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和分析的方式,有助于提升我们的写作和思维能力。然后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示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她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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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身为一个弱小女子,在兵荒马乱、无依无靠的战争年代,不仅要当心自己的安危,同时又要照顾一家老小的吃穿住行,挑起管家的重担,你会怎样?是努力去做还是打退堂鼓?当你费尽周折才得到了一些小的收获,却又被人肆无忌惮的摧毁,或时刻担心着被摧毁,你的态度又是如何?然而,这些艰巨的任务重担却被一向养尊处优、生活在美国佐治亚州的弱女子斯佳丽?奥哈拉小姐毅然决然地挑起。
试想,如果让生活在现代中国“421”家庭的孩子们去下地摘棉花,或者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吃穿,甚至要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保住住所等艰难的任务。这些要实现,实在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在这样一个“孩子至高无上”的中国社会,哪怕让孩子去亲手做一顿饭,家长都是万万不允许的。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整天沉浸在那些美妙的粉色幻想之中,而应该用现实的眼光、坚强的精神去面对一切苦难、挫折或不幸。
《乱世佳人》中讲述的正是女主人公——斯佳丽在19世纪中期,美国南北方发生战争以及战争后重建是的故事,斯佳丽用她自己那柔弱的身躯,与家人一起共度难关。斯佳丽那种坚强、坚忍不拔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
我立志,一定要学习斯佳丽那种顽强不屈的美好品质。是的,她曾经苦难过、被欺侮过、贫穷过、饥饿过、被人说三道四过,甚至与死神擦肩而过过。但是,她用自己的坚强逐渐看到了一丝丝曙光。虽然在黎明的曙光过后突然遭遇了强烈的暴风雨,但她还是准备着迎接下一次的彩虹。
成为一个坚强、不屈的女子,终究会得到人们的敬佩与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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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正珍惜的东西遗失在作古的季节,当照片也失去光鲜,你的行动在哪里呢?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
余霞散尽之日、“月明星稀”之时,我偏爱上了合上那厚厚末页的动作。第四次故地重游,“那边”是“晴方好”的绚丽镜像。
白瑞德是你爱恨交加的“船长”,在战争间不惜烽火戏诸侯般逗你一笑,不惜纵身火海让你一眺。繁华深处,记忆凋落了么?他是“船长”,唤起你灵魂的救渡,在你朝秦暮楚的此岸彼岸做那个悄无声息的摆渡人。
爱《飘》,迷上它的迷雾缠绕,似岁月的创伤,割开思念,是缱倦、亦或是决绝;恋上它的满怀希望,如你的客颜昙花一现,带走从前;爱上它的不曾改变,最恨不过流年,仓促中被飓风席卷;痴心它的悬念,让誓言没入长夜。
不知后来是否变迁,不知是否会浪费的想念,一个人的等待,两个人的期待,三个人的无奈。缘起缘灭,轮回在凡间。
不管怎样,你我仍记得那句血与泪、悲与笑的誓言:“毕竟,明天将会是新的一天!”
《乱世佳人》,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乱世佳人》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深秋的周末,雨一直下个不停,淅淅沥沥淅淅沥沥,人出不去,也无心看雨,想起收藏夹里有个影片叫《乱世佳人》,一直没空看,于是拿出来独自欣赏。中间吃了个午饭。看完后,果真思绪万千。
我是习惯了思考的人,非得想通了才会善罢甘休,动手写点什么吧,不然耿耿于怀,魂牵梦萦。作此文,还可和各位探讨探讨呢。
大体上,好像在讲两个女人争一个男人的故事,一个完美无缺的女人,一个个性十足的女人(女主人公)。其中发生过战争,逃亡,自力和迷惘。实际上,突出一个阅历丰富,个性迷人,威武帅气的男人瑞特(男主人公)。他懂得爱,懂得付出并且付出。他知道控制和释放自己的情感,理性之中不乏感性,执着之中不乏灵通。他总是在她最困难,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但,在面对国家危难之际,他选择了离开女人,去做他必须做的事。这个男人非常了不起!
她盲目半生的爱,最后总算找到了,是家,或者说一个庄园。那是她从来没有放弃的追求,尽管曾经为了爱想过私奔。但随口说说。瑞特也说他是一个不喜欢结婚的人。直到遇见了她,就放弃了这一想法。他执着地等她,这个任性的坚强的有头脑的女人,在她结婚两次失败后,和她结婚了。他得到了她,用尽一生。他似乎找到了他想要的家,然而还未赢得她的心。
结局也并没有告诉我们是一个美满,在瑞特对她绝望之后,因为他们的孩子死了,这幕最美也最感人,他以为他的所有付出投入无底深渊。他离家离她而去,去世界的某个角落,留下一个背影。这个背影让观众充满想像,当然观众的理智会战胜无奈的同情,不然如我,为此落一把泪,嗟叹!而她在争抢中始终没有完成她的梦想,她盲目半生的爱。直到那个女人的死去,终于领悟,那个男人不是她的追求,她一直深爱着的人就在眼前,是瑞特。而她也已经离去。
但是,这一刻,她只有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嚎哭。痛哭流涕之后,她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tomorrowisanotherday!
她也找到了,是家,那个庄园,才是她的归属。她也坚信瑞特会再回来找她,而她就在庄园里等他。
一个月,30天,1105页,终于读完了正本倾慕已久的小说。今天凌晨,当我怀着激动、迫切、不舍、悲伤的心情看完《乱世佳人》的时候,一个人靠在床上,抱着书,默默地流了好久的眼泪。我伤心,梅兰妮,这个这本书中兼具女子善良、真挚、温柔以及男子的勇敢、坚毅品质的淑女还是陨落了;我悲痛,瑞特在斯嘉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他时,已经不再敢去相信爱情,选择再次离开,同时消逝的还有他的桀骜不驯,他的爱恨情仇;我震撼,斯嘉丽在亲友离去、爱情不在之后,还具有的那份坚定、勇敢、执着、自信的爱尔兰精神。
刚刚看到这本书时,就被书中描绘的旧时庄园主们富庶的生活震撼了,他们的食物是那么充裕,永远有数不完的各色美食在身边围绕;他们的生活是多么惬意,骑马、打猎、聚会、烧烤、唱歌、跳舞,你来我往,欢歌笑语;他们的烦恼是多么简单,简单到只是带什么样的帽子,裙子是不是最流行的,能不能在舞会上惹人注目的……尤其是书中对于斯嘉丽一家晚上做祷告的描写,刻画了美国本土人民对于宗教的推崇,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内心因为宗教信仰而不敢违背的原则准绳。他们信仰上帝,所以不敢有所违背,所以真诚的忏悔、祈祷,真诚的对待每一个家人以及家里的黑奴,所以对本地的人民无比的宽厚,构成了这样一片质朴、富庶、欢声笑语的红土地。也是这片红土地,成为斯嘉丽日后的精神寄托,无论以后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回到这,她总能精神满满,再次充满力量。
斯嘉丽是那么执拗,所以就单单想报复爱而不得的阿西里,糊里糊涂中嫁给了自己并无好感的查尔斯,成为阿希里妻子梅兰妮的大嫂。查尔斯后来去南方从军的行军路上生病离世,而斯嘉丽糊里糊涂诞下了她和查尔斯唯一的孩子——韦德。斯嘉丽后来的丈夫弗兰克也在为斯嘉丽报仇的时候离世,给她留下了一个女儿——艾拉。斯嘉丽还有个孩子——美蓝,瑞特对斯嘉丽爱而不得后将所有的柔情都转移到了这个漂亮的女孩身上,也最终由于美蓝的意外死亡,瑞特对斯嘉丽的爱终于被磨光了。
斯嘉丽热情、美丽,镇里所有优秀的男人都迷倒在她的裙下,除了阿希里。所以她就执着的爱着他,在知道他和梅兰妮订婚后依旧想和阿希里私奔;为了报复阿希里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战争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守护阿希里的诺言,冒着北佬进城被杀的微信,忍受着家人病重无法探视的悲痛,在自己生孩子都不知道是怎么糊里糊涂生下来的.情况下,替梅兰妮接生;南北战争后想放弃她最爱的塔拉庄园以及身边的家人们,只求能和阿希里私奔,后来为了留下阿希里,不惜不遵守与瑞特的诺言,给了他她自己辛苦支撑起来的木材厂一半的股份,;后来,在阿希里的木材厂接连赔本的时候,还是不停地给他找理由,不断地宽恕、谅解、帮助。直到最后,直到在梅兰妮离开的时候才意识到阿希里从来只是把自己当替身,他爱的从始至终都是梅兰妮;直到最后,直到瑞特的爱被她的愚蠢、执拗最终磨光的时候,才意识到她对阿希里从来只不甘,她爱的,一直是那个像极了她、理解她、嘲笑她、守护她的痞子——巴勒特船长。
书看到最后,真的想狠狠地戳戳斯嘉丽的脑门,好让她脑子灵光一点,好让她看清楚自己一点,好让她别那么笨。但斯嘉丽一直那么笨,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比如说政治,战争真的是没有一点耐心,对自己想不通的事情,干脆置之不理,也不愿自己头痛,这就是她为什么一直想懂阿希里,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懂他,就像自己从来没有弄清楚自己一样。北佬进城后,塔拉是她的支撑,母亲是她内心所有力量的源泉,但是当她终于逃回塔拉,却等来了母亲离世,父亲精神错乱,两个妹妹生病在床,家里一百多个黑奴只剩下三个时,她的世界崩塌了,她发现她失去了安全、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所有的智慧、所有的理解——而所有这些体现在埃伦身上的东西都曾是她少女时代赖以生存的保障。而在那一刻起,她不再信任上帝,他只想守护好塔拉庄园,她只想有更多的钱使自己不会害怕被饥饿缠身,使自己不用只穿破破烂烂的衣服。
斯嘉丽是盲目的、是愚蠢的,但她同样是智慧的,因为她算账比所有的男人都快,她经营的木材厂比镇上所有的男人经营的木材厂都要红火。斯嘉丽也是勇敢的,她生来带有爱尔兰家族的勇气以及重新开始的气魄,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回到那片生养她的红土地,她便能再次精神满满,斗志昂扬。所以阿希礼依赖她,把她当做避难所。所以梅兰妮喜爱她,永远爱护她、保护她、支持她,在斯嘉丽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放弃梅兰妮独自逃难。所以,她在得知母亲去世、父亲精神错乱时,支撑起穷二白的塔拉。所以,她在父亲去世、女儿离世时,都能再一次振奋精神,重新生活。甚至是在最亲爱的朋友离世,自己一直追逐的爱情成为了泡影,刚刚意识到自己真正爱慕的丈夫精要离开的的时候,依旧能振奋精神,重新追逐。这种无知无畏的爱尔兰精神是我们太多人羡慕,却很少拥有的大智慧啊!
《乱世佳人》这本书以南北战争前后南方几大家族的兴华变迁,讲述了战争的残酷,抨击了北方侵略者的暴行,歌颂了南方人的勇敢,展现了南方土地上真实的生活场景。时代变迁,战争洗礼,生离死别都是逃不掉的悲惨主题,其中也演绎着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对人性的坚守以及对文化的传承。梅兰妮绝对是南方淑女的典型代表,在和平时代,她们是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家庭妇女,他们温柔、贤惠,一切以取悦丈夫为先,为丈夫生儿育女,管着家里的上百个农奴,真诚热切的对待他们。战争年代,她们坚强、勇敢,给身在战场的丈夫最有力的支持,给受伤的士兵最及时的救护,给自己的家园最真挚的爱恋。也是她们,在战争失败、家园被毁的时候,用足够温暖、足够宽广的臂膀迎接着归家的亲人,支撑着落难的家庭,使他们重新焕发生机。如果没有她们,南方的本地人可能再也没有办法聚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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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第一次对一部小说这样的爱不释手。也许是被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痴情所感动,也许是被那复杂的人情关系所震撼,也许是被人物背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小说的主要矛盾那是围绕白瑞德、斯佳丽、阿希礼和玫兰妮之间的爱情斗争展开的。玫兰妮始终深爱着阿希礼,她也始终信赖着斯佳丽。而阿希礼在灵魂中深爱着玫兰妮,但在肉体上却爱着斯佳丽。而斯佳丽对阿希礼怀着幼时的憧憬,最终错失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
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上特点十分鲜明。
玫兰妮外表柔弱,内心却善良,坚强,有主见。当所有人都非议白瑞德时她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她在亚特兰大的社交圈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地位,她是上层社会的典范,赢得周围人广泛的尊敬。
阿希礼是个男方贵族男子的典型代表,有着绅士的举止和高贵的思想。但他只会沉湎于黄金时代的怀念,毫无作为。一味感慨时光流逝,却不肯清醒着面对现实,他深知自己的无力,却不努力振作。他就如同已经过去的旧时代,被时代潮流留在沙滩上的贝壳。
白瑞德是为风度翩翩却言语尖酸刻薄的先生。他和斯嘉丽有着一样的任性,现实,勇敢,但比起斯嘉丽他更聪明,圆滑,深沉。也真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轻易看穿斯嘉丽的心思,并能够掌握他的情绪变化。所以每当斯嘉丽伤心时,他总是能给斯嘉丽一双温暖的手。他对斯佳丽讽刺的背后对斯佳丽总是充满关怀。
斯嘉丽的任性,虚荣,现实,对生活永远充满好奇和热情。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时代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当亚特兰大城沦陷后,她就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她被迫负起那个塔拉庄园的生计,为了全家的保暖暖开始“斤斤计较”,努力劳作。
这是一个梦。
斯佳丽无比清醒的想。
在这个梦里,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时间似乎停滞在了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后来的灾难和困苦从未发生过、也永远不会发生。宽敞的舞会大厅里,古旧但有典雅的枝形吊灯上十几只小蜡烛的光芒被悬挂的成千成百的水晶玻璃所折射,照得整个大厅亮堂堂的,多次反射的光线炫化出迷离的色彩,明亮中带有一丝蓝色的光晕照在每个人脸上。小姐太太们如同花蝴蝶似的在厅里飞旋,到处都是身着华衣的女士。一件件塔夫绸裙窸窣作响,小巧的舞鞋在地板上轻巧的滑过,合着音乐的节拍,发出沙沙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薰衣草的香气,窗外的忍冬散发清香,千缠百绕的蝴蝶兰装点了整个大厅。
哦,不能忘了英俊的先生们。没有了他们,衣着华丽,舞步优雅的贵族小姐们向谁施展魅力呢?又让谁做她们的倾慕者,向她们献殷勤呢?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而又不失男人气概,只要有他们在,是不会有一位漂亮姑娘受到委屈的。她们在他们搭建的安全而又平和的环境里生活,在他们的甜言蜜语的恭维中得到快乐,以他们的追求作为魅力的印证。当然,斯佳丽又想到自己身边经常围着的一群人。方丹家的,还有塔尔顿三兄弟,从来都是舞会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当然,也是她的为数不少的倾慕者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他们在狂热的追求她,她的五官、身材、舞步,无不让他们神魂颠倒。那时候,斯佳丽想,她永远是舞会的焦点,是男人们竞相奉承的对象,当然也是小姐们嫉妒的头号目标,世界仿佛是围着她转的。除了阿希礼,没有什么是她得不到的。
是的,阿希礼!那个一头细碎的金发,总是带着慵懒的神情的天神一般的男人!他继承了韦尔克斯家最好的基因,不像他的妹妹,一个个干瘪憔悴的和什么似的。她知道,自从他背对太阳,优雅而干脆的在她家门口跳下马来的时候,就爱上了他。他自然值得最好的!他天生就是应该呆在书房里,拿着笔,优雅的写下一行行诗歌或者音符,用朦胧的语言或是空灵的音符表达自己那些谁也听不懂的意思。他…哦,他一定是爱她的,玫兰妮只是和他有共同语言的朋友罢了,只有她才配得上他,只有她!
当然,这只是梦而已。在梦境之外,一切的一切仿佛都颠了个个儿,世界变样了!
塔拉庄园的红土还是那样厚实而温暖,那终日不停的河流还是慢慢悠悠的'流淌,可是这周遭的世界却大变样了!北佬占据了他们的家,夺走了他们的土地,放火烧掉了南方人引以为豪的棉花,甚至还想将他们的庄严踩在脚下!想想,想想,斯佳丽凄凉的想,想想只留下几根熏黑的柱子的十二棵橡树庄园,想想空空荡荡只有几粒残渣的谷仓,想想满田遭战火摧残的棉花秆子,她就不得不恨的咬牙切齿。
他们的生活颠覆了,但是他们还是贵族,她们还是贵妇人。这些虽然生活拮据却还尽力保持贵族风度的上流人士,穿着无数次精心缝补染烫过的旧裙子,在不再明亮的灯光下,依然合着音乐翩然起舞,仿佛这一切从未发生。他们还沉浸在梦里,还留在以前的旧社会里哪!他们看到了事实,却不愿意承认它,也不愿面对它。无论生活如何困苦,该有的礼仪,好客的品德,自重身份的矜持,他们却一样不少。戴上白手套和假发,他们就还是贵族。
可她不一样了!斯佳丽想。她再也回不去了。经历了一生中最可怕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再能够让她感到恐惧了,她什么也不怕了。她已经成了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为了更好的生活,她什么都可以做。就算是穿戴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她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斯佳丽了。战火已经让她挑起了无比之重的担子,也让她过快的成长。那个无忧无虑的斯佳丽,再也看不到了。现在她懂得怎样利用自己最大的优势,用自己的美貌让男人神魂颠倒,再用自己的智慧从他们身上获取无数的财富。她冷静,聪慧,狠辣,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或许,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够在这颠覆的年代活下去,并重新站到世界的上层吧。那些沉湎在旧梦中的人,只有在曾经的辉煌中慢慢的沉沦和灭亡。只有她,还有瑞特,才能在这血雨腥风的日子里重新站起来,并且获得更好的生活。只有她这一类人,才能适应这个新的社会,而不是随着旧的一起沉沦。
无论什么年代,也无论什么状况,敢想敢做、面对现实的人,永远也不会成为社会的底层的。
第一次,第一次对一部小说这样的爱不释手。也许是被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痴情所感动,也许是被那复杂的人情关系所震撼,也许是被人物背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小说的主要矛盾那是围绕白瑞德、斯佳丽、阿希礼和玫兰妮之间的爱情斗争展开的。玫兰妮始终深爱着阿希礼,她也始终信赖着斯佳丽。而阿希礼在灵魂中深爱着玫兰妮,但在肉体上却爱着斯佳丽。而斯佳丽对阿希礼怀着幼时的憧憬,最终错失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
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上特点十分鲜明。
玫兰妮外表柔弱,内心却善良,坚强,有主见。当所有人都非议白瑞德时她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她在亚特兰大的社交圈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地位,她是上层社会的典范,赢得周围人广泛的尊敬。
阿希礼是个男方贵族男子的典型代表,有着绅士的举止和高贵的思想。但他只会沉湎于黄金时代的怀念,毫无作为。一味感慨时光流逝,却不肯清醒着面对现实,他深知自己的无力,却不努力振作。他就如同已经过去的旧时代,被时代潮流留在沙滩上的贝壳。
白瑞德是为风度翩翩却言语尖酸刻薄的先生。他和斯嘉丽有着一样的任性,现实,勇敢,但比起斯嘉丽他更聪明,圆滑,深沉。也真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轻易看穿斯嘉丽的心思,并能够掌握他的情绪变化。所以每当斯嘉丽伤心时,他总是能给斯嘉丽一双温暖的手。他对斯佳丽讽刺的背后对斯佳丽总是充满关怀。
斯嘉丽的任性,虚荣,现实,对生活永远充满好奇和热情。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时代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当亚特兰大城沦陷后,她就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她被迫负起那个塔拉庄园的生计,为了全家的保暖暖开始“斤斤计较”,努力劳作。
作文。
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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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是美国一位女作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她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女人的成长史。这个女人就是《乱世佳人》的主人公斯佳丽。在《飘》的开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尽办法被无数男士吸引。自己却在心里只爱一见钟情阿希里的少女型的斯佳丽.作为贵族长女的斯佳丽却有着极其叛逆的性格。她不像其他贵族的女儿一样接受并服从命运的安排。她敢作敢为,只要是自己追求的东西就一定会努力得到。也就是她的这种好胜心理造成了她第一次不幸婚姻。让她提前一天成为了心爱人的嫂子。
也就在此时,战争也在那个原本太平的时代悄悄拉开了帷幕。有了战争就一定有为战争效力的战士。阿希里和斯佳丽的丈夫并都是其中的一员。他们离开家庭奔赴战场,女人和较大的孩子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者。有了战胜就一定会有伤亡。在战胜中斯佳丽的丈夫失去了他年青的生命。照理说对于失去丈夫的女人来说是不幸的,可这对于斯佳丽来说这却是最大的幸事。战争结束了她因为报复而原本不幸的婚姻。可这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身边的亲人不知便出于好心的`让她离开伤心地去另一位亲戚家疗伤。在疗伤的开始过程中她是快乐的,可快乐却没有一直眷顾着她。由于战胜一切暂时的欢乐都会被破坏和伤亡所覆盖。
经过几番周折,她不得不为了她的家园塔拉而再一次步入她不幸的婚姻中。这一次她设计过走了原本将成为她妹夫的男人。即使她非常不想这样做,可当“豺狼”要夺取她的塔拉时,她也只有放弃一切这样做了。虽然她遭到了所有人的责骂但她仍没有后悔守着自己丈夫的小店,虽然发不了财但总可以支付开支和乡下塔拉的税收。即使没有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但仍旧很快乐。这第二次婚姻仿佛以为她人生的结束。可是上帝却总爱开玩笑。一次黑人的调戏让原本失去一切的白人再次发怒了起来。也就在这次事中,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离她而去,这一次她不再有以前的高兴过多的是自责。
就在这时一直都爱着她却时时和她作对的她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白瑞德把她从自责中拉了出来。第二任丈夫还未逝世一个月她就和白瑞德结了婚。开始了她的第三段婚姻。这段婚姻本是幸福的,二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到了一起。可最后结局却是不幸的。原因只在于白瑞德太了解斯佳丽,她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白瑞德的眼睛。他懂她,理解她,更多的还是爱她。他从不因为斯佳丽为第二次婚姻所做的卑劣行为而感到可恨,他反而非常理解她所作的一切,只是他很后悔当时没有能力让她再一次嫁给了别人。现在白瑞德拥有斯佳丽。他确又深深明白他仅仅拥有的只是她的人却不曾拥有她的心。她的心一直都留在那个还是少女时代就表白但遭拒绝的阿希里那里。
可是他却试着忘记偷听的那段告白的场面。幻想着通过自己的爱感化这个他爱的“傻”女人。可他确一次一次以失败而告终。直到最后斯佳丽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白瑞德的时候。白瑞德已经没有能力再爱她了。他的心被深深的伤透了。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不想将破碎的花瓶再粘贴起来,碎了就是碎了。就这样白瑞德带着破碎的心里开了斯佳丽。书也随着白瑞德的离开而告终。
展望《乱世佳人》,留在我心中的并不是斯佳丽那悲惨的三段婚姻。更多的是她那种为了家人付出一切的勇气和和精神。一个贵族小姐从什么都不会做变成一个什么都会做的女强人。这需要付出多少呀!她的付出无人可计算。但是她却默默地不断地付出。她从来不向任何人诉苦也不向任何人埋怨。她的精神深深打动着我,我佩服她,喜欢她.也想像她一样努力。斯佳丽的精神会一直支撑着我到永远。
最近读了下《乱世佳人》,在这部作品中至少有几点收获:
1、欲是逆境欲要发愤,否则你只有随波逐流,最终碌碌无为。没有人会看得起那些整天哀声叹气,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人。一个人的这种奋发图强的动力与性格有关,同时也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主人公思嘉有着爱尔兰人开拓进取的血液,同时在苦难的战争年代中有一个她精神上的ww白马王子。在最艰苦的时候,她想到的是如何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她敢于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去卸下本属于我们的责任,敢于担当,善于处理,这就是超越自己。
2、爱情是会变的,也许之前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觉得对方完美无瑕,最终会发现对方也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所谓特别,无非是在某个特定时刻在某个人中的感觉罢了。这就是当局者迷,这一句人人都知道,可如果就这么几个字没有任何说服力,可在《乱世佳人》这部作品的整个故事描述中便会让你感觉到:人,尤其是年青时的疯狂的迷恋并不是我们理想的爱情。主人公思嘉和我们中大多数人一样,渴望得到所有人的爱,哪怕拥有90%,也老想着要下剩余的10%。瑞德对思嘉的那种爱,不是简单的不准这样,不准那样;也不是总挂在嘴边,而是支持她去做想做的事,包容她的缺点,甚至在她犯错时极力的去弥补。可,哪怕是这样,思嘉一次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他,再热烈的爱也熄灭了。所以,及时的沟通对爱情的保持是非常重要的。
3、人一定要有能交心的朋友,这个朋友不管在你得意还是在你失意时都会真诚的同你交流。思嘉有媚兰这样一位,她们一起走过战争中最艰苦的时期。虽然思嘉一直没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好的朋友,但是这位朋友总会让她不管在得意还是在失意中得到最好的鼓励与箴言。所以,抛开所有物质的,在精神上我们得要有这么一位坦诚的朋友,他能让我们把自己看得更清楚。
4、心灵要有归宿,在最失意时要有一个地方或一个人或一件事情能让你走出阴霾。每一次思嘉遇上麻烦,总想着过几天就会好的,回塔拉农场一段时间就会好的。是的`,在遇上看上去很麻烦让人无所适从时,不妨先放下来,退一步,或者干脆绕过它,也许我们便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人生中不用把每一件棘手的事都处理好,让自己心灵中有一个缓冲区,也许这样生活会轻松得多。
初读《乱世佳人》,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本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又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得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的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合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男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是,很多人会跃得头破血流,会跃得绝望了,会跃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还记得在x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南涞。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x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本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过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创造一个时代。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式。而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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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感动我的是她的那份坚强和勇气,那么夹杂在其间的也有她对诺言的严格遵守,这也是她身上的一处闪光点。只因答应了卫希礼让照顾美兰的诺言,于是在即将被攻陷的亚特兰大城市,她冒着被捕的危险毅然留了下来,照顾将要生产的美兰,后来并带她们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除了房屋而一无所有的陶乐,其中的酸甜苦辣又怎是常人所能想象的到的,面对着自己的情敌、卫希礼的妻子美兰,思佳丽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对美兰母子置之不理,让其自生自灭甚至毁了她们,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以宽容的态度包容了一切并给予悉心照顾,与其建立了情同手足的姊妹情,这是我所钦佩的另一点,其闪烁着人类善良本性的光芒是不容我们抹杀的。不管她对待别人如何,就从美兰这一点上思佳丽善良的一面就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对于她优点的肯定并不代表对她缺点的熟视无睹和掩盖,思佳丽同样是人,而既然是人,那么她便有着人类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她的那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把别人的感情当儿戏、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态度和做法是我强烈反对并坚决屏弃的。我欣赏她的精神,但不欣赏她的手段,毕竟爱是一种奉献而不是索取,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爱,她把别人的青春当赌注,毫不顾惜地挥耗在自己的舞裙下,这又表现了她的自私。
而爱是一种责任、一种承诺、一种精神、一种百折无悔的选择,所以玩弄感情的人最终必将被感情所玩弄。结果女儿的去世在其深深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其痛苦是撕心裂肺的,可是她却又因仍爱着卫希礼而使深深爱着自己并屡次给予自己帮助的丈夫白瑞德因误会离开了自己。此时她才真正地感觉到她是多么地爱自己的丈夫,只是一直生活在自设的爱情梦幻中没有发现罢了,可是为时已晚,一场梦醒来后已是曲终人散,在清风明月夜,在陶乐这片历经沧桑的黑土地上只留下其孤寂的灵魂默默地伴随着空荡荡的房屋。可悲!可叹!
是的,她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可又是精神上的失败者;她得到了许多,同时又失去了许多。
下一个太阳升起的时候,在陶乐那片浑厚的土地上是否会重新走来那熟悉的身影?思佳丽期待着、追求着……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让思绪任意驰骋的空间。
曾看过一个故事:佛祖问了蜘蛛三次什么是最珍贵的。前两次,蜘蛛都回答:“得不到”和“已失去”。直到入世轮回后,它才明白了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那就是正拥有的幸福。
《乱世佳人》中的女主角正如那只蜘蛛一样,到了失去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瑞德。或许斯佳莉是真的'爱过艾希利,但那已成为过去式。当她知道仰慕已久的艾希利即将和她人结婚的时候,内心中的情感更多的只是一种不服输:为什么自己这么优秀,艾希利心中也有自己,但最终他却与另外的姑娘结婚?斯佳莉不服气,她不相信自己会输。艾希利之于女主的存在,正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瑞德是一个投机商人,第一次见面就深深地喜欢上了斯佳莉,总是尽自己所能给予斯佳莉最大的帮助。他不介意斯佳莉的婚史,包容她的一切小脾气,虽然并不被理解。我相信斯佳莉是早就爱上了瑞德的,因为她在有困难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他,不知不觉间依赖上了他。但斯佳莉被心中的“得不到”和“已失去”迷惑了,执著地追求那不可能的存在,却忽略了身边最美的风景。蓦然回首,那人却已消失,才心生悔恨,想去匆匆追赶。
世人总喜欢追求“得不到”和“已失去”,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会输给别人,内心的欲望蒙蔽了双眼,看不清身边的事物。因为得不到或已失去了,才觉得它珍贵。明知道有更好的摆在自己面前,却始终不肯接受,不肯拨开那层纱,不相信那之于自己才是最珍贵的。
学会放开自己的心,别让它被欲望的枷锁束缚,那只会让自己越来越累。让它自由地飞翔,才能在广阔的天空中看清楚自己的周围,才能明白自己的需要,把握住手中的幸福。只有一颗轻灵的心,才能找到它真正的归宿。
或许还不算太晚,斯佳莉最终还是明白了自己的心,发现了瑞德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我不知道她是否能追回瑞德,追回自己的真爱,但至少她不会再为名为“艾希利”的枷锁困住。有时候,可怕的并不是把握不住手中的幸福,而是至死都未能明白自己身边最珍贵的是什么。
斯噶丽,年轻貌美,是瑞桃园农场主的女儿,有一个端庄善良周济邻里的乐于助人的母亲。斯噶丽很受男士们的欢迎,她自己却喜欢着亚士利,并且认定亚士利也喜欢她,所以当她听说亚士利要娶他的表妹美妮娜为妻时,很惊慌,她认为一定是亚士利不知道她爱他才会选择美妮娜的,所以她决定趁着舞会那天表白。也正是那天,斯噶丽遭到拒绝,之后她负气嫁给了美妮娜的弟弟查理……战争打响,剧情由此推进。
乱世佳人的笔墨不注重在渲染战争带给人们的苦痛,而是通过战争中留守的人们的转变来反映爱的主题。斯噶丽是剧中的主角,但对于表现电影的主旨来说,我认为美妮娜才是电影的点睛之笔。在乱世中,美妮娜一直以一颗宽大的胸怀,照顾着伤员,帮助着弱小,并且把对一直喜欢着亚士利的斯噶丽当做亲姐妹看待,当谣言飞起时,她仍相信自己的丈夫和姐妹。同时,她温柔而不柔弱,在北佬攻进亚特兰大时,她的睿智镇定保护了她的丈夫。而她死前,还在安慰着丧女的瑞特。正如瑞特说的:“她只有一颗温暖的心”。
对于斯噶丽,她活泼的生命似乎让她太迟才懂得真爱。她和瑞特的婚姻,原本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美满姻缘,可是,她一直执着于一段空的压根就不存在的感情,以至于在美妮娜死的那一刻,她对着亚士利说:“你早该让我知道,你爱她,你不爱我。”女儿的死让瑞特和斯噶丽之间的沟越来越深,瑞特说:“一切都太晚了,我们之间的伤已经不是你的一句‘我爱你’可以修复的”雨一直下,门外黑漆漆的,瑞特背着行囊远走,斯噶丽拦不住他,当她发现她可能爱这个男人已经爱了几年,因为太晚知道,因为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幸福,所以失去了。片的结尾她回到了瑞桃园,她站在这片坡地上,望着渺远的天际,想着:“我回家了,一切都会是新的开始……”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站在你面前,我不知道我爱你;世上最悲伤的事情不是我们互相不知道彼此相爱,而是明知相爱着对方却不愿再相信爱情。
生命中,我们总是在想象,那个我命中注定的人究竟在何方,他(她)究竟是什么模样……总是爱做梦,两个人相濡以沫,一辈子携手迈向夕阳……当我们懂得爱的时候,希望也懂得珍惜。是这个世界太现实,还是我被它吓得太现实,当感觉来了的时候,总会想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昨天是七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却一次一次纵然你犯错,等待你成长。他是真的爱你,所以他远离你,他也是真的爱你,所以他在黑夜陪伴你。他成熟持家爱孩子,所以,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在他面前变得不那么贤淑,不那么母性十足。可是那又如何,作为一个现代女性,需要的就是皇后般的生活,内个男人既是你人生的君王,又是你生活的奴隶——完美的结合。
最主要的是他需要从心理上彻底占有你,往往后者更甚!没有几段爱情可以重来。斯嘉丽最后还是和瑞德在一起了。可是故事还是到瑞德绝望离开还是最有冲击力,错过真爱,那种痛苦不可独自承受。斯嘉丽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德园,那也只是电影里的事。现在的时代,已经没有了承诺和永远,怕失去了,就真的永远失去。好好擦亮双眼,迷雾中找到那个优秀的男人。如此这般我们就不用在这里集体yy瑞德了,恋爱去吧。
今天重温了根据《飘》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思绪万千……我16岁时第一次看过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每次看《乱世佳人》都有不同的收获。年轻时看,讨厌虚荣爱出风头的斯佳丽(又译:郝思嘉),喜欢纯洁善良的玫兰妮,不喜欢油腔滑调的白瑞特,喜欢温文尔雅的阿希礼,喜欢南方如画的景致和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不喜欢北方的浮华和放荡。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斯佳丽敬佩起来,一个原本是农场主的千金,娇惯的弱女子,任性而年轻美丽。她第一次结婚是看见自己暗恋的人结婚了,一时的赌气、冲动报复,嫁给了并不爱的男孩,不久就成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南北战争结束后,在北方老的逼迫下交不起300元钱的地租,为了夺回她的土地和保障一家人的生存,她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做点木材生意的半大老头,却不是斯佳丽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险遭侮辱一事,去报复穷白人,并在殴斗中被白人击毙,不幸枉死,在他与斯佳丽的婚姻中肯尼迪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爱。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妇,而且继承了肯尼迪的遗产,变成了个有钱的寡妇。时隔多年再次看这部电影感觉完全不同。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年的人情变顾,我也算长大了。我喜欢《飘》里的男主角白瑞特,他的'聪明、果敢、执着,为爱去奋斗、去追求,为了真爱,去追求结过两次婚的斯佳丽。而斯佳丽却为了心中朦胧的爱,一次次的给白瑞特不该有的伤害。而斯佳丽为了答应她对所爱的男人那一句承诺,去照顾阿西礼的妻子玫兰妮。最终玫兰妮死去,她想嫁的男人成为单身了,可阿西礼告诉斯佳丽他的最爱是死去的妻子。当白瑞特知道斯佳丽心中爱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男人阿西礼时,他选择的是离开,给他深爱的女人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也是给他深爱的女人爱别人的机会,希望他爱的人斯佳丽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可是当白瑞特真的离开她时,斯佳丽才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等到的是那么不切合实际的结果,才真正感觉到要失去一个一生中最爱她的人,她不顾一切的追了出去……在影片结束时,斯佳丽很感慨的说出那句非常经典的话“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她要找寻明天,把即将失去的爱找回来!
《飘》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喜爱的。喜欢那里的三个个性鲜明主角,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白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整部书及影片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白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执着的深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千方百计的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多次拒绝了他的真情求爱。白瑞特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特别是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过两个男人,而没有很好的加深了解他们。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白瑞特的,她只是不停的追寻着自己梦中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理想化的男人特点认为只有阿西礼具备,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穿在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只是虚幻的爱情,只是爱上了本来就不真实的意想中的情人。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追求到真正的幸福,而往往是得到了不知道去珍惜,一但失去才知道它的珍贵。其实,身边的幸福是很容易在不经意间被忽略的、也会在没有把握好的时候溜走的。真正的幸福不完全是荣华富贵,而是一生中能找到真正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爱不是建立在金钱和地位、住多豪华的别墅,而是心的认可。真心难买,爱情是可遇难求,不要让真正的爱情擦肩而过啊!
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的生活都是自己创造的,有辛苦的耕耘就会有美好的收获。不要让缘随风《飘》远,要让真情永驻心间。
再一次看了《乱世佳人》这部电影,脑子里充斥的全是影片中的内容,连晚上做梦都类似于《乱世佳人》的剧情了,战争,政治,经济,道德,女强人...几点感想,随便说说。
题目乱世佳人:乱世顾名思义与战争有关,整个的背景肯定是战争了。佳人者,漂亮女人也。呵呵,我自己想的。乍看题目肯定就知道记录了一个佳人在战争年代里的事情,这个佳人就是赫思嘉。
赫思嘉是一个农场主的千金小姐,漂亮,有个性,大胆,热情,奔放!佩服她对艾希利执着的爱,从他爱上艾希利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她不惜一切的去爱着那个原本就不属于她的男人!
赫思嘉是个很有胆识的人。战争中,她不惧怕,死里逃生,面对战后的伤痕累累她没有逃避,毅然鼓起勇气,投入到战后生存战中。原本是富家小姐,却能吃得下苦,亲自采摘棉花,这种勇气足以说明她的不同凡人,其中有一个镜头,她的妹妹哭哭啼啼埋怨时,赫思嘉毫不留情的一巴掌,这一巴掌可以看出赫思嘉能担大事的潜在素质,同时也可以看出她内心里有一种凶狠!
赫思嘉是自私,残忍的!她战后庄园重建中,遇到了困难,于是,赫思嘉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因为这个暴发户可以为她提供钱,剥夺了其妹妹的幸福。并且赫思嘉为了最大得到利益,雇用犯人来工场做工,因为可以付出少的报酬,就能使这些犯人为其创造高的价值,并且可随意殴打而不用考虑责任!呵呵,这倒有点像前段时间山西的黑窑事件了!
赫思嘉一生只爱了一个艾希利,但是却只是个泡影!最终也没有得到!赫思嘉执着的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时失去了真正爱自己的白瑞德!直到最后赫思嘉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瑞德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但一切都晚了,白瑞德失去了对赫思嘉的信任,毅然的离开了她,独留下哭泣的赫思嘉!
赫思嘉是很坚强的!战争中逃亡,战后重建中也已经充分看出她的坚强!痛失爱女,失去最爱以及最爱自己的人之后的赫思嘉还能说出:tomorrowisaanotherday!可以看出她毅然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憧憬着明天会很美好!
像赫思嘉这样的佳人,天生丽质,再加上骨子里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胆识勇气,度量,坚韧,当然少不了必要的心狠,足以能使之在那个战争环境中成为女中枭雄!她爱过,并且那么执着的爱着,她自私,对她来说,失去的某些东西,诸如道德,诸如不爱的丈夫对她来说都不会感到伤悲,这些阻止不了继续向前!她本非常人,更不可以常人的眼光来评述!
还是为其热情,坚强,胆识,勇气所激励!
当你身为一个弱小女子,在兵荒马乱、无依无靠的战争年代,不仅要当心自己的安危,同时又要照顾一家老小的吃穿住行,挑起管家的重担,你会怎样?是努力去做还是打退堂鼓?当你费尽周折才得到了一些小的收获,却又被人肆无忌惮的摧毁,或时刻担心着被摧毁,你的态度又是如何?然而,这些艰巨的任务重担却被一向养尊处优、生活在美国佐治亚州的弱女子斯佳丽?奥哈拉小姐毅然决然地挑起。
试想,如果让生活在现代中国“421”家庭的孩子们去下地摘棉花,或者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吃穿,甚至要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保住住所等艰难的任务。这些要实现,实在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在这样一个“孩子至高无上”的中国社会,哪怕让孩子去亲手做一顿饭,家长都是万万不允许的。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整天沉浸在那些美妙的粉色幻想之中,而应该用现实的眼光、坚强的精神去面对一切苦难、挫折或不幸。
《乱世佳人》中讲述的正是女主人公——斯佳丽在19世纪中期,美国南北方发生战争以及战争后重建是的故事,斯佳丽用她自己那柔弱的'身躯,与家人一起共度难关。斯佳丽那种坚强、坚忍不拔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
我立志,一定要学习斯佳丽那种顽强不屈的美好品质。是的,她曾经苦难过、被欺侮过、贫穷过、饥饿过、被人说三道四过,甚至与死神擦肩而过过。但是,她用自己的坚强逐渐看到了一丝丝曙光。虽然在黎明的曙光过后突然遭遇了强烈的暴风雨,但她还是准备着迎接下一次的彩虹。
成为一个坚强、不屈的女子,终究会得到人们的敬佩与称赞。
《乱世佳人》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摘自《飘》序)。
读后感想:
1、“佳人”印象。
无论是制作成曾获八项奥斯卡奖项的经典电影《乱世佳人》(曾获奖项:本片在第十二届奥斯卡金像奖中荣获八项大奖:最佳影片奖、最佳艺术指导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女配角奖和最佳剪辑奖。摘自百度百科),还是原着《gonewiththewind》,这部着作的最为人称道的成功之处莫过于不同于之前作品的人性真实而贴切的刻画。之前的小说为了凸显人物形象的高尚亦或是邪恶,往往是将人物性格善恶分化,美丑分明,过于公式化与模式化,读者也渐渐习惯于“标签化”了的小说人物,只要将自己的喜爱全数倾给善良的.女主人公,憎恶给邪恶的“大反派”,就能够保证在阅读之中心脏的承受能力了,再曲折的情节与过程,都不会过多影响似乎已经既定的结局一样,善良会战胜邪恶,从而赢得完满,像《安徒生童话》中常有的结局一样,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样确实满足了很多人在精神上的追求,尤其是一定程度有助于孩子的品格养成教育。可是,随着人们年纪的增长和时代的年代推移,这种单纯的塑造对于大多数来说已经是逃离现实世界的一个“避风港”罢了,越来越多类似的作品也会让人产生现实与小说营造的环境不同的落差之感。
2、从斯嘉丽谈起。
《乱世佳人》中有四个主要的人物,按照以往的想法,女主角美丽而善良,会嫁给英俊潇洒的男主角,二人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这部小说呈现给我们的确是矛盾与复杂的人物性格。就女主人公斯嘉丽来说,当她还是农场主的尊贵小姐的时候,天真、烂漫、以自我为中心。斯嘉丽的父母都是十分心善的人,他们对奴仆很好,很友善,在周边地区享有好名声,所以家族比较兴盛,父亲爱女儿,因此,斯嘉丽的世界似乎只要有父亲顶住就万事大吉了。这个时候,她很善良,因为单纯天真,以为无忧无虑,因为向往爱情与自然。在经历了求爱竟受拒,赌气嫁人却成寡妇,照顾曾经求爱人的妻子,为了农庄与生活嫁给白瑞德,因为只顾自己的想法而失去孩子、丈夫等等一系列人生的大起大落的变故之后,她变得越来越知道审视自己了,越来越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
我们为人处世总需要一些理由,读者在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同样会感受到人性的一种绚烂地释放,我们不需要看着那些故作出的样子,而是这样敢爱敢恨敢想敢做最终敢于承担的人。
她有目的地接近一直自己认为没有绅士风度的白瑞德,就是为了生存,在与他接触越来越多之后,她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这个很特别的人。白瑞德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与当时是士绅的格格不入,没有那种做作的让人恶心的矜持。其实,这在告诉我们,一个真正的绅士,来自于内心,并不只是外表。
3、什么是“善”
“善”不仅仅是为他人做好事,做到善良应该是对自己热爱、对身边的人热爱、对社会的热爱。善,不是单一存在的个体,以为作为一种人类追求的终极完美品质,总会作用于、依附于、深藏于、体现于各种各样人与事之中。它是带有瑕疵的光丽玉石,因为瑕疵更显纯净之美;()它是泛着涟漪的平静湖面,因为涟漪更显安静之美;它是带有乌云的湛蓝天空,因为乌云,更显蓝的弥足珍贵。因为有了比较,有了引发人们负情绪的事物,善,才如此永世不衰。
人们永远在追求者内心的愉悦,正因如此,人们永远都在追求着“善”。我们现实中的人们总会如斯嘉丽的善,成全自己;如白瑞德的善,成全自己的爱人;如梅勒妮的善,包容他人;如艾希礼的善,照顾爱人……善,在人世间有多种多样的存在形式,不要只被表象所吸引亦或是迷惑,要看最终是否成了积极向上的“热爱”。
热爱自己与他人,就是在践行着――善。
乱世顾名思义与战争有关,整个的背景肯定是战争了。佳人者,漂亮女人也。呵呵,我自己想的。乍看题目肯定就知道记录了一个佳人在战争年代里的事情,这个佳人就是赫思嘉。
赫思嘉是一个农场主的千金小姐,漂亮,有个性,大胆,热情,奔放!佩服她对艾希利执着的爱,从他爱上艾希利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她不惜一切的去爱着那个原本就不属于她的男人!
赫思嘉是个很有胆识的人。战争中,她不惧怕,死里逃生,面对战后的伤痕累累她没有逃避,毅然鼓起勇气,投入到战后生存战中。原本是富家小姐,却能吃得下苦,亲自采摘棉花,这种勇气足以说明她的不同凡人,其中有一个镜头,她的妹妹哭哭啼啼埋怨时,赫思嘉毫不留情的一巴掌,这一巴掌可以看出赫思嘉能担大事的潜在素质,同时也可以看出她内心里有一种凶狠!
赫思嘉是自私,残忍的!她战后庄园重建中,遇到了困难,于是,赫思嘉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因为这个暴发户可以为她提供钱,剥夺了其妹妹的幸福。并且赫思嘉为了最大得到利益,雇用犯人来工场做工,因为可以付出少的报酬,就能使这些犯人为其创造高的价值,并且可随意殴打而不用考虑责任!呵呵,这倒有点像前段时间山西的黑窑事件了!
赫思嘉一生只爱了一个艾希利,但是却只是个泡影!最终也没有得到!赫思嘉执着的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时失去了真正爱自己的白瑞德!直到最后赫思嘉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瑞德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但一切都晚了,白瑞德失去了对赫思嘉的信任,毅然的离开了她,独留下哭泣的赫思嘉!
赫思嘉是很坚强的!战争中逃亡,战后重建中也已经充分看出她的坚强!痛失爱女,失去最爱以及最爱自己的人之后的赫思嘉还能说出:tomorrowisaanotherday!可以看出她毅然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憧憬着明天会很美好!
像赫思嘉这样的佳人,天生丽质,再加上骨子里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胆识勇气,度量,坚韧,当然少不了必要的心狠,足以能使之在那个战争环境中成为女中枭雄!她爱过,并且那么执着的爱着,她自私,对她来说,失去的某些东西,诸如道德,诸如不爱的丈夫对她来说都不会感到伤悲,这些阻止不了继续向前!她本非常人,更不可以常人的眼光来评述!
还是为其热情,坚强,胆识,勇气所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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