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能够减少对房产市场的投资风险,根据需要随时更换或搬迁。租房时要注意区分个人房东和中介机构,了解他们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派出所: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作为房屋承租人特向公安机关作以下治安责任保证:
一、遵守承租房屋登记备案的规定,承租房屋如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遵守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居住、经营安全。不断改进承租房屋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经常向来店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治安安全责任。
五、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
规章制度。
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
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签订责任书地点:
甲方:xx县xxx中心卫生院。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一、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现根据《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特签定本责任书。
二、早来我处暂住及租用仓库者,不得在住宿和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严禁的物品。
三、由于住房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于小孩玩火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护人全部承担所造成的责任;。
五、由于在其它地方或公共场所所引起的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擅自科线接电和偷电行为,如发现处于500元2019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搬迁,由于乱接电线引起的火灾,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地址:联系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地址: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xxx以下简称出租房xxx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xxx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xxx。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xxx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xxx。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身份证号:
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学习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安全。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县文化馆:经营场所:
责任人:责任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3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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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民-联村委:
我是民-联村房屋承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申报,审批完之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的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在当地片警或村委干部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或村委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xx村房屋承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申报,审批完之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的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在当地片警或村委干部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或村委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责任人:
日期: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责任人:
日期: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人(签名)年月日。
承租人(签名)年月日。
民警(签名)年月日。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责任人:
日期: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xx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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