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能够帮助我们深入思考书中的观点和思想,并使我们对所读书籍有更深入的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思路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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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读书是最美好的事情,书是获取知识的渠道,提高人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涵养静气的摇篮。读书妙处无穷,书香熏染人生。一起来写写关于读书的心得吧。我们一起来写写关于读书的心得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牛虻读书心得20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20_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之后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我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应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十分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我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终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此刻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可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此刻的和平时光。因为我明白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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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信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我都是一只牛虻。
欢乐地飞来飞去!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以往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较,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可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终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感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可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须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必须会后悔自我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梦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感情的绝唱!
《牛虻》是中国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之一。这部小说通过描写农村的生活和人性的较量,以及对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思考,展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力。读完这部小说,我被其深刻的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所深深吸引。接下来,我将从两个方面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揭示人性的黑暗面。
《牛虻》这个小说名字的寓意就是暗示着主人公们的无助与困境。小说中的人物们环境恶劣,他们的生活充满着病痛、饥饿和压迫。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面对生存的压力,人们展现出了各种各样的人性,其中包括了他们的贪婪、狠毒和残酷。例如,作为男主角的毛发的养母在自己身体病重时,她不顾毛发的孤儿寡母身份,为了名利而迎接了其他男人。这种对亲情的背叛和对道德的漠视让人们对人性产生了深深的思考。
第三段:传统价值观的冲击与思考。
《牛虻》对中国传统价值观进行了深入探讨。小说中的人物都有着强烈的个人目标,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对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漠不关心。例如,小说中的男主角毛发不顾自己的身世,不顾父母、亲人,为了追求金钱和权力,背离了他传统的道德观念。这种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让我们开始反思,我们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第四段:对希望的探讨。
虽然《牛虻》中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和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但小说也对希望抱有一种探讨与寄托。小说中有一个人物--毛发,他被描述为一个坚强、果敢的人。他没有被现实的悲观情绪所吞噬,相反,他通过努力、奋斗和无私的付出,最终摆脱了自己困境,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这种对希望的探讨也呼应了小说中传达的观点,即人性本身是复杂的,同时也容纳着美好和正向的力量。
第五段:总结。
在读完《牛虻》这部小说后,我对人性以及传统价值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部作品通过真实而残酷的场景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引人深思,同时也质疑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合理性。小说中的希望也给予了人们勇气和动力。通过这部作品,我了解到人性是复杂而多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和选择。我们需要通过深入思考和努力奋斗,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牛虻》是一部由莫泊桑创作的短篇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弗朗索瓦丹东在法国社会中的辗转与沉沦。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深深体会到了人性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对个体的摧残。以下将从小说的情节、主题、价值观以及对小说的个人理解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对这部作品有所了解。
首先,小说情节引人入胜。小说以男主人公丹东为中心,讲述了他幼年时的贫困和痛苦、在寄宿学校的生活、成年后实现自我的过程以及最终堕落的结局。作者运用了丰富的细节描写和流畅的叙述方式,使整个小说的情节紧凑有序。这种书写方式让读者更容易被吸引,也更容易产生共鸣。
其次,小说通过弗朗索瓦丹东的形象,主题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作者通过描写弗朗索瓦丹东从小到大经历的不幸遭遇,暴露了法国社会中贫富差距、教育不公等问题。丹东出身贫寒,家境不好,被迫辍学并成为下人。然而,社会对他的不公与歧视使他积累了巨大的怨恨和不满,最终导致他选择了复仇与犯罪。这个故事反映了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公的现实问题,引起了我对社会不平等的深思。
最后,我个人对小说的理解。在我看来,小说《牛虻》的主题是对社会现状的批判以及人性的探索。通过描写弗朗索瓦丹东的人生经历,小说反映了法国社会中的不公正现象,也启示我们对社会不平等的关注。同时,小说中对人性的揭示也让我对人类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理解。每个人都有着复杂矛盾的内心,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会有所表现。
综上所述,《牛虻》这部小说透过对主人公弗朗索瓦丹东命运的描写,探讨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对个体的摧残。通过对小说情节、主题、价值观以及个人理解的阐述,我深刻体会到了社会不平等与人性复杂性的问题,并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希望能通过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对这部优秀作品有所了解并引发更多的思考。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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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
十三年的地狱生活,书中没有提到,只在牛虻与琼玛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亚瑟做过打杂的,挖煤的矿工,甚至做过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说十字架的破碎意味着亚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缔造了牛虻。
书中也有一段关于牛虻的描写:“他皮肤微黑,像一个黑白种混血儿。尽管腿瘸,举动却像猫一样轻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个性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额和左颊被马刀砍过而留下的那道长长的弯曲的刀痕,使那张脸破了相。当他期期艾艾说不上话来时,那半边脸便神经质地抽搐起来。”亚瑟是一只没有利爪的驯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长满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会势力抓去。他是千千万万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典型,战斗不屈、坚强、勇敢、坚强,坚定地为革命事业奉献一生。这是他与当时众多革命者的共性。
同时由于他个人的遭遇,以及他与蒙泰尼里特殊的关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个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为激进、神经质、刻薄、行为举止怪异。他的反对教会的文章尖锐、刻薄,尤其是针对蒙泰尼里。党内的一些同志认为牛虻太过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为一名大主教,为人正直善良,他们认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应该对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击。我们能说牛虻对蒙泰尼里的抨击不与他对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关吗?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谋害了亚瑟,这一罪过让蒙泰尼里一生都为之自责。牛虻真的对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吗?其实不是的,牛虻对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这种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为对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枪。
十三年的遭遇让他不敢有爱,不管是对蒙泰尼里的亲情。还是对琼玛的爱情。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后来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但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己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古有屈原为自己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己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因此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该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己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己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己的祖国,将自己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但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文明。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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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对《牛虻》作了高度评价,保尔就是被书中的英雄形象所打动,在以后的艰苦战斗和建设中才有如此非人的意志力和执着的追求。
怀着好奇心,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就马上捧起了《牛虻》,很快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所吸引了,尽管离当时的背景很遥远,但是女作家细腻的笔触却将当时的情景展现的十分生动。说真的,其实我对当时的政治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小说对人物的生动塑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从一开始在神甫细心栽培下的贵公子形象,亚瑟与神甫充满着深情的谈话以及紧接其后的旅行,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主人公的快乐与纯真。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嫂子对他很冷漠排斥,母亲的去世,却造就了他的敏感与脆弱。可是面对新思想,他又充满了无比的热情。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前,他毅然坚持保守着秘密。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勇敢的青年,然而命运却要进一步地磨砺他,当他得知自己原本深深敬仰的神甫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当他知道神甫为了宗教竟然抛弃他,千方百计地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时,他愤然地将十字架敲碎在地,从此流浪天涯,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在五年的极其艰苦的流浪生活中,他经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坚毅的,冷酷的"牛虻"。他无时无刻不在用犀利地笔杆抨击虚伪的教会和政府,尽管他的语言充满着嘲讽与讥笑,但他却用真诚与坚强得到了很多人的钦佩,他对革命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面对痛苦时的超乎常人的承受力,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一颗高尚的灵魂,尤其是在他被枪决的那一刻,依旧不断地嘲讽着教士和军官,甚至当士兵们因为尊敬他而不愿意向他开枪时,他竟镇定自若地"教"他们,当鲜血布满整个脸庞,当他被好几颗子弹打的再也站不起来时,他仍然高昂着头颅,向神甫喊出最后的不屈,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这样一位钢铁战士,我不禁深深地为他的英雄气概动容。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保尔之所以会被牛虻的精神所感召,也终于明白了这部小说能对中国的几代青年产生很大的影响!
"无论我活着,或是我死了,我都将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是牛虻小时侯喜欢的一首诗,也是他一生的写照。然而小说的意义在于,它不仅仅是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位英雄形象,更提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问题--人应该如何活着?人应该为着真理与信仰而活,为着真理与信仰去不断地追求,能忍受住各种痛苦与不幸,光明磊落,坦荡真诚,敢爱敢恨,我想这就是我看《牛虻》获得的一点感受吧。
爱尔兰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说《牛虻》。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也是极少数选择读第二遍的书,因为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震撼到一塌糊涂,以及一直觉得这本书给自己的影响很深,所以近期又决定再读一遍。当然两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再次跟着情节走一遍也让第一次阅读的感受逐渐浮现出来。
书中情节以牛虻的成长为主线,最开始年轻的亚瑟接触到一些思想的启示,却被忏悔神父诱导说出后,遭到背叛被捕,这次背叛给了亚瑟人生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并非仅仅是卡尔迪神父的出卖,还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后的琼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上就是被现实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抛弃。亚瑟选择欺骗众人的方式离开家,去了南美。
到达南美后亚瑟经历了什么,文中并没有具体描述,只是以后期亚瑟身体和心灵上所受到的创伤一次次的回忆呈现,断断续续的拼凑,也让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个富家公子到达一个陌生却并不友好的环境中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改变;经历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难和挣扎的亚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亚瑟,成长为牛虻的他开始参与到自己的坚持之中,他变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秘的人。
他的不为别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坚持,他的讽刺和犀利,不过都是经历之后对于这个世界的睥睨。书籍依然可以做多种解读,牛虻对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么彻底,然而若不是心里还有一丝爱,又怎么会第二次被捕,他的举动莫不可以看作是复仇,然而人性的复杂性又让他没有办法活得那么彻底。震撼于他顽强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于岁月所赋予人成长的复杂性。
牛虻第二次入狱后的种种表现是文章的高潮和亮点,也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经或许也是被这部分所打动,才会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吧。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印象中牛虻是一种动物,且是重要的畜牧业害虫。但是读了【爱尔兰】伏尼契著的《牛虻》,才体会到此“牛虻”非彼牛虻。我深深感叹于牛虻对信仰的执着追求,对革命的献身精神,还有那一颗坚强的心。
牛虻原名为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和他母亲的私生子。亚瑟在大学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由于不小心说出了秘密革命组织的名字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亚瑟和一批党内同志被捕。亚瑟出狱后,受到党内同志的鄙弃,恰巧此时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双重打击使亚瑟精神失常,伪称自尽而偷渡去了南美洲,那时他才十九岁。在南美洲,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尽了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容貌,以致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精神上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牛虻成了反对教会最激烈的人,对教会势力进行了猛烈的和不妥协的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一次偷运军火中,牛虻不幸被捕捉,蒙泰尼里试图劝说牛虻放弃革命,保全性命,但牛虻揭露了他的伪善并谴责了他当年卑劣的勾当。蒙泰尼里这才认出自己的儿子。当牛虻要他在儿子和上帝之间做出选择时,他选择了上帝。不出几天,牛虻被判处枪决,他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在感叹中学习牛虻精神吧!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对《牛虻》作了高度评价,保尔就是被书中的英雄形象所打动,在以后的艰苦战斗和建设中才有如此非人的意志力和执着的追求。
怀着好奇心,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就马上捧起了《牛虻》,很快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所吸引了,尽管离当时的背景很遥远,但是女作家细腻的笔触却将当时的情景展现的十分生动。说真的,其实我对当时的政治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小说对人物的生动塑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从一开始在神甫细心栽培下的贵公子形象,亚瑟与神甫充满着深情的谈话以及紧接其后的旅行,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主人公的快乐与纯真。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嫂子对他很冷漠排斥,母亲的去世,却造就了他的敏感与脆弱。可是面对新思想,他又充满了无比的热情。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前,他毅然坚持保守着秘密。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勇敢的青年,然而命运却要进一步地磨砺他,当他得知自己原本深深敬仰的神甫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当他知道神甫为了宗教竟然抛弃他,千方百计地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时,他愤然地将十字架敲碎在地,从此流浪天涯,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在五年的极其艰苦的流浪生活中,他经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坚毅的,冷酷的"牛虻"。他无时无刻不在用犀利地笔杆抨击虚伪的教会和政府,尽管他的语言充满着嘲讽与讥笑,但他却用真诚与坚强得到了很多人的钦佩,他对革命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面对痛苦时的超乎常人的承受力,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一颗高尚的灵魂,尤其是在他被枪决的那一刻,依旧不断地嘲讽着教士和军官,甚至当士兵们因为尊敬他而不愿意向他开枪时,他竟镇定自若地"教"他们,当鲜血布满整个脸庞,当他被好几颗子弹打的再也站不起来时,他仍然高昂着头颅,向神甫喊出最后的不屈,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这样一位钢铁战士,我不禁深深地为他的英雄气概动容。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保尔之所以会被牛虻的精神所感召,也终于明白了这部小说能对中国的几代青年产生很大的影响!
"无论我活着,或是我死了,我都将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是牛虻小时侯喜欢的一首诗,也是他一生的写照。然而小说的意义在于,它不仅仅是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位英雄形象,更提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问题--人应该如何活着?人应该为着真理与信仰而活,为着真理与信仰去不断地追求,能忍受住各种痛苦与不幸,光明磊落,坦荡真诚,敢爱敢恨,我想这就是我看《牛虻》获得的一点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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