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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____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顾名思义是围绕卖血而展开的一系列事件。作者余华以五六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许三观的繁琐的一生。这一生中,有喜悦、有磨难、有伤感也有无奈。正是这平凡的事件让我了解了父母一辈的不容易与对孩子无私的爱。
故事开始于许三观遇见根龙和阿方后而走上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他把第一次卖的血的35元娶了许玉兰,而这过程简单却令我觉得心酸又很现实。俗语言: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又何况是自己的血呢?许三观的行为无不体现当时时代背景的萧条,人们为了生存的无奈。21世纪的今天,又何尝不是被物质牵连呢?在许三观时代是35元,在今天却是房子和车子!许三观遇到的苦难跟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遇的苦难在性质上别无两样,同样有生活的压迫,同样有病痛的灾害。
故事高潮部分,也是最令我感动的部分。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当他知道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而又纠结。因为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却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但是当一乐出事的时候,许三观又不惜生命一路卖血来挽救。天下父母都一样,宁愿自己受伤而不愿意孩子吃苦。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生病的日子,爸妈又是有多担心,多心急!只是一个小小感冒发烧,他们一晚上却睡不安,三番两次跑我房间。
到故事的结尾,许三观老了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却被告知再也不能卖血去吃雄黄酒和二两猪肝儿后大哭于街头时被三个儿子们嫌弃丢脸这一幕时。突然发现自己和他三个儿子一样,都是不了解父母到底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其实他们不缺钱,缺少的是我们的陪伴与了解。年少时父母陪了我们上辈子,年老时也让我们陪他们下辈子吧!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震撼人心的纪实文学,通过许三观的生动故事,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贫困的现状和人民生存所面临的艰难困境。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对其中涉及的社会问题的思考。
第一段:卖血为生存的无奈选择。
在这部作品中,许三观之所以走上卖血的道路,是因为家庭贫困,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而不得不寻求生计的途径。在他们那个年代,农村贫困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人都选择了类似的生计方式。这种无奈的选择,引发人们对社会公平和为什么会有极度不平等的深刻思考。
第二段:贫困与教育不平等。
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为了能够读书,甘愿卖血。这让人不禁想到了当代中国仍存在的教育不平等问题。一些贫困地区的儿童因为贫困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而这种教育不平等,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的不平等。让贫困儿童有机会接受教育,是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经之路。
第三段:人的尊严与社会救助。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的人并没有受到足够的保护和照顾,这使得卖血成为了一种被社会边缘化的现象。如果当时政府能够对卖血者给予更多保障和救助,或者建立一个相对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就可以避免许多人因贫穷和生存问题而走上卖血这类极端的生计选择。
第四段:社会转型中的问题与挑战。
许三观卖血记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真实记录,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转型和农村改革中存在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今天,中国的经济日益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短,但在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和贫困依然存在。如何解决这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第五段:勇气和毅力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用他的勇气和毅力,为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希望。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用鲜血和汗水,谱写了属于自己生命轨迹中的篇章。生活中我们一直都在和各种困难决斗,每个人都需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它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综上,许三观卖血记对中国社会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反思,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贫困的现状和人民生存所面临的艰难困境。它也启示我们在当今的社会实践中,要认真对待各种社会问题,尊重人的尊严,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谐、富有活力的社会。
用了一个星期看完了这本书。前半段许三观用些小手段娶了许玉兰,婚后和玉兰吵吵闹闹中又不失恩爱甜蜜,在得知自己被带了绿帽子后,虽然很气愤,但更多的行为表现出像是一个小孩子被别人偷走了东西,生闷气说狠话使小性子,真的是很可爱啊!
后半段是许三观卖血的高潮,前半段许三观只是为了结婚娶妻去卖了一次血。后来因为一乐闯祸擦屁股、因愧疚给林大胖子买补品、给一乐零钱、讨好二乐生产队长、接连几次卖血为了一乐的医药费。
中间也用笔墨写了许三观与一乐之间的故事,不是亲爹、你去找亲爹、我只有你这一个爹、从今之后我就是你的爹,情节在其中变换,深深地感受到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尤其是为了让一乐早点回来给他钱去讨好队长、给一乐治病,许三观是拼了自己的命了。
最后许三观想要这一辈子为自己卖一次血,再吃上一回炒猪肝,喝上一回温过的黄酒,可惜新来的沈血头说许三观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他老了,他哭了,他很伤心,走在大街上,他怕家里以后再发生什么事,他不能再卖血了,他的血不值钱了。
读完之后,这部书记载了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卖血故事,也是许三观的成长史,在那个时代里,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坚强的活着。父爱如山,小人物的故事上面烙印着我们祖辈的身影,向他们致敬!
精彩片段触动我的心。
1.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想起了过去的日子,与阿方和根龙坐在靠窗的桌前,与来喜和来顺坐在黄店的饭店,手指敲着桌子,声音响亮,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许三观在胜利饭店门口站了差不多有五分钟,然后他决定去医院卖血了,他就转身往回走去。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又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他在心里想: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他这么想着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走过了那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肉店;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五星桥,来到了医院。
2.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4.许三观一家人从这天起,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了,早晨一次,晚上一次,别的时间全家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一说话一动,肚子里就会咕咚咕咚响起来,就会饿。不说话也不动,静静地躺在床上,就会睡着了。于是许三观一家人从白天睡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白天,一睡睡到了这一年的十二月七日。
6.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7.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8.这一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以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9.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就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
把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看完了,前一小部分是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还没放假的时候就看了一些,最主要的还是今天在动车上,站了一个多小时看的大半,再加上回到家里,闲着无聊没事就想看书,然后一下就把剩下的半部分看完了。看完了我觉得心情很沉重。
之前在学校、在宿舍看这本书的时候,看许玉兰和许三观等人日常生活的吵吵闹闹,前期描写许三观和玉兰的三个孩子一乐二乐三乐,还有和周边的亲戚邻里相处的关系,此处笔墨我觉得比较轻松比较愉悦,比较诙谐和幽默,时常看得我哑然失笑。然而今天在动车上看的书里的内容,看过程可以说是艰难得令人窒息。从到____大跃进炼钢时期到灾荒到邓小平时期,一个普通的家庭承受着一个个艰难的时期,经历着中国发展途中遇到的困难,由好到坏,由坏到好,无不展现了历史的兴衰。许三观一家是那个时代中国的一个缩影。许三观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生计,不得不去卖血,一次又一次,差点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就是由这一次又一次的卖血连接成了整个故事的发展情节,小说的结构紧密,言语朴素,叙事生动。特别是他们的对话,极为有意思,从他们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人心的冷暖,感受到关系的发展,感受到社会的变革。看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唯一的泪点是在许三观六十多岁了,牙齿掉了七颗,在路过饭店的时候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于是便想到了卖血。这一次他卖血不再是为了生计而卖血,仅仅是因为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而卖血,这次的目的更单纯更纯粹,也就是因为当下的生活不缺钱了,所以才使得这两者的因果颠倒了。然而,许三观老了,他不再能用血来换钱了。
他这四十年来引以为傲的生存技能,被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否定了,他说许三观的血只能用来涂家具。许三观觉得很委屈,哭着绕了小区一圈又一圈。他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三个儿子被人通知,来叫回哭泣的许三观。儿子们觉得许三观在这里哭丢脸,全都是挂着面子来领人,只有妻子许玉兰问他怎么了,想要干什么,并且对于他所提出的要求都一一应允。许玉兰在回忆许三观这几次卖血的原因的时候,我觉得是真的很心酸很艰难,那一段日子许三观一家之主,肩膀上担起了整个家的重任,这么辛苦地把三个孩子拉扯大,他三个孩子却这么对他。
看得我难受的只想掉眼泪,可是当时是在店里,我忍住没哭出来。最后许玉兰带他去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故事在徐玉兰和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时的聊天中结束了。结尾我觉得不是一个那么皆大欢喜的结局,并不算是圆满,感觉还有很多缺陷,仿佛自己的心上还有一个缺口没能填满,但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不是所有的结局都应该圆满,可能这也是余华作品的一个特点吧。这是继《活着》之后看的第二本余华的小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悟透或者还没有看第二遍吧,目前觉得还是《活着》这本小说更生动,更有意味,更得我意。又一本书看完了,又看尽了一个家庭的兴衰变化。越发的觉得书中的世界丰富多彩、艰难残酷、迷幻又充满戏剧性,以及生活的挑战性,各式各样的内容令我无比着迷。一次次挑动着我的内心,让我波澜不停;又一次次的鼓舞着我,给我慰藉。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这本看完,我又要开始找下一本书看了。
余华,著名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________,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首段(引入)。
许三观卖血记作为一篇当代散文经典,深受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故事中的许三观道出了他在艰苦岁月中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卖血的艰辛经历。阅读这篇文章,不仅仅让我们了解了生活的艰辛,同时也让我们懂得了坚持和自强不息的重要性。
第二段(主体)。
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为了活下去,只能卖血换取生活所需。他经常一个人独处,抚着自己干涸的血管,默默地忍受着痛苦,这种无助感和孤独感,让人不禁感到悲哀。然而,尽管生活极其艰苦,许三观依旧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他的信念还是让他一次又一次地挺过了生活中的难关,最终走出了绝境。
第三段(深入分析)。
从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中可见,凡事只要肯下苦功夫、坚定信念,就会一步步地向着成功的方向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潜在的潜力,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努力发掘自己的潜力,最终实现自我突破。即使我们遇到困难或者失败,也应该像许三观那样,认真思考问题、找寻原因,并总结经验,然后继续前进。
第四段(进一步阐述)。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面对困难时想要放弃的想法,然而我们务必要明白: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止那些拥有坚定信念和勇气的人。无论遇到人生中的什么困境,我们都必须坚持自己的信念,这样才能在经历艰辛之后,取得美好的未来。正如许三观所说:“突破自己,你就是超人!”
第五段(总结)。
许三观卖血记告诉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我们拥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我们就一定可以战胜生活的挑战,实现自己的梦想。通过这篇文章,我们要学会珍惜生活,不断挑战自我。值得一提的是,在面对人生的挑战时,我们还需要学会关注他人,共同努力,才能更加轻松地迎接每一个人生的挑战。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过了胜利饭店。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当然不想!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__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__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当苦难成为惯性。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是鲁迅先生的代表性作品之一,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展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贫富困境和人性的复杂性。许三观是一个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年轻人,为了救治妻子和改善家境,他卖血赚钱,但最终却因身体崩溃而死亡。
第二段:思考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困境的深刻影响。
通过许三观的故事,我们可以深刻理解人性的复杂性。在生死和金钱的矛盾之间,人们的价值观往往出现颠倒和扭曲。在这个社会中,贫困和疾病弱化了人的自尊和尊严,让人们心灵距离社会规范和理性的距离越来越远。
第三段:反思福利制度和社会责任。
《许三观卖血记》提醒我们不仅要重视个人的人性问题,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和人文关怀。政府和社会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提供必要的疾病救治、医疗保障和生活补贴,帮助那些贫困和疾病患者走出困境。
第四段:强调个人责任和积极心态的重要性。
在福利制度和社会责任缺乏的情况下,个人也需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面对困境和挫折,我们应该坚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挑战,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摆脱困境。
第五段:呼吁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
《许三观卖血记》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困境的深刻影响,从而引发了我们对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思考。当一个社会无法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和基本的福利保障,只能让一部分人沦为卖血等贫困者,这个社会就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和挑战。我们需要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努力创造更加公正、平等和自由的人类社会。
今天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化~来了,许玉兰被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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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相比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会让人感受到一丝丝希望的总归是让人看到了,许三观一个让人感觉到慰藉的结局。
许三观这一生做的最多的事情是什么呢?大概是卖血这件事情。起初因为好奇觉得这个办法来钱快,后面却因为生活所迫,他不得不去卖血。正如书名《许三观卖血记》,卖血这件事情一直围绕在贯穿在许三观的人生当中。
这本书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年代大多数基层老百姓所经历的事情,尽管有那么些夸张的成分,却也是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年动荡的年代,人们是如何在苦难中生活的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这篇文章以许三观卖血为时间线,描述了许三观一生因为生活所迫的卖血历程。
“许三观是城里一丝厂送茧工,在他父亲生活的乡下有这样一种说法,看一个男人身体是否强健就要看这个男人是否卖血,如果能够经常卖血并且还能吃很多饭的人,那么这个人身体一定很好。卖血成为了那个年代判断男人身体状态的一个要素,也成为女孩子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嫁的一个重要因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走在路上巧遇进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两人是许三观父亲的同乡),出于好奇便跟着他们二人一起去卖血了,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神气的对着跑堂的说“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许三观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
第五次,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家后因身体不适不想回乡,许三观卖了血,给一乐买了船票,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一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城。
第六次,二乐乡下的队长来了,许三观为了招待好队长,争取让二乐早日被调离乡下回城,卖血后给二乐的队长准备了好酒好菜等。(这一次卖血与上一次卖血仅间隔了一个月,正常要隔三个月才可以卖血,卖血时许三观遇见同去卖血的根龙,得知了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了,卖血后又得知根龙因卖血离开了人世,心情复杂的许三观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也想到了自己今后的结局是否和根龙是一样的。)。
第七次、第八次是因为一乐肺炎去上海医院治疗,为了凑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还曾卖血晕倒反被输血,差点因为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第九次,是在去上海的路长遇见来顺、来喜,带着他们去卖血,就像当年阿方和龙根带着许三观卖血时的情形一样。
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许三观唯一一次为了他自己想吃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去卖血,结果却遭遇了医院血头的侮辱,以失败告终。”
全文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都猜测许三观会不会像阿方那样,因为卖血而身体败坏,或是像龙根因卖血而亡,值得庆幸的是,许三观走过来了,走过了那些挫折与磨难。那些因为生活遭遇的苦难最终岁月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答复,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日子也越来越好了。
许三观这一生卖血的经历从开始的试一试,到后面一次次被生活逼迫着去卖血,生活的苦难就像一个深渊,好似无底洞一样的望不到头,吞噬着他。他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可以不要命的卖血,我们看到最多的也许是许三观一次次被生活所迫去卖血,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为了他的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的在卖血,我不能说许三观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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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这是一本在中国引起轰动的书,这是一本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的书,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你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许三观——一个为了挑战生活的小人物。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家庭的完整,他无数次卖血。他有市井百姓的俗气,可粗鄙中也透露出善良、乐观以及很强的责任意识。整本书,没有华丽辞藻,却包含着深深情意,“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也许是对许三观一生的写照。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可他的粗俗中包含着隐藏的善良、责任感和乐观。他不像平常的市井人,他更像平民中的英雄。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一乐被亲生父亲何小勇赶到街上,因为想要东西吃而失魂落魄时,他却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当许玉兰被辱骂时,他把肉藏在菜下面,送给她吃;他在一乐病重时,执意卖血给一乐治病,哪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他也没有顾忌,这个小人物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许玉兰被批斗时,他却给她送饭;为了维持一个家庭的完整,他压住了怒火,接纳了一乐。虽然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他对待一乐与自己亲生的二乐和三乐一样。这个小人物是如此追寻家庭的温暖,就像向日葵始终对着太阳的方向。
他还是一个乐观的人。大饥荒时,全家饿得下不了床时,他用嘴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又请大家“吃”爆炒猪肝。有人说:“婚姻是掩饰的愁恨”,可对于许三观,婚姻是掩饰的善良和爱意。他真正做到了乐观,做到了“黑暗赋予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
他虽然没有像刘禹锡的“自古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也没有奥德修斯的无畏,更没有卫青的稳重踏实,可他却在荒芜的生活中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称得上英雄,一个小人物中的英雄。许三观无法与其它任何英雄比拟,但他有别的英雄没有的品质——真实、真切、自然。
这本书不像《荷马史诗》一样宏大,也不像《名人传》一样正气凛然。英雄,这本书中的人都称不上英雄,可许三观就是一个英雄,他无私、善良、有责任心、乐观、大度、有亲和力,就像那坚韧的杂草。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今天2016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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