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积累,它记录了我们的成长轨迹和收获。小编搜集了一些写作精华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平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平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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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主要讲述了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等一众的生活经历。在书中,主人公们的故事,由两桩冤案缘起,由两次判决结束。
在小说中,温暖的人情处处可见。乐观的孤儿男孩迪儿;对兄妹包容、关心的莫迪小姐;脾气很坏,却拥有自己正直善良的另一面的杜博斯太太;温暖他人,不断努力的卡波尼;虔诚正直的赛克斯牧师;刀子嘴豆腐心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正直和蔼的泰勒法官……让斯库特·芬奇从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小女汉子成长为一名沉稳、乐观的女孩。爱的力量温暖人心,让这个处于灰暗时间的故事,拥有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可任由多亮丽的色彩,终究了遮蔽不了世间的残酷和无奈。在这时期的美国,不仅经济萧条,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同样严重。即使废除了将黑人当成奴隶,但是也不可能真正消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而冤案,由此而起。作为律师的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而阿蒂克斯的正直和平等,却成为了悲剧的开始。
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一群人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幸好阿蒂克斯的冷静和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突然出现才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在法庭上,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绝望的汤姆也越狱被杀......这一连串的悲剧,让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汤姆的悲剧,不是因为阿蒂克斯,不是因为泰勒法官,也不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却仅仅是因为人们内心的歧视而选择漠视了真相和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世道,让白人们养成了“宁可错放一个白人,不可放走一个黑人”病态心理。世道沧桑呀!
而阿蒂克斯在舆论漩涡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与正直令我肃然起敬。他在面对别人的羞辱,仍保持着君子的彬彬有礼;对于别人的冒犯,他也全部都原谅了,并教育孩子们说:“不管事情到了多么难堪的地步,他们依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依然是我们的家园。”他是一名放下了猎枪的“枪手”,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主人公斯库特·芬奇成长为大写的人的奥秘。
最后,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阿瑟·拉德利——这位人们口中的怪人救出了孩子们。泰特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最终阿蒂克斯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这让这场结束全部事情的案件,获得了一个和平的结局。对于所有人来说,这是不幸,人世间的不幸;对于镇上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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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1960年的小说,由哈珀·李所著。这本书以美国南部阿拉巴契亚地区为背景,通过讲述一桩虚假的强奸案件,揭示了20世纪中期的种族歧视和偏见。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汤姆·鲁滨逊,一个来自北方的年轻白人。他因为被控谋杀一名黑人少女而受到审判。小说通过汤姆的视角,描绘了南方社会的陈腐观念和偏见。这些偏见包括对黑人的歧视和对白人女性的优越感。尽管汤姆本人是无辜的,但他的清白却因为社会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而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小说的叙事风格简洁明了,通过汤姆的内心独白和回忆,生动地描绘了当时南方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哈珀·李通过描写汤姆的成长过程和家庭生活,让读者深入了解他的性格和价值观。
这本书的主题之一是正义。尽管汤姆被错误地定罪,但他仍然坚信正义。他认为社会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是不公正的,这种观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非常罕见的。汤姆的坚持和勇气,让人们开始反思社会的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深刻的社会评论,通过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作者揭示了20世纪中期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这部小说对当时的社会现象进行了犀利的批判,同时也呼唤人们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
阅读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种族歧视和偏见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这部小说通过汤姆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地相信社会上流传的流言和偏见,要学会用理性和公正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同时,这部小说也告诉我们,正义并不是只存在于理想中,而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坚持和捍卫。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也是其唯一的小说,于1960年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这部小说通过对一个南方小镇的故事描绘,展现了美国南部在20世纪中叶的社会现实和种族歧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他以谋杀亲夫的罪名被控告。小说从汤姆·鲁滨逊的角度出发,描述了他与一群黑人青年之间的友谊,以及他们在面对种族歧视和偏见时所经历的困难和挑战。
小说中的黑人角色塑造非常生动,他们并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一群有思想、有勇气的人。他们在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时,不屈不挠地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而汤姆·鲁滨逊也并非是一个白人英雄,他是一个有缺点的人,他的勇气和正义感也不是完美的。
小说通过一系列事件的发展,逐渐揭示了南方小镇的社会现实。在这个小镇上,种族歧视无处不在,黑人被白人视为低人一等,而白人则认为他们自己是最好的人。这种偏见和歧视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不公,也使得人们无法看清真相。
小说的结尾非常震撼人心,汤姆·鲁滨逊最终被判无罪,但他却选择离开了小镇,不再忍受这种社会的不公。而黑人们也通过斗争获得了自己的权利,他们不再被认为是“黑鬼”,而是一个个有着平等权利的人类。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非常深刻的小说,它揭示了社会的不公和偏见对人们的影响,同时也展示了人类的勇气和智慧。这部小说值得一读,它将让你更深入地了解美国南部在20世纪中叶的社会现实和种族歧视。
阅读是一扇窗户,通过它,我们可以了解到更广阔的世界,拓宽视野,丰富内心。我近期阅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撰写。这本书获得了1961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并且已经被翻译成了70多种语言。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受启发。
首先,书中描绘的社会现实让人深思。种族歧视、偏见和冤案无处不在,但作者通过塑造汤姆·鲁滨逊的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勇敢面对偏见的汤姆,他的勇敢和坚持改变了周围人的看法,也改变了我对勇敢和坚持的认知。
其次,书中的人物塑造也让我印象深刻。汤姆·鲁滨逊,他是一位诚恳而坚强的黑人,即使面对偏见和污名,他也从不辩解,始终默默承受。这种人物的魅力无法忽视,他的善良和坚韧深深地打动了我。
最后,我从书中得到的最大的启示是:偏见和冤案并非不可改变,人性的善良和宽容是能够战胜黑暗的。这让我意识到,面对社会的不公和偏见,我们不应该轻易放弃,而是应该坚持下去,用我们的善良和宽容去改变世界。
总的来说,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社会的不公和偏见的存在,也让我明白,只有勇敢面对,才能战胜黑暗。这本书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会将它中的精神应用到我的生活中,用我的善良和宽容去影响周围的人。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阅读这本书,仿佛沉浸在静静的夜晚,独自面对广袤的西部荒野。在那里,有人类的勇气、仁慈和无畏,也有现实的残酷和压迫。这不仅仅是一本讲述一桩案件的书,更是关于人性和社会的深度剖析。
故事以一桩虚假的强奸案开始,引发了黑人罗宾逊的冤案。这个过程中,汤姆·鲁滨逊,一位白人,因为正义感和社会压力,站出来指证罗宾逊。然而,他很快就发现,他的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危险。尽管如此,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不愿成为社会的帮凶。
这本书最令人震撼的部分是汤姆内心的挣扎和成长。他经历了无数的困苦和磨难,开始反思社会的公正和真相。他逐渐意识到,社会的黑暗并非个别现象,而是结构性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内心经历了痛苦的转变,最终他选择放下个人的仇恨,去追求真正的正义。
这本书的主题是关于正义和真相。汤姆在面对社会的黑暗和压迫时,他选择站在了正义的一方。他的勇气和决心令人敬佩,但他也意识到,即使是在最黑暗的地方,真相和正义也难以被完全掩盖。
阅读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矛盾。它让我思考了许多问题,比如我们如何理解正义,如何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找到平衡,以及如何在面对社会的黑暗时保持自己的信念和勇气。
总的来说,这本书是一部关于勇气、正义和人性深度的作品,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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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也是其唯一的小说,于1960年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这本小说通过讲述一个发生在密西西比州的事,展现了美国南部的种族和社会问题。
故事的主角是年轻的黑人罗宾逊,他因为被错误地控告犯了盗窃罪,而被迫在小镇上待了很长时间。在这个小镇上,人们对于种族和社会地位的偏见根深蒂固,他们对于黑人和贫穷者的偏见和歧视无处不在。罗宾逊在这个小镇上经历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他被冤枉、被嘲笑、被歧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为自己辩护,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这本小说通过讲述罗宾逊的故事,揭示了美国南部的种族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当时的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是虚构的,但是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却是真实的。小说中所描述的小镇上的偏见和歧视,实际上是当时美国南部的种族和社会问题的缩影。
这本小说通过讲述一个故事,探讨了人类的本性和道德的问题。小说中的主人公罗宾逊坚持不懈地为自己辩护,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这体现了他对于正义和真理的追求。小说中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也提醒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社会中去,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总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它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镜子。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美国南部的种族和社会问题,并反思我们自己的生活和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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