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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模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地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我读过好多书,每本书都有不同的风格,如:充满童真童趣的《小王子》、有些凄惨的《狼王梦》、惊险有趣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在这么多的图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了。
这是一部科幻小说,他讲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冒险故事,儒勒・凡尔纳用大胆的想象;奇妙的构思;准确的语言以及动作描绘出了一种种场面的惊险刺激。
有一天,英国的一位绅士福格先生,与改革俱乐部的朋友打下了2万英镑的赌,这个赌是――在80天内环游地球,从伦敦出发再回到伦敦,因为他要向世人证明“地球是圆的”。他给自己制定了一张非常详细的时间表,从哪里到哪里需要多少时间?乘坐什么交通工具?时间总和刚好是80天,只要有一点失误,他将会倾家荡产。就这样,无所畏惧的福格先生,带着他的仆人路路通开始了环球旅行。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最后,当他们回到伦敦时,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五分钟,难道真的功亏一篑了吗?不,因为他利用了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最终用毅力和勇气赢得了赌注,轰动了伦敦城。
福格先生在19世纪完成了这难以想象的事情――八十天环游地球。沉着冷静的他因为有了信心,信任自己的能力,坚持不懈才最终成功了。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中也应该像福格先生一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完成每一个任务,把任务看成一个弓靶,尽自己的全力去射中靶心,不能唯唯诺诺,这样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
记得,上个学期时,我对于画画一窍不通,没有自己的思想,只能照葫芦画瓢,看到白纸就头痛。于是,上个学期妈妈给我报了素描。一开始,老师教我们拿铅笔的手法,可我就是怎么学也能学不会,总觉得拿着别扭,不过一会儿又用平时拿铅笔的方法再画了,可是,还是没把线画直,这一条条的线好似一条条的蚯蚓在纸上乱爬,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终于第一堂课结束了。第二天,我又回到了那个如地狱般的教室,老师要教我们画立体图形了。可是,线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总是扭动着身躯,害我把它擦了又画重复了好几次,我很不是滋味,“为什么,看老师画就那么容易啊!”过了好久才下了课,我非一般的奔出了这个“魔鬼”教室。几天过去了,我已经能画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正方体了,可是手却吃了点“小苦头”。由于,刚开始学,手不适应,手腕有酸又痛。最后习惯了,也就好了不少,还常常被老师表扬,用我的画给别人做示范,我也不知不觉爱上了画画,在学校里也常常被称赞。
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但是不能气馁,要像福格先生一样沉着冷静,用方法去解决它,正如俗话所说“方法总比困难多”。在学习上,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有一些难题待你去解决,这时你不能烦躁,要镇定下来,一步步的去把它解决,才能取得成功。
其实,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正好比福格先生,如果迟到一秒钟就将输掉一半家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我们必须要与时间赛跑,不能成为时间的仆人。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坚持,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必将创造出一个奇迹!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最近读了一本书,是秦文君写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读着这本书,我不由得深陷其中,每天晚上都会读个个把小时,到了外公外婆一再来催才恋恋不舍地关灯。
当今社会,虽说大多数人不会买不起那时才8块钱的票,也不会为了出风头而豁出生命,可是这种事情的影子也曾经出现过。记得我妈告诉我,我小时候看完电影之后曾经对她说:“妈妈,我们为什么不呆在这里,等下面一场电影开始呢?”我妈苦笑着告诉我这是不对的,把我拉走了。现在想想,贾里的事情都是在初一发生的,和我是一个年级,为什么他们能想到、他们能做到而我却在这个年纪从来没有意识到过。
也许,多有想象,多有实践的勇气,才能发现生活中更多的乐趣。
我们的傻子主人公最惊人的智慧就是这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对卓玛的眷恋和塔娜的爱都是源自最原始的本能,下面就来看看这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相信你们会喜欢的。
如果你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那么读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产生相类似的愉快体验,故事的背景陌生而又传奇,简直就是一个好故事的沃土,更不用提第一人称是个地位颇高的傻子了,也是这样让我更喜欢《尘埃落定》这个傻傻的不机智和幽默感。
首先,我要赞扬藏族人民在涉及男女的问题上所表现出的纯朴和坦率。麦琪土司和央宗的一见钟情,虽然这不合理的爱,但却描述的合情合理,处理方式也是简单粗暴的直接抢劫人,比起汉地的勾心斗角来说土司可是自由可爱的多啊。
然后,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阵阵悸动的红色罂粟带着美丽的景色来……更棒的是结构的明确性和完整性,这直接为后面贯穿始终的复仇故事埋下了伏笔。
还有关于傻子内心极其丰富的心理活动。因为是傻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合理的,看什么都是特别的。真实的世界在傻子叙述中浮现出来,连复仇也是约法三章地命中注定。
而我们的傻子主人公最惊人的智慧就是这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对卓玛的眷恋和塔娜的爱都是源自最原始的本能,从一开始,即使是选择也从来都不是刻意的,所谓大智若愚的就是这样。
书中的人物和场景描写得很好。尔依和索郎泽郎两个忠心耿耿的小厮很是感人。
还有那金色的麦浪和汹涌澎湃的人群,广袤无垠的麦琪故土正见证着时代和一切尘埃落定,创造出一种悲凉而又带有良好乡土意境。
安娜是俄国上流社会的迷人贵妇,这种贤妻良母类的女人,让人感到一种慈祥的安宁。但是,她接下来与渥伦斯基邂逅之后的事情,以及她最后走的极端,让人感到深深怜悯。
她是一个懦弱的,一直在劝慰自己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一种没有羞耻感的人。在社交界,她是一种美丽的,慈祥的,任何人都喜欢的形象,可是,当她疯狂之后,为爱情所忙碌,以名誉和儿女为代价的这种行为,让人困惑和不解。
在这场与列文、吉蒂、卡列宁、渥伦斯基等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承担了无望爱情的全部后果。列文无疑是成功的。他在婚姻的道路上,窘迫,失落过。但是经过蜕变,与自己心爱之人喜结良缘,并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米佳。而安娜与渥伦斯基婚外情,是最让人所不齿的。他们有了在自己罪恶的结合下的牺牲品:女儿安妮。
其实,最后害死安娜的,不是别人,是安娜自己。她走上了条极端的路,没有自制力其实是种可怕的东西。嘴上说着,我可以压抑一切的感情,可是心中却不这么想。是安娜的心口不一害了自己。明明是来促成渥伦斯基与吉蒂的婚事,却将自己搭了进去。表面上,压抑着,那真实,又是什么?因为自己成为了导火索,所以引发了后来的一切。渥伦斯基的逐渐冷淡和抛弃,卡列宁的渐渐折磨、后来的卡尔塔索夫夫人的公开羞辱以及文章最后她的卧轨自杀。一切的前因后果,都在于此,都在于她的不安于本分,心中的自制力不高。这是一场悲剧,由她亲手导演,演员最后全部走光之后,又由她自己,最后终结。
这部以死亡而收场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就了安娜·卡列宁娜的形象。这种对自己婚姻不贞,背叛家庭,抛弃自己的儿子,又担心被自己的儿子看不起的女人,是被世人所厌恶和不耻的。私通在上流社会并不少见,可是少见的是,安娜·卡列宁娜的勇于承认,虽然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被上流社会抛弃。但是,在这种列夫·托尔斯泰近乎苛刻的描写下,安娜·卡列宁娜的缺点,也正是她的闪光点所在。这突出了一个叛逆的女人,和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形象。这句话有褒有贬吧,可是谁又去管她呢?在婚姻中,上流社会对待不贞夫妻的惩罚是不同的,而丈夫近乎变态的宽恕,对安娜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无形的压抑感。安娜在别人眼里是怯懦的,但是,她的真正的形象,却是光辉的,作为一个对比人物,她最后的往铁轨上的一卧,成就了她的勇敢,反叛的精神女性。也许正如现在的人所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有勇气去自杀。
“真不愧是个卑贱的女人,连选择的死法都是那么卑贱。”公爵夫人鄙视的说。其实我认为不然,她并没有权利去评判,真正的评论权,是掌握在当事人的手中。
以前没有阅读过《史记》时,也曾听老师说起过,每次提起这本书,老师们就大赞特赞,说这本书是史学界宝典,鲁迅先生不是也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读中国历史不能不读《史记》。在进入大学学习历史专业后,读史记也成为我们首要并且必须的任务。读了《史记》,能领悟到司马迁那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作为史学家的严谨和丰富的想象力,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史记》,如果没有它,那么秦汉以前的历史研究会是多么苍白无力!感谢司马迁,为后人留下一笔宝贵财富。
《史记》还是一本文学巨著,不同于《离骚》,有华丽的辞藻和浪漫的想象,史记以其朴实的文字和适当的联想,将一个个历史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描绘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从史记中我深深的被项羽打动,我们也可看出司马迁个人的信仰,那就是:所有中华儿女都是炎黄子孙,来自同一个祖先,这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可找出原因,司马迁所处时代是汉朝大一统,继续通过思想统一巩固政治统一,思想统一是巩固统一的法宝。由此可知,任何时代独具有阶级性,而所有的文学史学都是社会状况的反应,《史记》是汉王朝的一面镜子,从中可看出汉朝的历史。
毫无疑问,《史记》也有缺陷,尽管是一部大作,具有相当大的文学价值,但也有一些缺陷。首先是在记录上的局限,有一些记载有问题,以致后人怀疑《史记》的真实性,但是我想说“任何作品都是应时代的要求产生的,都有依据,实际尽管有缺陷,不能全盘否定,只能是仁者,见人智者见者。
《男生贾里》,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觉得妙趣横生,字里行间隐藏着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刻画着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聪颖机智、热情狭义,经常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男生贾里这本小说书像串糖葫芦一样,将一个个真实可信的小故事展现在我眼前。
那故事还发生在贾里初一的时候,他即平凡,又不平凡。这个大男孩机智聪明、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都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就在叔叔准备休假的5月30日早上,他再次走到油矿地酌定几个数据,在赶回驻地的归途中,几快大石头从山顶滚下来砸中了他。李时光叔叔为了国家,牺牲了,这让我联想到为国捐躯的王小二和71年前的南京父老乡亲们,王小二为了不让日本鬼子知道八路军再哪儿,就设计了一个圈套,不料被日本鬼子给识破了,王小二这样一个弱小的生命却被日本鬼子给夺去了,但王小二是为了国家而死,他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呀!我深深被那些牺牲的烈士感动了,是他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未来的明天,有一位名人曾说过:“读书是为了救国,要救国就要读书。但现在我想把这句名言改成:读书是为了强国,要强国就要读书。让我们多读点书,为自己,也为国家。
看《乔布斯传》时,答应姐姐把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共享,可惜对他的世界犹如仰望天空璀璨的的星空,那是让我无限迷恋和向往的星空,我无力触摸,只能仰望,无法表达,更谈不上感受,因为那是个虽和我同时代,但于我却是个未知的世界。所以,借助网络对本书的宣传播客,进行展现,供大家一起分享。
读《乔布斯传》,让我看到了另一种和我们的教育完全不同的体制,可以选校,可以择业,可以辍学,这也许是造就创造天才乔布斯的沃土。想起他在车库研究世界最早的计算机的年龄,我们都在向高考的独木桥进军。虽说时代不同,但至今我的孩子依然在我走过的道路上继续挤压前行。帕斯曾说,世界上有两个民族最可怜,尤太人没有身体,中国人没有灵魂。两民族,一个至多1400万人,一个至少13亿人。至多1400万人的民族,几乎每年都有人得诺奖,上市的新兴企业数量惊人,这是奇迹;至少13亿人的民族,与现代世界最重要的思想、科技、艺术等创造几乎无缘,这更是奇迹。我想这样的结果和我们的教育不无关系,可惜现在似乎连高考的独木桥都可以越过,直接从_进入了。我可怜的孩子,不能享受童年自由的嬉戏,还有可怜的我,从昨天起已经放弃锻炼,说是陪读,用孩子的话叫监视,我告诉他,这是老师的一再叮嘱。我实在无法想象我的孩子怎么会去车库研究电器,更不用说发明创造。
父母对子女承担的责任,也让我感到惊讶。乔布斯是被认领的孩子,但在他被认领时,他的继父母明确要承担他的教育,让他上大学,随后他的父母才把他寄养,推算下,那是五十年代啊,寄养制度健全,比我们现在仍存在父母只是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系个牌牌不知道要怎样对比,我只能说无言。
他独自到印度去追求宗教式的朝拜,让我对印度有了另一种想法,我们的宣传是印度是生产落后,但军事发展的国家,这让我们忘了印度还是个宗教大国,人们有信仰,有追求,总比我们无神论的除了金钱无所追求要好的多。他还要经常去日本,去体验那里的工业和生产,为什么从不到中国,我们的国家和日本和印度相比较,一定有缺少吸引他魅力的地方,我们要爱国,无言以对。信仰,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也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东西,可我们的信仰在哪里,我的信仰在哪里?我无言。
从本书中还有非常让我吃惊的一部分是他们对商业专利的保护,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公司参与到其研究专利后,再到其他公司如果还敢用他知道的东西去为另一公司研发,那要上法庭,乔布斯一生非常恼火的出卖的事情中也许很多就是专利权上的事情,突然想到,90年代,我们国家经常遭到国外的惩罚,有些就是盗版问题,看来国外对专利是非常在意,而我们都看似无所谓,无语。
另一大吃惊是介绍乔布斯病情恶化,需要器官移植时,却要和大家一样排队等待捐助器官手术,漫长的两个月等待,需要到各地排队。介绍说在美国,病人没有合法途径在排队过程中插队,即使是乔布斯也不行,他也没有那么做。这让我大大的吃惊,我们给领导让路,领导先飞,随处可见,给领导搞特权,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这是领导,然后所有的人都会理解和默许,而乔布斯,应该是全世界计算机及其他很多领域的领导,可他没有权力去加赛。我看到了生命的平等,更无语。
还有,科技和艺术的结合更能创造奇迹,这是人类进步的一条路,是社会进步之路,是发明创造之路。无语。
关于乔布斯,他应该是上帝送到人间的一份礼物,上帝让他来和生命赛跑,和科技赛跑。他在高中时代就开始同居,在23岁走了和父辈一样的路,其实,仔细回味我们走过的路,不是有许多和我们的父辈一样吗,生命就是一个轮回。在他的世界是二元的,非好即坏,上帝没有给他太多的时间,让他徘徊在左右之间,让他更多的去尽父亲的职责,让他为自己的疾病去奔波,他可以忘记刚说过的话,可以熟视无睹家庭孩子的存在,可以忽略自己的疾病,他要去奔跑,他要去创造,他无暇顾及其他。在高速运转的生命中,二元思维不错,只有我等可以大把挥霍生命的人才有悠悠哀愁,才可以无限徘徊和遐思。对每一个个体而言,我不可判定那种生活更好更坏。但乔布斯,如奥巴马的评述,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爱因斯坦!
读此书,让我看到了信仰、追求、完美、创造、规则、崇拜、掌控、斗争、非此即彼,竭尽全力、随心所欲、个人魅力。
乔布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他奇迹的创造,有他特有的完美主义,但也一定有他生长的沃土。不论书中描述的和真实有多远,我仰望书中描述的他,和他的世界,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星空,灿烂无比!
有人说,我们能和乔布斯、和他的世界同步的,也许就是这本全球同时发行,乔布斯授权的官方传记《乔布斯传》,在此,我们也应该感谢作者,原《时代周刊》主编、cnn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是他让我们和世界同行,让我看到了天才乔布斯的生命历程和另一个让我神往的世界。
《红星照耀中国》是震撼世界的成就,这本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是通过一个外国人的所见所闻,客观地向全世界报道了红军的真实情况。1936年,埃德加·斯诺冒生命危险深入西方媒体眼中的“土匪聚集的地方”在延安,他解开了心里的疑惑。
《红星照耀中国》中对人物的外貌刻画细致入微,如第二篇中,对周恩来的外貌描写,个子清瘦,中等身材,胡子又长又黑,外表却仍不脱孩子气,眼睛又大又深,富有吸引力。还有第三篇中对的外貌描写,面容消瘦是一个像林肯的人物,个子高出一半的中国人,背有些驼,一头浓密的黑发留的很长,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很高,颧骨突出,还描写了彭德怀,林伯渠等人,并配附大量照片,为后人留下许多珍贵影像。
第三篇中还写了许多关于的事,表现了的性格特点,如在街上和两个年轻农民谈话,作者起先没认出他,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像中国农民一样质朴的人。他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生活简朴,甚至有些粗俗,而且不拘小节。
作者还写了,对作者写的文章或者拍的照片,从来不加任何检查,使作者尽力弄到能说明苏区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材料,这使作者非常感激。流露出作者对的敬佩、赞美之情。
这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作品值得我们仔细品读。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乔布斯传读后感1200字。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的方式,避免陷入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这是乔布斯在20__年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的的一句话。他的一生,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给这本传记起个书名,我觉得叫《追随内心》十分妥帖。只是和乔布斯追求简约的个性相映照,以乔布斯的黑白肖像为衬托,取名《史蒂夫·乔布斯传》,更像苹果的风格。
“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想确保我死后有人能听到我想说的话。”这是乔布斯找到传记作者、留下这部传记的原因。此时此刻,世界上一定有无数的人在阅读这本传记。我在阅读的时候,时时忍不住拿出iphone,ipad,根据书里的介绍,体味他的设计之妙,这给苹果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又做了一次深度的广告。乔布斯留下的遗产是多样的,不可估量的商业价值、创新精神、人生启迪!
在他敏感的内心,科技与人文举行过婚礼,所以,他的心灵一直在歌唱,才孕育了一个又一个_的作品——ipod,iphone,ipad,那些产品都是他心灵的孩子,似乎都赋予了灵魂。所以即使是在病入膏肓之际,只要一说起苹果产品,他也显得神采奕奕,就像灯点亮了一样。他将火热的诗情注入了冰冷的处理器中。。
观察乔布斯,不应只看到他产品设计和商业营销上的天赋,更应注意他内心持之以恒的哲学。20__年3月,ipad2发布后,这时ipad轻了、薄了、快了,而他却更瘦了。发布会后,他曾和传记作者共进午餐,随即他将到一个度假村度假,艾萨克森希望看他的ipad2里安装了什么,有三部电影,还_了仅有的一本书《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这是一本冥想与灵修指南,他十几岁时第一次阅读,后来在印度再次阅读,从那以后每年都要重读一遍。他的心灵在冥冥之中,被一种力量所指引,我觉得这是理解他的钥匙。
在他的眼里,产品应该是伟大的创作,而不仅仅是平凡的工业制造。看待苹果的丰富产品线,不仅仅应注意他做了什么,更应注意他舍弃了什么,减掉了么,。就像米开朗基罗的那句名言:“雕像本来就是在石头里,我只是把不要的部分去掉。”苹果的一代又一代的产品,是他像雕塑大师那样一刀一刀、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而后留下来的。从发明创造的角度,在历史的殿堂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而在人文艺术的舞台上,他也可以和许多大师心灵相通、同台共舞。
天文学家开普勒说过:“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他也推崇这句话,所以他不遗余力地推动硬件、操作系统,应用内容整合成简明的统一系统。他的精神世界绚丽多彩,像苹果的软件一样精致流畅,遗憾的事,上帝将他灵魂的软件运行在一个多么孱弱的躯体上。他对封闭和完整有着一种常人不能理解的痴迷,20__年他发现第三方修理店能够打开iphone4后,苹果放弃了之前的小螺丝,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他不想让人在他的产品里乱动,他也不能容忍乱七八糟的应用运行在苹果的产品上。对待自己的躯体,他也有这样的心态,20__年,乔布斯发现患胰腺癌之后,曾不愿进行肿瘤切除手术,“我不愿让他们把我的身体切开。”他找的方法只是实行严格的素食,摄入大量的新鲜胡萝卜和果汁。有一种认识是他因此耽误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电话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坐在屋后的花园里,思考死亡。”他对作者说:“人生也许就像有个开关一样,啪,然后你就没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这是传记的结尾,今夜在家里的imac上打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找出了我的ipad,iphone,用软键盘轻划开关的时候,觉得余音袅袅。
“我听见古人的脚步声,犹如大海在示意。我转身,有时有人,有时只有我自己。我在男人的现实中犹豫不定。每一只落地不定的麻雀,像每粒沙。”这是鲍勃·迪伦的《每一粒沙》——乔布斯生前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人生是一粒沙,在历史的长河中,转瞬即逝。他抓住一瞬中的一瞬,燃烧发光,这是令无数人心生崇敬的原因。
秦文君阿姨的小说《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她笔下的贾里是一个行侠仗义,乐于助人的初一学生,这本书讲述了贾里在学校和家庭中的趣事。
这里面的每一个小故事都引人入胜,让人回味无穷。如《舞台明星》、《家庭轶事》、《选举**》„„《临时户主》这篇故事让我明白了,其实兄妹之间的爱是很多的。这篇故事主要讲了贾里妈妈让家里当临时户主,他掌握了大权,有钱花了,可是自己的妹妹贾梅却生病了,他这个作哥哥的便去给妹妹买梨子熬汤喝,想让妹妹快点好起来的故事。我读了这一篇十分感动,以前,贾里总是和妹妹斗嘴,可妹妹一出事,贾里就关心了起来,贾里的心里还是很爱妹妹的。读了这一篇,我想到了我的哥哥:在老家的时候,我总是跟哥哥抢零食吃,可是哥哥反但不更我抢,还把他的那一份主动让给我,在饭桌上有肉的时候,哥哥总是先夹一块放到我的碗里,我多想对哥哥说声:“谢谢哥哥。”
《男生贾里》的故事中,我不止这一个十分感动,还有《老鹰服务队》。这边故事主要讲述了是贾里、鲁智胜、张潇洒三个人为了得锦旗,组成了老鹰服务队去帮助佘阿婆,可是他们的帮助反而给佘阿婆带来了不少麻烦,还不小心让佘阿婆扭了腰,佘阿婆非但没骂他们,还说他们为了别人生活得更美好,他们很惭愧,就主动来帮佘阿婆。记者来采访他们时,贾里说“我们不是为了受表彰才来做好事的,我现在真想让阿婆生活得美好一些,只有这样,我才安心„„”我也想到了我,帮助一位老奶奶,老奶奶头晕,我便扶着老奶奶走路,直到老奶奶到了目的地。
人世间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世界有爱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洪瑞襄叔叔歌曲里唱的一样“我相信人间有爱,值得去期待,长久封闭的心终究会打开,体谅会化解伤害,关怀会化解疑猜,有爱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近日,我重读经典,内心依旧澎湃不已。整本书以斯诺的第一视角,生动丰富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大大小小的人物与事件,他通过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运用文字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斯诺的语言很平实,他没有添加过多的修饰性的词汇或者一些美化的文笔,即使朴实无华,但他笔下的人物却有血有肉,带着鲜明的特点。他记录了一些革命的事迹,如毛泽东、周恩来、贺龙、彭德怀、徐海东等,对主要的历史事件也进行了叙述,如苏区教育(比如红军大学)、人民抗日剧社、长征、西安事变等。正是通过他的文字,我们对国民党政府的暴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横亘在漫漫长征路上的艰难险阻有了更具象的把握,对立志救民于水火、避免我亡国之祸的革命先驱更加心生敬畏。
斯诺对革命者的描写狠狠地驳斥了国民党,他们一直对外宣扬鼓吹共产党人为“狂热分子”、“无知土匪”、“强盗”。书中是这样描述毛泽东的:“然而毛泽东还是一个精通中国旧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但是对于工作却事无巨细都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对周恩来的着墨是“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讲究实际经验”。“他无私地忠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屈不挠精神——这一切似乎都包含在这个红军的故事和参加创建红军的一个人的故事中。”除此之外,还有黄埔军校毕业身经百战、战无不胜的_;使地主乡绅闻风而逃的贺龙;九岁离家闯世界十七岁就带领饥民攻打粮仓的彭德怀;洛浦、徐海东、刘志丹、徐特立、林伯渠、左权等许许多多优秀的……通过他的叙述,我仿佛看到无数仁人志士在战火纷飞的根据地,用火一般的热情与铁一般的意志,百折不挠,自信乐观地坚持着自己心中那最崇高的革命理想。他们是一群有气质、有风度、有抱负、有力量的!
一幕幕如画卷般徐徐展开,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却令人激动不已。毛泽东夜晚在灯前认真摆弄飞蛾、百姓们“似乎毫不例外地都在从容不迫地从事田间劳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战士们嘶哑却嘹亮的呐喊声,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真实的苏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部队、一段令我们自豪与骄傲的历史。
《鸟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创作的诗集。它包括325首美丽的无标题诗歌。它首次出版于1916年。这些诗歌的基本主题大多是非常普通的东西,如草、落叶、鸟、星、河等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为我们点亮了什么东西。而在这些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的精悍短诗中,泰戈尔更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多个身份——他时而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为母亲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时而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探险家,向着高山大海发出感叹;时而是一位热恋中的青年,因心爱的姑娘而讴歌爱情;时而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朽,独自在回忆中反思人生;但更多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过客,为世间万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然后微笑着安静离开。
诗歌字字珠玑,句句像甘露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诗集一如人人至爱的大自然一样,焕发着神奇的魅力,处处充满着对丑恶的嘲讽,对自然的渴望,对天真孩童的慈爱,对崇高母性的颂扬,对人类和平的神往。·····他歌唱早晨,歌唱希望,歌唱一切美好的事物,歌唱生长的力量·····他是一个天使,又是自然和人类的儿童。看《飞鸟集》的第一感觉就是清新,既不是村上春树那阳光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没有雨果那种悲痛的剧情,它仿佛是浩瀚宇宙中最最新鲜的空气,让我有一种想一口气吞并、吸收它们的感觉。我原来跟随时尚,哼流行歌曲,买新颖文具,读科幻小说,看动漫电影,我认为它们充满趣味,但是,读了《飞鸟集》,我不这么想了,我认为文学和时尚是反义词,时尚在此岸,文学就在彼岸;时尚是波光,文学是河床;时尚哗哗地向前流,文学则静静地沉淀;时尚也许可以流传的很广,但文学可以流传的更久远。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时尚也许可以在瞬间让你眼前一亮,文学却可以在你掩卷闭目后悠然心动!整部书像原野上五彩缤纷的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探出头来对你微笑,那颜色是那么灿烂,香味是那么芬芳。你可以做一只小蜜蜂,畅游在这片花的海洋,忙着吸引其中不尽的花蜜。每天去欣赏那么一两首,你可以每天都会读到不同的内容,每天都会获得新的启迪,而书中恰到好处的空白正是你思想的野马自由驰骋的疆场。她像一只瑰丽斑斓的万花筒,你从中看到浓缩凝练的自然,人生和社会。那“飞鸟”的歌声,将不知不觉的把你带到一个和平,宁静,优美,神奇的地方。诗的语言恬淡明丽,清新隽永,许多话就像天籁的微语,空谷的低音,幽婉温柔如抒情的小夜曲,这无疑为诗集平添一抹雅致的光彩。因为泰戈尔本人也是一个出色音乐家,其文字的呼唤力,渗透力,感召力,语言的音乐美,至今许多音乐家望尘莫及。小小的一本书却像一幅奇妙的画卷,展示了爱与美,生与死,宗教与人道等一系列人生与社会问题,充满了最具东方色彩的比喻和哲理;更为重要的是,他所教给你的分辨善恶,识别美丑以及热爱自然,享受生命的方法,将使你终生受益。
《飞鸟集》,它是著名诗人泰戈尔的杰作。就在今天我合上了它的最后一页,它一直让我回味无穷。
这部伟大的杰作由325首小诗组成,小诗虽然短小,确蕴藏着一丝童趣和深刻的道理。从不止哭泣的婴儿,到历经艰险的探险者;从没有经验的青年,到饱经风霜的老者;从平凡不过的小草,到美丽娇艳的小花;从展翅高飞的小鸟,到洁净无瑕的白云,无一不充满趣味。泰戈尔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天下万物都活了起来,让它们有机会诉说自己的欢乐与痛苦。
“让生命绚丽如夏花,让死亡静美如秋味。”这是泰戈尔诗集中较为优美,甚至是绝美的语句。将自己对生的喜悦与对未来的期待表露无遗,这是泰戈尔的对生命人生的态度。他会用一切方法去充实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创造出无限精彩的风景,死对于泰戈尔而言,并非恐惧,而是一种淡然,一种释然。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他告诉我星星的光辉再柔弱也是对坚强的一种奖章,不值得为已经失去的事物而再次失去。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着“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
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风也没动,幡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人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它是那么地无私,却又那么地真实。
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我曾经爱过了。”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点。
“我热爱这个世界,才生活在这个世上。”博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当你没胃口时”,就不会抱怨食物。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泰戈尔的爱就像海波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亮的绿叶而闪耀着,我的心伴着阳光的抚摸而欢唱;我的生命因与万物一同遨游在空间的湛蓝,时间的墨黑中而感到欢喜。”绿叶,阳光,生命的万物,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得无法言喻的世界;泰戈尔与飞鸟为我们提醒幸福,歌颂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爱生命,不爱世界。
神对人说:“我医治你所以伤害你,爱你所以惩罚你。”这句话我觉得很不错,生动地阐述了凡事都有两面的道理,其实也隐含了万物都是公平的原则。世界是多维的,简单地说世界是由线组成。
将万物看成一根根线段,就很容易发现,每条线段都有两个端点。我们称ab两点,现在假设a是我们所认知的好的地方,相应的,b就是那不好的。不管线段长短如何,这两点总是不可避免的出现。有人要问了,那么长为0怎么解释。其实也简单,其好的地方在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不好的。
举个例子,工业革命给资本主义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无限的财富积累,却给当时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老牌强国带去了危机甚至于灾难。ab线段内找个点,我们付与其意义,可以说是好与坏的一个过度点,这样又出现两个新的线段,也非常好理解,好与坏嘛。关键要看人把握线段时是好的还是坏的了。!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淹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不求在这里带来我的影响,只求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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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27年11月中国的第一个苏维埃区在湖南省成立,它就成了一个谜。更或者,它甚至称不上一个谜,只能说它是一个传说。一个无论多少人肯定还是否定,都不可信的传说。
1936年6月,埃德加·斯诺终于有可能穿过那道长城,进入红区。机会千载难逢,绝不能错过。他说:“这要经过怎样的冒险呢?我不知道。但是,在这些年的国共内战中,已经有千千万万的人牺牲了生命。为了要探明事情的真相,难道不值得拿一个外国人的脑袋去冒一下险吗?我发现我同这个脑袋正好有些联系,但是我的结论是,这个代价不算太高。”
于是斯诺出发了,奔赴这场冒险。
生与死已经不在这次旅途的考虑范围内了,重要的是真相。从西安到保安,去往前线,又冒着炮火折返保安,再从红的中国出来,回到北平。历时四个月的采访,他密密麻麻写满了14个笔记本。“共产党人的头顶上随时笼罩着死刑的威胁,不论在上等社会里,或者在非上等社会里,他们都是不会暴露自己身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仅同毛泽东、周恩来等谈话,还从其他红军口中了解并记录了贺龙、彭德怀、朱德等革命家的事迹。最重要的,他还搜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
这些名人事迹、历史事件固然是这本报道性作品的主要内容,但真正触动我的,却并不是这些人或事的伟大,而是他们伟大之中不那么伟大的平凡日子。
比如张学良和红军合作之初,作者问邓发:“你不怕丢掉你的脑袋吗?”邓发笑着答道:“不比张学良更怕,”语气诙谐地、轻松地,“我同他住在一起。”
比如写到贺龙的'“传说”,拎着一把菜刀建立了苏区。
又比如哪怕作者认为周恩来“是中国人中间最罕见的一种人,一个行动同知识和信仰完全一致的纯粹知识分子,一个书生出身的造反者”,当周恩来陪他走过乡间田埂时,他也只想到了那个在南开大学时期演戏时饰演女角的那个青年——因为在那个时候,周恩来面目英俊,身材苗条,像个姑娘。
或许正是因为他实地考察,深入红军战士和老百姓当中,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生动的作品吧。
历史起起落落,逝者如斯夫。作者也在序言中写道:“从字面上讲起来,这一本书是我写的,这是真的。可是从最实际主义的意义来讲,这些故事却是中国革命青年们所创造,所写下的。这些革命青年们使本书所描写的故事活着。所以这一本书如果是一种正确的记录和解释,那就因为这是他们的书。”
拿起这本书,我们一起去1936年的红色中国旅游吧。
赵玥媛,现天铁一中八年二班学生,本报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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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名叫贾里的特别的男生,他富有强烈的正义感,但又不缺乏想像力和创造力,是个性格和我一样的男生。他的爸爸是一个儿童文学作家,他写的书虽然不怎么走红,但是他还是一直坚持写着,这种坚持让我十分敬佩。贾里的妈妈对贾里非常关心,给贾里和妹妹贾梅公平相等的爱,她不像贾里爸爸对贾里那么苛刻,教育那么古板。贾里的妹妹贾梅是一个多变的女孩,对贾里时好时坏。
在这本书中,以贾里为主线,有许多许多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有的让人笑得捧腹喷饭;有的让人回味无穷;还有的却让人鼻子发酸。
我认为《男生贾里》是一本很好的书。其中的有些故事看似很好玩,很好笑,但其中却有着深刻的道理有待我们去品味。这本书很好地写出了一个少年男生纯真的生活和情感,希望大家都能看一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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