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使我更加客观地审视自己的表现,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借鉴他人的总结经验是一种快速提升自己写作技巧的途径,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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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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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在给茨威格的回信曾写到:“以其惊人的诚挚语调,对女人超人的温存,主题的独创性,以及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具有的奇异表现力,使我深为震动。读着这个短篇小说,我高兴的笑了起来——您写得真好!由于对您的女主人公的同情,由于她的形象以及她悲痛的心曲使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我竟丝毫不感羞耻地哭了起来。”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己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直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起。”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可以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可以不拥有,但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可以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接受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希望他可以回忆起她曾经的幸福,但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终于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终于,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己的伤,自己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终于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可以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天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知道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终于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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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做这样的梦,梦里我是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时值初秋的午后,风儿无休止地吹着。望着窗外的低沉的天空,思绪不由自主的远飞了。
脑海里想起前几日看过由徐静蕾主演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内心勾起了千万丝情绪。并非是我矫揉造作、心血来潮,而是同为女性的我为这个陌生女人的爱情观感到十足可贵,甚至可以说是敬畏。因为在当时那个时代里,它显得那么超凡脱俗、凄婉动人,她的生命也因付出了爱情而更为富足。
于是,今早把原著细细品味了一番,完毕,不禁再一次被深深地感动到泪流满面。作者茨威格用了极其细腻的手法通过长信的`方式使主人公自我宣泄、披露心灵,字里行间毫无保留地透露着这个陌生女人内心热烈又坚贞的情感。
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位十三岁少女暗恋邻居青年作家,委身与他并怀上了他的孩子。但是作家善忘,几次离奇的邂逅仍没有想起她,历经艰辛与折磨,还被作家误认是卖笑女郎。尽管如此,她也没有向他暴露身份,而是独自生下他们的儿子,直到儿子不幸夭折,自己也感染重病即将辞世,才写下这封没有具名的长信,标题为“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
从十三岁一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她始终将作家当作余生的信仰和生活的寄托与希望,像是一支鲜活的血管里缓缓流淌着的血液,热切又沸腾,融入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支撑着自己勇敢的面对命运,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十年如一日的爱情。在这物欲横流、金钱肆虐的时代,谁能秉持一颗纯洁无畏的心去流露自己的真挚情感呢?尽管作家生性健忘、轻浮、善交新欢,但她却一次又一次像飞蛾扑火般舍身忘己地将那份炙热的感情交付与他。这也许就是爱情里的英雄气概吧!“命运注定,我一生就这样站在你紧闭着的生活面前等着。”
使我印象较为深刻地一段话是:“我是有自尊心的,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激;在这点上,我愿意在你结交的所有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个。”
这份震撼人心且赋有自尊的爱呀!怎能不令人惆怅感怀万分呢?要明白,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生命正依恋着你,并且为你憔悴。
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我们的孩子。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人可以爱,只除了你。可是你是我的什么人啊?你从来也没有认出我是谁。你从我身边走过,你总是走啊走啊,不断向前走。曾经有一度,我以为可以把你抓住了,在孩子身上抓住了你。他一天天长大,他的眉宇之间,他安静时的神态象极了你。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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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了一个四十一岁的男作家在生日当天收到了一封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厚厚的一叠。这封信解读了一个女人的一生的暗恋,她的生命里除了那个男人,其他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尽管他不知道。
最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的精神很集中,除了心灵的震撼外,我没有对女主人公有丝毫的评价,不觉得她太执着,也不认为她太可怜。读完后,却感觉她好辛苦,更认为男作家有不对的地方。在收到这些信之前,于他而言,她是一个过客,不曾有过动心,茫茫人海中的匆匆一瞥,也不过是一个美丽却陌生的女人。而于她而言,他却是她这十八年来的希望,她唯一的爱,如飞蛾扑火,在所不惜。都说爱情开始于对对方的好奇,进而发展成爱。于一般人而言,他们会选择向对方表达出自己的爱,或者暗恋一段时间后,感觉无望,便放弃了。但是对于她来说,由刚开始的好奇,到之后的崇拜、羡慕,最后变成了爱。他于她而言,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英俊、富有、博学,但也是高不可攀的,他身上的一切都是好的,甚至于他的风流也是理所应当的,他成了她的精神支柱。她渴望着与他接触,观察着他,却又只敢默默地爱着。她不可自拔地沉醉在自己的暗恋里。
她和他的孩子,却是她的情人抚养,心甘情愿的为她打理好一切,愿意照顾她,而她也需要他。在她可以不为生技发愁,可以有空想念爱人的时候,她却因为那个男人放弃了情人的照顾。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把她的爱埋在心底,这并不妨碍与一个合适的人组合一个家庭。她的爱,太炙热,太深沉,也牵扯到太多的人,与太多人有关。她的暗恋捆住了自己的心,也阻碍了那些爱她的心。或许,真正爱上一个人后,我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但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比爱情更重要。
不知道这是不是柏拉图式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在生活中极少存在的疯狂的爱,有人向往她的纯粹,但也有人惧怕她的极致。可能是女人长期处于弱势的地位,没有事业心,又是感性的动物,所以多数希望有一个全身心爱自己的男人,心思细腻,总会为感情轻易的让心神波动。如白薇与杨骚。自己爱的男人一直最爱他的旧情人,总是拈花惹草,让自己染上了性病,甚至打骂自己,但是她就是离不开他。但是她的这种时刻注视对方、抚摸对方用过的东西的疯狂行为,或许一些人难以接受。当然,她的这些事对方不知道。
想到女主人公与她的情人,我感到一丝遗憾。或许,是因为我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原因,我不认为没有爱情不能够结成夫妻,毕竟亲情能够让婚姻持续下去,谁都不能确定会爱一个人一辈子。紧紧抓住手中的幸福,是我们最应该做的事。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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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待,期待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待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弃!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
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仅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仅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可是所以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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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假期,终于把茨威格大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完完整整地读完了。不得不赞叹,茨威格果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懂女人心理的作家”,敏感细腻的心理描写,真挚动人的情感表达,尤其是他的文字,字里行间无一不洋溢着大胆勇敢的炽热爱恋和爱而不得的撕裂伤痛。
“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都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整个故事的概括大抵便是这句话。
可以这样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一本书。虽然我并不赞同书中女主为了所谓美好的爱情而近乎卑微牺牲一切也要将爱进行到底的选择,但所有的爱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与价值。我十分佩服女主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飞蛾扑火,燃烧自我的勇敢与热情,那是我不曾拥有也不曾敢想的“大胆与偏执”。
女主在书中没有准确的名字,“一个陌生女人”便是她所有的代名词。那个陌生女人,从花季少女的13岁初遇邻居的他,到她死亡的那一刻,陌生女人的一生彻彻底底就是一场漫长无声的暗恋。在她的眼里,他是她“心上白月光”,是她“一生的爱恋”。
与此同时,她也无比清楚地知道他是一个不折不扣风流成性的花花公子,哪怕他们曾三度春宵,他依旧记不住她。哪怕她为他生下儿子,并偷偷扶养他的孩子,甚至因此去卖身。每年生日给他送上一朵白玫瑰,他也依然没有注意到,更别提参透白玫瑰背后深情的涵义——一个女子一生一尘不染的爱。至始至终,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恰如她的自白,“我一头栽进自己的命运,仿若跌入深渊。”
有关暗恋这个深情的词,大抵便是“我爱你,与你无关”,亦是“我毫无指望地爱你”,更是“我,穷极一生都未曾因爱你而疲倦”。而读完这本书却只能道一句,“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先是被徐静蕾拍的电影所吸引,后来又去看了话剧,脑海中始终挥不去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是多么爱他,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甚至是在有机会和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我甚至猜测是她较为清高、自尊,放不下面子向深爱的人剖白一切。直到看完书才明白:因为懂得,所以不说。
爱情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双方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对于付出较少的那一方,相对于用生命全心全意爱着的那一方,你甚至都不能用道德、法律之类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谴责,爱情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情不知所起,故一往情深。
很早就听过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子,但他的作品还没有看过。最先听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因为曾有部根据其资料拍摄的同名奥斯卡获将电影。几年前,老徐自导自演了一个中国版的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也不想看,我认为让姜文去演里的的男主人公本身就是个失败。
茨威格的心理描述很细腻,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读完的这部小说。女主人公从他十三岁起就爱上了风流倜傥的男主人公,一开始也就明白他虽才华横溢,但也是采花无数,处处留情。当她十五岁的时候,因母亲另嫁,离开她初恋之地的时候,她竟然晕了,最终临走鼓足勇气,去按男主公的门玲,向他表白,却没有人在家里,那段的心理描述最不错,看着就让人紧张。
感情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因为有了她对男主人公的爱,她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成绩也突飞猛进,对她以后的人生的成长,气质塑造作用巨大。成人之后,为了见到朝思暮想的爱人,女主人公到维也纳,租住在男主公公寓附近。最终有了机会,两人相约一齐吃饭,进而发生了关系,经过三夜的缠绵,她竟怀上了爱人的孩子。她从孩子身上看到自我爱人的影子,活的虽清苦,便很充实。为了孩子,为了自我的爱人,她出卖肉体来改善自我的生活,使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但她说她的灵与肉是分开的,她的心里唯一爱人的位置只是男主人公。之后,她也曾以自我贵妇人的高雅气质,又打动过男主人公,可惜当两人在一齐时,男主公却认不出来她了,还要给她钞票。最终因孩子因伤寒去世,女主人公所有的爱破灭,心灰俱冷,才决心把这自我,把自我十三岁以来的心理和人生轨迹写出来告诉男主人公。
已过中年的男主人公,却是想了好久,也没人想起女主人公的样貌,他从不明白她的名字,和他在一齐的女人有无数个,到底是哪一个,他也分不清了。到底是谁,或许永远是一个谜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纯洁的初恋。初恋是青涩,酸楚的,而女主人公却把自我的初恋融入了自我的一生。我个人认为是不值得的,但时代不一样,先择差异造就了各种各样的人生。
读后我在想,作家本人茨威格会不会就是小说中的男主公呢他出身豪门,受教育完整,十七岁就发表作品,一样的年轻有为,风流儒雅。早年看过《茶花女》,里面的女主公的命运和本小说中女主公的命运有些相似。前些天,看到一篇关于歌德的传记,说73岁的歌德喜欢上了19岁的乌尔丽克,频频的书信进攻,最终还向乌求婚,因家人的反对,歌德只好做罢,郁郁而最终魏玛。而美丽的乌尔丽克也是终生未嫁,以95岁的高龄仙逝,想必她的内心里也很多的故事,若展示出来,肯定也很感人。
又看了一部好的小说,犹如又登过一座山,一座不高,绿色,让人简单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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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叙述的情感广泛地存在于我们人类之中,是现实的距离不敢让我们把这种人生本能的情感,向感情载体直面表白。也许距离产生着美,我们深怕直露的情感,会破坏彼此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朦胧的美。
得不到的依然坚持,应是人类现实中的最大障碍。现实的功利性教我们懂得了怎样去放弃,固守着没有根据的幻想,并不能有助于生活的展开。
人类的悲剧在于,有共同的生存环境,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却是悬殊,于是把简单的生理需要,想像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我们在处理复杂的局面时,又执意要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把好端端的顺其自然给弄得一团乱麻。或者是,我们总喜欢把自己想像成至高无上的圣人君子,明知唾手可得却偏偏做出一番诚惶诚恐的样子,等到失去了又来强烈争取,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执着与后悔,结果都跟当初的想法不一样,就算你得到的,也不是你原来想像的那个样子。我们生活中,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东西来让你实践,无数个角色构成的一幕幕悲喜剧,是人生永远不可能复制的结局。
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是带着几分探索的心情去读的,在“我”的生活周围,有太多的女人围绕着,而组织起一个“情有独钟”的女子,是多么地不容易。社会总在得失之间存在着,时间都是单维地把过去给遗弃,你永远组织不起一个理想中的形象。
当我们创造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形象时,总是和现实中的原型相去甚远,甚至,生活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原型。“我”想像出的女人,应是凝聚了众多的闪光点,但不可能把“她”当成了“我”心中的太阳,因为,人的一生不能只在阴郁中度过,“有快感,你就喊出来”吧。
确实,在生活中,很多很多的闪光点我们是无法抓住的,因为它们分散在各个地方,很难收集。对于每一次感动,多是让我们心跳一下而已,难得让它们在记忆中留存,考虑到每个人的生活不仅仅只在感动中度过,为了整个情感世界的有序运作,人们总是在现实中放弃着一些梦想。
陌生,却让人觉得是那么地熟悉;熟悉,而很多时候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把一个人错认,是对这种悖论的最好诠释,多少的一见钟情,无不是在某个陌生人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
理想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尽力去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存放在梦中。在梦中,仅仅在梦中,而且也只是短暂地停留一下而已。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让“我”审视着社会的现实,在人人为己的环境里,逃避现实的情感是无法存活下来的。而且,金钱衡量一切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无私的爱,哪怕你是在对别人付出。
从一个纯洁的小姑娘,到一个涉世太深的夜总会的女人,是怎样的社会现实把“她”造就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我”想不仅仅是“我”对一个女子感情历程的漠视,更多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于生存其中的个人,而表现出的一种漠不关心吧。
真的,我们身边的人,都在为着自己的生存而忙碌,自己的感情犹在忽略,又何曾由我们去关心过别人的情怀?环视周边的风情,猛然发觉,在我身边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他们让我乐于相处,而处处又让我不敢相信,“质本洁来还洁去”,本就是一句安慰自己的话语。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终,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可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
茨威格以一个孩童的反叛视角来窥探孩子心中纯洁之地,饱受焦急、煎熬的心路历程,折射大人们的“秘密”。最后的结局是趋于和解,其中的过程却充满了反转。这个孩子究竟学会、成长了什么?这段经历是他周而复始的大人之路的开端吗?还是母爱(母洁)全新守护的起点?作为人的共同点,依然多于我们之身份。
女性始终都是感性的动物,这种情感的充沛长于感动自己,堕入深渊。无形的枷锁、世人的言论、群体内人士的不自知,都往女性身上,加上一根根微不足道且作用显著的稻草,真实而强烈。戏剧化的画面是自我意识的强加,联想的天性使自己臣服。激情相遇讲究质量,而通常这些质量都源自女性的自我说服。
不得不说,茨威格很懂女人,或者,很懂人性。字里行间对女性心理的把握游刃有余,功力尽展,舒放自如,牵动我心,话语即心理。同时,在小说文题与内部架构上也表现出其写作技巧,使人耐人寻味。他要表达女性的弱点?人性的必然?在21世纪的今天犹能窥探得到理性与感性,激情与冷静仍是作为人的本能最交织繁复的情绪。
“我低下头,毕恭毕敬地吻了吻她那枯萎得如秋叶般的微微颤抖的手。”女性值得,永远值得。
本想看看书籍缓解一下心境,谁知选中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结果反而总会引起我心神不定,神经紧张,说难受,心塞各种情绪都有。不是说写的不好,是不能缓解心境,反而增加心理负担。
作者经过书信的方式叙述出来。刻画出的人物性格,描述出的男人女人的内心世界,着实很细腻。
“我们素昧平生,可我对你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我的一生从认识你开始。”
一个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进入了感情旋涡。从13岁开始,默默的爱了一个男人,之后还是在被男人以为她是妓女的情景下生下男人的孩子。
最终还用绝笔的形式告知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这一生,穷其一生,只为爱他,等一扇不开启的门。
只是想不通,一个女人对男人的情感到如此卑微和无视。这个女人的影子时刻都在我头脑里出现,对作者突然有喜欢又有憎恶之情。
我时不时的会问着自我,原先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人为了感情,而不顾一切,至死方休。即使是在小说里,电影里,我都感觉很真实的存在。而我突然又很矛盾,又期望看到这样的真实的感情,又十分觉得不可理喻。
总之,也突然明白,生长环境,真的会影响一个人的感情观;眼界也决定了你会爱上什么样的人。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我,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以往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世间这样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
二十年前读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羡慕男作家的艳遇;二十年后在电影院里看中国版的同名电影,心态大变。艳遇还是那个艳遇,羡慕却不再是一样的羡慕了。此刻羡慕的,是女主人公独立的、充满自尊的人格。
那样长久地、痴迷地爱着一个男人,甚至能够说是把自己的一生都搭进去了。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人格上不独立的表现。但实际上这个女孩却有着真正独立的人格。她就那样任由自己爱着,她的爱不受男人的花心的影响,不受其他女人的影响,也不受另外一个她不爱的男人的影响,更加不受世俗的条条框框的影响。
我们能够比较着想想另外一种类型的女人的爱可能是什么样貌:男人的花心可能会使她愤怒,因为她会认为这是对她的忽略与贬低;其他的女人会被她看成竞争对手;另外一个男人的关注会使她脆弱的自尊得到暂时的安慰;她还会时时顾及到自己的言行会使别人怎样看自己;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格上不独立的表现,因为这样的女人总生活在他人和环境的影响和牵制之中。
在舞会上,男记者三言两语就让“陌生女人”跟自己回家了。女人的话外音说,“我不管什么自尊不自尊了”。但她这样做这却是最大的自尊。自尊意味着对自己的愿望的尊重。还有什么愿望比爱和被爱的愿望更重要、更强烈呢?她爱那个男人,在那个男人召唤时她如果不去,那就完全不是自尊了,说好听一点那是“尊重他人的意愿”,说不好听一点是“向他人或者世俗规则行贿”。
影片中有一个细节。一夜欢愉之后,男记者偷偷地将一些钱放到了“陌生女人”的手包里。这个行为无意间将爱他的女人变成了妓女,同时将自己变成了嫖客。陌生女人没有像很多人可能预期的那样,当着男记者的面愤怒地撕碎那些钱,以证明自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才那样做的。她拿着装着足以让她蒙羞的钱离开了那个不太自尊的男人,在路上遇到了男人的男仆,就把钱给了他而没有让那个男人看到。这是何等的自尊啊:我自己明白自己不是妓女就能够了,你知不明白与我有什么关系呢?跟那些总是想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清白的人相比,这个女人简直有着女王般的高贵和尊严。
还有一个细节。背景是乡下的湖和湖边的草丛,女人的画外音说:我怀上了你的孩子,我不想用孩子来要挟你,我要让你觉得我和你的其他女人都不一样。这也是自尊,自尊得不屑于跟凡夫俗子为伍。
男记者的艳遇,的确有让人羡慕的地方;被一个甚至多个女人那样地爱着,肯定是十分幸福的事。但往深处想,至少对“陌生女人”来说,男记者在某种好处上但是是一个道具而已。当然,陌生女人并不是有意这样做。而且,在多大程度上是道具,完全取决于男记者本人。他越是认真地回应女人的爱,他就越不会是道具,他的爱会使他自己变成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物;但如果他只是抱着“玩一玩”的态度,那自己成为玩物的命运就不可改变了。别人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爱着,你却在那里像木偶一样游戏,谁比谁更高明、谁比谁更有尊严呢?在电影院观众的无数双慧眼里,谁真正像一个人一样活着或者死去,谁活着就像死了、死了就好像从来就没有活过,是一件再清楚但是的事情。也许不谙世事的少年会羡慕那个男记者,但稍有阅历的人看他,会觉得他除了可怜还是可怜。
每个男人都会梦想自己能够遇到这样一个把爱看得高于一切的奇女子。但在进入她爱的疆域之前,你可要想好了:你务必具有与她对等的爱的潜力;如果你没有,那就别进去,因为那里面的魔镜能够照出你人格的全部平庸、鄙俗和肮脏。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表达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开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终,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决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可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如果等待有一种姿势,那么它该是怎样令人心动的一种。当感情成为信仰,那该演绎出怎样惊心动魄的故事。
听说,世界上有一种鸟,飞行是它们唯一的出路,停止意味着死亡。它们终其一生都在飞翔,与死神搏斗,从不服输,它们是坚韧的,是勇敢的。
但是,再坚韧勇敢的鸟,有一天也会老会累,那时那日,它必定会坦然地停下来,迎接死亡。
所以,陌生的女人,你但是累了。
歌德有句名言——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我爱你,以我整个的一生,无论你认识我与否,无论你在我身边与否。也许,在我内心深处也会感到寂寞,疼痛。但我以我的方式爱你。这已然成了我的事,与你无关。
但,亲爱的,你就真的一点都不曾在意过么。
不期然,读完小说就想起了这个话题——平常人的暗恋。暗恋,之所以长久的维持这一姿态,多是单恋,多是苦恋。
不知怎的,她就爱上了他。着了魔,上了瘾。细细的观察他的习惯,他的喜好,他的小动作,他微笑时嘴角的弧度。在心底放了颗“喜欢”的种子任其疯长。几乎卑微的去接近他,读着那女子卑微的守望,突然就想起张爱玲的哪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留意翼翼的守望。为着他不经意的一句话而雀跃,而失落。总是习惯在人群中寻他的影子,远远的见了,或是单是听了那人的名字心跳就蓦然漏了一拍。怀有秘密感情的女子,宛如一朵悄然结籽的莲花,含蓄而笃定。
在学校论坛上看过一个帖子,写的很好——当喜欢只有喜欢。
“当喜欢只有喜欢,那该是很纯粹的喜欢吧没有欲|望,没有纠结,也没有悲伤。只是在走路的时候,会因为一个相似的背影而驻足好久,会因为一句暖暖的话而偷乐好久。
缘分那么短,短到我寂寞了难过了也看不见你。但是,缘分又那么长,长到我们每一天呼吸着彼此呼吸过的空气,长到我一条信息一个电话就能接触到你。
也许,无欲的爱恋果真比无果的恋爱完美。当喜欢只有喜欢不必苦恼对方是否喜欢自己这件无聊的事情。多好,在你看不见的大千世界,我每一天都优游自在地呼吸,尽管某些呼出的气息里有你的名字。
不是钟情于玫瑰却不敢吐露真诚的怯懦之人,然而吐露真诚不等于妄自菲薄或者强人所难。正所谓两情相悦、花好月圆,有些人,恰如那空谷幽兰,喜欢,却不能携它归去~当喜欢只有喜欢,我期望你幸福,我快乐,就好~”
曾有人说过,暗恋像是一口痰,吐出来恶心别人,吞下去恶心自己。比喻本身就有几分恶心,但却也贴切。自己心心念念如此爱恋的一个人,自然不想去做他门口的那口浓痰,去骚扰他的生活,带给他一丝一毫的苦恼。
书中的那女子说,“我是有自尊的,我要一辈子的生活永远不会给你带来烦恼和忧虑。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我只期望变成一个只会让你联想到爱与感激的女人。”
听一个朋友诉说他的暗恋,甜蜜,挣扎,痛苦,许久,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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