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反思,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自己的表现。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一出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黑恶犯罪是重要的治安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聊城护母命案就是最好的佐证。山东护母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追债方的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分不开。而暴力讨债如此猖獗的背后是高利贷与黑社会的“相依为命”,黑社会是高利贷的谋财手段,高利贷是黑社会的物质基础。
黑恶势力的存在和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扫黑除恶工作不仅直接关乎到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更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正如《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努力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黑除恶更离不开多部门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8日发布了一则信息,强揽工程的村霸被惩处,这一消息的公布让我们更加坚信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腐败治理的力度会持续加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有效打击了黑恶团伙的嚣张气焰,社会综合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生态进一步净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更大战果诠释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年初开始,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告,就是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项专项斗争抓好。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前提,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二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但群众参与度还是不够高,不少人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三要深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辖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被打击处理的黑恶势力成员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只要各方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涵养淳朴民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一段视频,饭店内邻桌的两个男童起了摩擦,两个家庭的家长不依不饶,引发了一起案件,打起了群架,抡板凳、飞盘子,结果弄得饭店内满目狼藉,造成了重伤,给两个家庭无疑带来了悲剧。当时的场景两个孩子也都历历在目,这样的行为让人们警醒,一时的冲动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对他人及自身的残害,是多么的得不偿失。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现在一家就一两个孩子,父母有责任有义务引导孩子扩大生活交往圈,与人和平共处,冷静对待事物,理智处理问题,努力使下一代有更健康的心里,而不是宠着惯着,甚至带着孩子去做极端的事情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给他们后天的生长带来不良影响,下一代身心健康,未来才更和平。礼让三分就不会有伤人害己的事件发生,为此,人们需要提高文明意识,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出行礼让等各个方面,都应为家庭为社会尽一份义务,献一份爱心。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决策部署,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破获、打击和铲除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打击村匪路霸,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一经发现更加严惩不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设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奖励举报群众,保护举报群众,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求及早发现,尽快打击,摧毁犯罪团伙,防止继续为非作歹,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这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国家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观看警示片,举办唱红歌等活动宣传正能量、鼓励人们在各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良好事迹的颂扬、扫黑除恶的新闻播报等各种引领和教育,让人类文明、让社会稳定,体现着国家各阶层领导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对群众的一份关心,让人们普遍提高法制意识,懂得用法律的准绳来保护和衡量自己,他们在为社会和平共处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方平安。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通知措辞非常严厉,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任何黑势力猖獗的地方必然有红伞,至少有白手套。把他们的白手套打掉,把他们的红伞打掉,黑的就不会存在了。要扫黑除恶的话,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了,把广大公务人员和警察动员起来了,找到经过变化的黑社会,找到经过变化的恶势力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处,没有活动的场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打”到“扫”的一字之变,彰显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才能给百姓稳稳的幸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要建立街道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布以后,全国上下紧锣密鼓地安排部署,织就了一张紧密的“扫黑除恶”的大网,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要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相信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定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满意度。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项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同仇敌忾,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黑恶势力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领导部门想惩罚治却不敢惩治,有的是相关部门松懈,不引起重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给黑势力以沉重的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逐渐消弱,我们再将其一并歼灭,一网打尽。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日前,成都市郫都区公安机关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打传”小组,进入居民小区展开行动,捣毁多个非法传销窝点,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甚至非法集资、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数十人——这次“精确打击”的背后,离不开网格员提供的准确线索。(20xx年09月01日四川日报)。
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源头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途径,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高线索发现能力的创新举措之一。全省23万余名网格员扎根在基层,利用情况熟、联系广的优势,既当侦察兵又当宣传员,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从这句口头禅中可见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尤其重要,他们不仅关键时刻顶得上,牺牲私利深入群众,发现更多线索,做好黑恶苗头摸排,还广泛宣传,发动更多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道所称的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17号网格员彭英(化名)就是其中之一。网格员是群众与政府间的纽带,他们拥有熟悉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安要素的优势。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利用其深入群众的独特优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这是四川的创新之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重点,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作为基层网格员要既要铁面无私、重拳出击,形成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又要保持耐心、深入调查,将根深蒂固的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在第一时间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相关部门;摸排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案(事)件;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核查,查清楚、解决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把扫黑除恶斗争下沉到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体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打好主动仗、合成仗、持久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网格员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正因如此,网格员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责任格内“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和作用。其实,网格员们除了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一日双巡”等,还经常组织召开社区群众会、张贴公告、挂横幅、面对面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网格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就目前而言,全省已形成全方位的高压态势,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参与到对黑恶势力的斗争中,共治社会基层环境,共享社会安定成果。可以说,这些都离不开网格员作用的发挥。网格虽小,作用很大。全省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用,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从20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4月30日。通过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重点犯罪案件进行深挖,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攻坚巩固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尚未办结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攻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威胁党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5、威胁利诱失辍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6、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7、以公司、企业等实体经济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8、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9、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10、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11、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12、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3、在娱乐场所组织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黑恶势力。14、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5、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6、聚众上访煽动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18、利用宗教及宗教场所,煽动宗教歧视、宗教仇恨,开展外国宗教渗透,组建非法传教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宣传和震慑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把线索排查、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辖区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强化打击处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或涉恶集团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立案侦办,并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工作中如发现涉黑涉恶等有关苗头隐患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管控,防止其滋生蔓延形成现实危害。
(四)强化基层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和单位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蒙医医院全体党员认为,扫黑要坚持,除恶要长治。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久以顾。在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当需求和欲望跟现实存在反差的时候,难免会滋生黑恶想法。所以我们的党政机关和公安民警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长期坚持、不断打击,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城乡一把抓,黑恶一起打。不管是繁华都市还是乡村,都存在黑恶势力,城市有黑恶组织,乡村有村霸恶霸,都严重威胁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时刻牵挂着习总书记的心。所以我们的公安民警,党政组织要联合起来,把城乡统一起来,不能顾比失彼,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的严防严打高压态势,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
深挖“保护伞”,纪委要牵头。我们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是涉及到各个部门,任务艰巨。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上来,将规划付诸实际行动,晓民之所想,思民之所需,解民之所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为人民安居乐业扫清障碍,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努力。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20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
1、忠诚履行政治责任。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将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党委、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形成党委书记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结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调研指导、综合治理等十项基础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扫黑除恶工作程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市、街道、社区三级组织领导机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工作力量,配齐专业人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高效推进。
二、加大打击力度。
4、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巩固线索排查核查成果,确保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查实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达到100%。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规范线索分类受理、移交、登记、反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不断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上的宣传密度与强度,及时维护更新横幅、电子屏幕。继续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主流媒体,突出集中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刷除有害信息,妥善处理重大舆情,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推进综合治理。
6、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将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向党委和政府通报。
7、加强扫黑工作拓展延伸。坚持“一案一整治”,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问题隐患漏洞,研究出台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推动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建立完善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态势新趋势,精准研判,综合施策。
四、开展督导检查。
8、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同志监督、指导、表率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性。组织街道各部门围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以上级督导检查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快速响应、全力处置,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10、建立督导检查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委巡视相结合,街道选派督导人员,对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情况、社区线索核查情况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建立战果抽查机制。督促街道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各项重要战果数据,防止出现数据不实,甚至虚报、漏报、瞒报战果情况。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斗争战果进行实地抽查、对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
镇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犯罪。一个阶段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步工作意见。
1、加大宣传载体运用的广泛程度,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2、“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3、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执法必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xindetihui/465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