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行为、思考和感悟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改进自己。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是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所总结出来的,他们的经验和思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进行
1:地形图测量,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项目1地形图测绘。
(1) 向乙方提交需要进行测绘的范围界线图。
(2) 按约定支付测绘费。
(3) 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 按约定向甲方提交1: 500地形图成果1份。
(2) 乙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写:叁仟元)进行项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工程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1)自委托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关资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关资料后的5天内,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1份图纸成果给甲方。
乙方对制作的图件和相关文字材料质量负责,如因图件质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作经费,由于经费不及时到位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测量成果给甲方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勘察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以发包人通知进场为开工时间),进场开工后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报价按单价:计算,预算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合同生效后3天后,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人份。
发包人:
勘察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学习能力形成了团队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需要保持空杯心态、谦虚不自满,这样才能容纳。要有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创建服务型业务,对客户需要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而工作经验是要经过时间不断磨砺与沉淀的,通过不断的总结与积累而愈加成熟。工作经验至关重要,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与工作中大量数据总结得到不断积累。工作与学习是相互补充且不可分割的,这样才会不断进步,从而技术上得到提高与完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提高技术质量,才能保持竞争优势,更好的完成工作。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勘察任务。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1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工程建设地点。
1.3技术要求。
1.4预计工程量。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项目名称。
文件资。
料份数。
提供日期
1.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高资料。
#提交技术委托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3.1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元,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责任。
5.1.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
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变形及稳定计算、基础施工提供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和建议。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
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
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
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年_月__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按《广西工程勘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__年版)价格文件执行;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的%的工程进度款,计元;勘察工作外业结后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关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3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钦州市钦北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勘察人: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员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的工程进度款,计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控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程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期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遗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质量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人份。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住谁的所:______________住谁的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谁的话:______________电谁的话:______________。
传谁的真:______________传谁的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败。在我参与过的勘察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工程勘察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下是我对工程勘察的心得体会。
首先,工程勘察需要具备系统化的思维方式。在进行工程勘察时,我们需要全面、系统地收集各种资料,包括各项工程规划、土地利用状况、地质地貌情况等。只有准确掌握了这些基本信息,才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工作。同时,我们还需要结合实地勘察,利用各种先进的测量技术手段,获取更为准确的数据。所以,在进行工程勘察时,我们必须具备系统化的思维方式,将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才能得到准确的勘察结果。
其次,工程勘察需要注重实地勘察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在实地勘察中,我们需要亲自走访各个位置,细致观察、仔细记录现场情况。虽然现代测量仪器能够提供很多数据,但实地勘察仍然是不可替代的一环。只有通过实地勘察,我们才能深刻理解地质条件、社会环境等情况,从而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理论知识也是工程勘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场情况与结果,准确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因此,在进行工程勘察时,实地勘察与理论知识的结合至关重要。
再次,工程勘察需要密切与其他专业的合作。工程勘察的范围十分广泛,需要涉及很多领域的知识,如土木、环境、地质、水文等。因此,在进行勘察时,我们必须与各个专业之间进行密切的合作。只有与其他专业紧密合作,充分掌握各个专业的特点和要求,才能更好地完成勘察工作。同时,在工程勘察过程中,各个专业之间也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确保勘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工程勘察需要密切与其他专业的合作,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好的勘察结果。
另外,工程勘察需要注意勘察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在工程勘察中,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任何一个错误的数据都可能对整个工程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勘察工作时,我们需要谨慎地选择测量方法和测量仪器,确保数据的精确性。并且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控,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只有有了准确可靠的数据,我们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工程设计和规划,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
总结起来,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需要具备系统化的思维方式,注重实地勘察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密切与其他专业的合作,同时注意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程勘察工作,为后续的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工程勘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利工程中公开水是岩土体的组成局部,其主要会直接影响建立场地基岩土体的工程特性,而且会对建筑物和水利工程地基根底的稳定性和耐久性都产生影响。任何建立工程项目的设计,普通均需经过一系列的观测、勘探、实验,查明调查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控制调查区公开水的构成、赋存、运动特征、水质水质变化规律,提供在制定应用或扫除公开水措施时的水文地质根据。但是,在实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人们通常愈加注重对勘探揭显露来的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地质构造的研讨,很少直接触及水文地质参数的应用,水文地质问题常常只被以为是意味性的工作,在勘察报告中大多只是简单地对自然状态下的水文地质条件作普通性评价。在一些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地域,由于工程勘察中对水文地质问题研讨不深化,设计中又无视了水文地质问题,经常发作由公开水引发的各种岩土工程危害问题,令勘察和设计处于难堪的境地。
1、自然天文条件。
这里面包括气候水文特征和地形地貌等内容,气候水文特征是指工程所属地域,是属于亚热带还是热带、季习尚候与否,具有的潮湿水平与热量等。地形地貌是指工程区域四周的水系、平原或高原特征、地形开阔平整与否、地貌腐蚀和堆积状况如何等。
2、地质环境。
包括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结构特征、基底结构及其对第四系厚度的控制、地层岩性、新结构运动等方面的内容。
3、公开水位状况。
包括近2——5年最高公开水位、水位变化趋向;公开水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公开水的补排关系及对公开水位的影响等。公开水位的变化对岩土工程的影响宏大,是工程勘察的重点内容。
4、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公开水类型。
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主要含水层的散布、厚度及埋深,经过现场实验测定地层浸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等;场地地质条件下对公开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断定公开水水质对建筑资料的腐蚀性等。
对工程有影响的水文地质要素有:公开水的类型、公开水位及变动幅度、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厚度和散布及组合关系、土层或岩层浸透性的强弱及浸透系数、承压含水层的特征及水头号。为提高工程地质勘察质量,应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增强对水文地质问题的研讨,不只请求查明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评价公开水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可能产生的作用及其影响,更要提出预防及管理措施的倡议,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材料,以消弭或减少公开水对工程建立的危害。但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通常短少分离根底设计和施工的需求评价公开水对岩土工程的作用和危害,今后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应重点评价公开水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可能产生的岩土工程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工程地质勘察中还应亲密分离建筑物地基根底类型,查明与该地基根底类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提供选型所需的水文地质材料。不只要查明公开水的自然赋存状态和自然条件下的变化规律,更重要的是剖析和预测今后在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公开水的变化状况,及其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的不良作用。公开水位的上下对各种建筑物及水利工程建立都很重要,在剖析工程地质问题时,公开水位以上和以下要分别看待。应从工程角度,按公开水对建筑工程的作用与影响,提出不同条件下应当着重评价的地质问题。
岩土水理性质是指岩土与公开水互相作用时岩土显现出来的各种性质,主要有容水性、持水性、给水性、毛细管性、透水性等,这些特性与构成岩士的固态、液态、气态三相严密相关。公开水在岩土体中有不同的赋存方式:按埋藏条件分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按含水层空隙性质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
岩土的物理性质是岩土与公开水互相作用显现出来的性质,而公开水在岩土中有不同的赋存方式,不同方式的公开水对岩土物理性质的影响水平有所不同,而且影响水平又与岩土类型有关。分离水是公开水在粘性土中的主要赋存方式,在砂土中含量甚微。分离水特别是弱分离水与粘性土互相作用时显现出来的性质如可塑性、收缩性、收缩性等归为粘性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因其受强力约束,活动范围极为有限,对岩土的动态物理性质影响较小。
公开水惹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公开水位升降变化和公开水动水压力作业。
工程勘察是建设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依据。在参与工程勘察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总结经验,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工程勘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工程的起始阶段,勘察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通过勘察,我们才能了解地质情况、土壤条件以及周边环境等重要因素。同时,通过对地下水位、地表水位及地下管线等信息的勘察,我们能够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数据和参考。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勘察工作,我们才能够为工程施工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指导。
然而,工程勘察中存在一些问题也需引起我们的重视。首先是勘察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在一些工程勘察中,勘察范围模糊不清,导致勘察的深度和准确性无法得到保障。这就给后续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其次是勘察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勘察设备的限制,所获得的勘察数据存在误差,这就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勘察工作的管理与规范。首先,需要明确工程勘察的目标与任务,确保勘察范围的明确。在勘察前,要充分了解工程的要求与目标,并做好勘察工作的计划与准备。其次,需要提高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使用的勘察设备的质量。只有通过加强培训和引进先进设备,我们才能够提高勘察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所得数据的可信度。此外,还应加强对勘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其勘察工作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减少勘察中的偏差和失误。
在工程勘察的过程中,我也意识到了勘察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充分的勘察工作,我们才能够准确了解工程的地质条件和环境背景,为后续工作的进行提供依据。勘察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更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参与工程勘察的实践,我意识到工程勘察不仅仅是个体的努力,更是团队的合作。只有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专长和协同能力,我们才能够充分利用资源,将勘察工作做到最好。而在团队合作的过程中,相互协商和沟通相当重要。只有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密切配合,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工程勘察任务。
总结起来,工程勘察是建设工程不可或缺的环节,它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工程勘察的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勘察范围的明确,提高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并加强对勘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也需要加强团队的合作与沟通,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专长和协同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我们才能够提升工程勘察的质量和水平,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更可靠的技术支持。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岩土工程勘察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5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
1.8 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第四条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 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 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 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 承包人责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 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 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_____》、《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_____。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_____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_____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_____标准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_____。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贡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定金;己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及派出机构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份。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盖章)(盖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计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可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实验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见表1。实验准备阶段安排3天时间,主要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系统学习,综合性实验任务交底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介绍勘察施工机械设备及实验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些内容还需要在勘察现场作进一步讲解。在整个实验实施中,班长、学习委员和党支书、团支书应分工负责整个实验的组织协调及安全。野外钻探地质记录及室内土工试验分为若干个小组实施,每小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个实验。野外钻探施工,每小组每天去2人,分两批轮流参加野外地质记录,各参加施工记录2天。每天完成一个钻孔的钻探地质记录,共安排4天时间钻探4个钻孔,每个小组都有4个钻孔的野外地质记录及岩土样品。小组成员另外2人在室内做土工试验。室内试验可以在钻探施工当天的'稍后跟进,即野外钻探施工开始取到试样当即带回实验室开展室内土工试验。野外施工结束后3天完成室内土工试验。接着进行各自独立的资料整理分析评价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组的全部野外地质记录及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资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时间安排3天。因为野外施工经常会受天气及机械故障等的影响,所以安排机动时间1天,在各环节中视具体情况调整。
四学生的实验成绩考核。
对学生的实验成绩考核必须科学合理,考核成绩要有理有据,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整个实验过程中的真实表现,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学生实验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数实验教学成绩都是以实验报告来评定,成绩的可信度和区分度均不高,认真做实验与不认真做实验成绩相差不大[1]。特别是目前在学生中电脑已经普及,实验成果报告都是用电脑完成,在电脑中复制修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非常方便。显然,以一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报告来评定学生实验成绩的方法是欠科学的,难以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准确合理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学生实验积极性[2]。考虑到实验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己管理为主,在实验成绩综合考核上要认真听取班、组长对同学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表现评价意见。综合性实验考核成绩重点放在实验过程的表现,同时检查评定野外记录及土工试验记录的原始性、齐全准确程度,作为实验过程综合成绩考核的依据。按实验内容的四个阶段分配考核成绩,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40%,其余3个阶段即实验准备的综合知识学习、野外钻探现场采样记录及土工试验操作各过程分别占总成绩的20%,综合考核评定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成绩。
五结语。
通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基础工程学》与《工程测量》等有关的理论知识得到有效提升,并转化为实用性的从业技能,培养了同学间的团结协作精神与吃苦耐劳精神,以及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职业意识和创新意识。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具有明确的职业性、实用性、实践性,具有到校外实验实习不可比拟的实验效果,具有在实验实习经费、管理及时间安排等多方面的显著优越性,是大土木工程专业培养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技能,以及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的必经之路[3]。
参考文献:
[1]蔡国军,巨能攀,付小梅,等。岩土工程勘察实习教学内容改革探讨[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31(6)。
[2]罗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地质学教学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44(9)。
[3]王书敏,丁武泉,于慧。开设综合性实验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8(2)。
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毕业生应能在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地基基础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培养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实用型人才。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是培养这些能力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在加强岩土工程勘察理论学习的同时,有必要开设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职责,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务必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群众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带给方便。勘察施工中务必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回到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xx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个性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个性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带给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带给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职责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状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职责,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理解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职责延迟带给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
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
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
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
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以后由乙方%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赔偿。
2、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
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
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代表人(签字):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勘察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
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l0天内,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问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l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
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
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l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人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是把《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基础工程学》与《工程测量》等课程中有关部分简单的、分散的、枯燥的、独立的实验统一起来,组合成为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实验设计为某一较小、较简单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实际生产过程。目的旨在把实验项目与生产实际联系起来,更贴近土木工程专业实际,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既体现专业知识内容的综合性,又体现工作能力素质培养的综合性,体现大工程观的教育思想。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实验具有实用性。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按照勘察工程实际生产流程设计,具有明确的职业性、实用性、实践性。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是人们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积累发展起来的,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强,三分理论、七分实践。如果不进行贴近真实过程的实验,一来他们难以建立起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体系的概念,同时也会影响到他们形成独立的系统性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学生毕业后能较快地进入角色。即使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到工程建设设计部门工作,岩土工程勘察技能对他们同样重要。在编写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时就会心中有数;在应用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设计建筑物基础及岩土治理方案时就会得心应手,使设计的建设工程更符合经济合理、确保安全运行和提高投资效益。
(二)实验内容具有系统连贯性。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内容,包括对某一建筑场地测量定位、钻探、原位测试、收集采取岩土试样、鉴定描述、室内土工试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土岩层承载力特征值,建议建筑物基础持力层及基础形式、以及相关的岩土工程综合治理方案。学生对岩土工程勘察的全过程、全工序进行学习实践。按照工程实际开展实验,调动学生实验实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在具体工程实践中增长才干,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领会将来到工程勘察单位实际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培养他们初步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并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改变分散的、独立的课程验证性实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缺乏系统性的弊端。
(三)实验时间具有连续性。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应在相关课程讲授完毕之后,集中安排2周时间,连续进行综合性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程。时间具有连续性,可以培养学生连续工作的毅力和能力,利于学生提前熟悉就业环境,增强工程意识及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实验具有可行性及优越性。
我校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测试中心,具备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企业所有的全套岩土工程勘察生产设备和技术。利用专业工程测试中心自备的设备与技术资源,用学校新征收的规划建设用地或闲置空地,在校内开设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实验的时间安排可以随着教学进度自行确定,可以按照传统的课程实验模式,由教师事先设计布置实验项目,按照事先安排的实验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实验操作,具备实施实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钻探施工是综合性实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校外的实习以生产为主,所以在校内安排专为实验的钻探施工可以大大提高实验效果。同时可以节约学生到校外生产单位实习的经费开支,节省联系校外生产实习基地实习的时间,并有利于在实验实习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避免了到校外勘察生产单位联系实验实习诸多环节的纠结,具有校外实习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五)实验内容具有未知性。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是按生产实际过程设计,钻探取样、原位测试要分层进行,技术措施也要随着地层变化而变化。同时岩土试样具有唯一性,因为形成时间环境的不同,不可能形成成分结构物理性质完全相同的两个试样。钻取出来的岩土试样及原位测试结果随着地层的变化而变化,接下来的室内土工试验等项目也随着变化。所以实验的具体内容都具有未知性,室内土工实验样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学生对实验内容具有新鲜感和求知的期盼,更能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及高度的岗位责任感。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可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实验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见表1。实验准备阶段安排3天时间,主要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系统学习,综合性实验任务交底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介绍勘察施工机械设备及实验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些内容还需要在勘察现场作进一步讲解。在整个实验实施中,班长、学习委员和党支书、团支书应分工负责整个实验的组织协调及安全。野外钻探地质记录及室内土工试验分为若干个小组实施,每小组4人,分工合作完成整个实验。野外钻探施工,每小组每天去2人,分两批轮流参加野外地质记录,各参加施工记录2天。每天完成一个钻孔的钻探地质记录,共安排4天时间钻探4个钻孔,每个小组都有4个钻孔的野外地质记录及岩土样品。小组成员另外2人在室内做土工试验。室内试验可以在钻探施工当天的'稍后跟进,即野外钻探施工开始取到试样当即带回实验室开展室内土工试验。野外施工结束后3天完成室内土工试验。接着进行各自独立的资料整理分析评价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工作,共同使用本小组的全部野外地质记录及室内土工试验原始资料,最后每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时间安排3天。因为野外施工经常会受天气及机械故障等的影响,所以安排机动时间1天,在各环节中视具体情况调整。
四学生的实验成绩考核。
对学生的实验成绩考核必须科学合理,考核成绩要有理有据,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整个实验过程中的真实表现,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学生实验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数实验教学成绩都是以实验报告来评定,成绩的可信度和区分度均不高,认真做实验与不认真做实验成绩相差不大[1]。特别是目前在学生中电脑已经普及,实验成果报告都是用电脑完成,在电脑中复制修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非常方便。显然,以一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报告来评定学生实验成绩的方法是欠科学的,难以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准确合理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学生实验积极性[2]。考虑到实验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己管理为主,在实验成绩综合考核上要认真听取班、组长对同学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表现评价意见。综合性实验考核成绩重点放在实验过程的表现,同时检查评定野外记录及土工试验记录的原始性、齐全准确程度,作为实验过程综合成绩考核的依据。按实验内容的四个阶段分配考核成绩,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40%,其余3个阶段即实验准备的综合知识学习、野外钻探现场采样记录及土工试验操作各过程分别占总成绩的20%,综合考核评定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成绩。
五结语。
通过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基础工程学》与《工程测量》等有关的理论知识得到有效提升,并转化为实用性的从业技能,培养了同学间的团结协作精神与吃苦耐劳精神,以及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职业意识和创新意识。岩土工程勘察综合性实验,具有明确的职业性、实用性、实践性,具有到校外实验实习不可比拟的实验效果,具有在实验实习经费、管理及时间安排等多方面的显著优越性,是大土木工程专业培养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技能,以及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的必经之路[3]。
参考文献:
[1]蔡国军,巨能攀,付小梅,等。岩土工程勘察实习教学内容改革探讨[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2,31(6)。
[2]罗云菊,王桂林。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地质学教学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2,44(9)。
[3]王书敏,丁武泉,于慧。开设综合性实验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探索[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8(2)。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_________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份。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告的内容结构工程地质报告书既是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综合、总结,具有一定科学价值,也是工程设计的地质依据。应明确回答工程设计所提出的问题,并应便于工程设计部门的应用。报告书正文应简明扼要,但足以说明工作地区工程地质条件的特点,并对工程场地作出明确的工程地质评价(定性、定量)。报告由正文、附图、附件三部分组成。
(1)绪论,说明勘察工作任务,要解决的问题,采用方法及取得的成果。并应附实际材料图及其他图表。(2)通论,阐明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地质环境,论述重点在于阐明工程的可行性。通论在规划、初勘阶段中占有重要地位,随勘察阶段的深入,通论比重减少。(3)专论,是报告书的中心,重点内容着重于工程地质问题的分析评价。对工程方案提出建设性论证意见,对地基改良提出合理措施。专论的深度和内容与勘察阶段有关。(4)结论,在论证基础上,对各种具体问题作出简要、明确的回答。。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勘察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
勘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勘察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特征:
二、勘察范围、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
2.技术要求:满足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3.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__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进场通知为准)
2.计划成果提交日期:20__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满足相关规范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为:。
2.合同价格形式:。
3.含土层固定单价元/米,基岩固定单价元/米。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勘察人执份。
发包人(盖章):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岩土勘察是工民建实施的基础,是工民建项目实施的关键一环,在项目开始之前要进行严密的勘察和考量才能使得工民建项目顺利的进行。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对象是建筑物所在的场地,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地质与环境的这些变化,对当前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岩土工程勘察是指按照工程建设提出的要求,探查、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根据岩土勘察可以分为预可行性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
勘察岩土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测绘和调研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对土质进行勘探和采样、原位进行测试、室内实施试验、工程场地实行的检测,最后根据以上手段,定量或是定性分析工程地质情况并进行测评,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勘察岩土工程的对象主体是项目场地的岩土体,它是经过自然界长时间的风化形成的产物,会受到人工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场地的基本条件及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以及桩基参数等,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
由于岩土是自然产物,它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的,具有复杂性与多变性。
我们要想弄清岩土的有关结构和性能,必须经过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我国基础建设工程的主要程序之一,必须。
要走在设计和实际施工的前面,有效地为设计和施工服务。
建筑的基。
础是整个工程的关键,岩土参数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关系到基础设计的。
合理性和安全性。
很多企业对在没有掌握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基本的技能和技术要求儿盲目的施工,在工民建的安全维护手段上面,很多企业也没有下足功夫,以至于造成了工民建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的很多安全隐患,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是发展工民建最关键的因素,只有设备条件过硬,输出技术有保证,才能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工民建施工工作控制检查这方面的力度不严,相关的部门做不到定期的管理和监察,这样不仅仅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也更是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不认真对待,如果出现问题得不到发现和解决,那么安全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更加不可能保证工民建施工工作有效的进行,液化石油产业稳定的发展下去。
液化石油输送如果做不好监察管理工作,就保证不了液化石油产业的顺利进行,会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重大的损失。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目前中国没有很健全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管理条例”、“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方案”等法律和法规,甚至很多标准都很不明确,这种无组织的管理更加是谈不上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能够顺利发展了。
不明确的法规是为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是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行为。
2.4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维护检修工作人员素质存在问题。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维护检修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是很关键的,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很多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很强的专业素质,并且工作责任心也有待提高,这样的工作人员无法使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没有人才的输送,也就没有新的技术的产生,那么发展液化工民建施工工作也只能是空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想发展科技,必须先强化教育,引进人才。
一个明确的科学有效的移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制度,并且制定出明确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建设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且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来激励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建设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只有这样责任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2加强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的宣传教育。
只有意识上面真正重视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才能认真的工作和管理,才能真正的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顺利安全的进行下去,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对于工作工作人员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才不会是纸上谈兵。
3.3增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我国目前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不完善的情况下,要想发展好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程,还要保证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安全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我国应该加大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和保护,研究出省时省力安全有效的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鼓励高校和企业个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技术研发做出贡献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4增强对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关键,只有掌握了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要领和安全规范,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安全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加强对于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的培训,只有负责人的员工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
一系列的奖惩制度是对员工管理的有效措施,工作管理人员,要学会调动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让员工把工作的建筑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做到尽职尽责,保障安全。
4、结语。
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对于工民建行业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要想做好工民建岩土勘察技术的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上是笔者结合多年工民建施工经验得出的结论,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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