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提高和进步。以下是一些作文大赛获奖作品的分享,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吧。
青春的岁月有着独特的味道,那样浓郁却又仿佛稍纵即逝。
这味道中有一点酸楚。青春的日子已不再相信眼泪,我们再也无法像童年时那样用眼泪换来我们向往的东西,我们放弃了可爱的洋娃娃,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玩耍。身边的'人同样地爱着我们,只是变换了方式,他们说,我们长大了,应该学会坚强独立。
这味道中有一点苦涩。成长就意味着要经受考验,正如破茧成蝶,需要挣扎。这条青春的道路两旁,尽是同我们一样灿烂耀眼的花花草草,那其中有圣洁美丽的,却也有有刺有毒的,我们要有足够的智慧去分辨,更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取舍,我们不得不小心翼翼。这条路上难免磕磕碰碰,面对坎坷荆棘,只有勇敢闯过去。
这味道中还有一点辣,那是我们对未来的渴望,对所有美好事物的狂热,我始终认为,红色最能代表我们,因为我们心里总是藏着一豆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着,直等到燃烧成火焰,照亮我们未来的天。
但,这味道中“妈妈,为什么我向奶奶打招呼,奶奶却像没听到似的,不理我啊?”妈妈说:“奶奶年纪大了,听力下降了,有些不太大的声音听得不是很清楚,等到你像奶奶这么大年纪了,你也会这样的。”哦,原来年纪大了,人的听力就会下降啊。啊,青春真好!
中午,爷爷拿着一个放大镜看报纸,我从旁边走过,便问爷爷:“爷爷,您为什么要用放大镜看报纸啊?难道不用放大镜就看不到吗?为什么我不需要放大镜呢?”爷爷笑着说道:“老喽,眼睛不好使喽,你还是个孩子,当然不需要用放大镜啦。”哦,原来人老了之后,人的眼睛就会不好使啊。啊,青春真好!
晚饭后,我一边嚼着豌豆,一边看着《骆驼祥子》,爸爸从厨房走出来,我说:“爸爸,来点吗?”爸爸说:“不了,你吃吧,我还有事呢。”我疑惑的问:“多好吃啊,为什么不吃点呢?”爸爸回答道:“牙齿不行了,咬不动了,太硬的东西咬起来疼。”哦,原来人到中年,人的牙齿就会不行啊。啊,青春真好!
啊,青春真好!可惜青春一去不复返。让我在我的听力还未下降时,多听一些好的话语;让我在我的眼睛还好使时,多看一些有益的内容;让我在我的牙齿还好用时,多吃一些可口的东西。
啊,青春真好,让我把握青春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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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小明的书包里响起了一阵吵闹声。这是怎么回事,打开书包一开才知道,大家是为了我写作文获奖的奖章而争吵。
首先是爱美的橡皮小姐化着妆说:“这样说起来,我才功不可没。看看我,我为了给小主人修改错误,弄得浑身脏兮兮的.。所以我的功劳比任何人都要大。
铅笔先生这个时候也来劲了,他抬头挺胸的说:“我的功劳最大呢!要是没有我,小主人用什么写作文呢?看看我,为了小主人能够写好更多的作文,我可矮了整整一大截呀!”这个时候文具盒大哥插了一句话:“要是没有我,你还不知道在那里呢!哼!”
转笔刀弟弟听了铅笔的话,很不乐意,他委屈的说:“和我比起来,你那点功劳算什么?铅笔粗了,断了的时候,我还不是挺身而出[注:挺身:撑直身体。挺直身体站出来。形容面对着艰难或危险的事情,勇敢地站出来。]吗?我每天为了削铅笔,害的我天天吃铅笔铅,噎死我了!”
文具盒大哥粉墨登场,他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得意洋洋[注:洋洋:得意的样子。形容称心如意、沾沾自喜的样子。]的说:“今天都别跟我抢,因为我的功劳最大,要不是我,铅笔,转笔刀,橡皮都不知道跑那去了。小主人还不知道怎么写作文呢?所以这枚奖章应该我戴。
一个一个都不肯让着谁啊,突然桌上的闹钟响了起来,把我都吵醒了,我一起身看看我的书包好好的在凳子上了,原来我是在做梦啊。
小雨在作文大赛中得了一等奖,她把奖状贴在墙上,把金光闪闪的奖章放在自己的书包里。各种文具看见了都想戴戴这枚奖章,于是他们争论起来。
首先,是文具盒大哥粉墨登场。他穿着银盔银甲得意洋洋的说:“我的功劳最大,要是没有我,铅笔、橡皮、转笔刀还不知道都跑到那里去了呢?小主人还怎么写作文呢?”
爱美的橡皮小姐哭着说:“呜呜呜,我的作用才最大,看看我为了给小主人修改错字,浑身都弄的脏兮兮的,要是没有我小主人怎么改正她的错误呢?”
转笔刀弟弟听了橡皮的话,很不乐意,他委屈的说:“和我比起来你那点功劳算什么?铅笔粗了、断了的时候还不是我,挺身而出吗?为了削铅笔,害得我天天吃铅笔铅,噎死我了!”
铅笔先生这个时候也来劲了,他挺胸抬头的说:“我的功劳才最大呢?要是没有我,小主人用什么写作文呢啊?看看为了小主人能写好作文,我可矮了整整一大截啊!”
书包里的各种文具,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正在这时,一只小手把金牌拿走了,铅笔急了:“是谁?是谁?是谁把我的奖牌拿走了?”书包伯伯说:“是小主人拿走的,这块金牌应该是属于小主人的,没有他的勤奋努力,怎么会有今天的奖牌呢?”听了书包的话,文具们都惭愧的低下了头。他们齐声说:“我们知道了,以后我们会为小主人好好服务的.
转眼间,我已经上了中学了。唯一不能适应的是每晚天黑才回家。
一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回家,当我走到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时。突然,前面有一道光闪过,让人窒息。我觉得我的呼吸停止了,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我害怕极了,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过来。
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风儿吹动树叶的沙沙声,还有小虫儿在草里的鸣叫声。“天黑了,鬼来了,挖坑就把人埋了。”吓人的鬼话不时在耳边响起。突然,有一个东西落在我的脸上,我刚要去抓,不见了。我吓得撒腿就跑,不管三七二十一奔向家里,“啪”的一声,我摔倒了。我顾不得疼痛,爬起来就冲,差点又要跌倒。终于跑到家了。妈妈看我上气不接下气,慌得放下手中的农活,飞奔过来。一把抓住我说“没事吧”,再看我的衣服,哪里谈得干净,早就是泥块加鲜血,惨不忍睹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上路,勘查路上的情形。发现那条路上满地都是树叶,树叶在冷风的指使下一个劲地往我脸上吹,真是个调皮鬼。昨晚上的“光”又是什么呢?我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又到放学的时候,我走在那条路上。果然不出我的所料,那道光又出现了,可一眨眼就没有了。我连忙奔到发光的地方查看,没有什么呀。再往旁边的草丛看去,突然,站起一个人来。我吓了一跳。只听他说话了:“别怕,我是好人。”在交谈中,我知道他家有一个孩子上中学,每天不要他接来接去,作为家长的又不放心。于是就在这里守候孩子,有时又用电筒照一照,看儿子到什么地方了。————原来如此。哎,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这个世界孤立我了我一人,当我独自走在安静的小巷里的时候,头脑里却突然回忆起那回首往年的事。
那是发生在我16岁那年,在报考一所职业中学的时候,我无意见却认识了她,那个时候的她简直就像一个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孩子一样,脏脏的小脸和脏脏的手,头发就像火山爆炸一般直了起来,凶凶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我手里的冰淇淋,“喂,你谁啊,干嘛一直盯着我看,再看,再看我就告诉老师了”我也不服输大声的朝她警告,“我·········”只见她支支吾吾了半天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喂,你没事吧!”善良的我突然发起善心来,瞧她那个可怜的样子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吧,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喂,前面的那个女生抓住她啊!喂········”身后一群女生对我大喊,啊?反应迟钝的我半天才反应过来,什么情况······结果再当我回头的时候低头一看,我的冰淇淋!我的·······冰淇淋啊!
“喂,你给我站住,还我冰淇淋,冰淇淋”不顾手里的背包直径追了上去,我以50米狂奔终于将她在十几分钟后抓住,“喂,你既然抢我的冰淇淋,还我!”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我没有吃你的冰淇淋啊!”她一脸无赖的回应我说,果然我发现她手里根本没有冰淇淋,但······顿时我哑口无言,我我我了半天。
“妈妈,你来了对不起刚才我去报名了,这是收据给你,然后我这是跟我同班同寝室的同学,刚才认识的”她拉过我介绍着,啊?她怎么知道的··我一脸不明白,“不是阿姨刚才她吃了我的······”我正要报告她的恶作剧来着结果被她抢先“妈妈,等下你可以给我一切零花钱吗?我想请我的同学吃冰淇淋”
再后来我跟她真的是一个班级甚至一个寝室,这让我有些惊讶和惊喜,我忽然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在班级里大家都很喜欢她当然我也不例外,跟同学还是老师都留下了不错的映像吧,至少当我们毕业的时候都没有留有遗憾,我跟她从此之后成了最好的闺蜜,我们在一起经历了那些风风雨雨,经历了那么不快乐的时光,我忽然发现我真的离不开她,因为那个冰淇淋让我认识了这一生最要好的朋友。
有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捉到一只幼鹰。
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让它和鸡一起生活,由于这只幼鹰每天都和鸡一起啄食、散步、嬉闹和休息,它以为自己也是一只鸡。
渐渐地,这只鹰开始长大,羽翼丰满了,主人想把它训练成猎鹰,陪着主人去捕猎,但是由于终日和鸡混在一起,它已经变得和鸡完全一样,根本没有飞的愿望。而且也不知道自己会飞。
主人想尽了各种办法,也试了这些办法,但是都毫无效果,最后主人只好把它带到山崖顶上,把它扔了出去。
这只鹰像块石头似的,直掉下去,它以为主人不要它了,心中不免绝望,慌乱之中它拼命地扑打翅膀,就这样它居然飞了起来!这时,它终于认识到生命的力量,成为一只真正的鹰。
一个人所受到的压力和他的能力是成正比的,一个人所承受的压力越大,他所释放出的能量也就越大。
也许是上帝的玩笑,多米尼加人马斯达弗从背部多长出一只手。这就使得他难以从事哪怕很一般的职业。当他的经纪人寄给他一张飞往首都的机票和一套棒球队的特殊制服时,马斯达弗的职业才有了着落。他说:“球队使我穿上了背上有第三只袖子的制服,它是为我的第三只手特制的。球队没有限制不许戴第三只手套,因此,我比戴两只手套的球员实力更强。”
马斯达弗比常人多出一只手,在常人眼里,这只多出的手是废物,但马斯达弗利用了它,并因此而超越了常人,成了棒球奇才。
法国巴黎有一位姑娘,叫卡芙莲,天生四只手臂。她的父亲曾为此而忧虑,担心女儿的前途会因身体畸形而受到影响。但后来这位姑娘成为了一名排球健将。在比赛中,她利用她四只灵活的手臂,左推右挡,攻守自如,连连扣杀,令观众刮目相看。
看来,特殊的“废物”其实是一种独特的资源,也许在哪一天,能凭借其不同凡响的能量,爆发出灿烂的光芒。
宝贝放错了地方便是废物。而换种说法:废物放对了地方便是宝贝。当我们发现自身的缺陷的时候,不妨给他换一个位置,缺陷就变成了优势。
1986年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开始时,洛杉矶湖人队面临重大的挑战。在前一年湖人队本有很好的机会赢得王座,开始所有的球员都处于巅峰,可是决赛时却出乎人们意料地输给了波士顿的凯尔特人队,致使教练派特·雷利和所有球员都极为沮丧。
派特为了让球员自己有信心登上王座,便告诉大家只要每人能在球技上进步百分之一,那么这个赛季便会有出人意料的好成绩。百分之一的成绩看起来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如果球队的每一个球员都进步百分之一,那么这个由12个人组成的球队便能比以前进步百分之十二。只要能进步百分之一以上,他们便足以赢得冠军宝座。结果大部分的球员进步了不止百分之五,有的甚至进步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结果,这一年是湖人队夺冠最容易的一年。
无论遭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始终都应该相信:风雨过后,总会有阳光。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年轻时曾到哥尼斯堡就哲学问题向康德求教。可是他的要求遭到了拒绝。
当时,费希特大学刚毕业,而康德已是闻名全欧洲的哲学教授。虽然费希特遭到了康德的拒绝,但他并没有失望。为了得到名师指点,他发奋工作一个多月,写了一篇论文,寄给康德,并附上一封短信,坚持自己希望向他求教的要求。
信中写道:我到哥尼斯堡来,为的是更切近地认识一位为整个欧洲所尊敬的人,然而全欧洲只有少数人会像我这样敬爱您。我已经向您作了自我介绍,后来我明白了,希望认识您这样一位人物而不出示任何证书,这是很无礼的。我应该有一封介绍信。但是,我只承认我自己为自己写的介绍信。我此刻就把它附上。
康德读了这封信后,甚为感动,这次他改变了态度,热情地接待了费希特。
是什么让大名鼎鼎的康德转变态度,接见了费希特这个毫无名气的小青年呢?那就是费希特的自信。提出要求遭到拒绝后仍不气馁,再次重申要求,这是自信的举动。“我只承认我自己为自己写的介绍信”,更是出口不凡,语意精新。
他出生马里兰州,他的祖先来自于澳大利亚。他父母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家里,他排行老三。
因为家境不好的缘故,父母很早就打算让他弃学,但遭到了两个姐姐的强烈反对。在他的记忆中,那次两个姐姐和父亲吵得很厉害,大姐甚至一度提出让自己来支助弟弟读书,这一方案最终没有得到父亲的首肯。
虽然吃得都是咸菜干饭,但是他的身体却在猛速增长,六岁时,他的身高已经达到四英尺三英寸,这让他感到很烦恼,但是细心的姐姐发现了这一变化,认为他将是罕见的游泳天才。于是她想方设法的弄了一些游泳方面的杂志给他看,并利用一切闲暇给他灌输相关知识。在姐姐的影响下,他对游泳变得近乎痴迷起来。
然而当他把要立志做一名游泳队员的想法告诉父亲时,却遭到父亲强烈的反对。原因是他的两个姐姐已经是游泳队员了,巨大的开销早就让这个贫困家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在经济低迷的一段时间里,父亲不得不靠卖血来维持家用。父亲当场就给了他一巴掌,父亲冷笑着说:“你这个傻瓜,你知道白痴是怎么出来的吗?就是象你这样想出来的,游泳?你以为人人都是天才,别做梦了。”
但父亲的打击并没有使他退缩,他和姐姐一起走到了游泳池里,也许是初次涉水,姐姐觉察到他的恐惧,便允许他仰在水上四处飘浮。毫不奇怪,他最先学会的游泳姿势就是仰泳。
随着涉猎的书籍多,他的眼界变得越来越宽了,一方面他每天坚持到游泳池里训练两个小时,另一方面,他心中正在勾画一个理想的大概轮廓,终于有一天他迫不及待把这一想法告诉父亲,不想却招来父亲的一顿嘲笑:“冠军?还要环游世界?你以为你是天才啊,别痴心旺想了,还是好好念你的书,将来找份工作养家糊口吧。”
然而他并不甘心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在姐姐的指导下,他总能轻松学会别的少年所不能掌握的技巧,他十一岁那年,姐姐把他推荐给鲍曼教练。
鲍曼在观看他在水池里杰出的表现后,迫不及待的赶到他的家里,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天赋极佳,他的潜力是无限的,让他跟我吧。”同样的话语,父亲也听过很多次了,而同时这一年,他成了一名警察,妻子也当了老师。因为经济条件的改善,他也没再阻止教练的请求。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将自己的理想一一变成了现实。,他打破了200米蝶泳世界纪录,成为最年轻的世界纪录保持者,并赢得了“神童”的美誉。,他接连5次打破世界纪录,当之无愧地被评为年度世界最佳男子游泳运动员。,在墨尔本世锦赛上,他更是独揽七金,被人称为世界泳坛上的“一哥”。
是的。他就是被人称为游泳运动历史上最伟大的全能运动员,美国游泳队男头号明星的“金童”菲尔普斯。,他带着一家人开始了环球旅行。而最后一站就是长城。想起同年的往事,他感概万千,他站在城墙上对父亲说:亲爱的爸爸,还记得你小时候你经常嘲笑我不要痴人做梦,但你的儿子很争气,不但成为了世界冠军,也实现了当时立下环球旅行的誓言。”父亲紧紧抱着,热泪盈眶,父亲说:“孩子,我永远为你而感到自豪。”
后来有记者问他,是什么力量让他将自己的理想一一变成现实的?他说:“我憎恨失败,所以没有人比我训练更刻苦。我知道要实现理想,只能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因为我的每一步都是整个人生!”
太阳落山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拿着纱巾来到海边,坐在了沙滩上。望着落日,又想起件美好的往事。
虽然那不是在海边的沙滩上,而是在望不到头的沙漠上,可是,依然能感受到落日下的光和落日时的凉。因为,我手中握着一张在沙漠上拍摄下来,满载着幸福的照片,落日露出那半边太阳射出的刺眼的光,依然在我的脑海中回荡着。
我们爬的那个沙山是最高最陡的地方,在爬之前为了防止沙子吹到脸上,又怕风大,我们一家人便都全副武装。只露出两只圆圆的大眼睛。但是,爬上去没过多长时间,我们就发现这些防范措施都有些多余。因为爬上去要花费很多,很大的体力,穿那么多会影响爬沙山的进度,经过一番整顿后,便“轻装上阵”了!
在爬的时候那真是每向前一步,就得滑下去半步。沙山比想象中的要难爬多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爸爸拉着妈妈的手,姨夫拉着姨妈的手,一步一步努力的向上爬着。我和哥哥都是孩子平时又很爱运动,自然爬的要比家人快一些,所以就手拉着手走在前面,一步一回头的关照着妈妈和大姨的状况。走到快一半的时候,回头一看,爸爸身旁的妈妈已经快累倒在沙山上了!衣服被汗水浸透了,沾在身上。又把整个身体“挂”在爸爸身上,爸爸用他坚实的臂膀撑起了妈妈,又帮妈妈理了理头发,妈妈用孩子班的眼神看了看爸爸。
在别人眼里,也许会觉得他们很可笑,但在落日的余晖里,妈妈的汗珠也映着光,显得更加可爱,这也许是因为我体内流着爸爸妈妈的血,才更能理解亲人之间的爱,亲人之间的依靠和担当。我们一家人就是这样艰难但又幸福的爬了上去。沙山是我们赶在落日前爬上去的,虽然照片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但这是用全家人的努力和汗水凝结而成的呀!
太阳逐渐变小,但是回忆却越来越浓厚。
为了让落日永恒的美变成永恒的回忆,我坐在沙山之上,望着落日,背对镜头,举着纱巾,借着余晖,让爸爸为我照相。不一会,这张承载着幸福和一家人温暖的照片成了一个极其美好的回忆。我的心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的整个身体。
从那天起,几乎傍晚我都会看一眼落日。但是,每个落日都没有在敦煌的鸣沙山上的落日美,因为它并没有一家人的努力和爱包含在中间,也没有哪一种情境像那天一样幸福。
我捏着那张照片坐在沙滩上,望着落日,披着纱巾,笑了。这次的落日跟照片上那天的一样美,因为,在我手里,正捏着满满的幸福和爱呢!
我是个不爱惜东西的人。这不,她一边递给我皮带,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
昨天,我帮姐姐去商店买发卡。商店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宝地。肉墩似的女老板竟是个商战高手,一条三寸不烂之舌煞是厉害。我和她经过了一番舌战,才以强人意的价格买下了它。
我又在商店里逛了一阵,一个靓丽的皮带把我的目光拽了去。她一边递给我皮带,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好,就买他了,但不要原配的皮带头。可据我估计,买下它可能要花费我四五元钱,全身搜遍了,也只剩两元钱,希望渺茫。但俗话说:“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灵机一动,心生妙计。既然女老板是商战高手,那我就将计就计,让你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心里的如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直响。
我指着皮带说:“请把这条皮带给我看一下,”她一看生意来了,抖着满身的肥肉,两步并作一步飞了过来。她说:“这条皮带是进口货,你看,质量多好呀!原来是10元5角,已所剩无几,有看你是个学生,卖给你7元吧。要是换了别人,一个子也不能少。她一边递给我皮带,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
我知道她在瞎说,什么进口货,分明写着产自中国,什么学生优惠,分明是个贪心鬼。今天,我就让你吃大亏。我装出乞求的样子说:”阿姨,你人这么好,这么体贴我们学生,6元卖给我吧!她装出绅士风度说:“好吧,卖给你,付钱吧。”我忙说:“阿姨,其实这皮带头很漂亮,我只想买它而已,它能值多少钱啊!”她听后,卸下了皮带头,故意把价格抬上了天。你给我4元5角吧!哈哈,正中了我的妙计。我紧接着问:"那这个带子就是1元5角,对吗?她顺口便答:“是的。”我笑道:“我只要这个带子,不要皮带头。”
我把1元5角递给她,拿着物美价廉的带子得意的走了。女老板愣住了,“呀”的叫了一声,眼睛睁得贼大,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
我是一只猫妖,十年前的一次意外让我险些死在那个小村庄,但有一个小女孩救了我。那时我对自己说要报答她。但我却不知该为她做些什么。
“妈,快喝了它,你才能好起来。”一位少女端着一碗黑糊糊的药走向一位躺在床上的妇女。“咳咳,囡囡啊,不要忙了,我这病是不会好了的。”“妈,你怎么会不好呢,不要瞎说……”
我感到眼眶中有液体流下,眼泪吗?我一个猫妖居然有了眼泪!是被感动了吧……。
我来到妈妈身边,她正费力地挪动着身子想来看我,我连忙跑上去扶住她。“囡囡啊,你有没有事啊?有人说你生病了,快,让妈看看。”我看着她用枯黄的手摸着我,内心升起一片温暖。这,就是母爱吧。
在我的印象中,也可以说是,在我的耳朵中;她,一直是位很唠叨,啰嗦,很斤斤计较的人。
她是一位可以为了一块钱跟商家拉扯半天,可以为了一件事重复给你说上数十遍的人。我从小到大一直很烦她,她总是不能按着我所预料的结果去做,她总是喜欢唠唠叨叨的,她一有时间就会与我同说她年轻时候的故事,她说得最多的故事,我都可以背下来了:
在她年轻的时候,她们那个小巷里有个裁缝铺,那里有个女裁缝,她说那里的人总是称呼她老嫚,别的也不了解,只知道她是上海人,但普通话说得极好。她们那儿的姑娘总爱去那儿做衣裳,不为别的,因为那老嫚的话儿说得极好。那个时候,谁家的女子不会女红啊,一个个绣出来的花儿美极了。每逢过年,她们都会自制一双花鞋过年,家家户户都会蒸几笼馒头、包子留着过年。
她是个爱唠叨的人,不只是年龄的缘故还是什么?
我干了一件什么事,她总要说很久,我忘了什么,她会在那絮絮叨叨的说些什么,我只要一出门,她总会嘱咐我很久,给我准备一切要带的东西。我一直都认为她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她总是会做一些让我觉得很掉价的事情:她会在大街上大声说话,她会在有人的情况下训斥我……直到我终于发现了那个我早该发现的事情:她在大街上大声说话是怕路边太吵,我没听见;她在有人的情况下训斥我,是为了让我不再犯错;她总会嘱咐我很久,是因为她的记性很差,她怕她会忘了告诉我;她总爱说年轻时候的故事,是因为她也曾有过青春;她与商家拉扯半天,是因为年轻时就不富裕,能省一笔是一笔;她那些省下的钱都拿去为我和家里买东西了,但她自己总会舍不得花一分钱,她总是会用各种方法推辞。
她勤俭持家,她也会害怕孤独,她也曾拥有过青春……。
那些在耳朵里安家的故事们,每天都在诉说着,诉说着种种,诉说着光阴如梭。
奶奶只是个孩子,岁月你别伤害她。
我的家中挂着一张照片,金黄的底色中掺杂着火红。
照片上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满脸痘痘的我,另一个是胡子快要“占领”到太阳穴的父亲。坐在自行车上的我们正开怀大笑,没有一丝刻意与勉强。
那是20xx年的深秋,我和同学走在放学路上。他激动地对我说:“你知道吗,今天出中考成绩了!”我急忙问他:“是吗?我考多少?”他叹了口气,说道:“你年级42名,我年级第二。”这句话像闪电一样,仿佛把我的心劈得四分五裂。“哦,祝贺你。”我勉强从嘴里挤出这几个字。
突然,我往家的`方向飞奔,一边跑一边滴眼泪,感觉一秒揩一次都不够。脑海中浮现出我点灯夜战的画面,泪就更止不住了。又生怕被人看见,于是披着衣服偷偷地哭。
最终,我鼓起勇气,扣了扣门:“爸……我回来了。”只见父亲一手推一辆单车,对我说道:“走,咱兄弟俩去浏阳河边骑单车。”看着父亲这激动地样子,我实在不忍拒绝,便答应了。
来到浏阳河边,一阵暖风扑面而来,蒸发了泪水。我和父亲并排骑着车。不一会儿,父亲开始加速,很快就骑到我的前面去了,我落后一大截。我怒不可遏,心想:“骑车就骑车,有这样的吗?”于是我咬紧牙,握紧把手,两腿像跺脚似地踏着踏板,冲向前去,终于超过了父亲,自豪与成就感油然而生。
我渐渐慢下来,和父亲并驾齐驱。父亲问我:“你……”我打断他,表示已经知道他要问什么。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知道吗?人最可怕的不是失败,而是不能从失败中站起来。有时候努力不一定会有收获,但是不努力就一定没有收获,所以不要放弃。”我被他的这番话惊讶与感动到了,我原本以为他会责怪我。
于是,我笑了,他也跟着笑了。火红的夕阳照在我俩身上。那一刻,我明白了夕阳落下后还会再升起。
告别了冬的寒冷,不知不觉又迎来了春的温暖。春风拂面,鸟语花香。一切都是那么纯净美好。
“嘟嘟——”
“滴滴,滴滴,滴滴滴——”
“诶,烦人,又堵车了!”我打开车窗朝前望去,只见一辆辆车从桥头排到桥尾。刺耳的鸣笛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真讨厌!
过了许久,车子依旧停在原地,丝毫没动。我急得冲下车,想要去桥头一探究竟。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撞了人也不说话!你看看……”还没有见到人,就听到有人扯着嗓子在喊。我挤过层层人群,终于可以透过一个小缝隙看看情况。
从人们的交谈中得知。原来是两个人发生了碰撞,女车主一直喋喋不休,而男车主正相反,只是微笑报以回答。
不懂得事情经过的的我也跟着人群嘀咕道:“这男人真是的,一句话也不说,事情早点解决,后面一群人就可以早点回家了啊!”
大概是女人想不到说什么,唠叨不停的嘴终于止住了。这时,沉默许久的男人终于开口了:“小姐,说完了事么?那我来说几句吧?”女人眉头紧锁的看着男人,“对不起,是我的不对,害你的车子撞坏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把车子开到路边去谈吧。你看这么多人还因为我们堵在路上呢!”说完,男人还浅浅的鞠了一躬。女人往桥上望去,脸“唰”的一下变得红彤彤的,急忙答复道:“好的,好的。”随后,两人便将各自的车开到了路边。
车开走了,人群也就散了。
“那个男人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其实还蛮厉害的!”
“是啊。”
听着人们的交谈,望着远处男人的背影,我点了点头,笑了。耳边不再是吵闹的鸣笛声与女人的责备声,取而代之的是鸟儿愉快的“叽喳”声。
沉默是金,沉默是语,沉默是春天的阳光!
暑假的时候,突然有了去南翔玩的兴趣。反正普陀有直达的火车,于是一家人来到了南翔。
走在南翔繁华的街道上,我甚至感觉不到“江南古城”的气息:汽车的嗡嗡声,喇叭的滴答声,路边摊的叫卖声,大排档的喧闹声。即使在仿古建筑中,也有与建筑格格不入的商品。但即便如此,来南翔也很难,吃著名的“南翔小笼子”也是天经地义。听妈妈同事的推荐,去一家名字听起来挺有意思的老店。
老店在巷子深处,远远的发现巷子边其实是民宅;走进小巷,一阵凉风徐徐吹来,凉凉了我滚烫的身体;定睛一看,原来是路边的一棵柳树,造就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只属于植物的清新,人工摩天大楼比不上。
这时候,一缕二胡的声音从巷旁的民宅里飘出来,飘进我的耳朵里,荡漾在我的脑海里。定了定神,继续往里走,但没走两步,我就被不再平凡的普通人的生活感动了。多么和谐温馨的场景啊!
男人拿着花从屋里出来,放在门前的架子上,哼着小曲,手里熟练地用剪刀搭着,不时停下来,退一步,想着怎么再做得更好;往开着的门里看,墙上挂的字画都是假货,连宣传资料、印刷资料都是,但对于这个简陋的家来说,不过是一点书生气罢了。画旁边有一件红木家具,看起来很旧。用瓷罐和吊兰装饰非常优雅。我不禁怀疑这是不是我的家。
突然,一个小女孩跑出了门,她的眼睛看起来有点像那个男人。她似乎对我这个陌生人感到惊讶。我陪笑着看她,她回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当时阳光正照在她可爱的小脸上,很美。好不容易缓过神来,赶紧跟上父母。
突然,我对这条巷子充满了好感。回头望去,两旁的柳枝随风微微飘动,二胡声慢慢传来。路边一个小女孩拉着父亲的衣角,高高兴兴地讲着什么,父亲像父亲一样看着她。啊,太美好太纯洁了,我的心都静止了。
暑假里,我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能够来到这样一个小巷,一个我在城市里找不到的美丽。
今天是我的生日,看着那如一块玻璃的天空,被白云涂上了天蓝的色彩。心中如蜜一样,别提有多高兴了。仿佛整个世界都向我微笑,那么美好。灿烂的阳光洒满了大地,小鸟儿快活地穿越在林间,那一串串美妙的音符便荡漾在空中。微风拂过,鲜艳的花朵向我点头示意。
回家的路上,我心里一直想着爸爸妈妈给我买的巧克力蛋糕多么的美味,盘算着他们给我制造的惊喜,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一进门,令我出乎意料的是死一般的寂静与父母阴沉的脸色。我的笑容不由得僵住了,又立刻消失了。“你上一次的数学卷子呢?”父亲严厉的声音打破了寂静。这时,我突然想到那惨不忍睹的分数以及我把它藏到床底下的所有过程。我的心情一下跌入了谷底,心里想着,完了,肯定是被妈妈打扫卫生发现了,这下糟了。这生日还怎么过呀,哎,藏哪儿不好偏藏哪儿,一股悔意袭上心头。
父亲那严峻的目光一直死死地盯着我,母亲的脸也冷若冰霜,他们想让我做解释吧。可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妈妈的批评,爸爸的斥责,更重要的是“体罚”,男女混合双打我可受不了,招吧!我做出这个无奈的决定。“我。。。我怕你们生气,所。。。所以就藏起来了。”我深深地低下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眼睛红红的,父母的脸色也缓和了一些。我感到深深的自责与内疚,后悔极了,又等待着爸爸妈妈的“处置”。
“来,我跟你讲解题目。”语气中带着一丝的严厉。可是我在心中窃喜,因为我知道这件事情出现了转机。爸爸给我详细分析了题目的解题思路,我失分的原因。我认真地听着。爸爸把我不会的题目耐心的讲解方法,让我自己做,并总结不该错的题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最后,爸爸拍了拍我,说:“回房去吧!”我如释重负,只好从命。
过了一会儿,一个大蛋糕呈现在我的面前。妈妈说:“错题讲完了,生日也要过嘛!”摇曳的烛光映着我的脸颊,整个家里充满了醉人的温馨,突然感觉家中会发生很多事情,但都充满了爱。家,永远是我眷恋的港湾,多彩的事情丰富了我们的心灵。。
双手合十,许下那如流星般的愿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精彩的、欢乐的、糟糕的……都是非常宝贵的经历。小编整理了初二作文我的故事,欢迎欣赏与借鉴。
阅读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小书虫”。但如果你认为我天生就喜欢阅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下面我还是给大家讲一讲我的阅读故事吧!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阅读,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玩、看电视,读书哪有看电视和玩快乐呢。你说那书不会说也不会动的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妈妈给我买回的书几乎都让我撕掉了,(不喜欢就撕?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撕书。)至今还能找到那本被我撕成烂面叶似的带拼音的绘本《鲁滨逊漂流记》。
爸爸妈妈一直为我不爱读书而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嘿,老爸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他带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每次可以借两本书和一碟光盘。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看光盘多过瘾啊,中间从不加广告!人家书店可有规定,书一定要爱惜好,弄破了要原价赔偿。放心,咱不撕也弄不坏,不看就是了。光碟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吵着让爸爸去换书(其实是换光碟)。可把爸爸乐坏了:“我儿子好棒哦!这么快就看完了,我还没看呢,你给爸爸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吧,然后我们就去换书,还有好看的光碟呢!”没想到爸爸来这招!我支支吾吾地说:“剩……剩一点儿了。”说完,我红着脸回去仔细地把书看了一整遍。
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书里的小故事。虽然我讲得不好,但爸爸妈妈直夸我讲得棒极了,当然我又有新光碟看了。
从此以后,光碟越看越多,书也越读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吃着饭看,走着路看,上课时偷着看,甚至晚上不看一会儿书就睡不着觉!我成了一个十足的书迷。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物对话,和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因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书可以让我足不出户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整个世界,甚至通过书可以穿越时空,漫步神奇的恐龙世界,还可以尽情地去想象……啊!阅读带来的快乐与享受是任何东西都无一能比的!
阅读其实很快乐!看过我的阅读故事,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捧起书本,让我们一起到书海中遨游吧!
从我“呱呱”落地以来,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小时候,我十分淘气.有一次,和一个年龄相似的小孩玩,可是不知到出于什么原因,就打起来了.结果我被打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不知怎的,他刚准备要走,我一下子扑上去,来了个反攻,后来越打越厉害,不过我终于反败为胜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架,我却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你教过我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第一次我打输,我就从那里爬起来,再打第二次,结果打赢了,我以为你会高兴,可是.”
到了五、六岁,就更调皮了.那时侯我号称“捣蛋大王”还有一帮手下.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辆崭新的三洋童车,于是我有打起了坏注意.呵呵,好办法!于是我召集了所有手下,商量了一会儿,就这么办.我们拿来小刀和针,用小刀在皮垫子上深深的划了一刀,然后又用针把胎气给放了.“走了,哈哈!”傍晚我回到家,爸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买了件礼物,在院子里,去看看.”我蹦蹦跳跳地来到院子里,东瞧瞧,西望望,“就是那辆儿童车”爸爸说.“啊?就是那辆三洋儿童车!”
现在我特别爱看书.有一次,妈妈、爸爸叫我去桂林,我说:“不用了,你们去吧,我要在家看书.可是妈妈死活都要拉我去.我就只好去了,欣赏完桂林山水后,妈妈还要去逛街,我趁机对妈妈说我要旅馆看电视,结果我却是回来看书.
12年前,上帝交给我一个任务:体验做人。我开心的答应了,本以为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想错了,我没有想到,做人竟然那么坎坷(凭我小学生活)。
小学时,同学们都欺负我,每天背着作业本都快塞不下的书包,每天以泪洗面。有一天,我经过教室,听到了最不想听的对话。“唉,你说她这么笨,怎么还有脸上学”“你不要这么说她,但她也真是的,要成绩没成绩,要个性没个性,你说她笨吧,人家知道宽容是美德,你说她不笨吧,成绩又那么差”。我听了,不争气的泪水在眼眶直打转,便默默的走开。“喂,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对啊,有人欺负你的话找我们,我们揍他”“没事!”我早已习惯了这种回答。终于小学毕业了。我~后悔答应上帝了!晚上,我梦到了上帝,上帝对我说“孩子,人间有幸福,只是你没有找到属于你的幸福,再等等吧!”“好吧!”我委屈地说道。我想,人间只有倒霉,不可能有什么幸福,但这一次,我又想错了。
我升入了初中,有了许多朋友,有了尊严,有了信心,也有了奋斗的目标。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连连遇到了许多好事。晚上,我又梦见了上帝,我说“我可不可以继续做人,做一个幸福,快乐的人”“当然可以”上帝爽朗的笑声升起了我心中的太阳。
在我十年的记忆中,有趣的事有很多很多,多的像天上耀眼的繁星,多的像沙滩上色彩斑斓的贝壳。不过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呼啦圈,转转转”的家庭大pk。
暑假里妈妈在我的央求下,给我买了一个圆如皓月的呼啦圈。
一天晚上吃完晚饭,我们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觉得无聊,就向妈妈提出“呼啦圈转转转”的家庭大pk。妈妈同意了,我关上电视开始准备比赛。我先写三个纸条来分顺序。妈妈抽到了第一个,爸爸是第二个,我是第三个。开始比赛了妈妈登场了,她很希望自己是第一名,她转的很卖力,她的样子好像一条美女蛇在舞动着她s形的身体,让我和爸爸哄堂大笑,我笑的都肚子痛了。在我们的笑声中,妈妈结束了比赛才转了20多秒。
爸爸运运气,开始新一轮的比赛,爸爸转动着他那笨重的身体,像一只熊在找蜂蜜也很搞笑,妈妈看了好像在报复,哈哈大笑,爸爸也失败了,转的比妈妈还少才10多秒。爸爸小声的对我说:“你妈妈好像有魔法,你得小心一点了!”我笑了笑,根本不在乎,正常发挥,比他们多转了一分多钟,我也很开心,因为我是冠军!
这次比赛我总结了——妈妈、爸爸都是搞笑派而我是实力派!这件有趣的事让我。
懂得了只要有付出就会成功,也让我体会了胜利的喜悦与快乐!
周末时,也许你们都在埋头苦读,拼命地做着课外作业吧!但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的父母却让我每个周末都出去玩耍,从而体验生活。
这个星期日,我们一家子在这阳光明媚的日子去佘山登山。
来到风景秀丽的佘山,爸爸妈妈拉着我的手便开始了“登山活动”。我挣脱爸妈的手一个劲地向上登,但没过多久,我就累得气喘吁吁,“不登了,真累人!”我喘着大气说道。“加油,你一定行的!”爸爸在一旁鼓励我。于是,登山活动又开始了。我吃力地走向山顶,可到了山腰,我腿疼了,口渴了,再也没有力气爬了。
这时,爸爸回过头,对着我说:“加油,坚持就是胜利,我相信你能行的!”我一步一步地登向山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坚持下终于登上了山顶。
是的,母亲与父亲的教诲: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一生受益,这道理不仅仅在登山。
同学们,我的父母是要让我从玩中学习并成长着,从中明白道理,这就是我成长中的小故事。
时光飞逝,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从刚上一年级的那个无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在这四年中,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有时快乐,有时伤心,有时激动,有时害怕。可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两件事——第一批戴上红领巾和写博之路。
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赵老师就告诉我们:“在少先队建队日10月13日时要评选出第一批少先队员,给他们戴上鲜艳的红领巾。”“第一批戴上红领巾多光荣呀!我一定要努力!”我心里暗暗地为自己加油。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无论在学习、读书、写博上,我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少先队建队日那天第一批戴上了红领巾。看着那鲜艳的红领巾,我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欢乐。因为这条红领巾是我用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开学以来一直的勤奋耕耘换来的.。现在,每当我看到那鲜艳的红领巾,眼前就浮现出了我刚戴上红领巾时激动、兴奋的情景。
还是在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赵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她的博客,并给我们讲了建立博客的好处。在赵老师的指导下,妈妈很快也帮我建立了博客。但是那时我还不会写字,就口述日记,让妈妈帮我打下来,整理到博客上。刚开始我的兴趣很大,每天都坚持口述日记,可是,慢慢地,我却发现了问题,我的文章总是只有三四行,而且评论的人也很少。渐渐地,我没有了信心。可妈妈和赵老师却一直鼓励我多练笔,要坚持下去,还告诉我:坚持就能成功。于是,我就多多写作,多多学习并评论别人写得好的文章。在赵老师和妈妈的帮助下,我一直坚持写博,写作水平也不断地提高,还当上了学生博腕儿和阅读天使。
我的成长实在是太美好了,以后,我要以当作家为目标,继续努力,早日实现我的梦想。
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别人可以代替,多姿多彩的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个性,才会越发的灿烂精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也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
我的个性可以用两个字表示:吝啬!
去年夏天,我们一家人去三门岛旅游。那儿的海鲜真是特别的好呢!于是,妈妈说要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鲜。我们来到海产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看。我们进了一家店,妈妈问:'响螺肉多少钱一斤啊''100元一斤。'店主笑兮兮地迎上来,'要不要来一斤啊'我气急了,这哪值啊,摆明了要敲竹杠嘛!
'走了一个上午啦,就买50元一斤的那家吧,我累坏啦!'妈妈在后头喊着。我见妈妈累了,就说:'您回酒店吧,给我40元,我买给您看!'我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少花10元,累也是值的!妈妈拗不过我,扔给我50元就走了。我又看到一家店,上面写着响螺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响螺40元卖给我一斤行不行''小妹妹,我们的价钱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元,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唉,算了算了,40就40!'.哈哈!成功了!幸好妈妈给我散钱了,不然就不能圆谎了。
我提着响螺,心里美滋滋的,回到酒店,爸爸还夸我是小经济学家呢!
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出生在一个没有钱,可生活比任何一家都好的家庭。
我不希望有钱,我只要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尖尖的下巴,圆圆的嘴唇,我既有男生那种调皮,又有小女孩那样娇小。
我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我的妈妈是一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我的爸爸是一位医生,他是一个尽职的医生。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大姐、二姐已成家,三姐被送去姑妈家养着了,现在家里只剩下我和弟弟两个小的。一天,弟弟在我房间里玩,因为我房间里是两张床,所以床尾有一个小正方体空隙。弟弟说:我要在这睡觉。于是他就把我床上的衣服和书本都扔到那个里面,后来他就在里面躺了一会儿。我说:“你给我出来,并且把衣服抱了出来。”他说:“我不抱。”把我给急哭了,说:“你犯错误,妈妈要打你,我都拦着不让妈妈打你,有时,妈妈叫我让开,我不让就连我一起打。
我都不说什么,每次我有好玩的,好吃的我都要分给你;每次你做的坏事不承认,结果,妈妈把责任推给了我,便责打起我来。”你还不知足,他说:“我就是不出来。”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她走进了我的房间,找不到衣服,心想是不是掉床下去了,妈妈叫我拿去了电筒,啊,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衣服,肯定是赵琴这个疯子干的,便把我拉了进去,你看看,你干了些什么,我想:既然他白天无情别怪我无义,我说:“那是弟弟干的。”妈妈不相信:“分明就是你干的,你还狡辩,强词夺理。”妈妈便打了我起来。这一晚,我哭得很是伤心,我想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虽然她有一副微胖的身材,但是她却有一颗而欢乐的童心。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却用笑容承担了一个家庭。她,是我的妈妈,亦是我的挚友,更是我这一生中的导师。
大约是在二零零九年吧,妈妈因为爸爸总是出去而向爸爸进行了谈判。摆在爸爸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回家照顾好我和妈妈,尽量少出去。
二、接着,永远都不要再回家。
爸爸看到这两条路后,愤怒的将家里的碗碟统统砸到地上,妈妈默不作声,只是静静的将碗碟的碎片扫到房间的一角,然后进了她的卧室;而爸爸则是一声不吭的走了。
那时我还小呢,看到这些自然是被吓得大哭,妈妈听到了我的哭声就从房间里出来轻轻地把我抱在怀里对我说:“乖女儿,爸爸妈妈只是因为一些分歧而闹了别扭,过两天就好了,你先睡觉好不好?”我答应妈妈不哭了,安安静静的睡觉,过了一会儿,妈妈以为我睡了,就自己坐在床上发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睡着,我只是不想让妈妈担心而已。又过了片刻,我听见妈妈在小声地啜泣,竟开始用衣袖擦起了泪花时,我才明白,妈妈也害怕,害怕失去爸爸,失去这个完整的家。
不过妈妈并没有因为爸爸的破门而出气馁,反而尽一切力量让我学习课外知识,给我报一些特长班,尽心竭力让我的学识更加的渊博。在那段时间里,妈妈每天都在以笑容面对我,因为她怕如果她带给我一些负能量的东西会让我的身心受到影响。
现在回想起来,妈妈在那段时间里真的是太坚强了!
不久后,爸爸回来了,他听从奶奶的意见给妈妈道了个歉,妈妈也原谅了爸爸,我也暗暗松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了下来。
爸爸可能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那漫长的一个月里妈妈是怎么熬过来的。那一段时间,是妈妈这辈子的传奇。
而现在的妈妈每天都在她的岗位上开心的工作,和我们一起分享她工作上的趣事,仿佛把那段黑色的历史都抛在了脑后,给我们带来满满的正能量。
当西安还未摆脱八月的炎热时,我遇到了她,我清楚地记得,那天风和日丽,天高云淡,夏风卷来阵阵炎热,吹拂着我的面庞。
随着“叮铃叮铃”的铃声响起,她走进了教室,站上了讲台,用她那一双睿智的眼神扫视着全班,乌黑的短发显得干练、果断。她着黑色夹克,长裤,白色跑鞋,一看仿佛一位高深不可测的老夫子形象,这些让我顿产疑虑:“不会真的枯燥乏味吧!”可是,现实的丰满度大大超出预期。
开始上课,她拿出两幅图,让我们找出两幅图片中的历史错误,第一幅,宋江玉米地剑指晁盖;第二幅,唐三彩成了供奉之物。我们知道,玉米是16世纪经由海上进入中国,这在几百年前的北宋怎么会出现呢?唐三彩明明是陪葬品,怎么会被供奉起来呢?分析完成,她斩金截铁高声说:“不要看古装剧,编剧大都没文化”,这下可逗笑了我们,真为编剧的可悲而笑,也为我们自己曾一头雾水、满脸呆懵追剧而笑自己太年少。她看见我们这么开心,也自顾笑了起来,露出了我所希望的、久违的、老师的笑。
放下架子,与“民”同乐,这是我所喜欢她的根本所在。
有时她也很严厉。当用她的那双锐利“鹰眼”逮着一丝出神之意,她便低头蹙眉,双手停止运动,声音压低八度,如一只迅猛的白头海雕一般,瞪眼说道:“那个某某,你要玩疯吗?”她的严厉让人胆怯反而敬畏。
同时她的讲话语速之快,可以与庖丁解牛之速比肩,堪比雷电之快,从她口中流出中华五天年文明与西方专制等知识名词,源源不断送入我的脑海,有时竟因专心记笔记而漏记知识点,课后她也会细心帮我辅导补上。
该乐就乐,该严就严,性情中人,知识广而深渊,这是喜欢的第二点。
还记得数次去办公室找她,见她的历史书上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黑红分明,一页书就有约六百字的教案备课,案头常常是几本史书,一本教材,外加一杯香茗,淡雅、悠深。问她问题,她总是极其耐心的解释,讲到你真正的明白为止,从不因不懂而生气,总是和蔼,总是笑靥如牡丹般。
那一缕茶香仍留存我脑海,初一学习中能认她为师,乃是我人生阶段之大幸。
邻居家有两只猫,一只叫做十一,一只叫做奥利奥。十一是只公猫,特别懒,他每天的乐趣就在于吃喝拉撒睡。所以十一非常胖,每天卷缩成一团,就像一个糯米团子,看起来丑萌丑萌的。奥利奥的毛色很特别,就像磨碎的奥利奥饼干一样。她是一只很傲娇的小母猫,身边总有许多的追求者,她的乐趣在于美容和健身,以及评论十一。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十一觉得这就是歪理,要不然他早就追到奥利奥了。奥利奥喜欢有肌肉的猫,于是十一苦练了两年,放弃了所有爱吃的零食,终于练就了八块腹肌,可奥利奥却突然喜欢上了有骨感美的猫。十一顿觉几道雷响从头上霹过。
奥利奥喜欢玫瑰,十一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为她摘取最新鲜的花朵,放在她的屋前。可奥利奥却永远只拿走猫王子从英国空运回来的红玫瑰。从不理会十一的那朵白玫瑰。
后来,十一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公猫,成了母猫们最为热爱的猫,十一屋前每天总是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礼物,可无论那些礼物有多么珍贵,或者十一多么喜爱,他从来不会收取,因为他在等,等着奥利奥的那份礼物。
过了几天,奥利奥真的来送礼物了,十一激动万分的做了个发型,绅士般的拉开了房门。奥利奥送了他一朵小雏菊,十一为此开心了好久。
第二天,奥利奥又来了,这一次她送来了十一最爱吃的咸鱼干。
第三天,第四天……奥利奥都来了,十一开心的认为是时候向她表达心意了。
那天,十一准备了很多玫瑰花,还有很多小鱼干。终于,门铃响了,可这次,门口并没有奥利奥的身影,只有一封信,十一心中突然有了一丝不安。
他打开了信。信中写道:“亲爱的十一,我有件事不得不向你说,我的眼睛近乎看不见了,这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向你写信,我之前一直不搭理你,其实不是我不喜欢你,而是我怕伤害你。悄悄和你说,其实我更喜欢原来那个丑萌丑萌的你,爱你的奥利奥。”
不久之后,这条街上常常出现一只很胖的猫和一只毛色漂亮像奥利奥饼干一样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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