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合规性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思考。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开灯时间: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分/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4、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根据每月评分总和之平均值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扣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异味、烫夸张的.颜色做夸张的发型,不留披肩发。
3、不配戴任何饰物,一天保持好妆容,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换衣,保持身体无异味。
5、工服和工鞋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污点,保持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优雅,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1、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时间不得在美容院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4、上班时间不准吃早餐、吃零食,违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上班时间,不准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7、爱护公共物品,仪器设备,不操作时处于关闭状态,拔掉电源,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8、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9、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准扎堆聊天,背后议论其它人和事。
10、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轮流值班,头牌值班如发现没值班,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分成。
12、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持各自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岗位工具的保养工作。
13、树立强烈的责任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盗和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给客人用超出护理范围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1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8、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没在和在一个样,很好维护企业形象。
19、员工之间不得互相包庇隐瞒,违者重罚。
20、树立团队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21、维护美容院利益,不得带情绪上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22、尊敬上司及领导,尊重同事,见面要问候,互敬互爱,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23、树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丢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丢失,如果顾客直接交与美容师负责,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没有直接责任人,则美容院全体承担。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大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5、推车放回原处,车面清理干净,抽屉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6、喷雾机不使用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座,三天1换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发套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块洗,数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产品展柜应保持干净,玻璃应擦干净。
10、地面、桌面、台面、电话、音响、vcd,仪器必须全面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花草及时浇水。
11、卫生间镜面、水池、窗户、地面、洗衣机、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2、更衣室更衣柜台面、镜子、梳子、窗户、地面、椅子摆放整齐,保持整天干净。
13、spa室地面、窗台、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净,不准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头,洗衣服,违者每次50次/罚款。
14、大厅窗台、镜子、地面、沙发、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净、衣服应每天扫尘整理。
15、饮水机应勤清洗,勤换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16、一楼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桌子、花瓶、电话、皮肤测试仪、vcd、功放,每天必须擦干净,顾客档案整理整齐,台面不乱堆乱放。
17、拖鞋应做到每天清洗,轮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净无异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随便乱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乱堆杂物,及时清理,做到无异哧。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完整版)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细化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13项。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服从调配,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努力做好团队建设,用心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4、领会、了解设计意图和预算资料,认真执行《施工控制程序》,掌握工程各项细节要求,并做好客户和工班的衔接工作,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切实了解客户要求,做好服务,树立公司形象。
5、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组织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公司利润的达成。
6、确保工班的人工费,并与工班签定《班组施工协议书》,交工程部备案,协调施工中各工种关系,掌握进度和质量状况。
7、对施工班组实施有效管理,对有关项目(规章制度、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工艺、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等)要详细交待,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管理,认真做好现场材料验收。
8、认真按质量体系要求,做好自检、复检,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工程的检验和客户验收工作,并要求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
9、及时准确传达工程部指示,并向上级及时报告下属工班的`运作状况。
10、负责编制详细的增减工程联系单,做好工程款的收取和决算工作。
11、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同意客户增减工程,若发生工程量增减,须有工作联系单,没有工作联系单一律不得增加费用。
12、有职责和义务推荐一班及施工人员。
13、用心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潜力。
14、关心一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
15、施工过程中,要杜绝以任何借口向客户借款和索取财物行为的发生,杜绝私自接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运作。
16、每一天坚持记好《施工日记》,认真填写《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1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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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员工宿舍能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使员工下班能获得充分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长期在办事处的;
2、申请人平均每月出差不少于16天的;
3、申请人是被公司人才引进的;
4、申请人在本公司工作年满3年以上者(包含3年);
5、申请人被评过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者;
6、申请人为公司特殊情况人员。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入住公司宿舍:
1、申请人患有传染病;
2、申请人有不良嗜好;
第三条 员工入住宿舍收费情况说明:
1、901室,面积约11平方,560元/2人
2、902室,面积约11平方,520元/2人
3、903室,面积约18平方,640元/4人
4、904室,面积约10平方,480元/2人
5、905室,面积约7平方,240元/2人
6、906室,面积约7平方,240元/1人
7、907室,面积约24平方,680元/4人
(1)、工程人员长期呆在办事处的,回来开会及培训人员;平均每月出差不少于16天的;免费入住。
(2)、一个月出差少于16天的,按照考勤出差天数,收取相应的费用。
(3)、房租费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缴纳。(其中房租费里面包含水费、电费、公摊电梯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每个人使用水电费的标准为:夏季40元;冬季20元,超过的由大家平分)
(4)、长期住宿的员工棉被需自理。
第四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其对宿舍的使用终止,应于离职起三日内迁离宿舍。
第五条 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长期住宿舍的员工负责监督管理,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宿舍水、电的管理;
2、负责监督宿舍的卫生;
3、维持宿舍秩序处理宿舍管理中的违规事件。
4、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义务,未经行政部统一不得随意改造或调换宿舍;
第七条 行政部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员工不得逃避检查,并须听从有关安排。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网线、玻璃、卫浴设备、灯、门窗、床铺、空调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与监督;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折叠整齐;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宿舍窗台上不得晾晒衣物;
7、电视、收音机的声音不得过大,以免打扰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8、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们睡眠的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借宿;
10、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11、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各房间的卫生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4、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水器不用的情况下,拔掉电源;
16、夏天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天不得高于20度,遥控器放置明显处。
17、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18、住宿人员须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间倾倒饭菜。
第十条 违反本制度第九条各款规定者,后勤部分将视情节对其处以一定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由人力资源部视情况处罚:
1、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2、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擅自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偷窃他们财物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物品,应经宿舍管理员检查,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并有修改权和废止权。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执行。本规定自七月起初步实施。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景予以调整,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学院实行集中住宿与管理,作息时间为早6:00开楼门,周日—周四晚22:30锁楼门,晚23点熄灯休息,周五--周六(节假日)晚23点锁楼门,23:30熄灯休息。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熄灯。
3、严禁未经批准的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22:30后进公寓区的学生即视为晚归,23:00后未进入公寓的视为夜不归宿。晚归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并在本楼宿舍管理人员的《晚归记录簿》上登记,学院钢铁连、大学生自律委成员、各系行检委于每晚22:30后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并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为保证公寓安全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外来人员。
5、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6、学生宿舍是学生团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礼貌住宿,坚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7、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网络应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礼貌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公寓楼内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宿舍内的公共家具、设施出现被故意损坏的情景,由该宿舍长查明原因,分清职责。主要职责人按家具、设施的现价或维修价格赔偿;如原因不清、职责不明时,则按该宿舍成员均摊赔偿处理;如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赔偿后还要给予主要职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入住后,应由宿舍长代表本宿舍成员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签署《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长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别保管,宿舍长组织本宿舍成员对《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进行贯彻学习。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乱画,床上不准挂床帘。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每周全体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整理内务卫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将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完毕,将垃圾务必集中倒入楼下的垃圾桶内,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严禁在任何地方张贴广告。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外来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留宿异性,一经发现,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不准私自撬门锁、暴力破门。门锁损坏、钥匙丢失,要及时向学生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严禁在宿舍内、宿舍间私拉电线、网线,严禁宿舍内使用或存放以下违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机、酒、蜡烛、吹风机、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磁炉、饮水机、大功率台灯、酒精炉、酒精灯、变压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弹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对于查处到违反安全用电的情景,要落实到学生本人,并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5、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从事经商、代销代售等盈利性或经营性的收费服务活动。严禁私自在公寓区从事商业经营、宣传活动。
7、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区内为无烟校区,严禁学生在学校内吸烟、喝酒,对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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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所有工作部门均应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的规定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凡本学期的档案,原则上由行政、德育、教学、总务、安全办分块建档,每学期末,统一汇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管理。学校档案室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分管。
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和政教处必须明确专人分管本部门工作。如有人员调动,必须做好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员和各处、室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的业务,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档案工作,并做好归档记录。
四、学校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借,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才能借出档案室外,并于当天归还。
五、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必须整本借阅,不得散借,摘录档案内容需征得管理员同意。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3.1 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4.1 宿舍人员安排:
4.1.1 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免费(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4.1.2 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 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 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 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5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 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 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 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2 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并罚款5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4 宿舍卫生检查及评比方案:
4.4.1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杜绝安全隐患。
4.4.2 宿舍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宿舍检查评分表》上。根据《宿舍检查评分表》上的记录,发现不良事项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宿舍内员工在规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将给予罚款50元。
4.4.3 公司每月派人进行突击检查,如有发现卫生不达标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脏乱的杂物,乱摆乱放,影响宿舍环境的,如有发现,没收处理。
4.5 员工离职与钥匙管理:
4.5.1 员工离职或退宿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5.2 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扣罚50元。
4.5.3 有钥匙丢失者必须上报宿舍管理员,由其重新安装门锁,所配费用由丢失者全额承担。
4.5.4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天办好相关手续后搬离宿舍。
5.1 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5.2 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项:
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紧急通道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火)门关闭。
。
为了确保我所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或调换存放位置。
3、消防标志要清楚。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5、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定期对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7、严禁擅自乱拉、乱扯电线及私自改造线路,严禁各室内、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及消防部门明令禁止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9、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存储,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0、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纸箱、纸盒、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500ml)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1、发生火警、火灾时,要迅速、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同时报警。
一、目的: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员工入住前需先到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宿舍的调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3、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4、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二)、纪律管理
1、严禁在宿舍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区。
2、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3、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0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轮流值日,值日员工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2、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五)、探访管理
1、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3、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将情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宿舍管理员可酌情予以10—100元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 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职业道德;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 晋升核定权限:
(1)高层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核定; (2)副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4)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级公司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事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 纵向发展
二、 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择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适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可以在公司内重新选择如工程到预算,再晋升为某一系列岗位管理职位;或者是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各岗位的调整。(集团—开发公司—环境公司—酒业公司—贸易公司—物业公司)
第三章 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职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部门经理为辅导人。
二、 实行新员工与部门经理谈话制度。新员工入公司后三个月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与新员工谈话,主题是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大致明确职业发展意向。由人力资源部跟踪督促新员工谈话制度执行情况。
包括员工知识、技能、资格证书及职业兴趣情况等内容,以备日后对照检查,不断完善,一般每两年填写一次,新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填写。
四、 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员工需根据目前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及科目时,考虑从需求出发,参考员工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五、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没有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机会,员工个人一年中考核情况及晋升情况,并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六、 各部门经理在每年底考核结果确定后,与本部门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七、 员工根据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调整能力需求,以适应岗位工作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八、 职业发展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员工培训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训记录等,作为对职业生涯规划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一节 员工晋升的基本条件
二、员工晋升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职务晋升资格:
(3)具备拟任岗位任职条件:自身基本条件符合岗位说明书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考核成绩要求在80分以上。
第二节 员工晋升的办理
一、 晋升时机: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为保证高效运作,同时充实内部人才储备,人力资源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员工晋升。
(2)职务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可随时依本办法晋升程序办理晋升。
二、晋升办理程序
1. 确定拟提升职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人员需求,定期发布拟新任领导者的职务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
2. 推荐合适人选:
(2)自荐:由员工自荐的,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公司经理核查后交人力资源部。
3. 晋升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格》(附件四:主管人员适用;附件五:管理人员适用)。
4. 决定人选: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会议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由最高核定人签发任命通知。
第三节 其他相关规定
一、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三、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五章 职位轮换
一、职位轮换的对象:
(1)在同一职位超过五年的管理人员;
(2)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储备领导者优先。
二、办理程序:
(1)每年根据公司运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拟定参加轮换的管理岗位名单。 (2)职位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六章 储备领导者管理
定期统计分析各公司的人员结构,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一、储备领导者的条件:
工作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具备较大发展潜力,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中所希望任职的职位是公司的核心关键职位。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关键职位。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对公司中的职位进行分析,确定哪些是关键的,是需要建立人才储备的职位,并明确关键职位要求。
(2)接-班人的来源。由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推荐,或每年办理员工晋升时选拔出的后备人选。 (3)对初选的接-班人的考核。按其计划要接替职位的要求进行考核。 (4)储备领导者的任用。公司出现职务空缺时,直接办理晋升审批手续。
第七章 领导者优化体系
系统性地发现不合格领导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最后用公平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
优化流程:
一、找出不合格的领导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不合格领导者:
(1)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可接受”的;
(2)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为“不可接受”,同时年度考核为“需要改进”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达到要求”的。
二、 收集每个个案的资料,并进行分析。对于部门经理层,由人力资源部准备个人材料,组织对不合格的领导者进行讨论与分析。对于主管人员,由所在部门准备个人材料,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分析。
三、 决定处理策略
领导者表现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过事前资料搜集以及会议中充分的讨论后,拟定相应的处理方法报总经理批准。
(1)降级使用:对于能力不够的领导者予以降级,但必须按比例严格执行。 (2)轮换:对于能力不适合现职的给予职位轮换。
措施处理。
(4)解雇:解雇无改进可能的领导者,但也给予情有可原或仍有潜力的领导者改进的机会。
为了更好地体现员工晋升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 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 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 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 人事审批权限
1、 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 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 晋升管理流程
1、 员工晋升申报
1.1. 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 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 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 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 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 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 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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