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当事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合同协议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合同写作带来一些启示。
甲方:(开发商)。
乙方:(物业公司)。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证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在此期间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则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行委托。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一条乙方参与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物业移交接管后,由乙方负责对物业及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公共管理服务,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等按照所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要求对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进行维护及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移交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空置房、商铺、样板房内保持清洁,无破损及物品丢失现象,空置别墅绿地养护良好。
第二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
本物业公共部分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公共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维修费用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路灯、小区内给排水管网、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设施、沟渠、化粪池、各种检查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
3、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人工湖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设施、会所等;。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及接管验收资料等;。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如节假日定期开放小区内喷泉等;。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提供相应面积及标准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负责向业主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车辆停放保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
3、电梯费;。
4、垃圾处置费;。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
6、代收水、电费,每季上缴甲方;。
7、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七条对业主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八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成本分摊。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敦请业主遵守;。
(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四)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五)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七)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八)监督乙方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及时缴纳未出售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十一)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二)在小区内全面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
(三)按本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的约定,对业主或用户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五)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六)甲方安装单元水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小区总水表过户至乙方名下,由乙方负责自行收缴水费,乙方应在水表过户后三个月内与甲方结清甲方垫付的所有水费。
在实施电表一户一表及水表过户前由乙方向业主代收水、电费,水电度数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代收比例应达到甲方垫付的水电费80%以上。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与甲方结算代收的上季水、电费用,并附每户应收、已收水电费明细清单。每年3月10日前结清上一年度全部水电费用。
第四章物业管理质量。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一级标准执行。
第二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基础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在日常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4、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向业主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年满意率不低于90%。
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抢修急修及时率98%、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5、做好甲方所委托的待销商品房、别墅、车库的房屋管理工作,制定有完善的维护措施,确保其设备完好无损、运行良好。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时检查,使用及维护应设有台账、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给水、消防管道渗漏要24小时组织维修,48小时内完成。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6、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8、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治安协助。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有完善的安防规章制度。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0.5%以下。
治安年发案数。
(治安年发案率=———————×100%)。
小区总户数。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防演练。
五、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有消防应急方案。
设备完好量。
(设备完好率=——————×100%)。
设备总量。
火灾年发生户。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火灾年发生率=———————×100%)。
小区总户数。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清洁率99%以上;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3、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4、对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应及时劝阻并上报有关部门。
6、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垃圾中转站、垃。
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如甲方移交的保洁设备设施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按原价赔偿或原标准购买补足、维修。
7、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七、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3、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树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
5、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看管(施工方负责三个月以上的保活期,保活期内由乙方负责提供养护用水),乙方须防止人为破坏现象发生,如施工方不履行保活义务,应及时通知甲方,保活期过后由乙方负责养护。
八、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外)停车场实行每天24小时车辆管理;。
3、制订有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根据车位销售合同的要求对室内车位车辆停放进行严格管理,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小区道路无乱停乱放现象。对小区来客停车要做好引导停放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急修: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在收到维修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社区文化建设。
l、每年定期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十一、服务态度。
1、耐心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为业主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及困难。
3、上门服务人员在服务工作中有礼有节。不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不准顶撞、责备业主。
4、维修完成后要注意保持业主室内清洁,避免碰脏业主物品,工具包不得放在业主的床、沙发等生活设施上,作业现场做到人走地净;要注意爱护业主财物,搬移业主设施物品时,动作要轻、稳,损坏业主设施物品应赔偿。如遇到需要打孔等工序时,要事先用塑料布保护现场,尽量避免灰尘污染。维修完毕后,要将产生的垃圾立即清走。
第五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一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应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条如甲方向业主提出有关物业服务费用优惠的承诺,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因优惠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有关赔偿款的,由乙方负责追缴。
第四条房屋的维修责任,遵守《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应规定。
第五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未出售的空置物业的管理费、电梯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按规定交纳,如甲方在接受日常物业服务的同时,另有专项服务需求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的按专项服务合同约定交纳;乙方应按时向小区业主催收物业服务费,对乙方应收而未能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第六章违约条款。
第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按500元/次扣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第二条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业主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甲方按正常程序向乙方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完整物业或设施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应按季支付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不能将本住宅物业管理业务整体或转包或整体或部份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违约金。
第六条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与甲方结清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空置房物管费用中扣回相应金额的水电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第七条乙方擅自占用属甲方产权的物业使用或经营的,一经发现应立即退出,同时乙方应按同类地段商业租金标准赔偿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账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份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条乙方决定本合同期满后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乙方应当依法交接,按时撤离。
第三条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三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仍由乙方收取各项应收费用;三个月过渡期满后,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签订日期:
为加强____住宅区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2.保洁费:
3.保安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
2.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应的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3.停车费;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_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邮箱:
邮编:;。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
;邮编: 。
地址:
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应义务。
第一章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项目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物业项目构成》《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附后(详见附件1~3)。
第二章物业的承接查验。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现场查验结果,形成查验记录,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对于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整改。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承担。
第三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质量保修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五)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后,及时向乙方移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与乙方应当对交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签署书面物业交接记录。物业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物业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甲方与乙方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分期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第五条甲方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在本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承接查验资料。承接查验资料应当包括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承接查验协议、查验记录、交接记录等。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资料建档保存。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免费查询。
第六条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本市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专有部分的保修责任。因甲方工程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相关业主解释,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七条甲方应当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及时交还物业服务企业用房。
第八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房屋天面、外墙等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电梯、消防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
(九)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十)物业账目等档案资料管理。
(十一)制定火灾、台风、暴雨、重大卫生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或协助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第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应责任。建立本物业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分类投放;监督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经营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帐,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
实行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乙方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相应约定,督促保洁员协助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第十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甲方应当将施工单位移交的《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给乙方。乙方应按照《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4.按照《广州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定期对玻璃幕墙进行检查;。
6.。
若乙方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应书面提醒甲方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以保障幕墙安全。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管理委托协议。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参照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规范(市地方标准),结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详见附件4)。
【说明】本条明确了前期物业服务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广州市地方标准《物业服务第2部分:住宅小区》(db4401/t100.2—20__))已于20__年11月1日实施,根据标准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服务,下一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将制定非住宅物业项目服务规范和物业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第十二条乙方可以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但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和养护。乙方不得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全体业主、部分业主或单个业主可以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委托人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物业服务的费用。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乙方应当按照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标准,参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物业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的有效联动,实现质价相符。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的相关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乙方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乙方酬金(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或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3.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的相关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4.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年度结算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按方式处理。因不可预计的突发原因导致物业服务无法正常开展,需要实施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以外项目的,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约定执行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五条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费的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采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且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七条属于同一个物业服务区域但分期开发的,如各期物业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九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条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执行分摊工作的,应当按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向业主公开公共水电用量、单价、金额等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实际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专有部分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不得将下列费用列入分摊:乙方办公、生活的自用水电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地下停车场、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的水电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喜庆、宣传、文体、装饰等公共活动的水电费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业主、业主大会对分摊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协助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及时答复。
第二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保证金等费用,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二十三条业主应当自签署物业交付文件之日起,按照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交纳前期物业服务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物业的,业主应当自建设单位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月起,按照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前期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应支付物业服务费。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具体采用(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同类型物业的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或者利用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做车位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车位属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含临时停车收入)归甲方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车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乙方支付车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每月/每季/其他)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益(含临时停车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元/月·个、商业元/月·个的标准,(每月/每季/其他)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自有产权车位不需交纳车位租金。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七条甲方或者受委托进行管理的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乙方应当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代收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会所归(甲方/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或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长期停放车辆,利用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长期开展经营,利用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刊登广告;。
4.利用;。
5.利用。
乙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费用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以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三十条委托乙方管理业主共有资金的,乙方应当开立一个专户管理业主共有资金,与乙方其他资金分开管理,账户名称是(共有资金管理单位名称),帐号是。乙方应当将全部业主共有资金存入该账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和共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制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共有资金的会计资料。
乙方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开业主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依法配合。
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业主共有资金的,乙方应当自业主大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属于业主所有的共有资金转入业主委员会开立的业主共有资金专用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业主共有资金专户。
第三十一条乙方利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在扣除乙方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补充维修资金;。
4.乙方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对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6.业主共同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支出。
乙方(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或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当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乙方可以制定共有资金使用规则或者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决定后使用共有资金。
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修改了相关表述。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开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1.在楼宇的大堂或者入口处张贴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电话;。
3.在电梯内张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5在显著位置张贴服务履行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6.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约定,在显著位置张贴应当向业主公布的其他信息。
乙方应当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支持、配合党组织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的宣传、培训、调研、矛盾调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应当支持、配合消防灭火、医疗抢救、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创文创卫、出租屋管理等等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甲、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的规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火灾、水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安全事故以及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整改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整改措施;属于政府或专营服务单位责任的,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营服务单位报告,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十五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接受乙方现场检查;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及时公告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限。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单位、乙方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以及临迁的共用设施设备,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负责物业专有部分的日常检查、维护养护、修缮治理,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承担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避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坏环境卫生。
乙方应当采取排查隐患、整治危险、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围蔽设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的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开展相关工作时,可要求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临时管理规约等,实施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制止。无效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乙方发现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租赁房屋未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当提醒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办理。
第三十八条因房屋建设质量问题出现渗水,房屋保修期限未届满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房屋保修期限届满后出现渗水影响相邻房屋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为业主处理渗水纠纷提供协助。责任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由乙方维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渗水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所需费用在维修资金或者共有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物业维修资金。
第四十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四十一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者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通过其它合法渠道落实,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的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5。
第八章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业服务区域,则乙方自接管后开始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义务。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代表本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与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乙方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本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应当按照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得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请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与乙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或者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按规定整改,负责据实赔偿。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乙方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
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借故阻挠相关工作,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乙方可采取合法的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业主出租、出借物业时,应当将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事项告知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等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当将物业出租、出借物业的情况及时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与乙方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乙方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能力。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合同信息。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十四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将本合同中涉及物业买受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充分说明。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将本合同作为附件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如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按较低的收费标准执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明确的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函件的视为已经送达,相关责任由对方承担。本合同明确的联系方式也是解决纠纷时送达各类诉讼材料的地址,因拒收、查无此人、地址不详、无法发送等原因未能收取的,视为已经送达。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已交付房屋为收件地址。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买卖合同上载明的通信地址为联络地址。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通信地址的,以业主发出的最后一份约定为准。业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乙方向其中任何一自然人送达函件即视为对其他自然人送达函件。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5.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服务单位及位置:
服务单位:
项目位置: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甲乙双方全体人员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门店的门卫登记和监控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临时性任务(如消防栓等异常检查)。
第八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二)。
第九条其它委托事项。
对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接受委托,如选择接受委托要合理收费。具体委托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十条甲方有权按照《保安人员管理流程及话术》(见附表四)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必须按时参加。
对于整改要求、处罚通知等文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的联系地址为:;乙方有效通信邮箱为:。如前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章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价格调整。
1.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即人民币元/月(大写:)。
付款方式:每个月25日前乙方凭《承包服务月度考核评定表》的评定费用向甲方开具当月服务费的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以银行汇款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价格调整:本合同项下的价格将根据政府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对最低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即可调整(本合同参照元的最低工资基数计算报价的)。
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章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5、合同首月为磨合期,在磨合期运营中,如乙方提出岗位人员不足,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次月增加岗位人员事宜。
5、乙方应将工作计划及工作量定期通知甲方,以便进行检查和监督;。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演习;。
7、乙方在磨合期实际岗位操作如发现岗位人员不足,可以向甲方提出与于次月增加岗位人员的需求。
8、甲方标检前,乙方日常清洁不达标所带来的人员或工时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标检时由于保安、保洁做得不到位导致扣分罚款,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附件四《车辆放行管理规定》对甲方经营区域内的车辆放行,乙方保安人员违规放行车辆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元罚金,从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乙方保安人员应当克尽安保义务,严防甲方经营区域内的车辆出现盗抢、毁损事故。
如因乙方保安人员违规放行车辆、或在甲方经营区域内发生车辆盗抢、毁损事件经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系乙方过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财产损失、新车及售后维修车辆的应收账款损失、甲方赔偿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甲方维权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10、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社保及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备案。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按付款方式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依旧无法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附则。
第十七条对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5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等原因达不到正常服务标准,造成重大事故的,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进行赔偿并作善后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四条若本合同有效期到期之前,协议双方均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的,则本合同顺应延长一年。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已经基本实现了住宅小区化管理。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小区物业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不仅仅局限于小区清洁、安保等方面的需要。对于小区物业清洁承包。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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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把石景湾花园小区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对花园小区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物业管理的范围:石景湾花园小区。
二、承包管理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四、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费用元/月;此费应在每月月底结清。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情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监控设施。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须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区上月水电费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征收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
3、乙方负责承包期间内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协助解决。
4、乙方负责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门厅)的卫生清洁。如有居民投诉卫生较差时,乙方应有责任处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公共设施,如须改建公共设施,必须经四方同意。任何个人及集体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别是楼顶搭建,如有违反乙方要负一切责任。
6、乙方负责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安全,并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7、乙方负责小区院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建筑物、公共水电设施管理。
8、乙方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乙方承担小区公用面积的巡逻检查,确保小区所有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盘查和监控可疑人员,发现案情要及时报警或上报镇党委、政府。
9、乙方负责公共卫生区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小区内不得焚烧垃圾,禁止院内垃圾存留。负责化粪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内,负责收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并动员小区业主自选7—9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小区内工作及公共设施维修的开支。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管理委托或承包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供水泵房动力马达检修确切损坏,及小区内用电变压器确切损坏,由双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承包甲方公司办公大楼、生产部办公楼及各车间卫生间的日常清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签订合同:
第一条资质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其为一家依据法律规定并竟合法程序获取有关主观机关批准成立的实体,具有承接业务的营业范围。
第二条清洁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在乙方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的情况下,由甲方每月由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支付清洁包干总费用共元,大写元人民币。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津贴、劳保福利、劳保用品、社会保险以及各种费用和税金等。(如有扣款,则在承包费用中扣除)。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社保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时,甲方应补支付相关的社保、工资补差额费用。乙方于每月2日前将上述费用额与甲方核对后(如有扣款,则在承包费用中扣除)开具正式发票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向乙方划付。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第四条承揽期限:1年。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清洁使用的水、电,提供存放清洁工具的房间。
2.乙方承包的为日常保洁,即在甲方上班时间内按规定的清洁范围、清洁内容及要求跟踪打扫和清洁保洁工作。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并要求乙方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于乙方在保洁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出发警告。
通知书。
第二次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月保洁费的1%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通过前两次提醒和督促后乙方保洁工作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清洁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资料,以便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要保持清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能任意调换、增减。如确因需要调换的,必须报甲方归口部门备案。
5.乙方应配备管理人员加强人员的管理,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保密保卫教育,让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
规章制度。
教育乙方人员做好包括但不限于防滑、防高坠、防电、防火等各项安全措施,不可干扰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可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不得擅自将甲方物品私自带出厂门如乙方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并可要求乙方重新调换清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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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__业主公约》、《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______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公司为______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_____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_____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_____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_____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_____管理:_____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_____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_____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_____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_____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_____(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_____(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一、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元),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_______市_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
坐落位置:北京市 区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甲方出售房屋交付之日当月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协助甲方做好出售房屋交付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第五条 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并按照有关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和管理。
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资料。负责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保管相关档案和资料。
配合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业主共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单位做好相关设施的供水、供电等工作,并与产权单位约定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责任和物业服务事项。
其他服务事项: 。
第六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提前7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七条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选择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甲、乙双方约定的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 (最长不超过二年) 年,自本项目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十条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
经协商一致,业主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下月起,按照[年] [季] [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一条 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乙方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项下所有义务需要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使用情况。
经协商一致,业主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照[年] [季] [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停车管理委托协议进行约定,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停车服务费按 车位: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前,业主与乙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业主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元、[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 ]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业主完成装修后,应当通知乙方进行装修检查。经检查装修活动未出现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擅自拆改供水、排水、再生水等管线,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共用部位,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乙方应当在检查合格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乙方对甲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服务的,应当与甲方、业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六条 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专有部分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乙方完成物业管理区域的承接查验工作,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并向业主公开查验的结果;对于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规定,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相关文件。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配套设施移交协议书复印件。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监督,改进和完善服务。
对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屋、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者向有关专业机构报告。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泄露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获取的业主信息。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
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或分解后分别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乙方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乙方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方式、联系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业主装修、车位租售、费用使用、公共收益等相关情况。
乙方可以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乙方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乙方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可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方式就抛掷物品危害他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收集相应证据。乙方需妥善保管录音录像等证据,不得擅自毁损破坏,并且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
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业主的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遵守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其他服务费。
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作为物业服务人。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的,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接到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合同终止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结清预收、代收的相关费用,并按时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
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期间,乙方应当负责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或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生效的,乙方应当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善后工作;乙方应当协助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 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延迟撤出期间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业主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同时乙方应当按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突发事件,或者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等,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且乙方无过错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予以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四条 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__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商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______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合同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______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商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在与甲方签订该合同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商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______整体的营销推广。计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__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商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正泰诚达xx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正泰诚达xx1楼、2楼、3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乌市新民西街西xx。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施工内容及价格。
(30580。
7.83元)。
第五条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验收标准。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30%时支付合同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5%,来年开春化雪之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10%,扣除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应施工楼栋维修资金进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按约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按照甲方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本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人应将施工所占地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晚料净场地清。
4、乙方有义务对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不在另计费。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6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及时维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四份(总公司一份、乌鲁木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一份、诚达业委会一份、正泰物业公司物业处一份)。乙方持一份。
2、合同工期内,乙方无力完成或中途停止所施工内容为违约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1.《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
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赁商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季或______物业管理费为______元整。商场水费按______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商场电费按______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______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9、其他。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
交纳时间: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元/月。
五、违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返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仁达家园社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除政府物价部门有相关规定以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六条、保险。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交纳维修基金?元。
二、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
第八条、广告牌设臵及权益。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及本物业各项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办法。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
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金坛市建设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每月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_________物业内客户间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货_________物业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据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___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少于_________人,_________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0、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_________物业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等。(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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