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的写作是一种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自我反省,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的心得体会摘录,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
了《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后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多少身居高位的领导因为一己贪欲,从贪图小利到侵蚀巨额款项,最后不仅葬送了自己,也毁灭了家庭,更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些惨痛的教训,值得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引以为戒和深刻反省。从个人自身来说,要切实践行好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深刻认识和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关。
一切贪污腐败的案件,追根溯源,无不从贪污腐败者自身的思想发生蜕变而起。许多受党教育和培养的人员,在经历了几十年革命工作之后,却在最后关头,放松了自身思想上对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将毕生的清廉付之于一匝钞票,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可悲又可怜的境地。正如学习永无止境的道理一样,人的思想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水平。只有自己在思想上把好关,强化个人的宗旨意识,才能有效地抵御金钱等的诱惑,确保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廉洁准则》的规范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具体应主要从以下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之处利益;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五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意识的教育和学习,保持自身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
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和高度重视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点。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就应该率先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在所废,在逆民心。我们党的根基在于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而可笑的。”因此,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党的作风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四、以造福于民为本,采取不同途径和方法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造福于民,则必须坚持群众观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促民生的同时,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稳定;必须坚持清正廉洁,并以其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争取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过《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使我对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自己对腐败的危害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强了自身抗腐防变能力,也对自己更好的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位党员的庄严责任和必修课。通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们每一位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关键是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四个自觉”。
一、强化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
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根本大法、总规矩,是党的实践经验的。
总结。
对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行为准则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党组织和党员是否尽职尽责对照党章就很清楚了。
一是把党章作为行动的根本指南。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我们党员既要学好党章,更要用好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落实到自己的日常所言所行中。
二是实时践行入党誓词。入党誓词对党员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义务、政治底线提出了鲜明要求,可以说字字千钧。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来说,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践行入党誓词,用入党誓词来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三是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这些义务就是一面镜子和一把尺子,要经常拿来照一照、量一量,找一找自己的差距,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二、强化忠诚意识,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
对党员来说,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从实践看,忠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坚定理想信念。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才有坚实基础。当前,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忠诚党的宗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现实中,少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片面理解为对上忠诚、对领导负责,结果是顺了上面的意,冷了百姓的心。对党忠诚,就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立足岗位,尽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的必须报告。。
三、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新形势新阶段,我们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位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员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这个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
全方位无条件地遵守纪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我们要坚持高标准,孜孜以求。《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底线”就是高压线,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深刻领会这些新要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牢记党纪严于国法。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身份决定了我们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自向党旗宣誓以后,我们就归党章管,就已经放弃了一些公民权利。作为一名党员,自己要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自觉严以律己,把纪律挺在前面,常怀敬畏警戒之心,坚守慎独自省之道,真正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
四、强化廉洁意识,自觉守住从政用权的底线。
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作为普通党员,要坚守职务的廉洁性,在廉洁干事上下大功夫。
要心存敬畏、坚决执行真正让制度成为以权谋私的“紧箍咒”、秉公用权的“护身符”。家、
工作。
对象打交道,但在交往中要把握好原则和底线,要成君子之交,相敬如宾,公私分明,不能贪小利而为所谓的“朋友”谋利益,使自己违纪违法。。
廉洁从政,是每一位公职人员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前提和最基本的要求。这是我学习了《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后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多少身居高位的领导因为一己贪欲,从贪图小利到侵蚀巨额款项,最后不仅葬送了自己,也毁灭了家庭,更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些惨痛的教训,值得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引以为戒和深刻反省。从个人自身来说,要切实践行好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深刻认识和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关。
一切贪污腐败的案件,追根溯源,无不从贪污腐败者自身的思想发生蜕变而起。许多受党教育和培养的人员,在经历了几十年革命工作之后,却在最后关头,放松了自身思想上对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将毕生的清廉付之于一匝钞票,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可悲又可怜的境地。正如学习永无止境的道理一样,人的思想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水平。只有自己在思想上把好关,强化个人的宗旨意识,才能有效地抵御金钱等的诱惑,确保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廉洁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对照《廉洁准则》的规范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具体应主要从以下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之处利益;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五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意识的教育和学习,保持自身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
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和高度重视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点。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就应该率先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在所废,在逆民心。我们党的根基在于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而可笑的。”因此,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党的作风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四、以造福于民为本,采取不同途径和方法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造福于民,则必须坚持群众观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促民生的同时,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稳定;必须坚持清正廉洁,并以其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争取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过《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使我对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自己对腐败的危害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强了自身抗腐防变能力,也对自己更好的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
心得体会。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近日,我们xx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启示六: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新任xx区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严加监督。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从严治党要以严明的铁纪作保障。新《条例》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区委书记是党在一区的负责人,要坚守政治红线,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妄议中央、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严格教育。新《准则》《条例》学习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重要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学习系统化、常态化。运用各类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三要严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区委书记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班子成员带好头,给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尤其是带头学条例守规矩,做到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职责权限为依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意见征求、沟通酝酿等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议事规则,防止独断专行、简化程序,让权力在制度规矩之笼内阳光运行。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全力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要严于律己。《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第一是用“望远镜”论危害。算好“廉政账、家庭账、亲情账”,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第二是用“平面镜”照自己。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党章和《准则》要求。第三是用“显微镜”查问题。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第四是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违背《准则》触碰《条例》的根源和土壤。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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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加以全面规范完善。人事档案需要组织管理好,人生的“档案”更需要每名干部自己去走好每一步。对于组工干部而言,更应当在有限的组工生涯中步步走实,写好成长、成熟、成就的“档案”,展现人生风采、无悔青春韶华。
岁月如歌,厚积而薄发,写实“成长档案”。“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组织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组工干部承担着新的使命,要坚持“学习无穷期”的理念,始终紧扣“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会办”的组工标准,注重拓宽眼界、增长阅历、积累经验,不断增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统筹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始终学先一步、学深一层,用真理力量构筑自己的精神世界,做到真学真懂、入脑人心,为人生的档案添上“一抹鲜红”。
从善如流,清朗而笃实,写实“成熟档案”。“进了组织部,天天有进步”,这种进步,体现在日省日新、日勤日进的工程中,体现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快速成熟。在大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的要求,时刻登高望远,明辨方向,思想上讲政治立场、政治原则,行动上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小处,要修炼“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坚持公道正派处事,富有理智讲原则、严格操守不徇情,念好“忍”字诀,经受长期加班的“痛苦”、急难险重任务的“煎熬”,真正从“忍”中磨练心智、积累力量,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
征途如虹,担当而有为,写实“成就档案”。勇于争先永远是组工人最鲜明的品质,敢争第一永远是组工人最亮色的座右铭。要把担当作为组工干部的“本色”,把新时代的精气神带入到工作中,融入组工人的骨子里,有一股子闯劲,敢于向问题宣战,敢于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更要养成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甘于做小事细事,在平凡中默默耕耘,在点滴之中不舍尺寸之功,涵养“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往下发力,一步一步向前而行,在人生的征途中留下最为坚实有力的一页。
近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条例》,深刻认识到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党支部,因为它是党的基础组织,必须要明确工作准则,给群众发挥带头作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上级党委领导要把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参加支部学习、过双重组织生活。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別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带头深入包点支部,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指导学习教育。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
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突出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改”的要求落实在支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间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彻在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把力量沉到基层,重点放在支部,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经常性的督将“严”的标准贯彻到“末梢神经”。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同时细化列出督导清单,对“督什么”“怎么督”“督成什么样”分别明确具体方法标准。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纪律过硬铸底线。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大的纪律约束力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严”字把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规矩挺在前面,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政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无处遁形,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作风过硬暖民心。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少数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看似“小毛病”,实则“大危害”,影响的是社会整体对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的评价。一次不文明的执法,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一件不规范的着装,都有可能伤害民心,导致巨大损失,因此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心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作为原则写入总则第三条,体现了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根本精神,意义深远。
《条例》明确了合法的宗教主体,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
其中,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获得法人资格。
法人制度的确立使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保护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通过捐赠、收益等获得的财产,只要是合法使用和拥有的财产,均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地位,也决定了他们的财产和收入不得用于分配,只能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其他组织和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更不得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
这些规定切断了利用宗教从事商业活动,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1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对政法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并用条例形式确定下来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是首次。
坚持践行党法,坚定不渝永葆人民公仆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伴随了党的建设的始终,人民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满不满意是检验我党执政能力过关不过关的保证。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保证党的事业沿着正轨前进。理论是革命的先导,而党规党纪作为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安全带”、“捆仙锁”,会从根本上净化共产党人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党法为共产党人永葆人民本色做出更大的贡献。
坚持责任担当,紧跟时代形势学习党规党纪。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时刻不能忘记紧跟政治形势,不断更新学习观念。回看中国共产党过去几十年的光辉历程,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靠着热血和信念,靠着责任与担当,闯过了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中共的奋斗史上经过一点一滴形成的党规党纪对于党员们的思想观念的养成、高尚品格的塑造至关重要。新时代,我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紧跟时代形势,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是对党忠诚,团结奋斗的集中体现。
坚持廉洁自律,净化消极思想时刻不触红线。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唯有保持自身的思想不变质,精神不懈怠,才能躲过我党面临的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在改革开放日趋深入和全球化程度日益加加深的今天,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内法规,这是共产党员保持纪律操守的底线,是一条不容触碰的红线。
时值年末岁初,一些党内的不安分子必然会蠢蠢欲动,此时我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非常有必要。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监督广大党政干部的所作所为,才能让中国的政治风气得到进一步净化,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预期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的深度融合。
古语云:“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学习和践行《条例》关键在于守正有常解题义,贵在创新谋发展。为更好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在政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全市法院确立了“继往开来,守正创新,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守正队伍建设之魂,创优审执主责主业之本,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案件质效、管理质效和服务质效“三个一流”。
何谓“守正”?
——守党性,正方向,擦亮法院工作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提高防控政治风险的能力。坚持将守党性讲政治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以严格公正司法的真抓实干作风和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守公心,正风气,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公心是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的赤子之心。公心在事业,“干好本职工作是最大的讲政治”。我们要抛开私欲,一心扑在事业上,始终秉持进取之心。公心在为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感恩之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公心在风气,正风正气是管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廉洁的“头雁”。
——守廉洁,正民心,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廉洁,一边连着职业生涯,一边连着民心趋向。现今,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仍是最大的民心隐患。因此,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在法院系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着力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实现全院管理、全员管理、全程管理,良性互动一盘棋,齐抓共管促发展的大管理格局。要着力加大正风肃纪,确保每位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铁规禁令入脑入心,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创新”在何处发力?
——创新司法为民,彰显人民情怀。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紧扣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聚焦便民利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市基层法院之间跨域立案无障碍,打造一站式、全程式、定制式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聚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挂挡提速跨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聚焦“诉源治理”,巩固和拓展“互联网+诉非衔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邢台“枫桥经验”。
——创新服务大局,诠释政治担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双创双服”,靶向发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为邢台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主动研判涉企案件审理方式,积极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创新舆论宣传,力促良法善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精神领域斗争“主战场”意识。努力提升法院传统新闻宣传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发展水平,多平台、多形式讲好法院故事,掌握新媒体舆论场主导权、话语权。坚守公平正义,审慎公正裁判,主动引领社会风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彰显。
实现“三个新提升”
——格局理念新提升。善于以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视角、战略的眼光,分析形势、思考问题、谋划对策、推进工作,跳出法院看法院、跳出河北看邢台。坚持运用科学思维,与时俱进更新工作理念,正确把握法院工作规律,善于用改革思路破解难题,用创新举措推动落实。
——服务发展新提升。紧紧围绕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以过硬队伍素质为聚力点,以改革创新激发动力为切入点,以案件质效提升为着力点,聚焦“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风形象新提升。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用人导向,严管厚爱,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服务奉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更加团结、信任、包容、务实、高效。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践行司法为民,法治理念深入民心,司法环境天朗气清。
根本固着,华实并茂;源流深者,光澜必章。全市法院将以《条例》为指引,扎根司法为民、秉持忠诚担当、深耕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对党领导政法工作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规范,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机关在政法工作中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使命,只有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时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全球新冠疫情引发了更加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这些都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工部门就是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重点在政治建设、学习教育等方面多谋划、下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重温《条例》原文,广泛开展交流讨论,实现全覆盖,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从制度层面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牵头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职报告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政治轮训、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断整体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注重在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结合政工工作实际,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方面,攻坚克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执政兴国的基础性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必须下好“绣花功夫”,发挥最大效益。不少历史事实都表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政令不通、财政不堪重负等等,是导致国家衰亡的重要原因。《条例》提出,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比喻生动,言简意赅、印象深刻。生命在于运动,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让机构编制资源动起来,党和国家的肌体才有生机活力。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主旋律。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如同排兵布阵,统一行动尤为重要,统一行动才能实现预期目的。机构编制工作,如同织布,既要明确经纬,抓住关键节点,也要突出主线,确保纲举目张,要突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把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串联起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踩准“优化协同高效”节拍。健身就要让全身都动起来,通经活络,提高身体灵活性,着力消除“中梗阻”。一段时间以来,伪造信息获取干部身份、超编配备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虚报人员信息套取财政资金等现象,在个别地区时有发生,成为党和国家肌体上的“赘肉”,甚至是坏死部分。要以本次《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为契机,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措施,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理顺上下关系、条块关系,借助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等监督利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检验“健身效果”。健身更要强身,否则就是假把式。机构编制涉及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为每个党员干部追梦圆梦、干事创业搭建舞台、设置跑道。要精准使用编制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而不是上下一般粗、遍撒胡椒面。要与时俱进使用编制资源,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编制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增减,让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适应发展需要。要通过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合规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为提高效率效能服务,为激发党员干部活力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通过认真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身作则树榜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意识,严格“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有效发展。对照党章和《条例》“找偏差,喊看齐”,事事想在前,时时刻刻严要求,立好标杆,树好榜样,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场不动摇,以实际行动将基层政法工作做细、做实。
二、提高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通过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树立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有作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时刻让自己身上的担子重一些,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的压力轻一些。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法工作中保持纯洁性和战斗力,面对不良社会风气,社会黑恶势力,必须坚决斗争,严厉打击,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
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消除社会隐患,为基层政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在如何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指导各项工作、助推党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xx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坚持“干警战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治工作”、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规框框。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镜、以《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警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固化完善常态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凝神聚力,勇毅笃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党坚强领导下的政法队伍不断淬炼忠诚警魂、浇铸坚定信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共九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规矩,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障。该《条例》的规定,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以下几点:
通过学习,让我们明白,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坚定政法工作的大方向就是要坚定党的领导,只要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一定能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隐患,解决难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更大的胜利。
宣传思想工作毕竟是做人的工作,失去了具体活着的人,宣传思想工作失去了力量和落脚点。近日,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解决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那么,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在哪里工作呢?对此,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数。
毛泽东同志说:人心是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力量。在新的条例中,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更加自信,集中人民的心,温暖人民的心,建立同心,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情系群众,关注民生的民情,指明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人民的责任。
1、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要有信心。自信不仅有,重要的是强。强是形容词,也是动词,提高自信。今天的世界,如果说自信的话,哪个国家,哪个政党,哪个民族能像中国由像中国、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那样自信。我们的自信是对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也是对党、人民、核心和领导人的自信5000年文明史、97年党的奋斗史、69年新中国建设史、40年改革开放史、18年以来的历史成果、发生的历史变革、中国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就宣传思想工作而言,五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从根本上扭转了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全党社会思想上的团结更加坚定。当然,各方面各领域还存在一些困难,面对新的挑战,人民群众还有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宣传思想工作要以统一思想、凝聚力为中心环节,在坚定信心、鼓舞斗志上下更多功夫,落实强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强的效果。
2、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二要聚集人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集人心的工作要从政治高度认识,从政治效果来衡量。无论是思想理论、新闻舆论还是电影文艺,都要把政治效果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要被市场绑架,不要被金钱异化,被娱乐杀死。只有害怕民心,应对民心,适应民心,才能凝聚民心。民心不能失去,也不能分散。聚集的方向是向党中央确定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聚集的目的是鼓励全党全国人民的士气,振作精神的聚集方式和手段是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唱主旋律,扩大正能量,扩大主流思想舆论。
3、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三要暖人心窝。人心冷暖与天下得失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暖心的要求,本身就是暖心。这个普通的三个字意味深长,意味深长,值得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每个人都能体验,记住,实践。无论是强烈的自信还是集中人心,如果没有暖人心窝的基础,工作都会加倍。所有形式的作品,只有感动人心灵敏感的弦,才能温暖人心,激发阳光和向上的爱情,从正面和积极的方向影响社会,激励他人。暖人心窝首先是正能量。负能量的东西只能让人感到寒冷。揭开黑暗取悦市场,取悦外国人的作品不受欢迎的理由就在这里。温暖人心的是真正的感情,表现出对党、国家、民族、人民的真正感情。只有真正的感情才是美好的,虚情假意只能创作和生产低俗的俗气。
4、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四要建立同心。建立同心是建立大同心圆。同心圆是指圆心相同半径不同的圆,半径越长圆越大。共同建设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提取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志,展示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现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建立同心,讲故事是一个好形式、好方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讲三个故事,即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梦想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
为了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必要创造一个的精神环境。这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价值,也是目标。其中,强烈的自信是宣传思想工作的起点,聚集人心是努力的方向,温暖人心是重要的实现方式,建立同心是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具体要做以下几点:。
1、强烈的自信必须举旗。自信来自真理的魅力,决定理论的冷静和坚定。这就要求宣传思想工作必须举起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促进学习实践,推进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扎根,成为全社会的精神动力。全民奋发进取的信心来源于优秀的文化滋养。宣传思想工作要坚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因为她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国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实践证明了我们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成功,凝聚了新时代的文化成果。
2、聚集人心必须正确引导。只有牢牢把握好正确的舆情导向,才能实现聚集人心的光荣使命。团结稳定鼓励,以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舞全党全民士气,振奋精神,朝着党中央确定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是宣传思想工作时刻不能偏离的方向,也是重要的历史经验。我们正在进行的是拥有众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将会遇到难以想象的复杂局面。宣传思想工作要保持自己的冷静和自信,坚持主流思想舆论阵地的巩固,以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为自己的责任,以集中人心为荣。
3、暖人心窝要接地气。宣传思想工作是凝聚共识的重要途径,目的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同心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观众大多是普通大众,四面八方,各自经验不同,观点和想法一定多样。这要求宣传思想工作包容和耐心心,及时吸收建设意见,及时帮助困难,及时宣传不了解情况,及时清晰认识模糊,及时解决怨恨,及时引导和纠正错误意见,使各种媒体成为与大众交流的平台只有抱着温暖的态度,才能在参加者的心里说话。
4、建立同心必须抓住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已经开启,要把统一思想、凝聚力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抓住中心不动摇,上下同心必胜。宣传思想工作的目的不仅要让干部同心,还要让大众同心。大众齐心协力,一切都很容易。面对两百年的奋斗目标,面对三大攻防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热门实践,只有唤起工农千万人,共同努力,才能推进伟大的事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成功经验,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抓农村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条例》的印发,是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与实践的需要,是加强农村工作的有力举措,更为打赢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基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又好又快的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现储备培养优秀的年轻党员,为基层工作注入源头活水,同时在常态上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中贡献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力量。
加强党内政治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好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切实落实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加强基层阵地建设。阵地建起来,党旗飘起来,党徽戴起来,党员干起来,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村级活动场所,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阵地凝聚民心的作用,让党员更有归属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且要求各地要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是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全面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成为我们共产党员新时期思想的戒尺和行为的指南。
“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我们党执政已经60多年,带领全国人民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非凡成就,中国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3亿人正从解决温饱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为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尤为重要,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曾几何时,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务实干事,直接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
为此,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党纪国法面前没有铁帽子王”的魄力,在全党范围内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面前无禁区,随着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为代表的党内腐败分子落马,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也逐渐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还反复叮嘱,“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入新的阶段,为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从根本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两大党规,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时刻牢记,处处践行,明白什么该做、怎么做,懂得什么不该做、做了有什么后果,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在有色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今天,在公司矿面临着非常艰难的转型时期,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又该如何作为?其一,要勇于担当,尽职履责。越是急、难、险、重的时刻,党员领导干部越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党员立足岗位,默默地奉献,能够带动和影响身边的职工一起为企业渡过难关出力献策。围绕“控亏损、保生存”中心,在安全环保、降本增效、工作作风、改革改制、求实创新等方面,党员都应该责无旁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体现党员关键时候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品质。其二、要三严三实,克己奉公。俗话说,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的掌舵者,是职工的领路人。在企业生死存亡的困难时期,领导干部更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努力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会遇到不少挑战和压力,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战略定力,要着眼于企业顺利过渡和长远发展,要心系职工群众福祉和未来生计,做出科学可行的决策,以身作则带领职工攻克一道道难关,飞渡一个个险滩,迎来阳光明媚的黎明。其三、心中有戒,顺势而为。新修订的党内处分条例厘清“负面清单”,遵循“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原则,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规定更严格、更清晰、更细化,对于党员队伍中已经发生或最新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都能找到相应的处分办法,只为把党纪党规的宠子扎得更牢。党中央从严全面治党,长期不懈一抓到底,这将是大势所趋。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干事、正派做人,心中始终装着党纪国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党的以来,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素养。
对党忠诚,要绝对忠诚。绝对的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不容打任何折扣的、没有任何水份的忠诚。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忠诚贯注到党员干部自身的血脉里,激励自己为党为民敢拼敢干。对党忠诚尤其要忠诚人民。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实用主义,把鱼水关系搞成蛙水关系,需要的时候跳进水中,不需要的时候像青蛙一样跳到岸上。我们只有对群众掏真心倾真情,才能真正服务好群众,才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如果重要决策重要事项不请示,个人和家庭重要事项不报告,个人档案造假,这样的干部哪谈得上对党忠诚。
个人干净,要廉洁自律。要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就要在品格和信念上保持一个“净”字,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在对待名利、荣辱、是非上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如果对自己的内心放松要求、放任自流,腐败堕落就会乘虚而入,冲垮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保持个人干净,就要戒贪戒欲,虑于微,防于小,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才能保住一生清白。个人干净尤其要遵守党纪国法,要习惯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履行职责。厉行党纪国法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敢于担当,要勇于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干部如何作为。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越来越少。坚决拒绝做“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的越来越多。敢于担当也要反对乱作为,一定要坚持按制度、规矩办事,进行决策时既要讲求效率又要符合程序,化解矛盾时既要敢作敢当又要合规合法,推进工作时既要雷厉风行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对党忠诚是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个人干净和勇于担当为对党忠诚做了最好的脚注。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现,而是体现在做事做人的“个人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上。每名共产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后我要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上清醒,作风上廉洁,工作上积极作为,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
通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思想上有了新的收获,对党员干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特别是用党章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当前在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行动的总体形势下,加强对党员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尤为重要,只有通过全面地学习和了解《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勤奋工作。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党章的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行为失去规范。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忘记自己的入党誓词,忘记了身上肩负的责任,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只讲用权,不讲权为谁用”的不良信念。因此,党员干部要树立终身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用党章的八条义务约束自己,用《廉洁自律准则》的条例来规范自己行为,用《纪律处分条例》来划定红线,让党员干部心有所戒,不妄自胡为。我的理解,《党章》是汽车的方向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汽车的轮子。
这三个纲领性文件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保障。所以党员干部包括我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一定要认认真真重学《党章》,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旨。要读原文,字斟句酌地学习,要结合当前反面案例与正面典型,在比较中鉴别真伪,在比较中学习正面典型。通过比较,强化正能量,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自律,勤政廉洁有为。
《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步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其中的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准则》共8条281个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分别对普通党和党员领导干部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竭诚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也做出了4点规范。
《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纪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长期以来党规党纪中“纪法混淆”这一突出问题,梳理整合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类,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重申了党章中党员要模范守法的要求,并设专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从而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哪些是党员“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党员不能触的“高压线”。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干部,如果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普通党员干部,必须尊崇《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把《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自己行为处事的指路牌和警示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当诱惑渐欲迷眼时,能有一双识破诱惑陷阱的火眼金睛。只有锤炼出抗得住诱惑,经得起检验的自觉,自己的人格尊严,自己的名誉声望,才能伴随一生。
三、敬业爱岗,履职尽责奉献。
共产党员要襟怀坦白,胸中要有大局,首先就表现在能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在工作中增强奉献意识、和宗旨意识,多干实事,少点牢骚,多说实话,不要空谈,多点创新,不要夸夸其谈,两手抱胸。要大胆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切莫伸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摒弃,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群众。既要实实在在规划自己,更要心中有群众,多做奉献,多做为群众谋利的实事和好事。
四、算廉洁账,拒腐蚀永不沾。
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理解真经,还要经常算算廉洁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算算廉洁帐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清正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
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
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既树立了高标准,又标定了最底线,为全体党员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攸县将积极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要让干部心有所畏。从县委开始,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带头学习法纪内涵、遵守法纪规定、维护法纪权威、落实法纪要求。迅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深入宣传,加强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激之情,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之心。
要让干部肩有所负。严纪是为实干。要重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化、任务化、指标化,并纳入县级领导联乡镇、联企业、联项目、联重点工作“4联”和乡镇“4+4”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特别针对当前谋发展促转型保稳定、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等重点任务,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让干部行有所止。天下难事,最难于行。执行要从领导自身做起,特别是作为县委书记,自己要坚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执行要从严格管理抓起,县委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直坚持做到“零容忍”,重点关注打牌赌博、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环境优化等领域,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政党特色、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党内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为全党树起了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他律立规,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即“四个必须”,它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为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每一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
为实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即“四个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内“关键少数”,由于其特殊身份和岗位特征,围绕“廉洁”这个主题,分别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中“四个必须”是共产党人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两个先锋队”本色、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高度概括,是管总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构成“八条规范”,它们是共产党人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呼应,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自我衡量标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党纪律的“底线”,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作为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党章、准则、条例是党的基本法规,是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准则是党员的道德标准,条例是党员的纪律规范。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对于增强党员的思想境界、强化党员的纪律观念、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党章、准则、条例的核心内容出发,谈一谈我的体会和认识。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组织原则,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团结和纪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党章,我深深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具有先进性、纯洁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其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中强调党员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注重发挥党员在群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党员作为党的骨干力量,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与责任,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解难题。
准则是党员的道德标准,明确了党员应当具备的政治品质、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要求。在学习准则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党员的崇高地位和使命责任。准则要求党员要坚定信仰、坚守原则、勇于担当,对党忠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党员不仅仅是党组织的成员,更是党的先锋模范、人民利益的代表。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用正确的思想引领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做到为人民谋幸福、为全民族谋复兴,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努力。
条例是党员的纪律规范,对党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学习条例,加强党性修养是我最深刻的收获。条例要求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条例中明确要求党员要联系实际、扎根人民、勤奋工作、模范公私分明,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党员作为先进分子,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的纪律,不论在公务活动中还是私下生活中,都要做到作风过硬、公私分明,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段五:结语。
党章、准则、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灵魂和血脉。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是每个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对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使命与责任,深刻认识到党员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切实为人民服务、回报人民。同时,我也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要严守党的纪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模范的行动和先进的作风带领群众,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将继续加强党章、准则、条例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养,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梦想奋斗终身。
党章、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法规,是党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党章的理解。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内最高的法规,它规定了党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是全党行为的根本准则。在学习党章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坚持党的宗旨,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思考问题,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同时,党章还强调了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贯彻民主集中制,培养和发展党内的积极活力。党章的精神是我们党员不能放弃的信仰和动力。
准则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直接约束着我们的日常言行。准则的核心是党员要廉洁奉公,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严守党规党纪。在准则的教育下,我意识到自己要慎言慎行,遵纪守法,做到对党忠诚、为民奉献、公正廉洁。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
第四段:对条例的感悟。
条例是对党章和准则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具有更具体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学习条例让我认识到任何违反党章、准则和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开除党籍。这让我深感到党员身份是一种荣誉,但也是一种责任。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始终遵守党的规矩,时刻谨记党章、准则和条例的要求。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党章、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指导我们行动的准则和红线。今后,我将不断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贡献力量。
通过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我们的行为应该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变。同时,我们还要时刻保持廉洁的政治本色,维护党的形象,使党的事业不断得到发展。只有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和条例,才能保持自身的先进性,以身作则,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党章、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奋斗的信仰和动力,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准则。每一位党员都应该深入学习、理解和践行党章、准则和条例,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到对党忠诚、有信仰,对人民忠诚、无私心,对事业忠诚、毫无怠慢。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党中央修订出台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彰显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是持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作为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我深刻认识到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要将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城乡建设局抓好抓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开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第一、强化责任抓主体。局党组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机制。“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要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第二、加强教育抓宣传。局党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同时,与城乡建设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在全系统党员之间开展了有关《准则》和《条例》学习的大讨论,将《准则》和《条例》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教育活动的渗透力。利用网络、微信等信息平台,。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权力与服务的关系、地位与责任的关系、公仆与人民的关系和“为官”与做人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弃贪欲之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崇廉、尚廉、倡廉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铁的纪律管干部、铁的手腕抓作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从严问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做到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既强调自律和立德,也强化了他律即监督到位。特别是《准则》明确要求党员要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5类纪律严起来。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官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切实摆正和处理好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守好为官之道。
古今中外,为官之道一直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安之者必将有道也。”这“道”是什么呢?我认为,简而言之就是:奉公而使,为民而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具体来说,一要按原则用权。无论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还是处理矛盾,解决问题,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有关政策,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按程序用权。是哪一级的事,就由哪一级来办,该集体讨论的事,就要由集体讨论,该个人负责的,就要积极主动办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自觉把权力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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