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心得可以促进我们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深入理解,提高自己的阅读水平。以下是一些独到的读书心得,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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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最近,我看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感触颇深。《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故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这次暑假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让我懂得了很多安全知识,也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识。以后不管是在家里、学校还是社区及其它公共场所,我们都要牢记安全知识,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无论碰上多大的困难,都要努力克服,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在遇上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要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听妈妈说,这次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很多温州市民自发地排起长队献血救助伤员。我听了之后很感动,以后我也要做个不仅热爱自己的生命同样热爱他人生命的人。
读他的第七本书,没有什么新颖了,本书中反复出现的话和反复出现的例子在他的其他几本书里也有,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重读”还是会有新的思考,新的感悟,因为两年前的我,一年前的我和半个月前的我以及现在的我是同一个我也是四个不一样的我。
而且其实也是因为他的'书,自己从高中到大三这么多年睡眠不佳的情况有了质的飞跃。不过也如同书里讲的,知道太多理论都比不上自己去行动,也越来越觉得,自省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之一,自省让我们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去理解更多,去接受且包容真相,这样才能更多的更好的接受自己,而与自己和解的那一刻,拥抱自己的那一刻,世界才是亮的。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生命非常奇妙,可也非常脆弱。
——题记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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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之一,书中讲述了一位美国淘金者在西部遇险、挣扎求生的故事。在当时的大背景下,美国掀起了一阵西部淘金热,不过,在尚显蛮荒的美国西部大陆,对于很多追梦人来说仍然是危险重重的,无数的人被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伤,被朋友无情抛弃,又遇上了一条同样受伤而奄奄一息的狼。就这样,一人一狼,这这片渺无人迹的土地上,一边前进,一边互相戒备。最终,主角杀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来,等来了救援。
荒野小说是杰克·伦敦最具鲜明的特色之一。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白獠牙》,以及这部《热爱生命》,关于美国西部和阿拉斯加处女地的描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与作者早年当船员出海,历经艰险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杰克·伦敦只要有空闲,就不会忘记读书。几年的航海经历不仅锻炼了他的体魄,更让他读完了许许多多大师的作品。后来,他在一次写作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对于仅有小学文凭的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他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好学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学习。
《热爱生命》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
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在这个假期里,我还读了一本书叫《世界上最独特的生命》这本书主要讲了许多种奇特的植物与动物的生活方式,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种会假死的草和世界上最小的鱼。
世界上最小的.鱼是一种来自菲律宾群岛的名叫虎鱼的鱼,它的体长只有2毫米左右,小的简直不能称之为鱼,在菲律宾它们经常被装载一个玻璃球里,卖给附近的妇女当耳环。
假死的草来自非洲南部地区的沙漠。它的茎又粗又短,呈半圆状,表面有许多磷状斑纹,酷似一只乌龟。在骄阳似火的的干旱天气里,它会让枝叶全部枯死,只留下龟壳似的茎,让人很难相信它是一个活着的植物。
世界上存在着这么多奇怪的动植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由法国人文主义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坚持旧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影响很大,认为人是热爱生活的,爱生活就要顺乎天性,人的天性在于追求幸福和快乐,但需要选择和节制。
书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阅读,并禁得住反复阅读的并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时拿来翻阅与琢磨的。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又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感不到死的苦恼了。如果一辈子懒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怎样渡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斗争”人,应当赶快生活。
可是,现在还会有谁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
虽然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但我们能改变命运,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x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与《为何家会伤人》有很多重复的地方,其中举例也经常重复使用。虽然这样做必然有一定道理,但还是使我对它的评价减少了一星。
这是一本适合一边阅读一边反思的好书,通过反思,认识到了以前无意识中犯的.错误,相信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处理得更好。
有一个有趣的发现:在读这类心理学书籍时,发现以往在我眼中是混沌不定的行为世界,原来也有其成因和方向,是可以用理论解释的。如此未免令人失望,觉得无趣,但是当我发现我过了好久以后才运用书中道理印证了一件往事的时候,它又变得有趣了。毕竟,生活还是真实的,依然琐细又无常,充满细微的变化,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轮回着但依然独特着。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可能蜕变为一只五色斑斓的'蝴蝶。
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一直被捉的飞蛾,极力鼓动着双翅,我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是那样强烈,是那样鲜明!飞蛾那种求生的蕴望,令我震惊!一粒香瓜子掉进了墙角的砖缝中,过了几天竟冒出了一节小瓜苗,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
我想,生命都是自己珍视的小小昆虫,植物是如此,何况我们人类呢?
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所以,我们要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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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精彩片断选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正因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下,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下生命,选取死亡是再容易但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取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但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带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下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前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下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好处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前三章的内容对自己帮助比较大,逐字逐句去读,边读边将自己的经历带入其中进行自己剖析。
重新审视了自己的成长环境,重新认识了一次自己,认识了爱,自爱(内在的父母爱内在的小孩),学习到如何拒绝(不含敌意的坚决)与如何深爱(不含诱惑的深情)。
同时要开发慧眼,识世间一切事物的.本真,理解了为什么有一句话说“懂得很多道理却过不好一生”,因为看到的境界和达到的境界是两码事,。实践(经历)+思考,是让我们逐步达到预期状态的两架马车。
还发现,能使一个人静下来思考的书,就是适合ta的好书,适合每个人每个阶段的好书都是不同的。
愿自己可以不断修正心灵地图,通过阅读自愈,同时获得内心的秩序和安宁。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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