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自己的进步提供参考和指导。心得体会让我明白了成功的背后是汗水和努力,只有不断反思总结,才能不断成长。我会时刻保持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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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拜读了《双城记》这部小说。《双城记》是以十八世纪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为背景的一部小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狄更斯。英国和法国是一个紧挨着的国家,它们最短的距离仅仅只有二十多海里,两国在政治经济文法生活、血统等方面不断交流,融合。两个国家作家彼此写对方的历史故事更是屡见不鲜。《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的作品,他是狄更斯晚年所创作的。
《双城记》的第一句话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被无数人引用。同样那个时期是最光明的时代,也是最黑暗的时代,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遭遇。
在《双城记》中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读完这本《双城记》我感受到历史的波澜壮阔,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和工人阶级忍受着各种剥削,我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这部小说故事紧凑,读完这本书我们仿佛身处当时那个年代,作为一篇文学作品,它的光辉无可阻挡,我推荐给每个人去读。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荆”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本文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以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德伐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为线索展开,从而揭示了贵族的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和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揭示了在当时法律的虚无和权利的滥用,人民的利息不仅没有得到保障,反而被人当猪狗一样,于是才有血腥无比的大革命。
1.得饶人处且饶人,得过且过。
曼马内特医生因拒绝厄弗蒙帝侯爵兄弟的贿赂而被无缘无故关进巴士底狱,一关就是18年。而两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了,留下还是小孩的露丝,露丝被特尔森银行带回了英国并由佣人抚养长大。
18年后,曼马内特医生获释,“死人复活了”。在露丝和特尔森银行家去巴黎接他的回程路上邂逅相遇了达尔奈,厄弗蒙帝侯爵的侄子。
在获释后的曼马内特医生的日子中时不时与病痛斗争,在巴士底狱的18年留下的后遗症是对过去所有东西的遗忘和对外界的恐惧,是露丝的温柔和理解抚平了父亲的伤疤,是她的可爱和坚强带给了父亲希望。
所以在最后曼马内特医生得知自己的女儿和达尔奈相爱时,他选择遗忘,选择得过且过。谁说他心中无怨无恨?谁说他心中没有不甘心?可是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女儿的幸福和快乐比他的生命还重要。
而他也知道,达尔奈是善良的,他选择遗弃自己的姓氏而用他母亲的姓氏生活在英国可以证明一切。
2.
在小说中豪不起眼的律师卡顿,他天资聪颖却不求上进,他颓废,冷酷无情,他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让他前进的理由,没有让他生命活力的意义,这是文中上部分对他的描述。可最后他被温柔和善良的露丝打动了,可是他的爱是最无私的,也是最伟大的。
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尔奈为了救自己的管家回到了法国,可是当他一到法国就被抓起来了。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因为法国革命公民同情曼马内特医生从而让他无罪释放。可是第二次德伐日夫妇找到很久以前曼马内特医生在监狱写的厄弗蒙帝侯爵兄弟的无情行为之后又起诉了他并在24小时之内被送上断头台。
在大家都以为达尔奈必死无疑的时候,卡顿却贿赂了监狱的守狱人,利用自己和达尔奈长得像的特征,把达尔奈迷晕从而假扮他上了断头台,而后特尔森银行家带着他们一家离开了法国。
为了你的爱,我愿意做任何事,如果我的事业值得牺牲和有机会,我可以为你和你的爱人,奉献一份牺牲。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最好,极端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最安宁,极端安宁的休息。
这让我想起了《嫌疑人x的献身》,石神为了他的爱而布下了重重逻辑,而最后揭示的确实他的爱。只是石神的爱有无辜的人的牺牲来完成,而卡顿的爱是天真无私的。
3.
小说的开头就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法国大革命爆发,低层百姓推翻贵族得到了自由,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天堂之路;。
可是人们成功攻占了巴士底狱,用胜利的狂热和以自由之名让整座城市染上了血腥,所有的贵族无论好与坏都得上断头台,人们血债血偿的方式处理贵族,以解往日心头之恨,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地狱之门。
那架显得小的磨刀砂轮,却孤零零地伫立在清晨宁静的空气中,上面有一层猩红色,那绝不是阳光染的,也绝不是阳光能消退的。
恶不可怕,可怕的是善战胜了恶,同时也成为了恶。这将是一个轮回,一个得不到救赎的时代。
戏剧影视文学是人类感情生活的一种升华,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来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对人们起引导作用。经典真的很耐看,震撼人心,即便它粗糙的画技,不那么精美的妆容以及制作,但带给我们的影响甚至是一生的!目睹了现在电视剧电影里心狠手辣的女二,腹黑男二以及各式各样的为了一己私欲而不惜毁灭自己以及他人幸福的人,还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观众是欲罢不能,但人们都有些忘了那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了,看了《双城记》以后我真的感叹伟大的爱情以及友情,其实爱情和友情有时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划分,有时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有时甚至会宽容到爱屋及乌。男主为了成全所爱之人的幸福,义无反顾地去解救她的丈夫代替他去上断头台,他爱的伟大,爱的光荣。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经典开头,也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更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最重的色彩。
在贵族眼里,那是最好的时代;而对于平民而言,那却是最坏的时代。彼时,贵族,可以因其出身而拥有众多特权,可以为了随心所欲的享乐方式去剥夺平民的权利;平民,不得不忍受贵族的欺凌、压迫,似乎命中注定他们应该接受上天施加的饥饿,不幸与贫穷。
小说前半部分,狄更斯用大量的笔墨控诉着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的马车可以在碾死平民小孩以后,仅仅是“侯爵老爷向他们众人看了一眼,好像他们仅仅是一些从地下钻出来的老鼠。”看到这一段时,我抱着和平民一样的态度,无比憎恨那些人,期盼着有朝一日那些人能跌落云端,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幸,好与坏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背景下是可以发生转换的。
当贵族不断运用特权给平民施压;当尽管平民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却依旧难逃贵族的残暴迫害;当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复仇的想法也就越演越烈。一个平民难以反抗,但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困苦境遇时,便如同拥抱归属感般团结起来,为自己丧失已久的自由奋起斗争。这时,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便倒转过来了——平民终于可以复仇了,而贵族,却要因此面临祸患。
复仇成功,平民们展开报复,将那些混蛋们都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也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这个国家,成为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不如死的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可就是在这样的国家,法庭上,审判的标准竟然是人民的情绪,可以因流泪同情无罪释放,也可以是群情激愤极刑处死。这个国家,依旧每天有许多无辜的人遭迫害惨死,依旧被压抑恐怖的气氛笼罩。
胜利者,狂热、激动、麻木、粗暴;。
失败者,颓丧、惶恐、害怕、狼狈。
不过是翻转了金字塔,最后仍是少数人,实行着同样恐怖的统治和压迫。正如叶芝的诗《伟大的日子》里的几句诗:“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一个骑马的乞丐鞭打步行的乞丐,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乞丐们换了位置,但鞭打依旧。”
在《乌合之众》中有着这样的观点:“当一场目的在于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进行过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大革命的结果就是毁灭一套集权制,继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更具压迫性。”我们在这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能清楚地看到平民与贵族的权利置换过程,看到不断强化的压迫性。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没有判知,一味地随波逐流,导致了血染法场。情节不断重演,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新的压迫吗?而这压迫不是更凶残吗?纵然贵族对平民实施的暴行无法抹去,同样地,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忘却,可通过杀戮实现报复,难道就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吗?逝者已逝,而在集体的狂热中,鲜血俨然成了祭奠死者的唯一祭品。
集体狂热的时代,又何尝不是集体哀嚎的时代?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给予高度赞扬与肯定,而狄更斯,则给予了最猛烈的嘲讽和否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性的抹杀,对生命的摧残和漠视,只不过是一种暴政替代另外一种暴政而已,不但不值得推崇,最终也会被消灭殆尽。在他的心中,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和善美,亘古不变。
这场大革命里,还有着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西蒙尼替代查尔斯,从容赴死。他高贵的头颅落下的那一刻,爱情的光辉与人性的光辉交相呼应,刺破大革命疯狂而黑暗的幕布,如同落日余晖般绚丽夺目。或许,黑暗的时刻,最终会在这样的光辉中,慢慢消散。
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并存,好与坏也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转换。就像现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仍然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毕竟,爱总是要比恨有力的多。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我想我是幸运的,曾在两个迥乎不同的城市里生活。
前。
我初临这个世界,只知道我睁开眼的地方,叫做温州。于是乎,“温州”就这么没来由地与“家乡”二字划上了等号。然而,儿时记忆中的温州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雨中人,雨下溪,雨后景,通通不记得。
3年后。
当我开始记住身边事物时,我已然来到另一个城市——哈尔滨。哈尔滨有着冰天雪地的冬季,故而又被称之为“冰城”。曾经感到奇怪:为何冰城人从不感到寒冷?现在忆起,我想除了厚重的服饰外,更因为冰城人火热的心。记忆中,这“似火的心”只体现在一个方面——喧杂。顺着人群,我一路小跑向江边,边跑边“咯咯”地笑着,调皮的身影在人群中若隐若现,很快也成了喧杂的一部分。夏季的江边。台阶之上,是东北爷们儿豪爽的笑声。一个个大得像桶一样的杯子中满满的都是酒。金黄色的液体在透明的杯中翻腾着,雪白的泡沫像杯中液体战斗后的残渣,正不要命似的欲溢出杯。可惜还未来得及叫嚣着涌出杯子,就被某汉一口气吞下肚。杯中酒已尽,人却犹意犹未尽地大叫一声:“爽!”随着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大笑。台阶之下,夜晚仍波涛汹涌的是哈尔滨人的母亲河:松花江。江面上几乎漆黑一片,只有几只小小的渔灯,在江水中飘着,飘着,散发着微弱又持续的光。我这在东北的嚣杂里沉静,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地想起家乡。
那个没有任何回忆,却仍能叫人心中无端升起思念的家乡。
又8年。
机场。回头看看这个我生活了8年的城市,心中有着隐隐地不舍。咬咬牙,转过身来,看向目的地的方向,忽的在黑色的眸子里燃起的兴奋显得格外耀眼,只剩下一个念头:回去,我要回去。坐上回温州的飞机,到达的时候正是梅雨季,窗外淅淅沥沥地雨顺着机窗滑下,和记忆中的雨丝渐渐重合,终于在脑海中,在视野里形成了立体的印象。这是我的家乡。这个在雨中一点点淋湿的江南,这里是我的家乡。走过一条条老巷,有些茫然地和那些亲切的老人们一一问好,听着有些生涩的家乡话,却意外地能听懂不少。归属感更浓了。接着是2年平平静静的日子,我开始学着摘菜,做饭,打扫院子,偶尔累了,就抬头看看院外的山水,心情一下就好了不少。时不时地抱着一摞被子去院子里晒,总会听到邻家的阿姨惊讶的赞叹:“哎呀,真是长大了呢!”
是呢,长大了。
长大了是否意味着不能再任性地大叫,不能再随意地乱跑,是不是还要学很多在社会上混要明白的东西,是不是。院外山水仍是那样安静,我开始想念哈尔滨的喧杂,就像当时想念家乡一样。或许,我早已把哈尔滨也当做了自己的家乡。
不过这个家乡只能在我的记忆中沉沦了。我会怀念那个喧闹的家乡,也怀念小时候随意妄为的自己。然后,在温州——真正意义的家乡继续生活下去。
静悄悄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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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精神的生活盛宴,是强盛民族、进步社会、健康人生须臾不可或缺的巨大支撑。书籍使我能够有机会以文字的形式,聆听大师的声音,提升自己的心灵。当我合上书本时,稍思片刻,就会深深地发觉:原来教育可以这样美的。
利用一学期时间,我学习了《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陶行知教育名篇》两本书的许多篇章,深有感触。明确了很多道理。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承担着传播人类思想文化的重任,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教师"一言堂"已全盘否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教师要成为研究者、专家和名师。
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首先,教育事业是一个崇高的事业。教师对美好的事物应保持敏锐的态度。教师面对的孩子就是最美好的事物,他们有纯真的心灵、诚实的态度、自然的感情、善良的愿望,如果不能捕捉到那些美,你就辜负了造化的赐予。教师对美好事物保持高度的敏锐,才会发自内心的爱孩子,并因为爱而满心欢喜。教师要有“赤子之心”。做个很单纯、很简单、很好奇、很幼稚,有时有点傻劲的人。教师应有独立思想,让我经常思考教育问题,思考人的问题,思考我为什么而教,怎样教,将教育活动与人生思索融为一体。
其次,在新的教育理念引导下,应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手段。学生作为人,是需要灌输精神理想的,那么教师首先应该做的就是顺乎人性。学生需值得去珍爱,在工作过程中要学会宽容学生,与学生和谐相处;另一方面,教师在尊重学生时,也要学会合理合法地惩戒学生,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对不合规范的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
在新的教育理念下,教师要学会不培养乖孩子。如果我们将一个个乖孩子树为学生学习的楷模,而必然的报应就是,在这个多元化、个性化的时代,调皮捣蛋的孩子越来越多,而那些当初的乖孩子,将来他们也许就是“弱势群体“,汇入茫茫的失业大军。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多种素质和条件。我认为以下几方面是不可或缺的:
第一,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育人之道,爱心为先。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和对每个孩子作为无辜生命的深深的悲悯。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第二,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要让孩子感到你是一棵大树,把绿阴覆盖在他们身上;让体罚和变相体罚远离文明的场所。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
第三,要有敏捷的思维,开拓眼界、拓宽思路。机智地处理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实质就是或因势利导,或抛砖引玉,或移花接木,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摆脱眼前的窘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敏捷的求异思维、发散思维,才能左右逢源,化险为夷。
第四,要有丰富的学识。有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我觉得不对,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桶水远远不够,要开凿一眼泉,有了源头活水才能胜任今天的教学。”开凿一眼泉,就是教师要终身学习。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知识的更新程度是惊人的。在教育教学中涉猎的范围不能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还要走出课本,善于拓展相关的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融汇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学生爱问为什么的好习惯,让自己的课堂更充实、更丰富。如果教师能做到精通专业,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并善于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就能信手拈来,驰骋自如,找到偶发事件与教学任务之间的联系,迅速地切入正题。
总之,通过这一个阶段的学习,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提升,思路更明确了,方法更具体了。作为教师,既然我们已经干了这一行,就要热爱它,从中寻找让我们快乐的一点一滴。每天抱怨,应付工作,只能让我们自己沉浸在自己制造的愁苦氛围内不能自拔,最终影响的是自己的身心健康和事业发展,何苦呢?作为一名平凡的教师,《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此书让我感动,更让我深思。但愿在其新锐思想的指引下,做一名幸福的教师。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片文章,刊载在《山东青年》上,作者是美国的海伦·凯勒,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它,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一气读完之后,细细咀嚼,不由得感叹起来。
海伦·凯勒出生自由十九个月时,就因病双目失明。重此,她就一直在黑暗的漫漫长夜中摸索着生活,长久的盲人生活使她倍感眼睛明亮的宝贵。她热爱我们这个美丽。新鲜。充满生机的世界,却为不能用眼睛观察,而只能用手触摸感到遗憾。于是,她非常羡慕那些有一双明亮眼睛的朋友们,羡慕他们能够轻松方便观赏大自然美景,能够用眼睛去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而那些朋友对于这些总是视而不见。
我们这样做,实际等于看轻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待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才猛然醒悟,发出悲哀的叹息,岂不是晚了吗?失明了才知道眼睛的宝贵,就应该在眼睛亮时好好利用它,垂老了才懂得生命的可爱,就应该在年青时珍惜它。像我们班的王明亮一样整天心不在焉地,好像在这个课堂中他没有事似的,而且他也非常淘气,上课不愿意听讲,这样不珍惜自己的时光。
终于把《雾都孤儿》给看完了,虽然是两个不同时期,生活环境也不同的人,但是他的经历让我感触颇深。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
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
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
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
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
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
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
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
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在多余的时间,我们要经常看一些书,读书可以让我们的视野开阔,增加我们的内涵修养。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我只觉得故事很有趣,很生动,读完之后,只是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遭遇感到同情,为海的女儿痴情而感到伤心……然而当今天我把这本书又重温一遍后,有着太多太多的话要说。
《安徒生童话》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深刻的哲理。
先来说说安徒生的〈丑小鸭〉,这是一篇看似普通却是如此寓意深刻的故事,说的是一只长得又大又丑的小鸭子,打从出生就受到其他动物的岐视和欺侮,后来还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及兄弟姐妹抛弃,从此孤苦伶仃的流浪在外,饱受了风吹雨打、严寒酷暑的折磨。
有一次,它发现了湖中来了一群美丽的天鹅,无比地羡慕着天鹅的优雅和华丽,同时,也更为自己的丑陋感到自卑,它连做梦都不敢去奢望有一天能变成像它们一样。
可是,又有谁会想到,后来正是这只又丑又大的鸭子,当它鼓起勇气朝天鹅们游去的时候,竟受到了它们的欢迎,因为自己竟梦想成真地变成了一只更为美丽的白天鹅!于是,它回忆起此前遭受的种种痛苦与不幸,觉得非常有益,可使它更珍惜今天的幸福,并看到了更为美好的未来。
这让我不得不想起一个人,那就是张海迪,一个坚强的女性。
她是一个残疾人,对于正常的人来说是不完美的,甚至还可以说是一个有生理缺陷的人。
但她不是克服了生理缺陷造成的心理障碍,顽强地与生活抗争,拼命地吸收知识,最终取得了成功吗?而且,她还成为了一个名人,其光辉的形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后人,真正的成为了众人所崇拜的“天鹅”。
所以,〈丑小鸭〉这篇童话不但让自卑的人充满信心,还告诫人们,千万不可轻易小看那些曾经比自己条件差的人,说不准哪一天他会你更优秀呢!
再说说〈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这则故事虽然是发生在遥远的.西方时代,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也可屡见不鲜。
故事中的皇帝其实是一个虚荣的、自欺欺人的傻瓜。
但是,他非常自命不凡,才让两个骗子可以乘虚而入,最后把皇帝骗得大出了洋相。
皇帝相信了那两个骗子的话,认为他们能织出神奇美妙的布帛来,只有愚蠢至极的人才看不见它。
没想到,皇帝与他的大臣们一样,聪明反被聪明误,当他光着身子在街上游行,却被一个小男孩诚实地说出他根本什么都没穿时,他才醒悟过来,这真是可悲!
在现实生活中,不难见到有这样一些人,一些虚荣的、自以为是和唯利是图的人,他们为了眼前的小恩小利,不惜上当受骗,结果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骗子们在现今社会上仍然络绎不绝,任何人都该吸取〈皇帝的新装〉这则童话的教训,提高警惕,免得最终落得后悔不及的下场。
《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故事还是〈海的女儿〉,它不仅描写了美奂美伦的海底童话世界,还有最凄美、最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
最小的海公主是一条最漂亮的美人鱼,她的皮肤像玫瑰花瓣一样柔嫩,还有一对像湖水一样湛蓝的双眸。
她虽然生活在神奇而绚丽的海底宫殿,却十分向往着岸上的世界。
当她从几位姐姐口中得知海面上那灯光闪烁的大城市、美丽的天空、青翠的树林时,她显得是那样的兴奋。
而她浮上水面看到的却是一个英俊的王子,还是一个令她一见钟情的王子。
暴风雨的袭来击毁了王子所在的船帜,是她歇尽全力救了王子的生命。
可是当王子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却是一位路过的公主。
美人鱼深深地爱上了王子,她不惜为了王子抛弃了养尊处优的生活,放弃了宠爱自己的亲人,还舍弃了自己甜美的声音,忍着巨痛换到了一双人类的双腿。
可是,王子并不认识她,只是把她当成一个会用眼睛说话的侍童罢了,他爱上的是那位以为是自己救命恩人的公主。
美人鱼却还是这样默默无闻地爱着王子,心甘情愿地讨他欢心,最终还为了成全王子的幸福变成了泡沫,消失在偌大的空气中了。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其实爱一个并不一定要占有他的身体,或者掠夺他的灵魂,只要他能够幸福,自己付出的牺牲也是值得的。
只有在美人鱼的身上,才让我们看到了真爱的光环在眩目地闪耀。
现代科技时代面临着童话故事幻灭和消亡的危险,其实童话不仅可以培养儿童的想象力和陶冶他们的性情,而成年人也是同样需要童话的!不是有很多成年人希望自己变成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或是一条无忧无虑的小鱼吗?这便是一种童话式的向往,有多少成年人希望回到童年时代,和鸟兽树木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只用承受一些想象出来的痛苦罢了。
正是这种脱离现实的向往,却能给他们带来了片刻的轻松,并缓解了生活的压力。
成年人为生计奔波劳碌,没有多少时间体味现时生活,也没有多少时间想象未来的生活,他们活得很累,他们的想象力和生活情趣面临日益枯竭的危险。
书如一泓清泉,洗净因喧嚣而浮躁的灵魂;书如一盏明灯,点亮因繁华而迷茫的道路;书如一片面包,填饱因空虚而饥饿的精神。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一本好书对于青少年来说,不仅仅是文化的积累,还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作为当代青年,我们更应当捧起一本本前人留下的经典,用心品味,用心研读。
儿时,我们沉浸在格林兄弟与安徒生建造的一个又一个童话世界。白雪公主的善良让她收获了王子真挚的感情;皇帝的虚伪让他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被小孩子嘲笑;丑小鸭在逆境中努力生活最终变成白天鹅……看似幼稚的童话故事却在儿时给了我们明辨善恶是非的启蒙。一本本童话,代表的是满满的童年,没有为成绩而忧愁,为生活而烦恼,仅仅住在那个小王国里,阅读着作者的内心世界,感受着那种纯粹的完美。
如今,随着年龄与知识的增长,接触的作者越来越多,给我最大影响的便是鲁迅先生。这个在文坛上独树一帜的矮个子先生,却在世人面前展现出高大威猛的形象。他拿笔杆子当枪使,总是准确无误地射进敌人的本质;他借狂人之口,揭露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他以阿q可笑的一生,批判了“精神胜利法”对人们的毒害。透过他的作品,我感受到一个以一己之力拯救民族的思想家的努力,也学会了清晰而理智地应对现实问题。每一次的阅读,都觉得内心的喧闹渐渐被书声掩盖,不懂的东西渐渐变得脉络清楚。也许这就是“我读书,我成长”。
以后,还有很多作品等我探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屠格涅夫的《罗婷》……这些轰动世界的名家大作构造了一个个虚幻的精神世界。它们在等待,等待有人叩开文学的大门,潜下心来阅读,享受远离浮华人间的另一种境界。
从古到今,先人求知的精神激励着世人,静下心来,去寻觅一个个高尚的人,透过他们的世界感受知识与力量的完美结合,文化与民族的激烈碰撞。让我们不妨放下手机与游戏,离开酒吧与ktv,寻一处安静的地方,捧着那些智慧的结晶,体会阅读带给我们的欢乐!
在东汉末年,各路英雄纷纷起兵争夺天下,在这天下大乱之际,人才们都在观察着,为自己寻找一个好的去处。在这些人才之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是汉朝司隶校尉诸葛丰的后代,他的父亲曾经出任郡丞,但是早逝了。诸葛亮很早就没了父亲,于是跟随自己的叔父一起去了荆州依附刘表。诸葛玄死后,诸葛亮便在田中亲自耕种(诸葛亮《出师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诸葛亮经常拿管仲乐毅自比,那时身旁的很多人都不认同他的说法,只有和他交好的徐庶等人认为他确实有那样的才能。
首先,他智谋过人。在《三国志》中虽然没有正面描写他的智谋过人,但是却从具体的事件中透漏着诸葛亮的智慧。在六出祁山的过程中,诸葛亮面对强敌而处理的游刃有余,几次三番打败魏军,迫使曹魏最出色的人才司马懿不敢出战。虽然有的时候有些过于稳重而丧失了很多战机,但是他的军事天才也是不可否认的。
其次,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诸葛亮最擅长的就是治理国家,在他任丞相的时候,将蜀汉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国力蒸蒸日上,使蜀汉帝国的政局得到了充分的稳定,为以后北伐曹魏奠定了物质基础。
第三,他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刘备去世的时候,曾经把阿斗托付给诸葛亮,告诉诸葛亮:“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诸葛亮回答说:“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刘备去世后,蜀汉朝政大权全部落到了诸葛亮的手中。然而诸葛亮却不像曹操一样将皇帝当做自己的玩物,在刘禅成年后,他就将权力交给了后主。最后,他为了北伐大计而死于军营之中,为蜀汉帝国献出了生命,他的忠诚是不可否认的。值得一提的是,《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魏主临终的时候,也将大政交给了司马懿,告诉司马懿诸葛亮的做法,希望司马懿能够尽心尽力地辅佐魏主,使魏国得以延续下去。但是魏主死后,司马懿马上篡夺了朝政大权,后来,他的儿子取代了魏主,建立了晋国。两相对比,可以看出诸葛亮的做法是如何的难能可贵。
诸葛亮自古以来就被人们视为完人,他的事迹至今仍然广泛流传。陈寿这样评价他的一生: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
小时代终于出版完了,我在20xx年的最后几天买到了这最后一本《小时代3.0刺金时代》,并于20xx年开始的几天就看完了这《小时代》系列的最后一本。
昨天晚上十一点左右才读完了整本小说,我想我读小说是最慢的了吧,毕竟我并不是太喜欢读小说,而且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来的,就我所知,很多人看这种小说几乎就是小菜一碟,一天,甚至一个下午就能看完,而且内容也是记忆犹新,而我,别看我是逐字逐句看完的,而且还历时一周,我对内容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当然这与我现在糟糕的记忆力有一定关系,所以刚看完这部小说,就赶紧酝酿着写下这篇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第一次走出了家门,没错,我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宅男,很长时间不到外面活动,最多也就是周边的一些地方,而且也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我是带着很沉重的心情到外面去的,本想着去爬一下山的,但是不知不觉走到了离那座山不远的一处英雄纪念碑。自从小学毕业,就没怎么去过那里了,转眼已是十多年,记得那时还是加入少先队的时候,在那里,我戴上了红领巾,而且还在那里宣誓,如今,虽然记忆力不是很好,但是这件事倒还是记得的。那么长时间过去了,当我一级一级登上台阶的时候,那熟悉的场景慢慢呈现在眼前,破旧的地砖,四周因入冬萧瑟的景象,碑上有些发暗的镏金字体,上书: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围着它转了一周之后就准备离开了,不时的再回望两眼,看到那孤独却高高伫立的碑体,想到了《小时代》里的喧嚣和繁华,灯红酒绿,悲喜交加,生活剧里的那些演员们,打情骂俏,极尽奢华,再看看这里,静默,静默,无尽的静默!没有奢华,只有尽可能的简;没有叫嚣,只有无声的付出;没有来去匆匆,只有永久的停留。
离开纪念碑,我转身就往对面的那座山上去了,因为那里景色还可以,而且对面又是水,有山有水的,是个观景的好地方,所以那里已经修好了小道,为上山的市民提供方便,因为很长时间没出来活动过了,而且心里又怀着心事,所以走的尤其慢,而且也是相当的累,不过最终还是到达了山顶,这里早有一些锻炼的人在这里聚集了,不过多是些老人,还有一些情侣,这里我是唯一的一个有闲心,有闲情逸致赏景。
到了山顶,我首先去的是一处可以看到下面大部分景观的小亭,站在亭前,看着不远处,处在山凹里的纪念碑,孤零零的,再远处,高高低低的楼挤在一起,到处是楼群,楼宇间,滴滴的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的沿街叫卖声,再远处,能看到新破土动工的房地产,当然还有新开盘的商品楼,扯起来的横幅红红的,夺目、耀眼,看着远处的景象,我沉默着,心里愈发的沉重,我想,或许是我太做作。喧嚣,荣光背后,是离世的暗伤。
结局最终出来了,现在,我开始庆幸当初的我没能看懂结局,我以为就像电视剧那样,尽管内容演绎的一波三折,最终的结尾却还是让人满意的喜剧。然而,当我浏览小时代贴吧的时候竟然看到了一场大火,一场让很多读者质疑并为之愤恨的大火,有人在猜测这场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测他们其实都没有死,甚至有人将这场大火与真实的那场混为一谈。原本以为顾女王涅磐,死里逃生是很值得庆幸,很值得我们这些读者为之额首称庆的,一群演绎生活的小丑最终前嫌尽释,准备好好为之庆祝一番的时候,竟然被随之而来的一场无名大火付之一炬,所有的欢乐、悲喜都化作郭敬明笔下的一场无情大火。
当我们在猜测这场大火与现实中的那场大火有什么必然联系的时候我们忘了,现实的那场火与之无关,而小说里的那场火却是郭敬明放的,因为毕竟这是结局,而这又不是能令很多人满意的结局,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当这些生活的小丑为我们演绎出了这场生活的悲喜剧之后,他们的价值可想而知,只能付之一炬,如果这群时尚的瞎子存于世的话,那我们这些终日为生活所忙碌奔波的人又该何处安身,与他们相比,我们才是真正的不幸,他们只不过是小说中的人物,可以说,最终是福是祸,都无关紧要了,他们已经狠狠地享受了一把,灯红酒绿、花天酒地,世界名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他们都经历过了,享受过了,为之嗟叹的是我们这些人,于他们来说或许已经是死而无憾了吧。只能说郭敬明用了很好的结合,他将那个时间定格,20xx年11月15日,一场火,将所有的悲喜剧化为灰烬,不管你信与不信,那场大火就在那里,它的确烧起来了。然而,就我所知,最新的kindle和iphone4s的发布时间都在20xx年,如果说他们都被20xx年的大火烧了的话那时间就有些阴差阳错了,再者,因国家宏观调控而使房地产市场受挫,这好像也是20xx年之后才有的事,那m.e又怎么会早在20xx就受波及,销售总额下降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一部小说,一部只拿来看看就可以的小说,千万不能入戏太深,虽然说这里有很多故事与现实的结合,但是,故事终归是故事,再怎么形象逼真,也是不能拿来当做现实的。
或许这也是出乎郭敬明意料的吧,没能想到读者竟能够入戏这么深,就像当年的《悲伤逆流成河》那样,据我所知,年轻一代受这本书里的一些思想影响不小,甚至有些就以为自己就是那个女主角了吧。如今也是一样,我想有不少读者都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人物了吧,不是林萧,至少也是路人甲,我想那个顾里——顾女王,努力追求高质量生活,永不认输,牙尖嘴利,似乎满身毒液的顾亿元又是很多人的最爱吧!其实我也一样,我从头到尾的看这部小说,关注的就是这个令我非常欣赏且敬佩的顾女王,否则我也不会在知道真正的结局之后,忽然就感觉:iamnothappyanymore.郭敬明是第一次写这种中长篇小说,而我也是第一次有这种耐心坐在那里看这种小说,正是受那顾女王的魅惑。
顾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姐大,很多大学女生宿舍里都有这样一个值得每个女生宿舍敬重的人物,她们或许总能帮宿舍里其他的姐妹们解决问题,或许她们没有害怕,她们有的只是一往无前,因为她们是其他人的依靠,她们不能够倒下来,然而,总被人遗忘的是,坚强久了的人,我们总认为她已经忘记了哭,所以我们一再劝她们坚强,所以这个时候,即使她们很想,又怎能让身边的这些依靠自己的人慌了手脚,她们总依靠这个大姐大的,如果连自己这个大姐大都软弱了,那她们这些人今后又该怎么办呢!顾里的死撑着最终没能得到太多好报,我们总认为她一直在装,装的很出众,很鹤立鸡群,所以我们感觉她很傲,我们都只以为她只是一个时尚的瞎子,不止一个人在心里诅咒过她,但,我们的确都忘了,这样一个人,活的其实比我们每个人都累,不要以为她想那么逞强,不要以为她就该坚强,不要以为她不会软弱,多数情况下,她表现的很坚强,那时其实她就已经很软弱了,但是没地方,也没条件让她躲起来哭泣,所以她就得把自己武装起来,以免那软弱被人发现,被不该看到,或是她不想让看到的人发现。不要以为她就那么不近人情,张牙舞爪的,她是要让别人知道,我还好,还很正常,而且,也有一些打情骂俏的意味在里面,一些闺蜜在一起打打闹闹倒是一些常有的事,只不过她们有时太出格了而已。
当然,当知道结果的时候我也是很不高兴的,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写,其实在这里,他也一样犯了难,所以最终,他选择了这种看起来的喜剧收尾,给人的是一种很朦胧的感觉,感觉他们已经离开了,但是好像还在,我们不能确定他们是否真的走了,就是这种感觉,信与不信,很确定,但又感觉疑点重重。我其实也没有太长时间的难过的,好在有那三分钟的沉重,能够很仔细的想这么多。
我们之所以不能够接受,正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把小说里的人物当成只游走于文字间的虚拟,我们感觉他们已经走出了小说,来到了世间,而且就在我们的身边,所以当我们知道身边的人突然离去的时候,我们的心情会是怎样,可想而知,是不可能轻松的吧。很多人对于亲人的突然离去,总会说:之前还好好的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的确,这里也是一样,虽然是小说,但已经与现实相结合了,即使之前带给了我们那么多光怪陆离的闹剧,让我们陪上笑声和泪水,但是,到这里,确实也该说没就没了的,不要问为什么,因为生活中也的确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很多人其实不只是接受不了自始至终陪伴我们的那些角色的突然离去,而且还接受不了那么多人的不辞而别,简溪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叶传萍就那么嚣张跋扈的坐着m.e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至于kitty和蓝诀,都是配角,他们的去留,倒不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或许我们感觉这种安排不是甚好,但这毕竟是小说,但这并不是推理小说,所以,我们不需要找什么太多的线索去深究,至于结果,喜剧与悲剧都不过是一种结局,最终的结果取决于作者的笔,任何一种结局都可以很随意的勾勒出,所以说,结局并不是那么重要,关键是这个过程,我们体会到了这个掺进我们的喜怒哀乐的生活剧,读者入戏,我想这就是一部小说最大的成功了。
有幸拜读了李炳亭先生写的《高效课堂22条》,《高效课堂22条》是李炳亭先生潜心研究教育10余年看完后最深的体会是它以最简洁明了的语言,概括讲述了我们课堂教学的终极目标,给我们的课堂教学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高效课堂22条》从题目来看,就觉得教育理念新颖,贴近教育教学工作,是我们一线教师的指路灯。回顾新课程改革以来,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进行了新课程培训,也搞了一系列的课程改革,无论是教师主角的转换,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课堂模式的构建无不是为了掀起教育的另一番新天地。
高效课堂主张把课堂还给学生,在课堂上,教师不再是主体,学生却成为了真正的主角。他们组成学习小组与对子,在自学的基础上再经过群学,讨论,每个人都对知识有了相当的掌握,于是学生接过了教师的担子,走上了讲台,大胆的表述着自我的观点,从容的讲述着解题的思路。一堂40分钟的课,以前教师可能讲30分钟或40分钟,在高效课堂,这一情景完全相反,一拨又一拨的学生走上了讲台向自我的同学授课,教师坐在了学生的位置,要么给予引导、要么向学生学习。能够说,在这个课堂上,“教”与“学”真真切切到达了教学相长的效果。
而高效课堂上,学生跟教师则是平等的关系,学生有跟教师一样的权利,他能够讲课,能够对教师的.做法提出自我的看法,师生共同探讨。教师说的学生并不是完全认同。出现疑问的时候,学生会大方的跟教师说:教师,我认为这道题应当这么做。即使讲错了也没需要培养的38种好习惯”,每一种好习惯都从故事引入,让我们思考学到了什么让人能够从中学到知识,再运用到实践中。例如:书中在培养孩子“遵守诺言的习惯”里,引用了《宋庆玲的故事》,故事里的小庆玲为了她之前答应教小珍叠花的事,而放弃了全家到一个很趣味的伯伯家做客,而不知怎样,她等了一个午时,小珍也没有来,爸爸遗憾地说“早明白就一齐出去,庆龄一个人在家多寂寞啊”。懂事的小庆龄却说,我们约好的,我本来就应当遵守自我的诺言,要不然我就是跟你们出去玩了,也不会高兴啊!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学到了什么呢?小庆龄是自我决定留下来的,这一点很重要。她必须也是想去那个伯伯家做客的,可是最终放弃了,是因为在她心目中留下了等小珍更重要。我们从故事里不难猜到,信诺言,不仅仅让守诺的庆龄欢乐、有尊严、也让小珍有了安全感和信赖。
如今,作为父母的我们能够怎样做呢?1)、凡向孩子许诺言,就要尽量兑现;2)事前提醒孩子诺前三思,事后提醒孩子兑现诺言;3)发现孩子守信用,要及时表扬;4)不“逼”孩子许不可能兑现的诺言。孩子在成长中,需要培养的习惯实在是很多,如果你的孩子有了许多良好的习惯的话,作为家长的你,是不是很划算呀!
本学期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
让我知道了许多有着教育爱和爱中的教育的故事。
《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
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
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
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
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
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
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的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
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
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
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
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
两个学生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
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学生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
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
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
同样,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
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兄弟,父母。
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
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
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
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
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们的学生。
读书很甜。
一本好的书,是一个足以让你“为伊消得人憔悴”,或在大树之下,或在藤椅之上;或坐或躺,或行或卧;或高唱,或低吟;或一杯清茗,或一烛月光;或一点清阴,或一抹夕阳;或数株芭蕉,或一带远山。
心态自由,兴味十足,反复摩挲中,生出一般热情,凝成一丝淡定。
读书的佳境,如同爱情一样,是两心投契,是以身相许,是默然沉浸,是静静融合,来不得半点强求与逼迫。
读书,让我与屈原为伴,共和《离骚》。
只是奈何不了汩罗江流水汤汤,混沌不清,淹没了岸边的绿地,冲走了汀洲上的萋萋芳草。
尽管“灵修浩荡,不察民心”,但是你奔跑在心中的那片绿地里,依旧追寻着那最圣洁的芳草。
读书让我与张岱邂逅在“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的湖心亭雪景中,饮热酒,畅谈人生,痴人相对,两顾却无言。
虽是寒冬季节,可是如此唯美的景致足以装饰我心中的那片绿地。
因为雪的纯真,让心中的绿地变的如一张毫无杂质的地毯,温暖了我的心灵。
无奈那个时年已经过去,物非人亦非。
读书犹如让我听清风微拂,看柳絮纷飞……心里一片宁静,仿佛置身于梦中,不肯醒来,不敢醒来。
生怕汽车的鸣笛,烟尘的污染,纷纷扰扰,破坏这古朴宁静的分分秒秒。
读书让我悠然,幽然,忧忧然。
当时间的风吹过汩罗江岸的芳草,拂过苏轼游赤壁的水波,吹落了李清照的黄花,飘飞了湖心亭的那场雪;当现代文明将这原有的纯洁、诗意唯美渐渐腐蚀,如同一阵寒冷的秋风荒芜了原有的绿意,心灵枯萎凋零了,人亦比黄花瘦了,心中的那片绿地亦瘦了。
我的耳边不断地响起荷尔德林诗意地栖息的呼唤,我着迷地追寻一股清凉的风吹绿彼岸,吹遍田野。
可是,有时候,有时候我们却天可奈何花落去,在心中绿地独徘徊,彷徨又惆怅。
初中时读过一则佛经故事,故事中的老和尚,每天坚持扫地,从山门扫到山下,扫地的时候,经常唱一首偈语:扫地扫地扫心地,心地不扫空扫地;人人都把心地扫,人生何处不净地。
当时读这则故事,只是觉得好玩,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这则故事也有了自己的禅机。
其实,在喧嚣的社会中,选择读书,何尝不是清扫心地的过程。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
“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
这句名言即是读书人千锤百炼得出的历史感悟,也是读书人内心深处的呐喊。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在诗中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只要自己的内心远离江湖的是是非非,又何必管尘世间车水马龙之门。
日子久了,心中的那份幽静便如天街小雨,慢慢酥倒你的一颗曾经浮躁的心。
“阅世长松下,读书秋树根”。
当然,这里的书是历经的开卷有益的好书。
好书隐藏着巨大的秘密!道本无言,文以显道。
通过读书,浮躁的内心能在喧嚣的红尘中打开一扇灵魂的窗,让灵魂的洁净展现在的碧蓝如洗的天空之下。
让心灵借助文字读书这一“火把”的光亮,我们可以穿越那遥远的历史,窥见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桃花源,进入另一个干净的灵魂家园。
夜晚,一盏孤灯在案,一杯清茶幽香,从书海中取一瓢啜饮,端详着那些内心欢喜的文字,隐隐能感受到其中的祥和与宁静,一盏心杯似水平。
心中渐渐明朗,疲惫渐渐消散,心境的枝枝丫丫毛毛草草,都被梳理得清明柔顺,心平,气和,神清,意朗!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
我刚出生十多个月大时,妈妈便购买了些“撕不烂”的小画书,让我随意翻着玩。
妈妈对我说:“当时,你对那上面的颜色、图案特别感兴趣呢!”
后来,两岁时,我呀呀学语,妈妈就趁机把写有字的小卡片,贴到了家里的墙上、门上,教我认读一些简单的字。
在这期间,妈妈又买来色彩丰富的图画书,每天中午或晚上,只要爸爸有时间,我便趴在床上听爸爸讲故事,有时,我缠着爸爸一天能讲几本书呢!爸爸讲得口干舌燥了,我才肯放过。
上学前,我认识了大约500多个字,并能独立阅读一些简单的画书了。
渐渐地,我步入了小学生活,已不满足于那些画书了,这时,妈妈又给我买了童话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
我看得如痴如醉,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了,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有时捧腹大笑,又是伤心落泪,仿佛被作者带入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
从此我喜欢上了读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籍深度也不同,从最初的童话故事到现在的中外名著,如:《科学家的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冰心儿童文学》。
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至少阅读半小时,如果哪天不读书,就像折了翅膀的小鸟一样无精打采 。
而且,每当我在报刊、书籍上看见好词、好句、好段时,变会圈圈点点,或把它抄下来。
我的书随手可得,如:沙发、学习桌、床头,每本书一般我会读n遍,每次的心得体会都各不相同。
于是,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妈妈对你要求不高,希望在你的作文中看到几个好的词语,可以吗?”此后,我一直把妈妈的话牢记心中,没想到,我的作文真的有了起色。
今年暑假,我开博以后,认识了那么多的小作家们,发现她们的作文写得生动、细腻、文字流畅,找到了自己的差距。
这时,妈妈又和蔼可亲的对我说:“女儿,化差距变为动力,仔细观察周围的人和事物,用心来感受,加油!”妈妈的话,虽然不多,但一直激励着我。
由于平日的积累,现在我写作文时轻松自如。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呀,希望大家喜欢上读书,用心来读书,多读书,相信会帮助我们提高作文水平的。
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
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轻松自在。
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
在一个幽静的下午,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
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
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己。
读《傅雷家书》,使我明白了人之为人:读鲁迅文集,使我明白中国人之为中国人:读唐诗宋词让我明白中国文化之为中国文化。多读书真好。
《傅雷家书》是一本苦心孤谐的教子篇,浅读后我学会了一些做人的方法和对待生活的态度,傅聪在波兰留学时,获国际大奖。应对名流的赞美,他毫不浮躁,静心于艺术。一个人在追求自我的事业时,仅有不受外界干扰与尘世的喧嚣,才能精于业。
当傅聪应对朋友的邀请,他选择了婉拒,如此,与朋友适当坚持适当距离,其实是为自我创造了一个静心研究的环境,有舍才会有得。读书使我意识到在追求梦想时,需摒弃生活的杂念。
鲁迅的文章总是深刻地揭示了旧中国的广大历史背景,《呐喊》中的《故乡》讲述了迅哥儿回乡时的`感受经过。从细腻的文笔中,少年闰土的活泼与成年闰土的拘谨,美丽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变成放纵刻薄的小市民。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前后比较浮此刻我脑前,旧时代旧制度对人的危害,封建思想使中国人变得麻木。在读书中我感到了去除封建思想与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的重要性。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幼时诵读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我读到了春天的鸟语花香,“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我读出了初夏的清新淡雅。“晴空一鹤排云上,直引诗情到碧霄”。我读出了秋天的独特之美,“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我读出了在寒冬中的触景伤怀。
我喜欢李白的《将进酒》“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放豁达,我喜炊苏轼前后《赤壁赋》人生失意中不泛乐观,我感伤李清照《武陵春》“只恐双溪舴艋舟,戴不动许多愁”的绵绵愁思。
不禁感叹,中国文化之为中国文化。
“读诗使人灵秀,读史使人明智,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多读书,读好书,读书真好!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相较于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于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于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于让自己死于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么,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荆”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
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
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中就可以看出。而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对老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还有在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发病,也使洛瑞先生很不安:“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重。”、“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
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她本人的出场就已经敲定了她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弱小而又坚强的女子。对于被囚禁了十八年的老父,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走过一个个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的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深刻入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
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令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终展现的,是一位作为父亲,用爱关心自己的女儿的情节。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为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这里并不是对他的否定)。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富有传奇色彩、最令人落泪的要数西得尼·卡顿了。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在无法溶入当时的社会。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情敌(姑且这么说,但是还没有觉得他俩的关系真的像以往故事中说的那种斗得你死我活的,恩,这里也看出他的心平气和了,或许是装的?如果是装的,那么就说明他很有才干了。真是一个够令人钦佩的人物。)。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后的他于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订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的,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人的心。
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老实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事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
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那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我看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网上有人说,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小说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英国作家的《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双城记》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双城记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故事的开端从一名被无辜关进巴黎巴士底狱被迫害了十几年的老人开始,他被接出监狱时已经精神失常,失去记忆,只知道做鞋子。在他入狱的这段时间,妻子去世,女儿成人。老人刑满释放后,女儿把他接回伦敦悉心照顾,在女儿的照料下他逐渐恢复正常。女儿这时也陷入了恋爱,准备结婚。老人在得知女儿结婚对象真实身份后陷入了挣扎,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婚事。幸福的日子没有过多久,法国爆发了大革命。
女儿的结婚对象达尔内其实是法国贵族。他看不惯贵族的压迫自行放弃遗产权力,从法国出走来到伦敦自谋生路。为了解救远在巴黎的管家,达尔内自行前往法国,却被捕入狱。在这里我真诚的敬佩老人高尚的情操,他凭着曾经被关押巴士底狱的身份,苦苦为达尔内求情。眼看达尔内马上就要被放回英国,一家团聚,却被人爆出了前尘往事。原来,老人被关进监狱是因为告发一场贵族为淫乐谋杀平民的惨案。贵族没有任何影响,老人却因此被关进监狱,而达尔内就是这位贵族的儿子。
在老人刚关进监狱时,就发出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这一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老人本想隐瞒这一切,解救女婿,却被巴黎人民发现了隐藏在监狱的自白书。法庭判决达尔内二十四小时内执行死刑,这一美满家庭马上就要被拆散。在这里不得不佩服狄更斯的构思,他环环相扣,每一处伏笔都恰到好处。在故事的一开始,达尔内曾出现在英国的法庭上被控告通国罪,狄更斯就埋下了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来做伏笔。这个人曾经答应过老人的女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于是,在经过一番运作后,这名叫卡顿青年为了爱,勇敢代替达尔内赴死了。你不得不佩服狄更斯,他写的每一处伏笔都在为最后的结局做铺垫。老人得知女婿身份时的反常,法庭上出现的相似的两个人,监狱里早就认识的内线等等,不亚于一部推理小说。
在老人舍己为人的情操下,这个故事真正的主旨,应该是借着这两个城市的对比,借着法国大革命下巴黎的现状来警示教育还未发生革命的英国,过分压迫劳动人民,就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革命。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正因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双城记》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齐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主角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取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好处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高贵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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