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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专业13篇)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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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加强学生课外阅读,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xx小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备案的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为了更好的贯彻文件精神,我校还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针对学校推荐书目和管理职责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本学期是20xx-20xx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因此,我校李冰副校长在20xx年春季学期的期末工作会上就布置“课外读物进校园”小组成员在暑假开始进行课外读物的初选工作,建议各位老师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xx年版)》、统编版小学语文教材一至六年级教科书“快乐读书吧”,以及学校图书室藏书,选择书目推荐阅读。

在假期里,小组成员老师进行认真地筛选和初步阅读,分上下册提出了每个年级(分上下册)的阅读书目,并说明推荐理由,上交给学科负责人汇总。

学科负责人汇总好本年度一至六年级上下册推荐书目后,上交给校级“课外读物进校园”领导李副校长审核,并召开小组会议,对所推荐书目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标准统一,过程严谨。

通过“课外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成员的.研究,把同一年段推荐重复的书目进行更换,确定本年度要推荐的书籍,更加注重推荐书籍的全面,不仅有文学类,还有人问社科以及自然科学、艺术类书籍,兼顾到有不同爱好的学生群体。

推荐书目确认以后,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就到象山区教育局申请备案。

在按标准推荐和严格管理的同时,我校继续着力建设书香校园,首先,我校将会通过学校公共网络平台向家长推送“推荐书目清单”,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各班班主任利用晨会或者班队会活动开展好书推荐会,向学生推荐符合规定的书籍,帮助学生制定阅读计划,鼓励提倡学生优先阅读这部分书籍,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读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书籍,每天阅读至少10分钟。通过“教师阅读指导”“好书推荐”“师生同读一本书”等一系列阅读活动,把我校的阅读工作进一步夯实。

相信在“办法”和“规范”的引领下,我校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定会更加规范、严格,成为建设书香校园的新起点。让我们时刻铭记“书乃物中精华,善求者必博”,让书香溢满阳光校园。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1、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中小学各科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

2、小组职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排,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

(一)严格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2、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3、具体流程:

(3)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购买程序: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校图书馆进行购买,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捐赠。捐赠读物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3、加强各班级自建的图书角的监督管理,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凡进入图书角的课外读物,首先要经过审核。审核由班主任牵头,联系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本班图书角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在班级内开展阅读活动。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订本方案。

为做好我校读物管理工作,特成立“邵伯小学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

1、列出负面清单,对图书室、学生书包、教师办公室藏书等一一对照,进行清理。具体负面清单如下: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2、凡是各类机构进校园进行公益性讲座、培训等活动必须经校长室同意(非公益性一律不允许),严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更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一经发现,当年师德考核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级。

4、学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向学生推荐一些“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优秀读物,让学生知识得到丰富,思想得到升华。

学校将读物管理情况作为教师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校读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就加强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课外读物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校园管理、纳入监测通报之中,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行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要切实履行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的正面引导,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广大家长。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读书会、书香校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宣讲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学生多读经典书籍、多读红色书籍、多读正能量书籍,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各相关群体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要注重引导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激情,培养学生阅读好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的创新。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方向性。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学校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学校推荐书目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学校推荐书目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1.主题鲜明。学校推荐书目需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学校推荐书目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学校推荐书目要求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学校推荐书目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体局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4.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领会落实市教育局的全面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方案。

我校明确以校长为责任人,教务处负责牵头落实,班主任、语文教师及图书室负责人为实施者,落实落靠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和监督检查。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2、学校把控第一关,每学期期末学校都统一要求各学年的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读物要把握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本着质量过关,数量适度的原则进行推荐。

3、教师把控第二关,开学后语文教师要检查学生手中的课外读物是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从学校、教师环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和数量关。

4、检查抽查第三关,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突击检查班级图书角及学生书桌堂内的课外读物,所有的课外读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也没有发现数量过多的现象。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校园内不设校内书店,也不存在通过讲座、培训等活动集中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

总之,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不松懈、不推诿,保障学生能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电教室、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级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一,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校、图书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任课教师经常性检查学校图书馆、专室用书、班级图书角和学生用书,发现违规课外书及时清理并且上报、备案。

2.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指定课外书,除书名外,不得指定出版社,版本,指定书店等。

3.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强制推荐、变相强制推荐或引导、暗示推荐课外书。

4.任何人或邀请其他人员不得在校园通过举办讲座等活动销售或变相销售课外书,含电子书,(如扫码免费、打折等活动)。

5.学生除学校发的书外,只允许的携带课本、学校、区教体局教研室等上级行政单位推荐的课外书。

6.所推荐的课外书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家庭经济负担。

7.坚持课外读物自愿购买原则,学校和老师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处主任、电教室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小学生课外读物方案

根据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1、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丰富学生阅读内容,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一)严格把控课外读物质量关。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校园。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现有图书进行一次大清理,对违反以上第二点情形的书籍及时进行清理。

1、各班对图书角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借阅过的有问题的书籍及时报告,存在问题的书籍及时清除。

2、要求学校图书管理员对学校图书室及读书吧书籍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并进行有效的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校园的读物的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有问题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有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平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的图书进行校园公布,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组长:田红芳。

副组长:张靖姚艳红白向东。

成员:张处笑原莉郑海宽李艳丽王清新。

各班班主任课任老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电教室、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级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一,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校、图书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任课教师经常性检查学校图书馆、专室用书、班级图书角和学生用书,发现违规课外书及时清理并且上报、备案。

2.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指定课外书,除书名外,不得指定出版社,版本,指定书店等。

3.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强制推荐、变相强制推荐或引导、暗示推荐课外书。

4.任何人或邀请其他人员不得在校园通过举办讲座等活动销售或变相销售课外书,含电子书,(如扫码免费、打折等活动)。

5.学生除学校发的书外,只允许的携带课本、学校、区教体局教研室等上级行政单位推荐的课外书。

6.所推荐的课外书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家庭经济负担。

7.坚持课外读物自愿购买原则,学校和老师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处主任、电教室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实现“让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双沟中心小学本学期积极谋划,召开《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培训会,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制度,课外读物进校园致家长一封信。

活动安排。

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本学期的课外阅读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生每天必须带着一本课外书到校,班内形成课外书轮流阅读制度。

二、每班每周确定一节阅读课(选一节语文课),报教导处。每班都要利用阅读课间周举行一次读书交流活动(形式多样,可以是好书推荐,可以是阅读后的感想……)。

三、一、二年级早自习要确定古诗词诵读和展示时间。

四、学生每读完一本书填写一张阅读记录卡,语文老师保存好,同时发给学生一张绿色小书迷成长卡。可以让学生粘贴在语文书上,累计5张后可换取一张蓝色的成长卡。累计3张蓝色的换取一张红色的。学期末作为读书之星选拔的依据。

学校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为了激发每位同学的.阅读兴趣,为了将读书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学校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培养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2、设立亲子阅读时间。每天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生爱读书打下基础。

3、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班级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总体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三、具体措施。

1、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2、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3、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校园课外读物出现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其他有问题的读物,须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暂时收取到学校教导处,及时上报,消除不良影响。

小学生课外读物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小学生课外读物方案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校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五、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校生课外读物。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班设立读书角;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启动仪式,各年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

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校园课外读物;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存在以上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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