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培养阅读的习惯和深度思考的能力,提升我们的自我认知和文化素养。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我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多感受。暑假期间,我有机会饱眼福。
故事情节非常现实。余勒叔叔是一个喜欢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要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非常悲伤。他们把余勒送到了美国。菲利普和他的妻子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们过着非常节俭的生活。
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信,说他很富有。所以菲利普和他的妻子有了期望。我一直期待于勤回来,把于勒当作他们的财主。当我看到人们时,我给他们看了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但当他们的女儿结婚去旅行时,他们得知于勒很沮丧,所以他们假装不认识他。
其实这篇文章的资料很好理解,人的心是贪婪的,在欲望面前是加本。当于勒没有钱的时候,菲利普和他的'妻子试图把他赶走。当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渴望他回来,但当他们旅行时,他们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非常失望,没有人想认出他。这就是社会。如果他们认为余勒是他们的弟弟,他们会认出他吗?答案不得而知。原来,世界上的家庭在金钱面前是如此脆弱。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谚语吗?“钱能让鬼推磨”,钱的力量真的这么大吗?钱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虽然钱是万能的,但它不会让人变成这样!用金钱片面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就会误入歧途,就像现代社会一样,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情在世界各地都很常见,同样的故事也会上演。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但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自古以来不变的事情。
今年暑假中,我无意中瞥见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光是看这本书的名字便觉得这本书相当的幼稚,也正因为如此,以往虽然多次见到这本书,却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
作为高中生,我认为我应当不再接触这种好似童话般的书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读它。
于是怀着种种不协调感,我读完了它。原来,真的不幼稚……。
书中,有一名名叫茱迪的女孩,从孤儿院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不,准确地说,是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整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这些信中,茱迪讲述了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包括自己的真实想法,不隐瞒,不篡改。茱迪的诚实让我佩服,还有她敢于将所以想法告知一个陌生人的勇气。
生活中,我也有许多自己的独特想法,却总是局限于自己,甚至于最亲密的家人都无法告知。我不知道如何去诉说,最终一步一步将萌芽厄杀在了自己的内心,形成一层层的误会。误会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内心因无人理解而愈来愈不平静,最终爆发出了争吵,与家人冷战。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叫茉莉亚的女孩。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她由于从小便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早已习惯了这一切,理所应当的享用着,却从来想过这些并非是由于她的努力得到的。她没有想过要去理解这一切,总是觉得一切都很烦人。她更没有想过要去爱别人去活得积极一个,快乐一点,主动去与人们相交。
我呢。每次都只是自顾自地,几乎就没有想过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也许我所受过的教育和理智都让我知道父母很爱我。嘴上说着那些细小的地方让我感受了父母的爱,可心里却早已习惯了这些,没有真正的承认。正因如此,我也从没有去体会过父母的内心,没有设身处地地为父母想一想。
茱迪乐观开朗,将孤儿院苦难的生活当作一次其她女孩子无法体验的回忆,获得宝贵的经验,由对孤儿院的恨真正转成了爱。茱迪的想法与做法让我清醒起来,她让我跳出了自己圈子,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回想,就像审视朱莉亚那样,感受自己生活中的琐碎。
过往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包括那些不愉快,悲伤的记忆,我也不再逃避,平静而又真切地感受着。这一次,麻木的神经再次复苏,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关心与爱护,理解了那自小到大无处不在的痕迹,一声声微小的话语。他们的爱并不在那某一件事中,却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就算是争吵,也是他们爱的一种方式啊。
回想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感悟着《长腿叔叔》,感悟着茱迪,我想,我现在是真真正正的长大了。我会不断了解了父母,感受着父母的爱,并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将我对他们的那份爱悄悄融入他们的生活,将对他们的感恩放人心底。
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光了哥哥菲利普应得的遗产,因而被视为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后来,据说他在那里做了生意赚了钱,并给菲利普夫妇去信说,打算发了财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于是,又被哥哥一家看作全家的”希望和福音“,但于勒在美洲阔了一阵,又再次潦倒,沦落成为一个穷光蛋,被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靠卖牡蛎过日子,他又重新被哥哥一家弃之门外。
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变本加厉。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亲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来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沦落人性吧!那要看我们怎样去看待金钱了!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
我想,当今社会的我们就应该相互关爱,互相关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一是人们众所周知的做法。比如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全国人民踊跃帮助,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党国务院还派专人向灾区派发物资,并帮助当地灾民重建家园。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很多人自愿去当自愿者,他们没有一分酬劳,甚至自己的衣食住行都要自费,在这种情况下,都还踊跃报名。其中,令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陈光标在自己死后,把自己所有的家产全部捐出,这是多么高尚的道德啊。
面对金钱的诱惑,某些人可以放弃一切,这,就是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污点,这就是人心的丑恶。血溶于水都能破灭,亲情,友情,对社会的感情还会有吗?人们啊,醒悟吧,珍惜所有的情感,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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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当我孤独的时候,它让我感到充实和困惑。这是它引导我前进的方向标。当我悲观的时候,它让我的信心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包括项链、西蒙的父亲、伞……它表达了对旧世纪的残酷和遗憾,告诉人们必须展示他们的生活价值,否则你一文不值,优越的人总是稍微好一点,也显示了现在购买社会的残酷,否则,你每天都会被高层侮辱和欺负,这是发人深省的。
以西蒙爸爸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叫西蒙的孩子的故事。因为父母离婚,他们每天都和母亲住在一起。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都看到了他,知道西蒙没有父亲,就用这个笑柄嘲笑别人,不顾别人的感受。另外,因为家里穷,同学们看不起他,说他是个野孩子。他对此很难过,可谓悲愤交加。根据自己的观察,一个叫罗伯特的人非常爱西蒙。他们非常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那时起,西蒙就没有被同学们看不起,因为他贫穷,没有父亲。
然而,当他们发现余勒不仅没有成为富人,而且成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庸俗面孔暴露了出来。就连善良的约瑟夫也因为同情给了余勒十个铜而被克拉丽丝骂:“你疯了!拿十个铜……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了于勒。
这面镜子有多清晰透彻!它展现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和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一个世纪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如何?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在美国拿了1万美元,把它还给了主人。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篇名为《我叔叔于勒》的文章,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很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过着艰苦的生活,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我”的二姐即将结婚。二姐结婚前,“我”全家去岛上旅游。在岛上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很多人都买了,父亲带姐姐去吃牡蛎。父亲走到他的摊位前,不小心发现他是于勒。父亲问船长情景,进一步证明卖牡蛎的人是自己的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凌乱,身体脏兮兮的。他还很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他的父母害怕他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他的`父母和姐妹都避开了,不愿意和他说话。
我觉得文章里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合适,但是他做的牡蛎很好吃。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他愿意把牡蛎做得好吃又便宜。
我们应该努力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应该看不起穷人,应该无私地帮助他们,不求回报。只有这样,世界才能成为一个友好的世界。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叔叔”于勒有钱,我们全家都希望他能尽快回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在这次旅行中,当“我们”在船上看到他时,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试图像瘟神一样躲避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余勒真的没有认出他的侄子吗?你真的没有认出买牡蛎的是他的兄弟吗?答案是否定的.,他必须认出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过很多错误,所以他很尴尬地认出了他。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家乡?答案可以从船长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有亲戚,但他不想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他们钱……这样,于勒就从以前的“流氓”变成了“卖牡蛎的老人”,他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至少他明白了自力更生。克拉丽丝看到他此刻没有钱,怕他回来吃他们。这说明“我妈”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市场妇女。而“我父亲”菲利普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为“我叔叔”这辈子一文不值。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认出我哥哥,因为人们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能改变邪恶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无论我哥哥有多穷,无论多流氓,我都会认出他,毕竟,血浓于水的感情永远不会被抹去。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可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经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并且从文章中也能够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并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必须去讨好于勒,肯定立刻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期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期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期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能够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所以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有钱是弟弟,没钱是臭流氓!这是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对菲利普夫妇的理解。原来钱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
余勒最初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因为放纵,浪费了他应得的遗产,也占据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所以全家人把它送到美国船上,让他去国外“发展”他的事业,说坏话,是抛弃他,让他在国外流浪,让他生死,以免影响自己。
出乎意料的是,余勒赚了很多钱,愿意给菲利普一些钱。这时,原来的“流氓”立刻变成了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好人,一个全家人的希望。
出乎意料的是,余勒的财富变成了一个转瞬即逝的云,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在游轮上卖牡蛎的流浪汉。当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这一切时,这个“认真的人”又变成了一个“流氓”。
钱,不是万能的。
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说的是:他本是一个“花花公子”,后被送到美洲去,后来他发财了,我们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却在游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这篇小说虽看似平常,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朴实,却句句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实一件好事,可却在本文中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文中却真切大的写出了人类因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惨相。但作者却“我”的一双青清纯的眼睛;真实的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认感到真切生动而又悲凉。
作者结尾很令人寻味,他不仅写出了小说的结局,也简介批评了当时的世态。小说虽通俗易懂,作者以这小小故事,揭露当时世态,让我敬佩,也由此让我感到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也许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其实我觉得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罢了,钱没了可以挣,如果家人没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可是我们却总是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挣够了钱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么时候才算是挣够了呢?要知到欲望是永远不止境的,也许只有在失去时,我们才会有一丝察觉,也许有人会深感惭愧,有人会立即醒悟,也许有人会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钱、权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别人的了,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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