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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优秀14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优秀14篇)



工作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实用的工作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考。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作风过硬暖民心。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少数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看似“小毛病”,实则“大危害”,影响的是社会整体对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的评价。一次不文明的执法,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一件不规范的着装,都有可能伤害民心,导致巨大损失,因此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心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政法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条例》》明确了政法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职责,对这些主责主业,作为政法委书记不仅要了然于胸,更要有超常的预防能力,谋划在前,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借助“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百日会战契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和重大风险;健全机制,做好源头稳控,夯实维稳工作基础,全力抓好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组织拍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警示及典型事迹宣传片,持续营造氛围,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进一步深挖彻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法委书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条例出台后,威县立即进行学习,增强了政治站位,特别是在这次全国“两会”安保中,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在省市领导下,全县政法系统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期间安保任务。

政法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当前,新形势新情况带给政法工作许多新问题新特点,需要我们采取以变应变、以新求新的方法破解各种新难题。《条例》要求,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信息化、智能化违法犯罪的新动向、新威胁,要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网格日常管理app的使用、综治视联网全县联通等,打造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基层治理让群众“唱主角”,创新“枫桥经验”,打造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宁晋样板,深化农村“两会一队”建设,继续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和行业调解组织创建,实现“一乡一品”,谋划成立见义勇为协会,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同广大群众一起,携手构建综合治理、共建共享格局。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一、学习情况。

一是集中学习。我参加了云南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研讨班的全部课程。20xx年5月17日,中共五华区委政法委召开20xx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昆明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杨晓红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五华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霍延同志对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了讲话。二是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并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融会贯通。

二、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促进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二)必须学深学透,真正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好,学深、悟透、践行。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应该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精神结合起来,联系具体的工作实际,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熟读深研法规释义,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同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严格执纪、一寸不让,坚决做到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为法院系统的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律、守规矩的标杆。

(三)准确站位认真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院的整体工作上说,审判业务部门是“主角”,纪检部门是“配角”。纪检组在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下,更要把“配角”演好,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做到相得益彰。把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只能是极少数,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审务督察、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

(四)从严律己,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等行为。要切实履责担当,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落实监督履职行为,避免不敢抓、不想管、监督缺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抓班子、带队伍,养成极端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纪检组要强化对法院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与领导班子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积极发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严格避免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等渎职行为。

(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本位,克尽职守。“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正是保证工作圆满成功的一股灵动的“活水”,只有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人才是真正会工作、能工作的人。作为一名领导,乃至普通一员,也要勤奋学习,刻苦努力:一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树立终身学习思想。二要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毅力。坚持学习,重视平时积累,扩充知识储备。三要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干事创业的本领。

红色引领,党旗飘扬。作为共产党员的法院纪检人,我们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知行合一,抓细抓实,真正把自己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平常、严在日常、做在经常,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养成纪律自觉和做人有底的良好的习惯,不断向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而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党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铁军。一是强化政治建警。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常态化,把学习成果转化成政治自觉,融入筋骨和灵魂深处。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演讲、“擂台赛”、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导全警牢记“公安姓党”,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强化从严治警。持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持续抓好“纪律条令”、“禁酒令”等禁令条规,以及市局《机关作风建设“八不准”》等“十个专件”的落实。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理念,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一把手”要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对有苗头倾向的民警常提醒、常警示、常敲打,坚决防止队伍出现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三是强化素质强警。法制大队要在“法制课堂”的基础上创新形式、创新内容,以紧贴一线执法办案为宗旨,结合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证据指引,在全局范围内持续开展法制课堂进所队活动,就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各类问题进行指导。同时,要针对参培人员的接受程度,有的放矢,形成双方的良性互动,避免单向灌输,切实达到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的实际效果。四是强化作风育警。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干事、转作风”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分局党员干部在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担当意识、落实意识、质量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学习意识等十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明规矩,敢干事、能担当,转作风、严纪律,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质效和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担当负责、积极作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在如何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指导各项工作、助推党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坚持“干警战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治工作”、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必须打造过硬队伍淬炼忠诚警魂。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规框框。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镜、以《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警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固化完善常态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党委政法委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确立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廓清了社会上一些模糊认识。《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党委政法委“是什么、干什么、管什么”给出了最权威的答案,将党委政法委的定义、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法治化、制度化,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永恒目标。

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器,具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一直破浪前行、上下求索,始终不改“初心”和“使命”。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结合我旗实际,吸取先进地区经验,让“枫桥经验”和“雪亮工程”更接地气、更加实用,办成惠民工程、暖心工程,打造熠熠生辉的杭锦“新名片”。要继续深化“三三联动”政法工作新机制,集中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公检法司联动,特别是苏木乡镇要建立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所、村(社区)支部书记联合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行政村、社区要建立调解组,配备专职调解员,充分吸纳有威望的乡贤长者和村民代表参与调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进而成为我旗社会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支持者。

提升政法机关履职能力是工作关键之举。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就要挺身而出,坚决进行斗争,决不能做“爱惜羽毛”的“绅士”。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政法干警有足够的能力和底气,真正做到“铁肩担道义”。从我旗来看,经济基础薄弱,正处于后发赶超关键时期,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复杂的局势,农村牧区草牧场纠纷、大中专院校安置等各种矛盾交织。这就给我们政法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复杂多变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所以,政法部门要在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卯足劲,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能够胜任任何岗位、任何挑战。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政法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政法干警卸下包袱“大胆干”,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警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警撑腰鼓劲,为建设新杭锦贡献政法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对于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作为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门、平安建设“主力军”,肩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在学习贯彻《条例》上标准更高、措施更实、要求更严,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凝聚制度认同、发挥制度优势,不断开创新时代黑龙江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条例》,最根本、最重要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根本政治属性,是公安队伍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是事关旗帜、事关方向、事关道路的根本问题,是公安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党对公安工作根本政治要求,任何时候绝不能动摇。要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始终把坚定“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走深走心走实,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公安工作基本原则、思路方向、职责定位、实践要求等方面认识,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按要求及时、主动、准确请示报告工作,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到实实在在工作实践中,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政治本色。

二要切实用好制度利器。《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做制度执行表率,带动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让好的制度在执行中焕发强大生命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加强定期督查、专项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严肃查处违规、变通、规避制度或有令不行等行为,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三要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条例》明确政法机关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贯彻落实成效要直接体现到维护安全稳定、推动创新发展等工作中。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各项公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党中央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要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公安改革,巩固深化全省公安机关“六大工程”建设成果,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格局,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队伍是贯彻落实《条例》载体,过硬队伍建设是《条例》明确规定的“十项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做好各项工作根本保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牢把握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聚焦“四个铁一般”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健全完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大兴调查研究、深入思考、改革创新、埋头实干之风,不断转作风、优环境、惠民生,着力锻造一支党中央和省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上率下、全面从严、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一体落实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措施,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确保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一)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主题党日活动;加大政治学习力度,提升党员理论素质;树立“底线”意识,做到清正廉洁;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发挥正能量。

(二)打造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条例》对政法队伍建设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宁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原法制办职能合并后,对工作专业性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着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规矩,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障。该《条例》的规定,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又彰显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新时代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仅要积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我们作为基层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

作为政法机关的一支主力军,检察机关更要履行好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体现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

一要紧紧抓住正确政治方向这个主线。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鲜明的特征,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必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摆到首要位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坚定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服从大局、维护核心、主动看齐,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有半点含糊,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认真思考谋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意见,并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要紧紧抓住对党绝对忠诚这个根本。检察队伍的主体是党员,对党绝对忠诚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原则、政治信仰的实际检验,要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这“三个至上”方面,体现在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方面,也要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办文办事、遵规守纪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刻认识到,作为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全部工作都是党的事业一部分,都要与党的要求和目标同频共振、同向用力,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同心同德、步履坚定,真正把“政法姓党”作为永远不变的“根”和“魂”。

三要紧紧抓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前提。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条例》等重要文件紧密结合,努力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要坚持将重心下沉、将末稍激活,促进理想信念教育向系统延伸,向基层发力,确保广大检察干警永葆政治品格、永远忠诚于党。

四要紧紧抓住意识形态斗争这个要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要增强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的清醒认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进一步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好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可管可控。要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要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旗帜鲜明地与各种错误思想观点言论进行斗争,坚决反制各种敌对势力的攻击、诋毁、抹黑。要当好冲锋陷阵的战士,履行好“亮剑”责任,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把“两个维护”在检察机关落实落靠。

五要紧紧抓住深化思想解放这个利器。要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机关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创新驱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体现贯彻落实《条例》的坚定性。要坚持“敢”字当头、“干”字为先,明确释放出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改进、工作大发展的强烈信号,并确保这种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在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全程贯穿。要坚持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提供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抢工期、赶进度,全力服务和保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六要紧紧抓住坚决正风肃纪这个保障。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要始终加强对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敢于较真,勇于纠错,推动干警管理抓在日常、管在平常、严在经常,使广大干警自觉按程序、守规矩地办事、办文、办案。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阶段。要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的刚性和效力,落实落靠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纠正、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刀刃向内,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净化全省检察系统政治生态,为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条例》在政法、检察工作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政治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一)提高全民普法水平。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针对“三深化三提升”、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服务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加快推进法治示范村建设,在全县建成2—3个“法治工笔画示范村”,成为全省普法的新亮点;抓好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好“宁晋法律伴你行”微信公众号,利用“法在身边”栏目,谋划拍摄法治微电影;提升青少年宪法法律意识。

(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筹备组建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流程,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施意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平公正,提高公信力。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扩展公共法律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为全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公证机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公证流程和服务环境,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全面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公信力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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