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人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思考和反思能力。我想我们都应该写一篇心得体会来记录自己的成长和收获。在下面这些范文中,你或许能找到对你的学习和思考有所启发的内容。
【导语】本站的会员“miyao1”为你整理了“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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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6月6日,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讲座使我对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刻认识,为使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汇总如下,也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约束,少犯或不犯错误。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线。认真解决思想、作风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廉洁自律,勤勉务实,当前社会,物质化、享乐化倾向严重,越是领导干部面对的环境越是日益复杂,那就要求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糖衣炮弹”击中。财务工作者面临的现实诱惑是多方面的,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洁必定会给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会产生你贪我也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样的作用去影响别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只有廉才能服人,只有服人才能转变风气,只有转变风气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认清犯罪代价,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职务犯罪的代价与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样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与心安,享受快乐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组织监督。
作为个体的我们总是工作于社会组织机构中,并承担一定的工作职责,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自然会与社会的人、财、物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在工作中实施有效的组织监督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一个单位或机构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组织监督是无漏洞的、可操作的,我们认为组织监督也是有效的。有效的组织监督主要表现在,首先要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管理制度要覆盖所有的管理人员和工作行为,这样即使有职务犯罪之心,也无职务犯罪之力,好的管理制度本身就是让“有心犯罪之人”无犯罪的可乘之机。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职务犯罪无非是在“财”和“物”上下功夫,“物”从另一方面说也是“财”的一种。只要盯紧“财”这根主线,就能遏制住职务犯罪的源头,完善财务监督一要强化财务人员的内部监督,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遵守程序、遵守纪律。二是强化外部审计监督。财务工作的除了接受内容审计外,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用审计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审计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一定能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
丰富信息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就是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隔离“暗箱操作”这个职务犯罪的温床,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种社会力量能够方便、快捷、顺畅的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这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们保沧高速可以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置监督台、举报箱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众倾诉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保护了职工、维护了利益,也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我们应从自我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踏实实做事,远离职务犯罪,享受快乐人生。
。
20xx年6月6日,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讲座使我对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刻认识,为使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汇总如下,也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约束,少犯或不犯错误。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线。认真解决思想、作风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廉洁自律,勤勉务实,当前社会,物质化、享乐化倾向严重,越是领导干部面对的环境越是日益复杂,那就要求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糖衣炮弹”击中。财务工作者面临的现实诱惑是多方面的,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洁必定会给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会产生你贪我也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样的作用去影响别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只有廉才能服人,只有服人才能转变风气,只有转变风气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认清犯罪代价,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职务犯罪的代价与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样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与心安,享受快乐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组织监督。
作为个体的我们总是工作于社会组织机构中,并承担一定的工作职责,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自然会与社会的人、财、物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在工作中实施有效的组织监督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一个单位或机构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组织监督是无漏洞的、可操作的,我们认为组织监督也是有效的。有效的组织监督主要表现在,首先要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管理制度要覆盖所有的管理人员和工作行为,这样即使有职务犯罪之心,也无职务犯罪之力,好的管理制度本身就是让“有心犯罪之人”无犯罪的可乘之机。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职务犯罪无非是在“财”和“物”上下功夫,“物”从另一方面说也是“财”的一种。只要盯紧“财”这根主线,就能遏制住职务犯罪的源头,完善财务监督一要强化财务人员的内部监督,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遵守程序、遵守纪律。二是强化外部审计监督。财务工作的除了接受内容审计外,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用审计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审计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一定能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丰富信息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就是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隔离“暗箱操作”这个职务犯罪的温床,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种社会力量能够方便、快捷、顺畅的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这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们保沧高速可以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置监督台、举报箱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众倾诉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保护了职工、维护了利益,也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我们应从自我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踏实实做事,远离职务犯罪,享受快乐人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于20xx年9月就任院学生会学习副部长,至今已经快两个学期。这么长时间以来来,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院、系两级学习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学习部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指导思想,部门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下面,我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有关的工作汇报:
一、部门队伍建设。
现部门成员共有xx名,其中部长一名,副部长2名。部长统筹本部门所有工作,我作为副部长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通知落实与干事队伍的带领。
对于干事的培养我通过理论学习和寓学习于活动中的手段,培养学习部成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并要求每位干事发展一项特长,尽量自己准备一场大型的活动。
本学期,本部门出勤情况及会议记录上交情况优异。同时我系统统计了内部成员所掌握的资源,如擅长舞蹈,唱歌,写作等技能以及电脑等硬件设备。
为真正让部门成员感受到在学习部有所进步,我很注重对部门干事的指导及培训,专门邀请老干事指导新干事写会议记录,工作计划与总结等部门活动。
二、部门活动。
一年来,学习部依据学院教学和学生工作要求、举办了“第四届英语会画大赛”、“第二届漫画大赛”等活动,协助教务科对在我校举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英语四六级准考证发放及考试”进行服务。并在20xx年10月28日举行学习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举办的我三部联谊,在20xx年5月27日“我的青春,我的中国梦”院团委学生会“四比四赛”之演讲比赛中负责部分技术工作。当然任务繁多且艰难。但在院、系两级学习部以及其他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并且我部门的两项活动起承转合,使的学习部活动板块基本确立,既是我们部门一个学期来的大胆探索和创造性实践,也是努力学习、积极吐纳的结晶,并且经过这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回答了学习部做什么、为何做、如何做的问题,基本完成了学习部活动定位和自身定位!而我在举办各次活动过程中经过不懈努力和艰辛探索所积累的各种工作理念和操作方式、操作手段等基本经验也经过传帮带的方式留给了干事,这将对学习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
(一)院系活动整合还没有完全进行到位,活动仍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离“常规活动规范化”还有一定的差距,相信随着学习部活动板块的确立学习活动整合会水到渠成。
(二)与院学生会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不够深入,不能够更有效的利用有关的资源以及主动性,致使学习部面临巨大压力。
四、工作展望。
(1)提高部门的创新能力,加强学院的学风建设,落实学习部的职责。比如举行知识竞赛月,四六级模拟考等活动。
(2)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活动中一起成长。
(3)培养部门干事,为明年的换届提供优秀的候选人。最后,感谢关心和支持我工作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感谢和我一起为学习部发展作出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的各位同事及一直关注和支持学习部的广大同学们!
谢谢!
特此报告,请组织审查!
20xx年六月三日。
改革开放后,由不正之风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不正之风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不正之风斗争的策略,将反不正之风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男**省**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医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该同志自1991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市人民医院)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神经内科副主任、主任,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深受患者的信任和爱戴。
一、苦练技术,攻坚克难。
在从事内科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20余年中,对神经内科疾病有较深入的研究,擅长各类脑血管疾病、颅内感染性疾病、周围神经病、头痛、头晕等疾病的抢救与治疗,率先在我院开展了缺血性脑血管病的规范化治疗,脑出血患者的微创穿刺引流治疗,脑脊液置换术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等新技术,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近年来先后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完成**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1项,主持并完成**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幽门螺杆菌与脑卒中的相关性研究》、《急性脑出血患者血浆d-二聚体水平的动态变化及临床意义》和《配对研究不同治疗方法对基底节脑出血预后的影响》等3项,参与**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2项,**年度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
二、治病之余,不忘暖心。
治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暖心,就是道德问题了。一个只会治病的人只能说是一个医匠。只有暖心,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医患之间互相信任胜似亲人才能说是一个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吧。而,用他的爱心、耐心、细心、热心和责任心以及他经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不知温暖了多少病患的心。每次查完房,就算工作再繁忙,他总不忘和患者拉拉家常,只要他一出现,病房的气氛马上轻松活跃起来。以至于有些老人家当再次因别的疾病住入我院时,还为不能入住黄主任的科室而不开心呢。正如有封表扬信写到:黄主任的出现就像冬日的暖阳,温暖了我们那颗被病魔折磨的心。
三、宠辱不惊,本色做人。
良好的医德医风让他获得了一致的认可,先后担任《中华现代中西医杂志》编委,《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常务编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成员,**市“120”医疗急救专家组成员,**省康复医学会神经康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省针灸学会神经康复专业委员会常委,**市医学会神经内科分会第一届常务委员等,还被评为我院第一届“白求恩式好医生”。荣誉纷沓而来,可却很清醒:我是一名医生,治病救人是我的职责,只有病人的认可才是我最大的荣誉。
朴素的话语,朴实的作风,也许没有太多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可是,二十几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坚持一个好医生的本分,这点,做到了。并且在之后的道路上,他的作风将会影响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他带领下,我院的神经内科团队,正如冉冉升起的太阳,为医院的建设注入了更多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由腐败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且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危害极大。
职务犯罪的猖獗与严重,突出暴露了我们国家的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纯洁、不坚定,政治思想和政治觉悟低下,拜金主义思想严重,他们见利忘义,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忘记了自己的职务道义,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于脑后,把个人的享乐和索取看得很重。所以,他们在金钱和享乐的诱惑下导致了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最终把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求私利的筹码和工具,并滥用职权违法犯罪。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行为。职务犯罪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了正常的管理秩序,破坏了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了政府的威信,损害了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和教育等管理职能都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同时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自由主义和官僚主义侵蚀了他们的灵魂,他们摆脱了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放弃了党性原则,放松了自我约束,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金钱、地位和享乐面前,鬼迷心窍,臵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和教育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利用手中职权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明目张胆的以权谋私,他们不务正业,不思奉献,追求享乐,腐化堕落,做出了许多有悖于原则的事,严重的损害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誉。也正是他们这种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的做法,才使得他们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从而踏上了不归路,走上了断头台。
早在建国初期,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就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罪被判死刑。他们的犯罪行为恶劣,数目惊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莫伸手,伸手便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终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因为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防和控制很有必要。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所致。加强教育宣讲和学习,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和遏制腐败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我认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应大力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
一、强化自我学习和监督。
加强自我学习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为重点,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学校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重自警,身体力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强化组织监督严格制度落实组织监督是依托现有的组织系统,依据管理原则和纪律,上级对下级,组织对所属成员实施的监督。实践证明,这种监督是最有效、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监督,在监督机制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是对权力监督的主要渠道之一。因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但同样监督也需要权力,缺乏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就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而言,要想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就必须要加强上级领导班子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实行监督的同时,还要定期进行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监督如果运行得好,可以达到监督关口前移目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要严格落实制度,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学校的采购必须完善程序,每张发票都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以及采购用途。大一点的学校建设支出必须先做出预算,经过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强化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基于经济监督和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当前,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权钱交易。但不管这种交易如何隐蔽、诡秘,总会在财务帐目上留下蛛丝马迹,通过审计,最终能把揭露出来。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013/11/11。
10月23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校为生多做事、做好事。
【篇二】。
11月26日我局开展了预防犯职务罪警示教育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观看了《欲之祸》短片,并听取了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刘科长对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种类、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几个案件的讲解剖析。通过观看短片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内心,能够经久不忘。段义和所犯罪行,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他的所作所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他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结果令人痛心。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局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胡锦涛的讲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忠诚卫士。
【篇三】。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篇四】。
12月12日,郓城县市场监督局各党支部委员在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振涛同志带领下,一行36人来到山东省湖西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参观了羁押罪犯的生活区、劳动改造区等场所,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的狱情介绍,及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通过这次参观学习,我对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在听取了三名领导岗位上落马的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是初入职场的新人,还是身居要职的中坚力量,甚至是将要退休的老同志,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利益的诱惑下,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底线和道德底线,失去了自己的信仰。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单位、家庭蒙受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人人有责,它是保证我们家庭平安幸福、单位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必须正确使用权力,分清情与理,情与法,防止滥用权力、乱伸手,防止在亲情、友情面前,忘记党的纪律和原则,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正确认识自己,真诚对待他人,认真对待工作,公平对待监管对象,在权力面前有原则,在处理情与法问题上有底线,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监督,认真进行反思。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步。
我们党员干部要以这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筑牢拒腐防线、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坦坦荡荡为人,规规矩矩处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篇五】。
2019年6月6日,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讲座使我对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刻认识,为使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汇总如下,也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约束,少犯或不犯错误。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线。认真解决思想、作风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廉洁自律,勤勉务实,当前社会,物质化、享乐化倾向严重,越是领导干部面对的环境越是日益复杂,那就要求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糖衣炮弹”击中。财务工作者面临的现实诱惑是多方面的,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洁必定会给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会产生你贪我也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样的作用去影响别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只有廉才能服人,只有服人才能转变风气,只有转变风气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认清犯罪代价,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职务犯罪的代价与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样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与心安,享受快乐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组织监督。
外,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用审计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审计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一定能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丰富信息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就是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隔离“暗箱操作”这个职务犯罪的温床,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种社会力量能够方便、快捷、顺畅的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这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们保沧高速可以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置监督台、举报箱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众倾诉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保护了职工、维护了利益,也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我们应从自我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踏实实做事,远离职务犯罪,享受快乐人生。
首先,我向大家说一声、“新年好”。今天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对20xx年——20xx年度第一学期四年级组年级工作进行述职,恳请学校领导及各位同事提出批评和意见。
一、年级工作的开展。
四年级共有三个班级,现在校生148人。作为一个年级主任,管理好本年级的班级是首要问题,针对本年级学生年龄小的特点,通过与班主任沟通协商,利用平时课堂和小节课在班上灌输集体荣誉感,养成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常规六种文化”,让学生知道在常规考评中被扣分是一种耻辱,让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经过一学期的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其次,为了进一步强化课堂管理,我还利用空堂时间巡视班级上课情况,发现有学生在课堂上不专心学习,除当堂提醒还要课后教育。平时我也会协助班主任一起来教育学生,通过齐抓共管,双管齐下,一学期来学生的上课纪律,文明礼仪,坐姿等都明显得到好转。
做好年级工作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而且还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出成绩。这一学期,每一个班都以班主任为核心,研究学生,分析学生。每一个备课组都以备课组长为核心,研究教学形式及教学方法。我和班主任关系融洽,有了团结协作的集体,年级工作才会及时,迅速,有目的,有计划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在工作中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学会了替别人着想,学会了把同事当作“领导”多征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学会了真诚待人,把同事当朋友。作为年级主任我总是用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位老师,真诚地赞扬同组老师。对他们工作的不足之处,当面指出主动帮助改正,从不居高临下指责,营造团结宽松的年级氛围。
我们年级工作的宗旨;“让学校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愉快地度过每一天,在快乐中学习,成长,成才”。
作为年级主任,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年级带头人,只有身先士卒,工作才有说服力,才能赢得老师们的认可和支持。为了警惕自己工作不懈怠,每时每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这种责任感。努力学习教育书刊,自费订阅了《班主任兵法》,《做最好的老师》,《做做好的家长》,以提升自己对老师及班级的管理水平。强化教学常规的检查和督导,严格以学校制定的各项要求为准绳,努力执行学校推行的各项措施。加强“汇贤要点”在年级内的落实并坚持多种形式的常规检查和跟踪听课制度;积极参加学校领导组成的“教学督评”;定期召开月考质量分析会;定期做好公物登记验收清理工作;安排好年级赛课,小组留学及衣物编号;每大周坚持召开联合教研会及“三检三省教育”工作,积极筹备主持召开年级家长会。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年级工作方法不够多样化,力度不够大。
2、常规管理的质量各班级之间存在不平衡,个别班级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极少数学生的学习生活习惯还存在不良现象,需积极探讨有效的引导方式,方法。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设想。
1、班主任工作。常规方面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实行班级管理明细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习方面要求制定提高班级学习成绩的具体措施;发挥家长的作用,召开部分家长会或把个别家长请到学校或通过其它方式沟通学生的教育问题;和每位同学谈话和学生一起制定今后的努力方向。
2、备课组长和任课教师工作。制定好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及时协助任课老师分析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得与失,找出成绩差距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制定出提高本学科学习成绩的具体措施;明确备课组工作目标,要求任课教师要主动找班主任一起做好学生的转差培优工作。
3、学生管理方面。加大学生教育管理力度,净化年级风气,班级风气,创设表现好学习光荣的氛围。
各位领导,老师们、无论是工作的点面涉及还是工作的落实力度都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今后应该还有一些提升的空间,所以今后我还会继续想办法把年级工作做得更好,这需要凝聚太多人的帮助和支持。有领导的鼓励和信任,有老师们的配合和理解,有班主任的鼎力支持,年级工作在新的一年新的学期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最后,借此机会对四年级组三位班主任在过去的一学期对年级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祝他们在新的一学期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党的工作者,不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就不会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个人素质,就不能增强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的认识,这样就会丧失自己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就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头脑发昏,利欲熏心,就会丧失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和抵御能力,就会做出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错误行为,最终走向犯罪而追悔莫及。
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自我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加强自身修养,锻炼火眼金睛,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在鱼龙混杂的场所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做事慎权、慎钱、慎情,能够正确使用权力,正确分配财务,正确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人和事,防止功利面前贪得无厌乱伸手,亲情面前碍于面子乱用权,享乐面前居功自傲乱常规,结果落个为情所累,被钱所困,直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群众利益为主导,事事以群众基础做后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主动听取和接受同事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整改,最终达到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效果。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我国虽为社会主义国家,但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下面就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和感想:
一是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
二是要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千万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因此,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有好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共同参与,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自省、自警、自我约束,不断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强锻炼和修养,从而达到做人要正,从政要勤,行为要廉的高尚境界。
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一)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二)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三)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任何事物都是在内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展变化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然也不例外。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从内因方面只有不断优化、强化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不想为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下面笔者从社会风气、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及执法环境等方面谈点个人看法。
1、净化社会风气,它涉及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的直接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等措施从宏观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更需要每个公民、各个单位、部门的直接参与,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小事做起。就后者具体来讲,依法照章办事,消除单位、个人为谋非法、违章之利益而走后门、拉关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给有关单位、个人开后门,得好处提供条件。如上述所说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会风气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得到遏制,减少,消失。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其特殊性和不完备性,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绝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更不可能人人都依法照章办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净化社会风气只能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它又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实践,身体力行。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这里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也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实际生活中,很多职务犯罪与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关。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所以,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各行各业,包括本单位工作特点、规律的调查研究,并注意加强对各种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据。再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就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我们还应狠抓监督管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规章制度的效用,预防和减少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
3、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需要职能部门主力军作用的发挥,需要各个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由此,我们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在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部门及人人都来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可见,构筑社会化的职务犯罪预防格局,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及每个公民要积极参与和配合。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很好地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很好地运用向有关国家机关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守宪法和法律,人人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不让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为职务犯罪的大好局面。任何职务犯罪都与其周围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都存在于一定的现实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大都痛恨职务犯罪,我们何不很好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洁身自好?又何不很好地行使控告、检举权利,揭露职务犯罪,让其无藏自之地?人人都如此,则职务犯罪将无藏身之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职务犯罪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利益,更给社会带来了深重的影响。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以我所在的企业为例,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注重从源头入手,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同时做好内部监督和管理。本文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我所总结出来的预防职务犯罪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注重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
要预防职务犯罪,就需重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我们可以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宣传教育、从制度上规范员工行为等方式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我们还要认真倾听员工的感受和需求,加强员工关心和保护,培育员工的职业道德,引导员工遵守职业伦理和规范,以免发生职务犯罪行为。
第三段: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权力就是责任,公司对职务犯罪行为必须明确监督和管理,这样才能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职务犯罪行为。我们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和追究,对于存在风险的环节进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必须落实好组织协调职责,压实各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只有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防止职务犯罪行为。
第四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分析,将风险点进行梳理和整理,建立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针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及时预警,强化风险防范。企业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能够有效地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率,让企业真正成为法治化、规范化的现代化机构。
第五段:加强合规管理。
职务犯罪的成因多种多样,其中违反合规要求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合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的合规流程,提高合规管理的效能,使企业的各项运营活动合规合法,降低了职务犯罪的风险。
结语:
预防职务犯罪不是一时之功,需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剖析问题并加强改进,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同时做好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合规管理,在全局上提高风险防范和监测能力,才能有效的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维护和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忠实地履行职务,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预防的职务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立足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单位依法各负其责,专门机构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预防机构。
第五条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工委),是预防职务犯罪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预工委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审计、公安、司法行政、人事、财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需的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预工委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其工作职责如下:
(三)对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经济活动的专项预防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法律、金融、建设、审计、会计、环保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同级检察机关承担预工委的日常工作,其工作内容如下:
(二)调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第三章预防责任。
第八条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其具体职责如下:
(三)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纪律和道德教育;。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或者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行政审批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第十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等职权的国家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和适用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公开职责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径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委托的人,不得为当事人指定或者介绍中介机构服务人员或者为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介绍与其职务有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企务公开,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金调度以及其他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遵守和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决策、分配、财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度。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职务有关的纪律规定,自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监督,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借招聘、录用和选拔任用工作人员之机谋取非法利益;。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五)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道德规范,不得通过非法方式谋取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其他妨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活动。
第四章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检察机关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三)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建议有关单位暂停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十五条检察机关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经济活动开展专项预防。
第十六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单位,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同时抄送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收到建议的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并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向提出建议的机关予以书面反馈。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审计,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干部培训院校和人事主管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中,应当安排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内容,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应当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研究。
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律性组织应当加强对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教育,培养其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廉洁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新闻媒体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并对其宣传报道负责。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进行采访、提出批评建议和获得人身安全保障等权利。
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对其中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可以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权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或者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对书面建议或者意见,应当给予答复。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检察机关、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应当列明举报的要点和相应的证据。检察机关、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署名举报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并自收到举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检察机关、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者暗示举报人的身份。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举报人因为举报而使本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举报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保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举报人举报属实,使国家财产免遭、减少损失或者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起到关键作用的,有关机关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政府采购、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用行贿、欺诈、出具虚假报告等手段从事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本市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扰、妨碍或者拒不配合检察机关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
(四)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保护举报人,致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引咎辞职:
(二)纵容、包庇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进行严重违纪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五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免职或者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等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监察部门、有关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属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还应当由同级选举或者任命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检察机关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为预防职务犯罪发生,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根据公司泰山发[20xx]25号文件《“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一系列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现将我的一些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自身休养,遵章守纪。
(一)、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因此应该倍加珍惜工作。
(二)、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
三、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
(一)、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就是坚持把员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铁通的发展事业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二)、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四、要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好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以及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所在。在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告诫全党:“我们的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捞取好处,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如果以权谋私,势必失去民心。”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时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这样,才能经受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赢得职工的支持和拥护。否则,整天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私利,就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祸害,走向“三个代表”的反面。失去共产党员的本色。
五、要强化自我监督,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个人权力不受约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在收费站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工作技能外,最重要的是无怨无悔,勤勤恳恳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带头贯彻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在权力运用时要有原则,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原则。同时,我们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身的以及互相的管理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还应在工作中不断认真反思和整改,监督也是一种关爱,不受监督的权力使用必然导致腐败。作为管理人员只有接受监督,始终把自己臵身与公司和同事的监督下,不断开展自我思想改造,才能够灌注牢固思想与行为防线。
这次“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教育活动,给自己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使我自醒,让我不断的检讨自己,完善自我,在工作中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利,更好的为职工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广大职工利益的保护者,而不是特权利益的拥有者,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做到勤政,廉政,要始终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道德修炼,淡泊名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房清贫,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
职务犯罪已经成为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由此衍生出去的犯罪事例不胜枚举。为了避免发生职务犯罪,很多机关和企业都加强了风险管理和对员工的培训,但是依旧会发生职务犯罪的问题。下面就是我从实际工作中得出的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强化自身职业道德要求。
在职场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自身的职业道德,对于每一位从业者来说,必须要遵守一定的道德底线。我的一位前辈曾经给我说过:人的道德是有底线的,职业道德亦是如此。职业道德的底线不仅要遵循职业准则及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更要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敬业、诚实、守信的态度,从而不断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
第三段:建立完善的制度及内控措施。
在公司中,大家都知道要采取合理的制度,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手段之一。需要对公司中的流程、执行规定以及一些之前的事件进行总结和梳理,并为之后的工作制定出完善的流程,对于员工进行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并在公司中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措施。
第四段:确保公司核心信息与资源安全。
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通过严格控制门户、加强数据加密、提高物理安全措施等方式,防止内部的数据泄漏,而保证公司核心信息和资产的安全。特别要提醒的是,员工在离开公司前,一定要做好数据清除、文件销毁等工作,在离职前做好相应安排,避免公司财务等机密的泄露等情况的发生。
第五段:加强对岗位风险与识别。
不同的职位岗位有不同的风险及犯罪诱因,加强对不同岗位风险的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在分配任务时,对从业人员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其风险责任制度,加强对内部业务员、领导和客户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综合素质,以预防职务犯罪。
总结:
职务犯罪的危害潜在且常年不停,每一位从业人员都需要重视,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与管理,确保公司的核心信息与资源安全,加强对岗位风险和诱因的识别和防范,从这些方面入手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10月23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的具体表现。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校为生多做事、做好事。
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制定了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
本条例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格局,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采取专门预防、内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省、州(市)、县(市、区)应当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七条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门预防,依照本条例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并加强协作配合。
第八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内部预防,有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适应的机构或者人员。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开展社会预防。
(二)协调指导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加强联系与配合,推动社会化预防;。
(四)组织开展本地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二)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
(六)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第十三条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开展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三)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四)组织对有关改革措施和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
(五)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纠正重点行业不正之风,对重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六)结合监察、监督等情况,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
(二)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工作;。
(四)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
(五)结合审计监督情况,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履行下列职责:
工作计划。
(四)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技术预防系统,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六)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层级监督,公开政务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廉洁准入制度。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司法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重点岗位的监督。
第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谋取、接受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制度、纪律规定;。
(五)违反规定决定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七)利用职权、职务及其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影响力实施的其他职务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有关部门和干部培训机构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有关部门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重大建设项目、产权交易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涉及公共投资、公共利益时,应当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竞买人行贿犯罪档案。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有关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接受人大监督。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审计机关对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如实提供资料、说明情况。
第二十二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并抄送其主管部门。
被建议单位应当自收到。
建议书。
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提出建议的机关,并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被建议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第二十三条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建议其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在收到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提出建议的机关。
第二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对职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有关单位应当对举报及时调查或者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在9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
举报不得诬告陷害。对举报职务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查办该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交被举报人。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举报行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威胁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依法给予保护。必要时,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履行职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涉嫌职务违法违纪问题,有关单位应当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本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述职。
述廉报告。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致使本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
(二)明知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而隐瞒不报或者不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的;。
(四)收到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后拒不整改的;。
(五)泄露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或者将举报材料转交被举报人的;。
(六)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第二十九条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审计机关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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