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税务局(精选19篇)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税务局(精选19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身在某个经历或事件中的思考和总结,有利于我们不断优化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法。以下是一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总结的心得体会,其中包含了一些实用的学习经验和方法。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2010。

姓名文江。

学号20100402032。

任课老师王树梅。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状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谐理念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法治型政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然而,面对今天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面对转型期行政权力过大、权力失衡、监督乏力等问题,怎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呢?怎样才能实现和谐的法制社会呢?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话题。

关键词:政府;依法治国;政府体制改革;权力制约。

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华民族跨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如果没有法制、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就没有保障,实现社会和谐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目前政府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我国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工作中权限不清,责任不明;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中官本位意识仍然存在,政府工作人员素质较低;政府执法中,深层次的保护人权、发扬民主的要求没有满足;政府工作中立法、执法、监督的体系还不完备,法治工作效能发挥有限;政府工作中廉政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等等现状。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千千万万个“奉法者”的不懈努力,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制社会,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国家是我们必须做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当前的大事,也是我们走向法制社会的必经之路。为做到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型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合法性、程序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树立法制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维护法律权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潘恩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树立权力制约观念。只有使权利得到制约,才能推进依法行政。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也指出:“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正如学者哈托格所说:“大多数形式的法制概念被说成是导致一种受限制的政府形象。一个政府只有在它认识到有些事情是它不能做的时候才是合法的政府。”所以,方政府放下架子、增进共识、服务于民的姿态,这意味着“责任政府”的宏伟目标已经深入行政系统末端。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一种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是以完备的行政立法为前提条件,有了法,行政机关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法的良性化;

2、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必须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各级行政机关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3、要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行使的有力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只有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

1、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要加强政府专门监督;

4、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机制问题。

什么是机制?机制是关于事物发生、发展的机理,是其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和方式,是促进其发生、发展的原动力。三十年前,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并从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核心机制。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我们经常说,依法行政取得成绩的原因在于领导重视,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领导。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机制是“首长”推动型。调查中普遍反映,现在依法行政的氛围不如《纲要》出台那个阶段。一方面我们十分重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另一方面,我们很多方面的工作没有形成合力,没有成为一以贯之的主线,抵消了已经取得的一些成果,甚至又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一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又让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成为“问题”的“问题”。依法行政要破除首长推动型的机制,矫正行政首长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方式,需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转化机制。必须建立机制推动型为主的建设法治政府新体制,弱化以个人的“看法和注意力”起决定作用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健康发展,使这种动力具有原生性和内生性,形成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本的、有效的和长久的机制。通过强化机制的作用使政府法治建设回归到“法治”的应有之义上。

要的监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还是粗放式的,不论在一个部门还是在一个地区都显现出与落实《纲要》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性和发展的明显不平衡性。因而总是把依法行政当作软指标,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干部考评、升迁等管理的内容,与个人利益建立相关的联系机制。如何整合力量,加强监督,需要很好地研究。

三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当前,改革与发展又进入到了一个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期。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决不能再走就经济抓经济的老路,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作用,发挥法治的力量,用法治来保障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会得而复失,用法治的来创造和实现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推动作用,是先进、成熟的社会管理理念。法治先行,必然步步先行;法治天下,必然昌盛久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法治工作。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新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做好常规性和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着力抓好法治政府标准的实施。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社会管理创新规划。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目前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草案和评价方案。一旦审定后下发实施,各级政府将认真承担起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做好宣传、指导和评价等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标准的贯彻实施。

着力抓好立法方式的改进。更加注重主导协调,把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审核等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更加注重立法实效,着眼于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上位法的具体实施性问题,有几条规定几条,防止和克服“大而全”、“小而全”以及大量搬抄上位法规定的现象。更加注重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改进立法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选择一些项目,探索网上与登报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着力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推进。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开。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积极予以推进。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试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快政府法制监督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行为;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审查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省本级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有关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同时结合“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工作,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科学、有效管理。

着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切实担负起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做好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调解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定办案人数不落实、复议职责不履行、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规程,完善行政复议格式文书,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推行行政复议听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专项监督检查。试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

着力抓好政府法制的信息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互动合作,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依法行政以及政府法制等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加强政府法制门户网站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工作交流平台、信息公开载体、公众参与渠道、法治宣传窗口。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科学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在现代社会,科学与法治的建设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之一。作为国家的重要管理者,政府在科学建设法治方面拥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因此,探究“科学建设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段:科学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只有在科学的基础上,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政府要科学建设,首先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其次,要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激励。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更多的创新和科技成果,进而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它将权力制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要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应该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宣传,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积极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科学建设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科学建设的成果提供了法治政府规范决策的科学依据,而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的实施也保障了科技创新的法制环境。只有充分发挥科学与法治的相互作用的长处,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段:结论。

科学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的必要道路。政府在进行科学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倡导创新精神,推进科技发展,同时也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管,为人民提供更高效、更公正、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国家更快更好地发展,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

宣讲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近年来,法治建设成为了全社会的关注焦点,法治政府建设也成了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宣讲活动,旨在全面普及法治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在这一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宣讲需要科学妥当的方法和策略。宣讲法制内容需要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和需求特点,采取合理的宣传方式和形式。例如,针对不同人群,可以采用不同的语言和表述方式,注重以易于理解的语言和具体的事例来传递法律知识,让大众更易于接受和理解。以宣传“依法治国”的理念为例,借助于各种广告、新闻报道、标语等不同的形式,可以有效地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正义与公平的必要性,推动形成社会共识。此外,在村委会、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场合,可以选择讲座、咨询、面对面、问答等形式,以使大众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第二段,宣讲需要了解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活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问题,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更好地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为法治政府营造更理性、合理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第三段,宣讲内容应该突出实效。宣传内容以公平、公正、公开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可以注重实例讲解,对重点领域或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大众更直接地了解此类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宣传内容中,可以特别关注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具体分析现实问题,趁势引导广大公众更加在意、关注和支持法律法规。

第四段,尊重民众不同的认知水平。不同人群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水平不同,需要因人而异地设计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注重公众心灵共鸣,并逐渐引导他们入门法律知识,增长法治素养,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度。

第五段,宣讲需要注意切实推进落实。在宣讲之后,需要建立可操作性的实践方案,通过行动来推进宣讲所涉及的内容得以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这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形成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的流程,兑现相关的承诺和协议,确保法律知识成为人们行为的约束,真正推进城市治理和建设。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广泛的宣传和传播。政府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积极阳光的社会氛围,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法律成为全社会行为的约束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普通市民要积极参与,自觉遵守公共法律法规,以自己的行动推动社会的进步发展。

宣讲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在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中,宣讲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为了更好地推进宣传工作,我组织了一次宣讲活动,并在此次活动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在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准备工作。

一个成功的宣讲活动需要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对参加者进行调研,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其次,根据参加者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宣讲内容,制定宣讲计划。最后,准备宣讲的材料和工具,包括PPT、视频等。宣讲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宣讲的流畅性和连贯性。

第三段:宣讲技巧。

在宣讲过程中,要注重宣讲技巧。首先,要注重语言的表达,避免过于专业化的用语。其次,要注重互动,通过设置问题、讨论等方式,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提高听众的参与度。最后,要注重讲解重点,突出宣讲的重点内容,让听众更加清晰地理解其重要性和关系。

第四段:建立信任。

在宣讲过程中,要尽量建立与听众的信任关系。首先,要表现出真诚的态度,让听众感到你的真诚和认真。其次,要尽可能地体现专业性,让听众感到你是一个有能力的专业人士。最后,要注重互动,让听众感到你是一个愿意与他们交流、分享的人。

第五段:总结。

在宣讲法治政府建设中,准备工作、宣讲技巧和建立信任都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充分准备、掌握表达技巧、建立与听众的信任关系,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希望今后能够继续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支持法治建设。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感到自己肩负着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建设奉献力量的重任。在工作岗位上,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积累,不断反思、总结,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在此,我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加强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是我们作为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树立法益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须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和程序行事,不得随意介入和干预;在处理各种问题中,要充分考虑法律的规定,做到权责明确、审核严格、依法处理。不断加强法制意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合法、规范,更好地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二、推进法治建设。

要实现奋建法治政府的目标,就必须推进法治建设。首先,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始终把法律红线摆在第一位。其次,要把法制观念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如加强文书书写、会议记录、约束文件等的规范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市民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治素质。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

政府要奋建法治政府,加强制度建设是必须的。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职能职责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才能呈现出一个具有法治属性的政府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四、加强队伍建设。

政府队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队伍建设。要营造崇尚法治守法、勤政为民的工作氛围,加强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依法进行岗位职责分配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法制用人机制,保证各级干部遵守法律,不违法、不纵容违法。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还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加强宣传教育。

推进奋建法治政府,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可以通过制作书籍、宣传片、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政府奋建法治的目标和重要意义,并普及法治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加强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决策是公开透明的,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府工作,形成合理的公众舆论。只有通过深入宣传教育,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有利条件。

以上就是我个人关于奋建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我相信,只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宣传教育和部署队伍建设,我们才能为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是指政府遵循法律规范,依法行政,以法为准绳办事的政府。这种政府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公正性等优点,在保障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奋力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本文将就此谈谈我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政府要依法行政,不得违法。

法治政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政府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但政府干部也有不规范的行为,例如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是明显违反法律,如果政府本身都不遵守法律,岂不是让人民失去了信任和信心?因此,政府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不得违法。

第三段:政府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支配范围虽然巨大,但也不应该忘记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是宪法所保障的,政府应该依法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益、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等。政府应该尊重公民的人权,尊重公民的意见和诉求。只有政府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第四段:政府要完善制度建设。

法治社会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基础之上。因此,政府要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和掌握,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同时,也要通过监察和督查等手段,保证法律的执行力,促进社会治理的实效。除此之外,还要满足公众信息化需求,加强政府公开透明度,增加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

第五段:结语。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政府官员们多方面的努力,但同样需要全社会层面的支持。作为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树立一种法治思维,树立依法守纪的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只有在法治的准则下,每个人都能够体会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社会和谐与稳定才有可能实现。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年)》(中发﹝**﹞36号,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以来,国家能源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纲要》落实的统筹规划。

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纲要》印发后,努尔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认真研究,提出我局落实方案”。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年)〉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局法制机构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汇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按照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参与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年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行政审批改革的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1大项、29项具体事项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能源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能源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经梳理,能源领域没有收取此类保证金。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消下放64%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国务院规定的50%要求。研究论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整合,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核准权限下放,列入规划的新建炼油项目和煤制燃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油气对外合作总体开发方案项目审批由参照核准办理改为参照备案办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取消等。其中,电工证整合事项由我局与安监总局联合报国务院审改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仍然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区块总体开发方案改为备案制。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决定将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整合“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防雷许可的划转交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我局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我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建成行政许可在线平台,推行免费快递服务,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互联网+快递”行政许可方式落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阳光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过程实时告知等全过程网上作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证明、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版》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标准建设提出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在公布《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年底我局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梳理,经对与能源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规章总计约300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目前,在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权责清单》,对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提出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工作要求,并强调抽查结果的运用。

三、积极推进能源立法。

(一)编制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xx年)》。

我局高度重视能源立法工作,对能源立法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并大力协调,努力做到能源立法与能源改革相衔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尽快修订节能法、电力法、煤炭法和相关法规,推进能源法制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的能源立法,**年5月,我局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xx年)》,确定《能源法》《电力法(修订)》《煤炭法(修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石油天然气法》《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五法四条例”为能源立法重点推进项目。

(二)积极推进《能源法》立法工作。

**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能源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成立研究修改小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按照中央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部署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对《能源法》的定位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研究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能源企业召开研讨会,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对《能源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协调形成一致共识后,形成《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于**年11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三)加快推进《电力法》修订工作。

国务院**年、**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修订《电力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电力法》(送审稿)于**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我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成立了《电力法》修订起草工作组,组织对《电力法》(送审稿)进行修改,重点对供电营业专营制度、售电业务、直接交易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论证修改,征求有关部委、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意见,将相关修订建议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四)积极推进其他能源立法项目。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高中生,在日常生活中也不难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在这里分享一些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政府建设不仅仅是政治方面的问题,更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而政府方面,则应该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执行体系,不断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注重宣传普及。法律规定是需要人们知晓并遵守的。因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应该加强法律宣传普及,让人们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增加法律意识和法律敬畏心,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并与改革发展相结合。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自身权益的意识增强,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需要更高的领导重视和投入,加强法律制定和执行能力,与改革发展相结合,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法治政府建设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参与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我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加强政府自我约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和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只有政府自觉约束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法律是国家的纲领,是规范公民行为的标准。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首先,需要制定符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再次,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独立,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威严。只有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此外,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法治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是法治的根基。因此,政府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更好地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另外,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当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与人民的紧密结合。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树立正确的政府理念。法治政府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权益。因此,政府应该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部门要秉持公正、廉洁和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发展。只有政府真正做到为民所用,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

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然而,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要有责任参与其中。政府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推动相应改革。而广大市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只有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持久和谐。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作为一名参与其中的普通公民,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愿意与大家分享。

首先,法治政府建设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法治政府的引领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法律的适用和实施正逐渐趋于公正合理。在我自己的经历中,我曾因合同纠纷与他人发生争议,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公正地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例在社会上并不罕见,也正是因为有了法治政府的保障,人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在逐渐实现。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效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廉洁性。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我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府的决策与管理工作更加透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也进一步增强。我曾参与过一次政府召开的环评听证会,通过透明的程序和公正的评判,政府与公民形成了互信互动的良好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法治政府建设还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工作,使得政府管理更加廉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更加公正合理。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态度引导和推动社会治理工作,通过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加强对各个领域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我所居住的小区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由于法治政府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小区物业职责明确,服务规范,居民的共享资源也更加公平合理。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法治政府建设可以加强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法治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国提高了政府的决策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国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法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进一步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参与法律事务,与政府建立起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自身法治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法治政府建设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保障公民权益、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改善社会治理、增强国家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好处和意义,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为实现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为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稳定和可预期的环境,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创新行业管理。20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二、深化普法教育,狠抓法治宣传。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四、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中发﹝**﹞36号,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以来,国家能源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纲要》印发后,努尔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认真研究,提出我局落实方案”。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局法制机构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汇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按照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参与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年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行政审批改革的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1大项、29项具体事项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能源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能源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经梳理,能源领域没有收取此类保证金。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消下放64%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国务院规定的50%要求。研究论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整合,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核准权限下放,列入规划的新建炼油项目和煤制燃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油气对外合作总体开发方案项目审批由参照核准办理改为参照备案办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取消等。其中,电工证整合事项由我局与安监总局联合报国务院审改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仍然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区块总体开发方案改为备案制。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决定将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整合“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防雷许可的划转交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我局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我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建成行政许可在线平台,推行免费快递服务,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互联网+快递”行政许可方式落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阳光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过程实时告知等全过程网上作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证明、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版》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标准建设提出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在公布《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年底我局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梳理,经对与能源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规章总计约300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目前,在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权责清单》,对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提出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工作要求,并强调抽查结果的运用。

(一)编制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20年)》。

我局高度重视能源立法工作,对能源立法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并大力协调,努力做到能源立法与能源改革相衔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尽快修订节能法、电力法、煤炭法和相关法规,推进能源法制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的能源立法,**年5月,我局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20年)》,确定《能源法》《电力法(修订)》《煤炭法(修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石油天然气法》《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五法四条例”为能源立法重点推进项目。

(二)积极推进《能源法》立法工作。

**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能源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成立研究修改小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按照中央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部署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对《能源法》的定位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研究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能源企业召开研讨会,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对《能源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协调形成一致共识后,形成《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于**年11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三)加快推进《电力法》修订工作。

国务院**年、**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修订《电力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电力法》(送审稿)于**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我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成立了《电力法》修订起草工作组,组织对《电力法》(送审稿)进行修改,重点对供电营业专营制度、售电业务、直接交易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论证修改,征求有关部委、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意见,将相关修订建议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四)积极推进其他能源立法项目。

对于《煤炭法》《核电管理条例》等重要能源法律法规,我局逐一制定了推进立法进度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立法进度。其中,《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修改;《国家石油储备条例》、《能源监管条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煤炭法(修订)》《石油天然气法》正在对重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协调。

近日,学习了《谈治国理政》有关建设法治中国的论述,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谈谈一点体会:

“建设法治中国”是我党作为执政党所一直追求的目标,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要成功建设法治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些年,国家查处了很多违法违纪官员,其直接原因就在于这些官员没有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了自身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自己脱离出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这样自然会慢慢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此外,目前社会上面临的很多问题往往也都是不遵照法律造成的。比如,每个人都十分关注的“雾霾天”、“彩色水”等现象,其产生的根源就在于部分企业没有依法投入资源保护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没有依法做好监督管理。因此,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并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形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我们中央企业来说,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建设法治企业,积极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贡献。法治企业的建设,自然是依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行事原则,规章制度是行动指引。这几年,我们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基本上涵盖了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但是,每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均会发现很多不规范现象。究其原因,大都是因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的。制度不健全可以及时编制和修订,但是不严格执行制度却显示出了更加危险的信号,说明很多人还没有形成法治思维,只是“凭着经验干”或“跟着感觉走”。

作为一名关键岗位人员,我自己其实深有体会。在日常工作中,也会不知不觉跳出制度的约束,依照经验或感觉去处理问题,造成不规范情况的发生。这说明自身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只有熟练掌握了才能在实践中有效应用,慢慢就会形成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意识。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法治企业、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一定可以成功实现。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

(1)必须严守理想信念阵地。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树立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建党治党的一条基本经验。

(2)必须严管党员干部队伍。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干部是党的执政力量,党员干部决定党的生命力和党的事业成败。坚持党要管党,必须严格管理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要选好用好执政骨干队伍。它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上下工夫,在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工夫,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求党员干部勤于学勉于思,时刻用共产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用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来警示自己,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3)必须严抓党群干群关系。党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为民服务的实效来检验活动的成果。

(4)必须严格党内法规制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根本。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解决制度虚设和执行不到位问题,切实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必须严惩各类不法分子。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严是爱,松是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现在,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在干部队伍中有滋长蔓延之势,一些干部不思进取、庸庸碌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为群众所不满。这其中,主要是干部自身的原因,但与组织上疏于教育管理不无关系。对干部管得严一点,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和精神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做好本职工作。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在一般的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就要心平气和,宠辱不惊,任世俗之诽难,听人情之变化,自心安而理得,便心旷而神怡,去繁华之纷扰,尽全力以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我作为一个年轻人,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悟。在我看来,法治政府建设并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不仅仅是指法律的数量,更是要包含法律的质量和适用性。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和约束。公职人员是国家的服务对象,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同时还要承担起保护民众权益的责任。如果公职人员无视法律,甚至违法乱纪,就会直接影响到法治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发展。

再者,我们应该加强对于司法机构的建设和改革。司法机构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力量,要做好司法工作,就需要加强对于司法人员的能力培养和监督,同时建立完善的司法程序,保证司法的公正和透明。

最后,我们还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想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就需要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总之,作为一个年轻人,我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为民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如果因为执法人员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现错误,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那么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筑建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奢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文明执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杜绝无效或引起复议败诉案件的产生.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业务素质低下,以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就会引起被执法对象和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就会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争执,这样的后果就是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一来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业户、车主之间能化矛盾为统一,相互尊重,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耐心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可以化解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广大经营业户、车主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道路运输安全的社会危害性,来减少冲突,使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依法行政,首要的问题是行政权力的法定化。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自觉地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是江总书记讲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在政府行政领域的主要方面,包括政府职责的划分、行使的范围、运行的程序等都要法定化,都要有法可依。

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力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社会的首要之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可以有效防止"人治"和政府职能的随意化,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防止滋生腐败。

依法行政,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也是宪法体现的根本原则。

中国要建设全面的小康,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要性:

面,各级政府机关以法律为依据管理各种事务,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受权力、履行义务,对那些不能够正当行使权力和不能够很好履行义务的人们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也必须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必须用法律这把尺子衡量是非对错,而不是施权者的主观意识所决定。干部的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绝对不能够越权或者违法施政。法律约束被管理的公民,同时也约束施政的国家公务员,这是统一的。管理者依法办事是前提和基础,他们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使被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有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才会有公民遵守法律,社会才能走上法治之路,公民的生产,生活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转,公民才能有安全意识和创造意识,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依法行政相关书籍,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各类事务时不至于偏离“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这一航道。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只有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才能保护该保护人群的利益,对那些不履行义务、违法乱纪的人严厉打击,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越迅速发展,对法治化要求就越高。这样,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管理者,各级政府行为必须更加规范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没有健全的法律,就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不能够依法行政,就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改善投资环境,也就不可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

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活动,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纪律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增强人民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纪律观念,而这三种观念恰恰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依法行政要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保证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实施行政行为。

6、依法行政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归根到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据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律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是立法意义上的法律。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原则,依法行政是将着眼点放在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基本保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应规范、程序正当、内容适当”的要求,这是财政部门进一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纲领性文件。因此,通过深入研究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是我们财政法制工作者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列举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新阶段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的同志认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个矛盾,是相对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当前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实施财政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化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推行,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1.部分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主体是执法活动的基础,主体不合法则所有活动皆不合法。各级财政机关是法定执法主体,临时机构、财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委托行使执法权的部门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财政行政执法活动,而在实践中以“某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某局某处”(内设机构)或“某局某稽查队”(委托机构)名义执法,或者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财政部门执法队伍素质也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面临财政职能转变,任务不断增加,部分财政干部跟不上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行政的要求不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际中,老观念、老框框、***惯仍严重影响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等。

2.执法依据滞后,财政立法水平不高。从我国现行的财政行政执法依据来看,财政法律数量偏少,仅有《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有限的几部,而财政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偏多,且较杂乱,不统一,甚至有些互相矛盾,变动又比较频繁,一些急需法律调节的重要领域也仍有空白,不仅影响财政管理的质量,而且也影响到财政部门严格执法的效果。

3.有些执法行为还达不到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主要有:一是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分权体制,不利于财政民主性和法定性的体现,地方财政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财政执法权,使部分财政执法陷入窘境;另一方面是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财政国库管理与人民银行金库管理,财政税政管理与税务税政管理等执法领域,各部门间往往存在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二是执法权责难以统一。财政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在实际工作中权责脱节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执法行为偏离法律的轨道,侵害国家、社会和群众的利益。三是执法方式滞后。一些财政机关缺少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执法方式依赖性大,执法方式落后单一,执法效能低,进而造成管理难度大、成本高、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执法程序达不到合法、合理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在程序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如执法不按照法定流程走,随意增减步骤;不保留反映执法过程的档案,或档案不全;不履行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同时下达,剥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应有的独立性,权力不足,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同时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当前最重要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它承担着监督执法过程,保障依法理财的重要功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存在着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考核评议缺乏经常性;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造成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往往是过错纠正了,但在处理责任人问题上却迟迟没有结果。三是执法监督过程不科学。执法监督责任制与执法实际脱节,没有自觉地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当中;一些配套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处在低水平上,执法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有些部门只注重纠正、惩治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忽视执法监督的防范功能,等等。

二、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执法的建议。

当前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先进的法治理念、制度与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体制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培育依法理财理念,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监督力度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1.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财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财政执法人员是财政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各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在用人、政绩考核等方面,把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方面,以推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

2.进一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十年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其中主体部分强调的就是“深化财政改革”。为此,我们认为,财政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财政体制,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二是要完善和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三是转变财政职能,建设公共财政,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逐步减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四是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五是要积极稳妥地继续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在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同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继续完善消费税、改进个人所得税等。

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重,局部服从整体,避免财政法律法规互相冲突,互相矛盾。

4.大力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财政部门推行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理财的要求。因此,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除了要着力解决好立法和体制、观念和认识、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问题外,还应切实进一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二、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四、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参与和见证这一进程的过程中,我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政府推动和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同时,全社会也应当积极参与,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积极监督政府行为,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一支专业、专注的法治人才队伍来支撑。这不仅包括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包括法律意识强、廉洁从政的政府干部。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设立专业的岗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法治政府建设。

再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即政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廉洁干政。政府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决策机制,合理、公正地制定、实施和监管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力量推动政府工作。同时,政府应当加强自身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注重制度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理念到实践的转变。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政府行为、政府管理、政府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政府应当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解决现实问题,提升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同时,政府还应当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提高政府服务的便捷性和效能。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全社会需要广泛参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依法行政原则需要坚持,制度创新需要推动,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体系。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三)、以青年应有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四)、以稳定的情绪,脚踏实地地工作和锻炼。

在一般的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就要心平气和,宠辱不惊,任世俗之诽难,听人情之变化,自心安而理得,便心旷而神怡,去繁华之纷扰,尽全力以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下面,我将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法治观念的普及与深化。法律意识是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形成一个法治昌盛、法制完备的环境,才能真正做到维护公正、实现治理。在校园中,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来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为未来的法治建设打下基础。

其次,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让公正的力量发挥作用。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在校园中,教师和学生应该相互遵守校规校纪,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举动。在家庭中,父母也要以身作则,注重家庭教育。通过家风的培养,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健全的人格和法治观念得到锤炼,也有利于家庭和睦身心健康。

最后,要建设法治政府需要积极倡导诚信文化。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法制才有可能得到有效实施。在学校,教师应当始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而学生也应当树立诚信意识,懂得努力学习,尊重老师,做到真实、守信、讲义气。只有这样,方能够容身于未来的社会。

总之,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法治的社会。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