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反省和总结,通过这个过程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力和信心。以下是一些小编整理的心得体会样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的本钱。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本站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
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书中大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无论是荒原狼,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美国文学中典型的硬汉形象,表现出惊人的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独中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的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起来实不令震撼!
比飞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同时,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其心灵的雨露。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淘金人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人生本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阳光鲜花和掌声,更有雷电荆棘和打击。微笑着穿过荆棘,才能看见深处的鲜花;坦然的面对雷电,才能沐浴温暖的阳光。当一个学生在万人竞争中脱颖而出时,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当一位运动员在千人拼搏中夺得桂冠时,你可曾了解,他努力奋斗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风雨无阻?唯有经受住磨难打击,才能迎来掌声连连。人生,因为有痛,才快乐着。
读完这篇文章,我仿佛看到通往成功路上的坎坷重重。但是,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深信,我将会在这些坎坷苦痛中品尝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的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要尽情的绽放人生的辉煌。——尾记。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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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未20世纪初的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写的是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一个人风餐露宿,孤苦伶仃地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不畏艰难地行走。他身边没有任何食物,靠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生命。寒冷的夜晚他就倒在地上或岩石上睡觉。一路上还与大棕熊、野狼群进行斗争。他凭着对生活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淘金者的举动让我惊叹不已,也让我对人的生命有更深刻的感悟和启示。
淘金者被伙伴遗弃在荒原上,没有因凶残的野兽、饥饿及疾病的折磨而气馁,而是心怀着期望,看着远方海上那些似海市蜃楼的大船,坚信自己一定能到达彼岸。此时我想到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谁能使你倒下。如果你的信念还在,生活就还能够继续,就算为了可能的绽放,也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人生就像跑步一样,放弃比选择更难”。就如书中的'淘金者在生命垂危时爬行,后面紧紧地跟随着奄奄一息的饿狼,他们都在垂死挣扎着,共同走在一条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路上,他们都知道不能放弃。放弃就面临着死亡,只要不放弃定能战胜一切危险。
书中写道:淘金者赶路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他把剩下的金子全部扔掉了。当年的淘金者淘到金子很辛苦,但是在生命面前,他别无选择。他明白,其他身外之物没有什么意义,生命才是最可贵的。试想一下他不这样做的话,也许早就死了。这说明金子有价,生命无价。奧斯托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仅有一次是属于人类的。”现实中有许多人为了挣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比比皆是。只要有了生命才能创造财富,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浮云。爱惜生命就是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生命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忍受着饥饿,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没日没夜地朝前走,哪里摔倒就随时在哪里休息。最后已经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还不停地爬行,膝盖、脚掌都磨烂了,血淋淋的肉露出来了,在他爬过的苔藓地、岩石上,留下一条血迹斑斑的路。他知道只有抓紧时间才能获得生机。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而我们大多数人对于生命的想法就是过一天少一天,很少有人想怎么抓紧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和有效的利用时间。俗话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好多事情就这么一天一天的在推迟,最后是一事无成,浪费了时间也消耗了生命,自己也在一天天变老的路上。与淘金者相比心里很羞愧。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还时不时地抱怨生活不公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这也是对生命的最好的报答,是对亲人的最好回报。
我的一位朋友,他自小身体单薄,患有难以治愈的隐性脊髓瘤,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少年。但是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沮丧,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坚持每天做运动和不懈的学习,竟然考上了大学,并且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位朋友的作为就如《热爱生命》中所说:“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小说的结尾写着淘金者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去问厨师、水手及船长,本人储备的食物够不够用。他们一再告诉他,让他相信食品充足。他这个举动是曾因为没有食物,在濒死的边缘挣扎而留下的后遗症。他知道要想活下去食物很重要。这也告诫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食物和水。现在世界上很多人还处于饥饿状态,如果我们都经历了淘金者饥饿的遭难,那我们就会珍惜粮食。
愿每个人都能从《热爱生命》中得到启示,懂得珍惜每一粒米,杜绝浪费食物,共同营造一个没有浪费的社会风气。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疾病、瘟疫等等每天都会发生。面对这些遭遇,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珍惜生命的每一天,让自己每一天都充实,都活出别样的精彩,为我们的生命献上最好的礼物。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读后感)。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每个人来到世界都是一条生命,或许你并不在乎,因为你从来没有想过生命对你来说的重要性,当你仔细想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会想万一我没有了生命会怎样?活着有什么意思?等等等等,或许说都说不完。当你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之后,也许你的谜团会解开。
生命是什么?是希望,希望没有了,命也就没有了。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一定要好好珍惜。有时会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不珍惜生命而是去浪费,那我只能对你说,你不配来到这世界,这世界不欢迎你这种没有生命意义价值的人。第一种浪费生命的人是虚度光阴的人,因为他们只是利用时间去玩耍而已,并不知道用玩耍打发时间是浪费生命的表现。第二种浪费生命的人比第一种人还可恶,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们糟蹋自己的身子。我相信大家都知道烟是有害物质,吸的时间越长,生命就越短,没想到除了男人抽烟,就是女人抽烟,甚至连学生都抽烟,我只能告诉你抽烟是一种等死的表现。比抽烟更可怕的.是吸毒,因为吸毒比抽烟死得更快,所以世界在提倡要远离毒品。
人要活得要有价值,可不要浪费,因为有价值的生命会让你活得更加精彩,精彩的一生,会让你回味无穷。热爱生命是爱自己的表现,既然是爱自己,就更要为自己着想,可千万别遇到风吹雨打的困难就想着死,一定要挺过去,记住这是一种磨练。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之一,书中讲述了一位美国淘金者在西部遇险、挣扎求生的故事。在当时的大背景下,美国掀起了一阵西部淘金热,不过,在尚显蛮荒的美国西部大陆,对于很多追梦人来说仍然是危险重重的,无数的人被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伤,被朋友无情抛弃,又遇上了一条同样受伤而奄奄一息的狼。就这样,一人一狼,这这片渺无人迹的土地上,一边前进,一边互相戒备。最终,主角杀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来,等来了救援。
荒野小说是杰克·伦敦最具鲜明的特色之一。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白獠牙》,以及这部《热爱生命》,关于美国西部和阿拉斯加处女地的描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与作者早年当船员出海,历经艰险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杰克·伦敦只要有空闲,就不会忘记读书。几年的航海经历不仅锻炼了他的体魄,更让他读完了许许多多大师的作品。后来,他在一次写作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对于仅有小学文凭的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他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好学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学习。
在杰克·伦敦逝世几十年后,海明威在他的书中写道“人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败”。我们可能无法经历《热爱生命》中主角的绝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汉市突然爆发的疫情,对于每个生命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在无差别攻击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显露无疑,甚至连消逝都是悄无声息的。然而,伤痛过后,是举国上下的抗击疫情,驰援武汉。无数医护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从死神中抢来了无数生命。而全国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汉的正常运转。在封城76天后,这座1100万人口的城市从伤痛中恢复,再次焕发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闪出了光辉,诠释了热爱。
生命是什么?不妨摸摸自己的脉搏,感受那铿锵有力的鼓点。生命或许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顽强,所有不能击败他的挫折只会让它浴火重生,更加强大。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热爱生命》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
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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