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书让我不仅享受到了知识的乐趣,也体会到了阅读对于塑造个人品格的重要性。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读书心得的范文,它们涉及了不同的话题和观点,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观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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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光看名字就很惬意的书籍,打开书本,透过文字,云边镇的美好仿佛就在眼前,那是一种怎样的画面。清晨袅袅升起的炊烟在一片嘈杂的人声中逐渐消散,孩子们上学去了又归来。在午后,小卖部旁桃树下小憩一会儿。在乡间小道里,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的给田野里打麻将的外婆送货,被揪住逃不回去写作业,就在外婆那架哼次哼次的拖拉机上摇摇晃晃的读着。傍晚,夕阳染红了云边镇的云朵,照映在广阔的田野上,金光一片,人们就在这样的景色逐渐进入了夜晚。
刘十三就是在这样的小镇里盼望着有一天能够走出去,不回来,但是怎么会呢?这里是故乡,是累了要回的地方,是外婆在的地方,是起点,却也是终点。刘十三一心想要去山的那边看看,所以努力学习。他充满干劲,只要写在本子上的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完成。小学时,本子上的东西很容易就能打钩。可是,成年人哪有那么容易呢?所以,本子上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划痕,代表着做不到。
尽管读书刻苦,最后竟也没考上啥好的,如愿走出云边镇,凑合的读了大学。谈了女朋友,却不知自己原来只是小丑。努力的毕了业,进了保险公司,上司却是自己的情敌。生活处处是惊喜。我们总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到最后才发现要慢慢容忍自己变得平凡。
只是还好,有外婆在,王莺莺在,有程霜在,所以刘十三似乎没有那么悲催,他还有港湾可以停靠。因为外婆说过,会一直在身边呀!只是外婆和程霜的陪伴,真的是太短了,那个爱着刘十三的外婆走了,那个最爱拿着锅铲追着刘十三满屋子跑的外婆不见了。而那个夏天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女孩,那个总是大大咧咧的说干就干的女孩,那个努力让自己活得更久的女孩,最终也没有等来奇迹。
看着文章的结局,真的泪流满面,陪伴着的人突然都离开了,外婆离开了,程霜也离开了。好像就只剩刘十三。
也让我想了我的外婆,那个一生劳碌,勤俭节约,没有享福过的外婆,那个总是亲切的喊着"阴啊”的外婆,那个会在冬天替你暖好被窝的外婆,那个无数个日夜想起她来总是会心疼的外婆......
思念我们的人,因为思念,所以无论去到多远,她们也会自己找到你的。我们终有一天,会再相遇。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世界上最舒服的关系,就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故乡,一个极富诗意的词,平凡,不起眼,却又承载着每一个人的童年。
张嘉佳以往在书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去,留下他一人苟活世间。
很喜欢一句话:故事的开头,总是完美的,结局却总是不尽人意。这本书,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它将感情,亲情,友情,展现的淋漓尽致,它教会了刘十三,什么,叫成长。
外婆是什么?外婆是这个世间最温暖的存在,外婆是父母不在身边时,唯一的照看,外婆是随时随地都能够在衣兜里摸到的一小把零食,外婆是一句又一句让你不耐烦的唠叨。在外婆的脸上,我时常看见一副留有童真,稚嫩的笑容,每当外婆提起我们这些孩子的名字,总会嘴角上扬,也许,这就是外婆的温柔吧。书中说:“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山顶,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终一面。”我们也许怀念的不是故乡,是故乡的人。
小孩眺望远方,成人怀念故乡,我们从挣扎着松绑,到思念的投降,大概这就是成长。
每个人的故乡,都承载着一份童年的回忆,故乡,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做事不用研究后果的,因为,那是你的故乡。就像刘十三的童年,闻清晨的雨露花香,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去田间小道尽情玩乐,刚踏进家门,即可闻到王莺莺做的家乡菜,晚上出去走走,听知了唱歌,听小鸟鸣叫,听田园间,青蛙的谈话。星星和月亮会陪你一齐走过那段难以忘却的时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故乡的模样,些许模糊,却又清晰的呈现出小时候的天真,小时候的无知。
《云边有个小卖部》主要写的是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以及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这本书不短也不长,三百多页,文字通俗易懂。
但故事的结尾,所有刘十三身边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了。王莺莺走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程霜也去世了,刘十三是真的一无所有了。
刘十三是一个很爱哭的男孩子,但他的眼泪都没能留住他最亲的人。刘十三也是一个很坚强的男孩子,外婆走了,喜欢的女孩随之而去了,他的母亲也离他而去,可是他选择的不是放弃,而是坚持。刘十三让自我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他明白,生活必须会变得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差。
我们应当珍惜此刻的一切,因为你不明白,在未来的哪一天,哪种东西就会消失。刘十三长大后,都没有认真地陪过王莺莺,所以在王莺莺走后,他才会后悔。后悔自我当初为什么不多抽出时间来陪伴王莺莺,陪伴自我所爱之人。
人总是这样,失去了才明白后悔。
这是发生在云边镇的故事。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小卖部的六月有若有若无的早蝉声,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
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还有孙子刘十三,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经历了梦与希望,遇见与错过,得到与失去,痛并爱着。
山海,小卖部,还有大家。
故事里有又傻又笨的刘十三,还有有趣又很吝啬的外婆王莺莺,“有充满光芒,为他而来”的程霜,还有无私的毛婷婷,还有古灵怪精又可爱的球球和“损友专业户”智哥。故事没有浓浓的抒情味儿,却富有真情实感,有很多的戳泪点,让人潸然泪下。
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毛不易的《像我这样的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应该灿烂过一生,怎么20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刘十三就是这样的人,工作失败,生活也失败,嗯,这世界会告诉你,成功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而是充满狂风暴雨,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我们每个人就像十三一样,平凡而又普通,在人海里浮沉。蝴蝶死在路上,云边藏着念想,未来还有很长,生活未完待续,朋友啊,人生路上时有坎坷,但是请别放弃!
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书上有这样一句话:“天边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刘十三以后才会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记得王英英曾经对刘十三说过:“你真的不肯回来,但我也真的老了。”就像王莺莺,她对刘十三的爱,是永恒的啊!所以,珍惜身边的人吧,把更多的温柔留给爱你的人吧。
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
对于程霜而言,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程霜离开了,她的生命里没有出现奇迹,终其一生,留下了些许遗憾。她说对刘十三说:“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她的每一次冒险,都是为他而去。她的离开,对刘十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个遗憾呢。我们人生中的每次相遇相识,再到重逢别离,总会有些许的遗憾。每一次,希望和失望都是一缕光。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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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看书让人快速成长;有时,看书就像观赏一部电影,合上书的那一刻如同电影散场,但是一个个鲜活的角色、一幕幕动人的情节却令人回味无穷,久久浮现在脑海中无法弥散。张嘉佳的小说《云边的小卖部》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这本书围绕一个普通平凡的人娓娓讲述着一个个故事,有欢笑、有眼泪、有心酸、也有崩溃……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动容的莫过于一个“情”字,亲情、友情、爱情,真实而无奈。
《朗读者》中有一句话:“亲情是朱自清散文中老父亲的背影,是孟郊笔下慈母手中的针线,是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思念,是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可对于刘十三来说,亲情是在云边镇外婆的小卖部里,在那辆外婆将他接回家的拖拉机上,在他顶着严寒爬了七八钟头挂在山顶的那盏灯里。刘十三从小和外婆相依为命,外婆靠小卖部支撑着整个家。为了完成妈妈离世时的遗言,刘十三虽然一直成绩平平,但从未放弃过努力。人生有时无法掌控,不是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收获。长大后,刘十三爱情没了,工作没了,甚至花光了外婆寄给他的五千元钱。在酩酊大醉之际,稀里糊涂地被年迈的外婆带回了家。亲情就是这样,当你累了、倦了,回头去看,还有退路,家里有灯,有人在等你。
刘十三回到云边镇后,以为日子又回到了从前,外婆在生活上依旧照顾他,也在工作上支持着他,他以为外婆永远都在,他不知道的是,外婆生病了,只剩下了几个月的时间。但外婆不说,忍着痛,尽其所能给外孙营造平静的生活,直到再也瞒不下去。“他一出门,王莺莺垮掉似的,身子一软。”短短一句话,一位坚强老人家的形象跃然纸上,瞬间让人泪目。多么深情的爱!老人家才忍得住那钻心的痛,在外孙面前强颜欢笑!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了几块糖。泪水几点落地,飞鸟要去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云边有个小卖部,过往的都是爱我与我爱的人,藏着的都是不能忘也不敢想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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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总觉得有些眼前的事情是永恒的,却不知道永恒和拥有只属于时间。”
张嘉佳的文字是有温度的。每个人物在他的笔下都很饱满,平淡却又拥有个性棱角,文字间冒着烟火气。
总之两个字,舒服。
故事点睛的地方就在人物的个性,尤其我觉得刘十三遇到的女人都很不错。外婆王莺莺一生风风火火,开着拖拉机抽着烟靠一个小卖部支持刘十三长大;未兑现的契约女友程霜在不长的年华里用力对待每件事,想说她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缕光;小朋友球球从小便懂得责任二字;毛婷婷受尽生活的困苦,却依然对弟弟不放弃……这些都会给刘十三带来很多深切隐秘的思考,最终融入他的血肉。
拌拌嘴,绷紧的神经便放松一些,所以生活需要幽默的调剂,需要空气感。就像这个故事。
最近看“十年”这两个字越发深刻,想想自己如今也可以感叹它,便觉生命积淀。拥有两个十年了。前一个十年还是咿呀学语的记忆,这一个十年就纷繁的多。
我们会长大,经历几个十年,总会活成有故事的人。
初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满满的感受到了张嘉佳对于南京的热爱。其实,张嘉佳的每部作品都可以感受到他对南京不一样的情愫。而主人公刘十三让平凡的我产生的极强的代入感。
小的时候我们都曾豪气干云,我们都有一个长大后成为谁的梦想。可是,长大后,我们发现自己越来越平庸,但是内心的那一点点进取心,那未曾断绝的一缕光,总是时不时的提醒我们梦想的方向,或许真的,痛苦使理想光辉。
刘十三的梦想是考入清华,然而最终去了一所三流院校。毕业后,他不甘心,不甘心平凡的自己,决心要去闯一闯,也就是在毕业后,他心中的女神,他的初恋牡丹有了新欢,从此牡丹成了他的白月光。然后,刘十三步入职场,经历着大多数普通人都在经历的挫折。不过那个时候他有深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有喜欢他的善良女孩——程霜,还有人小鬼大的球球。如果说刘十三像自己,那么我更羡慕他身边有一个一直默默喜欢他的女孩,程霜。程霜来自大城市,从小被诊断出绝症,活不了多久。所以来到了乡下亲戚家,这才认识了刘十三。后来,大家的人生轨迹,各有不同,可是程霜对于刘十三特殊的感情就像小时候一样。程霜,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记得在chapter11山中夜航船篇中,程霜对刘十三说:敢不敢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想生活就是这样呀,爱情就是这样呀,在我们去试探对方,去表达自己的时候,或许谁主动提出玩真心话大冒险的人,大概率就是喜欢对方的。程霜会记住刘十三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随口说的一些话,跌落墙角,风吹不走,阳光烧不掉,独自沉眠——喜欢你的人,却会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
真正美好的爱情,或许就是程霜期待的爱情,因为刘十三呀,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你看,哪怕刘十三高考失利,被初恋抛弃,职场也不如意。可是,来自大城市的程霜依然觉得刘十三是如此的special。
后来的后来,故事的结尾,外婆走了,程霜也走了。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刘十三一个人了。记得,程霜临死前对刘十三说: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想在我生命之灯熄灭以前,再次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刘十三,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爱情值得被期待,我感动于程霜誓死不渝的默默守护,我感动于外婆刀子嘴豆腐心的惦念,我想象着张嘉佳笔下云边镇上发生的一切,不就是现在我所经历的现实吗?人生真的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好事成双,更多的是在一次次悲欢离合中成长。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阳光下像个孩子,风雨中一如大人般从容。生活为完待续,我们脚步别停呀,一定要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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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离开与陪伴?。文笔流畅细腻,也别是故事临近结尾,更是深情款款。于爱情,牡丹的背叛与离开,程霜的坚守与等待,尽管最后都无果,但爱与不爱是那么分明。于陪伴,云边小镇的外婆,70多岁驱车万里接回城中的宝贝孙儿,从小到大的拉扯、照应、直到生命结束的录音笔挂念,这一丝陪伴与温情深深打动了无数人的心。小说的人物性格都很分明,小到几岁的丫头片子球球表面俏皮鬼头鬼脑,现实中却因母亲去世父亲发疯砍人死于民警枪下成为孤儿的身世让人怜悯。故事很简单,二时满心理想的十三和智哥选择了城里打拼,去看山的那一边。但现实中的十三无比悲催,学业上没考上好大学,爱情上真心善待的女朋友早就和社会上工作的男士同居相爱,事业上屡屡碰壁,卖个保险都一单五成还被抢走女朋友的上司刁难一年卖掉1001份保险,最后被连夜来看他的王莺莺开着拖拉机接回云边小镇,开始了祖孙、程霜、球球小女孩“一家老大小四口”的陪伴之旅。故事的后来,球球因父亲王勇发疯砍了银行工作的秦小贞被办案的警察当场击毙被送去孤儿院收养,王莺莺被诊断肝癌晚期没活过除夕,程霜因从小被下达死亡通知书前去新加坡医院进行四月份最后一场手术却未能活下来如约嫁给刘十三。一次次的离去,就宛如命运抽丝剥茧般地疼痛,在我看来,刘十三就像那茧子里的蛾子,阿婆球球程霜就是希望与悲伤这缕光不断照射着那颗沉睡的茧子,而经他们陪伴十三完成了他成长路上的一道使命,也真的离开了。十三,你会为了他们也为自己而振翅远飞的吧,你感谢他们,感恩他们,所以,你一定会的。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的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从前总觉得有些眼前的事情是永恒的,却不知道永恒和拥有只属于时间。”
张嘉佳的文字是有温度的。每个人物在他的笔下都很饱满,平淡却又拥有个性棱角,文字间冒着烟火气。
总之两个字,舒服。
故事点睛的地方就在人物的个性,尤其我觉得刘十三遇到的女人都很不错。外婆王莺莺一生风风火火,开着拖拉机抽着烟靠一个小卖部支持刘十三长大;未兑现的契约女友程霜在不长的年华里用力对待每件事,想说她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缕光;小朋友球球从小便懂得责任二字;毛婷婷受尽生活的困苦,却依然对弟弟不放弃……这些都会给刘十三带来很多深切隐秘的思考,最终融入他的血肉。
拌拌嘴,绷紧的神经便放松一些,所以生活需要幽默的调剂,需要空气感。就像这个故事。
最近看“十年”这两个字越发深刻,想想自己如今也可以感叹它,便觉生命积淀。拥有两个十年了。前一个十年还是咿呀学语的记忆,这一个十年就纷繁的多。
我们会长大,经历几个十年,总会活成有故事的人。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
这本书语言朴实无华,通俗易懂,可是谁能理解刘十三的痛,创业创业失败,爱情爰情不顺,等到珍惜的时候。最亲的人已经过世,这世界对他那么不公平,学习那么努力。可是还没有考上理想学府,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自己的命运。
这本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当刘十三看到那幅画的时候,看到程霜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这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刘十三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心想“为什么她要走,她活下来对他是那么重要"”,写这一段程霜把自己当做一盏灯。在它熄灭以前,也就是在他死之前,能遇见刘十三能帮助刘十三,这就是他自己所能做的了。
另外,让我印象最深的还不是程霜,而是外婆王莺莺,他虽然和刘十三说话语气不是很好,但是从心里面是爱她的,非常非常的爱她的孙子,外婆和程霜患的是同一种病一癌症,外婆保守了半年,终于撑不住了。倒下了,永远离开了云边镇,也离开了他最爱的孙儿,当我知道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开着拖拉机到城市把刘十三接回来。
就是一个大胆的外婆啊,开着拖拉机开了一夜。省道尘土中夜里没灯,王莹莹努力望着前方,泪水和汗水划过周文,一个看不清路的老太太。拖着刘十三毅然的回到云边镇,她的内心早已起伏,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马达的突突声中,王莺莺呜咽的声音被掩盖的很好。
在爱的,也逃不过生死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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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以往一样,我喜欢安静的阅读时光,享受夹杂在书页中的醇香。每个人的一生都有着不一样的人生长度和厚度,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悲欢离合层出不穷,或者团聚时的温馨,或者年少时的纯真,或者用尽力气之后的一无所有,或者倍感压抑时的沮丧,或者不服输时的暗自鼓劲,或者面对离别时的恋恋不舍,或者失去之时的苦闷。太多太多,但是,只有在自己的人生里,才能清晰地觉察到我们活着的意义。风光靓丽的生活背后都有别人望不穿的苦与痛。
我们都曾是青涩的少年,在不懂爱的年纪就学着前人的样子说着不负责任的情话,把生活过成了貌似惊天动地的样子。后来,那个如风少年拯救了另外一个天使。那个承受了你太多海誓山盟的姑娘做了另一个陌生人的新娘。你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会是怎样的结局,事在人为是一种说法,命中注定也是另外一种可能,谁说的来呢。那些本以为所谓的刻骨铭心,会在某个适当的时间被淡忘。过了爱做梦的年纪,就想要稳定下来,不再需要完美的爱人,只是需要一个人不放弃自己,在每一个最坏的处境面前。每一份爱情,都会在经过时间的冲刷之后沉淀为亲情,触手可及的感动与满满的安全感,还有那迟暮之年牵手走过的陪伴与终老。
在那样一些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执拗,一样的倔强,一样的想离开亲人庇护,家庭的安稳。可是,总会有那么一天,当我们在那些他们看得见或是看不见的地方碰的头破血流,我们会记起那些久违的温暖。说实话,现在的我,已经开始为自己曾经的某些决定而忏悔,可惜没有如果。只有亲身经历之后,我们才对过往有发言权。有些人,永远都在,在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地方,默默关心和注视着我们。但是,我们要在倔强之后“内心回暖”,老人总有一天会老去,别让自己遗憾,也别让他们心寒。亲人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因为血浓于水。故乡是我们最初的眷恋,使我们看尽世间繁华与沧桑之后的归属。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来,回到一个叫做“故乡”的地方,我们和一切熟悉又陌生的人和事再相逢。
生活喜忧参半,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寻着光的方向,我们就不会迷路。只要在路上,不管经历怎么样的事情,都会让我们成长,一切都刚刚好。
云边有个小卖部,在那里,有过最美的童年,做过最荒唐的梦,后来,有恰到好处的我们。不谙世事之时离开,希望我们都能体面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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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叫云边镇的小镇上,住着一个叫刘十三的人,他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两人以小卖部为生,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就是主人公刘十三的童年与成长经历,是一部小说,实则反映真实的生活。刘十三从小时候拥有远大的志向,认认真真的做规划,再到现实带来的打击,无奈于经济能力以及自身的不足,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刘十三在成年之后出去工作时受到打击,一时赌气而承诺完成一千份保险单,后而为之不断努力,不断遇到新的人和事。
在书中,刘十三的伙伴病逝,口头上大大咧咧,实则做事细腻的人,在病魔面前也会痛苦不堪;刘十三最坚强的外婆,为了不让外孙担心,隐瞒疾病,但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
书中不光有许多优美的句子,还有那些哪怕只是三两个字就让读者潸然泪下的情节。在外婆离世时,正好赶上了过年,云边镇大雪纷飞,云边镇的习俗是,只要有人离开,就要从山底往山顶挂灯笼,这样他们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但是那天雪很大,刘十三没有办法一盏一盏地挂,只能十分艰难地提着一盏灯笼,在大雪中爬八个小时的山,到达山顶,挂上去。他说:“王莺莺(他外婆),我没本事点亮整条路了,就挂一盏,山顶挂一盏,你肯定能看见的。”这本书充满了烟火气息,处处流露着人间真情,述说着人间最实在的道理。
“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关于刘十三:
刘十三有个笔记本,起初写下的计划努努力撒个娇就能实现。他在本子的第一页抄下了妈妈以往留给他的话:别贪玩,好好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到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本子上的计划哪怕付出千倍万倍的努力,也不能心想事成。比如高中课程的进阶,大学课程的天书,即使熬夜挑灯夜读,也换不回想要的结果。从那时起,刘十三明白了有些事情从来不是只靠努力就能够实现的,现实生活诸多险阻,你不能单靠努力就踏过所有坎途,之后便一路坦荡。可是刘十三从小在妈妈的话语中就向往大城市啊,所以毕业后他就留在大城市去当保险推销员,可是没有业绩的刘十三会被人看不起,心高气傲有自尊心的他会和领导打赌,给自我定下一千零一单的保险目标,完不成就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座城。外面的世界很大,但外面的风也很冷。当刘十三攥着最终四百块钱,送那个给他一丝温暖的老太一片星星时,我便明白,他和自我和解了。
之后他带着对大城市的失落被王莺莺绑回了云边镇,即便刚开始抗拒这个南边小镇,但随着时间的转动,亲人朋友的陪伴,在悄无声息中刘十三渐渐理解了这个自小生活的地方。
书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刘十三,现实中无数个普普通通的刘十三。成年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容易二字。无数的年轻人身居一隅,却向往远方霓虹斑斓、灯红酒绿的大城市。当他们冲破一些枷锁如愿地来到了大城市后,却发现那里跟他们心心念念的大城市千差万别。感觉自我就像没有根的浮萍,漂浮在大城市的上空,居无定所,无容身之处。当梦想照进现实,我们往往不得不向现实低下头,重新审视自我,找到那个真正能够扎根生长的地方继续野蛮生长。
成长是一件漫长的事,所以不必慌张,拮据时光。有时候成长就是一瞬间的事,它不会轰轰烈烈的告诉你它来了,也不会让你提前预备。世界总是很大,没有边界,让人想去看看。那间小卖部却又很小,坐落云间,令人想逃离又向往。
时隔多年,世事变迁。旧土挪移,高楼大厦层层而起。故乡变的陌生,却也仍是故乡。我期望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那么一片天地,装着过去无法割舍的记忆、安放无可摆渡的灵魂,直到老去。
高阳艳台,十居之林。仅有好好活着,才能看到阳光里的透析,听见田野里的风声,触摸四季不一样的温度,思考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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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是被刘十三和她“不着调”的外婆王莺莺的日常相处所吸引,打打骂骂、没大没小,觉得新鲜有趣;然后看到中间,就是“失败者”刘十三的落落落,没有通常励志书里面失败者的逆袭;失恋失业的他被王莺莺用拖拉机从两百公里开外的家乡拉回了家,至此,故事的高潮开始了(我是这么认为的),悲伤和离别的旋律也慢慢出来了。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来结尾“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在我们班介绍书活动的过程中,我有幸借到了一本《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完以后,令我深思。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为了远离外婆,好好学习,最终在导师的帮助下大学毕业,开始卖保险,并立下了一千零一份的保险目标。他远离家乡与各种各样的人接触。经过失败后,被外婆带回了故乡。外婆曾说过: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在这一段时间内,刘十三也明白了许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是爱?外婆的.离世,程霜的离开,也让刘十三慢慢的变得成熟。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对一开始的刘十三来说,外面的世界对他很重要,到头来他才发现最亲最重要的人是他的外婆,而最重要的地方是故乡。清新的文字,感人的故事,美丽的云边镇。让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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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书里的主人公刘十三或许就是现在生活里那些平凡的人,他们并没有得到理想的成绩,没有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有变成一个可以赚到很多很多钱的人,但是,他拥有来自身边的亲人小伙伴,“女朋友”,“女儿”……最最最真诚的感情,以及寄存了所有童年记忆陪伴自己一生的家乡,这样的生活是真实的,艰难而又值得,所有的苦涩都将会凝聚成点点甜蜜,让一个人成长且坚强,至少这一生都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记忆与感情,值得在以后的日子里保有想念,拥有寄托,无论是那个人,那件事,还是那座房子。
这本书里除了那个憨厚且异常坚持的刘十三,还有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开小卖部的老太太王莺莺,她是刘十三的外婆。还有一个在死神面前依然微笑的面对生活的程霜,或许也正是他的那份坚强和乐观,让她并没有在小时候就离开了这么美好的世界。还有一个怀揣梦想的智哥,他同刘十三经历了很多,正是这样共同的苦甘让岁月沉淀,智哥为刘十三作歌《刘十三》,希望他永不气馁。还有一个憨厚的土豪牛大田,他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还有一个命运坎坷但仍善良纯洁的毛婷婷,她的善良也让她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他们的人生各不相同,却仍能够为自己勇敢,为未来而歌。
我最感动的是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刘十三自小就跟着她一起经营那间小卖部,外婆能够做出好吃的饭菜,能够给刘十三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建议,能够为了见刘十三一面开拖拉机几十里地去到城里,然后又风尘仆仆的回来。但当他得知自己肝癌晚期时,却并没有告诉刘十三,而是独自默默承受。尽管身为外婆你很坚强,但我还是想说,孩子们最希望的是你们的身体安康,你们的存在将是孩子们莫大的后盾,如果感觉到不适,必须及时就医,不能拖,你们好好的,儿孙们才能安稳的努力生活。
其次就是程霜了,本以为她是个天真的女孩子,没想到还挺霸气,敢收拦路收保护费,不对,是打劫。这样的反差着实令人惊讶,但最后发现是有原因的。她早已被下了“病危通知书”,并没有多少日子了,这也是为何她如此胆大霸气的原因了。也正是由于打劫结缘,她与刘十三之间的故事也因此开始。她从小便喜欢刘十三了,尽管之后她一遍一遍地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他还是选择牡丹做女朋友,刘十三都坚定不移的回答是后者,牡丹是刘十三心中抹不去的初恋,但程霜仍然坚持着自己心中的那份热爱,她能够为刘十三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卖保险,能够在刘十三被欺负时拿出自己的病危通知书吓退敌人,能够不顾一切的回到刘十三的身边,能够陪刘十三在寒冷的夜晚爬山给外婆王莺莺挂灯,程霜如此可爱又如此善良。
刘十三从小就有一个笔记本,只要是他写下的目标就必须要完成,尽管他拼命的完成大大小小的每一个目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目标和计划都变得如此艰难,最后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并不能完成笔记上的每一件事情的现实。他变得不再是原来那一个一往无前的男孩儿了,但是人生不是完美的,并不是说没有美好的感情,她与外婆王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志哥之间的兄弟情义。与程霜之间特别的感情都是他这一生中最好的收获,他也是一个美好的人。
最后一段: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是程霜写给刘十三最后的小纸条。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照亮自己与所爱的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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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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