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将读书中的感受、收获及思考以文字的形式写下来,对自己进行反思和整理的过程。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素材。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荒淫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干爹:“跳下来,我接着你”。
孩子跳下来了,干爹却没有接住他。
干爹:“你听着,干爹就要你记住,谁也不能信。”
孩子又爬上房子上。
养父:“跳下来,爹接着你。”
孩子跳了下来,养父接住了他。
然后养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他想告诉他,至少,爹,你可以相信。
人生中有很多不幸,也许你不幸拥有了第一种,会摔得很疼吧。
有个朋友逗趣的说:“我爬上去,下面会连个人都没有,我得自己想办法下去。”我想我明白她独身在外的无奈、无助与飘零。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人是个群居动物,总要有所“依”。心中无所依,无所靠,就会有种流放的感觉,就像海中一只漂不到岸边的独影伐,连个自己可以掌控的划桨都没有,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怎么登上这筏的,无奈也好,被迫也罢,终究你现在是在伐上了。
而我想告诉她,既然我们这一身无奈的躯壳被流放到了大海,那就让心也流放吧,不用把心系于岸上,也许我们本该属于大海。心身异处,无异于身首异处,将心系于岸,身却在海,也无异于让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放下岸,就做只漂流筏。不断努力编织扩大筏,等有一天,回头再看,岸,已不再是“岸”。
《雾都孤儿》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弗备经磨难的故事。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又到费根的贼窟,这一路上奥利弗经受了太多苦难,可这些苦难都没把奥利弗压垮,他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也许是他的善良感动了上天,他这一路上总会遇到一些好心人。
奥利弗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孩子,他不仅从来没有害人之心,还懂得感激帮助过他的所有人:德温太太、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可他的乐观和善良也收获了许多爱。
故事里,不仅奥利弗的乐观善良值得我学习,德温太太的爱心也值得我们学习。德温太太对奥利弗十分关心,视如己出,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以至于奥利弗走失后,德温太太还伤心不已。
奥利弗本是个不幸的孩子,可他却幸运地遇到这些好心人,最终在布朗洛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恶,也同样让我们看到了善。不过它更多地让我感受到的是爱的传递与温暖。
我们泡在蜜罐里,在福窝中成长,却还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苦苦鏖战,正过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尽管生活没有善待他们,但是他们却一直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顽强坚持着。一想到这,我就停止了不满和抱怨,心中更多了感恩。我们应该常怀感恩的心,感恩父母的帮助和付出,感谢老师的辛勤教导,感念同学、朋友的无私帮助,也要感激生活的挫折,正是因为他们才促成了我们的成长。
在读完名著《雾都孤儿》后,我无比佩服主人公奥利弗,他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充满勇气、智慧,最终找回自己丢失的身世及亲人,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全名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个身份卑微的男孩。在济贫院出生,已经是一个悲剧,可母亲刚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逃离济贫院后,又不知不觉落入贼窟。他刚感到人世间的温暖,却又被带回了贼窝。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为什么要忍受这样残酷的命运?为什么明明啥都不知道,却要被要求去“做贼”?自己信任的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因为他们是冷酷的小偷,是万恶的扒手!奥利弗充满勇气,最终被好心人救出。他善良的天性与助人的美德驱使他帮助他人,得到了别人的照顾。
在贼窝里,唯一真正愿意帮助奥利弗的南希,为了揭露他的身世,惨遭小偷凶残的杀害。在南希献出生命后,奥利弗终于不再是个身份不明的孤儿。正因为他的勇气与善良,才使他的生活渐渐走向幸福。通过奥利弗的命运,我看到了英国19世纪最底层人民黑暗和虚伪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也有孤儿院,有多少不幸的孤儿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面对人生,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美国,有一名叫莎拉的女孩,生于20xx年6月。她幼年曾经历多种磨难,其中了令她绝望的是,被烧伤失去了七层皮肤,伤情严重致使四肢黏合在一起。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忍着刺骨的剧痛,认真地练习走路,一点点地恢复了健康。她还努力地学习知识,勤于运动。她的事迹与精神感动了一对夫妇,幸运地被他们收养。他们面对困难都挺过去了,更何况是我们呢?我们拥有爱我们的亲人,就更应该勇敢面对人生,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认输。
贝多芬所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面对无论多么悲惨的命运,我们只要把它当作一个游戏,输了这次,总会赢得下次。只要有勇气,一切事情皆有可能。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浪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心从不曾改变。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会当小偷,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太差了。先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和和蔼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那年龄不应该有的苦恼和欢乐。
我上网查阅过,这本名著的作者狄更斯的那个年代,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这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本名著像一面明镜照亮英国的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藏在我的心里。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
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躺着的话他一定会被蠕虫吃掉的!因为奥立弗心中有着生的希望,所以他坚强的活下来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会有许多苦难,但是只要你不要放弃,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讲述了一个不堪虐待的孤儿出走救济院,在流亡街头后又落入邪恶集团之手,但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其揭示了当时雾都伦敦的社会现实。
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摘录。
@无论你遇到什么,我都希望你记住,我爱你。
@正直的人混的不好,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做错了什么。
@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愿将你的世界变成我的世界。
@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小小年纪就会有如此的理由在上帝面前勉强倾洒出这般泪水。这是一个寒冷的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的眼里,星星距离地面也似乎比看到的更过遥远。风未起,昏暗的树影投射在地面上,寂静无声,显得阴气沉沉。
@天将破晓,第一抹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奇闻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便会自行消亡。
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的冲向天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
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写在末尾的话。
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
人的美,不是在于天生,而是在污浊的尘世和无法摆脱的命运当中,仍然不忘记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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