赶快搀起姥姥的胳膊,脑海中的景象却一直停留在刚才那一刻。
留在心底的风景,是那两只紧紧相牵的手。并肩走过无数个春秋,这跨越世纪的爱恋早已融化在姥姥姥爷浓浓的亲情和对子女的爱中。我毫不避讳用"爱"这个字,因为有爱,人类才有最美丽的情感,才有最值得留在心底的风景。姥姥和姥爷已经在一起走过了四十几年的光阴,他们深深的爱着对方,却又倾注了全部的爱在子女儿孙身上。而我能做的,只是好好的孝敬他们,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的每一天。然后,用文字记录下每一个美好的瞬间。
留在心底的风景,永远美轮美奂,永远挥之不去。这风景最好的诠释了那句古老的誓言:。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总会回想起那个画面: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相偕而行。虽然夜已很深,可这两位老人却那样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他们虽然步履蹒跚,但是却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谐,那么的默契。两位老人走得很慢,仿佛要将这种温馨的画面延续,又仿佛在经历风雨之后,细细品味这种美好。
在我的脑海里,他们对待生命的从容,那种源远流长的醇厚感情,似乎已经超脱了生命,那样高尚。这便是人间最美好的画面,最动人的景色啊!
爱,有的时候不需要山盟海誓的'承诺,但它一定需要细致入微的关怀与问候;爱,有的时候不需要梁祝化蝶的悲壮,但它一定需要心有灵犀的默契与投合;爱,有的时候不需要雄飞雌从的追随,但它一定需要相濡以沫的支持与理解。
是啊,他们的爱如此美丽,如此坚定,深深地震撼着我。
他们用爱谱写人生,用爱延续生命,用爱点亮生活,他们是那个深夜里最绚丽的风景,更是印在我心底里的永生难忘的景色。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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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到处有风景,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的眼睛。
既然上天赐予你我一双眼睛,那就该多观察身边的世界。只要暂抛心中烦恼,看看身边的人与事,关怀别人的喜怒哀乐,你就会发现,人生处处有风景。
记得刚上初中的一个冬天的早晨,当我瘦弱的身躯在寒风中站立,正拼命给自行车打气时,一位骑车赶路的中年人跨下车,拿过我手中的打气筒,我的感激使我的心跳随着那有节奏的进气声而加快。陌生的中年人匆匆离开了。凝视着那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的背影,我仿佛在拥抱冬日的阳光。
当你骑车行驶在路上时,一个陌生人赶过来,微笑着对你说:“小心,后面夹的东西要掉了!”或者在冬天刚下完雪时,一个面带和蔼的微笑的陌生人说:“慢骑,脚下路滑。”骑车人留下一个微笑,留下一句叮咛,转眼消失在人海中。如果刚才你还怅然觉得这个世界上孤孤零零,此刻,你会真实的感到,天是那么晴朗,树叶是那么浓绿,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悦目。
不要用挑剔的眼睛看世界,只有当你用心地去关爱别人,你才永远不会对生命感到厌倦,你才不会丧失生命的乐趣。人生的风景散布在葱茏的四野,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角落。
重要的是别让世俗的尘埃蒙蔽力双眼,也别让太多的功利给心灵套上沉重的枷锁。停下匆忙的脚步,怀一颗鲜活的心,睁一双清澈透亮的慧眼,你就会发现人生的风景如同满山遍野的鲜花一般,随处可见。
一阵清风掠过,吹散漆黑的乌云,卷走狂暴的雨点,仅留下空气中几私朗润。
深吸口气,胸中莫名的苦闷顿时烟消云散,无尽爽朗。
屋檐处仍有水珠滴答,落到地上,溅起珍珠一片,在日光照耀下,灵光闪耀,此起彼伏,美妙绝伦。
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不带任何杂质,一轮金黄的太阳柔光闪烁——不似正午,猛烈,强悍,逼得人睁不开眼睛,惧以正视;也不似柔弱的朝阳,冷淡,寂寥,铁青着冰坨的脸,谁也不予理睬。雨后的太阳是温情和蔼的,像端庄的大家闺秀,优雅清秀,浅笑盈盈。
曾几何时,蓦然喜欢上了雨后的太阳——每逢这时,总要缠着爸妈出去走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树叶上水珠莹光闪动,感觉心中便似那水珠一样,活泛起一个又一个俏丽的太阳,跳跃,欢笑,翻滚,嬉戏……恍惚间,心静如水,感觉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后来,偶然从书上看到,阳光是由七种颜色构成的,便忽发奇想,无休止地在纸上涂抹,试图调出阳光的颜色。但无论怎样努力,终是收获一滩污泥般的深褐,盘结扭缠,毫无美感可言。于是,只得失落,弃笔,走开。时间一长,在无尽的失败中,渐渐绝望,甚至放弃了。
如今——多年后同样的雨天,我依然趴在窗前,欣赏属于自己的那片风景。忽然,一个念头闪过,仿佛一道闪电划破黑暗:雨后的太阳之所以如此美好,定是因为它经受了风雨的洗礼,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有在挫折中煎熬,磨砺,才能折射耀眼的光芒!
想到这里,不禁默默站起,昂首仰视雨后的太阳——它忽然变得无比神圣。
这无与伦比的风景,已经义无返顾进驻我心底!
炎热的夏天悄然离去,不知不觉中,秋姑娘带着彩色的画笔,买着轻盈的脚步飘然而至……我也跟随着他的脚步,走出家门,一睹那她刚刚用画笔描绘过的世界。
步入秋天,随处可以感受到丝丝凉意,这种感觉,既不像冬天那么寒冷,也不像春天那般温暖,更不想夏天那般炎热。一个雨后的星期天,独自一人走在空旷的小路上,踏着凋零的落叶,迎着秋风,不知为何,心底有一丝忧伤涌现。
走着走着,我的眼角似乎出现了一抹耀眼的红。这份红,让我不知用何词语才能形容它,既不是桃花的粉红,也不是玫瑰的艳红。好奇心驱使下的我便走过去一探究竟。
但这时的我心中又有一股哀伤,人有秋风吹乱心头的万千思绪,不知为何会这样。或许视为这片枫叶吧。
我松开了它,任由风把他吹向远方,看下它渐飞渐远,一点点的变模糊,一点点的消失……我转身,继续走。却发现再没有什么能吸引我的眼球。或许,我的心绪也随风,和那枫叶一起飞走了吧。
可是很怪,忧伤犹在。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秋叶远离供他给养的大树,犹如离开母亲无依无靠的孩子,独自一人在风中瑟缩发抖,无可奈何地随风飘飞。想到这里,我立刻回头按原路返回,眼中只有一个目标,那便是家。
一阵清风掠过,吹散漆黑的乌云,卷走狂暴的雨点,仅留下空气中几私朗润。
深吸口气,胸中莫名的苦闷顿时烟消云散,无尽爽朗。
屋檐处仍有水珠滴答,落到地上,溅起珍珠一片,在日光照耀下,灵光闪耀,此起彼伏,美妙绝伦。
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不带任何杂质,一轮金黄的太阳柔光闪烁——不似正午,猛烈,强悍,逼得人睁不开眼睛,惧以正视;也不似柔弱的朝阳,冷淡,寂寥,铁青着冰坨的脸,谁也不予理睬。雨后的太阳是温情和蔼的,像端庄的大家闺秀,优雅清秀,浅笑盈盈。
曾几何时,蓦然喜欢上了雨后的太阳——每逢这时,总要缠着爸妈出去走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树叶上水珠莹光闪动,感觉心中便似那水珠一样,活泛起一个又一个俏丽的太阳,跳跃,欢笑,翻滚,嬉戏……恍惚间,心静如水,感觉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后来,偶然从书上看到,阳光是由七种颜色构成的,便忽发奇想,无休止地在纸上涂抹,试图调出阳光的颜色。但无论怎样努力,终是收获一滩污泥般的深褐,盘结扭缠,毫无美感可言。于是,只得失落,弃笔,走开。时间一长,在无尽的失败中,渐渐绝望,甚至放弃了。
如今——多年后同样的雨天,我依然趴在窗前,欣赏属于自己的那片风景。忽然,一个念头闪过,仿佛一道闪电划破黑暗:雨后的太阳之所以如此美好,定是因为它经受了风雨的洗礼,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有在挫折中煎熬,磨砺,才能折射耀眼的光芒!
想到这里,不禁默默站起,昂首仰视雨后的太阳——它忽然变得无比神圣。
这无与伦比的风景,已经义无返顾进驻我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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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瞬间,红光在半个天空展开了,我们看到一个花团正在绽放,我们看到一个桃心正在天空展开,我们看到心形中间写着什么文字。那一瞬间,我们看到了,我们看到那让所有人屏息凝视,让所有人无法忘记的文字。祈福雅安。那是无数人的大沉默,相机静静地按动,无数的人会把这一刻记录下来,或用镜头,或用眼睛,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低下头,或是静静地与那血红的光芒对视。这时,情侣,亲人们都紧紧地靠在了一起。有人静静地擦拭眼角的泪滴。红光一直弥留在天际,经久不散。我的心里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我仿佛听到那刺耳的警笛的拉响,死者对生者的呼唤。雅安,雅安!那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忘记的,圆月于天,在这团圆的时刻,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孤独者,此刻是怎样在少人的餐桌上,静静噎下一碗泪煮的汤圆在这个本应欢乐的佳节里他却偏偏让我们体味生命重量的沉重这元宵的烟火,一定是我永远无法忘怀的风景。生命如此脆弱,生命的重量又如此沉重。此时,团圆却又如此可贵难得。亲人还在身边,我爱的人还都健康着,我突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大幸福。孟子说“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那一刻,亲人更亲,朋友更近,我们终于悟到了元宵的真谛,一年一度,它是在提醒着人们:珍惜生命,珍惜团圆!
狂风暴雨中的那颗柳树是一幅完美的画面,流溢着绿色的光彩。那是我。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蝉伏在树上,似乎要叫破嗓子。因高烧,妈妈送我上医院。正是在从医院回来的途中,我看到了风雨中柳树的风景。
在去医院的路上还没下雨。响晴的天,路边的一棵棵柳树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似乎都受不了太阳的毒晒,无精打采,柳条都一枝枝垂了下来。那浑身的绿装扮也不能提起她的精神。
我们从医院大楼刚一出来就变天了。霎那间,乌云好像骑着快马,从天的那一边直赶过来,天色暗了下来,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味道,那架势,阴暗与恐怖要吞没整个世界。这时的柳树丝毫没现出对恐怖的惧怕,反倒多了一份文静,在那不动声色地站立着,只有她的绿色在宣告着一种婀娜的庄严。
不一会儿,风肆无忌惮地刮了起来,给空气中吹来了土腥味。那风,驾着黑云,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怒吼着,乱窜着。狂风像一个个暴徒向娇嫩的柳树扑来,而柳树也不示弱,双方厮打着,暴徒抓起柳树那绿色的头发,东摇西晃,而柳树不依不饶,任凭千般磨难,始终不屈不挠,抗拒着。
轰隆一声,雷公发怒了,还没等我缓过神来,轰隆又是一声巨响,紧接着铜钱般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了下来,一下子就将闷热的气氛打得粉碎。紧接着大雨如注,瓢泼一般,一阵紧似一阵。我躲在医院的楼脚下,眼前一片昏黄,密集的雨点砸到地上,溅起一层层水雾。
家是温床,是摇篮,血肉相连,情深悠长。
如果说,挫折是为了成长,那离家便是为了思乡。思念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故乡的田野,故乡的人和故乡的那个味儿。
沿着那条泥泞的小路走,若见到天际上空中的袅袅炊烟,闻到一阵青草中混和着泥土的清香,听见蛐蛐啾啾的叫声,望见一大片油菜花,那便是见着了故乡。
故乡的山是黄色的。远远望去,一片片黄色的山沟壑纵横,那时的故乡,变成了一幅黄色的油画。
我最喜欢拿着奶奶做的红糖包子,坐在小院的台阶上看对面的黄土山,那山就好像一只温顺的大猫。路遥曾说:“黄土高原,曾经是原始森林。黄土高原,现在是千沟万壑。”我想象着它原来的样子。故乡变成了一片原始森林。
“桃苑春深飞凤辇,瑶池夜净映蟾妆”。外婆告诉我那儿是西王母居住的地方,我们那儿的瑶池是西王母下凡到人间的地方,也是西王母回到天上的地方。而我的小名也正是由此而来——“瑶瑶”,就好像是掉入人间的“瑶池仙女”。故乡变成了人间仙境。
“一派泾河冻不流”。故乡有一条清浊不混的河——泾河。那儿的河十分清澈,水草丰美。在那儿最有趣的便是看钓鱼人钓鱼了,把鱼饵吊在钩子上,接着紧握鱼竿,不一会儿浮子就动了起来。只见那人使劲一拉,一只又肥又大的鲤鱼便上钩了,看到这我便十分满足的回家,故乡变成了快乐的回忆。
“满目金黄香百里,一方春色醉千山”。阳光照在油菜花上,那时的油菜花是奔放的,一阵微风吹过,涌起一股又一股的金色波浪,在阳光下闪出一波又一波的亮光,故乡变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
随着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的热播,现在撕名牌已经成为人们户外娱乐的项目,学校、花园、小区……都是人们奔跑的身影。
激情四射、体育第一的八班也加入了奔跑的行列。
学校组织去园博园游玩,班上同学早已准备好了名牌,到了园博园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拿起自己的名牌,充满好奇、充满期待的拆开包装,在名牌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三、二、一,开始!”随着班长一声令下,同学们的小宇宙都爆发了,全部奔跑了起来。
我和张珂晨背对背,这样同学们很难撕了我们。“我们结盟吧!”咦,是谁?抬头一看,是高大的班长,我和张珂晨默契地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地答应了。面对强大的队友,我们明显放松了,开始个人行动。
“葛艺out!”随着班长的大嗓门一喊,完全叫醒了我,这么快,就开始撕了吗?正在转悠的我顿时不知所措,走到了场地中央,看到朱宸毅拿到对讲机,不知道和谁在通风报信。我见情况不妙便去和张珂晨会合,我和张珂晨手拉手,好像是相依为命。突然半路杀来了季郡,我和张珂晨赶紧迎战。但是搞笑的是,我们并不是在撕名牌,而是在互相打手,突然季郡来了个帮手——黄弋家,但是依旧这样僵持下去。“不玩了,走了。”这时季郡好像觉得无聊就退兵了。
跑到筋疲力尽的我在休息区喝水,正盖上盖子的我,看到一道黑影,我机灵地一转身,没让他偷袭成功。惊魂未定的我抬头一看,是杨喜钧。我正打算跑,他就抓住了我,我无力反抗,他抓住了我的名牌,我急了,大声喊了声“杨喜钧,女孩你都撕。”他对我有些无语就走了。
结盟3人——我、张珂晨、班长又碰面了。我们锁定了目标——杨喜钧。我们3个人以“猎豹”速度开始追杀杨喜钧,我们分别从3个方向一起围攻,最终他还是输在班长手上。
“一分钟倒计时。”随着班长一声令下,我小心翼翼保护到自己的名牌。
“5,4,3,2,1。”第一局撕名牌结束了,我和张珂晨击掌庆祝成功。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到拍照留念的时候了。
“免写作业。”我们都排好了队伍,全班同学异常默契地喊出了心声,赵老师和夏老师被我们的叫声和各种抢镜逗笑了。
之后同学们三三两两拍照留念。
“班长逗不逗?”一个同学喊出了一个搞笑的问题,我和张珂晨闻声而去,“逗。”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逗笑了旁边所有人。
“看我多自觉,我都说了自己逗。”班长随后得瑟道。
“贾廷安帅不帅?”自恋的贾延安又问了一个问题。“帅。”只见他乐开了花。
跟着这么逗的同学们,我们这些高冷的人也融入了其中。随后,周兰齐拿来了“免写作业”的名牌来抢镜,我和张珂晨悄悄走到了周兰齐旁边,调皮地在男生们的头上伸出了剪刀手。
青春无悔,初中没有小学的无知、长大的繁忙。彼此之间是纯真的友谊。也许多年之后,看看我们的合影,想起这次春游,我们也会被逗笑吧!
我认为和你们无忧无虑的打闹时是最美的风景,,是最美好最难忘的风景,我把她藏在心底,无论风吹雨打,它依旧存在,她依旧美丽,她依旧闪烁着光芒!
我曾经看不起树,看它那笨重的身躯,整天像是耀武扬威地立在那里。然而,自从那次西藏之行后,它却成了留在我心底的风景。
那天在西藏,自驾车的水箱在一座山上炸开了。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又上哪儿去找修理店呢?幸好!遇上了一个住在山上的西藏居民,他用面包车拉着我们的车去他家,等待维修店的人第二天上山维修。他还大方地腾出两间屋子供我们休息。
他家像是个四合院,中间有个小院子可以看到几张石桌、几把石椅。仿佛还有棵树,可惜太黑了,眯着眼仔细地看也看不清。
第二天清晨,大人们已起。只有我们几个年龄偏小的还赖在床上。过了一会儿,只听一向爱草木的父亲大声叫道:“快起来,有个好东西啊。”我听出了一丝惊喜,我模模糊糊的从床上挣扎起来,穿好衣服出门。一推门,寒风吹来,我顿时也清醒了不少,也同时打了个哆嗦。在门口,我踢中了一块石头,它竟被冻在了地上,纹丝不动。我说道:“好冷的天,石头都冻住了。”
父亲看见了,我拿着我的手走向的院子。用带着颤抖的声音说:“看那儿!”我顺着他手指方向望过去,惊讶地发现一棵很高大的树,若单是树,还不算出奇。可让我惊讶的是它那青翠欲滴的树叶竟丝毫未枯。定睛一看,叶上都结了冰,可一片叶子都没有落下。反而有些胀破了冰。“惊讶吧,这棵树就这样,从不屈服。”有个声音响起,回头一看,是那个留我们过夜的西藏人。
我走近那棵树,突然发现,它脚下的土不但没冻住,反而柔柔软软的。说是这样人照顾的好,倒不如说它那可怕的意志力带动了土。
望着他,我想起苏轼在《晁错论》中的一句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是呀!何尝不是如此呢?嬴政若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又如何能统一天下?小时李白若没有这等志气,又如何能成为一代诗仙呢。若那老妇没有这等铁杵磨成针的意志,又怎能点拨李白?面对它,我十分愧疚。一想起那些拼不好就拆了不拼的乐高,不会做的卷子就画的种种经历,我就面红耳赤。
在我心里,它像英雄一般不畏艰险,像冒险家拥有过人的勇气,更像立大事者,有坚韧不拔之志。
我尊重它,更尊重像它一样的人。这棵树,将成为留在我心底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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