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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初三(通用21篇)

当爱已成往事初三(通用21篇)



优秀作文能够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出复杂的思想和情感。请大家对比下面一篇优秀作文的范文,看看自己的写作是否有所欠缺。

当爱已成为往事作文

秋天的窗外,多了一些黄和红,却少了一些绿,一道道风景飘不到心,心中的那道风景却不在窗外。

夜幕下,窗外已经看不清校园里的太多行人,于是心也安静了下来,风吹来了丝丝的雨,感觉有些微凉,又习惯了在这样的天气里回忆,播放器里随机飘起张国荣的《当爱已成往事》。。。。。。。。

正因你一向钟情于张国荣的歌,你的粤语简直就是他的原版,有时感觉比他的粤语更正宗,因此更爱听你唱那些经典的粤语情歌。因此在遇上你之后,播放器里下载最多的是张国荣的粤语歌,连与张国荣有关歌星的歌都爱听,以前还学了一段时刻粤语歌,直到此刻你也没聆听我完整的一首粤语歌曲,只正因在你的面前的确没自信。

在我的记忆,咱们的文字聊天连在一齐就是一首诗,但是却也很少一齐对诗,只正因咱们习惯一气合成,我出题,你一次性完成,这是咱们的必修课,记得刚遇你时,你发的诗,我不太坚信是你原创,之后你亲自写文,我出题你写,我才真信你是才子!我真佩服,哪来那么多的文字,个性是古韵诗词,但是在你的面前,我总是囊状羞涩,哪怕肚子有货,也不敢随便在你面前卖弄,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的不足。那时不断领悟文字、学写歌,因我的强项不是文字和写歌,当时我更热衷于晚会主持或者房间娱乐显摆,更多的是朗诵和舞蹈,也偶尔唱唱歌,歌声的确不敢恭维,因此那些展示自我魅力的东西在你那里无法施展,但是我务必走近你,正因你说你爱我,我从来没遇上一个这样爱文字的才子,也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对我钟情,当时真感觉你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因此为了与你有更多的共鸣,习惯了你的一切,去迎合你,正因你不爱跳舞的女孩,从那以后我不再去房间跳舞,正因你不爱我挂大房间,去娱乐场所,于是我不再去主持。正因你,改变了所有的作息时刻,只为每一天午后能够遇见你。

只因心中有爱,因此写那些文字情到深处自然流露,哪怕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表达心中的爱意肯定没问题,起码以前也写过一些书籍,虽然不是自我一人完成,也算不是一字不会写的文盲,只但是属于感情以外的东西。正因第一次写情诗,因此感觉总是那么青涩,但是第一次的感觉却是那么的纯和真,不带半点杂质,每个夜晚,几乎不再去娱乐场所,孤灯下,只为给你送上我最美的想念,用文字传递心中的守候和等待,只等第二天送到你的q里,等待你的再次出现,就那样走过了很多很多愉悦的时光,一年转眼就过去了,多么怀念那些时光,坚信那时候我的皮肤很好,连美容都无法到达的效果,那是我生命最愉悦的时光,正因从未那样心动过。虽然偶尔有吵架,但是主线是在的,心总是愉悦着,在那一年我很少唱过忧伤的歌曲,只正因没感觉,记得那段时刻,我还叹息为何我的文字没有忧伤,真的不懂那些忧伤文字的内涵,此刻想起来真是幼稚,那是正因我的感情还没有到低谷的时刻。。。。。。。

当爱已成往事,咱们最爱做什么?咱们最爱以《当爱已成往事》做诗,已经记不得咱们写过多少次,在日记里貌似翻阅太难,正因文字太多,已经放在箱子地下沉睡,或许永远不再去动。

当爱已成往事,咱们还留下什么?其实何为往事,爱依然留在心底,只是没有在一齐去感受那些陪伴,敢说在心中没有爱?爱到深处成了恨,恨过以后还爱,就那样在爱恨之中成长,在爱恨之中懂得,不经历这么多折磨那知道那个人在心中的位置?虽然知道咱们爱上一个不再属于咱们的人,只是属于过去的风雨。但是那些搁在心底的情和爱,在一次次离开后发现依然那么美丽,虽然正因爱会恨,正因误会会折磨,正因痛因此逃避,正因无法重归以前,只有放下和成全,但是放下不等于没有爱,成全不等于不爱,这是多年来最深的体会。我也曾以为不会再爱,不会有爱,更多的是恨,但是经历了这么多,才发现原来那个人依然驻足心里,原以为早已不爱,只是放在心底,但是却不是那样的简单,只有心最懂。。。。。。。

当爱已成往事,咱们习惯了什么?咱们各自改变了作息时刻,各自寻找新的娱乐,但是唯一不变的是心底依然搁着那个人,依然聆听那些旧旋律,而且有时候发疯的聆听,哪怕有含泪的痛。你不也同样的习惯每一天上q,然后到房间找寻,到音乐基地以及文字空间去看是否有消息,这就是习惯,姑且不说咱们找寻的目的。如果没有爱,只是一个人简单驻在心底会有这样强烈的感觉吗?其实爱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去感受,习惯思念,习惯折磨,习惯心碎,习惯心累,习惯转身,习惯一个人游走网络。。。。。。

当爱已成往事,咱们唯一想的是什么?当爱已随风,习惯了一个人游走的孤单,在文字里细品,在歌声里聆听,在记忆里搜寻,总会一点点相关的情景牵绊着从前,想着以前的一幕幕,我想问咱们已经转身,什么时候不再有爱,虽然不再言爱,但是往事随风,而风里的那些故事却依然烙印在心底。我想问风,何时能够让爱飘走,爱何时不再让我痛和泪?其实我也想老天成全,让我回到没遇上你之前,但是能够回去吗?当爱已成往事,唯一想的就是,回到遇见你之前。。。。。。。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他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流连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别说我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没有你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用将往事留在风中。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底。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微风轻漾。

轻扬我的发丝,翩逸我的裙角。

也乱了我的芳心。

静静的,嗅着花香。

总想。

踏着你的足迹,寻觅你的身影。

曾几何时?

满含晨露的朝阳中。

清风摇着花香。

那时。

你正年少,我正芳华。

满身都洋溢着青春的热血。

眼眸里含满纯真的爱恋。

在最好的年华,遇上最适合的你。

犹如,那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

开在三月的暖阳里。

那么温暖妥帖,娇柔馨香。

青春无悔,灼灼其华。

正值年少的彼此。

以为有爱有情就足以。

最终,年轻的棱角。

终抵不过现实的磨历。

那天。

阳光正暖,风和日丽。

你却悄然转身,划破了半个世纪的疼痛。

至此。

心伤两茫茫,天涯忘断尘。

春花秋月,四季轮回。

缘分的渡口,总会有痴心人的身影在伫立。

说什么?历经沧海桑田后。

才知道,我是你心中无人替代唯一的那一枝独秀。

千帆过尽后。

才知道,我是你最温暖停泊的港湾。

你可知。

曾经桑海难为水,千帆过尽后只剩水悠悠。

过去的'时光,怎能再复返。

永久定格在曾经,没有未来。

尽管,还是春花烂漫。

风景依旧。

可已物是人非。

早就不是曾经的我们。

岁月悠悠,爱易老。

当爱已成往事初三作文

现在我正式成为单身俱乐部的新成员了,正在努力的去尝试好好享受这个新身份,单身的同志们可以庆幸从此又少了一个七夕秀恩爱的伙计了,光棍节又将多一个朋友。

前天她生日,心里想着这将是一个很好的消除前些日子矛盾的机会,于是做了很多准备,如歌手江涛的一首歌里唱的那样:为了10月18那一天,我走遍了所有的街,只为了寻找一份礼物,你喜欢的生日礼物。

“我和雄一起去看了吉他,只因她说过她想练吉他,我们比较挑选了好半天,选了一把还是比较上档次的,尽管花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几乎,只要她高兴就好。再把我们之间一些比较有意义的照片也洗出来整理在一个还算精美的笔记本上,为了让她看到这些照片时能够想到我们在一起时快乐的时光,当然本子上还写了我很多要对她说的话。为了制造一个惊喜,所有这些我都对她隐瞒了,还说她生日时我有事不能回去跟她过生日。一切准备妥当后,17号晚上我出发了,发了一个说说,不出意外的又收到了你们很多的祝福,伴着这些祝福和我的使命踏上了找回爱情的归途。

第二天早上4点到站,等了两个小时坐公交去她学校,在她学校等了个把多小时她的手机才打通终于见面了,相视而笑,她很轻松看得出也很高兴的样子,在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并给了礼物后,我试探性的问了下给我一个机会我们重归于好,她很友善的给了一个和前几天一样的答案:不行,我们是闺蜜。心里并没有巨大的落差毕竟做好了迎接最坏结果的准备。在我们一起过早的时候,我们进行了很坦诚很轻松的谈话,在听了她关于我们这场感情的看法后,我终于感受到她做出分手的决定不是意气用事,真的是出于很慎重很认真的考虑,我再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去说服她改变她的决定,所以,我接受了我们分手的事实。接下来我们以朋友的身份又谈了很多,(我更多的是一个倾听者)让彼此都对我们曾经的感情有了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根本问题出在哪里,她对我有哪些不满意的等等很多很重要的问题我都明白了,我从内心深处觉得我们确实需要分手,不是因为感情不够深不够好,说实话如果那天我再在那多跟她磨一下泡一下,她是会改变她的决定的,但我清楚那样换来的和谐只是暂时的,以后闹情绪的频率会越来越高,可能到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分手的结果,而且是伴着闹得非常不愉快的结果。所以我没有选择那样去做,我们的矛盾确实需要时间去给一个最好的答案,而不是现在简单的沟通下就能解决的。可能我不适合做她的初恋,如果她经历一段感情之后再遇到我,我想我们可能会真的走到一起到最后。现在的我确实无法让她相信我就是最适合她的,我也需要去证明她到底是不是最适合我的,所以,放手是最好选择。双方谈得确实很愉快,氛围很好,没有一点点强颜欢笑故作勉强,这也是让我非常欣慰的,我们能够以这样友好的谈话而不是吵架来结束我们的'感情,对我们而言这确实是最好的结果,我们的感情没有什么遗憾了再,笑着开始笑着结束,彼此都得到对方的尊重。

吃完早饭后我就离开了,她目送我走的,以前都是我目送她的,呵呵场面确实蛮感人的,都有不舍,无奈也会不舍也罢,我们终究得散。

我的初恋至此告一段落,追了三年,谈了一年多,从追她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把自己当单身过,回忆起来,我觉得我们之间最快乐的时光还是高中的三年,那是我精神状态最好最快乐的三年,有我亲人般感觉的十班,也遇到了我的初恋,那时候义无反顾的追她,一心想着只要她开心就行我做什么都值得,都很单纯很简单。早上有时会跟她冲杯豆奶在校门口等着送她或者端碗面等她,出操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找她的班级找她的身影,远远的看看就够了,基本上得不到她的回应;每天中午跟她在食堂或校外的快餐店里把饭买好送到她住的地方再回来吃;下午会根据平时自己总结出的她的习惯或根据同学的情报选择去食堂的时机,有时候还真能遇到她,当然基本上看到了也说不上什么话,还是远远的看看,却也很知足了(有时候上厕所都会安排时机,算好她的速度,然后我再下去。等到厕所的时候她就可能刚出来,就会又出现我精心安排的“不期而遇”,可能运气好的话能够对视个几秒)。晚上放学又会根据经验或从她班上走过看看她在不在,然后决定是否在校外等她,然后陪6她一起走到她住的地方,基本上得等很长时间,一起走却不过几分钟,有时候还会落空。毕竟放学那么多人,又是晚上,可能随着密集的人群走过去我都没发现,基本上得等到里面没人了,然后再发个信息问哈她,有时候信息回的不及时我就又得等,反正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和她相遇,能够看哈她,看看她的笑容身影真的很知足很开心,确实没想什么值不值得的,追她的过程是十分艰难的,以至于我很多朋友都劝我放手,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她对我确实也比较冷淡,为她受了很多伤。但我就是忍不住那样去做,我不知道背后是什么力量驱使着我这样真的不追求一点回报的去付出,确实如此。

让我有一次印象比较深的是我胃病突发,疼得喊爹喊妈,在光光,正儿,小马哥送我去医院要回来的时候,我撑着悄悄的跟他们说跟尹琴说一下我晚上等不了她了(那天晚上我跟她约好等她的)。这是我在被抬进病房前第一个想到也是唯一想到的要做的,我不能放她鸽子,我不能让她等得失望,我知道苦等的滋味不好受,我宁愿自己承受一切也不想让她有一点委屈,这些都是当时的我很自然很真实的想法,没有做什么权衡利弊思考值不值得后才选择是否去做这件事。说这些真不是为了让别人觉得我好啊或者是为了感到别人,只是现在我不由自主的回忆到了这些,追她的过程虽艰辛,但同时确实也很快乐,我想到的不仅仅是我和她之间,还有我十班的同学在参与我追她过程中发生的种种趣事,比如经常有人跟我报告在哪在哪看到了她,还有很多淘气的女生会拿着她去“逼”我去做什么事情,或请吃饭或帮忙搞么,很多人在那年春晚过后操着小沈阳的调调跟我说:琴,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女人……“,有人会经常吓我:锁!琴来了!”很多很多的欢乐多,在想到她的可爱时也想到了他们的可爱,总之曾经的一切都让现在的我很快乐很舒适很轻松,总结我这段感情,我是比较满意的,我谈的是一场很甜蜜很幸福的恋爱,给彼此都留下很深很珍贵的回忆,即使最终分手了,我仍认为这段感情是完美的。以前你们说我和她有夫妻相,那以后我就是她失散多年的哥哥吧就当,我和她会是很好的朋友的。

经历这段感情,我能感到自己成长了不少,成熟了许多,在适应她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蛮多,比如说到底该怎么去爱一个人,怎么去揣测人的心思,摸爬滚打后我对感情有很多很深的认识,作为男人,要想真的和你心爱的女生走下去,没有物质上的条件是不可能的,不要想着有那么虚幻的爱情,必须得努力,起码你混得不能比一般人差,这不是庸俗,这就是现实,而且我觉得这现实合情合理。我也不怪她现实什么的,她凭什么要和我在一起一直到最后,如果我最后混得真不符合的她的要求那她这几年的青春不就白废了,我由衷的理解她的想法,我是女生我也会这么想。在你有足够的实力之前不要给什么爱你到海枯石烂永远在一起的之类的承诺,有一天你会发现这些很可笑,我们现在就应该做的比说的多,做的比的说的漂亮,用行动吸引来的女生绝对比用语言哄来的女生可靠得多,有实力就有女人不会错。有实力才会有自信才会有别人对你足够的重视。还有,没有什么会是你的全部,失去了不要搞得像世界都抛弃你似的,一蹶不振,那是懦弱愚蠢废物的表现,要相信你真正最重要的东西是不好离你而去的,能失去总有一天会再回来,过多的悲伤真的没必要没有丝毫意义。这些对我以后的都是非常有用的。

再想说的就是,再次感谢那些一直支持我们祝福我们的人儿,我知道你们很看重也很看好我们的感情,认为我们会走到最后会吃到我们的喜糖,很多人都是我和她感情的见证者,从开始到结束。和她分手后有很多人都很关心我的状态并且慰问我,所以我今天急着把这篇日志完成就是想告诉你们我很好,想的很开,在武汉和兄弟们玩的这两天更是让我的情绪有了极大的安慰,谢谢你们的关心陪伴,我更会记得你们的祝福,这段感情是无憾是完美的,你们的祝福是这段感情最好的注脚,请相信,我对你们有着加倍的祝福,或许我们无法和某一个人永远的在一起,但是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相互陪伴相互支持。这就是爱情和友情最大的区别。

当爱已成往事,时间抹去的只会是曾经的不愉快,留下的是永远的美好画面。

当爱已成为往事作文

只因知道你身在那遥远的南国海岛,便想要无所顾忌的追逐你的脚步而去;而每一个像是这样孤独冷清的夜,与无边蔓延的寂寞对视,总不免会生出无由的叹息;与明灭的星火对视,寻寻觅觅当中,总想要找到那真正代表你的那一颗。今夜怎样能够没有那撩拨人心弦的月色呢,怎样会?在我如此想着你的时候,在我毫无办法,无所适从的时候,这真有种难过的让人心碎的感觉。

你走的时候,并未曾告诉过我,即使是已然分手,也从没有说过就自此以后形同陌路,各不相见,不再联络啊!难道是你真的就从不曾爱过我,还是说害怕再次的遇见,会突兀的重新燃起那对于过去的一往情深。但是,这一天天的忍受同煎熬,让我如何来承受得起。一分钟究竟有多么的漫长,是我不敢想象的事情;就像是你这次的离别,使我突然明白了这座城市的冰冷孤寂,是一种怎样难以形容的苦楚。

但是同样的,在我内心的炽热里,那份曾有过的脉脉温情,那份曾有过的激情渴望,还一向的为你而保存着,从未曾因岁月的摧残,化为寂灭的灰烬。于是我仍在思量着你我以往的故事,企盼着你我新的明天的到来。

我想我是会给予你一个全新的生活以及亲人般的温暖呵护的。而所要做的这一切,并非是为了证明什么,亦无须证明什么;更不只是在炫耀着自我的高尚与不一样凡响。倘若你真的要做如是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既然是爱,便是人世间最为珍惜珍视的情感,又怎样会随随便便的以所谓的是与非沾污了他的真挚纯粹。

谁让我偏偏要这般的爱上你,爱你的善良与美丽,爱你的简单与朴实,爱你那好使小性子,容易遭受妒忌的样貌。尽管说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那么一种完美,但是对于相爱的人来说,无论在我的心里,还是在你的眼中,是唯有彼此,只有彼此才是至善至美的化身。

【二】梦醒时分。

醒来,我从昨日的迷茫幻境中醒来,梦中的你依然是那么的温柔可爱;醒来,我从现实残酷的梦中醒来,空荡荡的房间里,满是孤独的味道。

因此我宁愿醉死在拥着你的梦中,却不愿片刻的醒来。然而现实却一次次的催逼着我向前向前,不停的向前,使得你我的距离渐行渐远,直至踪影全无。

反反复复多少次,甚至以为那会是一段很漫长的道路,而今再次的忆起,才恍然大悟似的明白,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慢慢的老去,哪怕是再无暇的时光,再多的缠绵悱恻,也无一例外可言。所谓的忘不掉,终究还是逃不光阴的无情折磨。

或许匆匆这生命中会再与你相见;或许人生的路途中会就此永远的错过;又或许即使再见,也只是换来无言以对,沉默的收场。正因当一切早已成为过去以后,当爱已成为往事,那以前有过的冲动与不计后果,事到如今只能够是了做饭后的谈资而已,纵然还会有不肯舍弃的情爱,也丝毫抵但是时刻之于每个人的残忍同现实的纠结。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让我看见了你。

原本平平淡淡的生活,

就这样有了色彩。

即使独自走在漆黑的夜晚,

我心也依然是温暖的。

只因有一份思念在吾心间。

悄然过去的数年,

曾经许下的诺言,

我已无法也无力去兑现。

往事已去,

然而,脑海中似乎还有些什么。

原来还留着你样子的底片。

春晖桥旁摇曳摆荡的垂柳,

是你无情是有情,

挑拨我心的弦。

顾盼自如的风,

是你忽隐忽现的笑容。

令我痴迷沉醉。

然后漩如一场,

亦被亦喜,

亦苦亦乐的迷恋。

回忆思念,

如泥泞,

我沾上了。

却不愿不忍将它抹尽,

只能忍它干燥崩裂,

成为回忆的步履。

封住了笔端,

却藏不住眼眸。

原来这世间上,

任何一条路,

我竟无法与你共走。

纵然我已经用笔,

修筑了充满阳光的爱情路,

伊人却也唱不出许多愁......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经过昨天晚上的谈话,我想明白了很多.原来爱一个人需要的不是厮声裂肺的吼叫,而是安静的原谅、包容和倾诉。每个人的故事都很长,有很多序曲和插曲,也许我做不了你生命中的主旋律,但是我想正是我这一段音符的存在,才构成了你完整而美丽的乐章。对于我来说亦是如此。回望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有一点无奈和感伤的。生命里愈是快乐的记忆,现在想来愈是残忍和不舍。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就在我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明白了,两个人始终要选择不同的方向。

所以,再见我爱你,那已经成为过去。

只是不要忘记,你说过,生命中曾有这样一个名字让你痛过,爱过优秀作文专注写作,伤过,哭过,一段感情也就完满了。

也许当我听着"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会想起你,那是第一次约会时我们听过的歌,是的,歌曲还留在耳边,可是物是人非了。

“如果梦醒时已分两地,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爱恨可以不分,责任可以不问,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女人……”也许曾经拥有,就是永恒吧。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明天的日子里,我不能给你做饭了,不能陪着你上网,不能跟你说一些其实很无聊的笑话,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但是,我会默默地支持着你,因为我知道,你现在很需要有人关心你,因为你也隐隐地害怕,怕自己做不好。

我会微笑着祝福你未来的生活。只是,作为一个朋友,我还是要提醒你,有些事别太较真,否则受伤的还是自己和家人,毕竟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你背负着社会和家庭的责任。记住我的话。

指导老师:张景智。

当爱已成往事初三作文

亲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可以代表高二16班在我们充满回忆的老校园中做此次国旗下讲话,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当爱已成往事,让我们携手向前”。

两个月以后的今天,我们早已在崭新的校园中开始新一学期的拼搏,那时改变了的不只是我们的年级,更是整个校园的风景。展望未来的路,在期待与激动之余,也多了几分离开此地的不舍与惆怅。

这座校园已经不只是普通的建筑,更是我们青春的见证。每一条小路上都留下我们或深或浅的足迹,每一个角落里都有我们或快乐或痛苦的`回忆。我们即将离去,不能再觊觎山楂的美味,却又忍不住摘下一颗品尝,酸涩的味道一如此时的青春年少;不能再在小花园旁观看街舞社同学的练习,曾折服于他们的舞姿,更被他们的努力与坚持所打动;不能再在公告牌前驻足,看看近期年级的体育赛事,又或是谁在卖书谁在招合租。我们的现在都将变成值得回忆的过去。于是想摘一片叶子留在书中,让旧校园在书本中永不老去,又怕误了这叶子一生中唯一的青春,于是也只好把回忆典藏,要让它变成最浓郁的葡萄酒,甜美在心中慢慢的发酵。

我们虽要离去,可这并不意味着失去,我们即将搬入已经期盼了好久的新校区,这个天津市乃至全国最大的一座园林式、开放型、现代化高中校园,在那里完成我们高中时期最华丽的蜕变。我们可以坐在宽敞的图书馆里,透过落地窗,看夕阳的余晖洒满眼前平静的湖面;我们也可以在桃李园、甲子林或是北海旁悠闲的散步,放松被书本习题压抑了许久的身心。学校将为我们提供最优越的教学环境,而我们是否也调整好了自己,要在新校区中一展拳脚?走进新校区,在感叹于美丽的校园的同时,我们也要用最快的速度适应新环境,找到自己的最佳学习状态,为打赢高考这场硬仗最做好的准备。进入新校区,新的不只是校园,更应该是我们自身。

高二16班全体同学。

文档为doc格式。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电视剧《后宫甄嬛传》有这样一段,甄嬛初识宫廷明争暗斗她一心只想明哲保身,然而缘份却注定他与她相遇,甄嬛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子雍正从倚梅园经过,听得她吟出一句“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之后颇费周折,杏花微雨时她成了他宠冠后宫的妃子,可是,她却在无意中看到他写给已逝爱妻的信中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之后她猛醒“这些年的情意终是错付了”,昔日的万般恩爱都因为一句“莞莞类卿”她心念俱灰,于是,在生下公主之后她绝然离宫修行,临别时她吟出卓文君写给司马相如《白头吟》中的那句“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当爱情经过的时候,或许只想牵起你的手,与你一生共度细水长流的日子吧,正如他当年曾许下金屋藏娇的誓言,年少的海誓山盟却在岁月磨蚀后变了当年模样,一如她如花的容颜终将老去。陈阿娇嫁给汉武帝刘彻的时候,他们也曾度过一段卿卿我我的日子,可是好景不长,直到他有了新欢卫子夫,阿娇便成了他的旧爱从此幽居长门。身世显赫的陈阿娇如何能忍下被爱情冷落的命运,她不惜重金让司马相如写下著名的《长门赋》,声声嗟叹,句句柔情,却唤不回他绝然离去的心。后宫是一个从来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的地方,昔日爱情落了一地悲凉,只留下一个冷艳的背影在历史的尘埃里玉碎花飞,千年泪空垂。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纵是有情亦凭添无限恨。她叫甄宓,那一年她是曹丕的战俘,她因逃亡蓬头乱发却没掩住那股天生丽质文采风流,他伸出的长剑不忍刺向她。于是,曹丕将甄宓带回宫中,之后她受尽千般荣宠,她以为的幸福就是这样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褪去铅华之后万千寂寞缠绕,她残留的几分姿色不足以拴住他帝王的心,在新晋的年轻嫔妃面前,她不过是昨日黄花。甄宓终因色衰爱驰挽不住曹丕的心,“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她的哀叹他视而不见,所有的爱恋终成飘零的尘缘往事,梧桐叶落,繁华转瞬即是满城烟雨。

过尽千帆,试问红尘中弱水三千,谁肯只取一瓢饮?此情可待成追忆,爱与恨亦不过是魂系三生的痴缠。时光苍老,她是否仍在故国的雕梁画栋间回眸一笑,而所有的爱情在历史的尘烟里站成一个悲怆的倩影,当爱成为往事的时候,正如民国才女张爱玲所说爱情亦不过是一个美丽而荒凉的手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上天安排我们见面又分手,只剩下我对你的爱。这一点已无法改变。我伤心、我痛苦、我止不住想起,在每一刻,想那个上午,多美好的上午,真好。因为它,我变、变得消沉。但我不得不活着,我怕死掉什么都没了,包括回忆。我每天吃饭、睡觉、焦急、工作、娱乐,但我不在看篮球。篮球和你是相连的,一个人看没劲。我想一直等你,因为我一直爱你。

不知不觉中,喧已经20多岁了。外表看来他和同龄人没有什么两样,除了有点忧郁。但喧的心里知道他和别人完全不同,因为喧是个g.这一点也许是命中注定,天生就赋予了他。22岁之前一直潜伏着。之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终于爆发了。伴随而来的是一次次伤心痛苦的经历。喧是个喜欢用情的人。喧对爱极其投入。所以他也容易受伤,爱的不多却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刻骨铭心。随着经历的增多,喧仿佛悟出了一些怎样保护自己的意识,可是刚刚经历一次短暂的用情,却又让他陷入了一场无尽的苦楚之中。其实在爱面前他永远也走不出这个怪圈,这是喧最大的悲哀。

在喧自以为已能自如驱驾感情的世纪末的冬天。当时他正处在一场感情的取舍之中。无意中碰见了林。喧在外面很清高,从不会去主动认识谁,不管是喜欢的还是讨厌的。所以他算不上职业的g.因此他对林的友好无动于衷。于是林用直着的精神跟在喧的后面足足的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喧被感动了,给了林一个微笑。

林是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人工作在这座城市。喧突然有些伤感,因为林和自己同是生活在别人的城市,于是喧把林带回了住处。其实到现在喧也说服不了自己为什么带林回来,也许是林的真诚与活力,或者是自己的麻木。

后来便有了林不厌其烦的呼叫,喧真后悔把call机号码给他。喧虽不讨厌林却对林产生不了爱,于是每次都在电话中找各种借口拒绝,直至后来干脆不回电话。但林有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使喧不得不又一次的约他见面。一见面喧便感觉林对自己的爱不是预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林给了喧一封足以让任何人感动的信。信触动了喧的心,但还不足以让喧去爱他,人往往是这样。有一首歌不是唱到吗!“爱我的人为我痴心不悔,我去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多么贴切的语言啊。

那天喧很无聊,便随林去了他的办公室。林是搞电脑设计的,喧却一窍不通。林便一边教喧一边看喧笨拙的打游戏,很有耐心的样子。喧面无表情机械的望着屏幕,林却很开心。能和喧一起他便开心,林说过爱一个人和被爱同样是幸福的。林算是个不错的好男孩,他知道喧不喜欢他,所以他尽量不给喧一点压力,他喜欢把自己的一切经历毫无保留的告诉喧,而喧只是有意无意的听着,就象听背景音乐一样,只是依稀知道林有一个四年的朋友。喧从没在意过,因为喧不在意林也不会去理会林的朋友,直至那天林拿出照片给喧看,并指着照片上的人说:他是锐,我们已经四年了。

喧拿着照片看了很久,那一刻喧有些慌乱,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喧完全被这个照片上的男人吸引了。林说他已经30岁了。喧有些不敢相信。照片上的锐显得很年轻,并有一种与生具有的亲切感。以至喧有一种莫明熟悉的感觉。仿佛梦里曾经相识,或许前生就曾有缘。

锐正是喧理想中的男人,喧知道自己潜意识里已经开始喜欢上锐了。

喧当时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歌名:不管有多苦。这是一个爱喧的人喜欢唱给喧的歌。喧突然有了兴致,便和林谈起了锐。喧了解到,林和锐是在林刚大一时相识的。锐的家离林的学校很近,林是锐生命里唯一的男人,锐深深的毫无保留的对待着林,并和林一起回过林的老家,一个北方的小镇。林的家人对他的期望很高,林是他们家唯一的希望,锐便一直默默的支持林,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甚至决定为林终生不娶。同时锐也是个非常出色的人,突出的工作成绩、一口流利的英语,他很上进,是一个没被社会所污染的人。这些使喧对锐又增添了几许好感。让喧不可思议的是,林把自己的日记摆在了喧的面前,在林的心里,只要喧喜欢的,他什么都可以,他不能对喧有什么隐私。看了林的日记,喧曾为林的爱和迷惘所感动,所以喧有些自责,喧觉得自己很卑鄙,但喧又抗拒不了自己,因为通过刚的日记,喧愈加感到锐的完美,直到和林躺在床上,喧还在想着锐,忍不住又谈起他。林告诉喧,原来他和锐经常看篮球比赛,因为锐住在城市的西北,和喧住的地方隔着一条江。而当地球队的主场正设在锐附近的体育馆,林无意的话无形中给了喧一个机会,喧对林说“你知道我也是个球迷”于是林毫不犹豫的给锐打电话,当时已是凌晨四点了。林说“明天我带一个朋友去看球,让锐给弄两张票”.看林的表情,喧知道锐在追问什么,林说在一个朋友那,一脸不屑一顾的样子,大概因为喧在身边的缘故。当时喧有点不舒服。喧不能允许自己喜欢的人被不重视,尽管这只是个未知的人。锐答应了,约好下午先去他家,晚上一起去。喧当时心里又是欣喜又是害怕,心情极其复杂,但喧还是掩饰了激动,轻描淡写的甩给林一句“好吧,明天陪你去”,便开始用想象明天来打发感觉无限漫长的时光,甚至把明天的头型、衣着都盘算好了。并不时看看甜睡的林笑了一下,当时的心情无异于待嫁的新娘。

带着久违的心情,在那个暖暖的午后,林和喧出发了,喧感觉一切都是美好的,平日见惯的一切都很特别,世界完全是新的,连售票员的雀斑都带着美丽,旁人的拥挤都带着热情。喧一路都兴高采烈,去锐的家要转几次车,喧除了感觉时间稍长一点都不累,步行时他给林唱歌,给林讲故事,林则满脸幸福状的感受着,那一刹林的心情也是美的。喧唱“雄赳赳、气昂昂,跨过这长江”.喧说,牛郎织女真惨,每年只能过一次鹊桥,现代人真好,可以随时从江上走过。林只是傻笑,喧看着林的样子想起了幼儿园的孩子,也莫名的开始傻笑,但喧知道,他们内心呈现的是完全不同的。喧对自己又下了一个阴险的形容。

锐的家住在一楼,和着很有生气的声音,锐打开了门,但没有看清他的脸,锐便转身去开小房间的门了,喧只看清他的背影,很高大,透着灵巧的高大,林讲过锐一米八四,林热情的给喧和锐互相介绍,喧很放松,因为锐表现的亲切而和善,喧感觉锐比照片要英俊、干练,还有和说不出的摄人魂魄的气质,锐对喧热情而不做作,很自然,锐的电脑出了毛病,林便开始给他查找,锐带着足以让喧倾倒的微笑很有教养的和喧交谈,很坦然而不露痕迹的打探喧的来历,喧以同样坦然的表情,自然而有条理的回答,只是隐瞒了和林的关系。当时的气氛很和谐。锐的语言很幽默又透着深度,喧很喜欢和锐交谈,喧在言谈上很有风度,而且透着谦逊和机智,这也许是两人非常投机的重大因素。更不可思议的是两人都找到了一种共性,好几次两人都说出了许多不谋而合的话,此时喧和锐已经感觉不到陌生,就想一对老朋友。而林自顾弄着电脑,不时附和着喧和锐的交谈,傻笑一声。喧有些感谢林。锐告诉林他把通讯录全部存在电脑里,并为每个人都画了像,喧很新奇的看着各式各样的头像,锐给喧讲他怎么把每个人的特征表现出来,然后他提出当场给喧表演,喧非常高兴也很愿意,锐开始操作起来,象艺术家不时的看喧一眼,而喧安静的坐在旁边,象个孩子一样,让锐仔细的看,喧故意说锐画的不对来拖延时间,喧喜欢让锐看他,锐开始仔仔细细的看喧,努力找出喧的特征,喧发觉锐漂亮的眼里有一种让人窒息的光芒,尤其是两人的眼光交织时,喧完全被迷恋了,他想他们彼此能够读懂。后来两人好象有些不对,像才终于画好了。林说太象了,喧就是这样。回去我也画。

锐在画像下面打上了喧的名字,但联系电话一栏却是空的,两人谁也没出声,锐想到了林的存在,打上了林的号码,向喧自然的一笑。喧一下午都注意着锐,喧感觉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魅力,都是那么完美,不应该是说锐赋予了它们的完美,而且锐对喧的每一个动作、语气都能让喧感到一种潜藏着的关爱。喧知道两人有一种与生具来的默契,喧知道自己和锐已经通过一种潜移默化达到了一种真正的心灵上的交流,而且喧已断定锐对自己也产生了好感。

但喧知道自己还不能表露,因为自己的身份锐还不知道,而且锐不属于自己。

吃饭的时候,喧完全没有在意菜的口味,他的头脑一直用在锐的身上,所以喧吃的很少,完全没有林那么好的食欲,好在锐很善解人意,没有象林一样非逼着喧再吃一碗。喧刚放下筷子,锐便领喧去洗手,锐很认真的用手量着水温,让喧很感动,也很温馨,这一刻永远记在了喧的心里。喧当时产生一种靠在锐的怀里的冲动,但他控制了自己,因为他一直伪装成一个正常的男孩,不管锐是否已经识破,喧不能冒这个险。喧极力的压抑着自己。

坐车去体育馆的途中,喧和锐之间隔着林。喧有些失落,一直无语,进门时人群涌动,锐有意无意的揽了一下喧的肩,很自然,仿佛怕喧挤丢,但简单的一个动作却带给了喧极大的感触,喧真希望人群再挤一点,好让锐再次的接触自己的身体,喧知道自己的心已被锐完全带走了,喧的心里涌出一句歌词“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见你的安排”,喧知道对锐他是无私的,那天三张球票有两张是在后排的,理所当然喧坐在了前排,如果没有锐,喧会非常开心,因为他是个超级球迷,可是那天喧从心里的不高兴,以至于完全没有理会球队双方的激烈争抢和周围人热烈的呐喊,喧一直遥望着林和锐在远处看台上的小小身影,喧真希望比赛快点结束,他知道了什么叫望眼欲穿。快终场时锐和林早早的来接喧,喧竟不知比赛的胜负,因为他只关心一个人,那就是锐。

三人很平淡,锐送喧和林上车,简单的道句再见,然后向喧挥挥手,便独自走了。喧在心里默念一定会再见。林对喧说:累了吧?喧没出声,点了点头,便闭上了眼睛,一路沉默,直至分手,各自回去。

那一夜,喧失眠了,整夜的想锐,他想各种和锐接近的理由,但他知道,这份爱他复杂了,今后不知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但喧忍不住,他太在乎锐了,这是他一生中最爱,即使头破血流他也不在乎。无尽的思恋迎来了第二天的太阳。喧迫不及待的去买了周末的排球票,比赛在一家大学的体育馆,离喧比较近。于是喧给林打了电话约林和锐看球作为回报。林很开心,有点受宠若惊,尽管他不爱体育,还是高兴的答应了。喧说我请看球,我来通知锐吧,林便给了锐的寻呼。喧对林又生出一份怜悯,说自己残酷。

喧拿着锐的号码,高兴了许久。直到晚上,才郑重的给锐发了寻呼,然而不管喧怎么呼叫,却一直没有回音。那一夜喧的心碎了他开始怀疑自己,但又不愿意相信。他在心里努力为锐找着借口。黑夜伴着喧的`胡思乱想蔓延着,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颤抖着又拨了一通早已熟记心中的号码,几分钟过去了,喧失去了耐心,想出去走走,突然电话响了,是锐打来的,喧很肯定,话筒传出的是锐的磁性的声音。而喧的心、血液、神经都在翻腾,在这一瞬间,喧已泪流满面,不知是委屈、高兴,还是激动,喧说这是第十一个寻呼,锐说不可能,然后便安慰似的说可能发生的理由,喧没注意听,他此刻不在乎,他最在乎的是此刻终于和思恋的人在通话,喧极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向锐说找他的目的。日问他是回请我吗?喧说绝对不是,干嘛这么想,有些事不须理由,锐说只请我一个吗,喧有些慌乱“不,还有林”,锐迟疑了一下“好的,怎么见面”“你和林约好后,给我打电话,号码你寻呼上有,二十四小时接听,寻呼号一会打在你的寻呼上”,喧讲话有些乱,直到放下听筒,心还在乱跳,整个下午喧一直守侯在电话旁,他一直能体会到一种余温,锐留下的余温,久久不曾散去。

傍晚,锐打电话来了,问比赛对阵的双方是谁,于是话题打开了,他们谈体育、音乐、人生……一直持续了三个小时,喧和锐同时发现了两人的共性,只是双方都小心翼翼,谁也没有道破天机。夜里喧有些烦,因为虽然能和锐自由畅谈了,但喧却不能真实的表白自己,他不想欺骗锐,但又不能不隐瞒自己,也就不能真实的拥有,他相信锐也是一样的。但喧还是甜蜜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恋爱了,自己心里的恋爱。

一大早,林来了电话,喧有意无意的打发着,后来,林说锐晚上来,晚上来吃饭好吗?喧说你不怕他识破?林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我迟早要和他讲的,他不能干涉我的选择。喧的心里一沉,对林说你再讲这些,我以后不理你了,你我永远是朋友。喧总是能控制林的情绪,于是对林说,你不怕我爱上他?林说:你不会吧?即使会我也无所谓,只是他不会爱你,最多只是心里喜欢。因为他只会爱我,我太了解他了,他是纯真年代留下的唯一一个人。他不会有勇气去爱除了我之外的,这也许是他的优点,但我不欣赏的恰是这一点,人的感情很怪,我情愿他做我的哥哥。喧不想再听,打断了林说马上给我打寻呼,再见。喧不想让林打熄自己的信心,喧已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他一边憧憬着见面的喜悦,一边一丝不苟的修饰自己,喧脑海里出现了古代女子对镜梳妆的镜头,所以有些脸红。之后,静候林的电话,喧心里念着锐,说“我情愿做你一世的情人”,他开始有了理性的思考。

当三人坐在一家餐厅时,喧异常的平静,他突然清醒的认识了自己的位置,他不能无视林的存在,他必须重新审视锐和林的关系,短短的几小时和四年隔着多大的差距,他不敢想了。于是三人一起划拳、喝酒,喧故意逃避林和锐不同的目光。三人都喝到了醉鬼的形象,喧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下去,后来三人回到了林那,林醉的厉害,向喧说了几句让喧非常尴尬的话,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锐醉了,表情严肃的拉过喧,瞪着激动的眼神对喧说“你不必伪装了,林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喧麻木了,思绪失去了方向,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击溃了,喧说你打我吧,锐毫不犹豫的狠狠打了喧一拳。喧一动没动,他等待着、盼望着锐的下一个拳头,这时,锐突然流着泪表情痛苦的倒在了床上,但拉着喧的手,却死死的没有松开。喧静静的坐在他的身边,眼泪滴在了锐的手上,锐哽咽着温柔的看着喧,用掌轻柔的拍着喧的背,呢喃着“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人”透过锐的手,喧感觉着锐的歉意和关爱,锐的眼泪又一次止不住了,锐坐了起来,同样带着泪为喧拭泪,喧想投进锐的怀抱,但忍住了。锐说喧:“林刚说带你来的时候,我便猜出了几分,本想那天弄个明白,但见了你,我想法变了,我不想知道什么了,因为我恨不起来你,也许一辈子都恨不起来,你的一切都让我疼爱,让我不敢多想你,我怕无法控制自己,如果说恨只能恨老天,你知道我四年来对林付出了一切,包括青春,只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而且我发过誓,一辈子不变,我拒绝一切的诱惑,因为我一直追求一种永恒,排斥曾经拥有,没想到林却背叛了我,毫无惭愧的背叛了我,而那人却又偏偏是你,你明白吗?让我牵挂的你”,然后一直盯着喧。喧勇敢的对视着,此刻两人是通过眼神在交流,是第一次毫无顾忌的从内心深处读懂对方。

锐说“这几天一直是你的眼神,挥也挥不去,我责怪自己,我很柔质,我警告自己,但我心里知道,我非常……”,喧突然捂住了锐的嘴,喧害怕誓言,他只能把锐当一个醉酒者,尽管有酒后吐真言一说。喧忍住泪黯然的说“其实林还是爱你的,我不会影响到你们之间的感情,你应该能感觉我不喜欢他,我们没什么事的,你忘了这些好吗?”锐为喧的话茫然,喧对自己的违心和从容而心痛。锐冷静了许多,抚着喧的头,喧有一种委屈的幸福。这时林叫着要喝水,打破了这气氛。锐给林喂水,很细致,这时喧有些嫉妒,想象如果自己是林该有多好,但现实是无法改变的,这就叫无奈吧。

林清醒了一些。喧极大的失落,他想大叫,便带着莫名的苦笑说:我回去了。林怨恨的望着锐,他不知锐怎样对待喧了,锐走过来拉住喧,坚定说:不许走,你今天不能走,你今天就住这里。喧望着他,望着他的眼神,那眼里有泪,那眼神里有一种无法拒绝的坚定。喧被征服了,之后气氛平缓了许多,没有牵袢的谈话总是很自由,喧在心里感谢林,锐说“喧,能做我的好弟弟、好朋友吗?”喧望了望锐,他忧郁的脸带着期待,喧极力的做着轻松样说“难道现在不是吗?”林低头玩弄着手指,无语。之后是喧毫无思维的和锐和林交谈,但喧能感觉到三个人各怀心事,那一夜三人谁也没谁,三张单人床辗转着三个满怀心思的心。后来在酒精的作用下喧终于进入了梦乡。

喧醒来时,林已去上班,锐在对面床上正望着喧,喧的心一阵悸动,涌上一丝暖意,喧还注意到,自己身上多了一床被子,锐说:你睡觉的样子象个孩子。然后给喧倒了杯水,看着喧一点点喝完。喧望着锐,鼻子一酸,不知为什么又哭了起来,喧恨自己最近怎么经常流泪。锐有些无措,犹豫片刻,还是把喧抱在怀里,两人痛快的大哭,喧象受了委屈的孩子,靠在锐的怀里,任由锐的泪水淌在自己的脸上,这个场景是喧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喧盼望这个世界从此沉寂,他希望永远靠在锐的胸膛,就这样知道死去。

锐说:如果你不是你,我不是我,那有多快乐。我喜欢你,却不敢爱你,我是懦夫!

喧说:锐,你不要哭,我只希望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会开心,我从没奢求过拥有你,我不会给你压力,我也不改变你现在的格局。知道你喜欢过我,这已经足够了。

这是喧发自内心的话,喧一直坚信爱是不须回报的执着。锐极度的激动,使劲抓自己的头,喧大叫别这样,喧的理智彻底崩溃了,发疯亲吻着锐,时间仿佛已过了一个世纪,这是喧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去亲吻一个人,这是一种超越一切的宣泄,锐被震撼了,他固守的心完全的打开了,他喃喃的说“我属于你,一切属于你,我要改变……”

后来,锐给喧泡面,喧不吃,锐一点点哄着喧,喂进嘴里,喧在锐的关爱下,度过了永生难忘的幸福的一个上午。中午林带着饭回来了,喧和锐马上陷入了沉默。喧明白偷来的幸福和痛苦总是相伴的,他跟知道锐的心里会更难过,因为他的性格。该分手了,喧把球票撕成三份,分给林说体育馆见,这时喧有些后悔,干吗撕开。之后喧上了车,但眼光一直盯着锐,喧没哭。锐也盯着喧,这种眼神只有他们两人才能读懂。

晚上,锐打来电话,喧和锐一直没讲一句思念的话。锐说你吃饭一定要有规律,没事多散步,不要总睡觉,衣服要多穿一点……喧说你象我妈一样唠叨,但很温暖。锐说我很脆弱,所以也很痛苦。林也一样,他很喜欢你,你应该知道的。他考了三年大学,非常苦,他很淳朴,对人总是赤裸的面对,从不设防。这是我当年下决心喜欢他的原因。现在你的出现使我不知该怎么做,我希望能为你做点什么,这样我的心会好受些,我不能对不起你,如果那样我情愿消失在这世界。

喧说你别激动,难道我是为了得到什么才认识你吗。别折磨自己,我知道你喜欢,这非常重要。喧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甜蜜的苦涩。

幸福的日子流到了第二天晚,喧接到了锐的电话,只有一句“喧,球我不去看了”之后电话便挂断了。喧惊呆了,拿着电话久久不曾放下,喧不知所措,继续打寻呼,没有回音,他在心里一遍遍的问,为什么?为什么?他想给林打电话,但忍住了,之后便傻傻的没有思想的一直到天明。一大早喧去找锐,他什么都无所谓了,他明白没有锐的世界什么都不重要,他的存在此刻只为了锐。喧发疯的打车赶到锐的家附近,打电话给他,他家人说他一直没回去,打寻呼没有回音。整整一天喧游荡在那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知觉,只有锐。

喧在心里千万遍的呼唤,泪已流干。此时他感觉自己只是个躯壳,找不到锐他情愿去死,太阳在无劲挣扎中落了下去。喧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发疯的赶到林那儿,看到满地的烟头,林麻木的躺在床上,锐坐在门口,使劲的吸烟,喧忍不住满面是泪,定在那里,锐望了一会喧,没有反应,又燃起一支,狠命的吸了起来,喧看着锐,这就是那个让自己日夜思念的锐吗?这是那个脉脉温情的锐吗?喧愤怒的注视着锐,身体在颤抖,突然有一种想杀人的念头。

林走了过来,说“喧,我们之间有点事,你怎么了?和你无关,你伤心我受不了的,我要你过的好。”这时锐发疯的冲下了楼,喧不加思索的紧追了下去。锐一脸气愤“别跟着我,我要死了。”喧说“死也要说个明白。”锐大叫“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认识你们俩,从此我谁也不认识。”喧看着锐拦车消失在夜色中,没有哭,他不知这世界是否又一次的把他作弄了。让他卷入这场战役,并成了一个俘虏,喧望着夜色中的公路,想一条长舌,仿佛要贪婪的把这世界吞噬。喧知道锐走了,这意味着永远的消失不会回来了。他没有勇气他只能逃避。喧感觉这几日一直生活在一个五彩的泡沫之中,现在碎了,他不知该如何面对。

当喧发现林站在身后的时候,已不知过了多久。林说“喧,你的心思我懂。从开始就了解,但我不愿道破,我不想让你伤心,更不想让你离我太远。我知道,我一直在做梦,却不想醒来。你笑我傻是吗?我和锐分手了,以他的个性不会去接受你了。去喝酒好吗?”喧感到血往上涌,有一种仇恨,喧用力的给了林一记耳光,林木然了,喧恶狠狠的说“林,你听着,去告诉锐,我喜欢他,我永远喜欢他。”又说“我们从此再见,不,永不相见。”林哭了,在喧的印象里,林第一次流泪,但喧没有一点同情,这是林认识喧的悲伤。喧走了,就想那三张球票随风而逝。

喧的心死了,不知还能否苏醒。他又孤单的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唯一收容他的是自己的影子。

而锐呢?你好吗?喧的思念会陪伴你今生。

喧不再去想为什么事情会这样,他不想知道原因,因为几日的爱情已经足够燃烧一世了。

(在此感谢“秋意浓”提供本文!)。

浮梦世界,如雾世态。

愈看的真,感想愈怪。

若要假么,天真的我不会。

粉饰天赐的情怀。

当爱已成为往事作文

我不知道,是否还在爱你,如果爱着,为什么会有那一次的分离。我不知道是否早以不再爱你?如果不爱,为什么记忆没有随着时光流去。

认识你的时候,我以为一切都是一种游戏,却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在乎你的存在和你相关的一切。你的冷漠让我失去一次次的热情,你的高傲让我一次次的伤到自尊,总是在不自觉中想起和你一齐的日子,觉得好回味,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失去了你,总是在抱着期望说这一切不是真的,总是也在不停的安慰自我有一天你会敲开我的那扇门,对我说:我爱你。总是在不停的一次次幻想,却又总是在现实中一次次的失落,一次次的我想提醒自我我该忘了你,却又总是那么的不甘心。

当你把我弄的伤痕累累的时候,就那么开心吗?你到底有没有在乎过我的感受!我那么爱你,而你却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我,你口口声声的爱又算什么,难道只是逢场作戏吗,你就象一只高傲的蝴蝶,想飞走,就飞走,想飞回来,就会飞回到原点。

缘分可遇不可求,就象我爱着你一样。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爱已成往事诗歌

经过昨天晚上的谈话,我想明白了很多.原来爱一个人需要的不是厮声裂肺的吼叫,而是安静的原谅、包容和倾诉。每个人的故事都很长,有很多序曲和插曲,也许我做不了你生命中的主旋律,但是我想正是我这一段音符的存在,才构成了你完整而美丽的乐章。对于我来说亦是如此。回望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有一点无奈和感伤的。生命里愈是快乐的记忆,现在想来愈是残忍和不舍。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就在我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明白了,两个人始终要选择不同的方向。

所以,再见我爱你,那已经成为过去。

只是不要忘记,你说过,生命中曾有这样一个名字让你痛过,爱过优秀作文专注写作,伤过,哭过,一段感情也就完满了。

也许当我听着"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会想起你,那是第一次约会时我们听过的歌,是的,歌曲还留在耳边,可是物是人非了。

“如果梦醒时已分两地,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爱恨可以不分,责任可以不问,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女人……”也许曾经拥有,就是永恒吧。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明天的日子里,我不能给你做饭了,不能陪着你上网,不能跟你说一些其实很无聊的笑话,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但是,我会默默地支持着你,因为我知道,你现在很需要有人关心你,因为你也隐隐地害怕,怕自己做不好。

我会微笑着祝福你未来的生活。只是,作为一个朋友,我还是要提醒你,有些事别太较真,否则受伤的还是自己和家人,毕竟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你背负着社会和家庭的责任。记住我的话。

指导老师:张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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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

却不知春天的笑只为夏天绽放。

一个人苦苦的煎熬。

看着她微笑的脸如此妖娆。

依旧注视着她沉默。

也只能选择不说。

用初见的美好。

告慰灵魂的解脱。

记起曾经的点滴。

盛世繁华到凋谢零落。

心有不忍却挽回无力。

我们还能留下什么。

一段美好的回忆一个宽容的笑。

愿今生你好来世相遇。

当爱已成往事美文

记起一件难忘的往事,那个男生和当时的我。很多人,在心动的时候,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等到知道的时候,那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那个人已经走得很远了。

那天,陈峰约了我。好。其实是我约了陈峰,有什么。

接着那天就发生了我最喜欢他的时刻。

我们到街边的云吞面档吃面,面还没来。前面路上遇见的二次回收大叔就来了,坐我们隔壁,也来吃面。

陈峰没什么话和我说的,我也没什么话好说的。什么鬼。

二次回收大叔笑眯眯地看着我和陈峰。我尴尬地把我的水端给大叔,您喝吧。大叔笑眯眯地说,不用,我有我有。

陕西口音。

陈峰什么时候拿出了他的'大红鹰,细细长长的一根,嘴巴上叼着,眯着眼,摸口袋找打火机。烟刚一点着,还是眯着眼,吐雾的缝隙里,看见我喝着从大叔那里拿回来的水。这二愣子掐了烟,说,我忘了你不能抽烟。

“蛤?我什么时候抽烟了?”

“我不是说你抽过烟。”

陈峰不看我了。他转向问大叔,您来一根?

大叔接过烟。说,不,我不抽。

蛤?

陈峰终于看我了。

这求助的眼神我很受用。我问大叔,那您不抽烟您拿来干嘛啊。大叔笑眯眯的说,给我兄弟我兄弟抽。

这,是陕西话。

我语言底子还不错,我对陈峰说,大叔说他兄弟抽,他兄弟烟瘾大,诶?不然你整一包都给他吧!陈峰点点头,给了大叔一整包。大叔笑眯眯的看着我俩。

大红鹰烟气儿真足,陈峰在烟的那边对我说,你好像瘦了诶。

我说,没有吧?呢,面来了。

然后他就把我面汤里的葱夹到他碗里。我不喜欢葱的。

陈峰是第一个抽烟让我觉得好帅的人。但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我肯定会答应的。不见陈峰都三年了,大家都说他喜欢我,但他没有说啊。

哎呦我,去。都三年了,我还不是他女朋友。

看来这辈子我都做不成他女朋友了。

“蛤?不是吧?我以为他不喜欢我耶。”

“什么不是啊!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喜欢你啊!”

电视里的台湾腔88啦啦的,我突然就想起来。

当时,为什么说是当时呢。

因为不管你再怎么说,都是彼此错过了呀。

“我们明明就差一点点。”

“那你为什么不去表白呢?”

但他喜欢我的时候已经过去啦。

当爱情已成往事

“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

我的理想。

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

情书。

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想来,若是于这烟火浮生中偷得半日清闲,或者,能以一盏茶的间隙换一回清欢的话,我要慢煮一壶李白的月下相思,歇宿于陶公的山水桃花园,遇见一个像极潘安的翩翩美男子,穿越唐风宋雨,焚一柱香,品读一段唐诗宋词,忘却一场周遭环境里声色犬马的谄媚与人心之间的疏离斗争,不去问世事冗长亦或无趣,不去想,何时何地何日重逢。若经年是一首歌,且让我醉于其中。

说好不散的,后来,关于那些美好的誓言,却随风散落天涯。

说好一起的,后来,关于那些相遇的曾经,却徒留记忆风干。不再想,为谁哭红的双眼,不再念,为谁在风中凌乱;那些记忆深处的.关于爱的凭记,终究在渐行渐远的路上,再无从打捞,无从勾勒你曾经的轮廓。至此,你我横亘在岁月的两端,念,慢慢的愈来愈薄,薄成冬日时节瓦楞上的白霜,薄成时光里那一笺素白素白的小令。

我喜欢,这个季节是寂静的,如你,静静的从山的那一边,寂静而来,迎着晨曦薄露,踏着彩霞满天,静静的走进我的心里。无论放下、别过,或忆起,眼角都是初识的明媚,盈盈笑意。

在某一段时间里我喜欢一段音乐,然后听一段音乐我会怀念某一段时光。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的掌纹。正如此刻,听着陈奕迅的《十年》,怀念着那一段老时光,不用担心时光老成面目全非,时光,終会还我一份初心。

还来不及与九月一个拥抱,还来不及将游离的思绪尘封,十月已悄然而至。红尘里的每一场遇见,都会慢慢慢慢的在心底滋生成桃红柳绿的模样,犹如旷野里那一抹新生的绿,入了眼,醉了心。念一个人,从晨曦浅露,至暮色西山,那些深深浅浅走过的足迹,不为缅怀曾经,只为,若干年后,那一场遇见,依然可以依着光阴的韵脚,在平平仄仄的诗句里,浅浅笑意,深深怀念。

当记忆里的某一段岁月,渐渐清瘦,当心里的念想在这一季秋水长天的等待中,嫣然成歌,我会在时光的渡口,等一场红尘的烟火;而所有的爱与思念,都是烟火里的炽热,我们穷尽一生的时间,只为在对的时间遇见那个对的人,然后为一世相约,一生相伴。

一程山水,一个故人,奈何,此去经年,故人早已形同陌路。许许多年前两个亲密的人,许许多年后的今天,初见时的情分早已散落在天之涯在海之角,终是无法再企及的熟络。是岁月无情抑或你我无情,世间所有的爱皆有迹可寻,可万水千山之后,一切皆无迹可寻,偶尔,会念起,却早已不复记忆。也许,人生,就是如此,不断的遇见一些人,不断的遗忘一些人,到最后,沉淀下来的才是生命中最想要珍惜的人。

匆忙的生活,来不及细听那些来自自然界的悦耳动听。那年,那蝉,那光阴,会莫名的在某一时段,跃然心上,久违的时光会一如从前般带来暖意。而我们,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中,总会告别着某一些时光,告别着某一些人,尽管有许多不舍,可这终究是人生的戏码,我们无从选择。惟有一路向暖,岁月缓缓行,我们慢慢爱。

或曾,偶感于时光的飞逝,还留恋于青春的蹉跎,瞬眼间,花开花落,春去秋来,残忆梦旧年,只是觉得物是人非,事事非,念当年或如自在飞花曾有梦,而如今却恰好秋日光景惆怅几许。始终觉得现实和理想的差距隔着那么一步之遥,人生终究抵不过是命运的煎熬。

窗边的那本书,依旧还是几天前的样子,摆在桌上未翻动过,窗外,却已是深秋薄雾时分,微凉;时光,愈来愈薄,人心,愈来愈淡,偶尔回看来时的路,才发现,一段旅途,陪你一起走来的是稀稀落落的那么几个人,太多太多的路人,终究会在人生的这条路上走散,甚至杳无音讯。

当爱已成往事诗歌

去寻觅那只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五彩贝壳。

哪怕水花溅湿我们的裤脚。

哪怕我们身陷爱的漩涡。

也都不曾改变你我当初的选择。

曾经梦想与你草原放歌。

曾经梦想与你游遍祖国山河。

当深深的爱意装满你那浅浅的酒窝。

那是多么令人心动的快乐时刻。

总以为这就是我们苦苦追寻的.幸福生活。

当有一天你我都成了婚姻游船上的乘客。

才发现生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好过。

昔日的卿卿你我早已成了记忆里的传说。

我们像一只卯足了劲的陀螺。

在永无休止的油盐酱醋中来回穿梭奔波。

生活中的种种烦恼和不快成为一触即发的导火索。

争吵变成为家常便饭桌上客。

冷战也时不时的惠顾那曾充满暖意融融的热被窝。

弄不好有时候还要上演一场武戏来练练拳脚。

泪水一次又一次的侵湿红肿的眼角。

漫漫长夜又是显得那么孤独寂寞。

然而在外人面前我们却永远流露出满脸的幸福和快乐。

生活中我们就像彼此陌生的过客。

只是在戏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唱的是别人早已写好的歌。

难道说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生活。

当爱已成往事歌词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他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流连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别说我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没有你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用将往事留在风中。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底。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当爱已成往事美文

布吉宝丽路,如今大多数工厂都已经搬走了,以前红红火火的工业区如今变得非常冷清,厂房都已经改建成商品楼。曾经在这工作了一年多,再回来就连认识的人都没几个了。

“走吧!去以前我们相识的饭堂看看吧。”这是我和阿彩故地重游,彼此在尽最后的努力试图挽回在平淡的生活渐渐失去的感情。在忙碌的生活里大家都失去了对彼此的理解,毕竟相处那么多年了,回到刚认识时的地方看看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也说不定呢。

“嘿!出去玩吗?”我刚洗完衣服,她经过店门的时候喊了一声,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咦?是叫我吗?”我有点好奇,她站的地方有点远我没听清楚,于是慢悠悠的上前确认。“是的,我们出去走走,还有好几个同事一起。”她和那个每天一起来吃饭的女孩站在路边喊我,这时清凉的晚风撩起了她那长发。“好的,我晾完衣服就来。”也没打扮,我穿着拖鞋就跟着她们出来了。

这是工业园的宿舍区,有露天卡拉ok、有台球、还有大排档以及各种各样吃的玩的。晚灯下到处是戏耍的人群,我没有一点头绪的只是傻傻的跟在她们后面闲逛。

“等会,还有人要来。”她回头有些漫不经心的对我说道。“噢!”平时我们没说过话,此时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我连她们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平时下班除了看会电视我几乎不会出门的,那会我居然给自己起了个叫“漠然”的外号。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们居然约我去打台球,对于运动我除了跑步几乎什么都不会。我正犯难想离开时却被她叫住了,台球桌上,我在她不停地鼓励下直接用球枪粗的那头戳球。十八岁时的脸皮也真的很厚,只消一会儿就可以忘记难堪尽情的玩耍。

“道不尽红尘热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

唱歌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没有想到我居然会唱这么老成的歌,而且声音里还充满沧桑。行为举止和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二十二岁时在一个小餐厅做经理的时候曾经就有很多人问过我:“你有四十几了?”过早地苍老也许都是生活惹的祸。

后来大家经常相约出去玩才得知她叫阿彩另一个姑娘叫黎兆红,一个是壮族姑娘一个是彝族美女。想想我这辈子真是有趣,总是和少数民族有缘。反观我这几十年来交的绝大多数都是各个少数民族的朋友。

当年那种和人交往的氛围也比较单纯,尽管有时候我们会一块出去玩、一起开玩笑、但大家都没想到要走到恋爱那步。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只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总有些相近的话题吧。直到我要离开布吉我和阿彩才确定恋爱关系,这个地方从此成了我最为牵挂的地方。投影厅、各条小巷、甚至每一个树都有我们相拥的影子一直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

粤宝路口,第一次来布吉找大哥的.时候我就蹲在路边啃过大馒头。当初为了能找到结拜兄弟可以在路口蹲守半天。如今上下班的人潮不见了,如今换成了繁忙的商铺。还有这道小楼梯,我还背着你那个因为失恋喝的不醒人事老乡踉踉跄跄的爬过。你旧日的同事,我旧时的相识都已经搬走了。和我们的感情一样都走远了,你说我们这一路走来都在干嘛呢?尽管我们现在都试图去找回当初走过的日子,因为喜欢谭咏麟歌曲的你追星,我们可以省吃俭用半个月只为你给你买张现场演唱会的门票。你也总是喜欢静静的在一边看着我写日记看书,你说我认真看书时的样子很好看。我也还记得你第一次穿着长得很不合体的工作服出现在我面前时扭扭捏捏的样子。

走吧!物已是,人已各。我们都无法忘却的朝朝暮暮已经让琐碎的生活冲淡了。

走吧!如果路的尽头之前我们回眸还能看见彼此的话那就不再分开!要回头吗?可我们还没来得及回头已经被汹涌的人潮冲散,再回头只剩下眼里的慌张。

今天我又独自来到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伤情依旧在当爱已成往事,我们都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呐喊!早已经遥不可及。

女儿问道:“你爱过我妈妈吗?”

“嗯!当然!但已成往事了!你有想过去找你妈妈没?”突然发现女儿长大了,脾气和你真的没有什么两样,但对我的问题却总是不可至否。

“那你最难忘的是什么?”女儿好奇的追问。

“银行卡密码啊!你妈给我设定的密码。从来都忘不了,要不然我拿什么把你养大?”

当爱已成往事作文字

岁月苍老你们的容颜,但永恒不变的是炽热的心。当阳光与时间闪耀着越过生命,我看见因为有爱你们一起度过余生。

回忆涌上心头,记得奶奶曾自豪地说过,当时嫁给爷爷的时候,爷爷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每当问起关于他和爷爷的爱情时,她总说:“哪有什么爱情啊!”可是奶奶讲述年轻的故事时,脸上总是浮现出少女般的红晕。

爷爷奶奶实在很奇怪,月上星空,回忆儿时,常常听见奶奶嘀咕着爷爷“死老头子,每天就知道喝!喝!喝!你那点钱还不够你喝两口的。”而爷爷总是淡然一笑。有时候,奶奶急急忙忙地把爷爷从躺椅上拉起来,说:“还睡,还睡,家里柴火都没了。”爷爷提拎着柴刀便上山砍柴去了,一走远他嘴里便嘟嚷着:“真是的,觉都睡不安眈呢!”于是,家里的角角落落,藏满了这样的故事,时不时跃出一个,让我会心一笑。

可是这几年来,却没有了这样的`故事。爷爷眯着眼捧着一杯茶,躺在躺椅上。奶奶坐在一边,做着一些针线活,时不时地推一推爷爷“干什么?”“没,没什么”爷爷又嘟嚷道“真是老太婆,让不让人睡觉了。”我渐渐发现,这是一段真正的惊天动地的爱情。当他们的爱情成为往昔,亲情变得细腻无声。

夕阳斜照的小屋,几只鸽子在屋上轻歌浅唱,袅袅炊烟预示着又一个黄昏的到来,安静祥和,波澜不惊,爷爷向着夕阳说:“看,多美好的夕阳呀。”和奶奶一起相互搀扶向着金色的夕阳,那一幕金色的影像投影在我的心头,久久地,让人深深地沉醉。他们之间升华为亲情的爱,神秘而唯美,淡然而恒远。他们互相牵挂,互相心疼,呵护着对方。

晚饭,从不鼓励爷爷喝酒的奶奶给爷爷倒上一杯酒,她说爷爷年轻时撑起一大家子不容易,他现在想喝点酒也就喝点吧。视酒如命的爷爷面对着奶奶倒上一杯酒,只是端起来,深深地闻了闻,非常享受的样子,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那浓烈的酒香中。奶奶柔弱的语气中已没有了前几年的骄横,爷爷转过头,深凝着奶奶,满是依恋疼惜之情。

他们共同度过了风雨流年,也见证了儿女的成长,却从未有过山盟海誓的爱情豪言。

也许爱得久了就成了亲情,就习惯了,就成了不忍放手的依恋。成为亲情的爱情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爷爷在半辈子无声的妥协中走过了他的平静岁月,他们互相对望着,没有语言,空气中却弥漫着再熟悉不过的暖阳味道。

他们的爱情揉杂在一起,成为更深的依恋,当爱已成往事,感情更丰盈浓郁,无论时光如何抹去往昔,永恒即是永恒,不会改变。

他们就这样慢慢老去,端着一杯清茶,倚着窗,搀扶着彼此。

一起看夕阳中的云……。

【当爱已成往事歌词】当爱已成往事

2004年中学二年级他转校来到我们班,瘦瘦的,有些黑,身高150cm的我不到他的肩膀处。当时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他没有几个朋友,和我们班的两个男生关系比较好。

和他的第一次接触是从第一次我没去课间操,他帮我请假开始;或者是英语课上,他站在讲台上对我说“我想和你做朋友超过同学的那种”;或者是课间操某一天,他和他的朋友等全班同学都走完了走在我书桌前,大喊一声“上课啦!”我狠狠瞪他们一眼,扭头向操场走,他俩在后面笑着说,真淡定啊!快跑!拉起我狂奔到操场……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

我们那里中学开始就要上早晚自习,早上6点到校,两个课程的早读,晚上7点40分放学,我和我大奶奶家的侄子同班同学三年,都是他陪我一起上下学。

转眼到了深秋,早上6点,还是黑洞洞的,一次,侄子感冒请假,我自己走去学校,虽然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农村老家路两边都是庄稼,我还是很害怕的。走了一段路,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是他,他告诉我他跟着我们一起上学很多次了,今天发现我自己上学,才会叫我名字。

那时的我们聊什么呢?聊哪个老师特别坏,代数他考了110分,我考了80分,英语老师骂我们“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我们给牙齿不好看的班主任绰号“脚趾甲”……快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们分开走,装作不认识,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们好单纯,如果我说我们手都没有牵过,或许没有人会相信吧。

对了,那一年韩剧风靡一时,早读的时候和他关系很好的男同学–我们班的学霸,连续三年级部第一,他叫东,常常跟我身后的女同学换桌,跟我们讲《冬日恋歌》的剧情。我妈不允许我和我哥看电视,当年的《还珠格格》是工作以后看的,学生时代只有学习、学习,是我全部的生活。

2004年年后开学的第一天,他郑重其事的告诉我:“我决定帮你补课,我们考一中,然后考去同一座城市的大学,以后一起去外地的城市工作,然后,嗯–嗯–嗯!然后等你二十八岁,我们就可以结婚了!去一个有大海的城市,看潮起潮落。”我说“这真是一个伟大而长远的梦想”,我说ok。

新学期开学,到校第一天就是去看分班表,分班后我们不在一个班了,他在二班,我在四班。第一天,他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一节课下课他还没有出现……第二节课刚下课,他的朋友聪着急忙慌的把我叫出教室门口,他告诉我,他去世了,我怀疑的看着他,眼泪就下来了。他告诉我,他是自杀,他写了遗书,是因为家庭的原因,他选择自杀,他让他爸妈不要去学校闹,跟学校没有关系,跟我更没有关系……我不记得她后来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回教室的。

就这样,我颓废的生活过了一个月,他的好朋友东,找到我,告诉我他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如果他活着,不会希望我这样的。

后来的故事里,没有他的存在,我考上了县一中,在我们那里,如果考进一中才能考上好大学。我拼命的学习,曾经的同学都断了联系,后来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暑假的一天,小县城的步行街上人挤人,迎面走来的人衣服拉链勾住了我包包的拉链,回过头发现,竟然是他的好朋友聪,他要走了我的电话号码。

毕业后来青岛实习,我终于看到了大海,看到了涨潮、落潮,可是我身边没有他。2015年二十五岁的我认识了我男朋友,他是公司上级部门的领导,比我大一些,阳光、开朗、爱笑,是个可以给我带来阳光,积极向上的人。

2018年十月,我们结婚了。不要责怪我,是你先失信于我的,我能做到的都做了,答应你好好学习,我做到了;答应你考上一中,我也做到了;答应你考上大学,我也做到了;答应你选择在有大海的城市工作,我也做到了;答应你二十八岁结婚,我也做到了……对不起……去年聪给我打电话,他知道我结婚了,知道我定居在这里了,他请我吃饭,告诉我忘了以前的事情吧,好好生活,这也是他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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