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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活着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很久前就知道《活着》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才了解,今天才翻这本书,让我获得不少感慨。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边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初读《边城》,给我这样的感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美丽的小城里的动人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仿佛离开了城市,来到了一个幽静凄美的小城,听作者娓娓道来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开始读边城,在赞叹茶峒淳朴的民风。那里依山傍水。老船夫,翠翠,黄狗,三个人物过着安逸的生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老船夫坚持摆渡不要客人的钱,客人坚持要给,船夫也去城里买上茶叶,烟送给那些过客。翠翠天真烂漫,帮爷爷摆渡,带着那条黄狗。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傩送抓鸭子,种种的描写,都看出茶峒这里质朴的民风。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边城,一个纯净的边城。这些就是抛开《边城》的故事我所能看到的。
这本小说不仅仅是对茶峒小城的景色的描绘,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偶遇了傩送,翠翠的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人,傩送也记住了翠翠。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美好的。但大佬和傩送同时喜欢翠翠,他们说好了轮流给翠翠唱歌,谁的歌声能打动翠翠谁就娶翠翠。后来大佬的死,老船夫的死,傩送的走使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悲剧。翠翠和傩送的爱情并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他们的爱情也像这本书一样,平实,他们的爱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老船夫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尽了心,在一个风雨夜遗憾的死去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这个是支持老船夫活下来的精神支柱。老船夫的独生女因为一桩老船夫看起来很失败的婚姻死去了。所以老船夫就尤其的关心翠翠的婚姻大事,他希望翠翠能找个好人家,不要像自己的女儿那样。老船夫的后半生就是为翠翠活着。大佬和傩送的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也有着边城人们都有的质朴。他们用唱歌这种方式比试,追求翠翠。而翠翠对待感情的羞涩使得大佬溺水死去了,使傩送走了。傩送该不该回来呢?傩送他爱翠翠,可是他抹不去哥哥死去的伤痛。如果他回来了,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哥哥死了,他却娶了翠翠,这绝对不是傩送这个讲义气的人会做出的事情,也许经过时间的洗礼,傩送会回来的,也许不会。作者也没有给我们这个答案,故事发展到了悬疑的顶端戛然而止。作者说:“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只留下可怜的翠翠孤单的,凄凉的思念着,思念着傩送,爷爷。这部书的风情,故事,人物,景色都是美的,最美的我觉得还是它的结尾,因为无论傩送回不回来这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凄美。试想:过了几十年,已经人近中年的傩送终于出现同样也变老了的翠翠的面前,多年的等待终于换来的结果,会给人怎样的感动?如果过了几十年,傩送始终也没有回来,翠翠一直孤独的等待着他,翠翠会永生不嫁,以祭奠她那死去的爱情和那坟墓中的心灵,这样的结局依旧很美,因为回忆才是永恒。等的滋味,只有心中有期待的人才会体会。等到何时,又如何等待,忍受着自己执著的苦味,肆任时光流逝,倔强地不惜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美好,只是默默等待那个或烂漫或无言的结局。等到海棠花落,共看日落月生、风起云涌,是不惜等这一遭;等到事与愿违,无奈沧桑已变、物是人非,是可惜荒废这半生。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不及的泪水,而是应属她的那份幸福。
早几年前读《边城》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有多么特别。可是,近期充实拾起它的时候,却带给我一种淡淡的忧伤,字里行间有一种让人向往的淳朴与简单。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翠翠,你是否还站在斑驳的小木船上,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你的心是否早已随他徘徊于远端的垂阳,久久不归呢?我明白世上最苦的味道便是等待,静坐在那儿,等,等着生命的流逝却无法挽留。等时过境迁,却不流一滴眼泪。你曾告诉过我,你喜欢等,因为等能让你感觉你正一步步与他相遇。你喜欢等的味道,因为它是时间,记忆沉淀而酝酿的。
这湘西边远的小城原本是静谧的;这破旧的渡口原本是残缺的;这时间流淌的故事,原来是没有的;然而因为渡口承载了他和你的承诺,故事因为有了你的等待,这小城开始布满了馨香。你难以忘记你和他邂逅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和他交换了生命的誓约,从此你用等谱写人生的奏鸣曲,你每天闻着等待的味道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的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他!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下走你对他的等待。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等....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二十年来生者多已成尘成土,死者在生人记忆中亦淡如雾,惟书中人,俨若可以不死。”
那样一个少女,在古老、寂静的水乡叙述着她羞涩的爱情。在那样一幅山水迷蒙的画卷中,永远印刻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老人永远想要保护那女孩,而那女孩永远需要那老人的呵护,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
黝黑的皮肤,清明如水晶的眼眸,让两位年轻人爱上了她;如燕雏般渴求的眼神、寻求依靠的目光,让爷爷不忍离开她,并为之操劳终身;不知不觉到来的青春,蒙上羞涩,带着些许萌动,最终却无法掌握命运。
翠翠,翠色如翠竹,亦脆弱。
爱情来得如此简单,几面之缘就让爱苗滋长于心。然而旁人的促成似乎更多于本人的意志。旁人并没有强加,而他们其实早已心意相通,只是不曾表露。隔着山水,这感情来得如此朦胧。
爱情却进行得如此艰难,没有兄弟间的角逐,只有全身而退。是为了翠翠的幸福而退出这场游戏放她走,还是为了兄弟间的情谊,不忍抹杀。最终牺牲自己,让爱成为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心割裂。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在这个寂静的水乡,从未说出口的“爱”字,从未流露过的感情最终让一切心绪归于平静,却让人心如止水,望眼欲穿。
纵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有命运弄人。为命运所掌控,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离,悲剧早已奠定,让所有臣服者绕着既定的圈走,默默无言,只剩泪水。
为何只剩守候,为何要守望幸福,为何让萌动的心羞于见天际?若是成为命运的掌控者,也许一切都会艳阳高照,照开愁云密布,照亮城里城外,照亮左岸右岸,照亮山水两头。水的一头会有鸳鸯共双溪。
全境抑郁到不能自已,然而让人不忍逆转……。
左手萌动,右手羞涩,独属《边城》,独属“翠竹声声,不闻其声”。
一个人,一座城;一边憧憬,一边失落。梦,何时驻留?
《童年》主要讲述主人公阿廖沙从3岁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童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通过对高尔基的《童年》的阅读,我被主人公阿廖沙凄惨的童年生活深深刺痛了: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幸亏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会用自己胳膊为阿廖沙挡鞭子,尽管每一次会被抽得红肿,他也不后悔。最后这个善良的,强壮的人,却被活活的压死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是令人窒息的,那时候的人没有亲情可言,他们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如果不是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的支持和爱护,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就更加黑暗了。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真是太幸福了,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还有老师慈母般的温暖,欢乐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跳动。我问过许多同学,“挨打”是是什么滋味?他们都说不知道,因为我们的父母从来不会真正的毒打孩子,我们自然无法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但是我从书上的描述中可以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入骨髓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暴力,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在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幸福和快乐的。
天哪,不比不知道,这样一比较,终于明白了“天壤之别”这个成语的意思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爱包围着……但是我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现在开始吧,我决定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们,爱护它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童年生活留下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童年》了,我脑海中隐约记得有人说过“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般,读新书就像交了一个新朋友,读老书就像和老朋友重逢。”那我这次就算与《童年》再度重逢了。即使是已经读过了一遍,但第二次的阅读仍然让我有许多收获。
童年每个人都有,都经历过。童年是我们每个人的回忆因为她美妙、快乐、幸福……所以她值得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恐怖、悲惨、充满仇恨,甚至令人不敢去回想。我相信当高尔基在写他的“童年”时,他的心中一定是惧怕的、抵触的、哇凉哇凉的。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这是高尔基最真实,最简洁,最动人心扉的内心独白。高尔基幼年丧父之后,母亲又抛弃了他,把他扔到了外祖父家里。他童年中的恐怖、悲惨就是从这一瞬间,这个外祖父,这双绿眼睛开始的!他暴躁、贪婪、自私。才足以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高尔基,有次竟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生了场大病。这不仅仅是家庭的不温暖,冷酷无情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冷酷无情。
就在这时,外祖母来了。“她微笑的时候,那黑的像黑樱桃的眼珠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她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的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个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眼睛,她的内心却折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的腰弯的几乎成了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的也像这个动物。”这是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在《童年》中这样的文字数不胜数,这足以证明外祖母对高尔基的深刻影响与印象。足以让他在多年之后,还能回忆的如此清晰。
在童年时,她是高尔基的灯塔。她的善良、乐观,心里那无私的爱影响着高尔基,也让高尔基和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她相信善总会战胜恶。最最重要的是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常常讲给高尔基听丰富了高尔基的内心。比那个暴躁、贪婪、自私的外祖父可好的多了。
“小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这是对小茨冈舞姿的描写,虽然小茨冈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争强好胜,喜欢逞能。但他也算是高尔基的知心好友吧。可他最后还是因为舅舅的自私,在一次搬十字架的时候,被压死了。
高尔基不向丑恶势力屈膝,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他还十分坚强和勇敢。
最近,我读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童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父亲去世、弟弟夭折之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因争夺家产打架争吵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有母亲在失去丈夫和儿子后整日的闷闷不乐。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真是太悲惨了!他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殴打,舅舅们的谩骂,还有同龄人的戏弄。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每次在受伤后,外祖母都会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还为他上药、包扎,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自信。
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来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奋斗,为人民、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明天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捍卫美好的生活。
小说《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代表作,作者以19世纪末期美国家庭生活为背景,根据对自我的家庭及成长过程的回忆,讲述了马奇一家四个女儿由少女成长为成熟小妇人的岁月经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妇人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小妇人》是奥尔科特的一本自传体小说。整部作品没有此起彼伏的情节,但是其中温馨的生活和纯真的情感深深地感动了我,让人读起来倍感温暖。
作品讲述了父亲离家从军,四姐妹与母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的故事。在和家人、朋友、邻居的友好相处和互帮互助中,姐妹们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苦和温馨,使她们逐渐长成了一个个成熟的“小妇人”。
四姐妹性格各不相同,但她们共同的特点是互助互爱、自强自立,一齐支撑起困难的家庭。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乔,她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孩,也很懂事,当她得知父亲生病住院时,把她珍爱的漂亮的长发卖来换钱,将钱交给父亲。虽然钱不够,但却表现了她能勇敢地担起家庭的职责。我也想期望自我像乔一样,为了自我的梦想,为了身边爱我和我爱的人,勇于担当职责和追求幸福。
这本书教给我即使在困难中也要充满自信和期望。期望我能够真正长成一位合格的小妇人,像书中的四姐妹一样,得到幸福的人生。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明白自我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好处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明白,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样说她会失去原先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就应怎样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明白该怎样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期望自我的孩子透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感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职责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一样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一样的性格四个不一样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之后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我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我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职责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状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状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齐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我的形象,她能够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明白怎样让大家喜欢自我,她拥有很高的交际潜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状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明白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我爱的人和爱自我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我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能够理解,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理解。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财富是什么?我想有人会说:“是金钱。”那么真正的财富又是什么呢?真正的财富就在你我眼前,那就是职责。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你此刻的职责呀,就是好好读书。”也许,那时的我们对此话并不是很了解,可如今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无形中就在默默履行职责。
20世纪,美国的一位意大利移民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的积累最后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意外变动使他破产,储户也失去了存款。当他拖着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要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件事你是没有职责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但在道义上我是有职责的。我就应还钱。”偿还的代价使他和家人过了39年的艰苦生活。当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道:“此刻我最后无债一身轻了。”
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汉水完成了他的职责,却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职责,始于生而最后死,它涵盖了人们生命历程的全部。一个人从生到死无疑是在承担职责中生活。职责使人生绽放光彩,是一个人生命价值的体现。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都有职责的由来和产生。
特迪,亲爱的,我真期望能……”我将这些对话都圈划了下来,总是想回味一下,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是因为《小妇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至深处的东西。看着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能够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感情,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喜怒哀乐,感受一下人性美,书中的事也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关于爱,其实很复杂,有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敬爱。这本书将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且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我想《小妇人》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具备了,此篇读后感的写作者王闻洲也拥有了。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那里开始——如四姐妹,每个人的目标最终也要在家中落脚。期望读到此书的人都能在生活的一刻中驻足,体味它的美。
阅读,总是能够带给人感悟,思索,享受阅读,使你的人生多了一份平静,合上手中的《小妇人》,心中感慨万千,回顾起这本书叙述的故事,竟是如此引人入胜。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职责,叫做“驯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王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小王子》是一本可以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美好,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后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可以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该会变得更美更好!
《小王子》讲述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关于。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酷的人,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中的小狐狸是智慧、爱的化身。其实在许多外国著作中,狐狸不像中国作品中描写的那么狡猾,无耻。他们充满了温情,充满了智慧。《金色的脚印》中的狐狸一家,它们懂得爱,懂得知恩图报。虽然小狐狸是被铁链拴着的,老狐狸也分明知道这样做是徒劳的,但它们还是一有空就咬那根拴铁链的木桩。它们不在乎累吗?不,它们在乎。但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这点算得了什么?这种生死相依、爱子情深的亲情怎能不让人感动呢?《小王子》中的狐狸是智慧的化身,它善解人意,有爱心,驯服了小王子。教会了小王子责任、耐心、规律、责任是什么,教会了小王子学会等待,学会信任。正如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小狐狸教会了小王子“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它给小王子带来了快乐。使小王子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什么。
动物尚且知道感恩,知道责任,拥有耐心,动物尚且知道维护亲情,生死相依。动物尚且知道沟通与理解。我们人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难建立,多疑,猜忌,隐瞒……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而又复杂。尤其是很多大人,他们忘记的“驯服”,忘记了生活中很多美好需要等待和耐心。他们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忘记了很多眼前以外的东西,忘记了:久未看望的白发父母,近处远处的朋友,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朋好友,久未走动的旧邻,还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他们在追寻什么,又在忙碌什么,恐怕有时连自己都不知道。我还记得我一个亲戚在看望一位长辈时,泪流满面地说:“我整天在单位忙碌,伺候领导,对我的姑姑生病了,直到住院我才知道。我还不能伺候一天。我到底在忙些什么,我做的到底有何意义?”
是啊!生活的真谛是什么?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最近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这篇小说,《项链》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项链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
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文章写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由于买不起名贵的项链,就借,结果在舞会上弄丢了,又买了一个真项链还给了朋友,从此身背债款,在钱要还完的时候,再次碰见当年的朋友,朋友告诉他项链是假的时候,这女人。可想而知,这正是上天对她的惩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爱慕虚荣,斤斤计较,自然美才是真的美,心灵美比一切更重要。我们只需做回我们自己,最真实的自己。
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
它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玛蒂尔德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读完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项链》,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个出身贫寒的漂亮姑娘。出于无奈,她嫁给了一个小职员——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他的丈夫十分疼爱她,她却不满足于现状。一次她的丈夫拿回来一张请柬,是他们科长的聚会。她为了在聚会上风光,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她果然在聚会上艳压群芳。可聚会结束后,项链却不见了。这个贫寒的家庭到处借钱,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可为了还债,他们起早贪黑,她的美貌在劳作中消退了,她变得跟平常妇女没什么两样。一次她和朋友在街上遇到,她将真相告诉了朋友,朋友大惊,其实,那条借她的项链是假的。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一味追求那些虚荣的东西,我们应当克制自己,别让虚荣心作怪。因为虚荣的人终将失去一切。
读完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文章后,让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传奇人物。《项链》这篇小说让我感到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深厚,人的虚荣心的可怕,及勇于承担责任的伟大。
从夫妻感情的力量说起。从丈夫拿回邀请函的喜悦心情中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希望与妻子一起参加一次像样的晚会,再从他宁愿舍去自己期盼多时的猎枪去为妻子做一件好衣服去交际,要知道男的比女的更需要人们的尊重(在社会交往方面中)。想想看,当朋友叫他去打猎时他却没有枪,这会使他多么的尴尬,最能体现他们感情深的是一起为那昂贵的项链还账的事,到了深夜他还在为那5个铜子一点一点的努力,同时妻子也不再重视自己的美丽,用自己的青春和美丽去换那账本上的一个数字,就这样,十年,他们一起相依为命了十年,一起努力付出了十年。
从虚荣心的可怕来说这篇文章。文章的起因就是从这个令人厌恶的词语开始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主要是怎么看待“美”这个字,我认为一个人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在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一定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女主人公为了自己外表的一时的丽而葬送了自己十年的青春,足以可见一个人的虚荣心有多么的可怕,同时也告诉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的我们不应该被虚荣所占有,要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本文的主人公最令我敬佩的是他们那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做人真正的意义从他们当时的生活情况看,做件衣服、买把猎枪都是那么的困难,更别说是一条钻石项链了,因为那条项链他们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全搭进去了,去交换一个对于一个十分富裕的人家的一件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们是可以把责任推向别的地方,或是请求她的原谅,但他们没有那么做,他们没有把自己的责任感及做人的本分丢掉,来换别人的原谅,而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偿还,使事主的利益不受影响。
这片文章告诉了我爱情力量的伟大与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是要经历磨难的考验永恒不变的,还告诉了我虚荣心的可怕及对于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伟大。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也许是深为女生的缘故,我看过不少爱情小说,也总薄情别人的故事,但是夏洛蒂的《简爱》却能让我读上一遍又一遍而不见腻味。也许你认为夏洛蒂仅仅是为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但我想说,你错了。夏洛蒂重点并非如此,而是女性的独立意识简从一开始开端,就被迫的生活在孤独之中,这使她渴望情感的包容,珍惜一切,虽然她曾经被压抑自己的意志和理智,但她最终还是从中解脱出来,独立的抉择自己的生活。
最初我曾为简的悲惨命运而痛苦,但在一次有一次的阅读中我发现:那是挣脱命运枷锁的必经之路。追寻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最关键便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的那份倔强,独立。也许也只有如简一般的人才能经历如此还保有自我吧。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却使我觉得那是最完美的结局。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恋人都拥有着王子和公主的美好,但是那份幸福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简爱》自8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多年。但是时光并不影响它的光芒,它诉说着一个永远不会褪色的道理: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中国通史》讲的就是中华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华的兴衰,纵跨中华五千多年历史,上起先秦,下到澳门回归。中国通史这部作品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通史的观后感四百字优秀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他的名字叫《中国通史》的第27集《丝绸之路》。
当时在汉朝的时候,皇帝打算派一位使臣去远方的西部,可是,没有人敢主动出来,有一位名叫张骞的人,他却主动站了出来,并要求自己可以去西藏,为东西两部的友谊作出贡献。就这样,张倩带着一个大部队,前往去西部的路上。可是当时的地理位置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况且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此行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里,而且要前往去西部的路上,还必须经过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就是匈奴的领地,他们必须小心翼翼的,要不然就得被匈奴抓住了。他们还是没有躲过难关,被匈奴抓住后,流放到了一处十分寒冷的地方,当天和他的团队。靠着坚强的意志,成功摆脱了这次难关,他们还是没有来到西部,而是来到了一个很临近西部的一个小国家,名叫大菀,这儿的皇帝十分欢迎张骞一行人,好好的招待了他们,这里的皇帝十分乐意能与汉国建立好友情。但是张骞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西部,所以只能无功而返。
第一次前往区西部的路上,就是12年,但是张骞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能不能在历史上名垂千古,就靠这一次,第一次去西藏十分顺利,但是在他回来一年之后,他就去世了,班固的弟弟班超,十分像第二个张骞,他们翻过崇山峻岭,像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叫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的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因为当时一些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用一些名贵的布匹,也就是丝绸,所以这条路就叫做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连通着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意,丝绸之路能使我国和其他国家紧密相连,让我国变得更加出色。
我们中国人应该让丝绸之路更加发扬光大。
中国通史共有十本,是从史前一直到清代的一些故事和文物。
第一本先概括了中国古人类化石,又说了想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草和尧舜禅让等史前神话故事。接下来是夏、商和西周中的一些事,我感触最深的是残暴的商纣王和烽火戏诸侯。商纣王为了一个爱妃不理国家大事,还心胸狭窄,连别人为自己叹口气都要坐牢。还有烽火戏诸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爱妃)笑一笑,就戏弄各个诸侯,让诸侯不相信他,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第二本和第一本很相似,讲了春秋、战国和秦国。春秋时期的宋襄公自称是个仁义之师,根本就不知道兵不厌诈,还屡次丢掉胜利的机会,说自己不能用卑鄙的手段取胜。在春秋时期还出了不少名作,比如孙武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老子的《道德经》。春秋后是战国,秦魏楚燕赵齐韩七国展开了一场和长达254年的大战,其中也有不少有趣的小故事。商鞅变法讲了商鞅在南门竖一根三长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抬到南门,就赏金10两,过了一会儿,又改成了赏金50两,有个汉子抬到了,真的得到了五十两,后来人们都相信官府,秦国就变强了。
第三本也差不多,不过是汉代很三国。汉高祖刘邦能大败西楚霸王项羽,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要比运筹帷幄,我不如张良;要比治理国家我不如萧何;要比领兵打仗,我不如韩信。而我只是善用这些人。刘邦宽容守信,可他的妻子吕雉却卑鄙狡诈,在刘邦死后擅自纂权,杀了刘邦的四个儿子,还立最无能的刘盈为太子。还有三国时代的董卓专制、曹操起兵、桃园结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
后面还有七本,讲的分别是隋、南北、晋、唐、宋、五代、辽、金、西夏、元、明和清的故事、我就不一一给大家讲了。
翻开《中国通史》这本书,首先看到的是前言,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面对风云变幻、迅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只有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充实人生,创造未来;只有借鉴历史,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人生;只有学会反思历史,才能更好地认清未来。随之翻到目录,这本书写的是从有人类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间的事。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才能对我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才能是我们拥有中国人应有的优越感,但是正如先前所说,中国的历史书籍多如牛毛,又多以古文为主,对我们这些对古文向来不怎么“感冒”的人来无疑是一味难咽的苦药。《中国通史》以白话文的形式对中国历史进行阐述,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滋润我们那早已干涸的历史细胞。历史蕴含着经验与真知,它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成功与失败、兴盛与衰退、辉煌与悲怆、交替与更新,也预示着人类的未来。
我们不是搞历史的,不许对中国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然而我们却不能容忍对我国历史的无知,《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看。
这个暑假我看了中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部历史专题片——《中国通史》。《中国通史》是一部百集纪录片从第一集中华道路,第二集中华祖先,第三集农业起源,一直到第一百集帝制的终结。从远古社会到封建帝国的败落,一集集,一段段,为我们展现出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这部纪录片堪称一本完整的中国历史。
看了这部纪录片完全改变了我内心对于历史这门学科的偏见,或者说,终于满足了我内心对于历史的需求。以前我认为历史十分乏味,无趣,但现在《中国通史》这部纪录片让我看到了一个生动的历史,一个生动的中国。
在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十六集“孝文帝改革”,从拓跋鲜卑的改革努力,到首次尝试失败,进而回溯为什么要入主中原,再忽而转到今日生活在苦寒之地的大郡一家。而后,由孝文帝与冯太后的亲民之举,带出春耕传统、大同附近保存至今的黄糕习俗、秦汉以来的籍田活动等。因而有了横纵大背景与个体人物事件交织的逻辑,让用“穿越”去了解历史不再只是无厘头恶搞,而变成了一种精彩的叙事手法。
逻辑线索的另一个好处,是提供给观众更多自修的可能性。看完第三十三集“魏晋风度”,我第二天就去搜出了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看完第三十九集“魏晋佛教”,忍不住查了查慧远和尚的《沙门不敬王者论》。这些史料,除非专业需要,很少有人会主动想起去研读。
在看到《中国通史》的最后几集时,基本上已经没有人评论,观看量也很少。但其实每一段历史都会给人们带来一份独特的感受,一份别样的体会,所以让我们珍惜每一段历史,别让它被埋没,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中国历史的辉煌。
作为一个历史迷来说,非常喜欢看历史题材的纪录片。这部纪录片以前在央视六套上没看完,近几日一直在从头开始补看。总体来说还是制作得相当不错的,呈现了中国历史的大致脉络,从中华文明的起源讲到了封建帝制的覆灭,全面地讲述了整整五千年的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
夏商周、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辽、金、西夏、两宋、元、明、清。每一个王朝的兴起、经济文化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朝代的衰弱更替都是由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造成的。每看完一集后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触,感受到古老的文化和古人的智慧。直到如今,古人的智慧和他们所具备的高尚的品格还依旧有很大的影响,这些早已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融入进了中华文明中,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无数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中获得许多的感悟,然后以史为鉴,从而更好地把握现在。这才是历史的留给后人的真正价值,它真正的的意义。
风轻轻吹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一支商队正在缓缓前进,留下一串悠扬的驼铃声……。
丝绸之路是一条伟大的路,一条极具历史意义的路。怀着敬佩与自豪之情,我观看了《丝绸之路》这部纪录片。本片生动形象地讲述了丝绸之路的诞生与发展。闭上眼睛,络绎不绝的商队,高鼻凹眼的西域商人,五彩缤纷的绫罗绸缎,频繁往来的各国使节,像电影一般在脑中放映。眼前似乎又见到了那个商旅不绝,繁华兴盛的黄金时代。而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张骞的郎官。没有他的探险,就没有伟大的丝绸之路。
历史上,每一次的探险几乎都改变了世界。
几百年前,一位叫麦哲伦的探险家带领他的舰队环球航行。从这一刻起,人类首次证明了地球是球体。首次对地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科学的种子渐渐生根发芽。几十年前,一位交阿姆斯特朗的宇航员小心翼翼地在月球迈出一步。从这一刻起,人类自诞生起就存在的登月之梦被圆上,人类航天技术被推向巅峰,地球为之沸腾。正如阿姆斯特朗所说:“这对一个人是一小步,但对全人类是飞跃.”几年前,一位交吴京的演员拿自己的全部身家进行探险。从这一刻起,无数国人爱国的心熊熊燃烧,促使中国快马加鞭地前进,全世界也随之而改变。几个月前,一位叫阿瑟·阿什金的物理学家获得了诺贝尔奖。从这一刻起,由于他在物理学上的探险为我们观察和控制生命体的内部结构创造了全新的机会。
探险,创造了丝绸之路。探险,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今天我看了中国通史,虽然我看了,可是我真的不确定我看的是不是对的,不过,这不影响。我看的是三国时期诸葛亮到魏晋佛教。
一开始,他是从刘备托付给诸葛亮国家大事开始的,当时,魏国大败蜀国,而诸葛亮又是当时的大臣,所以他要把蜀国的经济重新恢复。所以他先要平定南方。南方一直有很多豪强乘着刘备去世来造反,可是蜀军在诸葛亮的统帅下,很快就打败了那些豪强。现在就只剩豪强的首领孟获了。从此就有了七擒孟获的故事,最后,孟获终于臣服诸葛亮了。现在没有威胁了,诸葛亮决定发展经济,所以他改进了盐井,本来是战乱时期,盛产盐的属国现在在战乱时期根本没有经济来提取盐,后来经过诸葛亮的改进,盐井比以前的产量又高了。他还做了很多改变经济的事情。改变了经济,就又要去北伐了在此之前,他一共出征了五次,只有一次打败南方的时候成功了,其他事事都失败了,所以他决定再北伐一次,可是这一次北伐却成了他人生最后一场出征。司马懿和他对战的时候,还是采用原来的战术,只是死守。诸葛亮,不管怎样到曹营门前骂,结果司马懿还是死守。这样诸葛亮也没有办法呀,所以才重病了,之后诸葛亮就病逝了。
诸葛亮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打了很多胜仗,可是最后也是因为担心国家而病死了。
我只说了诸葛亮这一个段落,还有其他的几个段落,但是我觉得诸葛亮这个我感触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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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无处不在。我现在写这篇文章,也是和别人做交流,也是在营销自己。营销的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沟通的过程。当我们和其他人或其他组织交流时,不管是当面或非当面的交流,既是沟通的过程,也是营销的过程。
小女孩波莉安娜丧失父母、身无分文,只能同脾气怪戾而冷傲的姨妈一起生活,但她偏偏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欢天喜地地去发现快乐,并诚心诚意地去享受这快乐。
我们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诗歌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典诗歌犹如灿烂群星,以其独具的魅力一直传承下来。
下面是关于《三国演义》的。
读后感。
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小学生三国演义读后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暑假里我看了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那里面描写的一些气势磅礴的场景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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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雨果的代表作之一。故事讲述一个贫困的工人冉阿让为了偷一块面包坐了十九年的牢。出狱后,他到处遭他人白眼,于是,他仇视社会,但被一个主教感化,做一个好人。
《名人传》中记述了18世纪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中世纪著名画家、雕塑家米开朗琪罗,19世纪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位伟人的痛苦和磨难故事。
无意之中读到了《青年文摘》里的一篇文章《我的20xx年等于20xx年》的文章,文章分四部分阐述的韩国现代公司执行总裁李明博的人生哲理:一、你尽了全力吗?二、改变自己适应工作;三、为能动的自己做主人;四、周末也要穿西装上班。
这个暑假爸爸让我读了一本基督山伯爵的原著,整整一千五百多页,而且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开始我以为自己一个暑假也读不完,后来没想到只用了二十天就读完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里面曲折的情节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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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三国演义》里的草船借箭故事,让我很惊讶的,是诸葛亮用智慧,三天内造出十万支箭。故事中,周瑜想杀死诸葛亮,所以让诸葛亮十天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三天造出十万支箭,并写了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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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学生学校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生活习惯的不适应、人际交往的不适应和学习压力的不适应。下面是本站带来的一年级小学生阅读心得,仅供大家参考。
在读《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的时候有很多种情绪此起彼伏,有惊喜,有领悟,也有迷惑不解。惊喜的是发现自己以前的很多想法都和作者一样。原先这种想法是普遍存在的,不是自己的脑袋出了问题。
近日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领悟了不同寻常的人生,史铁生虽然肢体残疾,但在我看来他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充实的人生,始终有伴随着他的地坛。地坛在史铁生的生命里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从而引发了我对地坛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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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经常看书,从书中汲取知识非常重要。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文化修养来提高自己,帮助自己更好的胜任自己的工作。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不断充实自己的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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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立足基层、心怀群众、聚焦主业、认真履职,才能不辱使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幼师读书摘抄心得体会一对于成长于文化断层年代的我们,胡适先生似乎只是历史的一个符号,他曾经走在文字改革的先端,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等,由于种种原因,难得看到胡先生的文字,对于他的了解多来自片段性的轶事或宏大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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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时践行终身学习的理念,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小编精心整理的20xx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
《好教师是这样炼成的》有感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汪家余寒假期间,利用闲暇时间好好读了一本书《好教师是这样炼成的》,读完后,深有感想。作为老年教师,我认为除了多读书之外,还要多结合优秀教师的经验,不断的学习,打磨自我。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
高尔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读书对于每个人同样重要,因为书的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人的素质,智慧和财富。书上的知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智慧就是靠自己从书上积累。所以我认为:书就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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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著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著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可能每个时代的情况都不一样,但只要人还要活着,不就要面对这些围城么,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围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我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我制定计划,努力让自我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我本事,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感情。如此种种,给自我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忙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我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明白,似乎一切并没有自我想象的那么完美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经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可是性格决定命运,他期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我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感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感情蓝图,追到感情就期望为感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以往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终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职责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可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毕竟学校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终能幸福生活在一齐”,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感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仅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感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期望自我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完美,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感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感情变成一种职责,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完美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感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能够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之后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终,她放弃了那段感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景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所以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合上书本的最终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我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明白为了自我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理解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当负担起自身的职责。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仅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我,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当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期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父早亡,母离异,初来祖家,尽受侮辱。祖母慈,茨纲友,心灵支柱,笑颜长存。我以此来描述阿廖沙早期艰辛的童年生活。满嘴苦涩中的一丝甘甜,无限黑暗中的一道光线。即令人怜惜,同时,也令人惊叹。他能坚持下来真是奇迹!我惊奇着,一开始不已为然,但悉心一读,却感触不浅。尤其是在他“父亡”,“母离”的时侯,虽打击不小,但忍度甚大,我仍惊奇着。
境才令他写出了《童年》一书,这也许来自社会,也许来自心灵深处的那呐喊。 《童年》,人心那真实的写照!
童年的读书心得4
这个故事讲的是六一儿童节发馒头,我说过我一个,娘一个,妹妹一个。我在路上太饿了所以就把我的吃了,但是我三口两口就吃完了,没品出滋味。
就想娘不是不爱吃麦粑么。她还经常把卖粑给妹妹还有我吃呢。不如我把娘的给吃了吧,说罢我把娘的麦粑拿起来吃了等回到家的时候馒头已经没了,我两手空空回到家,还好那时妹妹不在家,不然妹妹肯定要问我馒头在哪,就在这时,邻居对我娘说:看我家娃路上挨着饿把馒头给我带回家了。
你家娃的馒头呢?在锅里呢,娘打开锅盖锅里奇迹般的蒸着几个白中带黄的馒头。那天下午娘把馒头给我和妹妹吃,妹妹大口大口地说吃着,娘说不就是几个馒头么。没事!快吃吧,我没吃,我哭了。
孩子就是孩子,饿极了,把对母亲许下的诺言抛到脑后,但父母并没有责怪没有埋怨,还帮儿子挽回尊严,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寒假有幸拜读了薛法根老师的《为言语智能而教》,我被薛老师的教学智慧深深震撼!
1.导入“清简”且富有生活情趣。薛老师采用词语块听写、“不教”词语,运用生活化简单谈话,迅速将学生带入教学情境,没有录音、动画、音乐等,却牢牢抓住学生,展现了语文的美丽。
2.“一课一得”。每堂课要使学生有所得,薛老师的课堂强调习得,引导学生从文质兼美处、陌生处……获得智慧与能力,可以是听、说、读、写的能力,可以是学生创新思维的能力,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智慧。薛老师在教授《狼与小羊》时,学生能从羊的话语中明了对话的礼仪,能从狼的话语中知道无理者的嚣张气焰,能从小羊的结果知道争辩是需要看对象的,进而引申到生活的智慧,学生能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机智应对。
3.有温度的教学评价。薛老师的课堂上没有批评,没有“你不对”、“你错了”等否定式评价,都是“你真好”、“进步了”等鼓励性的评价,他鼓励学生“百花齐放”,珍视学生的智慧萌芽,倡导学生提问。
薛老师的做法使得我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反思今后的教学该如何展开。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首先要摒弃的就是“缓入”的导入方式,开篇揭题,直入情境,用最有效的方式导入新课;其次,碎片式提问要整合成主问题,在主问题之下让学生再自我提问、自我反思,给学生方法,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和探索,将时间交给学生;再次,深挖教材,理性思考,反复推敲,挖掘文本的教学价值,联系实际,重组教学内容,将课堂延伸到生活,让每堂课落到实处,实现“一课一得”“得得相连;最后,课堂内外要多用表扬性词语,肯定学生优点,释放学生的灵性,创新教学评价。
薛老师说:教学是“慢”的艺术,我们要“吝惜”的是知识,“浪费”的是时间。他的课堂,具有清简、睿智、厚实的鲜明个性,更是值得我学习。现在以他执教的《三打白骨精》为例,谈谈我从中受到的启发。
《三打白骨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教授这类文本时,教师很容易从表面“滑过”,没有发现文本的价值,而薛老师的这堂课却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首先,这篇文章的教学目标简明,“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本课通过“三打”,分析了孙悟空的人物形象,围绕这个核心的目标,将课堂划分为三个板块“学习生字词”、“复述故事”、“分析人物性格”,每个板块重点解决一个问题。在教授第一个板块时,采取“三不教”原则,书写课文中的关键词语,单刀直入,直接进入课堂;在教授第三个板块是,选取了核心人物孙悟空,而唐僧这个人物还有留白,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整堂课下来,就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个黑板刷,没有花哨的教学方法,师生在高质量的对话中就解决问题,整堂课十分“清简”!
其次,这也是一堂“厚实”的课。在“学习生字词”板块中,薛老师留了一个空行,让学生写出一个你认为文中最重要的词语,锻炼学生提取关键信息的能力,同时借学生提取的词语巧妙的揭示了故事发生的特定环境和故事发生的原因,在师生对话中,学生明白了关键词语蕴含关键信息,学生说话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语文教学也从课堂走向了生活;在“复述故事”这个板块中,由白骨精的“三变”引出孙悟空的“三打”,运用关键词、关键人物引导学生复述故事,这实际上是一个提取语言信息、融合语言材料、发展语文能力的过程;对比学生的复述,完善个人的复述,这又是一个提取新的语言信息、融合新的语言材料、改造学生自身语言的过程。“润物细无声”,学生在乐学、好学的氛围中轻松实现能力的提升,言语智慧得以充分发展;此外,在《分析人物性格》的板块中,薛老师为了还原一个真正的孙悟空,在“三变”、“三打”、“三责”中重点选取了“三打”,由三个问题展开:(1)为什么孙悟空要打村姑、八旬老妇、白发老公公?(2)孙悟空为什么要到第三次才把她打死?(3)孙悟空把妖精打死了,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三个问题层层递进,将孙悟空与白骨精、唐僧对比,使得孙悟空的性格更加丰满,真正给学生留下形象,这形象中蕴含着学生与孙悟空的情感联系。
最后,薛老师的课是充满智慧的。在本节课中,薛老师引用了原文描写美貌村姑的片段,师徒四人的反应恰恰是人物性格的真实写照,在学生纷纷表示不喜欢唐僧时候,抛出了“留白”——你们还没有完全读懂《西游记》,唐僧最可贵的一面被你们忽视了!一语激起千层浪,学生课后自然会去读《西游记》,进一步了解唐僧,自然也就明白要多层次、多角度感知人物形象。
看!薛老师的课堂就是这样,每个环节都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愿沐着这智慧之光,努力生长!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和别人无关。
有人曾经问我,人类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既然我来到这个世界,尝到了应有的痛苦,流了无数次的眼泪,生活仍然不好,那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仔细回忆了过去,似乎没有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失去财产后,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他。在少年福贵转变为少爷之前,他不得不承担父亲的负担,承担这个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生的第一个重大变化让他认识了作为丈夫,学会了支持整个家庭。
住在毛草屋里,妻子永不放弃,为他庆祝。虽然丈夫曾经很困惑,但他毅然用自己的生活演奏了爱和责任,理解和宽容。傅贵去找医生,但他被拉成了一个强壮的人。两年的`流离失所,在战争的洗礼中,逐渐理解了生存的意义:家乡有自己的亲戚,只要你活着,你就能看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去世了,女儿因为高烧不会说话,但至少四个人团聚了。由于饥荒,他被迫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家了,他们再也无情了。首先,他的妻子病倒了,然后他的儿子死于献血过多。很难有一个勤奋的女婿,女儿死于分娩。他的妻子很快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孙子。
我勉强能过上好日子,但我女婿因为施工现场的错误失去了生命。福贵拉着孙子长大,但因为一个他不敢相信的错误——豆子煮得太多了——孙子被吃死了。
就这样,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这样的经历是痛苦的。他沉浸在痛苦中,拒绝走出来,眼泪浸湿了他的裙子。
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像被刀割伤一样痛苦。他深深地割伤了它。全身疼痛,血液流出……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比以前更洒脱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呐喊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沉睡中的东方巨龙,经过若许年的奋争,走到了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处处勃勃生机的崛起中的中国!这是经过了几代国人的浴血奋战和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成果来之不易!以至于侨居海外的中华儿女也会发出长抒一口气的幸福感慨:祖国强大的感觉真好!
放眼望去,无论从世界范围的gdp排行还是从航天航空,亦或从部分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自信日趋强大和领先,做为龙的传人,中华儿女,我们更应该努力进取,把握机遇,为我们的祖国早日崛起于世界的东方,努力,再努力!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鲁迅的“呐喊”的含义是想要借由自己的呐喊来鼓舞当时有思想的进步青年,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看鲁迅的小说不是头一次,从前看过《孔乙己》和《故乡》,这篇都收录在了《呐喊》之中。记忆深刻的是《孔乙己》中的茶馆挂着“莫谈国事”的牌子,有个古板破落的孔乙己,抱着酒郁郁寡欢的酸儒。还有《故乡》里唯唯诺诺叫着“老爷”的闰土。《孔乙己》若说是充满欢笑的悲剧,《故乡》总让我觉得是令人心酸的喜剧。
两相对比,不过都是时代阶级影响下的牺牲品。人性是天生的,却也可以被社会轻易改变,有些是潜移默化,有些却是被逼无奈。几多欢喜几多愁,看似是令人忍俊不禁的背后却是对于一个社会的冷嘲热讽。这些文章对于那时的人们也许是尖刀,是锥子,尖利的撕破社会的表象,锐利的刺在人的心头,隐隐作痛。但是今时今日的我却看的笑了,笑那时的人们冷漠以及麻木,但是回过头我却无法耻笑那个时代,那也是人性,被时代,被生活所逼的人性,最直接的体现在了《药》、《狂人日记》,“易子而食”也许真的存在,沾着他人鲜血的馒头从口,顺着咽喉进入胃里,不知是否会治好那种病,但是那时的人都病入膏肓,这味灵药能给人唯一的希望与救赎。
心头涌上的感觉没有蔑视没有痛彻心扉,只是一种苦苦涩涩的,无可奈何的无力之感,只是这样,只能这样。
鲁迅先生这些小说收录在了一起,取名叫呐喊,呐喊的是中国时代的觉醒,呐喊的是人性的觉醒,呐喊的是梦想的觉醒。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改变人心,可以改变友情,可以改变一切,我们不该强求一切都保持原来记忆中最好的模样,其实我们自己也改变了,为何要强求他人。感情会褪色,会变质,但是记忆不会变,感情变了不是你的错,但是忘却了记忆却是你的错了。我们可以对社会的黑暗感到无奈,感到愤懑,但是绝不能就此沉郁,我们应该拥有希望,应该有着为时代进步努力的梦想。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这才是应该拥有的新的希望。
从前的鲁迅先生用笔在呐喊,是许许多多的人觉醒,是中国也从黑暗中挣脱,是无数的同胞在真挚沉重的呐喊中找到了人性之初的善。
呐喊的过去,是现在,更是未来。冷峻的笔锋下真挚的呼唤,我听到了,人们听到了,中国也听到了。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史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
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
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今年暑假,我读了《史记》,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书中许多历史故事给了我启迪,历史人物给我教育。其中关于项羽的故事,我印象很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是,当我读过《史记》中关于项羽的内容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可以冲锋陷阵,转瞬间就能杀敌百人,他用兵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重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都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最后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总算有个谋士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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