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以适应社会和组织发展的变化,并保持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宿舍严禁留宿亲朋好友及与公司无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时,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留宿原因、时限及留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至行政部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留宿,无任何手续留宿无关人员者,劝退论处!
2、宿舍全体伙伴轮流值日,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及卫生打扫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检查督导并安排值日人员!
3、宿舍内全体伙伴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借贷关系!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的纠纷与公司无关,并劝退双方当事人!
4、宿舍内严禁私自购置安装直排式热水器,液化器炉等明火危险设备!已购置的,需定期汇报使用情况至行政部。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5、宿舍内实行一人一床制,个人负责所属铺位的卫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乱扔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内全体伙伴,如因外出无法回到宿舍者,须致电宿舍当日值班人员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持行动电话畅通!
7、宿舍内全体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电煤气费,于次月工资里扣除,未满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行政部备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住!
9、入住宿舍的全体伙伴,应当爱护宿舍内公共财产,如有损坏(非人为),应书面形式报至行政部,经调查之后,公司将派专人维护!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宿舍钥匙由行政部指派的专人保管,如需配钥匙,须书面报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批后方可配钥匙!无任何手续私自配钥匙者,劝退论处!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分/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4.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根据每月评分总和之平均值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扣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电、财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1.公司员工在城关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稳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传染病者。
3.不得携眷或他人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除名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当天内,交出属于公司的钥匙和用品用具,结清水电费,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四、宿舍统一由公司委托的寝室室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及其权利如下:
1、负责一切内务,掌握宿舍房间动态及利用状况,分配、监督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协助公司管理人员计算水电费,掌握宿舍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风)、水电关闭。
3、有权对宿舍的违纪违章进行处置和罚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公司管理部: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给予一次罚款100元。
七、公司将有关宿舍现有的用具设备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负责,水电费100%由居住员工承担,按照实际居住的天数计算到人,在工资中扣除。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否则,一项罚款20元: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等耗电量极大的电器,以防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电路烧毁,违者视情节轻重以纪律论处,并追加罚款。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摆放整齐。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手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清楚来访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树立节约水电资源的观念,养成随手关闭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1.不服从室长的监督管理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二、本规定自20__年8月1日执行。
1.员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现有设备器具的状态登记(如卫生间设施门窗床铺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证,与迁出员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迁出员工需将个人床铺、抽屉、物品清理干净,并做好宿舍卫生后与入住员工进行交接。
二.宿舍员工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的干净整洁,保持床铺以及个人物品的摆放整洁。
三.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四.宿舍内禁止做饭,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饭器具(包括菜刀、砧板、电饭锅、电磁炉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饭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类、油、各类调味料等)。
五.宿舍未经允许,不得有外来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后,方可入住,且负责宿舍财产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酒精、妥善处理好烟头。
七.水电管理
1.宿舍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2.未经公司允许,宿舍内不得存在电热管、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电水壶除外)。
3.宿舍用水标准:5吨/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4.宿舍用电标准:夏季用电标准40度/人/月(冬季用电标准60度/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八.宿舍内设备器具需爱惜使用,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根据宿舍交接登记清单溯源责任人.
九.运营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体宿舍的检查。
十.处罚
1.宿舍存在卫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未经允许,有外来人入住,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且对宿舍员工上级罚款100元/人;第三次,对违反规定的宿舍内员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内存在做饭行为,且存在做饭食材,器具等,没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三次,辞退违反规定员工。
3.因违反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电,造成电火损失,由该员工承担所有损失,且报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运营部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须在行政部办理住宿手续,不准擅自调房、调床,登记三天内未入住者,作自动放弃床位处理。
2.宿舍月供煤气: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电费: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标准由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自当月工资中扣除。具体规定参照《宿舍用电用煤气规定》。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架、做有伤风化事宜,违者记大过或开除处理。
5.爱惜一切公共设施,造成一切损坏或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按价赔偿,若找不到具体的当事人则由宿舍人均承担,故意损坏者处原价1.5倍的赔款。
6.保持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向窗外扔杂物、倒水、严禁将饭菜倒在洗漱台或地上,违者记警告处理。
7.宿舍属集体共有,个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将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补贴。
8.就寝时间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记警告处理。
9.宿舍严禁员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须填写《访客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记大过处分。
10.禁止高声喧哗,音响或电视声23:00后严禁开大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违者记中过处分。
12.不宜穿内裤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过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现设施破损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联系维修。
一、寝室:
1、凡住宿的员工应在综合办登记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日常管理。住宿员工禁止夜不归宿,有事须向宿舍长请假,由宿舍长汇报综合办。如一个月内累计3天夜不归宿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2、每间宿舍指定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内务卫生。住宿人员有义务保持房间、走廊、卫生间、内院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楼道大声喧哗、吵闹。上中、夜班住宿员工下班后,应做到在宿舍内轻手轻脚,避免影响他人休息,禁止将公共物品带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员工应按规定的房号就住,不得私自更换。禁止男女员工互窜宿舍,禁止亲朋好友留宿,违者取消住宿资格。若出现男女混住现象,当事人即刻予以辞退。
4、有偷窃行为,破坏物品或设施的,做除名处理。
5、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待岗或离岗。
6、住宿员工要有节约意识,上正常班员工必须在晚12点关宿舍灯。不能有常明灯现象发生。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的、晚12点未返回宿舍的,罚款该舍舍长50元,舍员100元。多次违反该规定者,取消住宿资格。
8、各宿舍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床下;不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鞋统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脸盆统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综合办反诉,综合办将尽力给予帮助。
注:宿舍楼道挂衣服不能太湿,饭渣不能乱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扫在本宿舍门口统一由公卫员清理,其它时间一律不准乱倒!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生活、休息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第二条 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严禁昼夜长明灯。
第三条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第四条 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第五条 夜间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第六条 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第七条 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八条 冬天晚上10点前,夏天晚上11点前应返回宿舍,超过时间门卫将不开门。(请大家知觉)
第九条 废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场所倾倒。(大门口的垃圾筒处)
第十条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室内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
第十一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异性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三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3.15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违规处罚明细表序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xx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7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xx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8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
注: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4.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员工手册执行。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二、相关权责:
1、本制度由行政部编制,总经理助理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全体住宿员工遵照执行。
3、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每周一进行检查、责令期限整改,未整改的给予警告处分(处罚不重复,若不确定责任人,则整间宿舍所有人员将承担连带责任),财务部配合完成。
三、宿舍管理制度:
1、 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2、 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当天之内搬离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3、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人/次。
6、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人/次。
9、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或者阳台外.
10、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11、 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
12、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13、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100元处理.严重者将无尝辞退.
1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一律没收,并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6、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18、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9、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20、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21、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罚款30元。
22、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23、 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无偿辞退并交公安机关.
24、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非婚男女混居,违者取消住宿资格。
25、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24:00后,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26、 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24:00以后,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7、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偿辞退.
28、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45元住宿费,水电费宿舍人员平分(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29、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来自http:// 在 点 网)30、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31、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3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六. 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 严禁在宿舍通道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2、 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3、 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 电工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5、严禁私拉私接电源。
七、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编制/日期:主管/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社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社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社长有义务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社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宿舍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社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社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综合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水、电管理:
1、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2、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综合部。
3、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社长要及时上报综合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宿舍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3.15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7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00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8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注: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五、执行4.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员工手册执行。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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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寝室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辅导员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入住后必须在指定寝室、床位居住,不准随意调换搬迁。
2、学生要爱护寝室的公共财产(床铺、桌椅、灯具、电话、储物柜、卫生用具等),室内的一切物品由住宿人员签订使用及管理责任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将室内任何设备搬走,如有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或加倍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不得大声说话、听收音机、洗漱、敲打器物、燃放鞭炮,乱窜寝室或进行有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4、学生要自觉维护寝室秩序,不准在楼内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搞任何迷信违法活动。
5、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团结友爱、关心病弱、尊敬师长。
6、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电灯用完后及时关闭;严禁私接电源;不敲打门窗、水管及暖气片;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拍球、踢脚印、乱钉、乱挂。
7、寝室内不准吸烟、饮酒、禁止攀爬楼梯及楼顶,对偷窃及赌博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8、不准男、女互相串寝室,外来客人一律不准留宿,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先经系、总务处、安保处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寝室就寝。
9、宿舍楼关闭时间:春冬季晚10:30,夏秋季晚11:00。
10、学生就寝时间:春冬季晚10:00,夏秋季晚11:30。
11、夜间值班教师,学生会纪检部每晚10:00时对全校各寝室进行点名。在校住宿的学生未请假晚归或夜不归宿者,按违纪处理。
12、严禁在寝室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13、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
二、卫生管理
1、寝室清洁规范,铺面平整, 衣物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建立卫生值日轮流制,值日生轮流表上墙,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3、寝室和走廓不准堆放垃圾,倒脏水,倒剩饭,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和在墙壁贴纸,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倒水,倒饭菜。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或自做饭菜,不能搞有碍公共卫生。影响室内整洁的活动。
5、注意保管好本寝室的清扫工具,清扫工具坚持以旧换新制。
6、值日生每天早8:00、午2:00前将寝室垃圾清扫至楼道指定位置。
三、寝室安全管理
1、注意防火防盗,不准在寝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物品,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并及时锁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处、保卫处。
2、寝室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电热设备,不准焚烧物品。
3、无人锁门、人走熄灯,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钱款及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寝室内。
4、寝室内严禁藏匿管制刀具及木棍、铁棒等器械,违反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生违纪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离校规定
1、住宿学生离校前应搞好室内卫生,个人衣物要叠放整齐,现金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并关好门窗,上好插销,关闭本室电器开关。
2、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离校手续单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做到文明离校,未经允许不得滞留在校内。
3、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参照毕业生离校规定执行。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发展人际关系,培 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文化氛围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 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贯彻“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和培 养“四有新人”的目标,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 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学生住宿管理
一、新生住校 第一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新生,入学报到后,立即办理住宿手续,根据 学生科和班主任安排到指定房间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确有 特殊情况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新生应在班主任安排的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 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调换,并将调换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科。
第三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学生干部(楼长)、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 负责制。自学生入住宿舍始,各班选派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 的学生担任寝室长,学生科选派负责宿舍管理的学生干部和宿舍管-理-员,分别 在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指导下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后勤科、班主作、寝室长核 准无误后,双方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二、住 第五条 宿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政 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情操、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阵地,提倡学生文明住宿。学校 把宿舍文明建设、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内务建设、学生的日常表现纳入学生日 常行为规范管理中。
第六条 每个寝室要在两个星期内,将本寝室的寝室长及寝室成员名单按 统一规定张贴在本寝室的门上。
第七条 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不准随便进入宿舍。如 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者,必须得到宿舍管-理-员的同意,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 记后方可进宿舍。
第八条 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早 6:40—晚 22:00),正常的上课时间 不允许学生滞留在寝室和随意进入寝室,因病或有急事需回宿舍,必须事先向 宿舍管-理-员说明事由,入楼时须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上楼。
第九条 凡住宿学生不得留宿他人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父母及兄弟 姐妹需在校住宿),须事先报告班主任及学生科,征得同意后才行;住宿学生 不得在校外住宿,确需在外住宿者,应向寝室长、班主任请假,并按时返校、 销假。
第十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要求会客时,须征得 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上楼,并做好登记,离开时再注销。
第十一条 男女生不得互访宿舍,确需进入对方宿舍时,应向宿舍管-理-员 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得擅自入楼。
第十二条 学生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不得携带饭菜上楼。无论任何时 候,都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和进行各类棋类活动,否则一律作赌博处理;严禁 在室内及宿舍楼道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打闹、进行剧烈的体育运 动;严禁在宿舍区吸烟;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和赌博;严禁在宿舍内看 黄色书刊、信息,传播淫秽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铁棒和具有威胁性、攻 击性等器械进入宿舍。
第十三条 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垃圾入篓,不 得将垃圾扫到楼道内;禁止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禁 止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禁止使用不干胶挂钩;严禁从窗口向外泼 水、倒垃圾、扔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 物品。
第十四条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人寝室每日应至少安排两到三名学生值 日,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由寝室长、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科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 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六条 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 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点蜡烛、放鞭炮。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 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报告。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窗; 放假离校时要关闭宿舍水源、电源。
第十八条 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以及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宿 舍无人时,寝室里不得存放超过五十元的现金。
第十九条 严禁校外人员和我校学生在学生宿舍楼推销商品,一经发现除 没收商品外,我校学生给予纪律处分,校外人员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寝室长说明 情况后,方可自行配制,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主动配合学校办公室、后勤科、学生科、保卫科等部 门安排的财产、卫生、纪律、消防等检查工作。
三、毕业生离校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班班长将本班各寝室钥匙收齐,交给班主 任,并将室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通知学生科审验,经学生科审核,在学生 推荐就业表上签字,并办完所有手续后,学生方可离校。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 房间、柜橱。否则,后勤科、学生科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 物品。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凡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者; 宿舍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者。 第二章 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不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情节较轻; 在走廊内或向窗外泼水、抛弃垃圾杂物,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擅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在宿舍区抽烟者; 在宿舍楼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做剧烈体育活动者; 不遵守作息时间,推迟熄灯、晚归、外宿者; 不执行卫生、纪律制度,不配合卫生、纪律检查,销售商品,乱 贴乱画者; 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带饭上楼者; 熄灯后点蜡烛不听劝告者。
在规定就寝时间里,做与就寝无关事情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两次违犯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情节较严重者; 不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有不文明行为者; 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或用酒精炉做饭者; 在宿舍内饮酒、焚烧、摔砸物品以及破坏公共水电、卫生设施 者; 在宿舍内打牌,下棋者,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学 习或公共秩序者。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违犯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 未经许可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情节较轻者。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违犯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者; 在宿舍楼道大小便者; 破坏消防设施,情节较轻的; 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5 6 7 多次在宿舍赌博,并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打架者。
在宿舍里顺手牵羊偷盗,较严重者。
上述所列条目以外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学生日常行为规 第二十九条 范》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条 “文明寝室”的评比,严格以宿舍里面各种检查为准(各种检 查实行日公布),坚决不搞班级平均主义,“文明寝室”的评比每个学期一 次,比例为总寝数的 30%,获得“文明寝室”的寝室发给奖状及一定奖励。 附件 1: 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校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工作原则,一视同仁。
二、要关心、爱护、体贴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到不怕 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三、坚守岗位,熟悉业务,不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四、坚决执行学校和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要指导学生积极做好宿舍卫生、安全、纪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勤检查、勤督促、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员做到学生休息时有人值守。
七、管-理-员在每天上、放学时,学生进出宿舍大门高峰时,要站立在大门口维 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所管宿舍的水、电、床铺、门窗玻璃、消防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 查,对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 报送后勤科进行维修。
九、对进入宿舍的外来人员和有特殊情况入宿舍的请假学生按要求做好登记记 录。
十、保管好宿舍大门和各宿舍的钥匙,在上级检查时能够及时开关门。
十一、每天检查各宿舍的卫生情况,并进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况做好记录, 并交学生科,每天一汇总,以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依据。
十二、在周一至周五早 6:30、中 11:40、下午 15:50、晚 21:00 准时开门, 早 8:20、中 14:30、下午 19:00、晚 22:00 准时关门,周六、周日早 6:40 开门,晚 22:00 关门。
十三、在巡查寝室时,对各宿舍严格检查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有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学校保卫科。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本楼层的安全, 遇到偶然、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保卫科、学生 科及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十五、每学期初协同学生科调整好学生宿舍。建立学生入住登记花名册及分配 学生宿舍工作,统计各个房间学生住宿名单。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员量化细化评比制度”去做,并参加评比。 附件 2: 宿舍管-理-员考核制度 宿舍管理人员肩负着宿舍楼内所有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应保 证住校生有良好的休息环境,防止宿舍内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保证消防安 全,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督促学生按时作息,协助学校及各班把宿舍管理落 到实处,本着立足本职讲求实效,创新思路、服务岗位的宗旨,充分体现服务 学生的管理理念,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制度。
1、所有检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一视同仁,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2、及时开关门,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3、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者,每次扣 2 分。
4、不按规定私放外来人员进寝室或在上课时间,不按规定放学生时寝室者,扣 5 分。、 5、巡查时,对重大险情或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者,每次扣 5 分 6、提前或错后锁门每 5 分钟扣 1 分,锁门后学生迟走一人次扣所包楼层老师 0.5 分。
7、男生宿舍出现抽烟、喝酒、打扑克、过生日等重大违纪,未发现、制止,一 经查出,每次扣 2 分 。
8、男女生互串寝室,未发现每次扣除 2 分,发现了未制止者,每次扣 5 分。
9、因自己言语不当引起学生起哄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 2 分。有诋毁学校声誉 的言行并煽动学生闹-事,上报学校一律辞退。
10、须向学生科请假,请假不得捎假,必须提前由本人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 处理加倍扣款。
11、请假 3 天以内学生科科长批准,3 天以上主管校长批准,并自行找好同岗 位管理人员顶岗,每月请假累计超过 15 天或无故旷工一周者按自动放弃本工作 处理,学校有权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 12、必须绝对服从领导,服从一切工作安排,如不服从顶撞领导一次扣除当月 奖金,态度蛮横的上报学校处理。反映问题或有不同意见要讲方式和场合,以 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13、工作时间严禁参与观看赌博或外出散步,一经查出一次扣除当月奖金,两 次上报学校研究处理。
14、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特别是对生病违纪学生态度蛮横、漠不关心者, 每次扣 1 分。
15、学生打架,未及时制止未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 5 分。
16、学生偷盗,撬门、跳窗,未发现,每次扣 5 分,影响较大,上报学校并扣 该层宿管员 10 分。
17.严禁宿管员在宿舍卖东西,一经发现,立即无条件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 工资及奖金,15 日内必须腾清并搬出学校。
18.宿舍管-理-员应 24 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特殊情况电话不通者,每次扣 2 分。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6、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3、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嫖、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须配合舍长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所有人员按值日表轮流打扫。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为加强员工宿舍平安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平安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坚固树立平安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平安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需刚好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修理,严禁私自更换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运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急性较大的电器。3.5用电设备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运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运用的插排必需带有国家通行的平安标记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四周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运用完毕后刚好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平安,全部宿舍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用电平安,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示。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状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担当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担当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觉,酒店将视情节轻重赐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担当,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担当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赐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是否适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权利。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员工住宿,无权留宿客人。4.所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人都在企业管理部登记。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门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更换房间和床位。
6.集体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员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负担,水电费由公司负担,职工分摊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费用由雇员自身承担。
8.公司宿舍不允许外人入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向行政部门报告,待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迁入。
9.认识到保护公共财产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种物品,宿舍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自身的'条件,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完全由自身承担,并采取严厉的惩戒行动。
10.自觉养成不错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维护宿舍内外清洁的环境。
11.宿舍工作人员必须与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洁。
12.宿舍外的公共卫生设施由全体职工按照值班表进行卫生清洁。
13.出门时要锁好门窗,当心小偷。
1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2、就寝时间不要晚归,也不要在午休时间到教室学习,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3、按时就寝,午休12:40晚寝10:30以后,不能讲闲话,吵闹,放音响,不要再随意走动、洗头、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声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寝全体女生均不能私自离开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按时就寝的学生,须让班主任开请假条并加盖教学部章,由学生本人或室长将请假条交给所在楼层的宿管员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长如实填写本室缺寝人员,并及时向宿管员反应,否则隐瞒虚报,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6、按时起床,整理自己床铺,迅速洗涮,做好值日卫生。离开宿舍随手关灯,锁好室门。
7、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走廊、大厅、楼梯、洗漱间、楼层拐角处乱放水壶和餐具。
8、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阳台外面乱挂衣服,晾晒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寝时间,同学们不要在阳台闲聊、打手机、晾头发等,以免影响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灯后,同学们抓紧安静入睡,不要使用荧光灯继续学习,也不要坐在楼梯台阶上看书,以免影响精力和健康。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xx处xx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xx元罚款/次。
7、自动离职和被酒店辞退的员工,在次日搬离宿舍;。
8、寝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共同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9、严禁偷窃他人财物,一但查获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寝室财物人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物品自然老化报上级予以更换;。
11、宿舍不允许使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处理;。
12、值班人员不定期检查寝室的卫生状况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不按以上制度执行者按贰拾至壹佰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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