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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优秀15篇)

初二的读书心得感想(优秀15篇)



读书心得是我们在读书过程中对所读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知识,我想我需要写一份读书心得了吧。兴趣使然,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对于这本书的深度读书心得,值得大家一起探讨。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2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的“愚公移山”这则寓言。

《愚公移山》这则寓言主要讲述了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它们挡住了大家出行的路,于是愚公下决心要把这两座山挖走,他的一举一动都被邻居看见了,便问:“你要多长时间才能把这两座山挖走呢?”“我挖不动了有儿子,儿子挖不动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总有一天可以挖完的。”愚公回答说。山神被愚公的精神感动了,于是移走了这两座山。

愚公的精神也感动了我,他面对困难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恒心最终获得了成功。与其说是山神移走了这两座大山,不如说是“愚公精神”移走了大山。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坚持,他面对困难时毫无退缩、迎难而上,愚公坚信通过子子孙孙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移走大山。这让我想到练字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我每天坚持练字,那么终有一天我一定能把字写得很漂亮,当一名出色的书法家。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努力,学习中我们要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坚信付出总有回报,努力了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奉献,愚公移走大山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出行方便,这种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俗话说“滴水穿石”,做任何事情只要有恒心和毅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取得成功,这就是愚公精神!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例文

学习了《弟子规》,被它所蕴藏的深厚内涵而打动,由于自己的无知,错误地理解了很多圣贤的教诲,我甚至叛逆地将一些传统文化看成封建糟粕。以前,我从来没有真正感到过“我们是骄傲的中华儿女”。觉得那是一句空口号。而此时我才明白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真正原因;中华民族让世界人民喜爱的真正原因:因为我们有很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一代代贤良的中华儿女!我们是“礼仪之邦”。讲究礼仪、广结朋友、谦虚仁慈……千年的文化造就了中华儿女那么多优秀的品德。可是为什么有报道:在巴黎圣母院有用汉语写的“请勿大声喧哗”;在泰国皇宫厕所中也要写上“请便后冲厕”;在美国的珍珠港,垃圾筒上赫然写着“请把垃圾丢在此”……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平已经下降到了最低点!这也让我想起了“马加爵事件”,为什么一位头脑聪明,曾经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大学生会对曾经讥笑他的室友下此毒手?其中有一位室友因为曾经主动帮助马加爵盛过一回饭而幸免遇难。这引起了社会上对于青少年道德问题的广泛讨论与关注。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既然认识到在现代的家庭教育中缺少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这一方面,就应该从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做起,弥补上。以便让我们培养的学生在走上社会后,不会因为道德的欠缺而遭受挫折和失败。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完整文档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看了一本《狼王梦》的书,受益颇多。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有写过很多动物的小说,如《大鱼之道》,《鸟奴》等。但我最喜欢这本《狼王梦》了。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书中,我被紫岚的坚强、勇敢、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打动。紫岚的那种母爱是伟大的,但她却从不轻易流露出来;同时,我又觉得她的这种教育方式是自私和残忍的。因为紫岚就算再怎么想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也不能让一匹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独自去冒险,这种急于求成、不计后果教育的方法,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一个个小狼的性命白白地葬送了。

现今的社会,我们的每位父母和紫岚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那些无休止的补习班、提高班,各种学习的压力无形中给孩子带上了重重的枷锁,他们总说这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可却让孩子们都没有快乐的童年,没有了喘息的时间。生活里,有太多的拔苗助长和操之过急的教育方式,像那种高分低能、或者血淋淋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健康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教育态度才是成长和成才的前提。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但“狼王”终究成为一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场梦曾让我无数次看见紫岚流下了两行属于母爱的眼泪,我想那也是悔恨的泪水,因为她不应该去操纵小狼的命运,让它们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成长,不能像别的狼那样自由自在。

通过这本书,我也深深地体会到,父母给我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爱。他们为我终日操劳,默默地为生活奔波忙碌,为我创造和提供了的学习条件。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爱我的人,不辜负美好的少年时光!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祥子,一个来农村自孤儿,他只身来到旧社会的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这位朴素,坚忍,老实,吃苦耐劳的青年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实现梦想的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人生的三起三落后,祥子终于崩溃了。就这样,这本书以祥子的颓废,堕落而告终。

可以说这是一出悲剧吧,紧凑的情节,北京口语的运用都是这本书的闪光点。老舍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加之其平民的出身,使他将祥子的形象与思想上的转变刻画得淋漓尽致,虽文字朴实,却令人倍感亲切,创造性地运用老北京的口语,这些平凡的语言仿佛变魔术一般全都成为了跳跃在纸上的“音符”,使这本书读来吸引人的眼球且具有新鲜,趣味。

这部小说着笔于祥子思想,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通过叙述祥子身上发生的事,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如同一杯美酒般,耐人寻味。从一个老实健壮的青年到_诈狡猾的流浪汉,中间发生的种种都让人感叹当时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当然除了祥子之外,老舍笔下的另几个。

人物。

也同样验证了这一点: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爷孙俩,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泼辣大胆的虎妞等等通过叙述这一连串的故事,作者也无情地批判了当时这个残酷的社会。

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4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默默叙述着一个故事。与此同时,也反映了自己所处时期真正的历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_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_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

初二。

读书。

手棒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旅行结束,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却无法使自己陶醉,心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我一直对《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起初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现在才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作者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的财富。苦涩过后总会留下一丝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全部融在这苦涩后的回味中了。

秋雨先生说:“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成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著追求。历史的魅力便在于它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水之间,难于寻找。所以没有博大的历史情怀,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人是永远不会找到这些无价之宝的。无疑,余秋雨教授是“探宝”的胜利者,他的收获便是这本《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带领着我在历史长河中漫游。我们面前出现曾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一个个伟在大的人物出现了,他们的身上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但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我的心被打碎了!但这破碎的心却真的读懂了中国文化。当莫高窟出土了大批极具研究价值的敦煌文物时,人们在为历史喝彩。然而历史却上演了一幕极其荒诞的闹剧,让外国人大摇大摆地将一本本一箱箱的珍贵文物搬到了他们的博物馆里。或许历史是要故意磨砺一下那些过于执著的历史学家们,让他们只能凭借外国博物馆提供的微缩胶卷来研究生长在中国的敦煌学。啼笑皆非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历史,这种磨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当然,这部历史更多地留给我的是对人生的思索。

“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到引发出人生沦桑感。”这是作者的感叹,也是对读者的启示。人的一生也是一段历史。人生之路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因为无论你拥有多么辉煌的成功,却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作者在山水之间跋涉是为了录求历史的足迹,文化的灵魂;我们在生活中跋涉则是为了录求人生的真谛。

读过《文化苦旅》,留下了苦涩后的回味;那么度过漫长人生后,我们又将留下什么呢?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2

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愚公在这篇文章提现出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言弃,只要有恒心铁棒磨成针,滴水石穿,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我曾经是一个胖子,一个八十二公斤,一个每天宅在家里的胖子,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下定决心要减肥,身边的朋友都质疑我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做事只有三分热度,曾经打过高尔夫,坚持一个月不打了。质疑我的嘲笑我的,我会向他们证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减了四个月,减了八公斤,八十二公斤到七十四公斤的转变背后,是从一开始的敷衍到热爱。是每一次挥洒汗水,是每一次进食,是每一次运动,是每一次身体变化。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是汗水与血肉交替,是累与痛的轮换,哪一个不是证明我离目标又接近了!在这其中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把压在我心里上那座山“挖开了”,我看到了山后面的景象。那是一片新生的土地,意喻着新生的我。

我用自己来证明,愚公移山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中心思想: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年度全新初二读书心得感想

选择读书,就选择了纪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与自由。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生活永远充满希望,现在就开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全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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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路遥的《人生》。《人生》是以改革时期陕北时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它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主要叙述了来自农村的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曲折的变化过程,其中他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为故事发生的主要矛盾,最终也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再让我们对主人公高加林有深入的了解。他,一个土地养大成才的人,人生之路也是坎坷不平的,但他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幻想,令人同情。他,英俊潇洒,文韬武略,对外面的世界无比的向往,幻想城市内展翅高飞的生活,他的横溢的才华令人敬佩,他的理想我们可以理解。但对于他对感情的态度,我无言以对。

高明楼的儿子三星同样也是没有考上大学,在父亲的帮助下,顶替了加林。伤心欲绝的加林冲到家中,他内心萎靡不振,意志消沉,犹如一幅行尸走肉。但在这片土地上一直爱着他的心地善良单纯的姑娘刘巧珍,给了他内心巨大的安慰给了他重新生活的希望,他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但大家想象,一个才高八斗,一心幻想在大城市生活的青年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能生活在一起吗?即使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又能彼此快乐吗?。

后来,加林由于自己远在边疆当兵的叔叔的归来,又再一次回到了城市,成为了一名记者。()上天又让他再一次遇到了自己高中同学黄亚萍,一个满腹经纶的才女,他们有共同的话题,相同的兴趣爱好,相处的很好,在一起彼此也很快乐。当黄亚萍抛弃了深深爱着自己的张克南,把爱带给了高加林,并且也谋划了他们的未来。高加林抵挡不住大城市生活的诱惑,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无情抛弃了深爱自己的农村姑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自己很快就要迈进大城市,生活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进城的背幕东窗事发,他不得不离开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与和自己相爱的黄亚萍,回到农村,得知巧珍已经结婚,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悲哀与失望之中。也就是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反映了当时青年的追求,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不同的选择,就此有了别样的人生。

我们各自的'人生中,无一例外,要时时做出人生选择,太多的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伴随着舍与得,失去与得到。重要的是我们在给出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时,是不是没有丢掉自己的本心、自己最初的梦想,使身随心动。

读完《人生》,走近高加林,我不想从人物形象的表层系统上探讨才子高加林的悲剧性,也无意对他的人格心理作出怎样的深刻剖析。不要说当时社会因素的纷杂,使他失去本我,没了自我。失去本心,纵然空降再多再大的机遇,也无法实现超我的境界。

自始至终,高加林是不清楚自己的本心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因此错过了太多,空留太多悔恨而终。由此,他的人生得以与茶具为伴,不乏“悲剧”。

起初,我与同上帝一般、众多读者一样偏爱着高加林,这位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子。而我却在读完此书之后要说,才子固然讨人喜欢,讨我喜欢,而道德品性是不是更为重要,更为致命呢?而名利地位权利金钱面前,是不是能把握住爱他的人,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些问题显得又格外重要。

卡西莫多是一个怪人、丑人、善良之人,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在他的钟声中,我读出了爱。

卡西莫多的钟声沉沉的、嗡嗡的,雨果先生描写的非常逼真,我读着感觉就像是身临其中一般,像是亲耳听到的,从钟声中我感受到他的人生一定会是坎坷的,他的线路一定曲折,他的钟声是凄凉与热血的混合体,像是饱经风霜的一艘船,伤口证明了一切。

我曾经是个爱认输的人,卡西莫多的钟声给我鼓舞,每每读到作者对钟声的描写时,我头脑中的画面是卡西莫多如何战胜挫折。如果化绊脚石为垫脚石,凡人的肉身,圣人的力量,撞钟人敲出了时间,也敲出了自己的人生,他的钟声让我感动。

卡西莫多的为人也像钟声一样正义,钟声与木桩的相撞,是反抗,是正义的反抗,在他从刑场救出爱斯梅拉达的那一刹那,也许巴黎人表示出不屑和不解,但我却觉得那是另一种正义,虽然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以绞刑被处死,但他当初的行动依然令人震撼。

我认为卡西莫多的钟声也是另一种浪漫的爱情,他曾帮她、疼她、爱她,这种感情直至他人生的最后一秒,面对她的拒绝,也许敲钟是他的发泄,那时的钟声是伤心欲绝和坚持到底两种感情的讫释,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爱情在这里都显得低人一等,有过以钟声为伴奏的爱情,为爱牺牲,值了。

读钟声,感钟声中的一切,听钟声,一切尽在其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爱斯美拉达死得太可惜了!的确,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受到欺骗,从而被推入了死亡的悬崖。她爱的人贪慕荣华富贵,而爱她的人(其中一个),却由爱化成嫉妒,在由嫉妒化成恨!这一切的一切,酿造了这样一个悲剧。爱斯美拉达被费比斯骗了,被那个虚情假意的卫队长给骗了;爱斯美拉达被害了,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主教给害了;爱斯美拉达也被救了,被那个其貌不扬的卡西莫多给救了!也许,她的命运是曲折离奇的。

命运更是捉弄卡西莫多。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丑的东西。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纯洁的心灵,也拥有世界上最丑陋的外貌。或许,他一开始就让人讨厌,甚至是厌恶,但是后来他的形象在变化,变的善良、可爱,乃至美丽!这是他原本纯洁的心灵所带来的巨大改变。那时,我发现外貌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费比斯与富洛娄这两个人根本是不值一提!他们是两个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去害一个无辜的姑娘!富洛娄已经被卡西莫多推下了钟楼,我相信,费比斯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次感觉到,外貌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外貌与生俱来,不可选择。我们无法让外貌最美,但我们可以让外貌更美!我们可以让生命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

当然,任何人都有缺陷,不过,我们可以用优点来弥补自身的缺点!这也是大家经常说的“扬长补短”其实,别人比较容易看到你的优点,并不是缺点!我们要有决心将自己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即使有那么一点小问题也没有关系!

相信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这个故事发生于美丽的巴黎。

1482年,巴黎,愚人节。巴黎圣母院里居住着外表和内心迥异的主仆二人——道貌岸然的副主教克洛德和畸形敲钟人卡西莫多。外表正经而内心凶恶的克洛德对在街头卖艺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动了邪念,打发伽西莫多夜间劫持爱斯梅拉达,却被英俊年轻的卫队长弗比斯救出。姑娘爱上了弗比斯,但是,他们两个人幽会时,克洛德趁机刺伤弗比斯,却嫁祸于爱斯梅拉达,她被判了死刑。就在她临刑的时候,一直在暗中爱慕着她的伽西莫多挺身而出把她救出来,并把她安顿在圣母院里避难。狠毒的克洛德却唆使教会把爱斯梅拉达当成女巫,法院决定逮捕爱斯梅拉达。那些与爱斯梅拉达肝胆相照的底层社会的朋友们来营救她。后来,克洛德把爱斯梅拉达劫持出去,把她交给了官兵,观看她被绞死的情景。亲眼目睹了克洛德恶行的伽西莫多义愤填膺,一把将这个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副主教推下楼去摔死,然后独自一人去公墓寻找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死在了她的身边。过了几年,有人在公墓里的一处发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的骨骼,那正是紧紧抱在一起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

本书以艺术的形式再现了15世纪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事实。宫廷教会狼狈为__,人民群众英勇斗争。以1482年的法国为背景,通过对于三个主要人物,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克洛德的关系为主线,赞美吉普赛姑娘和敲钟人善良、高贵的品格,批判了像克洛德一样虚伪、阴暗的人们。雨果的妙笔生花,成就了一部世界文学经典的诞生,《巴黎圣母院》标志着浪漫主义文学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在彩色玻璃和石块上面。一砖一石日复一日一世纪接着一世纪。诗人歌颂神圣的圣母院许诺要带给所有人类一个更好的明天!。

如今,“信仰的时代”已成云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从《巴黎圣母院》中我读出了:破坏者终究阻止不了预言了的西元两千年的今日的到来!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心得。

感想9。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

工作。

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2

品读了《愚公移山》之后,我觉得文章中的两个主要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愚公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不半途而废,最后终于得到了成功。智叟却鼠目寸光,只会去嘲笑他人,讽刺他人。所以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愚公和智叟的话,那就是愚公不愚,智叟不智。

其实在历有很多像愚公这样的人。詹天佑是我国一名伟大的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段铁路就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的。当时清政府条件非常的贫困,技术也很落后,可是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詹天佑并没有放弃,而是克服重重困难,自己亲自带着学生和标杆,背着经纬仪亲手设计了一张的图纸。途中需要经过居庸关和八达岭这两条隧道,开凿隧道时山洞里弄得满身泥浆和水,但工地上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带头去提着水桶去抽水。而且铁路途中要经过一个十分危险的陡坡。于是詹天佑设计了一条“人”字形路线,这样火车就很安全的过去了,解决了地势陡峭的问题。

其实当清政府提出要用中国的工程师来修筑京张铁路时,外国人发出的只是一片嘲笑、讥讽,甚至还有一家国外报纸说能从南口以北修筑铁路的中国工程师还没有出世呢!那些外国人只看到了我们中国的技术落后,但他们没有看见我们中国人有一种愚公精神,坚持不放弃的精神,这些鼠目寸光的外国人就是智叟。

我们不能像智叟一样鼠目寸光,只会嘲讽,我们要学习愚公,坚持、不轻言放弃的精神。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有哪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有所帮助。。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这几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看完后,我把内容。

总结。

了一下:《谁动了我的奶酪》讲了在一个迷宫中,有一群可爱的精灵,故事中选用了四个小角色,表现了人在生活中的四种角色,有能及时嗅出变化气息的嗅嗅;能迅速开始行动的匆匆;因为害怕改变而否认或拒绝变化直到事情变得很的哼哼;当发现改变能使事情变好时而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唧唧。这四个角色等于我们多面的人性——简单和复杂的一面。小精灵在迷宫中寻找一种叫“奶酪”的食物,他们在迷宫里穿梭、探索,找到了“奶酪c站”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满足了,认为c站的奶酪足够他们吃一辈子了,渐渐习惯了拥有奶酪的生活;匆匆和嗅嗅除了每天到奶酪c站吃奶酪,其他时间会继续在迷宫中走动……过了一段时间,c站的奶酪不翼而飞,嗅嗅和匆匆因为察觉到事情有变,就做好了准备,向着迷宫深处跑去。唧唧和哼哼不愿相信事实停在了原地,唧唧通过反省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蠢了,决定像以前一样到迷宫中探险……唧唧要走时,留给哼哼一句话“如果你不改变,你将会被淘汰!”后出发了……唧唧走走看看避免一条路走很多遍,他时不时会发现一些奶酪直到这一天他走到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奶酪n战”,此时他已经有几天没找到食物了,觉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到嗅嗅和匆匆时,高兴的叫了起来,他冲进一堆奶酪中拿了一块儿他见过的的奶酪,细细品味着……哪儿来的跑步声?是哼哼吗?……。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初二。

读书。

说实话,对于门和窗的功用,我从未做过深入的。

思考。

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好似生活中的阳光和空气一样不是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司空见惯而被我们忽视掉了。直到读了钱钟书先生的《窗》我才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门和窗的不同。

所以说,如果相与门外的世界取得联系,我们必需打开门,走出去。

而窗则不同,有了它,我们可以不必出户而了解外面的情况。同样,如果我们不想了解外界或者是被外界了解,只需一扇窗帘就可以还我们自由。所以说,开不开窗的选择权则完全在自己,喜欢外面的明媚阳光,我们可以打开窗户,让阳光普照我们的生活;如果不喜欢,我们完全可以拉上窗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读过《茶花女》的人都对这本书好评连连,于是我便拜读了这本巨作。果真感人肺腑,也在拜读的过程中不禁留下泪水。我为玛格丽特骄傲而伟大的人格感到骄傲,也为她和阿尔芒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

他们的爱情故事千回百转,可终究离不开“尊严”、“爱”、“善良”这三个词。玛格丽特遇上阿尔芒之前,一度过着腐烂的生活,炫耀着她的香车、钻石、珠宝,用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和填补内心的空虚。直到阿尔芒出现在她身边,玛格丽特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真诚的爱着,她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为了阿尔芒,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她极力摆脱自己以前的身份,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做了无数次伟大的牺牲,只是希望能和阿尔芒携手到老。然而,上帝对玛格丽特很是不公,正当她幸福地憧憬着与阿尔芒的美好未来时,阿尔芒的父亲却要从中将他们拆散。正是这个女人,在这场事件中选择牺牲。她让阿尔芒误以为她抵制不住奢华生活的诱惑,选择让阿尔芒恨自己,离开自己,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她清楚,她的牺牲得不到阿尔芒的赞赏和理解,反而是仇视和鄙视。在最后阿尔芒疯狂的报复中,即便她痛到万箭穿心,但她更不愿意破坏阿尔芒的“幸福生活”。就这样,阿尔芒离开了她,直到她死后他们也未曾相见。

令我内心最风起云涌的是阿尔芒对她疯狂的报复。因为她爱他,她爱得有多深,她被伤的就有多痛。毕竟玛格丽特也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女子啊!她虽然比其他女子坚强得多,但她娇弱的身体也忍受不了这种锥心的痛啊!她被阿尔芒打败了,但她仍然选择让阿尔芒恢复正常生活,哪怕因此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越是在腐烂的泥土里长大的茶花,越是妖娆,飘香。她生活在无尽的黑暗里,哪怕一点点真诚的爱对她都是施舍。所以,她比普通人更懂得回报爱,更懂得付出爱。书中简介写道阿尔芒为了她而倾家荡产,但在我看来,是她为了阿尔芒而倾家荡产。她本就孑然一身,没有家人和朋友,为了他们的爱情,变卖了所有家产,直到最后,连那个家都不在属于她。虽然她名噪一时,但却不久就被世人遗忘。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幕悲剧,我却觉得不尽如此。或许对于玛格丽特,这是一场喜剧。没有阿尔芒,可能她会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不会颠沛流离。可是,她也永远感受不到爱情,永远也不会有想起来可以会心一笑的回忆。我想对于她来说,和阿尔芒相处的日子才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虽然信服不能永久,但只要曾经拥有就已足够。

玛格丽特用如此伟大爱成全了阿尔芒,也用她圣洁的灵魂感动了千千万万个读者,我只是其中之一,希望会有更多的人能被这样伟大的爱而感染。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有哪些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吃喝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我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我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我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我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我身上,但却庆幸自我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我儿子的使自我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

最近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感受颇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年间,朝政腐朽,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__臣陷害,被逼无奈才上了梁山。这一百零八位好汉被招安后为朝廷平了许多叛乱,却还是被__臣高俅等人害死了。我不禁为他们悲惨的遭遇而叹息。

我在读书时,常常会被作者那入情入境的描写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那情景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每当我读到宋江在梁山泊义聚一百零八位好汉时,我似乎热血沸腾。每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我不禁拍手称快。当我读到书末宋江和其他头领惨死时,却又忍不住涕泪纵横。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呼保义”宋江。宋江字公明,原来是山东郓城县押司,后来因为私放晁盖等人,被阎婆惜捉住把柄,以至于杀了阎婆惜后连夜逃走,辗转周折上了梁山。宋江在一百单八将稳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宋江十分仁慈,他对朝廷是很忠诚的,非常想让朝廷招安。但是,就是这种忠诚把宋江给害死了。

对梁山好汉的赞叹同时,我也为国家有了高俅这样的__臣而痛心。我很奇怪,为什么像宋微宗这样贤明的皇帝会被__臣蒙蔽?原因就是这些__臣骗人的技术太高超了,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所以才会骗过了皇帝。

这本书里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初二读书心得

这篇文章读了好几遍,但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孔乙己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他是一个不洗衣服的酒鬼,满嘴都是人。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他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整天穿着长衫,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不凡。

他在人们的讽刺中度过了黑暗的时光。

在人们眼里,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愤怒、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吸取教训。他不应该一辈子平庸,更不用说看到别人的不幸,成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了。孔乙己被科举制迫当时社会的当时社会的受害者。在当今社会,中学生最容易接受这些新事物,但社会是如此复杂。中学生-幼稚,渴望成长。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必须有一双眼睛来寻找正义和进步,也就是说,在接受信息时,我们应该控制精神窗口的开放大小,合理选择信息,取其本质,放弃其糟粕。

纵观21世纪的社会,不正之风总是像传染病一样肆意传播。还有很多这样的病人。

因此,全社会应该联合起来,消除一切不正之风,消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心灵。

如果你来了,你会安全的。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必须奋斗,奋斗必须精彩,当你精彩的时候,你会感到快乐。人生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和短暂。有时会有飞来横祸来阻挡大道。当你成功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你向前奋斗,你的梦想就会触手可及。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不再为孔乙己的人生经历而悲伤,也不再为孔乙己的失败而愤怒。现在,我们应该看看未来。高中入学考试即将到来。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新的数字,而且越来越小。我们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们想要的是奋斗、奋斗和大声喊道:我必须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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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书心得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积极参与了,我和大伙儿一起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行意思别定,因此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具个深深的哲理,让人别得别佩服作者的聪慧才智。

我有一具适应,看一本书,总是会仔细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特别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具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别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夫君、相公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亲孩子的学校。忽然,她的病犯了,难道在马路上手舞脚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脚欣赏。亲孩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别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亲孩子别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亲孩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如今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如今日常日子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具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确实确实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刻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别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激动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觉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别起都没有,如今想想我那时真是疑惑事,如今,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不少,让我知道了一具个大道理,了解了一具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具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爱慕《读者》。

初二读书心得

这篇文章读了好几遍,但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孔乙己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他是一个不洗衣服的酒鬼,满嘴都是人。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他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整天穿着长衫,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不凡。

他在人们的讽刺中度过了黑暗的时光。

在人们眼里,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愤怒、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吸取教训。他不应该一辈子平庸,更不用说看到别人的不幸,成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了。孔乙己被科举制迫当时社会的当时社会的受害者。在当今社会,中学生最容易接受这些新事物,但社会是如此复杂。中学生-幼稚,渴望成长。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必须有一双眼睛来寻找正义和进步,也就是说,在接受信息时,我们应该控制精神窗口的开放大小,合理选择信息,取其本质,放弃其糟粕。

纵观21世纪的社会,不正之风总是像传染病一样肆意传播。还有很多这样的病人。

因此,全社会应该联合起来,消除一切不正之风,消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心灵。

如果你来了,你会安全的。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必须奋斗,奋斗必须精彩,当你精彩的时候,你会感到快乐。人生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和短暂。有时会有飞来横祸来阻挡大道。当你成功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你向前奋斗,你的梦想就会触手可及。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不再为孔乙己的人生经历而悲伤,也不再为孔乙己的失败而愤怒。现在,我们应该看看未来。高中入学考试即将到来。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新的数字,而且越来越小。我们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们想要的是奋斗、奋斗和大声喊道:我必须赢!

文档为doc格式。

初二读书心得

读到《小橘灯》这本书已经是几个月前了,可是现在想想,还是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小橘灯》这本书是作家冰心所着的散文集,有好多个故事组成,有《寄小读者》《国旗》等等,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小橘灯了,因此把它定为题目,《小橘灯》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八小女孩的故事,她是一个善良,勤劳又乐于助人的小孩子,从中可以体会到真善美。

我觉得很佩服,她能独自去不认识的人的'家里借电话,而我却不能——因为我是一个生性很胆小的女生,虽然已经十一岁了,可仍然不敢走夜路,“胆小如鼠”这个成语用来形容我是在适合不过了。我喜欢这个文中的小女孩,她善良又纯洁,直到替别人着想,作者回家的时候,因为天色阴沉,小女孩就用橘子皮做了一盏小橘灯为作者照路,虽然她的光很微弱,可是,却饱含着小女孩对作者的感谢与关爱,那个光芒,是友谊之光!

亲情和关爱并不只在于惊天动地的事实,只是一个微小的举动就可以体现,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向大家推荐,希望大家都可以像故事中的小女孩那样,有一颗淳朴善良的心。

初二读书心得

今年暑假,我看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又称《旧事重提》),这是鲁迅写的唯一回忆录。人们说鲁迅的文章像匕首,犀利得非常犀利。果然,书中爱恨分明,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我第一次看到狗和猫和老鼠时,我以为它们是关于动物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狗和猫和老鼠详细地讲述了他们对猫的仇恨的原因。这个原因很有趣。原来它偷了鲁迅小时候养的可爱隐鼠。事实上,隐鼠不是猫吃的,而是他的保姆不小心踩死了,但鲁迅的仇恨已经写下来,无法改变。

阿长和真正的美妙之处在于他父亲的病。他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愈,这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本文重点回忆了童年为父亲延长治疗的场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表现,揭示了这些巫医的本质,无论是神秘的还是神秘的,勒索金钱,管理生命。

作者用讽刺的笔描述了庸医的错误。两种著名医生的药物引一种更独特,一种更独特,显示了一些中医的深刻故作,通过他们相继的借口辞职,表明父亲的病情逐渐恶化。通过家庭的变化,表达了对庸医错误的深深仇恨,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悲伤。

简而言之,这本书充满了鲁迅的记忆和努力。这篇文章很深奥,很难理解。很多词都很奇怪,比如令人震惊(震惊)、(酒吧)、什么(什么)。虽然很难理解,但我仍然推荐这本书,它是中国文学的明珠之一,鲁迅也将生活在人们的心中。

初二读书心得

在我未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一直以为贝多芬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没想到他是这么的不幸。是啊,他的一生是坎坷的,整个人生中最不幸的事都给他遇上了,想想看作为一个音乐家,耳朵失聪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呀!而且这种对音乐家而言十分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然而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的更加坚强:他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他贫穷,却既不趋炎附势,亦不迎合潮流,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能以热诚的赤子之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欢乐,却创造奉献给全世界。然而他却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誉,他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一些优秀的.作品。

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然而他还是战胜了它们;他的努力使全世界的人都为之欢呼雀跃;他的实力得到证明,所以最后他攀登上了生命的颠峰。

罗曼。罗兰也曾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而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作者写的这三位名人,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可他们却比常人遇到更多难以想象的磨难和障碍。不过他们都是从重重困难中勇敢站起来的人,也是从种种困难中造炼出来的伟人、名人,而且还是不屈服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三个都是作者认定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有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恪守个性的独立,既不屈从于强权,也不盲目地随大流;三是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址奉献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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