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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心得体会(实用19篇)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实用19篇)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熟能生巧”的道理。在这个过程中,我对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而找到了改进和提升自己的方法和途径。

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心得体会

今年3月以来,我县召开了“治理庸懒散”工作动员会,按照动员大会上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治理“庸、懒、散”行为的工作,弘扬干事文化,营造“令行禁止,拼博进取,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此次活动使我强化了职责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学习过程上,我们充分认识了“庸、懒、散”行为及其危害性。现就学习谈一点精浅的认识及心得体会。

三是治理庸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执行力是效率和创新的结合体,要提高执行力,就务必树立起强烈的职责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就务必强化时光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就务必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评头论足的毛病,就务必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潜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要树立谋大事干大事,讲实施办实事,要变“庸、懒、散”为“勤、快、实”,围绕“强化履责,优化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庸下能上”的主题自我反思,不断加强学习,针对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虽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彻底将“庸、懒、散”转变为“勤、快、实”行为还有必须距离,还需要我长期坚持学习,不断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我,及时查找自身不足,日常整改,为改变机关良好形象加倍努力。

文档为doc格式。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本文目录。

“为官不易”拷问干部“为官初衷”。所谓的“为官不易”,实则缘于中央对领导干部的不少行为划定了“红线”。此“红线”在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系列禁令、铁面问责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便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但这不过是正常的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便心生退意、口发牢骚,如此“为官不易”,其实可以不为。

故而,所谓的“为官不易”才真正是“无理之言”,折射出个别党员干部扭曲的“为官初衷”。中央出台的各种禁令,反对的各种不正之风,为的就是促使各级干部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回归自己的本色与本位。倘若心怀“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的信条,秉承“为官易、可作为,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原则,放不下“领导出门,车马相迎”的“优越感”,走不出办事就得“吃拿卡要”的潜规则,那此等干部大呼“为官不易”也就不足为奇了。

显然,这些大呼“为官不易”的干部,不是党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他们没有真正明白当干部到底为了什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给出清醒的回答。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位履职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为群众服务还讲条件的人是不配为人民公仆的。既是人民公仆,就必须摒弃“官念”,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躬下身子,当好人民公仆,服务好人民群众。

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必须坚守理想信念。面对正常的严格要求,有什么理由站不稳?有什么条件谈不易?有什么理由不作为?而所谓的“为官不易”便可“为官不为”,也实属伪命题,更不能成为借口。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番话语重心长,促人警醒。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出台各项规定、禁令,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让一些领导干部感到“不适应”,有的甚至认为既然要求这么多、紧箍咒这么紧,那还不如干脆不干活、做“太平官”以明哲保身。讲话对这些领导干部无异于一针醒脑剂。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固然要遵规守矩、依法行政,但面对当前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在涉及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上,要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如果一味怕担责而不思进取,只会贻误发展时机、耽搁改革大业。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领导干部还需有一种改革创新的精神。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与发展问题相伴,经济与社会矛盾交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面对大量棘手的问题,领导干部当“甩手掌柜”、无所作为,显然无助于矛盾的解决,只会堆积风险,酿成更大的危机。

今年两会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番讲话精辟阐述了“规矩”和“作为”之间的辩证关系,那就是既要“遵守规矩”即“三严”,又要“有所作为”即“三实”。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广泛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慎用权力,切实为百姓办好事、谋好利,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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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日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

格言。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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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坚持不懈,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度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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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心得体会

强调,“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为官不为者,从根上讲也是思想出了问题。一些为官不为者身上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现实反映。

“不问苍生问鬼神”,这是当代部分落马高官时兴的一种“错爱”。荒诞的“事迹”被披露之后,无不成为坊间笑柄。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烧香拜佛,并在办公室内放置了“保一辈子不倒的靠山石”;广东亿元腐败书记陈弘平用公款给自己修建阴宅风水工程,将风水意识灌输到揭阳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妄图靠风水来实现地区发展“赶超进位”的目标;曾制定三个“万元”贪污计划、被网友戏称为“最有理想贪官”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案发前一晚,还在找“大师”问卦。

事实上,作为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只能信仰马列主义,只能是唯物论者,只能是无神论者,绝不能烧香拜佛、迷信鬼神,这应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信条。然而,层出不穷的“鬼神梦”却在不断腐蚀着党员队伍,表面上,官员信佛、信道、信阴阳、信风水、信星座、信血型,其实目的大多都为了升官发财。痴迷权力是官员们心中的“鬼”,他们可以更能直接得从这些虚无的“神秘主义”中获得心理的安慰感和精神满足感或是神明给予的“指点迷津”。

美国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很多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表面上看是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实质上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一旦没有了信仰,就会成为“行尸走肉”,长期浸淫于求神拜佛,心理颓废、斗志丧失、道德滑坡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干部甚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生财工具,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有钱有作为、无钱无作为。不管是机关大楼回避4、13、14这样的楼层,还是干部案头摆放石兽,这样的妄念逆流充分暴露了官员价值观混乱和价值底线的坍塌。

其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的信仰迷失说到底就是精神缺了“钙”,得了“软骨病”。笔者认为,问责官员不作为,还需解剖迷失的信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缺钙”就会碌碌无为、无所作为,就会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误入歧途,走到人民的对立面,走上歪路、邪路、死路。因此,要用理想信念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正是补钙的良好契机。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给自己带上“紧箍咒”,多一份清醒,自觉和自律。用科学理论切实武装头脑,讲党性、讲正气,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避免陷入精神空虚,堂堂正正做人,依法依规办事,坚守信念的高地,找到精神支点和动力源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提高本领,从容应对,努力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

用制度这一“新周公”敲碎贪官“鬼神梦”,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领导干部动用公权大搞封建迷信形成刚性约束和制度性监督,对官员的迷信之风严肃处理,那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将呼之欲出了。

为官五不为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为官之道也在与时俱进,但为官五不为作为廉政文化的基石,始终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官五不为,即五不为奢、财、色、好、怕,是对于官员在权力面前应该遵循的纪律和要求。这些要求不仅是对于官员职责的厚重提醒,更是深深扎根于他们的心灵深处。在我的工作中,我对于为官五不为有着一些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时刻以清正廉洁为准则,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首先,不为奢。奢华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短暂的享受,而追求奢华则会让我忘记为民服务的初心。因此,我紧紧抓住为民服务的使命,节俭办公,力求用最简单的方式满足职务需求。不为奢,让我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

其次,不为财。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知道只有坚守廉洁底线,不为个人利益谋求私利,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在每一份工作中,我都始终以公正的标准来处理事务,绝不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同时,我也时刻警醒自己,不被金钱的诱惑所迷惑,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品德。

再次,不为色。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和社会的影响力。不为色之所以成为为官五不为的一条,是因为温柔有骨气,道德更有力量。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时刻铭记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在职场中坚守原则,严守规矩,以阳光的心态和正派的行为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第四,不为好。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具备正直的品质、丰富的知识和高尚的情操。在我的工作中,我始终努力提升个人素质,保持对新知识的渴求,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修养。我深知自己作为公务员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以服务群众的态度,持续学习、不断进取,做到真才实学,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不为怕。担任公职的人,必须有担当精神,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时刻警醒自己不为怕困难、不为怕压力、不为怕危险,勇往直前,敢于担当,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各种问题与挑战。有时候,我也会遇到阻力和困境,但我相信只要心存信念,坚持正确的道路,就一定能够迈过这些难关,成为一名更好的公职人员。

总结起来,为官五不为是公务员的职业准则,也是责任和担当的体现。我在工作中深刻体会到,只有严格遵守五不为原则,才能办好实事、做好事、为民造福。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将始终坚持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的原则,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建设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警

一、引言(200字左右)。

民警是国家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角色,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民警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为官、不为民,这种现象令人深感忧虑。作为一名有责任心和担当的民警,应当牢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心思和精力全力投入到为民服务的工作中,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不为官的原因和影响(200字左右)。

为官不为,是指民警在履行职责中存在违法乱纪、怠于工作、漠视人民利益等情况。民警可能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如懈怠、贪图私利、权力滥用等导致不为官。然而,这种不为官的行为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安全感,甚至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民警作为维护社会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不为官。

三、心得体会及警示(400字左右)。

作为民警,我深感为官不为的危害和其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先是对社会秩序的威胁,如果有民警不为官,不仅使得社会治安失去保障,更会让社会陷入混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不为官也会让人们对民警信任度降低,破坏了警民关系,这将给警务工作带来重大困扰。其次,个人利益的追求也是不为官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而放弃了对工作的责任,不顾人民的安全和利益,那样就是对社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从个人来说,为官不为也会影响民警的职业声誉,损失职业荣誉感和获得个人成就感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我们将失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的机会,错过对自己的历练和成长。

四、如何为官(200字左右)。

要成为一名真正有责任心和担当的民警,首先要时刻保持警醒,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民警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任何时候都不应当忽视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应当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充实自己的知识、增强自己的能力和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民警应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时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后,努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道德标准。民警应时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身作则,做到公正、诚信、廉洁,并以自己的榜样影响周围的同事和社会。

五、结语(200字左右)。

民警为官不为是一种严重损害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而作为有责任心和担当的民警,我们应当牢记职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民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努力工作。只有通过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成为为民服务的榜样,为社会和谐稳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民警都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典范,为社会的繁荣和安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妇联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对女性地位的关注逐渐增加,妇女权益的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妇联作为妇女权益捍卫的组织,肩负着诸多责任与使命。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妇联干部为官不为、只图个人利益,这种现象令人深感忧虑。在我与一些妇联干部的接触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妇联为官不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深入了解与思考,我得出了一些关于“妇联为官不为”的心得体会。

首先,妇联是妇女权益的代言人和捍卫者,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然而,一些妇联干部仅仅是名义上的妇女权益捍卫者,实际操作中却有矛盾。在面对一些关键问题时,他们更多地考虑的是个人利益,而非以维护妇女权益为出发点。我曾听说过一个妇联干部收受厂长贿赂,对一起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置之不理。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妇联调解工作的极度背离,对广大妇女的权益保障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如果妇联干部不能积极履行职责,只顾自身私利,将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其次,妇联干部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然而,在现实中我们难免会看到一些妇联干部的品行不够高尚,严重违背了作为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有些妇联干部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接受贿赂、利用权力进行权益私分等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妇女权益的推动,也动摇了公众对妇联这一机构的信任。当一个妇联干部没有了道德底线,没有了奉献精神,就等于失去了作为妇女权益维护者的资格,也让其他的妇联干部蒙羞。

再次,妇联干部应该不忘初心,为妇女权益奋斗到底。妇联是一个有着崇高使命的组织,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然而,一些妇联干部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初心已被功利的权力蒙蔽,远离了原本的出发点。我有幸与一位资深妇联干部对话,她诉说着自己工作多年来的遭遇,坦言随着权力的扩大,她逐渐迷失了方向,渐渐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初心。这样的例子让我体会到,妇联干部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始终坚守自己的使命,用行动践行对妇女权益的责任。

最后,妇联干部应当加强自身的能力提升。只有具备强大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素养,妇联干部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然而,一些妇联干部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导致在处理妇女权益案件时碰壁。我曾目睹过一位年轻的妇联干部对待一起疑似家庭暴力的案件时犹豫不决,甚至出现了处理不当的情况。这样的情况说明了妇联干部在能力提升方面的不足,有必要加强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为妇女权益服务。

综上所述,妇联为官不为现象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权益的保障与推动。妇联干部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始终以妇女权益的维护和推动为出发点,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回归初心,为妇女权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妇女权益的平等与保障。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教师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就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为深化改革服务。

立德修身,锤炼本领。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一必须在严以修身上作表率。将立德修身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正确对待权力、名利、地位,努力塑造淡泊名利的品德,在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担负起相应义务,真正为人民用好权、执好纪、谋好利,做秉公用权的标兵。二必须在严以律己上作表率。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特别是严格遵守办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怕得罪人。三必须在谋事要实上作表率。把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考虑得早一点、远一点、深一点,对每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做到精谋善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坚持高境界做人,努力做到坚决不让生活恶习沾染自己,坚决不让群众合理诉求成为泡影,坚决不让党的形象因自己受到影响。

严格执纪,动真碰硬。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力戒有纪不执、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涉及谁,不管职位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形成持续有力震慑。在突出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畅通渠道,整合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单位一把手和“小官大贪”等腐败案件,痛打“老虎”,猛拍“苍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纠正“四风”,悉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行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较真、敢于批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守纪律,率先垂范。按照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时候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拒腐蚀、永不沾。唯此,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

面对“三转”中的新要求,必须用新的理论来引导,用新的知识来填充,用新的方法来适应,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学习、自我革新、自我校正、自我提高的能力。管理要突出“紧”。正己才能正人。平时管理要始终体现一个“紧”字,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率先践行群众路线,头脑中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带头改进作风,坚守责任担当。监督要突出“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来监督约束。要严修身,听指挥,善团结,坚决杜绝自以为是、口大气粗的不良习气,严禁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跑风漏气、泄露秘密,绝不允许以案谋私。一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部队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组织,而军人则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军队中,军官的职责不仅仅是指挥作战,更重要的是起到示范和榜样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军官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作为一名在部队工作多年的军人,我深感部队为官不为给组织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同时也体会到了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和教益之大。

部队为官不为,是指某些军官只顾自身私利,不顾部队整体利益。这种情况常见于个别军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是在履行职责时不负责任,无视部队规章制度。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军队的形象和声誉,更严重地影响了组织的凝聚力和士气。我曾亲眼目睹过一名军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将部队的机密信息泄露给外人,结果导致部队行动受阻,严重影响了部队的任务完成。这不仅是对组织和战友的背叛,更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背叛。因此,军官应该时刻铭记自己的使命,为了军队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始终坚持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

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体现在其对组织、个人和战斗力的严重损害。部队是一个组织机构,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是组织的一部分。如果有军官为官不为,那么整个组织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崩溃。组织凝聚力的缺失将使士兵们失去对组织的信任和归属感,导致纪律松懈,军事训练效果下降,从而影响战斗力的发挥。与此同时,个人形象的损失不仅会导致军官失去威信,丧失领导能力,还会给他人留下负面印象,影响到整个队伍的士气和凝聚力。因此,部队为官不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组织和个人形象,使军队的战斗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部队为官不为的教益之大,体现在对军官的教育和管理上的启示。部队为官不为问题的发生,不仅是军官个人道德素质问题,更是组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失职。只有加强军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才能全面提高军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除了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军队还应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追究和惩处。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地遏制和纠正部队为官不为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部队战斗力。

部队为官不为的问题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它不仅与军事训练和作战效能息息相关,更关系到军队形象和声誉。作为一名军人,我痛感部队为官不为的伤害和影响,并深刻体会到了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和教益之大。因此,我坚信,只有军官认真履行职责,时刻以军队利益为重,才能秉持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发挥出军队的整体优势,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警

民警,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承载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作为民警,应当为官为民,恪尽职守,心无旁骛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难免会有一些民警偏离了这个原则,为官不为。他们巡逻不到位、违法不依法处置、对待民众态度傲慢。所要求的人民对警察的尊敬甚至变成了对警察的不满和抵触。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反思民警为官不为的原因,并寻找有效的解决之道。

首先,民警为官不为的原因,一方面源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的影响。现如今社会矛盾日益增加,犯罪事件层出不穷,这给警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些民警因为过分繁重的工作任务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而无法应付,在工作中态度消极,麻痹大意,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到位,也为民警为官不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有的民警利用这种漏洞,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伤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改进民警为官不为的关键在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和素质。首先,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推进警察队伍全面从严治警,加强警察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办案的专业水平。其次,加强对民警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民警给予适当的奖励与荣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民警,对需更正的民警予以帮扶和引导。而且,还可以全面加强警务公开,让民众参与和监督警察工作,对违法乱纪的民警,将其追责问责。

再次,为了解决民警为官不为的问题,必须加强基层社会治安力量和与社区的联动。建立健全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交流,搭建多元化的交流平台,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安维稳工作。而且,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和解决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增强民警在居民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只有加强基层工作,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机制,对民警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民警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民警的职业操守和为官为民的行为给予充分的奖励和肯定,对违法乱纪的民警进行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强公众对民警的监督,鼓励民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民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民警为官不为是一个群体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只有加强对民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同时加强基层治安力量和社区的联动与参与,加强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切实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赢得民众的支持和尊重,实现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和谐。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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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大地的行政官员中间,"为官不易"的声音渐渐多起来。其原因有二。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规范各级干部行为的多项禁令密集出台,立规矩、纠"四风",执纪监督空前严格。一些官员感到"为官不易";二是"为官不易"对一些官员来说,旧方式尚存依赖,立新更是不易,形势的快速发展也让其感到了本领恐慌和问责的压力。

其实当今官员感到"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种职业,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高诱惑的职业。目前,绝大部分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心理疲劳"及"压抑"心理。常怀"为官不易"之心,既是对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规蹈矩,又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内心真实写照。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还是民生改善,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重大。往深处推进改革势必对既定利益格局进行重新调整,会遇到较大阻力。改革的这些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都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巨大考验。一个敢于做事、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是对当前发展大势的清醒与自觉。有所知,才会有所畏,才会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会沛然心间。

为官诚然不易,"为官不易"可以不为官,但既然选择为官就不能不作为。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在反"四风"的背景下,也许会有官员认为约束多,越"不为"出错机会就会越少。在新的政绩观考核下,抓项目做决策,不但要看官员干了什么,而且还要看效果,决策失误,甚至还会被问责。"为官不易"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借口,正如所言,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

为官要为,而且要愿为、能为、善为。社会发展到了一个矛盾叠加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分配不公的问题以及就业难、住房难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矛盾重重叠叠。在各种矛盾之间,要游刃有余,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打破常规、敢于创新,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感到"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处补课,加强修养,提高学识,不断把不能为的事情变成能为、愿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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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组部发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把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集中治理。为此,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针对“为官不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无疑切中时弊,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也应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应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于“严”和“实”,因此需要统筹结合、有序推进。

客观地讲,在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备、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严不实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既有自身作风的问题,也有导向不明的因素。因此,要在抓好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十分注重树立正面的导向。要处理怠政者,形成警示。通过专项整治,对存在“为官不为”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列出“负面清单”、亮起“警示红灯”,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明显的实施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形成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要重用有为者,树立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干部主持公道,对那些在工作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干成事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的用人导向。要宽容失误者,鼓励创新。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或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区别对待,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勇于开拓创新的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改革精神和进取意识。

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题中应有之义。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其直接目的在于严格管理,最终目的在于教育提醒干部。只有严格要求才能发现和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防微杜渐,使其少犯或不犯错误。这种严宽相济的原则应贯穿于“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首先,调查了解要实事求是。对反映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和民主集中,严格把握条件,客观公正核定事实,该约谈的约谈,该澄清的澄清,为干部主持公道,还干部清白。组织约谈要及时深刻。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发现干部的缺点错误,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劝其改正,达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效果。组织处理要公正严明。即使是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适度惩罚,也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干部犯大错误、犯难以挽回的错误,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聚焦问题。对照。

工作方案。

要求,聚焦本地本单位在专题教育中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为官不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抓细抓长抓常,集中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要坚持舆论引导。敞开大门解决“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对“为官不为”现象的举报和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积极作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人和事,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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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日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

格言。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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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民警

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民警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他们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然而,也有一些民警不履行职责,为官不为,这种现象对社会治安和民众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影响及原因。

1.影响。

为官不为的现象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感,削弱群众对警察权威的认同。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会利用这种情况来滋生犯罪活动,危害社会治安的稳定。

2.原因。

为官不为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腐败问题、职责认识不到位等。此外,个别民警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公共利益缺乏敏感度,也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三、后果分析。

1.社会治安不稳定。

当民警为官不为时,社会治安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犯罪活动会呈现出愈发猖獗的趋势,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2.法治信任危机。

为官不为让群众对法治产生怀疑和不信任感,法制的正确执行和社会正义的实现都将受到威胁,导致整个社会的互信度下降。

四、应对策略。

1.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警务体制,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为官不为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和处罚手段。

2.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对民警的监督,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民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途径,鼓励群众举报涉嫌为官不为的警察,形成对为官不为行为的社会共识。

3.增强责任心。

民警要强化自身责任心,增加对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的敏感度。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牢记自己的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为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结论。

为官不为的现象对社会治安和民众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需要警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主动出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以及增强民警责任心,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为官不为现象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平、安全和稳定的实现。

部队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部分(150字)。

部队为官不为,是中国军队历来的传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我深深体会到这一理念的重要性。在我加入军队的几年里,我亲身经历了这个传统的积极影响,并从中汲取到了宝贵的体会和心得。

部队为官不为,指的是军人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光荣职责,永远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我们作为军人,首要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此外,军人必须绝对忠诚于人民,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下。只有心系人民,才能在特殊的任务中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使命。

部队为官不为的理念在实践中必不可少。它能够确保军队始终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并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我们军人的每一次行动都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要深深地刻在我们的心中。这种时刻牢记人民利益的意识可以使我们克服各种诱惑和挑战,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部队为官不为的实践案例在军史上比比皆是。例如,在抗日战争中,许多军人表现出了为民除害、保家卫国的精神。在新中国成立后,有许多军人放弃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毅然投身部队建设工作,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而付出辛勤的努力。这些实践案例表明,只有把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付诸实践,才能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赢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

第五段:结论(200字)。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伍中,部队为官不为的理念既是传统也是责任。它不仅涵盖了军人为民服务的宗旨,更体现了军人必须时刻为人民利益着想的原则。我深深领悟到,只有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内化于心,才能在军队中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军人的使命。我将一直坚守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为保家卫国、为人民服务而努力奋斗。

总结:以上是对“部队为官不为”的个人体会和观点的阐述。通过深入理解这一传统理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军人的责任和使命,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每一位军人应该时刻铭记并践行的信念,也是中国军队始终保持着良好形象的重要原则之一。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3.监管行为遭绑架,权钱交易“作怪”。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也是导致“为官不为”的重要原因。少数身处关键岗位、位高权重的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过程中,“收了别人的手软”、“吃了别人的嘴软”,腰板挺不直,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听之任之,少数领导干部甚至被不法奸商所要挟和绑架,导致不能作为。也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官商一体,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不愿作为。

4.绩效评价走形式,考核成为“作秀”。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许多时候走了形式。一些单位存在“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的现象,导致“为官不为”的人占便宜。也有一些单位为加强干部管理,出台了形式多样的绩效考核方案,但行政机关平常上面文件下达的多,临时任务安排的多,对干部考核难以精准“画像”,导致考核、评议成为“作秀”,对“为官不为”干部难以形成有效考核压力。

三、对症下药:有效治理干部“为官不为”的对策。

1.增强宗旨意识,坚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价值取向。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共产党人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切不可被迷雾遮蔽了双眼,迷失了人生航向。加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2.强化执纪监督,形成“不敢不为、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对领导干部“不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严查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者,严查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者,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科学绩效考评,克服“干好干坏、优劣不分”的现实难题。考核评价,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要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要让“为官不为”者在考核中“现原形”,对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要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要注重由上级考变为下级评,由年终考变为平时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同时,要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消除“恐惧症”,吃好“定心丸”,强化“为官敢为”的保障,真正让“为官有为”者受重用,“为官不为”者没市场。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根治“为官不为”,不仅要从干部思想层面解决不愿为、不想为问题,更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予以保障。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业绩台帐制度,推行多层面、立体化的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对“为官不为”的情形作更为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张开执纪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检查这张大网,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让“为官不为”干部无处遁形。对干部工作状态加强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让“为官不为”者随时会被发现和问责,努力形成让“为官尽责者得升迁、让为官不为者难过关”的长效机制。

心得体会

“为官不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一方面它聚焦着我们对于行政的要求,另一方面它也涉及到了我们作为人的道德义务。自古以来,人们便对此话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今天,当我们身处21世纪的社会中时,这个话题依然具有着十分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为官不为”是一种概念,它意味着一个人即使掌握着权利和资源,但也不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随意使用这些资源。相反地,这个人会在一定程度上放下自己的个人利益,以实现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目标。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行为显得十分重要,尤其在政府机构中更是如此。因为,在一个完善的社会中,政府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其能力和行为一定会对于公众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并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福祉。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明白“为官不为”的道理和重要性,让其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要做到“为官不为”,首先需要的是一个官员内心先要具有“长远的视野”。具备长远视野的官员不会因为眼前的利益而轻易放弃未来的发展,而是会更加注重别人的长远福祉和利益。其次,需要官员有“精准的把握”。官员应该清楚自己真正的立场和功能,精准地定位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角色,同时时刻考虑公众的利益和满足他们的需求。最后一个要素是“坚韧的持之以恒”。一旦官员明白了其努力的方向,就应该坚守自己的道路,不为任何诱惑所动摇。他们应该有相应的能力,以充分利用资源来实现公共目标。

第四段:官员们在为官不为中的重要作用。

在一个社会中,政府机构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其能力和行为对于公众利益产生着直接影响,并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福祉。在这个角色下,公务人员被赋予责任,这些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要求这些人必须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同时,他们也需要适应常年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和压力。因此,只有这些人能够真正了解他们的责任,并始终坚持不为自己的私人利益或道德价值而牺牲公共利益,才能保证真正为社会谋福利。这些公务员的制度保证和法规支持都是必要的,但是,真正有效的措施,只有自身行动的体现。在这个角色中,官员为了防止权力作为自己的私枉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遵循道德规范和工作职责,为公共利益良好地服务。

第五段:结论。

作为一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个人应该坚持为公共利益行事,尤其是那些具有权力的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的官员认识到“为官不为”的重要性,这并不仅仅是对工作的态度和敬业响应,而是符合公平正义的一种行为。在这样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庇护良好的环境和公共资源,享有更好的福利和生活质量。因此,为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健康发展,我们都需要为官不为这个重要的目标服务。

为官五不为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官员,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如何才能做到“为官五不为”,成为大家乐见的官员呢?我从多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为官不为利。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应该始终坚守公正廉洁的原则,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为个人私利而违背法律法规,搞权钱交易。在任何职务上,我们都不能接受贿赂,也不能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只有忠诚履职,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为官不为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够给官员带来无限荣耀,也能将其推向深渊。我们不能因为手握权力而自高自大、蛮横无理,更不能滥用职权、打压异己。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以法律和规章为依据,严守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只有守住权力边界,才能保证我们的决策公正无私,确保社会稳定与进步。

第三,为官不为名。诚信是官员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我们不能以炫耀身份、夸大成绩来追求名利,更不能因为个人的面子功利而失去廉洁的底线。我们应该心怀谦卑、低调务实,只有脚踏实地、虚怀若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为官不为情。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我们不可因为个人感情而偏袒一方,也不可因为私人恩怨而执法不公。官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不徇私情,不能滥用职权帮助自己的亲朋好友。只有与人为善、公正公平,才能凝聚人心,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最后,为官不为势。官员要明白,权力是暂时的、有期限的,不能因为权力而膨胀,更不能沉迷于掌握权力的快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谦逊和谦卑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社会变革和各种挑战。只有心态放平、处变不惊,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表,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引领社会向前发展。

总结起来,做为一名官员,我们必须坚守道德底线,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为官五不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我将不懈努力,始终以这个理念为指引,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杜绝“为官不为”,做到“为官有为”“为官善为”,走好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自身的担当意识,不给“为官不为”留有生存的土壤。混日子、效率低、服务差、不认真履职……这些“为官不作为”的公职人员在福州受到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公职人员被效能告诫。

福州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治理“庸懒散拖”的意见》。福州市效能办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庸懒散拖”现象,存在“为官不作为”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将面临严肃追责。福州市委负责人表示,要整肃“为官不作为”现象,加大问责力度,铲除“老好人”“太平官”“逍遥官”的生存土壤,强化“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意识。

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对党员干部来说,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种“为官不为”的做法看似中规中矩,实则浪费了行政资源,贻误了改革和发展机遇,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此风不杀,危害大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靠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实干。无论是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还是面对突发的棘手难题,只要党员干部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就都可以迎刃而解、圆满解决。倘若党员干部意志消沉、消极被动,甚至是摆出“为官不为”的消极姿态,即便是再小的问题也终究不会自己消失,有时甚至会累积变异,产生更大的问题,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践行“三严三实”,日常工作敢负责、关键时刻敢担当。但有部分官员在面对工作面对问题仍是能躲则躲。改变这种状况,要以明确职责定位为抓手,以强化监督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营造良好氛围为保障,真正“让不为者受到惩戒,让有为者担当重任”。

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杜绝“为官不为”,做到“为官有为”“为官善为”,走好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自身的担当意识,不给“为官不为”留有生存的土壤。

心得体会

“为官不为”这个词曾经让我觉得陌生,后来才意识到它的深刻含义。在这个社会,有很多人希望能够成为一名官员,用国家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野心,但很多人想到这一点时,却不能真正地做到“为民”和“为国”。在我看来,真正的“为官不为”并不是背离工作的本质,而是在关注职业理念和从政宗旨方面做到自己的准则。

第二段:做事要有原则。

“为官不为”的本质就是要有一种坚定的原则,做事情的时候,知道自己需要达成什么目标和更高的追求。在职场上,我们经常面临很多的诱惑和艰难的抉择,但是只有在内心深处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所以,我们需要在进入职场之前就要对自己有一个明确而正确的展望,才可以挑选出一份符合自己内心追求的工作,进而更好地运用自己的才智和天赋去服务于社会和国家。

第三段:自律的力量。

自律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更是“为官不为”这个词中的重要元素之一。总体而言,自律意味着有条理、有计划地安排好时间和资源,不被一时的感性冲动和世俗的诱惑所迷惑。在工作中,自律可以让我们不断调整好心态和情绪,同时懂得坚定地承担职业责任。而且,自律也可以帮助我们掌握自身的节奏,避免了轻率行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四段:民心为重。

在中国,一个好的官员必须懂得“民心”,为了实现国家和人民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为人民服务是官员的第一职责,官员应该有分析和处理公共问题的能力,在其工作中要深入了解各种人民需求和愿望,用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民心中还应该包括领导和同事的意见,官员必须以开放心态处理问题,不断改进自己的管理技能和工作态度。

第五段:结语。

“为官不为”这个词不仅仅适用于官员,它应该是每个人在社会处事的准则之一。只要我们准确地理解了这个概念,并把标准贯彻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去,相信防止职业权力崇拜和腐败的问题不再遥远。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时刻提醒和提醒自己,推动自己在决策方面做到真诚、正直和廉洁。

心得体会

为官者,是指在国家建设和管理中承担职责、行使权力的官员。但是,近年来经常出现一些为官不为的现象,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助长了贪腐亵渎等不良风气。在我看来,为官不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每个官员都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为官不为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官员不重视个人修养,缺乏道德规范意识,以致公权力成为其满足私欲的工具。二是官员怠于工作,对问题不负责任,违背了职责和使命,给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三是官员利用职务和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滋生贪腐之风。

摆脱为官不为的状况,是每一位官员职责所在。一是为了自身成长和价值实现,必须守正道、扛重任、创成果。二是为了服务于人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吸收群众监督意见,关注并积极解决各种社会难题。三是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必须保持公正廉洁,认真履行职责,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

第四段:发挥效能为民服务。

官员要摆脱为官不为,必须发挥自身的效能,实现最大的公共利益。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让工作变得更便捷,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三是要与群众紧密联系,倾听客观意见,以人民的需求为首要任务。

第五段:结语。

在心得体会为官不为的主题下,我们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之下,官员应该坚持为民服务,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实现公正、廉洁、效能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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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大了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所谓“隐性福利”、“灰色收入”明显减少,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老百姓也有了更多新要求新期待,一些官员明显地感觉到“为官不易”、“官不好当”,甚至还有一些公务员产生退出江湖之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矩。“为官不易”,这是对为官当政者的素质要求和规范约束,是必须要强化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那样的约束,一些官员干脆将慵懒散当作了家常便饭,认为反正没有了这样那样的好处、实惠,干多干少一个样,在思想上、工作上、精神状态上产生了懈怠,将“为官不易”异化为了“为官不为”,还有一些官员产生了“怕群众”的思想,这不仅不利于个人的成长,也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必须坚决予以克服。

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不能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面深化改革,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立“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全面深化改革,就没有长远发展”的意识,让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决策部署在思想和头脑中牢牢扎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群众观念教育,消除“消极对待”、“贪图利益”等不良心态,要有力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来一次大扫除、大检修,实现思想认识大提升、作风行为大转变。

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不能失。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敢于担当,是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部,承担着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发展的道路,向来不是平坦的,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激流和险滩,必须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具体指导,不当“甩手掌柜”,不游离于活动之外。既带头参加活动,为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又切实履行好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责任。在助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民生等工作中,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将责任担当起来,并在解决复杂问题和攻坚克难中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不负责、不担责、不尽责,就必须被严厉问责,从而倒逼干部履职尽责。

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不能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官员有没有作为,有多大作为,关键要看其有没有一颗为民之心。个别党员干部,心中装的不是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缺乏真感情,不能将人民群众当父母、亲人,不能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成天盘算的是自己的小算盘、小九九,他们认为的“为官不易”是觉得在现在的高压反腐败、反“四风”的形势下,自己的日子不好过,面对群众的挑剔、监督,觉得官不好当,这样的干部不可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将人民的利益举过头顶,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行到底,才能成为人人敬仰和爱戴的人民公仆,也才能有所作为,有大作为。

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不能少。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活着是要有点精神的。党员干部尤其需要精神饱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充满激情,不当太平官、混事官、懒散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公务人员、公职人员,缺乏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满足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一种对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的较真精神、认真态度,办事拖拉、作风疲沓,遇事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明哲保身,有的还“占着茅坑不拉屎”,凡此种种,有这样精神状态的官员,不可能为党和人民做多大贡献。各级党政官员,要想当好官,必须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要有只争朝夕、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要把工作当事业来做,将事业当生命来爱惜。如此,才能对得起自己头上的那个“官帽”,也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

毋庸置疑,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有为才能有位。“为官不为”,也就没有资格再在为官的位置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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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为官不为者,从根上讲也是思想出了问题。一些为官不为者身上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现实反映。

“不问苍生问鬼神”,这是当代部分落马高官时兴的一种“错爱”。荒诞的“事迹”被披露之后,无不成为坊间笑柄。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烧香拜佛,并在办公室内放置了“保一辈子不倒的靠山石”;广东亿元腐败书记陈弘平用公款给自己修建阴宅风水工程,将风水意识灌输到揭阳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妄图靠风水来实现地区发展“赶超进位”的目标;曾制定三个“xx万元”贪污计划、被网友戏称为“最有理想贪官”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案发前一晚,还在找“大师”问卦。

事实上,作为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只能信仰马列主义,只能是唯物论者,只能是无神论者,绝不能烧香拜佛、迷信鬼神,这应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信条。然而,层出不穷的“鬼神梦”却在不断腐蚀着党员队伍,表面上,官员信佛、信道、信阴阳、信风水、信星座、信血型,其实目的大多都为了升官发财。痴迷权力是官员们心中的“鬼”,他们可以更能直接得从这些虚无的“神秘主义”中获得心理的安慰感和精神满足感或是神明给予的“指点迷津”。

美国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很多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表面上看是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实质上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一旦没有了信仰,就会成为“行尸走肉”,长期浸淫于求神拜佛,心理颓废、斗志丧失、道德滑坡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干部甚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生财工具,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有钱有作为、无钱无作为。不管是机关大楼回避4、13、14这样的楼层,还是干部案头摆放石兽,这样的妄念逆流充分暴露了官员价值观混乱和价值底线的坍塌。

其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的信仰迷失说到底就是精神缺了“钙”,得了“软骨病”。笔者认为,问责官员不作为,还需解剖迷失的信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缺钙”就会碌碌无为、无所作为,就会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误入歧途,走到人民的对立面,走上歪路、邪路、死路。因此,要用理想信念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正是补钙的良好契机。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给自己带上“紧箍咒”,多一份清醒,自觉和自律。用科学理论切实武装头脑,讲党性、讲正气,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避免陷入精神空虚,堂堂正正做人,依法依规办事,坚守信念的高地,找到精神支点和动力源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提高本领,从容应对,努力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

用制度这一“新周公”敲碎贪官“鬼神梦”,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领导干部动用公权大搞封建迷信形成刚性约束和制度性监督,对官员的迷信之风严肃处理,那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将呼之欲出了。

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需协调办事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评估造成严重后果……类似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江苏“糊”不过去了。针对“为官不为”现象,江苏各地积极“亮剑”,一批庸懒散拖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严厉问责。

制度发威,问责有力,缘于“症状清”“责任明”。xx年10月,镇江市出台《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将“为官不为”细化为12种不作为行为、9种慢作为行为和14种乱作为行为,比如,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本单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迁就;对按规定应当办理或反馈的各类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件等,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办理、反馈,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监管不严、查纠不力,导致班子成员或下属工作人员有庸懒散拖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涉及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便于对号入座,依纪依法处罚。《办法》出台5个月,先后有10个单位和69个责任人因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被问责,其中有6名“县处级”。

淮安市淮安区则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干部个人“必为清单”、监管部门“追责清单”,对照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干部个人职责,制订“不为”责任认定对照表,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督“为”职责,同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行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细化定责,堵住了干部赖以“不为”的管理漏洞,该为的事情不敢也不能不为。

治理为官不为,还需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挂钩才能更加有力,正面引导干部奋发有为。不少地方已进行这方面探索。例如,泗阳县结合干部工作实绩等因素,建立干部能下能出的分类调整机制,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免职、降职等处罚。目前已有12名“不作为”干部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镇江市也将问责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金津贴、干部任用挂钩,大大提高问责的可操作性。

江苏将进一步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动态测评管理、综合分析评定”的新机制,对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给予褒扬,对庸懒散的干部及时加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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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

格言。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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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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