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如果你对写读书心得不太了解,下面的范文可以给你一些启示和指导。
“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正如读了《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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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泰戈尔的《飞鸟集》不同于读那些阳光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读华丽中透着沧桑的古老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读这些小诗酒香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明亮的晨。
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世界中的一切拟人化,并赋予他们灵性。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泰戈尔因这种人性化而整理思想的碎片,这也便是“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他们振翅高飞的声音”的意蕴所在。
《飞鸟集》带给我感受最多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对爱的思索。包括母亲对孩子永存的亲情、朋友之间真挚的友情、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感情……都是用简短的几行字对爱做着隽永的诠释,美好又浪漫,深沉又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唉,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句话作为我最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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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人永远无法真正完全的认识自己,所以只好在有限的生命里不断寻找。
——题记。
泰戈尔——即这本书的作者,用他最特别的方式写下一首首诗。他的诗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每首诗的篇幅很小,但泰戈尔仍然可以用他美妙的文笔和独特的想象力将人生、自然结合起来,表达出对人类、自然和宇宙的爱,对人生哲理的深度思考。
在泰戈尔简单清新的诗句中,我总能读出对生命的奋发向上的情感。虽然有许多首诗中涉及到死亡、孤独,但我们知道、他也在诗中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每一刻都在成长,而成长是无法避免这两个话题的,因此,只要努力积极的向前走去就好。
在这么多短诗里,在那么多人生哲理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关于“自我”的话题。
“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有的人太过于自知,影子只是关于你自己的轮廓,它是你,又不是你。那个影子是你的大体模样,它可以照应出你的身高,你的脸型,但那只是你的外,影子怎么可能看见你的内心世界呢?有的人外表光鲜亮丽、炫彩照人,而内心却早已腐败不堪。就如同那被虫子从果核开始啃食的苹果一样,外强中干。很多人只是做好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就沾沾自喜,丝毫不自知,距离别人的目标还差多远。
而有的人过于不自知。就像泰戈尔在另一首诗中写到:“群星不怕显得像萤火一样。”其实只要心中有方向和方法地朝着既定目标赶去,在完成目标后,继续制定另一个目标,并继续努力,在这样的不断追赶下,没有什么是完不成的。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才能做到大胆自信,不断超越自我。人在激励了千百次努力和汗水、追赶与超越后才会发现,你无需群星聚集才能散发出耀眼的光,因为你早已变成了众星仰望的那个太阳。
不要自卑,也别自傲,做个有自知的人,你不一定要完全认识自己,也可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
《飞鸟集》是我这个暑假的收获。不仅从头到尾细细读过一遍,更字字句句摘抄下来。伟大的泰戈尔,用他高尚的思想洞悉世间的一切,用他纯美的文字记录下每一个思想的光辉。人性的善恶,在他的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对美好的讴歌,对丑恶的批驳,更是登封造极。虽比不上荷马诗歌的壮阔,但是《飞鸟集》这一部长诗,却更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初读时生涩难懂,但多读便将寓意看得分明了,正如茶的本性,使人唇齿留香。
美感和韵律是诗歌的灵魂,《飞鸟集》将人带入了一个美妙的天堂般的境界。这里有明媚的阳光,整齐的白桦林,仿佛一幅简单明了的彩绘画。这里有“泉水激石,泠泠作响”,也有“好鸟相鸣,嘤嘤成韵”,犹如一幅清雅脱俗的山水画。这里有黑夜笼罩下的狂风暴雨,也有沉沉暮霭下烛与灯的对话,好似一幅色彩浓重的油画。这里同样是奇妙的童话世界。看看不知深浅的萤火虫嘲笑着沉默的星星,瞧瞧马与草之间的精彩辩论,听听花朵与绿叶之间的低语,我领悟了深邃的哲理,同时又收获了可贵的天真。
泰戈尔的笔下,人性这个话题屡见不鲜。对人性的思考,在泰戈尔看来是永恒的。他用看似简单的语句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在可怖的夜幕中,我唤醒内心的理性,与泰戈尔一道,剖析着人性的弱点;在温暖的阳光下,我调动着感性的情感,与泰戈尔一道,感受着世界的气息。我在泰戈尔的引导下,明白了美的含义,也领悟了情的真谛。拒绝冷漠,拒绝愚昧。泰戈尔用自己的情感感动了我。
《飞鸟集》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文字如何的优美,而在于它的内涵。它用唯美的方式演绎了晶莹剔透的篇章。我采撷着它闪耀的光芒,并从中获得了新生。
在它面前,我以前的文字都黯淡了下来,唯有它光彩夺目。在泰戈尔面前,我终于意识到我过去的灵魂是多么的卑微。
喜欢读书评,也就知道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很早就让我有读它的想法,然而,当我把这本篇幅不大的书捧在手里的时候,却发现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昜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傩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傩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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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这是一个神的世界,是飞鸟的乐土,是人的天堂。这里的神并非遥不可及,并不高高在上,神以一种谦和的姿态相处着园中的一切。他们馈赏善的,更惩罚恶的。
权力对神说:“你是属于我的。”神把权力逐出了伊甸。
爱对神说:“我是属于你的。”神给爱出入他宫室的自由。
神可以以称道得到神眷顾而付爱的人为荣,也可以以夸口得到神特殊恩宠而发财的人为耻,这就是伊甸中的神,真正的神。
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陆地上的兽类是喧闹的;空中的飞鸟。
是喧闹着的。但是人类却兼有海洋的沉默,陆地的喧闹与天空的音乐。”
当我读到这一句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感动。我不想弄清泰戈尔想表达的是什么,他更深入的思想也好,在那一瞬间都是没有意义的。
人类真的拥有太多了,多的不得不心存感激,感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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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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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集》,它是诗人泰戈尔的杰作。这部伟大的杰作由325首小诗组成,小诗虽然短小,却蕴藏着一丝童趣和深刻的道理。从不止哭泣的婴孩,到历尽艰险的探险者;从没有经验的青年,到饱经风霜的老者;从平凡不过的小草,到美丽妖艳的小花;从展翅高飞的小鸟,到洁净无暇的白云,无一不充满趣味。泰戈尔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天下万物都活了起来,让它们有机会诉说自己的欢乐与痛苦。这本书的第一页就写道:秋天的黄叶,它没有什么可唱的,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这本书的诗句里面,有描写一片美景的,有描写一段对话的,还有凭着对生活感悟写出的警世格言。其中有一句,叫:“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这句话饱含的哲理其实也就是要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这些格言不但能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警世作用,还能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我们不断进步。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
沈从文《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沈从文《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沈从文《边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和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和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凄清的结局,可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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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20__年7月4日参加辰辰幼儿园的家长培训学校时,幼儿园向各位家长推荐了五本关于蒙台梭利的著作,建议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一下。这五本书分别是:《蒙台梭利早期教育法》、《蒙台梭利儿童教育手册》、《童年的秘密》、《有吸收力的心灵》和《发现孩子》。这几本书对于理解蒙氏教育理念和基本教育方法,有很大的益处,希望可以通过阅读使得家长和幼儿园在教育孩子方面取得互相理解和信任,并在孩子的教育之路上取得大方向上的一致,这对于孩子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这5本书在介绍蒙氏教育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我着重阅读了《童年的秘密》这一本书。这本书主要是从理论层面上介绍了蒙氏教育具有革命性的理念。书中不乏有很多经典之语,其中对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要让我们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障碍。
1、为什么儿童和成年人无法互相理解?
儿童眼中的世界,是不懂心理整合的。所以他们不会被"逻辑"和"联系"所干扰,儿童往往更容易观察到一些容易被大人忽视的细节,也通常会被这些细节而吸引。
所以在儿童的视角看,成人描述的世界是他们看到的世界是有区别的,因为我们各自的思考方式对彼此而说,都是陌生的。
2、我们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应是第二位的角色。
成人习惯用自己的逻辑来要求孩子,殊不知,这其实是孩子正常生长发育过程中的一种阻碍。还美其名约"有责任教育自己的孩子".
孩子在整个互动当中,地位是处于劣势的,如果儿童的行为不被成人理解,与成人的环境不协调,就会被阻止,有的时候还是非常"粗暴"的阻止,而这个阻止过程中,成人却还会认为自己是在对孩子"负责任".
所以最近才会在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叫"有一种冷,叫做妈妈觉得你冷",除此之外,类似的实际还有很多,比如"有一种饿,叫做妈妈觉得你饿","有一种困,叫做妈妈觉得你困".成人总是不肯承认孩子有自己的身体机能,吃饭、穿衣、睡觉,都必须按照成人的标准来执行。如果不吃,不穿,不睡,轻则各种哄劝,重则拳脚相加。
书中也提到"成年人很容易说:‘孩子不应该到处乱走,不应该去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应该大声说话或叫喊。他应该多躺着,应该吃了就睡,他应该到屋子外面去玩。’即使这个人不是这个家庭中的成员,对孩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他也会这样说。父母们完全出于惰性为自己选择了最轻松的道路,就是让孩子去睡觉。"。
如果把孩子换成一个成人,另一个成人出于"爱"强烈要求不困的你去睡觉,那么是何种感受呢?怕是不会舒服吧。更何况是时时刻刻在各个方面都这样要求你应该去做什么了,并且丝毫不考虑你真是的感受,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所以,真的能把孩子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我们应该停止把孩子看作一个宠物,或者一件物品,一件除了服从大人什么也不能做的东西。
反过来说,我们应该努力站在孩子们的视角看这个世界,发现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通过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满足孩子的真正的需求。同时要做好自己的定位,成年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应该是第二位的角色。
3、放慢脚步,跟随孩子。
孩子远比成年人弱小,如果他要发展自己的个性,我们家长应该控制自己而跟随孩子的引导,把理解和跟随孩子当做一件有趣而又荣幸的事情。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叫做《牵一只蜗牛去散步》,里面的主人公,一开始嫌弃蜗牛走的太慢,越来越气氛愤,甚至想去踢它,后来他索性放手了,任由蜗牛自己爬,在放慢了速度之后,主人公闻到了花香,享受到了花园的美景,最后发出了感叹"原来上帝是叫蜗牛牵我去散步。"。
文章的第13章节奏,也是阐述了类似的思想,
二、敏感期。
书中描述了孩子的很多敏感期,有语言敏感期,行走和手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每一个敏感期都有孩子独特的需求,面对这种需求,家长们只有知道了其所以然,才能够正确的引导孩子。
1、语言的敏感期。
在芊卉园的培训课中,家长们见到的第一次老师展示,就是在线上活动时的分享故事环节,当时大家都觉得老师的声音"太温柔了",有些家长担心孩子们会不会听不清。读完此书,我才发现内有乾坤。
语言的能力实际上是孩子们最难学会的技能之一,但孩子语言的敏感期往往比人们忽略,因为在孩子的生活环境中,大家不知不觉中就给孩子创造了必要的元素。能够捕捉到孩子对语言的反应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孩子们的微笑。"当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发音清晰的短语上时,他会表现出快乐。他能够分辨不同的声音,比如可以分辨出教学塔楼的钟声。"。
孩子会在温柔的言语中得到快乐,因此而平静下来,这"就是我们要用温柔的言语对孩子讲话的原因,我们希望看到他们充满活力的微笑回应,这也是为什么古代的父母夜晚要陪伴在孩子身边,满足他们听歌谣或听故事的渴望的原因。"。
2、秩序的敏感期。
可能处于秩序的敏感期的孩子,是通常最让家长们头痛的了。孩子们脑子里总会有在家长眼里非常奇特的"秩序",一旦秩序被破坏,而家长又没有深刻理解到孩子的用意,"任性"、"不懂事"之名就会被强加到孩子的身上。
通常的观念里面,孩子天生就是捣蛋鬼,是"不守秩序"的,这一点也是在家长培训课之前,大部分家长的观点。所以在老师用很温柔的声音展示"讲故事"环节的时候,家长们都担心孩子们会因为吵吵闹闹而听不清老师的话,所以在老师向家长展示"走线"活动的时候,家长们会担心孩子们不会那么"听话"的按照固定的路线向前走。而另我比较惊讶的是,当我参加观摩的那天时,孩子们的行为却证实了,这种担心是毫无必要的。孩子们整个过程非常安静,大部分孩子都会按照"秩序"行动,只有刚刚入园的小朋友还没有弄明白"秩序",所以会"溜号",不过在被纠正了之后,就加入"秩序"的队伍了。
事实上,孩子们的秩序感,远远超出了成人的认识。
秩序感,还表现在孩子们对周围环境的敏感度上面。比如家里的东西的摆放位置,父母抱孩子的时候穿的衣服等等,处在秩序敏感期的孩子都不喜欢这些设置被随意改动,一旦被改动,就会表现出不安,甚至哭闹。只要家长们找到了结症所在,就可以立刻缓解这种情况。相反的,如果盲目的把孩子的这种哭闹认为是"无理取闹",甚至通过转移孩子的注意力来解决哭闹的问题,这些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三、幼儿园的生活用具、教具以及教育方法的进一步感悟。
在阅读整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在很多地方都发现了在蒙台梭利的"儿童之家"里面,关于孩子的生活用具、教具以及一些教育方法的描述。让我知道,其实幼儿园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平白无故这样设置的,都是有一定的道理和用意的。
1、孩子们的床。
书中是这样说的"能为儿童心理发展提供的最大帮助之一,就是给他一张适合他需要的床,不要再让他的睡眠超过必需的时间。成年人应该允许孩子在困倦的时候去睡觉,在他休息好的时候醒来,并且在他想起床的时候就起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建议传统的儿童床应该被淘汰的原因。现在已经有许多家庭在这样做了,取而代之的是给儿童一张低矮的、几乎贴近地面的小床,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躺下或是起来。一张低矮的床是很经济合算的。儿童需要简单的东西,复杂的东西对孩子的成长更多是一种妨碍,而不是帮助。许多家庭已经通过在地板上放置一个小床垫,并覆盖一张大毯子,实现了儿童睡眠习惯的变革。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晚上快乐地上床睡觉,早上不需要打扰任何人就可以起床。"。
在我第一次看到芊卉园的床的时候,也有一丝疑惑,因为我记得我小时候幼儿园的床是有栅栏的,但我当时并没有多想,现在看到文章中这么描述,方才恍然大悟。
2、感观区的圆柱体。
在培训学校的时候,园长和老师向我们展示的那个圆柱体,我至今还有印象。那是一种深浅不同,或者粗细不同的几组圆柱体,每个圆柱体对应的放在木板上相应的圆孔里面。
这种教具,在书中第12章也有提到。里面主要是讲孩子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着迷于一些"基本"工作,比如拔出瓶塞子,在把它塞回去,"拔出瓶塞再塞回瓶塞的工作似乎是他们最喜爱的消遣之一".
但有的时候,家长经常会因为某件东西,认为东西本身很危险,或者担心孩子碰坏,或者拿东西是妈妈或者爸爸的东西,而不让孩子碰。但是,实际上孩子并不是真的想要那个生活中真正的东西,而是他需要从事同样的活动就可以了,至于具体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但最好是属于自己的,这样家长就不会干预了。
"类似这样一些没有外在最终目标的基本活动,都可以看作人类劳动者最初的微薄努力。"。
在芊卉园,我就看到了这种圆柱。到现在为止我才明白这种教具设计的另一层含义,是为了满足了儿童这个时期的特殊需要。
从文章的这一段,也揭示了一件很无奈的事情,那就是"允许儿童自己活动的想法很容易理解,但是在成年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想法使得这个理想难以实现。年长者即使想要满足孩子的愿望,允许他自由地接触和移动物品,也会发现自己无法抗拒那种说不清的要去控制孩子的冲动。"。
3、科学区老师的展示过程。
还记得在家长培训课程科学区展示的时候,老师当时展示的是花的解剖。其中有个细节我一直记得,就是当老师去取解剖过程需要用到的各种工具的时候,是一件一件去取的,而不是"顺路"一并取回的。
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第13章《节奏》为这件事情做了一定的描述,让我的体会有更深了一层。
书中说"成年人做事有一种很自然的原则,即‘付出最少的努力’,这一原则促使他采用最直接的方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目的。"。
这就是我们成年人去取工具的过程中可能会采取的方法,我们会一次性把"顺路"的所有工具都取回来,因为这样"付出最少的努力".而孩子们却不是这样的。孩子做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完成事情本身而去做的,孩子们更多的是想体验能让他们感觉到成功喜悦的行动。
这里就提到了孩子们做事的"节奏".成年人和孩子做事的节奏是不同的,成年人如果没有体会到孩子的"节奏",而是专注于事情的结果,或者成人本身给事情定义的标准是否达到这个问题,那么就很容易去打断孩子,孩子们的尝试会被打断。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
书中举了一个和偏瘫的人一起走路的例子,因为大家的做事的节奏不同,我们会觉得很痛苦,假设我们帮助了他,那么就要力求用自己的节奏代替他的节奏,才能让我们从内在冲突中解脱。但是这种对孩子的帮助,实际上是在无形间压制了儿童的行动自由。而这种压制将在儿童今后的生活中产生严重的后果。
"童年时期,儿童开始产生自我意识,他的心智处于富有创造性的状态,特别容易受到暗示,在这段时间里,成年人能够潜入孩子意识之中,用自己的愿望和动机激发和促进孩子。"。
就花的解剖过程中,一件一件取工具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层引申的含义。孩子对于成人的行为是如饥似渴的观察者,并渴望模仿成人,所以在这一点上,成人有一种责任,要成为儿童的激励着,成为以身作则的"身教者",孩子可以从中学到如何管理自己的行为和举止。所以成年人要担负正确指导的责任,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心态平静,动作缓慢,这样孩子才能看清楚他动作的每一个细节。
相反的,如果成年人不是这么做,而是按照自己的节奏做事,那就不能很好的激励和指导孩子,而是会用强有力的暗示把自己的快节奏传递给孩子,从而代替孩子内心的节奏。
当孩子的节奏变得突然加快,而没有仔细观察和思考其中的细节,就会慢慢丧失自己的理性思考,就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运动器官,只是不管不顾的任意游荡。
"三思而后行"这是书中提到的一个词,所以说如果一个孩子面对新鲜事物的时候,先是很平静的观察和思考,然后再采取行动,这才是正常的。如果节奏被破坏,他的内在约束力就会被破坏,他的行为就会挣脱自我控制,被另一个人的意志只配,成为外接影响的牺牲品。
四、结语。
这本书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把一些感觉好的地方,做了标注,当看完了全书以后,又反过头来仔细阅读了一下自己做标注的地方。发现有些地方真的是字字珠玑。让人反复回味。
从阅读过程中,我反思了很多,比如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不耐烦,行使大人的权利去抑制孩子的活动等等。实际上都是我没有真正的从孩子的视角去看世界,没用用心去体会孩子当时的心情。
难怪有人会说,养育孩子的过程,实际也是大人自我修行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心态的平和,学会观察,学会等待,学会引导。前面是心态调整,中间是情绪控制,后面是方法使用。这些无论是运用到教育孩子身上,还是大人自己的生活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
孩子的路还长,但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不可逆的,作为父亲,我希望能够通过自我的修行,完善自己的人格,给孩子创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静待花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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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巴金的《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回味书中的情节,不禁思绪万千。《家》以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叙写了高家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衰败的历史过程。
作者通过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来揭示了旧社会的黑暗、违心与奉承,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首先,老大觉新无疑是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一味的妥协、迁就别人,万事做个“好好先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最终种种悲剧在他身上上演。
从小学到中学,他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中成长,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幻想着将来能够出国留学。中学毕业后,仅仅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便痛失爱人,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而这婚姻却是由抓阄来决定的。
婚姻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自己的婚姻大事面前,觉新采取“无抵抗主义”,在面对这一切时,他选择了逃避、忍让、逆来顺受,如同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灵魂。
在他妻子临产时也是任由他人安排,怕有血光,将妻子送到外面生孩子,最终导致妻子的死亡。
他的悲剧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懦弱造成的,残害他一生的还有他背后的家庭和旧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时期,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庭也注定要走向腐朽和堕落。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这也造就了他矛盾的人格。
其次,鸣凤、梅、瑞珏是封建礼教下的女子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社会及家庭中,她们的地位最低下,经受着封建礼教的重重约束,承受着生活的重重苦难。而琴是那个时期进步女性的代表,她积极、阳光,敢于和旧的社会制度做斗争。
最后,觉慧则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有志青年。他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他对高家旧理念已不存在任何幻想。我想着也许是他名字中带有“慧”字的原因吧。他坚信旧制度一定会被摒弃,旧社会一定会过去。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文学、旧社会、旧制度。正是有了像觉民、觉慧这样的有志青年,才使得当时的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觉慧的反抗不是孤立的,觉民和琴、《黎明周报》的伙伴们都和觉慧一起反抗封建旧思想,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我的心在燃烧,我的血液在沸腾。我为觉新矛盾的一生而哀痛,为高老太爷顽固的封建理念而悲愤,为鸣凤纯洁的爱情而惋惜,为首先取得小小胜利的觉民而欣喜;为思想先进、有着一腔热血的觉慧而颂赞。
我很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和谐的年代,民主的社会,不用受封建理念的束缚,不必遵从那封建礼教,不必再墨守成规。
那个黑暗的社会、吃人的专治制度永远地过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成为一个热血青年、有志青年、有为青年。
我很欣赏巴金的一句话“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的确,青春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而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春岁月,这个阶段的我们充满了热情,有理想、有追求、有着为理想而奋斗的激情。让我们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做一个有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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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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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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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了,11岁女生列吻贝一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在外工作,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弟弟宛如一个小王子,让吻贝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她和周围一群各种被弟妹夺走宠爱的同学组织了一个“战胜小_孩军团”后来他们惨败,在一次奇幻的探险后,列吻贝打开了自己心中的伤心死结。
其实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别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一直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弟弟妹妹不是夺走了爱,而是他们还小,想想自己小时候也曾经拥有过这一切。再想想自己的自私和任性,或许对弟弟妹妹不太公平,所以我认为尊幼和关爱自己的弟妹才是对他们成长的帮助。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现在想想还有些愧疚,记得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妈妈带着我来到表弟家,由于天气炎热,我带了一个迷你小风扇。这可是海绵宝宝形状的,是表弟最喜欢的,我和表弟在大厅里,妈妈在做饭,趁我不注意时。表弟一个猴子偷桃,快速地抢走了我的小风扇,“小混蛋还给我!”我不开心地讲。谁知他向我吐了吐舌头跑了,我急忙跑上去硬是要抢回来,可他像一个树懒一样死死抱住。我一气之下,打了他的小_,然后夺回了小风扇。接着他哭了,我被妈妈教训了一顿。后来,我在《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里解开了心结。
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不一定要宠溺的爱,因为这样会宠坏他们,我们应该适当地去教育,尽量给他们爱,不让他们的小心灵受到伤害。所以学会和谐去对待他人真的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珍惜时间,现在我想起我的童年,我愿意多享受童年的时光,因为童年是充满童趣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是充满纯真的,让我们一起快乐成长吧!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_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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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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