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读书心得可以提高我们对书籍的理解和记忆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读书心得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自己的作品。
《小屁孩日记》的作者是黄宁,是一套讲述一至六年级的校园幽默日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苏拉、米多、金刚、卜一萌、朱奇奇和班主任甜老师,其中米多是最主要的主人公,在这么多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米多。虽然他的成绩不太理想,但是他非常地友善。
这本书主要写了米多和他的同学发生的一切有趣的事。在这么多的日记中我最喜欢《我们的小白免》、《小免子的名字叫“汪汪”》,还有《流动的笑脸》。这三篇日记中告诉我们道理分别是做人一定要有爱心和做人不能撒谎。
记得,在我读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午睡时间没睡着,老是向老师和阿姨撒谎说要撒尿,后来老师看出了我在说谎,于是给我讲了《狼来了》的故事,我明白天其中的道理:撒谎最终会害了自己。所以,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学习。现在读了这本《小屁孩日记》后更觉得如此,所谓业精于勤,来不得一点马虎和“虚”。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其实这些有趣的事也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去留意它,没有仔细地去观察它而已,因此我们要在生活中去寻找和仔细观察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人和事,你也会慢慢发现,生活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发掘的故事,做一个有心人。
很多人都讨厌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太繁杂,让人读起来很枯燥,根本没有兴趣去深入阅读。但是有这么一本书,即使是最讨厌读书的人,也会忍不住翻开这本书好好读一读。这本有趣、好玩的书,就是《小屁孩日记》。
格雷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儿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该有的所有品质,淘气、聪明、诚实、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恋。他的成绩不好,而且也不爱学习。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个“好孩子”,而这些缺点却让无数的人爱上了这个“坏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丧失了儿童应有的品质,他们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下,学会了众多才艺。他们是众人眼中的“天才”,但他们却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东西——童趣。过多的压力,让他们太早成熟,以至于还来不及享受儿童时期的快乐,就要过早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就拿朗朗来说吧,他从小父亲就逼着他学钢琴,学不好的时候就要打手,朗朗的双手可以说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在父亲的强制性学习下,他的确成为了当今我国最具名声以及影响力的钢琴家,但他却完全没有体会到童年的快乐,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一层灰霾,除了钢琴,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东西。那么谁说“坏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日记其实并没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用什么眼光来看待它。如果在日记上记录下自己儿童生活的点点滴滴,到你长大成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儿童时光是多么美好。儿时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从而会庆幸自己记录下了这些值得回忆和回味的东西。觉得自己的童年时光没有虚度,会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每天坚持写日记,哪怕只是画一幅画,都很有意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写日记的快乐。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它在人的生命中仅有,所以,请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让童年白白流失。
一个狡黠、机趣、自恋、胆小、爱出风头,而又懒散的男孩子,一点都不符合人民心中的好孩子形象,奇怪的是这个缺点不少的男孩子让我忍不住对他产生好感,他就是格雷。
回忆起发生在自己童年时代的事情,也是令人捧腹大笑的。还记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怕被妈妈发现自己尿裤子,于是把尿湿的裤子藏在了妈妈的抽屉里。等到妈妈打开抽屉拿东西的时候,一股刺激的味道飘了出来,于是,我又遭受了一顿“毒打”。类似的趣事多不胜数,我的童年也像小屁孩格雷一样,每天都过得很“精彩”。
我相信所有的小屁孩都一样,有着五彩缤纷的童年,每天都过得很“精彩”。我会把自己的“小屁孩”时光好好地收藏在心里,偶尔拿出来回味一下,高兴一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在我读过的书中,《小屁孩日记》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是今年期末考试妈妈送给我的。封面上有一位超人,正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小屁孩米多坐上了飞船正开向宇宙;而地上的小狗汪汪地叫着,好像也想像小屁孩一样飞向太空。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六年级我们的故事,里面有许多精彩的情节。我们和一年级小豆包大手牵小手,帮小豆包打架却被罚;金刚发明了睡觉二十八计;可恶的“青春美丽疙瘩痘儿”原来会“传染”;英语老师跟体育老师借课,却让我们来付“利息”;金刚成立经贸公司赚班费,却差点儿破产;我们的毕业留言一条两块钱......六年级真奇妙!其中的米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屁孩日记》。
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字叫《小屁孩日记》里面讲的是主人公格蕾和她的家人哥哥罗德里克弟弟曼尼,还有他的爸爸妈妈,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这一本讲的是格雷和他的家人去露营,中途他们遇见了,在别人的农场上停车,停在棒球场上车还差点被别人的棒球砸到,就算找到了露营的地方,他们也不得安宁,先是找不着车位,再是被爸妈没收游戏机,早上又被邻居给吵醒,晚上又睡不着。一路上都没有过好的地方,但是在《小屁孩日记30人山人海的泳池乐园》他们家先是遇到了雨露营的地方,相连的大桥断掉,再是缺水缺食物,并且有两辆露营车掀翻,格雷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河里有一个地方离路面很矮,但是全都是小石子,格雷他们家就开着车过去了,但是中途排气管给抖掉了,污水箱就开始疯狂排污物,全家都下车了,但是他的弟弟曼尼,开车用车把桥断裂的地方给接上去,又发了一发信号弹,所有人都以为就是救援队,到了就疯狂开着车从桥上开了过去,最后就只剩下格雷一家在那个地方露营。
这虽然是两本书,但讲的是一个故事,作者就是让我们,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下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现在我回想起书中的内容,就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小屁孩太有趣了,他生活得一定也很快乐,因为在他身边总有许多有趣的事发生。其实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事情也需要我们去积极的发现,还要偶尔多一些奇思妙想。这样我们的童年一定和小屁孩一样快乐,无忧无虑!我们也一定会变得乐观、积极、大胆的;也一定会教到更多的朋友;也一定会像他一样敢做敢当的。
今天我朗读的书是笑猫的日记。我看的书是关于一只小猫的:笑猫,找?心爱的猫:一只虎猫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今天,老老鼠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来到笑猫的颐和园。他说他看见烟囱上有一只虎猫,笑着的猫立刻爬上了烟囱。没想到,虎猫把笑猫推倒,把笑猫的腿摔断了。很快,他们知道那是只公猫。老老鼠终于把笑着的猫带回家了。但是现在它变成了绿毛龟。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听了绿毛龟说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他们就出发了。在那里,绿毛龟和微笑猫遇到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终于邀请到了虎皮猫的时候,笑猫发现他心里不是虎皮猫,就告诉了虎皮猫。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虎猫。虎猫非常生气,跑进屋里到处抓挠。因为这一次虎猫用颜料染了爪子,就成了梅花图。因为这一次雪儿专门举办了画展,所以不自信的.虎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应该开始寻找它的新虎猫,所以它和雪儿说了再见,但是虎猫必须和笑猫一起走,所以他们一起走了。
终于有一天早上,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猫。就在笑猫想说喜欢的时候,他喜欢了,但是虎猫的耳朵听不见。原来。一只虎猫的耳朵被一只钟震聋了。当微笑的猫要求老虎带它回家时,老虎拒绝了。这是因为微笑的猫希望虎猫的耳朵更好!
也希望虎猫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福虎猫吧!
看完这篇文章,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躺在床上,我想起了中国的法庭纠纷。自古以来,多少朝代的大臣都是因为嫉妒而合谋篡位,导致自己的国家互相争斗,让别国抢了尾巴。你记得杨迪皇帝吗?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自己的心腹宇文化及杀死了。
嫉妒就像燃烧的火焰,而爱是充满无私奉献的温暖火焰。所以我们不能嫉妒,因为让爱的火焰传遍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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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让我非常感动。一只猫,用它的善良、怜悯之心学会了说人话和唱歌,中途在练习中嗓子还哑了一回,这是跟一只神鸟学的,现在我来讲一下主要内容。
有一只猫叫二丫,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她的梦想就是学说人话,因为她看到在翠湖公园门口有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因为发不出声音,他的报纸总也卖不出去,而旁边会吆喝的另一个卖报人每天报纸都被抢购一空。二丫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和她的师傅一只叫鹩哥的会说话的八哥学习说人话,经历了无数次的练习,包括练哑了嗓子,最终她学会了说话,也成功的帮助老人卖出了全部报纸。
又有一天,二丫在梦里见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美丽女人,于是夜晚她和师傅鹩哥一同前往医院,看到了女孩依依一遍又一遍对着她沉睡的妈妈唱着《鲁冰花》。原来妈妈为了救依依,在车祸中成了植物人。二丫为此又努力学会了唱歌,后来小女孩和二丫交替唱着歌,最终,妈妈醒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坚持,不能放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小女孩依依,为了妈妈可以熬夜不睡觉,可以把嗓子唱哑。
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爱,我也这么认为,我也有天下最好的妈妈!我的妈妈工作很忙,可是每天早上妈妈都要送我上学,晚上从补习班接我回家,在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每当接送我的时候,妈妈都会和我聊很多,她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梦想和努力付出脱不了干系,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就会一事无成!感谢妈妈永远给我做最好的榜样!
我爱妈妈。妈妈每天工作很繁忙也很辛苦,她一回来我就会上前迎接她,还经常给妈妈讲学校里发生的笑话,逗她开心,有时还会给她倒一杯热热的开水,滋润妈妈讲了一天话的嗓子。妈妈也因为有我这个开心果,是她最大的幸福!
眼下,我最要紧的是,认真学好每一门功课,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诸多方面优秀的孩子,用最棒的成绩回馈我的母亲!
感谢笑猫日记以轻松、愉悦、感人的故事启迪了我,我喜欢这样的好书!
这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他的名字叫格雷。
作者格雷有着于大多数小朋友一样所具有的阔气、聪明、善良、天真、滑稽等特点,我每次翻开这本书,都会时不时的发出笑声。
格雷他个子小,经常担心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会感慨为什么分班不是按个头分而是按年龄分。格雷虽然个子小,但他有很多的鬼点子。比如有一次,在护送幼儿园小朋友回家时,由于觉得无聊,便拿毛毛虫恐吓那些小朋友,结果被一位老太太发现。还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向他旁边的同学提问,当他站起来时,格雷拿掉了同学的椅子,害他的屁股和地板来了个亲吻,因此他的友情发生了危机。
可能在很多人的眼中,他是个“坏孩子”,是个捣蛋鬼,可是在另一方面看的话,又何尝不是一个很可爱,幽默的孩子呢,现在的孩子在父母的严厉管教下,给他们制定很多的规矩,强行学习各种才艺,就怕自己的孩子输在所谓的“起跑线”上,想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过多的压力让他们的孩子过早的成熟,失去了儿童生涯中最宝贵的童趣,没有真正的快乐!
童年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时光,所以要珍惜,不要让童年白白的流失。
这本书十分快乐,它把我不愉快的心情一一扫而光,只剩下了欢乐。但是,我忽然多多少少有了些担心。担心,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格雷这样的“小屁孩”,那么,世界是不是只有大人了呢?那么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不再生机勃勃?不再活力四射、五彩缤纷?还是一切都衰老了?就连河水也不再哗哗流动?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我们做“小屁孩”的美好时光,哪怕被人误解,被人讨厌,也要一直前行。
我真心希望,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在生活中能为大家带来欢笑,带来快乐。
在我的心目中,“小屁孩”是聪明的,纯洁的,无忧的,有趣的,敢爱敢恨的,是最永恒!
《小屁孩日记》可是一套令人看了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书,这套书我都已经看了n遍了,可还是觉得百看不厌。
主人公格雷是一个机灵、自变、胆小懒散、又爱出风头的男孩,他特别的搞笑,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可其实他是幻想着自己成名后可以用笔记本来应付采访他的记者;他喜欢玩电子游戏机,爸爸要让他多出去活动,把他赶出家,结果他跑到朋友家里去继续打游戏,然后再会家的路上用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成出了一身大汗的样子;他特意在分班的时候装成不会念书,好让自己被分进基础班——这么有鬼点子的格雷在家却经常被自己的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对被爸妈保护着的弟弟曼尼总是无可奈何。
我觉得格雷的童年生活真是太丰富多彩了,每个故事都妙趣横生,用这种又有漫画又有文字的日记把自己的童年记录下来多好啊,我们大家都应该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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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狂人出身于封建土夫家庭。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是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现在世界上最大的动物要算水中的鲸了。我们要好好保护这些动物。他们不应该抓这一些可怜的鲸,它们这些鲸也有自己的.家园,有自己的亲人,有自由的空间和自己的小伙伴,还有各种各样的时空。我们不要乱捕捉小动物,我们不但不能捉动物,更不能把小动物当做食物拿来吃掉。我们要去爱护它,保护它,关心它,我们一定不能捉动物,还有许多许多……我们要把小动物对我们的凶猛变成对我们亲切,把它们放大自然,它们是属于大自然的。我的感觉是:如果没蓝鲸,蓝鲸也没有了生命,这样子就让我们看不到可爱、活泼的蓝鲸了。我们也不能听到蓝鲸唱的美妙的声音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我们要爱护动物,热爱大自然。
《狂人日记》这一篇主要讲了鲁迅在出稿一段时间后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就像要吃掉他一样,鲁迅还说自己当时回想了以前一些关于吃人的传闻,如:吃杀人狂的肉可以壮胆,用馒头沾烈士鲜血可以止咳,父母生病儿子要割下自己的一块肉给父母吃才能好等等。
关于这篇文章我觉得是在讽刺一些人——那些用异样眼光看着鲁迅的人。
众所周知,鲁迅弃医从文之后讽刺过一些吃馒头沾烈士鲜血的人,说过他们病态之类的话,这类话当然是讽刺的同时得罪了很多封建迷信的人,鲁迅的话与他们所谓的“正确的思想”产生了冲突,得罪了那么多人自然是会的。自然归自然,就不代表他们是对的。不然为什么一堆人会支持鲁迅呢,鲁迅是对的,毫无问题。
对此,我对于出生在21世纪感到幸运,不会受到所有19,20世纪的束缚,不会有那么多盯着人看的奇怪的人,不会有那么封建残忍血腥冷酷无情悲观的'想法,没有人会变态到拿馒头沾烈士鲜血,也没有人会吃人。而往后望去,鲁迅全部经历过这些,是多么慎人,多么恐怖,也没有人管。那鲁迅是多么可怜,从年轻时就立志救中国人,苦学几年,到头发现,要救的不是人,是在人躯中等待救赎的灵魂,人生的几年就这样白费了,只好学写文章来救人了,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招来了麻烦,招来了鄙视,负面的评论远超于正面的评论,而鲁迅仍然作为一个不倒的勇士。
是什么让他如此坚持,明显不是钱,是爱国的精神,身为国家不多的读书人,鲁迅认为带领国家算是读书人的责任,店铺,辛辛苦苦,雄心壮志,是灰霾,还是成功。也许当时并不怎么样,但也感谢了变法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读书,宣传读书,提倡读书,为了读书。
所以,在此要致敬鲁迅先生!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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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达奶奶家有一只快乐的鸭子,麻花儿。
麻花是一只胖乎乎的母鸭,走路时摇摆不定。每天,村里的人都要在麻花儿的脖子上戴茉莉花环,这样麻花儿的脖子上每天都有七八个茉莉花环,直到下巴上升。
这时,她很开心,是一只充满幸福的鸭子。
麻花儿除了陪村里的人套花环外,还要和张达的爷爷套花环。爷爷的智力只有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什么也做不了。每次麻花来和他玩,爷爷总是高兴地“哇”尖叫,迫不及待地想开始玩。为了让爷爷开心,麻花儿每次都扑来扑去地接花环,尽量接到爷爷投的`每一个花环。爷爷一见投中,就更开心了,手舞足蹈。开心极了!
忙碌了一天后,麻花儿独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伴随着茉莉花的芬芳,萤火虫闪烁着淡淡的绿光,伴随着麻花儿回家的路。虽然她很累,但她很累,很快乐!
《快乐的鸭子》这本书,是一本温暖我心灵的书,麻花儿那毛茸茸的脸庞,让我的心也被映衬出温暖。
事实上,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伸出手,我们就能遇到它。如果你能为别人付出更多,那么你就是一个快乐的人!
认识一只快乐的鸭子,让我也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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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万巴的《捣蛋鬼日记》后,我发现这本书每个故事都很短,但作者却把捣蛋鬼的调皮、捣蛋鬼的风格全部都体现出来了。
捣蛋鬼—加尼诺,身为故事的主角,他的性格爱好,一切都被写在了这几十篇日记中了,另外他不管什么时候都写日记,这可是一个难得的优点。
我印象最深的是去罗马这一篇,故事是这样的,再过两个小时,“我”就可以去罗马了。最新鲜的是爸爸不陪“我”去了,而是把“我”托付给克劳凡奥。蒂利纳先生,这句话中的新鲜事让我体会到加尼诺不喜欢跟着爸爸。还是在这一章,其中加尼诺把像皮球喷射墨水的情节及那个被喷到的人的愤怒描述得很有趣,让我现在想起来还会忍不住大笑起来。
另外我发现,加尼诺很不注意,小刀、刻刀之类的东西不离左右,大家千万不要学他。
万巴把捣蛋鬼的任何东西连他的自身对家人的好坏态度都有清楚地描写。
我认为这本书把男孩子的性格全写了出来,我很喜欢读。
随着时间的飞逝,《童年》这本书已在我眼中一跃而过,此时心中感慨万千,留下了不少记忆深刻之幕。
童年显然是快乐开心的,充满着儿时的天真烂漫,五彩的画笔,真挚。然而就在作者儿时的童年里,装满了悲剧与伤感,留下了一段沉重的往事,不时也勾起人们对他的怜悯,作者的经历是伤痛的,那些铅一样沉重的丑事,在作者心中永不磨灭,但是儿时的作者给悲剧上蒙上了天真烂漫的色彩,在黑暗中寻求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看到美好,在悲剧中寻找希望的力量。我欣赏作者的坚强之心,也看到了他心中的正义光明。
人世上,难免会遇到悲剧,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坎坷挫折是人生路上的必要阻碍,我们要乘着人生的船,在大海中前进,跨过大海中的一颠一簸,相信美好,相信世界,一切不顺心的事情也会好起来,只要对生活充满希望、信心、美好、力量,面对挫折困难,乐观积极向上,心态放松,就会把你希望光明的人生即将苏醒,正是像《童年》里小小的我一样,心中蕴藏着希望。
《小屁孩日记》终于看完了!合上书本,小屁孩朱尔多鲜活的身影还在我眼前闪现:“问题大王”、满脑子奇思妙想,天真的朱尔多显得那么的“傻的可爱”!
朱尔多找到过小猫朱古力豆,被校长表扬过,是爸妈的开心果。但他也很粗心,和朋友玩藏东西,居然忘了把朋友的书包藏哪里了,他太粗心了!
朱尔多无忧无虑、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虽然偶尔也有点小烦恼,但都挡不住他快乐的天性,他在淘气中体验快乐,在日常琐事中感受充实!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屁孩日记》,里面有很多好玩、搞笑的故事。比如:橡皮失窃案里的金刚他想收集橡皮破吉尼斯记录,因为米多和“一塌糊涂”的光临,金刚的吉尼斯梦想破灭了,还挨了老师的批评,而米多却成了班里的福尔摩斯侦探。金刚真是太不值得了!
还有朱奇奇真是太笨了,上厕所时米多让他往左看,他就向左看,结果看到了墙上写着“请往右看”,他又往右看,他又看到了墙上写着“请往后看”,他又往后看,后面墙上居然写着“朱奇奇,上厕所时不要东张西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哈哈地笑个不停,还好我在学校没碰到这样的事情,要不然也会闹出笑话的。老爸问我万一碰到怎么办好?看起来我还要多动脑筋,努力学习,使自己变得聪明和机智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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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颇有感触。
《狂人日记》借助一个虚构的“狂人”之口,揭示了中国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批判了长达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这篇《狂人日记》用十分真切,详尽的语言,描述了一位语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意识不清的人物。一个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人,却道出了当时社会的本质。而那些所谓的正常人,却干着“吃人”的勾当,这便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之所在。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日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这几句话,是全文给我印象最深的。
这几句话中的“他们”,都是以往被封建传统所迫害过的人,但“他们”不但不去反抗,反而也做起了“吃人”的人。当时的社会竟是如此可怕,黑暗,让文中的“狂人”“从顶上冷到脚跟”。鲁迅先生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这句话就是说所谓的“仁义道德”,其实就是封建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定义:虚伪!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吃人”。
“大哥点点头。原先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这句话反应了在封建社会中,没有亲情,连自我的亲人、兄弟也有可能相残,这是多么可怕啊!
“仅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必须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可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日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叫我怕,叫我纳罕并且悲痛。”我认为,那里的“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指的是我国封建主义统治的长久历史。凡是反抗封建主义的人,都被认为是“狂人”,或是“疯子”,这也就是人们甘当“吃人”的人的原因吧!
“救救孩子······”这是“狂人”发出的最终的呼吁。这世上还有几个未“吃过人”的孩子孩子们为何也学会了“吃人”未来的期望也只能寄托于未“吃过人”的孩子身上了。所以,鲁迅先生再一次借助一个“狂人”之口,发出了呼吁。
在这字里行间,我读出了鲁迅先生满腹的忧患,读出了他内心的呐喊:救救孩子们吧!他们是国家未来唯一的期望了!他的呼声,或许是当时社会唯一的曙光。
在斯看来就是“吃人的实录”,在这篇文章中,斯感到前所未有的压抑感和苦难,这样的社会,是如此的可怕,“非人性”的观念,是当今一向存在的,只是我们这一代所未曾用第六感所感应到的,也许,是被电脑惯出了几许病殇,所以第六感受到了严重迫害,就像哈尔滨的那座大桥一样,其实隐患一向都有着,只是,“时机”不够成熟罢了!当某些事物变成了一种“灵异”般诡异的时候,斯曾可想,而不知再不知,兴许,在此刻《狂人日记》里,写的有些沉重压过五指山,可是与此刻而言,对于斯的启示便是一层又一层的灰烟瘴气,这样的瘴气,已经让我们原本过上百的寿命却变得仅有还不到70岁。
可悲么!不怎样可悲,你的思想很深刻又能怎样,你把问题看的清澈见底又能怎样,你奈何不了什么就像文中最终,写的那样,救救那些没有吃小孩的小孩子们。可是他能救济么所以呐喊,俨然变成了“孤魂野鬼”的哀怨呼叫转移的家底儿资本。
回过头来想想:时刻惊醒自我,一个无穷无尽的使命,斯能做的就是全力而为之,可是不犯拙,是不太可能的了,相似的事情很多很多。
这篇文章让斯联想起一句话:“说高尚,谁在高尚!说低俗,谁又在低俗!”,这是何等畅快淋漓的一句话哉!!!斯也在最终有一疑问,便是上句话了。
这是一部首次用白话文写的日记,可谓是开创了天河。它描写的是一个狂人,并且是用日记的形式来书写的,其实刚开始才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以为是真的狂人,可当自己真正去品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才发现,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不仅是指狂人,更是体现出了当时社会的迂腐!
由狂人的日记可以看出当时的“人吃人”极端情况,其实在那个时候,我想这类情况应该是很普遍的了,而鲁迅先生却敢于用笔写下,他从一个“狂人”的角度,从他的心理,用日记的形式,抒发出当时百姓对统治者的不满,更是抒发了作者鲁迅的愤恨。作者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是当时社会和人生真理的心弦。狂人是有代表性的,他不是普通的狂人,他的命运代表着当时统治社会腐败与百姓的影子。
其实,当我真正的投入身心地去读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在文章中,鲁迅先生不时地在暗示着当时统治社会的黑暗,有些也暗示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可谓是用心良苦!鲁迅想说明的无非不就是“人吃人”的极端情况。“狂人”的命运也正揭示了这一点,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高度的概括。
或许,在常人的眼中,“狂人”就是一个疯子,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可是,他们没有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过,鲁迅从他的心理着手,来描写他的变态,他的“狂态”,是为了什么?如果都按照常人的思路去思考的话,那么也没有写这篇文章的必要了。在黑暗的笼罩下。没有一个人能够有反抗的资格,换句话说,一旦有人反抗,那那人必死无疑。在这样统治下的百姓们也就预示着一定得受欺压,而鲁迅笔下的“狂人”不过是其中一个罢了,可以说他的狂完全是被逼的,无奈的!
我想,这篇充满哲理性的文章一定可以在文坛继续立足下去的,因为真的很棒,在这个寒假,阅读了这部作品,也早已让我切身感受到以前社会的庸,《狂人日记》可谓是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在斯看来就是“吃人的实录”,在这篇文章中,斯感到前所未有的压抑感和苦难,这样的社会,是如此的可怕,“非人性”的观念,是当今一向存在的,只是我们这一代所未曾用第六感所感应到的,也许,是被电脑惯出了几许病殇,所以第六感受到了严重迫害,就像哈尔滨的那座大桥一样,其实隐患一向都有着,只是,“时机”不够成熟罢了!当某些事物变成了一种“灵异”般诡异的时候,斯曾可想,而不知再不知,兴许,在此刻《狂人日记》里,写的有些沉重压过五指山,可是与此刻而言,对于斯的启示便是一层又一层的灰烟瘴气,这样的瘴气,已经让我们原本过上百的寿命却变得仅有还不到70岁。
可悲么!不怎样可悲,你的思想很深刻又能怎样,你把问题看的清澈见底又能怎样,你奈何不了什么就像文中最终,写的那样,救救那些没有吃小孩的小孩子们。可是他能救济么所以呐喊,俨然变成了“孤魂野鬼”的哀怨呼叫转移的家底儿资本。
回过头来想想:时刻惊醒自我,一个无穷无尽的使命,斯能做的就是全力而为之,可是不犯拙,是不太可能的了,相似的事情很多很多。
这篇文章让斯联想起一句话:“说高尚,谁在高尚!说低俗,谁又在低俗!”,这是何等畅快淋漓的一句话哉!!!斯也在最终有一疑问,便是上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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