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可以促使人们对所阅读的书籍有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于读书的兴趣和思考。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南极大冒险》,它是一本图文并茂的漫画书。大家不要认为看漫画书不好,其实这是一本专门教大家如何“野外求生”的科学漫画书。书中有许多小常识及小知识。我很是喜欢看它们。
《南极大冒险》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毛毛,咪咪,爸爸,姑姑一行人受到邀请来到南极世宗基地去给帝企鹅栖息地拍照。可没想到在探险的途中遭遇强烈的暴风雪,迷失了方向。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但要忍受低温和饥饿,还要防止随时发生的危险。后来他们一次又一次能凭借顽强的毅力和丰富的求生技巧,顺利地等到了救援人们的到来。
从书中我知道了南极大陆是1819年才被人们发现的,中国南极长城站建于1985年2月20日,以世界著名的中国长城命名。帝王企鹅是体型最大的企鹅。这本书还让我了解到为了避免雪盲症,在南极要戴上太阳眼镜;刮起暴风雪时,最好不要移动,应等天气好转再行动。
看完这本书,便会发觉自己又懂得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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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生命即将逝去的老人,在这人生美丽的余晖中与当年的学生——米奇相约每个周二,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授于他人生的课程。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处处闪烁着思想的智慧;那有些吃力的声音,处处传达着无私的爱意;那时而调侃的话语,处处体现着心灵的坦然。他的勇气,他的幽默,他的耐心和他的坦然,无不让我看到这么一个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的老莫里,给我的心灵留下一片感动与宁静。
因为病情恶化,莫里失去了自理能力。翻个身,不时的调整他坐着的姿势,喂他吃一些打碎了的食物,甚至是为他擦屁股,都需要家人为他做。他的手抬不过胸部,他的头不能动弹,他全身的肌肉正一点一点地萎缩。在最后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是逼视着自己的肌体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的,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这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比直接死亡更为可怕。但你猜他怎么着?他把这视作为一种享受,他享受着像回到了婴儿时期,重新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有人给他洗澡,有人抱他,有人替他擦洗。是的,他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样的乐观又这样的带给我心灵一次又一次的震撼。
在这即将入秋的时节,我读完了这本书,也读懂了一个着实让我敬佩的人。当枫叶开始变得火红,随风盘旋的时候,我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像火红的枫叶一样,燃尽了自己不朽的生命,也点燃了我虔诚的心。
如果一个人被告知,自己人生只剩下短短几个月甚至更少时,他会如何度过这段时光?
我的答案:“起来,吃饭,治疗,睡觉。”
相信有许多人会选择这个答案。
一个叫莫里的教授,却修改了这个选项。
他的答案是:“起来,吃饭,治疗,上课,睡觉。”
当死神的利刃划过你的胸膛,带过一串血珠,你会想什么?
我的回答:“快逃,爸爸妈妈还等着我吃饭呢,最近的杂志我还没买……”
相信有许多人也会选择挣扎与逃跑。
一个莫里的教授,却偏偏不信逃能解决一切。
他站在原地,享受着剑贯穿胸膛的疼痛,品味着飘扬在空气中的鲜血。
他是明智的。
当死神向莫里伸出手时,他一颤,随之又平静下来。他觉得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时间回忆,甚至享受到再度成为婴儿的惬意。
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更多的人分享。于是,他开了一门课程,只有一个学期,14节课,学生只有一个。这门课只有一个规定:星期二上课。
14节课,从世界,到自我,从怜悯,到真爱。
最后随着我们的教授一起结束。
跨入此门者,必须舍弃所有的希望。
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教授违背了这个条例,他的口袋里攒满希望。正如他所说的,当人年老时,可以拥有40、30、20岁的自我,他的人生也就更充实。而当人死去时,他拥有的自我足以让他成为超过微软的老板的富翁。
只是更多的人不愿意这么想,他们想要回到过往。这没有错,但这样便浪费了用一生积攒的最宝贵的希望。
我们的老教授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努力把自己的人生和更多的人分享。病痛催(摧)不垮灵魂,一个伟大的灵魂,一个已经坐上死亡之船的老人,却像开告别演唱会一样,在船上向所有爱他的观众招手,告诉他们接受爱,接受自身的教育,别被世俗蒙蔽。
岸上,观众们用笑容拭去泪水。他们的人生依旧进行,但是已经随着老教授的船偏离了原本的航道。
即便都通往地狱,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航道。
选择一条特殊的航道吧,和莫里一样。
现在是科学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学习科学、了解科学。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都会学到科学。但学校的科学知识是有限的,这就不仅需要我们多阅读,还要去亲身实践在科学中。但我们现在学习繁重,哪能抽出时间去探索科学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只能在阅读中弥补对科学知识的缺陷了。但在种类繁多的书籍中,很多书都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但有一本书却把漫画和科学完美地搭配在了一起,这就是《南极大冒险》。
《南极大冒险》一书讲述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毛毛,咪咪,爸爸,姑姑一行人受到邀请来到南极世宗基地。在受到基地成员的热情款待后,便准备去帝企鹅栖息地拍照。可在他们乘飞机去栖息地的时候,却把领队落下了。他们便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寻找企鹅。在他们找到企鹅后,却不幸遇上了暴风雪与白朦天,他们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这些困难。又跌入了一个深坑,在他们爬出冰洞后,却意外地发现周围全是断裂的冰床。在爸爸卓有成效的指挥下,他们又度过了一个挑战。就在他们于冰床上休息时,冰床却断成两半,开始在海上漫长的漂流。终于,世宗基地的队员发现了他们,才使得毛毛一行人九死一生。
中国南极长城站建于1985年2月20日,以世界著名的中国长城命名;帝王企鹅身高1.1米,重约30至40公斤,是体型最大的企鹅。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有关南极的科学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面对南极的恶劣天气。如:为了避免雪盲症,在南极要戴上太阳眼镜;刮起暴风雪时,最好不要移动,应等天气好转再行动;发生白朦天时,不能随意行动,必须乖乖地待在原地,直到能清楚看见前方的景物为止。仔细地看这本书时,就觉得亲临现场,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主角。看完这本书,便会发觉自己又懂得了许多。
其实生存并不难,只要你了解了你所面对的困难的特性,就完全可以克服困难。所以,学习科学,也就是学习生存,学会生存。看《南极大冒险》,也就是在学生存方法。遇到困难,像毛毛那样冷静,像咪咪那样乐观,像爸爸那样学会思考,像姑姑那样学会适应环境,就一定能打败困难。
身处科学时代的我们,如果不学习科学,那在遇到困难与危险时,便会少一份活着的希望。
我知道,看《南极大冒险》,就是学科学知识,更是学求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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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在地球上,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里最干净,没有污染;最纯洁,洁白如玉;最安静,没有噪音;最安全,没有暴力。但那里风最大,天最冷,雪最多,冰最厚,狂风能把人吹上天,雪可以把人埋起来,巨大的冰缝可以把人和汽车一下子吞进去。这个地方就是――南极!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巨大的陨石,五颜六色的极光,神秘的北纬30度十分好奇。在我心目中,南极是大陆七姐妹中最高大、冷酷、纯洁、美丽、神秘莫测、桀骜不驯的,它一直披着洁白的婚纱,亭亭玉立地站在地球的最南端,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大千世界的风风雨雨,屹立于天地之间,超然于人世之外,以其特有的潇洒、冷漠吸引着众多探寻者的目光。
《南极大冒险》这部影片仿佛让我置身于我渴望已久的冰雪天堂――南极,影片为我们讲述了8只雪橇犬与人类之间的一个真实故事。
一个南极科学考察队里,有8只雪橇犬,其中一只领队犬玛雅生性机灵、聪明,经常为主人办事。科考队里新来了一位博士先生,由于对南极的冰上陷阱不了解,两次掉进冰窟窿,都被勇猛的玛雅救了上来。美好的生活总有尽头,一次科考队接受了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不得不立刻离开,无暇顾及8只雪橇犬,只好把它们留在原地,希望它们能够独立生活。果然,它们不负众望,独立生活了200多天。在这些天里,它们曾被凶猛的海豹袭击,也曾尝到亲手捕获猎物的快乐。它们互相帮助、互相支持,靠着它们的智慧和团结坚持下来,当主人返回时,雪橇犬又回到主人身边,重新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在观看这部影片时,我的眼睛始终是湿润的,这部影片的每个细节都震撼着我的心。相信所有的人都会说,狗是最聪明最有灵性的动物之一。它们在环境恶劣的南极独立生活了200多天,甚至人类都很难做到。尤其是领队犬玛雅,在食物非常少的情况下,主动把食物让给了同伴。在遇到海豹袭击时,它奋不顾身,掩护同伴安全撤离,自己的左腿却被海豹咬掉,顿时鲜血直流,但它毫不畏惧,一直与海豹抗争到底,才拖着鲜血淋漓的伤腿回到队伍中。我被雪橇犬团结向上,互帮互助的精神深深打动了。
南极大冒险观后心得万能7“从外貌看来,人最高贵,狗最低贱。但圣人一致认为:重义的狗胜于不义的人。”当我看到这样一句名言时,心中怦然一动,我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只对主人情深义重的狗在主人去世后接连七天不吃不喝守在主人的墓前,它不听任何人的劝告,毅然决然地随主人去了天堂。不久前,我在电影院里又体验了一次人与狗之间经受住寒冷与时间考验的珍贵友情。白雪皑皑的南极,可爱可敬的雪橇犬,勇敢执着的杰利,一次又一次震撼了我的心!!!
冒险取陨石。
为了帮助博士艾尔伯取陨石,雪橇犬驯兽员杰利与他的八只狗库西、迈克、尼克、迈尔、玛亚、麦克斯、杰克、萨丽以及地图绘制员库珀、杰利的女朋友、博士一同开始了一次冒险之旅。
博士和杰(杰利的简称)与8只雪橇犬一同走上了取陨石之路,在途中博士险些掉进冰窟,多亏了那八只犬鼎力相助才得以逃生。经过一番努力陨石找到了,可归途中博士不慎摔下冰谷断了脚,又掉进冰水里,在这性命悠关之时头狗玛亚在主人的指挥下匍伏前进,它趴下身体,屁股抬高,一步一步地接近博士,小心翼翼地把绳子挂在他身上,然后玛亚与其它7只狗奋力向上拉,在一片狂吠声中,博士终于被拖出冰窟,陨石保住了,博士获救了。
看到这,我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旋即我又为这些可爱的狗和杰竖起了大拇指,头狗玛亚带领着同伴,与主人的勇敢机智充满默契的配合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然而下面的故事又让我的心揪了起来。
独立生活200余天。
他们刚回基地,接连几场暴风雪降临。他们不得不马上撤到安全地带。可风雪太大,眼看着那些雪撬犬都被牢牢地拴在风雪口,却无法回头救援它们,杰充满了内疚和伤感。一个月后,除了年老体衰的杰克没有逃走以外,所有的狗都挣脱了锁链。杰克因为年老,在又冻又饿中走向了生命的终点,而其余的七只狗依然在等待他们的主人来把自己接走,看它们的眼神,似乎坚守着一个信念,一定要活着等主人归来。这时玛亚发现有群水鸟,就带领大家一步步接近猎物,这时麦克斯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叫了几声,把眼前的猎物吓飞了,头狗玛丽立马训了它一顿,并惩罚它留在原地不动。玛亚和伙伴兵分两路,声东击西,打了个漂亮的仗,捉住了几只鸟,可惜麦克斯被惩罚,分不着食物,只好用它那绿宝石般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向其它狗求助,好像在说:“分我一点吧,我保证不再坏大家的事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麦克斯那冒着傻气的样子背后是一颗重情义而有谋略的心,它带领同伴合力击退了凶猛的豹海豹,救下了玛亚,夺取了食物,成为了新任头狗。
在漫长的等待和煎熬中,在非同一般的处境中,这些可爱的狗狗始终满怀着对主人的忠诚和期盼克服了饥饿和寒冷等重重困难。真是令人不能小觑,我不由得对这些狗狗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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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余楠与胡小姐的一段“婚外情”,这两位都不是省油的灯,胡小姐拿余楠当个备胎,余楠想着借胡小姐出洋,看到杨绛先生对于他俩相处的种种细节描写,我都仿佛听到了他们彼此心里的算盘珠子响动的声音。最终胡小姐带着别人出了洋,余楠只好退而求其次假装给北京发了电报,来到北京谋了个文学研究的差事。借着余楠来京到的这个文学研究所的单位,各路“知识分子”粉墨登场了。其中着墨最多的两位就是这位余楠和许彦成了,余楠多少有点政治投机的意思,积极和领导靠拢,大会小会的积极发言和总结。许先生当年听到解放的消息不像有些知识分子唯恐避之不及,而是义无反顾的回了国,是个真正想做学问的人,在需要开会表态的时候经常不知道怎么发言,逼的急了就又生出口吃的毛病。在工作中,这位有家室的许先生认识了姚宓,渐渐的生出了情愫,两人倒是发乎情,止于礼。感觉这位余楠和许彦成在人物刻画上很多是对比着来写的,余楠最开始为了和胡小姐的私情和老婆撒谎,这位许先生是为了清静生活和自己妈编故事;余楠和胡小姐的暗度陈仓,许先生和姚宓的互生好感等等,让读者高下立判。
本书的最后三分之一写了“三反五反”运动,俗称“洗澡”。就是给各位知识分子们揭揭疮,拔拔脓,认识下错误思想的根源,好好的“洗洗澡”!按说这段历史应该是沉重的,可不得不说杨先生是大家,用幽默平实的语言,把这段历史描写的看上去没有那么“沉重”,却仍然能让你看出来这场运动给那些当事人带来的沉重的思想压力。
这本书给大家展示了旧时知识分子的面貌和人生百态。不管先生着墨多少,每个人物的性格都挺鲜明。
一座孤岛,十具尸体,一个未解之谜。密闭孤岛环境中的险象环生,十个身怀“罪恶”秘密的人,因为一纸邀约汇聚在一起,按照童谣中的诗词一一死去。谁是凶手?故事推理还算得体,脑洞够大。
起因是看了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因为之前不知道一点剧情,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留下来。大概之前比较少接触侦探类小说,群凶手看得比较少,一直看的是名侦探柯南式推理,简单粗暴,被成功催眠。之前看《尼罗河上的惨案》感觉还不深刻,现在于是决定去翻看下阿加莎奶奶另外几部作品。
这次的《无人生还》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群像的演出。十个身份各异、性格迥异的人物,被放置在孤岛这样一个密闭空间中。从最开始死第一个人的不以为然,以为只是巧合,到最后死亡一点点接近自己,一个逼近一个,死亡近在咫尺的`惶恐不安感,气氛被一点点推进,让人感到紧张不安。
推理部分,还算得体,自圆其说。
结局的脑洞,因为手欠滑到最后一页而提前剧透,然而依旧惊喜不小。
凶手依旧是杀人魔的通病,有上帝视角,代替上帝执行正义,有强迫症般的完美艺术追求,艺术品般完成自己的连环杀人案。
同样,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一样,这里的凶手有罪的吗?他因为自身有绝症策划谋杀案的同时,也自杀了。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东快里面,凶手逍遥法外,而曾经被害者的相关涉及人联合起来惩治凶手。当波洛侦探知道真相时,选择的是letitgo,而不是惩治这十二个人。
哈佛一节公开课曾经讨论,什么是真正的正义?探讨了一列火车行驶在o轨道上,是继续行驶撞死12人,还是换个轨道,撞死1人。朋友说,这个抉择在于你的选择。
是以生命的数量还是生命的数量取胜?这似乎就是探讨人生的长度还是宽度。
又想起一道人生选择题,你有一笔钱,是救垂死的老人还是待读书的小孩。
之后准备再去看看阿加莎奶奶的其他作品,电影的意义大概是给你带来一些启发,或者说从一个点引发一个面、引发一个主题。这也是生活有趣的意义吧。
它简直就是日常生活的翻版,不可以爬高,不可以玩水,不可以玩食物,快躺下睡觉,玩具太乱啦!大卫妈妈说的每句话,我都对霖霖说过。霖霖读这本书时很快乐,每到最后,大卫的妈妈说,宝贝来这里。霖霖也会张开手臂,让我把他拥入怀中。我摸着他的头,也说,霖霖乖,妈妈爱你。那一刻,心里很感动,很温暖。
白天他犯了错,有时候他自己会小声嘀咕,对不起。有的时候,他会在我搂着他的时候说,妈妈我爱你······我想,是大卫这本书让他领悟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这是语言说教无法达到的效果,这大概就是绘本的魅力吧。
我依然经常对他说“霖霖,不可以!”他也依然喜欢挑战我的忍耐度,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他知道,妈妈虽然会说很多不可以,但是妈妈依然爱他,永远爱他。
就像书中前言中写到的,无论怎样,你不能阻止孩子在走廊上奔跑,这也许就是孩子的天性。而爱和包容,就应该是母亲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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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写给那些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的一部作品。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
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文化盛典上,《谁的青春不迷茫》获封年度“最佳励志书”。
这几天已经习惯了熬夜,只为追看这本《谁的青春不迷茫》,职来职往的达人老师刘同的倾心力作小说。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自己深省思考,曾经付出的努力也会让自己会心一笑。看一个奋斗小青年用他自己的亲身十年经历逆袭人生,全面剖析青春的每一次匆匆迷茫,每一次迷茫中获得的心痛感动,每一次感动中隐含的辛酸泪水。
你的青春为谁而迷茫?答案只有自己最清楚,青春是一种状态,每个人都会面临选择,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到尽头。有的话只能靠药物的麻痹才能说,有的人只能靠酒精的挥发才有自己,有些情只能靠时间的短暂才能珍惜。我希望自己数十年后蓦然回首时,会有这样的感慨:那些年,汗水洗刷脸颊,拼搏穿越龙门,只争青春!这一生,豪情划破长空,壮志直冲云霄,青春无悔!
现在的我们正值青春期,一个人的青春是从20岁开始,30岁结束。青春被称为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迷茫,有希望,有成长,有伤,有苦,有泪。但人人都想重返青春,因为青春最美好,人生中所有犯2的事都是在青春中获得完结。书中有一在日记“命和认命”“喜欢一个作家是命,在不打折的时候花钱买他的书是认命”这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共鸣,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家的书,自己攒下早餐钱买他的职场书,坦白讲,之前我也会怕自己还小,看不懂但我还是坚持买,这就是认命,但我看懂了书,和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命。其实,所有处在青春的人,买关于青春的书,不希望其中告诉自己怎样避免发生青春中的事件,只希望告诉自己,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如此,如果告诉我避免,但那又有什么用,等老了,再遇到,那样更惨,连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玩完。坦白讲,看完这本心灵鸡汤,我最大的感受是: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了就去做。文中有一日记“人生的一碗面”让我哭了。面,很平常的食物,而这碗面,是奶奶做的最后一碗面,在每一个最后一次之前,都会有一个预兆,而你想不想让它成为你的终身遗憾,就得看你,其实,只要将它记录下来就不会遗憾,很多人因为入世不深而错失良机,在这本书中,作者因为担心自己英语不好,而错失去英国录制节目的机会,所以,吃一堑,长一智,遇到机会,绝不放过。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因为,有过迷茫,才懂得成长,因为,有过孤独,才懂认清自己,因为,不被理解,才懂得认清朋友。因为,青春有过迷茫,所以,前途才会一片光亮,人生中,若没有迷茫的这种人生,不叫做人生,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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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体会:字句竟是带感情的,人物性格不是描绘出来的,而是字句之中散漫出来的。这绝对是功力。谁说的只言片语立刻使那人物立了起来,有血有肉,使你不相信是虚构。罗厚的血气方刚简直跃然纸上。
第二点体会:荒谬的事竟也被她稀疏平常地表达,娓娓而谈,仿佛愠怒已被碾平,剩下一颗历经岁月却也平淡如水的心。
尽管雷雨是戏剧,洗澡是小说,在我看来都是讲故事,只是讲的方式不同,讲的内容不一。我把雷雨和洗澡放在一起是因为雷雨在我心目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确如一场雷雨,从酝酿,到积聚,最终爆发,虽潜移默化却是十分规律按常理,慢慢袭来,仿若一开始便能感知结局,却仍旧被结局震撼。而洗澡的前两章确如洗澡般闲适,但最后一章竟像是在洗澡盆里发现的鱼雷,瞬间轰炸,不带预兆,只是发生。在事情发生的节奏这一点上,洗澡的确是比雷雨高明,雷雨是在揭伤疤,洗澡却在扯伤疤。而洗澡却不如雷雨震撼,也许杨先生不求震撼,也许平淡无奇也是一种震撼。其实故事很平淡,三反这些背景读者大概也能猜到其无理,读者猜不到的是杨先生表达竟如此平和,大风大雨在她面前都失了颜色。前部分姚宓和许先生的地下恋其实平淡,但却是有味道的,像是蒙在葫芦里的味道,是陈年的味道,却不像老酒般陈腐,也还有新竹的嫩香。读杨绛的小说,观众读的流哈喇子竟不敢去擦,要吸回去,总期待发生什么,结果还是没发生,杨先生一带而过,我们也睁大了眼顺从。其实我读完最后一章总觉得有些许突兀,不知是不是杨先生别有用心,想借此讽刺这沧浪之水浑浊不堪,抑或我太期待姚宓会发生什么,而杨先生确实吊人胃口一般只字不提姚小姐。总之杨先生写东西如她这个人,如清风般带过,干净纯炼,字字珠玑却无丝毫矫饰之感,读来舒服,真如洗澡,而不用脱裤子,割尾巴。对于这本书我更欣赏杨绛老师的表达方式,而故事本身,只是杨老师的手掌上的细纹,她不过随意捡挑一二,没有震撼人心,但却丝丝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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